盐城市生物活性炭池活性炭重新招标公告(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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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城东水厂生物活性炭池活性炭采购及配套服务(二次)重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城东水厂生物活性炭池活性炭采购及配套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城东水厂拟对9#、11#、14#、16#共4只炭池进行活性炭采购及配套服务,具体包含但不限于:①活性炭、石英砂、砾石、滤头等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仓储、检验、到场装填、调试及试运行;②旧炭的取出、包装、装卸、运输、无害化处理,以及待装填滤池的清洗;③池体检查与修复(含滤头安装、炭池内壁“拉毛”处理、画线、消毒等)、最终验收、相关技术服务和培训。其中,须确保炭池按单只池体分步作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及项目需求,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490万元。
2.3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城东水厂内。
2.4工 期:14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2.6质保期: 3 年。
2.7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E3209010002000363002001
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城东水厂生物活性炭池活性炭采购及配套服务(二次)
城东水厂拟对9#、11#、14#、16#共4只炭池进行活性炭采购及配套服务,具体包含但不限于:①活性炭、石英砂、砾石、滤头等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仓储、检验、到场装填、调试及试运行;②旧炭的取出、包装、装卸、运输、无害化处理,以及待装填滤池的清洗;③池体检查与修复(含滤头安装、炭池内壁“拉毛”处理、画线、消毒等)、最终验收、相关技术服务和培训。其中,须确保炭池按单只池体分步作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及项目需求,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的生产厂商,且所投产品(活性炭)须具备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1.2 招标人推荐活性炭品牌:
大同金盛豪达、大同光华、大同鹊盛、大同中车煤化、宁夏太西;
注:本项目投标人须按上述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选择一种进行投标和报价,若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的,须在答疑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未经招标人审查同意将不得参与投标。
3.1.3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4 信用和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严格对照和评估自身符合以上信用或信誉要求的情况,如在投标后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以上有关要求和违反信用承诺情形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其他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2
详细 评审
报价排序标准
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
按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按照由低至高的次序 向招标人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疑问、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移动或介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以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同步发布。
9. 特别提醒
9.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数字开标大厅”(网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47.96.237.140:8088/#,并选择盐城地区);移动CA驱动、实体(介质)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9.3首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凭移动CA或介质CA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主体管理平台)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后方可投标,系统登录网址:,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
9.4 在移动CA办理、APP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苏招通APP:18932255322;苏e通APP:400-025-1010;标证通APP:400-998-0000;e签盾APP:400-0878-198;标必晟APP:025-66085508;中标一证通APP:4000-921-999。
9.5 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江苏数科CA:0515-69083400。
9.6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薛工13338617805 或 蔡工15358238096或 张工15396887667 或 樊工1566515234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兴业路21号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魏女士、翟先生
电 话: 0515-68602006、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盐都区兆泉商务中心六楼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 朱女士
电 话: 18066198320
2026年5月11日
招标文件.pdf
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城东水厂生物活性炭池活性炭采购及配套服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E3209010002000363002标段编号:E3209010002000363002001招标人: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2026年5月11日1/92,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招标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92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招标人形象,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本次招标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有关资料等,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拒绝接受任何形式商业贿赂,促进廉政建设。三、在招投标活动中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无支解发包、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泄露保密资料、排斥歧视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参与围标串标,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四、严格履行招标人负责制,我单位已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事项合法合规审查、专家咨询、集体决策等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工作程序和岗位职责;在组织招标前,已按照权责匹配原则确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我单位将积极处理异议投诉,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按照时限要求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加强过程履约管理、及时组织验收和付款。确保招标投标全过程的规范透明、结果的合法公正。五、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等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约定拨付人工费用周期比例,不拖欠农民工工资。3/92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按时支付,预付款的比例不低有关规定,不得由中标单位垫资建设。七、本单位承诺加强对投标单位投标、履约行为的管理,如发现相关单位在招投标、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八、本单位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单位名称(盖章):2026年5月11日4/92第一章招标公告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城东水厂生物活性炭池活性炭采购及配套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城东水厂生物活性炭池活性炭采购及配套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城东水厂拟对9#、11#、14#、16#共4只炭池进行活性炭采购及配套服务,具体包含但不限于:①活性炭、石英砂、砾石、滤头等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仓储、检验、到场装填、调试及试运行;②旧炭的取出、包装、装卸、运输、无害化处理,以及待装填滤池的清洗;③池体检查与修复(含滤头安装、炭池内壁“拉毛”处理、画线、消毒等)、最终验收、相关技术服务和培训。其中,须确保炭池按单只池体分步作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及项目需求,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490万元。2.3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城东水厂内。2.4工期:140日历天。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2.6质保期:3年。2.7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E320901000200036300200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城东水城东水厂拟对9#、11#、14#、16#共4只炭池进行活性炭采购及配套服务,具体包含但不限于:①活性炭、石英砂、砾石、滤头等的1厂生物活性炭池活性炭采购及配套服务(二次)供货、包装、运输、装卸、仓储、检验、到场装填、调试及试运行;②旧炭的取出、包装、装卸、运输、无害化处理,以及待装填滤池的清洗;③池体检查与修复(含滤头安装、炭池内壁“拉毛”处理、画线、消毒等)、最终验收、相关技术服务和培训。其中,须确保炭池按单只池体分步作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及项目需求,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3.1.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的生产厂商,且所投产品(活性炭)须具备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3.1.2招标人推荐活性炭品牌:大同金盛豪达、大同光华、大同鹊盛、大同中车煤化、宁夏太西;注:本项目投标人须按上述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选择一种进行投标和报价,若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的,须在答疑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未经招标人审查同意将不得参与投标。3.1.3相关人员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3.1.4信用和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6/92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超过5年的情形。