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全流程管理服务答疑公告(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



綦江区国有存量资产盘活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QJQ24C00118)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JQ24C001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綦江区国有存量资产盘活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8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修改,详见附件; 2、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9月20日11:30;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9月20日11:30。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项目内容有更新,需要重新制作投标。供应商请先撤回原来投标文件,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投标!)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项目内容有更新,需要重新制作投标。供应商请先撤回原来投标文件,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投标!)
更正日期: 2024年9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许劲峰
采购人电话:02381713212
采购人地址: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18号A座22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南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鸿
代理机构电话:1336821515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长生路2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鸿
项目联系人电话:13368215152

五、附件

綦江区国有存量资产盘活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1).doc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4版.zip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QJQ24C00118投标项目名称:綦江区国有存量资产盘活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南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10-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1-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3-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8-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7-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3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綦江区国有存量资产盘活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数量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篇)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綦江区国有存量资产盘活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1项0.30%/年1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若投标人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投标人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4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五)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及招标文件售价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招标文件阅览: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提供。(六)电子投标文件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投标项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七)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开标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开标开始后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在电子开标室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等工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开标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4楼)参加在线开标。投标人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参与在线开标都是由投标人主观自行决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在线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4楼)。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投标人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情况,都视为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4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三)超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为3家,须符合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资格审查;3.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4.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以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参加报名,并负责招标过程中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杜老师电话:15923997899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大道18号红星写字楼A座22楼(二)代理机构:重庆南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鸿电话:18983859660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长生路5-3号(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5823413234(节假日)(四)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18996084960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第2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标注的内容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名称数量/单位綦江区国有存量资产盘活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1项二、服务及质量需求供应商需结合綦江区资产资源情况,提出綦江区存量资产资源盘活方案,根据綦江区存量资产资源盘活方案谋划多个资产资源盘活项目。成果质量需符合行业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一)存量资产资源盘活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1.资产资源盘活方案设计结合全面资产资源清查情况,针对具有盘活价值的部分资产资源开展盘活方案设计;2.盘活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针对供应商谋划的资产资源盘活项目,在资产调查、方案设计、申报审批、社会资本采购、资金筹集等各环节各方面,为采购人及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帮助和服务,协助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和成功落地。※(二)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包括不限于在资产调查、方案设计、申报审批、社会资本采购、资金筹集等各环节各方面提供全流程管理服务,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勤勉、谨慎、积极、负责的为采购人完成上述的全部的服务内容。供应商应组建服务团队提供专项服务,对双方确定的重点项目,根据项目成熟度及时推进,协助采购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筹资成本。第3篇项目商务要求“※”标注的内容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时间、地点(一)服务时间盘活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针对盘活项目的不同,逐一实施开展,服务期限由供应商与该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另行签署协议确定。(二)服务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二、报价要求供应商须对每个策划的资产资源盘活项目均提供全流程管理服务,就每个资产资源盘活项目向该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实施主体)收取项目管理服务费。本次采购按费率进行报价,即项目管理服务费率,单个存量资产资源盘活项目管理服务费率不超过0.30%/年。单个存量资产资源盘活项目管理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单个存量资产资源盘活项目管理服务费=T×(1-C)×R×N其中T为单个资产资源盘活项目总投资,C为该项目实际资本金比例,R为项目管理服务费率,N为该项目运作年限,T总投资,N运作年限和C实际资本金比例均由最终资金批复确定。※三、付款方式具体单个存量资产资源盘活项目取得相关资金批复文件后,由该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实施主体)按项目放款到位资金占该项目批复总额比例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对应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四、知识产权(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任何文件、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和测试规范)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二)乙方为完成合同的技术服务所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包括但不限于该技术服务的阶段工作成果、最终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数据等,甲方有权以各种形式对上述工作成果进行利用。(三)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上述属于甲方的知识产权以任何方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四)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资料、计算公式、测试方法、软件、报表等)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五、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违反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不按服务合同履行职责的,一经查实,则视情况暂停或终止合同。(二)中标人利用本项业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经查实,采购人将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①)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无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出响应(满足与否)。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二)澄清有关问题。对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线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以线下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电子开标室的“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注意: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三、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0%)1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采购按费率进行报价,即项目管理服务费率,单个存量资产资源盘活项目管理服务费率不超过0.30%/年,超过0.30%/年的报价无效。