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中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及资源化利用答疑公告(磴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24)
附件: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技术标封皮目录.pdf 附件:招标澄清文件正文.doc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磴口县“十四五”期间排水、中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TZB-2024-005(施工第一标段----施工第六标段)招标人: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磴口县诚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四年八月温馨提示1、招投标期间请您认真阅读以下事项:2、在阅读招标文件时,如发现招标文件出现问题或有不足之处时,请及时提出。在此我单位表示感谢。3、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涂黑加粗的文字,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做出响应,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错误。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统一在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bynr.gov.cn/)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5、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30时。您的配合既给我们的工作带来方便,也不会因为时间的问题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6、各投标单位务必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建议各投标单位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对于因公休日投标人可能无法进行保证金缴纳的一切后果概不负责)。7、建议各投标单位将自己的评审所需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谢谢配合。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版招投标,中标前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各投标企业上传格式为(.BMTF格式)的投标文件(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格式为(.BMTF格式)的投标文件(加密版)需要登录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会员系统,在“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各投标企业及时上传企业电子版(.BMTF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BMTF格式)制作方法参照“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巴彦淖尔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中所示内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处下载。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技术支持:0478-8785721、4009980000;CA锁咨询电话:0478-8926704。10、重要说明开标注意事宜如下:1)、各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室进行开标,开标时间到达后,投标人通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详细操作为投标人需要在开标之前登陆会员系统,等待开标,到达开标时间10分钟之后,点击【我的项目】-【对应标段】-【开标大厅】模块,待显示【我要解密】时,点击进行解密(详细操作手册见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投标单位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60分钟内完成对相应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多个标段,需要对每个标段依次解密)。2)、投标文件非加密文件无需上交,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上传之前需要确保CA数字证书至开标后都在有效期内,且确保电脑环境可以完成解密工作,如遇CA锁过期或者锁故障无法解密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解密过程中如发生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开标现场代理公司,由开标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4)、开标过程中,如系统发生故障,或者其他问题,影响正常开标解密的,经相关监管部门等确认后,适情形考虑延长解密时间(原则上在投标截止时间后90分钟之内,必须完成对相应的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5)、唱标结束后,可在开标大厅查看开标记录。6)、投标保证金请登录系统后获取专属于本单位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并按要求缴纳。7)、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只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发现者后果自负。8)、代理公司联系方式姓名联系方式备注杨星13847884770此号码用于协助解决解密过程中联系技术人员的联系方式11、招投标工作中的答疑和投诉受理由招标人(业主)或主管部门负责,联系电话:13514783617。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9第三章评标办法…………………………………………………………35第四章合同条款…………………………………………………………4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147第六章图纸(另附)……………………………………………………14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9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内容…………………………………………152第一章招标公告磴口县“十四五”期间排水、中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TZB-2024-005一、招标条件磴口县“十四五”期间排水、中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备案,招标人为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项目已经由部门批复、核准、备案,批文名称《关于磴口县“十四五”期间排水、中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号磴发改审字〔2023〕220号和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59号,工程所需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及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磴口县“十四五”期间排水、中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磴口县巴彦高勒镇2、立项批文:《关于磴口县“十四五”期间排水、中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号磴发改审字〔2023〕220号;3、工程规模:第一标段:团结路及小游园周边排水DN500管道1659.04米,更新同时对过路老旧排水管道进行更换。团结路铺设完成后对道路上面层进行铣刨,整体铺设4公分油面。第二标段:更新改造巴音路(振兴街至北滩街)DN500排水管1175米。第三标段:更新东风街(公安局至朝霞路)DN500排水管1565米。并对路面进行恢复。第四标段:贺兰北路(金牛大道向北)1988米中水、排水管网改造(排水976米、中水1012米)。新建排水提升泵站1座。第五标段:贺兰北路延长线(圣牧路)2591米中水、排水管网改造(排水1292米、中水1299米)。第六标段:对团结路南巷道铺设DN400排水管网557.58米并对巷道进行硬化。(具体工程量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4、本公告共划分6个标段序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计划投资(万元)1第一标段:团结路及小游园周边排水DN500管道1659.04米,更新同时对过路老旧排水管道进行更换。团结路铺设完成后对道路上面层进行铣刨,整体铺设4公分油面。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60800.6226412第二标段:更新改造巴音路(振兴街至北滩街)DN500排水管1175米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60454.4376673第三标段:更新东风街((公安局至朝霞路)DN500排水管1565米。并对路面进行恢复。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60492.6239184第四标段:贺兰北路(金牛大道向北)1988米中水、排水管网改造(排水976米、中水1012米)。新建排水提升泵站1座。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60502.3222415第五标段:贺兰北路延长线(圣牧路)2591米中水、排水管网改造(排水1292米、中水1299米)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60513.2962416第六标段:对团结路南巷道铺设DN400排水管网557.58米并对巷道进行硬化。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60116.2588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且在有效期,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单位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证件及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其他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公司人员并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注意:新点系统中报名时项目经理和开标时新点系统中唱标的项目经理必须是一致的3、信誉要求: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加投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截图信息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8:00时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各投标人严禁到达开标室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格式为“BMTF”的投标文件(加密版)需要登录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会员系统,在“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会员系统,在“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投标文件。