(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严格对照和评估自身符合以上信用或信誉要求的情况,如在投标后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以上有关要求和违反信用承诺情形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4.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下: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7/92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投标货物清单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其他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2.2详细评审报价排序标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按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按照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5.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疑问、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移动或介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8/927.投标文件的提交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以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同步发布。9.特别提醒9.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数字开标大厅”(网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9.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47.96.237.140:8088/#,并选择盐城地区);移动CA驱动、实体(介质)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9.3首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凭移动CA或介质CA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主体管理平台)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后方可投标,系统登录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9.4在移动CA办理、APP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苏招通APP:18932255322;苏e通APP:400-025-1010;标证通APP:400-998-0000;e签盾APP:400-0878-198;标必晟APP:025-66085508;中标一证通APP:4000-921-999。9.5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江苏数科CA:0515-69083400。9.6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薛工13338617805或蔡工15358238096或9/92张工15396887667或樊工15665152340。10.联系方式招标人: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兴业路21号邮编:224000联系人:魏女士、翟先生电话:0515-68602006、0515-8050153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兆泉商务中心六楼邮编:224000联系人:朱女士电话:180661983202026年5月11日10/9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兴业路21号联系人:魏女士、翟先生电话:0515-68602006、0515-8050153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兆泉商务中心六楼联系人:朱女士电话:180661983201.1.4工程项目名称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城东水厂生物活性炭池活性炭采购及配套服务1.1.5招标项目名称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城东水厂生物活性炭池活性炭采购及配套服务1.2.1资金来源国有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工期见招标公告1.3.3交货或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1.3.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1.10.1分包不允许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4偏差不允许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文字部分、最高投标限价、清单、修改答疑澄清文件等。2.2.1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发布澄清通知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2.2.3投标人接收招标人澄清文件的渠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2.3.1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发布修改通知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不足3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2.3.2投标人接收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通知的渠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提出时间和渠道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接收异议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18066198320。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招标人或通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网址:http://221.231.4.242:7020/)向招标人提出。3.2.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895495.00元,招标人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含单价限价,单价限价详见附件)。3.3.1投标有效期9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投标人从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中允许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中,选择任一方式并相应提交证明材料):1.被信用服务机构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2.1条。2.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电子签章生成)。具体使用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2.2条。3.现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2.3条。4.银行保函: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2.4条。5.担保机构的保函、3.4.1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保险机构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缴纳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2.5条。3.6.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5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定标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全套纸质投标文件5份。3.7.6技术文件有无暗标要求无4.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9时0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四楼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提交至本项目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投标人可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作为已提交投标文件的证明;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视为放弃投标。4.2.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4.2.3投标文件提交的其他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正文4.2要求上传4.4.2拒收(退回)投标文件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4.2.5条。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4.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四楼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投标人应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参加开标会议。5.1.2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面开否: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登录不见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6.4多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方法本项目不分标段;7.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1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7.5.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5%;缴纳时间:投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7.5条)。履约保证金的形式:1.现金;2.银行保函;3.担保机构的保函;4.保险机构保单。7.5.3差额履约担保否7.6.5合同文本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8.5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其他1.本招标文件时间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为准,所涉及金额的币种均为人民币。2.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视同已踏勘过项目现场和研究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无保留地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含招标答疑、补充通知及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等)。3.为防止因开标前集中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投标人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尽早把投标文件上传到招标公告中明确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4.请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工具软件下载网址:http://47.96.237.140:8088/#。5.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6.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14/92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工程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项目是指本次招标的具体项目。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期即指招标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达到合同目的的期限。