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材智慧产业园工程总承包答疑公告(烟台蓬莱区恒长基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
恒长基石绿色建材智慧产业园EPC
答疑明细
项目名称
恒长基石绿色建材智慧产业园EPC
标段名称
恒长基石绿色建材智慧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
内容
提出时间
2024/3/27 14:34:00
附件
\\xiaoyuer\小鱼儿\2024年项目\蓬莱\补充文件二.pdf
\\xiaoyuer\小鱼儿\2024年项目\蓬莱\补充文件二.pdf
标段名称
恒长基石绿色建材智慧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
内容
提出时间
2024/3/19 8:50:00
附件
补充文件一.pdf
补充文件一.pdf
标段名称
恒长基石绿色建材智慧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
内容
提出时间
2024/3/19 8:47:00
附件
蓬莱恒长基石产业园epc定稿.pdf
蓬莱恒长基石产业园epc定稿.pdf
标段名称
内容
原开评标时间:2024/4/8 9:00:00 变更后时间:2024-04-08 09:00:00,原开标室:否 变更后开标室:第1开标室 原评标室:二号评标室 变更后评标室:一号评标室
提出时间
2024/3/19 8:39:00
附件
标段名称
内容
原开评标时间:2024/4/8 8:00:00 变更后时间:2024-04-08 09:00:00,原开标室:否 变更后开标室:第2开标室 原评标室:一号评标室 变更后评标室:二号评标室
提出时间
2024/3/18 17:11:00
附件
补充文件(二)1、本项目人工费结算时不执行投标总报价的下浮比例。2、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1.7保修责任(2)质量保修期”之内容取消,质量保修期的要求以“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之内容为准。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3月27日补充文件(一)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4月8日9时00分。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3月19日恒长基石绿色建材智慧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706002318004953招标人:烟台蓬莱区恒长基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3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三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项目名称)开标现场公示信息表五、联合体协议书六、投标保证金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承诺书九、其他材料声明函致:各有关单位烟台蓬莱区恒长基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对恒长基石绿色建材智慧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进行招标。现就招投标活动有关事宜声明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法由我方负责。我方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招投标活动作出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千涉。2、我方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开展招标活动,不会违规确定资格审查方式,不会对投标人资格做出高于招标工程实际需求的要求,不会以不合理的标段或工期限制、排斤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不会对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实行政视待遇。3、我方将依法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版本并根据本项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我方负责招标文件内容和招投标活动程序的编制、确定、实施、解释,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行使此权力:经我方授权的除外。经我方严格审查发出的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均符合有关规定、项目要求且无歧义。4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要仔细阅读和检查我方就本项目招标发出书面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合法途径提交给我方,我方必然对有关问题进行书面答复。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有关权力,此后对招投标活动有关文件的理解或招投标活动相关程序的落实以我方的书面解释为准,由此引起的损失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自负。5、我方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或者修改中已经明确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全部程序、内容和标准,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招投标全过程的落实。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争议,我方必然行使解释权和决定权、因招标文件已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存在漏洞或争议导致招投标活动不能合法进行而引起的招投标活动暂停或招标失败,后果由我方负责。6、我方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并依法及时更换不能继续履职的评标专家。我方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和评标现场出现的情况,我方必然依法出具处理意见。除非评标委员会成员经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否则我方认可评标委员会做出的评审结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7、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工程招投标活动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我方将依法受理并在法定时限内出具书面答复。(姜洪凌0535-5631128)对我方书面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提出人,有权依法向监管部门投诉。8、本声明属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机构具有约束力。特此声明。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公章日期2024年3月18日算题汽字或兰如代理机公章建日期24年3日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恒长基石绿色建材智慧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恒长基石绿色建材智慧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烟台蓬莱区恒长基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2.1建设规模:恒长基石绿色建材智慧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厂房、2#厂房、3#库房、成品库、办公楼;以及相关道路硬化、厂区绿化、围墙等室外配套工程,生产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本次为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24221.68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2486.68平方米(计容面积2486.68平米),1#厂房建筑面积4050平米(计容面积8100平米),2#厂房建筑面积7125平米(计容面积14250平米),3#库房建筑面积2460平米(计容面积4920平米),成品库建筑面积8100平米(计容面积16200平米)。2.2招标范围:设计招标内容:包含项目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相关后续服务;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责任期保修工作,以及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工作;2.3项目地点:位于蓬莱区2.4计划工期:自接到开工令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完工。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2.6计划投资额:约9000万元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3.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均可):(1)设计资质(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a)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b)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c)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经理:1名,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2)设计负责人:1名,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1名,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3.4、项目组人员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3.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设计、施工职责和分工,由施工单位牵头。(因本项目为电子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9日8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2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4.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8日9时00分。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1)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3。电子版投标文件未上传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签到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6.发布公告的媒介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6.2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7.其他7.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123696.jhtml。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56.14.109:10008。7.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须将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7.3本项目拟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7.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8.联系方式招标人:烟台蓬莱区恒长基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蓬莱区南王街道蓬寨路19号邮编:265600联系人:姜洪涛电话:0535-5631128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胜利南路山水龙城营销中心4楼邮编:265300联系人:王锡钢、马艺萌电话:0535-6646549电子邮件:512720306@qq.com2024年3月1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烟台蓬莱区恒长基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蓬莱区南王街道蓬寨路19号联系人:姜洪涛电话:0535-563112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胜利南路山水龙城营销中心4楼联系人:王锡钢、马艺萌电话:0535-66465491.1.4项目名称恒长基石绿色建材智慧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1.1.5建设地点位于烟台市蓬莱区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落实到位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自接到开工令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完工。1.3.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财务要求:/设计业绩要求:/施工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施工机械设备:满足项目施工需要九、承诺书承诺书(一)(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且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未发生过变更或更换。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且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未发生过变更或更换。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若有不符,我方将被视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自愿接受相应处罚。