4.开标时间:2024年9月19日09:30时五、招标文件的领取1、领取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2、领取网站:电子版(PDF或者word)版请到http://ggzyjy.bynr.gov.cn网站的交易信息栏目下载,专有格式(BMZF)招标文件请登录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的“领取招标节点”下载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0.0元每标段。六、其他说明1、(1)各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室进行开标,开标时间到达后,投标人通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详细操作为投标人需要在开标之前登陆会员系统,等待开标,到达开标时间10分钟之后,点击【我的项目】-【对应标段】-【开标大厅】模块,待显示【我要解密】时,点击进行解密(详细操作手册见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投标单位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60分钟内完成对相应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多个标段,需要对每个标段依次解密)。(2)投标文件非加密文件无需上交,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上传之前需要确保CA数字证书至开标后都在有效期内,且确保电脑环境可以完成解密工作,如遇CA锁过期或者锁故障无法解密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解密过程中如发生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开标现场代理公司,由开标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4)开标过程中,如系统发生故障,或者其他问题,影响正常开标解密的,经相关监管部门等确认后,适情形考虑延长解密时间(原则上在投标截止时间后90分钟之内,必须完成对相应的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5)唱标结束后,可在开标大厅查看开标记录。投标单位如对开标有异议,需要在唱标结束后30分钟之内将异议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发送到179838125@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13847884770,超过时间未发送的,默认确认开标一览表内容。(6)协助解决解密过程中联系技术人员的联系方式:13847884770;2、投标保证金请登录系统后获取专属于本单位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并按要求缴纳。3、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或只投其中的一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本次评标按照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开标顺序进行,先开标段的评审完成后,排名为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七、发布公告的媒介1.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bynr.gov.cn)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mgggzyjy.gov.cn)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博物馆4楼邮政编码:015200联系人:陶奋科联系电话:13514783617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磴口县诚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星联系电话:13847884770地点: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博物馆(四)其他资格审查资料1、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截图。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五)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六)近年财务状况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五、其他资料部分(一)企业近年完成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业绩表;(二)获奖情况;(三)企业各类认证情况汇总表;(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一)企业近年完成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后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二)获奖情况序号奖项名称发证单位发证日期备注注:后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三)、企业各类认证情况汇总表证书名称发证单位发证时间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有效证书注:后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姓名、个人业绩(如有)、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汇总表投标人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单位业绩1、……;2、……;…………1、……;2、……;…………1、……;2、……;…………项目经理(姓名及身份证号)证书名称及编号项目经理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如有)1、……;2、……;…………1、……;2、……;…………1、……;2、……;…………技术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施工员(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质检员(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安全员(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材料员(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资料员(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注:1、本表所填写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一致(与投标文件无关的内容无须填写),且所填(单位、人员)业绩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所有业绩,公司业绩及个人业绩表格中填写的项目名称、发包人名称等信息必须按照证明材料中的信息内容填写,不得简写。2、本表只须填写文字内容,无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磴口县“十四五”期间排水、中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投标文件招标编号:CTZB-2024-005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目录一、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二、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三、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四、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五、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六、资源配备计划七、与本工程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管理、措施八、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九、现场文明施工方案十、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措施和承磴口县“十四五”期间排水、中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TZB-2024-005(施工第一标段----施工第六标段)招标人: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磴口县诚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四年八月温馨提示1、招投标期间请您认真阅读以下事项:2、在阅读招标文件时,如发现招标文件出现问题或有不足之处时,请及时提出。在此我单位表示感谢。3、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涂黑加粗的文字,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做出响应,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错误。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统一在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bynr.gov.cn/)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5、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30时。您的配合既给我们的工作带来方便,也不会因为时间的问题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6、各投标单位务必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建议各投标单位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对于因公休日投标人可能无法进行保证金缴纳的一切后果概不负责)。7、建议各投标单位将自己的评审所需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谢谢配合。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版招投标,中标前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各投标企业上传格式为(.BMTF格式)的投标文件(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格式为(.BMTF格式)的投标文件(加密版)需要登录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会员系统,在“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各投标企业及时上传企业电子版(.BMTF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BMTF格式)制作方法参照“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巴彦淖尔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中所示内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处下载。