1.3.3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或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5/92(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设计服务的;(5)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项目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0分包16/92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或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或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可能被否决。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1.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乙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17/92(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需求;(6)投标文件格式;(7)图纸、工程量清单;(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和公布的招标预算价,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补充答疑”的形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或交易系统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以“补充答疑”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其发布媒介和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一般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等。3.1.1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活性炭)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符合要求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18/92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特别提醒:(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应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且须从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明确的省主体管理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中获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投标人在省主体管理平台中上传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保证彩色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完整(关键信息齐全)、清晰可辨(钢印除外)。(3)提供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投标的,扫描二维码必须能正确读取有关数据且与系统查询一致(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出现不符合上述任一要求情形的,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3.1.2商务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有);※投标报价汇总表;※主要材料推荐品牌一览表;※制造厂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投标承诺书(包括《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详见3.4.2的有关要求);※《项目结(决)算审核承诺书》。3.1.3技术文件应包括:无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3.2.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规定进行报价。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报价、计价说明19/92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编制。招标人应同时提醒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中标后需向交易中心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现行收费标准可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s://ycggzy.jszwfw.gov.cn/detail?id=10383&title=%E6%90%9C%E7%B4%A2&type=2&subTitle=%E5%85%A8%E9%83%A8和https://ycggzy.jszwfw.gov.cn/detail?id=10363&title=%E6%90%9C%E7%B4%A2&type=2&subTitle=%E5%85%A8%E9%83%A8)查询,也可咨询0515-69083420。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3.4.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玖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相关费用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本项目接受以下几种形式的投标担保,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约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并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2.1信用减免:被信用服务机构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牵头单位提供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方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同时需将信用报告材料上传至标书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章节中,否则将不予认可。3.4.2.2信用承诺替代:根据-《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关于继续推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4〕10号)精神,本项目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A)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20/92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出具《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具体操作方法为: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节点选择“信用承诺”方式,根据模板要求填写,生成PDF后进行盖章确认,未按要求签章的,将不予认可。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履约不良行为,并在被记录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自动丧失在全市招投标中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的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将不予认可。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3.4.2.3现金:招标人委托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现金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并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子账号上。现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盐城公共资源金融服务平台”(登录地址:http://221.231.4.242:9620/#/login)提交,指定子账号的获取方法、注意事项等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登录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办事指南”栏目“工程类”中《盐城市区建设工程项目现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缴纳现金投标保证金的回执上传至标书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章节中,否则将不予认可。3.4.2.4银行保函:投标单位选择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取得本单位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电子保函需可通过交易系统接收并验证),并将出具的保函材料上传至标书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章节中,否则将不予认可。3.4.2.5担保保函和保险保单:投标人采用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费用应从其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并须在投标时将保函(保单)、基本户缴费的回执或证明材料等上传至标书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章节中,否则将不予认可。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一公告一保函”的原则(即多标段项目每投一个标段须单独开具保函,重新招标的项目需重新开具保函)。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缴纳方式的,可通过“盐城公共资源金融服务平台”(登录地址:http://221.231.4.242:9620/#/login)办理,并须在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确认是否生效,同时确保保函(保单)生效起始时间在本项目本次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将不予认可。21/923.4.4投标保证金退还3.4.4.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退还时间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和保险保单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特别约定:招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出满6个月后仍未退还投标人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的,需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由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现金保证金划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由其自行管理。3.4.4.2发生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4.4.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以保函(保单)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由开立保函的银行根据招标人通知要求,支付银行保函中规定的数额给招标人;提供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或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以上情形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招标人可要求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本章3.1条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22/92否决。3.6.2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3.7.1投标文件应按3.1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7.