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空间治理及环境保护提升 生态空间治理及环境保护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电力照明工程答疑公告(绵阳富乐长实科技有限公司2024)


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绵阳市游仙高新区南区生态空间治理及环境保护提升项目(第二次)-绵阳市游仙高新区南区生态空间治理及环境保护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澄清文件]

绵阳市游仙高新区南区生态空间治理及环境保护提升项目(第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书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2.3条“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生态治理及修复总面积约2776.39 亩。包括绿化工程及绿道、广场铺装、木栈道等景观设施,配套建设市政道路、智能系统工程、电力照明工程、管网工程及海绵城市设施等。
2、 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5.2.3.40条。
3、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变更为:(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情形的声明;(2)投标人认为的其他材料。
4、 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的承诺函作废,投标人参与投标不填写上传。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5月8日9点50分。

招 标 人:绵阳富乐长实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补遗.pdf

绵阳市游仙高新区南区生态空间治理及环境保护提升项目(第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01致各潜在投标人: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2.3条“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生态治理及修复总面积约2776.39亩。包括绿化工程及绿道、广场铺装、木栈道等景观设施,配套建设市政道路、智能系统工程、电力照明工程、管网工程及海绵城市设施等。2、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5.2.3.40条。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条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变更为:(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情形的声明;(2)投标人认为的其他材料。4、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的承诺函作废,投标人参与投标不填写上传。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5月8日9:50分。招标人:绵阳富乐长实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4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空间治理及环境保护提升 生态空间治理及环境保护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电力照明工程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