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技术支持:0478-8785721、4009980000;CA锁咨询电话:0478-8926704。10、重要说明开标注意事宜如下:1)、各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室进行开标,开标时间到达后,投标人通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详细操作为投标人需要在开标之前登陆会员系统,等待开标,到达开标时间10分钟之后,点击【我的项目】-【对应标段】-【开标大厅】模块,待显示【我要解密】时,点击进行解密(详细操作手册见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投标单位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60分钟内完成对相应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多个标段,需要对每个标段依次解密)。2)、投标文件非加密文件无需上交,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上传之前需要确保CA数字证书至开标后都在有效期内,且确保电脑环境可以完成解密工作,如遇CA锁过期或者锁故障无法解密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解密过程中如发生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开标现场代理公司,由开标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4)、开标过程中,如系统发生故障,或者其他问题,影响正常开标解密的,经相关监管部门等确认后,适情形考虑延长解密时间(原则上在投标截止时间后90分钟之内,必须完成对相应的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5)、唱标结束后,可在开标大厅查看开标记录。6)、投标保证金请登录系统后获取专属于本单位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并按要求缴纳。7)、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只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发现者后果自负。8)、代理公司联系方式姓名联系方式备注杨星13847884770此号码用于协助解决解密过程中联系技术人员的联系方式11、招投标工作中的答疑和投诉受理由招标人(业主)或主管部门负责,联系电话:13514783617。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9第三章评标办法…………………………………………………………35第四章合同条款…………………………………………………………4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147第六章图纸(另附)……………………………………………………14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9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内容…………………………………………1522.第一章招标公告磴口县“十四五”期间排水、中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TZB-2024-005一、招标条件磴口县“十四五”期间排水、中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备案,招标人为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项目已经由部门批复、核准、备案,批文名称《关于磴口县“十四五”期间排水、中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号磴发改审字〔2023〕220号和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59号,工程所需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及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磴口县“十四五”期间排水、中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磴口县巴彦高勒镇2、立项批文:《关于磴口县“十四五”期间排水、中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号磴发改审字〔2023〕220号;3、工程规模:第一标段:团结路及小游园周边排水DN500管道1659.04米,更新同时对过路老旧排水管道进行更换。团结路铺设完成后对道路上面层进行铣刨,整体铺设4公分油面。第二标段:更新改造巴音路(振兴街至北滩街)DN500排水管1175米。第三标段:更新东风街(公安局至朝霞路)DN500排水管1565米。并对路面进行恢复。第四标段:贺兰北路(金牛大道向北)1988米中水、排水管网改造(排水976米、中水1012米)。新建排水提升泵站1座。第五标段:贺兰北路延长线(圣牧路)2591米中水、排水管网改造(排水1292米、中水1299米)。第六标段:对团结路南巷道铺设DN400排水管网557.58米并对巷道进行硬化。(具体工程量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4、本公告共划分6个标段序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计划投资(万元)1第一标段:团结路及小游园周边排水DN500管道1659.04米,更新同时对过路老旧排水管道进行更换。团结路铺设完成后对道路上面层进行铣刨,整体铺设4公分油面。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60800.6226412第二标段:更新改造巴音路(振兴街至北滩街)DN500 排水管1175米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60454.4376673第三标段:更新东风街((公安局至朝霞路)DN500 排水管1565米。并对路面进行恢复。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60492.6239184第四标段:贺兰北路(金牛大道向北)1988米中水、排水管网改造(排水976米、中水1012米)。新建排水提升泵站 1 座。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60502.3222415第五标段:贺兰北路延长线(圣牧路)2591米中水、排水管网改造(排水1292米、中水1299米)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60513.2962416第六标段:对团结路南巷道铺设DN400排水管网557.58米并对巷道进行硬化。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60116.2588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且在有效期,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单位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证件及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其他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公司人员并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注意:新点系统中报名时项目经理和开标时新点系统中唱标的项目经理必须是一致的3、信誉要求: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加投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截图信息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8:00时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各投标人严禁到达开标室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格式为“BMTF”的投标文件(加密版)需要登录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会员系统,在“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会员系统,在“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投标文件。4.开标时间:2024年9月19日09:30时五、招标文件的领取1、领取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2、领取网站:电子版(PDF或者word)版请到http://ggzyjy.bynr.gov.cn网站的交易信息栏目下载,专有格式(BMZF)招标文件请登录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的“领取招标节点”下载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0.0元每标段。六、其他说明1、(1)各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室进行开标,开标时间到达后,投标人通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详细操作为投标人需要在开标之前登陆会员系统,等待开标,到达开标时间10分钟之后,点击【我的项目】-【对应标段】-【开标大厅】模块,待显示【我要解密】时,点击进行解密(详细操作手册见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投标单位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60分钟内完成对相应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多个标段,需要对每个标段依次解密)。(2)投标文件非加密文件无需上交,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上传之前需要确保CA数字证书至开标后都在有效期内,且确保电脑环境可以完成解密工作,如遇CA锁过期或者锁故障无法解密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解密过程中如发生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开标现场代理公司,由开标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4)开标过程中,如系统发生故障,或者其他问题,影响正常开标解密的,经相关监管部门等确认后,适情形考虑延长解密时间(原则上在投标截止时间后90分钟之内,必须完成对相应的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5)唱标结束后,可在开标大厅查看开标记录。投标单位如对开标有异议,需要在唱标结束后30分钟之内将异议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发送到179838125@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13847884770,超过时间未发送的,默认确认开标一览表内容。(6)协助解决解密过程中联系技术人员的联系方式:13847884770;2、投标保证金请登录系统后获取专属于本单位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并按要求缴纳。