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编制投标文件中用到的移动CA驱动名称为“CA互认检测安装工具”、硬件CA驱动名称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以上驱动可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界面下载。3.7.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项目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4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盖章签署。3.7.5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技术文件有无标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暗标编制要求如下: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人身份;投标人应当按照技术文件设定的各详细评审点上传对应的投标文件内容;技术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身份信息等。对违反以上规定要求者一律按无效标书处理。3.7.7特别提醒:(1)第3.1条中要求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的资料,投标人在投标前应核查投标文件所获取资料及附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钢印除外)、非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整(关键信息不齐全)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省主体管理平台中的相关材料,并重新获取。因获取的资料为非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无法辨认(钢印除外)、提供的关键信息不全、更新不及时等情形导致的投标文件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评标仅针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撤回、修23/92改、补充、作废省主体管理平台中的信息,不影响评标结果。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若需要更正投标资料信息,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重新勾选投标资料并获取后并重新提交。(3)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会生成两个格式文件(①GYCT、②GYCT2),及新建投标存档格式文件③GTB8,其中①开标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②、③可以按第4.2.6条的要求刻录到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做投标备份文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4.2投标文件的提交4.2.1投标截止时间和现场提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加密后的投标文件。4.2.3投标文件提交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拒收并退回:(1)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指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齐全的。(3)投标人CA锁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4)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4.2.6投标备份文件:4.2.6.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备份文件内容包括:**.13jt格式文件(针对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造价文件(针对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GTB8格式文件;GYCT2未加密的投标文件。4.2.6.2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并须单独封装提交。4.2.6.3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是否提交备份文件不影响正常开评标活动的进行。投标备份文件仅在开标系统发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特殊情况下使用。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特殊情况下启用备份文件开、评标时,24/92视同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开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4.2.6.4投标备份文件的提交地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5条开标地点相同。4.2.6.5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1)投标备份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备份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3)未按项要求密封的投标备份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3.7.7要求重新提交。4.4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4.4.1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指令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具体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设定和调整,因招标人原因或开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投标人可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登录界面下载“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在相应章节中查询解密操作流程。投标人在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且不能证明是交易系统问题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4.4.2其他拒收(退回)投标文件的情形见4.2.5条的有关规定。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代表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是否要求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及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5.2.1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会(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相关参会人员;(3)公布投标人名称及电子标书上传情况,宣布是否满足开标条件;(4)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其投标文件;25/92(5)招标人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6)招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约定随机抽取评标方法中需要确定的方法和系数;(7)招标人唱标;(8)投标人提出异议(如有);(9)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束前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若开标结束前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同;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作好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开标结束后就开标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将不予受理。5.3不见面开标5.3.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信息并及时在讨论组中给予反馈。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投标文件被退回、唱标等实时情况,将视为投标人放弃交互信息和对开标会议提出异议的权利,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3.2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提示:解密时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锁,不要用其他锁,否则将会导致解密失败)。5.3.3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信息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不得以交互人员不具备资格或身份等为由对交互结果不予认可,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3.4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解密的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谷歌浏览器(最新版本)、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5.3.5评标办法约定的随机抽取的方法或系数的抽取时,开标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26/92果随机,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且在处罚期内。(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法律法规要求应当回避的其他人员。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重新招标时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1)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3)放弃中标;(4)串通投标;(5)存在弄虚作假行为;6.3评标(6)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参加投标;(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7/92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6.4多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无效标书条款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予以否决:(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7)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8)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9)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10)投标报价低于项目成本或者投标人以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1)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2)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13)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设备)清单中的清单数量或规格不相同的;(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或交货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要求;(16)明显不符合质量、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7)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28/92(18)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付款方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1)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22)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因招投标系统故障因素导致所有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均不能解密的除外;(24)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号系统无法识别的;(2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号等出现一致;(26)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钢印除外);关键信息无法辨认的;提供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投标的,扫描二维码不能正确读取有关数据或读取的数据与系统查询不一致的。