注:(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技术部分(60%)服务方案30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详细可行、服务流程科学合理,进度安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紧密结合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调研计划、资产筛选计划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全面完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紧密结合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概述清晰,完整详实,科学合理完善,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得30分;服务方案内容一般,较合理,且可行性一般得15分;服务方案较差,且可行性较差得3分;缺项不得分。2技术部分(60%)人员配置方案(10分)咨询服务项目组人员组成合理、组织架构清晰,职能分工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节点人员安排分配计划合理明确,无疏漏,能够完全满足实际项目需求得10分;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节点人员安排分配计划基本合理,无明显疏漏,能够基本满足实际项目需求得5分;项目实施过程,各节点人员安排分配计划不合理,有明显疏漏,满足不了实际项目需求得1分;缺项不得分。2技术部分(60%)质量保证方案(10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面,标准要求高,措施完备细致。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面,标准要求高,措施完备细致得10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较全面,标准要求较高,措施完备较细致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一般,标准要求一般,措施完备一般得1分;缺项不得分。2技术部分(60%)风险防范措施(10分)供应商对各阶段的服务工作中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合理、措施清晰。供应商对各阶段的服务工作中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合理、措施清晰得10分;供应商对各阶段的服务工作中风险防范措施较完善合理、措施较清晰得5分;供应商对各阶段的服务工作中风险防范措施不完善不合理、措施不清晰1分;缺项不得分。3商务部分(30%)业绩(30分)供应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或业务约定书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资产资源盘活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合同及服务项目取得融资或金融机构贷款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每有一项项目业绩得 5 分,本项最多提供 6 份合同或协议,最高得30 分(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注:①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合同含项目管理服务、综合顾问服务合同、全流程咨询服务合同。 ②服务的项目取得融资或金融机构贷款证明材料,即项目借款合同(复印件)。 ③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提供的是全流程管理服务且获得金融机构支持的才可得分。(如为联合体,提供任意一方业绩可得分)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项目商务要求;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电子投标文件(一)电子投标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投标文件(PDF格式)的导入、条款页码关联、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投标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投标人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投标人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必须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的投标报价一致。如果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的投标报价为准),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填投标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的投标报价”为同一投标报价信息。(七)修正错误若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电子投标文件中经济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投标报价信息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的投标报价信息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的投标报价信息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填投标报价信息”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的投标报价信息”为同一投标报价信息。(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七章流程操作。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采购文件编号、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于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现场递交(例如:开标时间为上午9:30分,那现场原件递交开始时间为上午9:00分)。相关原件递交地点同线下指定开标地点一致。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技术需求优劣顺序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项目执行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包干价5000元,由中标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额支付。十、交易服务费因本项目采购标的为费率,约定前期缴纳交易服务费1000元,由中标人在公示期届满后支付,后续根据实际收到服务费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綦发改价〔2022〕16号)文件要求到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缴纳相关费用。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服务类合同可自行撰写。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服务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资产资源盘活方案设计、盘活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2.全流程管理服务费用计算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单个存量资产资源盘活项目管理服务费=T×(1-C)×R×N其中T为单个资产资源盘活项目总投资,C为该项目实际资本金比例,R为项目管理服务费率,N为该项目运作年限,T总投资,N运作年限和C实际资本金比例均由最终资金批复确定。3.转包或分包(1)乙方可以分包完成本次服务。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4.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保质保量的提供服务。4.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果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更正。对达不到服务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的方式处理。5.付款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6.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2)本协议在执行中若发生分歧,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8.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二、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根据项目情况自拟)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数量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五、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7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技术文件(一)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二)第四篇评审因素技术部分要求的方案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自拟)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五)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单个存量资产盘活项目管理服务费=T×(1-C)× %(费率)× N备注: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注:如是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二、技术文件(一)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投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1结合全面资产资源清查情况,针对具有盘活价值的部分资产资源开展盘活方案设计2在资产调查、方案设计、申报审批、社会资本采购、资金筹集等各环节各方面,为采购人及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帮助和服务,协助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和成功落地。3提供包括不限于在资产调查、方案设计、申报审批、社会资本采购、资金筹集等各环节各方面提供全流程管理服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可附相关技术(服务)支撑材料。(格式自定)(注:如是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二)第四篇评审因素技术部分所需方案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投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1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九、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十、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注:如是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投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1服务时间:盘活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针对盘活项目的不同,逐一实施开展,服务期限由供应商与该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另行签署协议确定。2服务地点:重庆市綦江区3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合理报价4具体单个存量资产资源盘活项目取得相关资金批复文件后,由该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实施主体)按项目放款到位资金占该项目批复总额比例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对应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5在服务过程中,违反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不按服务合同履行职责的,一经查实,则视情况暂停或终止合同6利用本项业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经查实,采购人将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如是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三)其他商务资料按照第四篇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所属行业,或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如是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若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投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法定代表人电话和电子邮箱)(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如是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投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如是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可根据联合体实际情况自行调整相关内容及格式)(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仅限联合体使用,如是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注:本协议为范本文件,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修改。(五)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流程管理服务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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