3、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或只投其中的一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本次评标按照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开标顺序进行,先开标段的评审完成后,排名为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七、发布公告的媒介1.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bynr.gov.cn)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mgggzyjy.gov.cn)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博物馆4楼邮政编码:015200联系人:陶奋科联系电话:13514783617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磴口县诚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星联系电话:13847884770地点: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博物馆3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1.14.1.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 编:015200地 址: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博物馆联 系 人:陶奋科 联系电话:1351478361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磴口县诚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 编:015200地 址: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博物馆联系人:杨星电 话:138478847701.1.4项目名称磴口县“十四五”期间排水、中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 1.1.5建设地点磴口县巴彦高勒镇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上级专项资金及财政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6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采用资格后审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2)项目经理资格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证件及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单位缴纳2023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有其它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注: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4)业绩要求:/(5)其他要求:①施工项目班子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公司注册人员;人员配备需提供技术负责人(要求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职称证书及单位缴纳2023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有其它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各个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及单位缴纳2023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有其它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②注意:新点系统中报名时项目经理和开标时新点系统中唱标的项目经理必须是一致的;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④信誉要求: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加投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截图信息为准);备注:上述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于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者按无效标处理。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至少 15 日前1.11偏离■不允许重大偏差□允许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充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充函、变更函、修改函、澄清函、答疑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提出2.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9: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人成功发布视为已送达,无需投标人确认澄清、修改、情况说明等内容将以带编号的澄清、修改、情况说明等形式发布在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栏目下“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栏目中,澄清、修改、情况说明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或情况说明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网站上后发出的文件为准。不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栏目下“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栏目。自行从网站获取信息。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栏目下“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栏目的澄清、修改、情况说明等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人成功发布视为已送达,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栏目下“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栏目,自行从“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栏目下“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中查看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修改、澄清、情况说明等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栏目下“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栏目的澄清、修改、情况说明等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充函、变更函、修改函、澄清函、答疑文件的回函(如有)3.2.3最高投标限价□不设招标控制价 ■ 设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控制价:¥8006226.41元第二标段控制价:¥4544376.67元第三标段控制价:¥4926239.18元第四标段控制价:¥5023222.41元第五标段控制价:¥5132962.41元第六标段控制价:¥1162588元招标人将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如果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将重新招标。3.2.4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期算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下表:缴纳形式:从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不接受现金、个人名义及其他方式缴纳,投标单位以现金、个人名义及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各投标单位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对于因公休日投标人可能无法进行保证金缴纳的一切后果概不负责)保证金:第一标段:¥80062元第二标段:¥45444元第三标段:¥49262元第四标段:¥50232元第五标段:¥51329元第六标段:¥11626元保证金打款账号为:投标企业需自行到交易中心平台会员端获取自己专属的保证金账号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方式:1、跨省、跨行的汇款请通过人民银行二代支付系统汇划。2、同省、同行请通过综合管理平台----多级账户汇划。3、通过网上银行汇款及有其他疑问的请与银行取得联系。注:1、附言请注明工程名称及标段号(若内容较多,可以简写)2、递交保证金时一定要核对保证金账号,否则造成的后果投标企业自己承担投标保证金请登录系统后获取专属于本单位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并按照要求缴纳,缴纳成功后请即时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若有疑问请联系400-9980000。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1-2023年度注: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业绩时间要求: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3.5.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2022年1月1日至今3.5.7近年发生的不良行为记录2023年1月1日至今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1)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规定。(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使用 CA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处,应使用 CA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之处,应使用 CA锁中的投标人公章。(3)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 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由委托代理人本人亲笔签署姓名。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果无法使用 CA锁进行电子签章,可以先导出,在纸质版本上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导入至系统中,之后再进行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字、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开标现场不递交。中标单位中标后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技术标一式五份,电子版投标文件2套(U盘中包含全套的投标文件及软件版投标预算)。