(27)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签署承诺书的。(28)未按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签字盖章的诚信投标承诺书》、《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的。(29)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含被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记录为IP、MAC地址一致的);(3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31)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3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34)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3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9/92...........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6.6重新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者评标委员会否决一部分投标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重新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评标过程中,除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情形外,评标委员会认为因招标文件缺陷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中标通知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公示。7.5履约保证金30/927.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7.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3如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和中标价的差值大于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除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外,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差额履约担保。7.6签订合同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6.2公示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项目直接重新招标,不得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因存在评委评审或计算错误,导致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发生变化的,经复议确认后可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评标办法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有关数值除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7.6.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6.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6.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明确的合同文本格式(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92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2.2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或通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网址:http://221.231.4.242:7020/)向招标人提出异议。8.5.3招投标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约谈,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9.2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32/92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投标货物清单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其他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2.2详细评审报价排序标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按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按照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3/92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有效投标人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报价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初步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3.2.2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2.1款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3.2.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6.5所列情形之一3.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34/9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5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3.3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报价并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由低至高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报价并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3.6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35/92通用评标规则招标文件和评标方法中对有关事项未作出相关规定的,可按以下规则进行处理:一、报价文件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二、打分及有关计算规则: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技术类评委打分在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不论大项、小项)得分。每大项记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评委打分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偏离率百分比、报价得分等均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三、得分并列:投标人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至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四、投标文件中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前赶到指定地点接受质询。逾期未赶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五、争议处理: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监管机构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在评标区,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六、违法违纪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已有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36/9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甲方: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合同乙方:(中标单位)合同丙方: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所有方/建设主体)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城东水厂生物活性炭池活性炭采购及配套服务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1.合同价款:1.1中标品牌:。1.2合同价为含税人民币大写:(小写:元)。1.3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单价”报价方式,即将所有费用摊销至单价中。中标单价(各清单项的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除招标文件和合同另有约定外,中标单价一律不得调整,采购数量按实结算。1.4合同价包含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招标文件(含货物清单)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人工费、材料价格(含材料及损耗、配件等)、检测费、仓储、保管、旧炭旧石英砂旧承托层旧滤头等取出换新、废炭处置、技术资料、机械费、包装费、运杂费、交货(卸货至指定地点并承担卸货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和培训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规费、措施费、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税金【投标报价时统一按13%(附加税按相关规定执行)计取并分摊至综合单价中,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票税率低于13%部分的差额甲方结算时予以扣除】及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不可预见费及其验收合格前相关的所有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1.5合同交付的货物量不包含运输、储存、冲洗调试等损耗量,以滤料装填、冲洗调试完成后,炭滤池放干水后实际测量的厚度为准。活性炭层最终标高须达到池内排水堰口顶部向下0.8m处,不足部分由乙方无偿补足。乙方已充分考虑人工、材料、生产供货周期等一切可能导致货物价格上涨的风险因素,以及丙方要求分批供货可能导致的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相关一切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6本项目采购、运输、作业及相关伴随服务过程必须确保安全,乙方自行承担本项目采购、运输、作业及相关伴随服务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任何状况(包含人员上下班)下的安全责任。2.质量要求2.1合格。2.1.1本项目采购的活性炭为经过炭化、活化处理,具有发达孔隙结构的煤质压块破碎炭,其所用基37/92材为煤,不得使用再生炭和原煤破碎炭,不得含有影响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2.2活性炭包装、标志、运输、贮存符合GB/T7701.1-2008第6章规定,采用专用包装袋,到货活性炭包装破损、标志不清,丙方有权拒收。①包装袋外层为编织袋、内层采用内膜袋,密封良好,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合格证和包装袋上标有货物名称、商标、质量等级、型号规格、净质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执行标准等信息。②包装内不得混入杂物、严禁与有毒有害或易挥发物质混放,远离污染源,在运输、储存过程中,要绝对防水、防潮、避免与强氧化剂接触。