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试剂DAB染色液 DAB染色液 清洗液 缓冲液答疑公告(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ZC(DYLY)2024-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用试剂DAB染色液ulra Viow Universal等一批(又名:罗氏诊断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试剂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7日
二、澄清(修改)信息
澄清(修改)事项:合同公告
澄清(修改)内容:
序号
澄清(修改)项
澄清(修改)前内容
澄清(修改)后内容
1
合同公告
纸质版合同中: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
纸质版合同中:甲方通过“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
澄清(修改)日期:2024年06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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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 址:昌吉市延安北路303号
联系方式:18909945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69号康丽家园南五工二村村委会文化中心三楼301号
联系方式:18309915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水
电 话:18309915975
附件信息:
新疆欣诚源-DAB染色液 ultraViow Universa_0002.pdf4.4 M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消毒、试剂类耗材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DSJ-2024009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303号电话:0994-2334370/2345528邮编:831100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新疆欣诚源商贸有限公司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红旗东路海堂公馆五期2号商业楼三层304商铺0994510678邮编:831100一来院通速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依物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以招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作为各自权利义务,为甲方向乙方购买谈判文件中列明的消毒、试剂类耗材的相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数量、金额等。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元)备注1DAB染色液ultraViewUniversal罗氏250测试盒815095盒774250国械备20180400号2苏木素染色液HematoxylinII罗氏25mL盒41095盒38950国械备20150245号43返蓝染色液BluingReagent罗氏25mL盒41095盒38950国械备20150244号4清洗液EZ(10X)罗氏2L桶144081桶116640国械备20151560号5缓冲液LCS罗氏2L桶410305桶125050苏苏械备20211263号6缓冲液SSC罗氏2L桶70010桶7000.国械备20151559号7清洗液ReactionBuffer(10X)罗氏2L桶680140桶95200苏苏械备20211368号8免疫组化抗原修复缓冲液(CC1)罗氏2L桶144063桶90720苏苏械备20211369号9切片标签Ebar(US/Europe)罗氏500个*5卷盒520011盒57200/10色带EbarPrinter罗氏卷卷4806卷2880/11全自动免疫组化用阳离子防脱载玻片(松浪)松浪100片/盒盒18020盒3600/12Reag.Disp.Card.PrepKit1(-150),250-SeriesTest储存卡(1-150)罗氏个个130101个13130/113ASSY,PrepKitBM,BMXT,BMLT试剂填充瓶罗氏个个26098个25480/金额合计:小写:¥1389050.00元。金额合计:小写:¥1389050.00元。金额合计:小写:¥1389050.00元。金额合计:小写:¥1389050.00元。金额合计:小写:¥1389050.00元。金额合计:小写:¥1389050.00元。金额合计:小写:¥1389050.00元。金额合计:小写:¥1389050.00元。金额合计:小写:¥13890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玖仟零伍拾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玖仟零伍拾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玖仟零伍拾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玖仟零伍拾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玖仟零伍拾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玖仟零伍拾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玖仟零伍拾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玖仟零伍拾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玖仟零伍拾元整。一、甲方责任单来源1.甲方根据公开招标从中标人处采购中标人具备供货资质的中标品种产品。1上是2.甲方将根据临床使用的需菜是单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产品,以保障应急需求。m3.甲方对乙方配送的合格的符合接受条件的中标产品,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临期或短期内无使用需退货的产品除外。4.甲方按照实际供货量金额定期结算,实际供货量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根据甲方财务结算制度,在产品使用3个月后进行结算,以甲乙双方当月的书面确认单为准,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当月供货发票,如当月未按时提交供货发票,结算周期顺延至下个结算周期。二、乙方责任1.乙方保证所供消毒、试剂类耗材的相关资质证照齐备、有效,并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相关资证到期前必须及时到甲方物资管理科办理更新备案手续。乙方保证自身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相关耗材供应规定的资质,是合法、合格的耗材供应商身份;如乙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或乙方未向甲方提供的,本合同不生效;乙方应承担甲方已发生的全部招投标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S2.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所供产品价格不高于同类三甲医院招标价格,如有违反,经甲方核查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如甲方决定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向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送达地址寄出之日即告解除;乙方应当退还已收到结算款中高出同类三甲医院招标价的部分,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如甲方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已收到结算款中高出同类三甲医院招标价的部分,后续结算单价按同类三甲医院招标价进行结算,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如遇阳光采购平台及各类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价格调整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进行价格调整并提供降价函,同时配合甲方完成价格维护工作。