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答疑公告(海林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2024)



海林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第四标段

澄清公告
1.澄清内容
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从成立起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从成立起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意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海林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0453-7331312
地 址:黑龙江省海林市
招 标 人:海林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候先生
电 话:0453-7331313
地 址:黑龙江省海林市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驰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招标部
电 话:18045380800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会展街46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