③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所有运输车辆在运输活性炭前,不得装载过任何化学物质,特别是挥发性物质。2.3石英砂包装采用编织袋,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合格证和袋上标有货物名称、商标、质量等级、型号规格、净质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执行标准等信息。包装内不得混入杂物,到货石英砂外包装破损、标志不清,丙方有权拒收。2.4封样留存:供货前,由甲方或丙方组织现场取样,或由乙方按要求提供样品。其中:活性炭样品不少于3份,每份重量不少于1.0kg;石英砂样品不少于3份,每份重量不少于2.0kg。样品须密封包装、清晰标识项目名称、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日期,经甲方(或丙方)、乙方共同确认后签字封样,作为到货验收、质量检测及争议处理的依据。2.5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前由乙方承担。2.6技术标准及要求本项目的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城东水厂生物活性炭池活性炭采购及配套服务实施方案》,该方案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项目实施要求2.7.1丙方组织乙方对现场情况进行详细勘察,编制活性炭旧炭取出(包括:环境影响最小化、配备专用换炭设备、安全防护措施、有限空间作业及防臭氧安全管理与防护措施等)、新炭装填及配套服务等方案,确定项目整体实施计划。2.7.2乙方提前做好外购、外加工构件、配件的加工生产和进场计划安排,并配备必要人员组成作业小组跟进现场作业,根据丙方要求组织好现场作业及调试。2.7.3乙方在现场作业时应做好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做到安全作业、文明作业,作业时应提前预见部分特殊情况,做好必要措施和准备。2.7.4乙方进行货物装填及作业时,应根据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因特殊情况需要重新调整方案时应及时汇报丙方,根据丙方意见进行调整。2.7.5设备拆除、搬运、装填时应配备至少一名安全员,指挥具体工作,落实好安全防护工作。38/922.7.6设备调试时,乙方应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试,调试过程中应有丙方或丙方委托的相关人员在场,按照相应规程、规范进行调试,避免因调试可能导致的安全问题。2.7.7乙方须具备旧炭回收资质或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合作单位协作,确保旧炭处置合法合规、可溯源。乙方应按照甲方及丙方提出的运输及处置需求,及时派车到达现场组织旧炭的运输及处置,并在甲方及丙方要求的时间内,将旧炭安全、及时、准确地运至指定处置场地。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合法进行旧炭处置,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投标文件约定的旧炭处置费,后续处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及丙方有权终止合作关系并追究法律责任。2.8为了解掌握活性炭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发货情况,确保工期和质量,甲方有权在乙方活性炭生产期间派人进行监督生产和货物出厂验收等活动,乙方应予以配合,提供便利。3.供货期及质保期3.1供货期:140日历天(含配套服务)。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提供详细的供货、运输、换炭装填、配套服务、调试方案交丙方审核。具体进场和开工日期以丙方通知为准。为确保生产的连续性,满足用水需求,采用单组炭池施工,依次进行,具体实施视甲方生产情况为定。注:所供活性炭须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组织生产,从原料煤至成品活性炭的全过程须由乙方自行完成,不得接受加工类产品或委托其他企业生产,需向甲方提供供货批次原煤采购合同和原料煤检测报告。如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按违约处理,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3.2乙方应按照丙方规定的时间要求交货、提供发票和服务,每延期一天,处500元的违约金,直接在货款中扣除。3.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丙方。丙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否则视为未按期交货。3.4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或终止合同。3.5产品出厂前检测为保证产品质量和质量稳定性,乙方应对供货批次活性炭、石英砂等生产过程中和产品成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并出具厂检结果和具有CMA/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1)提供供货批次活性炭生产厂家生产过程和出厂检测报告。(2)提供供货批次活性炭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或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测的检验报告书,检验方法采用GB/T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检验依据为《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检验项目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金属含量等23项。(3)提供供货批次活性炭,由生产厂家送检的,具有CMA/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验项目包括碘吸附值、亚甲蓝吸附值、比表面积、强度、磨损值、漂浮率、水溶灰、灰分、39/92粒度等。(4)提供供货批次石英砂,由生产厂家送检的,具有CMA/CNAS认证的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鉴定书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或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测的检验报告书。注:如因检测机构、周期、政策等客观原因无法完全提供上述资料,由甲方(或丙方)、监理(如有)、乙方共同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等效证明材料,确保满足质量及供水安全要求。3.6质保期:3.6.1质保期为3年,自全部货物供货完成并经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对因产品制造、工艺、原材料缺陷以及作业不规范所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及故障负责,承担保修、包换或包退责任,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接到质量问题或故障通知后,乙方应在2小时内作出有效响应,24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一般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较大质量问题应在60小时内解决;如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3.6.2质保期内服务:①每6个月收集一次日常水质数据,委托甲方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检测单位对水厂活性炭滤池进出水水质、活性炭滤料进行分析,跟踪运行效果,并出具书面活性炭滤池运行报告。②质保期内,跟踪活性炭使用过程中的性能指标变化,每年委托甲方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检测单位(具备CMA/CNAS认证)取样检测一次,检测样品数量为每池不少于1个。③质保期内,质量问题累计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损失。质保期满后2年内,质保期内曾出现的质量问题再次发生的,仍属保修范围。特别说明:(1)供货质量、供货地点等要求,乙方须与丙方对接确认。(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须根据丙方要求送检。(3)乙方需配合丙方完成超量采购等相关工作。(4)乙方装填调试结束,经丙方确认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约定支付。4.付款方式(1)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结束,并经丙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供货价款的8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2)本项目相关结算完成且所有手续齐全后支付至最终结算审定价的97%;(3)质保期(三年)满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注:每次付款时,乙方须按规定提供足额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提供或延迟提供合法合规发票的,甲方可拒付或相应延迟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因乙方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的,甲方有追诉的权利。40/925.结算方式5.1结算价=经验收合格采购数量×中标全费用单价+招标文件约定的调整内容。5.2结算时中标全费用单价不调整,各乙方自行承担材料价格风险。5.3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采购数量增加的,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5.4甲方调整采购数量、型号或合同约定调整价款的确定:5.4.1合同中综合单价因甲方采购清单漏项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增加新的采购清单项目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②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其相应综合单价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审计单位)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5.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实际采购数量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采购数量存在偏差,则按以下原则确定:5.4.2.1当采购清单项目采购数量的增减幅度在15%以内的,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5.4.2.2为有效控制不平衡报价,凡结算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误差15%以上的,且投标报价不平衡的,发包人有权对15%以外部分的结算单价做合理调整。不平衡报价是指:当清单结算工程量超出相应招标清单工程量±15%,且相应清单投标综合单价与招标预算价中清单综合单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相比上下浮动超过15%投标报价。若招标预算价清单综合单价编制严重偏离市场价,由采购单位组织询价定价进行分析。其结算综合单价按以下两种情况确定:(1)因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招标清单工程量计算有误,当中标综合单价不存在不平衡报价时,招标清单工程量偏差±15%以外的工程量按原中标综合单价执行;当中标综合单价存在不平衡报价时,按以下结算办法执行:①招标清单工程量增加超过15%时:结算价=招标量×1.15×中标综合单价+(实际量-招标量×1.15)×市场询价。②招标清单工程量减少超过15%时:结算价=招标量×0.85×中标综合单价-(招标量×0.85-实际量)×市场询价。同时为有效控制不平衡报价,规范招投标行为,不平衡报价可调增、调减甚至倒扣,原则上不平衡分析总体不核增。(2)除上述(1)以外情况的,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按以下原则进行结算,即:①招标清单工程量增加超过15%时:结算价=招标量×1.15×中标综合单价+(实际量-招标量×1.15)×(中标综合单价、市场询价两者的低值)。41/92②招标清单内工程量减少超过15%时:结算价=招标量×0.85×中标综合单价-(招标量×0.85-实际量)×(中标综合单价、市场询价两者的高值)。5.4.3乙方报送价与审核价误差率大于5%时,超过5%以外部分按照核减额的5%在应付价款中扣除。6.检验方法及验收6.1乙方应在货物进场前提前电话通知丙方,丙方提前做好接收货物的准备。6.2丙方对货物外形进行初步检验,查验产品外观有无异常。乙方必须向丙方提供详细的产品说明、参数标准、质量要求、合格证等相关验收及使用手续。验收标准按双方在合同中确认的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投标文件执行,其他按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无论是否通过丙方验收,均不免除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6.3到货检测货物到厂后,活性炭和石英砂需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抽检。6.3.1活性炭(1)取样:同一批次活性炭进行随机取样(每一车不少于1公斤),混合后封存备检。