因未及时履行造成的经济损失、纪检违纪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医保局和上级卫健和纪检部门,并终止与乙方的供货关系,对乙方所有在供产品进行重新招标。3.产品质量责任:3.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中标品种产品,乙方保证所供消毒、试剂类耗材为符合国家消毒、试剂类耗材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确保临床医疗安全。3.2所供物品如有质量异议,甲方有权送检,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甲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乙方应无条件负责退换;经退换后仍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的,甲方可向其他合格供应商采购,乙方应承担甲方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的产品差额(差价×采购数量),若一个月内乙方提供的产品仍无法达到质量要求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1万元违约金。3.3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供应的产品引发的纠纷,如需甲方出面解决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解决结果,并于甲方与受害方(受损方)协商一致或诉讼、仲裁结果送达的当日将全部调解、诉讼、仲裁结果确定款项全额支付至甲方账户;甲方因解决纠纷支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受害方(受损方)的损失、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3.4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的罚款、赔偿款、补偿款等性质的款项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承担行政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1万元违约金,同时甲方可选择要求乙方整改后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直接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照本条第二款约定承担解除合同违约金;小3.5如乙方拒不按照上述约定承担责任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方可直接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本合同的,不免除乙方应当按照上述约定承担责任的义务;3.6若发现乙方有供应假冒伪劣物品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承担因此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限甲方处理伪劣产品的费用、罚款、赔偿金、因产品质量承担的责任、甲方维权的诉讼、仲裁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用等。S4.乙方签订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中标产品生产厂家及乙方的A、经营、许可、授权、产品注册及质量检测证等与产品一一对应的产品资质,并经相关部门的有效期审核签章后方可供货。5.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交物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应该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若国家或地区对中标物品的价格下调低于合同价格,合同价格在调价文件生效之日起随即下调至文件规定的价格,直到合同期满为止。如国家或地区发布统一执行采购目录的通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6.乙方配送和人员管理:6.1乙方保证按照相关产品配送手册或规定以及甲方物流系统管理流程和办法完成配送工作,配送中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均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承担中标产品的使用前培训和配送费用、注意事项等相关随附义务,如不按照要求配送的,甲方有权中止向乙方采购。6.2乙方工作人员破坏或不配合甲方工作、规章制度管理的,每发生一次从乙方应付结算款中扣除500元,发生3次以上的乙方应将该人员撤离甲方;乙方接甲方通知拒不更换的,甲方可中止向乙方采购直至乙方将相关人员撤离甲方为止;因此中止向乙方采购的,甲方可向其他合格供应商采购,乙方应承担甲方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的产品差额(差价×采购数量),若7个日历日内乙方仍未将该人员撤离甲方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1万元违约金。6.3乙方工作人员如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或其他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4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造成物品损坏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直接从应付乙方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当在损害发生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予以补足。6.5乙方无理由拒绝补足的,可按照本合同第二条6.2款中拒不更换人员的违约金数额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必须具有满足所有甲方临床使用需求的供货能力,不论甲方所需产品采购规模的大小、多少,乙方均须保证供货,供货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为准;急救或紧急情况下使用的配送不应超过2小时,一般品种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8.乙方须备足货源,确保按上述时限要求及时供货、不延误甲方使用。乙方一旦发生供货不及时或延误的,甲方可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3.2款约定承担解除合同违约金。9.乙方提供的消毒、试剂类耗材,内外包装上均需注明有效期,甲方库存物品接近有效期的,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换或退货。10.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工作要求将所需物品严格按照规格、数量、时间等要求将物品送达甲方指定的科室和医院指定的地点,运费由乙方自行负担。计划外发货或超计划发货的甲方均不接受,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11.产品送达后,如甲方发现缺少或破损,由乙方承担更换和补足义务。乙方应在7个日历日内给予妥善处理,否则,甲方有权抵扣相应价值的货款。12.资质保证可乙方提供的消毒、试剂类耗材必须符合国家消毒、试剂类耗材质量标准,并具有:Me(1)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5)授权委托书7·进口消毒、试剂类耗材必须有进口消毒、试剂类耗材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书。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消毒、试剂类耗材的有效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不得低于6个月;若在有效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按照质量承诺书,由乙方负责退货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全部责任。13.违约责任:合同执行期内,乙方因公司股权变更、授权到期等各种主观因素造成的乙方不能继续为甲方供货或供货量不足的情况,乙方应当主动通知甲方,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停供之日起至合同到期,带量合同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千分之一)计算。