我方完全同意招标人扣除投标保证金(保函形式的按照保函要求赔偿招标人损失),并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签电子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电子个人印章)年月日投标人:(签电子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电子个人印章)年月日承诺书(二)(招标人名称):我公司在此声明:(1)我公司承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所有证件真实完整,且不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中第“1.4.3”条列出的情形。(2)我公司承诺加强施工工地的扬尘管理,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鲁政发〔2018〕17号);《关于印发烟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烟台市打好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治攻坚战实施细则和烟台市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实施细则的通知》(烟政办发〔2018〕28号);《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烟建治安〔2018〕53号)文件,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控制措施,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承诺“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落实渣土车运输管控措施”等污染控制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扬尘专项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3)我公司承诺投标截止日前在全国范围内不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被限制投标的情况。(4)我公司承诺项目部人员(不含设计负责人)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项目。(5)我公司承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承诺严格按照《烟台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应用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实施实名制管理。(7)承诺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鲁建发〔2020〕3号)。我公司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若上述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我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八条有关规定,我公司愿被认定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愿接受处罚。我公司完全同意招标人因此扣除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保函形式的按照保函要求赔偿招标人损失),并愿意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签电子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电子个人印章)年月日投标人:(签电子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电子个人印章)年月日承诺书(三)烟台市建设工程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工程名称:本人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清楚知晓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二、我单位和我本人在本项目中依法依规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未参与串通投标,不在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三、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四、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五、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六、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七、我单位和我个人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防范打击围标串标行为的通知烟建招标》〔2021〕4号文件规定。八、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九、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的规定。十、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自愿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投标人:,(签电子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电子个人印章)年月日十、其他材料第八章定标文件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的通知”烟建建管【2023】2号规定。一、“评定分离”的定义“评定分离”即评标和定标分离,是指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因素提供技术咨询建议,向招标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程序和决策约束机制,组建定标委员会,通过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程序和办法,由定标委员会从定标候选人中择优选定中标人。二、“评定分离”的基本原则招标人应遵循权责统一、规则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制定稳定、具体、可操作的评标、定标规则,择优选择履约能力强、报价科学、合理的中标人。“评定分离”招标项目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招标人对招标评标定标过程及其结果承担主体责任,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负责。三、评标程序1.定标候选人的确定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向招标人择优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不排序、不推送具体得分)。2.评标报告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在现有要求基础上,还包括定标候选人名单、各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优缺点汇总及签订合同前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内容。3.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由于异议或投诉、定标候选人放弃定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等情况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继续定标。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改变评标结果的,重新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四、定标方法。1、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2、定标因素:(1)报价因素。(2)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建设工程注册类执业资格、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3)企业实力(包括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及数量)。3、中标候选人数量:3名。五、定标程序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交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后7个工作日内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召开定标会(全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定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一)组建定标监督小组招标人组建3人的定标监督小组(确定1名组长),成员为本单位内设纪检或监事会等部门人员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部门人员。(二)组建定标委员会1.招标人建立定标成员库,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经济技术人员中产生。本项目参照财政资金投资管理的集中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从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中确定成员。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聘请相关专家作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不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2.定标委员会成员应执行回避制度,不得与定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回避的具体情形:1.不得是定标候选人或者定标候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不得与定标候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3.不得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4.已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不得参加定标委员会。3.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成员由招标人于定标当日按2倍以上的备选数量,从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并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定标成员的抽取过程录音、录像。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定标会结束前保密。定标委员会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三)召开定标会确定中标候选人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会上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提请定标委员会成员是否需要回避。2.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问。3.定标委员会各成员从报价、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发布的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和企业实力(包括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和数量)等各方面了解定标候选人情况后各自书面发表意见,最后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4.定标会结束后,招标人及时完成定标报告编制,定标报告包括:集体商议会议纪要、定标候选人名单、定标时间、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的定标理由、中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等内容。(四)中标候选人公示1.招标人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定标时间、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的定标理由、中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中标价、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等内容。2.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异议,招标人进行调查处理,但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4.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第一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可以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发布中标公告1.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中标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一致),中标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六)合同签订招标人和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合同内容应同步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开。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六、定标活动监督检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对定标过程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督检查。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包括定标报告、监督小组编制的监督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色建材智慧产业园工程总承包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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