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 配套道路附属设施工程施工答疑公告(资中县重龙映象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
资中经开区新型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附属设施工程(一期)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1号、答疑文件01号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4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4,522,745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资中经开区新型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附属设施工程(一期)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1号致各潜在投标人:1、由于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重大调整,故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开标时间推迟至2024年03月26日09时30分。2、后期将重新上传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详细招标资料。招标人:资中县重龙映象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建业成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2月22日资中经开区新型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附属设施工程(一期)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01号针对各潜在投标人在网络上的提问回复如下:提问1:招标文件中评审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如果最低报价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大于2家,如何确定中标人。 回复1:招标人自行确定。提问2:合同专用条款10.4.1 变更估价原则 第(6)条“投标增值税=投标函中的工程建设费总价/(1+投标增值税+投标附加税)*投标增值税”和“投标附加税=投标函中工程建设费总价/(1+投标增值税+投标附加税)*投标附加税”的描述是否有误(应为“投标增值税税率及投标附加税税率”)回复2:合同专用条款10.4.1 变更估价原则 第(6)条变更为: (6)总体下浮比例=1-(投标函中的评标价-投标增值税-投标附加税)/(招标控制价中的评标价-招标控制价中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中附加税);投标增值税=投标函中的工程建设费总价/(1+投标增值税税率+投标附加税税率)*投标增值税税率投标附加税=投标函中工程建设费总价/(1+投标增值税税率+投标附加税税率)*投标附加税税率评标价=工程建设费总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招标人:资中县重龙映象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建业成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2月22日
递交时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型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 配套道路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