不带量合同每日按已入库月平均数量总金额的1‰(千分之一)计算。同时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损失金额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的责任(损失包括:本合同招投标和前期准标费用、为履行本合同的支出、财产权益的直接减少、预计应增加而未增加的收益、行政罚款、因受到行政处罚而减少的财产利益、为维权而发生的仲裁、诉讼、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三、合同期限合同约定数量执行完毕后,此合同终止;合同期内如国家和地区通知执行统一采购目录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四、争议解决方法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其他1.合同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同意;2.合同的解除(1)甲方确认其送达地址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受送达人为:张梦鑫,联系方式为:18690850882C乙方确认其送达地址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受送达人为:平亚南,联系方式为:15739626895(2)以上送达地址、联系方式是双方确定的作为本合同项下合同履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所涉仲裁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送达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函件、开庭传票、开庭通知书、证据、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执行裁定书等。双方确认:上述送达地址、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适用于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或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至案件执行程序终结时止。任何一方发生地址、接收人变动的,应书面向对方送达并获得对方书面确认,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接收人变动的效力;向本合同约定地址送达导致诉讼仲裁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并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证书文件后生效。六、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招投标文件12.中标单位委托人授权书3.服务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甲方(盖章):昌吉回族治州人民医院乙方(盖章):新疆欣诚源商贸有限公司t3开户行:建行昌吉分行文化东路支行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边东路支行账号:65001620300050001465账号:806270012010102544608法人代表:法人代表:1的同斌袁平亚南签约代表:签约代表:日期:202年6月6日日期:202年6月6日昌吉州人民医院消毒、试剂类耗材采购廉政责任书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303号电话:0994-2334370/2345528邮编:831100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新疆欣诚源商贸有限公司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红旗东路海堂公馆五期2号商业楼三层304商铺电话:0994-2510678邮编:831100为规范医疗机构消毒、试剂类耗材采购行为,保证耗材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防止耗材采购中的不正之风,保护采供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约定,特签订此合同。一、甲方廉政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廉政规定和国家公务员八不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2、甲方不得与乙方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甲方在耗材采购行为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卫生部等部门的规定,保证耗材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4、甲方单位领导、负责采购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索要、接受乙方的红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其他馈赠。5、甲方单位领导、负责采购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接受乙方的宴请和各类消费活动。6、甲方单位领导及其家属、负责采购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接受乙方的钱物。7、甲方单位领导及其家属、负责采购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不得在乙方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领取报酬。8、甲方需明令禁止乙方做临床促销,对做临床促销的供应商和配合供应商做临床促销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二、乙方廉政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甲方领导及家属、评标人员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达到中标目的。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甲方领导、负责耗材采购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赠送红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宴请甲方领导、负责耗材采购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和各类消费活动。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向甲方单位领导及家属、负责耗材采购工作的人员赠送钱物。6、乙方不得为甲方有关人员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发放报酬。7、乙方不得在甲方做临床促销工作,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发放临床促销费用。三、违约责任1、甲方发生违约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党纪政纪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其主管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合同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三年之内不得进入昌吉州人民医院进行耗材销售。四、本责任书在甲乙双方签订购销合同时一并签订,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本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vi乐甲方(盖章):昌吉回族自治州乙方(盖章):新疆欣诚源人民医院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1签约代表:用残签约代表:平亚南袁202年6月6日2021年6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试剂DAB染色液 DAB染色液 清洗液 缓冲液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