3.7.5装订要求/3.7.7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为“BMTF”的投标文件(加密版)需要登录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会员系统,在“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9 月19 日上午 9:30开标地点: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抽取专家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不多于三家合格的中标候选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前3 名。7.2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媒介: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 示 期:不少于3日。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其它招标方认可的方式履约担保的金额:不收取7.4.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形式:以转账形式递交或银行保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合同价的3%;注:具体履约情况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具体协商。11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电子招标投标:1 、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BMTF格式)至“巴彦淖尔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收其它投标文件。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技术支持:0478-8785721 、400-9980000、4400058 ;CA 锁咨询电话:0478-8926704 2、定义:电子投标文件(.BMTF格式)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在规定处加盖电子签名(包括签字、印鉴、单位公章)、生成后,成功上传至“巴彦淖尔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3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2)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4、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1)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使用CA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处,应使用CA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之处,应使用CA锁中的投标人公章。(3)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由委托代理人本人亲笔签署姓名。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果无法使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可以先导出,在纸质版本上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导入至系统中,之后再进行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字、盖章。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1.2023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即可) 2.2023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其它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3.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凡涉及业绩及荣誉证书等商务资信方面的内容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4. 技术投标文件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及评标办法中暗标编制要求编制技术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及上传的“技术暗标”将按0分计分。5.投标企业注意事项:(1)各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室进行开标,开标时间到达后,投标人通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详细操作为投标人需要在开标之前登陆会员系统,等待开标,到达开标时间10分钟之后,点击【我的项目】-【对应标段】-【开标大厅】模块,待显示【我要解密】时,点击进行解密(详细操作手册见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投标单位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60分钟内完成对相应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多个标段,需要对每个标段依次解密)。(2)投标文件非加密文件无需上交,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上传之前需要确保CA数字证书至开标后都在有效期内,且确保电脑环境可以完成解密工作,如遇CA锁过期或者锁故障无法解密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解密过程中如发生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开标现场代理公司,由开标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4)开标过程中,如系统发生故障,或者其他问题,影响正常开标解密的,经相关监管部门等确认后,适情形考虑延长解密时间(原则上在投标截止时间后90分钟之内,必须完成对相应的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5)唱标结束后,可在开标大厅查看开标记录。(6)本文件中对同一事项描述如出现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效力优先。本文件的解释权由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解释。(7)投标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确需更换的不得超过管理人员数量的50%且在资格、业绩、信誉等方面与变更前管理人员一致;同时应当明确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时间要求。投标人对本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出。之后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异议、投诉将不再具有效力,相关机关可不予受理。※若招标文件中有要求与以上注意事宜有冲突,以此注意事宜为准。投标人若有违背,后果自负。※公司业绩表格中填写的项目名称、发包人名称等信息必须按照证明材料中的信息内容填写,不得简写。12.2在评标结束后,由评委根据评标结果向招标单位提供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单位可在中标候选人名单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公司业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相关材料进行查询,如发现任意一项有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顺延选定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都存在弄虚作假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单位可重新组织招标。根据招标单位的决定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必须领取中标通知书,由施工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逾期未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如发现按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12.3招标代理费,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收取。12.4不良行为记录指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12.5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或只投其中的一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本次评标按照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开标顺序进行,先开标段的评审完成后,排名为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内容或者说明等。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报价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附件要求按照评标办法类似项目内容规定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信誉及获奖情况目录表”附信誉证书及获奖证书影印件,具体附件要求按照评标办法信誉及获奖情况内容规定为准。3.5.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影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近年发生的不良行为记录”附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文书影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无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不适用)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适用),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适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不适用)4.1.1本次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和综合标部分内容合并装订,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必须采用暗标,单独包封,一式柒份,任何一页均不得标注与投标人有关的名称(含人员名称)或印记,不得有明示或暗示的标记。(不适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所有的技术标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技术标”字样,然后再将正本、副本、技术标再进行统一的密封。