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答疑公告(2024)
滏阳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澄清文件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4年04月11日 00:00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标段名称:滏阳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滏阳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修改-01 各投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前附表中第1.4.1条中1-5条修改为: 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同时应配备环境保护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可一人多证,其他监理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二、招标文件第36页中增加《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标题。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4.4.4条内容修改为: 4.4.4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具有同等资格的监理工程师依据监理规范履行其部分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发包人批准,每更换一次处以 10 万元的罚款。如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更换的,处以30万元以上每人的罚款,并追究承包人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