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答疑公告(黄山市屯溪区教育局2023)
【答疑澄清】黄山市屯溪区学前教育能力提升--屯溪率水桥幼儿园功能提升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答疑澄清】黄山市屯溪区学前教育能力提升--屯溪率水桥幼儿园功能提升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6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答疑澄清提交
提交人: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3-17 17:02:32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分
招标人确认
办理状态:
请审核
办理时间:
2023-03-17 17:04:1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项目负责人
办理状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3-03-17 17:07:50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项目编号
HJAGC2023G041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341000586130960B-20230313-000092-6
信息来源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所在地
黄山市屯溪区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3-17 17:08:08
浏览次数
0
标段信息 第1次澄清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1
HJAGC2023G041A
黄山市屯溪区学前教育能力提升--屯溪率水桥幼儿园功能提升工程
公开招标
1242.0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主要修改内容
一、项目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黄山市屯溪区学前教育能力提升—屯溪率水桥幼儿园功能提升工程 原项目编号:HJAGC2023G041 原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4日 二、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问: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建议修改接受联合体。 答: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第3.4点和招标文件中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点,均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③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双方均认可。 ④招标公告 3.3 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山市屯溪区教育局 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洽阳路6号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559-232589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9-2324200
招标人:黄山市屯溪区教育局 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2023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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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等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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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第2次澄清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1
HJAGC2023G041A
黄山市屯溪区学前教育能力提升--屯溪率水桥幼儿园功能提升工程
公开招标
1242.0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主要修改内容
一、项目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黄山市屯溪区学前教育能力提升—屯溪率水桥幼儿园功能提升工程 原项目编号:HJAGC2023G041 原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4日 二、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问:本项目投标时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方式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1、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中5.3条中增加“采取纸质银行保函方式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投标人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效。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 注:鉴于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招标文件约定除外),开标现场无法接收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建议投标人优先采用电汇(转账)、电子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确需采用银行保函等纸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请在投标文件相应处上传清晰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人处,逾期递交或递交保函等纸质原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2、更新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保函格式,具体详见附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山市屯溪区教育局、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洽阳路6号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559-232589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9-2333406
招 标 人:黄山市屯溪区教育局、 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2023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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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屯溪区学前教育能力提升--屯溪率水桥幼儿园功能提升工程的澄清公告一、项目主要信息原项目名称:黄山市屯溪区学前教育能力提升一屯溪率水桥幼儿园功能提升工程原项目编号:HJAGC2023G041原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4日二、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问: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建议修改接受联合体。答: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第3.4点和招标文件中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点,均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③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双方均认可。④招标公告3.3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联系方式招标人:黄山市屯溪区教育局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洽阳路6号项目联系人:周工电话:0559-2325893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0559-2324200招标/:黄山市屯溪区教育局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时间:2093年03月17日投标保证金(1)采用电汇或转账的:提供保证金汇出银行汇款票据的电子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或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2)采用保函的:电子保函按照电子系统中格式提供保函电子件。纸质保函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3)采用支票、本票、汇票方式的:提供盖章齐全的有效票据原件扫描件。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一类形式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扫描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编号:致:受益人(招标人)名称开立人获得通知,(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编号为(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投标(即“基础交易”)。一、开立人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开立人在此同意向受益人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二、开立人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3)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4)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5)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注: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的格式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或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编号:(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编号:(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之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支付保函示范文本编号:(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指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工程款)付款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后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黄山市屯溪区学前教育能力提升--屯溪率水桥幼儿园功能提升工程的澄清公告一、项目主要信息原项目名称:黄山市屯溪区学前教育能力提升一屯溪率水桥幼儿园功能提升工程原项目编号:HJAGC2023G041原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4日二、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问:本项目投标时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方式是否认可答、予以认可。1、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中5.3条中增加“采取纸质银行保函方式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投标人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效。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注:鉴于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招标文件约定除外),开标现场无法接收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建议投标人优先采用电汇(转账)、电子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确需采用银行保函等纸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请在投标文件相应处上传清晰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人处,逾期递交或递交保函等纸质原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2、更新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保函格式,具体详见附件。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联系方式招标人:黄山市屯溪区教育局、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洽阳路6号项目联系人:周工电话:0559-2325893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0559-2333406酒标人:黄山市屯溪区教育局、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代建单位:电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标代理机构:主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时间:2023年03月23日投标保证金(1)采用电汇或转账的:提供保证金汇出银行汇款票据的电子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或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2)采用保函的:电子保函按照电子系统中格式提供保函电子件。纸质保函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3)采用支票、本票、汇票方式的:提供盖章齐全的有效票据原件扫描件。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一类形式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扫描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编号:致:受益人(招标人)名称开立人获得通知,(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编号为(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投标(即“基础交易”)。一、开立人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开立人在此同意向受益人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二、开立人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3)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4)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5)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注: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的格式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或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编号:(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编号:(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之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支付保函示范文本编号:(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指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工程款)付款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后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黄山市屯溪区学前教育能力提升--屯溪率水桥幼儿园功能提升工程的澄清公告一、项目主要信息原项目名称:黄山市屯溪区学前教育能力提升一屯溪率水桥幼儿园功能提升工程原项目编号:HJAGC2023G041原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4日二、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问:本项目投标时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方式是否认可答、予以认可。1、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中5.3条中增加“采取纸质银行保函方式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投标人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效。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注:鉴于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招标文件约定除外),开标现场无法接收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建议投标人优先采用电汇(转账)、电子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确需采用银行保函等纸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请在投标文件相应处上传清晰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人处,逾期递交或递交保函等纸质原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2、更新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保函格式,具体详见附件。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联系方式招标人:黄山市屯溪区教育局、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洽阳路6号项目联系人:周工电话:0559-2325893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0559-2333406酒标人:黄山市屯溪区教育局、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代建单位:电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标代理机构:主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时间:2023年03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