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连体压缩 垃圾厢质疑答复答疑公告(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2)



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2立方移动式连体压缩垃圾厢(NNZC2022-G1-100078-RNZB)质疑答复书

质疑人:上海睿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大连路535号3楼B05室
法定代表人:陈智楠
委托代理人:陈雅芹
电话:13482461475
联系电话:13122082138
邮政编码:200080
质疑人于2022年12月21日向我公司递交了《质疑函》(以下简称:质疑函),对12立方移动式连体压缩垃圾厢(NNZC2022-G1-100078-RNZB)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提出质疑。针对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经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更正后“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评分标准-1.2项目实施方案分、1.3-进度计划方案”存在区间分值,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
该项已在发布更正公告(二)中调整。
质疑事项2: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更正后“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评分标准-2.1售后服务分”评分项要求售后服务专职人员配备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不合理,与本次项目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经核查,投入专职人员的素质关系着该项目的售后服务质量,评审项中要求售后服务专职人员配备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与本项目合同履行有关,该项设置合理,不存在限制性和排他性。未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质疑人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连体压缩 垃圾厢质疑答复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