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电子版”字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适用)4.1.2信封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不适用)4.1.3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资料的原件单独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不适用)4.1.4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2项、第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不适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以电子开评标系统中的程序为准)(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适用)(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5.3废标情况5.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5.3.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5.3.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5.3.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占三分之二以上)。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过程的保密(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6.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符合性评审的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7.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将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7.5.2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及与招标人通过谈判达成的协议,对中标人及招标人均具有约束力。7.5.4中标人如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5.5任何时间如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材料,有伪造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招标人的一切损失,由此被招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名单的,三年内不允许参加招标人的所有投标;涉嫌违法犯罪的,招标人报告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1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9.5.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9.5.3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9.5.4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9.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不予受理:9.5.5.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9.5.5.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9.5.5.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9.5.5.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9.5.5.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9.5.5.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9.5.5.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9.5.5.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9.5.5.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9.5.5.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9.5.6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5.7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超过投诉时效的;(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11.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采用电子标。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仅供参考)(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标准工期备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最高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4.14.1.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仅供参考)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2.附件三:问题澄清通知(仅供参考)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4.34.4.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仅供参考)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经理:(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特此通知。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4.54.5.0.14.6.附件五:中标通知书(仅供参考)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4.74.8.附件六:确认通知(仅供参考)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56.第三章评标办法77.0.0.17.0.0.27.07.17.27.37.4.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1形式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2.1.2资格评审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单位缴纳2023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其以上的社保的证明、且未在其它在建、待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如有其它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相应专业的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需提供各个岗位资格证书、单位缴纳2023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其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有其它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2.1.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以截图信息为准);”2.1.3响应评审标准工期未超过招标文件中的计划工期2.1.3响应评审标准投标报价不存在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2.1.3响应评审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2.1.3响应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期算起90日历天2.1.3响应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2.1.3响应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条 款 号评 分 因 素 评 分 标 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部分: 40 分综合部分: 20 分投标报价: 40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低至高依次评审并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2.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依次排序。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如下: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70%+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30%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a、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5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b、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5家小于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c、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10家小于1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和2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d、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15家小于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和3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e、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20家小于2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和5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f、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25家小于3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和7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g、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30家小于3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和9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h、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3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和11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注: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1)技术部分 (40分)暗标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将完整的技术标全部上传)(5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及编制合理的得3-5分;2.2.4(1)技术部分 (40分)暗标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7分)1、定位和测量放线施工方案得0-2分;2、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得0-2分;3、雨季施工方案得0-3分;2.2.4(1)技术部分 (40分)暗标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1、质量管理岗位职责设置合理的得0-2分;2、材料采购过程控制及检验完备的得0-1分;3、工程保修工作的措施和承诺得0-2分;2.2.4(1)技术部分 (40分)暗标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1、安全体系建设完善的得0-1分;2、安全预案可靠的得0-1分;3、安全经费有保障的得0-1分;2.2.4(1)技术部分 (40分)暗标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1、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的得0-1分;2、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得0-1分;3、技术及管理措施可行的得0-1分;2.2.4(1)技术部分 (40分)暗标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5分)1、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得0-2分;2、关键路径合理可行得0-1;3、措施保证计划合理可行得0-2分;2.2.4(1)技术部分 (40分)暗标资源配备计划(3分)1.设备配备计划合理可行得0-0.5分;2.劳动力配备计划合理可行得0-1分;3、其他施工生产资源类的配备计划合理可行得0-0.5分;4、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可行得0-1分;2.2.4(1)技术部分 (40分)暗标与本工程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管理、措施(2分)与本工程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措施合理可行的得0-2分。2.2.4(1)技术部分 (40分)暗标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3分)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得0-3分;2.2.4(1)技术部分 (40分)暗标现场文明施工方案(2分)(1)有现场文明施工方案,得0-2分(2)没有的不得分。2.2.4(1)技术部分 (40分)暗标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措施和承诺(2分)(1)有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措施和承诺,得0-2分(2)没有的不得分。2.2.4(2)综合部分(20分)体系认证(4.5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5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5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5分,最多得4.5分。(提供清晰的扫描件,无扫描件及扫描件无法辨认的不计分)注:需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无截图视为证书无效。0-4.5分2.2.4(2)综合部分(20分)诚实守信(3分)至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每有 1 条诚实守信信息得3 分,最高得 3分。 以投标人提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信用信息报告截图为计分依据。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计0分。下载要求: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在搜索框中填写投标人全称,点击查询“下载信用信息报告”进行下载。0-3分2.2.4(2)综合部分(20分)企业业绩(7.5分)近年(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项市政工程业绩得1.5分,本项最多得7.5分。附: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招标公告公示管理办法中要求的各大指定网站中标公示截图,提供不齐全不计分0-7.5分2.2.4(2)综合部分(20分)企业信用和企业荣获的荣誉(5分)2023年1月至今企业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行业协会)评为AAA信用企业的或建筑业优秀企业或诚信示范企业等相关的荣誉称号,旗县级级荣誉每有1项得0.5分,市级荣誉每有1项得1分,省级及国家级荣誉每有一项得1.5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参评证明以投标文件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行业协会)颁发的红头文件或荣誉证书或网站截图原件扫描件为准,企业获奖同一获奖名称以最高奖记分,工程获奖同一工程同一获奖名称以最高奖记分,不重复计分。0-5分2.2.4(3)投标报价(40分)投标报价基础分(40分)上按照偏差比例相应扣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基础分40分,投标报价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扣完为止,最终得分不能为负数分且不能超过总分(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注:(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评审所涉及内容的评审均以原件扫描件为准;且要认真辨别真伪,如有异议要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核实,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2)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对存在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评分。(3)技术标为暗标,如不符合暗标格式,技术标按0分处理。(4)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细则规定,各自对有效标的各项评标因素记名打分,按算术平均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7.5.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侯选人。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2.评审标准7.5.1.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而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7.5.2.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7.6.3.评标程序7.6.1.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5)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7.6.2.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7.6.3.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7.6.4.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市政公用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7.7.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词语含义九、签订时间十、签订地点十一、补充协议十二、合同生效十三、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标准和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8严禁贿赂1.9化石、文物1.10交通运输1.11知识产权1.12保密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2.2发包人代表2.3发包人人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2.6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2项目经理3.3承包人人员3.4承包人现场查勘3.5分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3.7履约担保3.8联合体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2监理人员4.3监理人的指示4.4商定或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2质量保证措施5.3隐蔽工程检查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5.5质量争议检测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2职业健康6.3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2施工进度计划7.3开工7.4测量放线7.5工期延误7.6不利物质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8暂停施工7.9提前竣工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8.6样品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2取样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9.4现场工艺试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10.2变更权10.3变更程序10.4变更估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6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10.7暂估价10.8暂列金额10.9计日工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2预付款12.3计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5支付账户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2竣工验收13.3工程试车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13.5施工期运行13.6竣工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14.2竣工结算审核14.3甩项竣工协议14.4最终结清15.