(2)质量检验:随机抽取的样品由甲方认可且具备检验资质的第三方质量鉴定机构检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项目包括碘吸附值、亚甲蓝吸附值、比表面积、强度、磨损值、漂浮率、水溶灰、灰分、粒度等全指标,每批次送检样品数量不少于1个,留样不少于1个。6.3.2石英砂(1)取样:同一批次石英砂进行随机取样(每批次不少于4公斤,根据现场车辆数合理分配抽取),混合后封存备检。(2)质量检验:随机抽取的样品由甲方认可且具备检验资质的第三方质量鉴定机构检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项目包括粒径、不均匀系数等指标,每批次送检样品数量不少于1个,留样不少于1个。6.4若活性炭和石英砂检测不合格或质量存在明显可视瑕疵,则货款不予结算,甲方或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相关材料已用于现场作业,则拆除、恢复产生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须承担因供货延误给甲方和丙方带来的所有损失。6.5货物的填装应满足原设计要求。活性炭初次填装后至少浸泡48小时,反冲洗次数不少于3次,铺填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否则应补充活性炭至设计要求。冲洗完毕后,由乙方、监理(如有)、甲方(或丙方)共同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7、履约保证金7.1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向甲方缴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或网汇等形式汇转至甲方指定账户并存于甲方处,待供货结束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42/927.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8.安全责任8.1乙方应根据水厂内部环境、项目周边场地、道路、地下管道设施及地面设施等情况,制定详细周全的卸货与装填方案,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对甲方、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赔偿。8.2吊车、叉车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8.3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防尘面具、防尘服、安全帽等防护用品配备到位,现场安全标识标牌设置醒目、规范,各类设备、物料堆放有序,切实保障人身安全。8.4做到每日工完、料净、场清,垃圾及时清运。合理安排作业,避免夜间作业,控制噪音。8.5乙方提供的装填方案须配备防止粉尘外溢的措施及专人负责。8.6对水厂设备、材料、构筑物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水厂设备。如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并承担相应赔偿。8.7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确保各项工作符合甲方要求;制定周密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管理、文明作业管理措施;遵守甲方相关规定;保质、保量、按期履行本合同。8.8做好现场各项安全、防火措施,在作业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标识。对于发生在作业现场的乙方人员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意外伤害或事故,或乙方人员给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产生的一切费用。8.9若未按照相关规定及相关规程和技术要求实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8.10乙方负责自行办理作业所需各项保险,并承担所需费用。甲方对乙方不承担因任何保险范围不足而引起的任何损失、伤害或损害。8.11滤料装填采用水力输送,湿法作业。旧滤料必须装袋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自行外运并合法处理,不得抛撒滴漏。装填过程中,不得随意排放废水、废炭、废渣,如造成污染,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恢复原状。9.违约责任9.1乙方在约定的供货期内不能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和货物供应量的,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9.2在质保期内,乙方承诺对丙方提出的产品问题,自提出之日起3日内提供免费更换服务。9.3乙方所供货物活性炭和石英砂质量、卫生、安全,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最终以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准,如有一个检测值不能达到,甲方有权退货、换货,并按该批次货物的总价的10%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换货后仍出现1项或多项指标不合格的,乙方按不合格批次43/92货物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出现3次或以上检测不合格项目,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9.4若乙方违反上述质保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对标的产品进行更换、重新安装和调试等,乙方应承担甲方、丙方因此所付出的全部费用和受到的全部损失。9.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将视乙方严重违约,立即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乙方不同意本合同条件,或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要挟甲方提高合同价款的;(3)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要挟甲方给予某种补偿的;(4)乙方无正当理由,怠于履行合同,经甲方2次催促后仍未履行的。9.6乙方应准备充足的人力和机械配合项目开展,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需要,乙方应自备所需设备。如发生一次人员或设备配合不到位的,处20000元/次罚款;发生第二次的,处50000元/次罚款;发生三次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偿。9.7乙方须确保项目质量合格,因其偷工减料导致项目无法通过验收的,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的一切费用。发生一次扣除合同价10000元,发生三次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9.8质量保修期从货物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怠于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需费用由甲方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但甲方需将所发生的费用和开支的详细记录提交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按5000元/次扣除违约金。9.9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或未按协议、图纸、规范及甲方指令进行安装或铺装,甲方有权要求暂停相关工作,并要求乙方检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延误的时间不予顺延。甲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按每迟交一日,承担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价款的0.5%计算。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合同价的15%。如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中止合同。9.10采购数量按实结算,若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甲方、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9.11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9.其他事项约定9.1本合同以外凡涉及乙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的任何形式之条款(如承诺、协议等),均以乙方法人指定委托人签字为准,否则一律无效。9.2由于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9.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三方全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以最后一方签署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10.解决合同纠纷方式44/9210.1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合同附件:11.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1)安全责任书(2)项目结(决)算审核承诺书(3)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45/92附件1:安全责任书甲方: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招标单位)乙方:(中标单位)丙方: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所有方/建设主体)为确保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城东水厂生物活性炭池活性炭采购及配套服务在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签订主合同的同时,签订本责任书。一、安全责任内容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负责安全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安全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3、乙方在作业前要认真勘察现场,进场后首先必须做好作业区域围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避免发生安全事故。4、乙方应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有关安全要求作业。乙方应落实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人员名单报丙方备案。5、承包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6、作业前,丙方可对乙方的管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介绍作业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7、根据项目内容、特点,承包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8、交底材料一式三份,由承包双方和监理单位(如有)各执一份。9、作业期间,乙方指派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及专职安全员(姓名: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负责本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丙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承包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作业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10、乙方在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丙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并书面报丙方。11、在作业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承包双方都应督促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12、乙方人员对不同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作业。一旦作业,即表示乙方确认作业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全部责任。