缺陷责任与保修15.1工程保修的原则15.2缺陷责任期15.3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2承包人违约16.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2不可抗力的通知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18.保险18.1工程保险18.2工伤保险18.3其他保险18.4持续保险18.5保险凭证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18.7通知义务19.索赔19.1承包人的索赔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19.3发包人的索赔19.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19.5提出索赔的期限20.争议解决20.1和解20.2调解20.3争议评审20.4仲裁或诉讼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3.承包人4.监理人5.工程质量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8.材料与设备9.试验与检验10.变更11.价格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3.验收和工程试车14.竣工结算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6.违约17.不可抗力18.保险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7.7.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城市内涝治理一期工程(东风街)。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7.7.1.1.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7.7.1.2.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7.7.1.3.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7.7.1.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7.7.1.5.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7.7.1.6.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7.7.1.7.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7.7.1.8.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7.7.1.9.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7.7.1.10.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7.7.1.11.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7.1.12.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7.7.2.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7.7.2.1.1.一般约定7.7.2.1.1.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和期限1.1.4.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1.1.4.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4.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1.1.5.5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1.1.5.6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1.5.7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1.1.5.8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7.7.2.1.2.1.2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7.7.2.1.3.1.3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7.7.2.1.4.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7.7.2.1.5.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7.7.2.1.6.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1.6.2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1.6.3图纸的修改和补充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1.6.4承包人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7.7.2.1.7.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1.7.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7.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7.7.2.1.8.1.8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7.7.2.1.9.1.9化石、文物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7.2.1.10.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0.2场外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1.10.3场内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1.10.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1.10.6水路和航空运输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7.7.2.1.11.1.11知识产权1.1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11.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7.7.2.1.12.1.12保密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7.7.2.1.13.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7.7.2.2.2.发包人7.7.2.2.1.2.1许可或批准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7.7.2.2.2.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不属于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可以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7.7.2.2.3.2.3发包人人员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发包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7.7.2.2.4.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2.4.3提供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2.4.4逾期提供的责任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7.7.2.2.5.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7.7.2.2.6.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7.7.2.2.7.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7.7.2.2.8.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7.7.2.3.3.承包人7.7.2.3.1.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6)按照第6.3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7)按第6.1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8)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10)应履行的其他义务。7.7.2.3.2.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2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3.2.3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4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5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7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7.7.2.3.3.3.3承包人人员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2承包人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可以随时检查。3.3.3发包人对于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7.7.2.3.4.3.4承包人现场查勘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2.4.3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的基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但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7.7.2.3.5.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3.5.2分包的确定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按照第10.7款〔暂估价〕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3.5.3分包管理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3.5.4分包合同价款(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2)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中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及资源化利用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