46/9213、乙方在作业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承包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方一旦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14、乙方的人员对作业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如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15、特种作业必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验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17、乙方需用丙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丙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的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配电系统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作业生活区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饭锅、电取暖器等,防止漏电触电事故发生。18、乙方在作业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丙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19、贯彻谁作业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火警、火灾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与丙方无关。乙方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乙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20、乙方承认并遵守丙方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接受丙方组织的安全监督检查,同意对乙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21、在项目实施时,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影响水厂正常运行及出水水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水质异常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22、若存在多点位同时作业,每处作业点须单独配备现场监督人员。23、乙方应在作业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作业要做封闭处理,作业人员应在作业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作业区域,丙方有权随时检查。24、作业过程中使用到的水、电等,需得到丙方同意,并由丙方进行安排,乙方不得自行使用。25、作业过程中要保持场地整洁,及时清理杂物;作业结束后立即安排清理现场,保持环境整洁。26、乙方应对发生在本项目作业区域内自开工至交付期间的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二、违约处理(一)发生伤亡事故情况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还承担项目负责人、副经理、专47/92职安全人员等相关管理干部各30000元、20000元、10000元,计60000元的违约金。(二)对现场不遵守安全文明作业的处罚1、作业人员进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乙方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2、各项作业前,乙方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操作者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承担500元/次的违约金,作业班组未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的由乙方承担200元/次的违约金。3、对于特殊的作业设施,如脚手架、安全防护栏(网、棚)等搭设完毕后,乙方应及时组织或参与自检验收并报审查验收,未及时组织验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4、对于不按期整改和不按期回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由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逾期加倍处罚。5、进入作业现场不佩戴安全帽,由乙方承担管理人员300元/次、工人100元/次的违约金,并责令退场。6、凡高空作业(2米以上)不戴安全带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元/人次,不系好安全带由乙方承担违约金300元/次,不穿防滑鞋由乙方承担违约金100元/人次。(做好登高者定期体检工作,高血压、心脏病、头晕等禁止登高)7、进入作业现场穿裙子、高跟鞋、赤脚穿拖鞋由乙方承担违约金100元/人次,工程管理人员200元/人次。8、对违反操作规程,从高处往下抛掷材料、工具或垃圾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元/次,造成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9、对私自拆除防护措施、破坏安全标志、警示、标牌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2000元/次,对于乱拆、乱卸等野蛮作业行为,一经发现,由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10、不按规定做好安全设施就开始作业,由乙方承担违约金2000元/次。11、作业班前禁止喝酒,发现酒后作业者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元/人次。12、严格执行卫生包干制度和落手清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做好作业现场的文明作业工作,检查中不达标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元/次,并立即整改。13、落实现场门卫制度,门前“三包”和自行车、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如发现违反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元/次。14、作业现场严禁大小便,违反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元/次。15、任何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作业现场,违反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100元。16、对于作业现场违章行为,经教育、劝告后,仍带抵触行为并辱骂打人者,违反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200元,责令其写书面检查。17、作业生活区发现私拉乱接电线,用电炉、大灯泡取暖,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元/次。18、防火器材缺失由乙方承担违约金100元/只(次)。19、作业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违者除送***门依法处理外,由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元/人次,并须将参与打架斗殴人员清除出作业现场。20、严禁盗窃行为,一经发现除将参与人员送***门依法处理外,由乙方承担违约金2000元。21、严格遵守现场材料出门证制度,服从保安的现场管理,违反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元/次。(三)作业违章用电、机具(械)的处罚48/921、设备及作业机械防护设施不全,未经报验擅自使用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2、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元/人次。3、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作业按200元/人(次)罚款。4、未按规定使用标准电箱,配电箱无门、无锁、配件不齐、箱内有杂物、无防雨措施、无接零(接地)、无统一编号、无责任人,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元/次,并立即整改。5、用铜丝及其它金属代替保险丝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元/次,保险丝规格不一致,由乙方承担违约金200元/次,并立即整改。6、手持电动工具导线无插头,线芯直接插入插座或直接连接,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元/人。7、电焊机进出线无防护罩,电源线超过5M,二次线未用专用把线或用钢筋代替,由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元/台,并立即整改。8、电缆电线敷设不规范,非专业电工私拉乱接者,由乙方承担违约金1500元/次。9、操作工在工作期间离开工作岗位或下班后未切断电源、未锁好配电箱或操作室门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元/次。10、每天试跳漏保开关一次,失灵及时更换,无试跳更换记录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200元/次。11、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照明及线路混乱,接头处未绝缘包扎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元/次。12、管理人员违章操作机械设备,违章指挥,一经发现由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元/人(次),并停止作业,立即整改。13、擅自在设有警戒标志危险区域作业,未经丙方批准擅自动火,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并立即整改。14、凡违反电焊“十不烧”,起重“十不吊”者,由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15、凡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每发现一次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三、其他1、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由乙方主动缴款至甲方财务账户,如不主动缴纳的,乙方同意由甲方在合同款项中扣除。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一式捌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同主合同同日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9/92附件2: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结(决)算审核承诺书盐城市城投集团、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地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是我单位守法经营、诚实信用、履行合同的重要内容,因此我单位在决算资料报送前已认真审查,确保了决算质量,误差率已控制在5%以内。为了严格控制虚报冒领的错误行为,确保工程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我方承诺实施对我单位编报的工程决算的质量与审核费用挂钩的措施:1、我单位承诺不向建设单位和造价审核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不当得益。2、我方保证在工程竣工后28日历天内上报完整的结算资料,逾期报送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3、我方承诺报送价与审核价误差率大于5%时,超出5%以外部分审计费用由我单位承担,在应支工程款中扣留(核减额的5%)。4、由于我单位上报的决算漏算、少算,将不再要求贵方支付。5、我单位报送的决算中,有关经济签证已齐全,手续也已完善,若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签证不全或手续不完善的,我单位承诺不再补办,也不要求计取。6、我方保证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我方无条件接受建设方和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决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7、我单位授权(预算员或造价师),联系方式,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工程有关决算事宜,中途不另换他人。如遇特殊情况,我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征得建设单位同意。8、审核过程中,我单位保证密切配合,以确保及时、准确地完成工程决算审核工作。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0/9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活性炭池活性炭涉及「重新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重新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盐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