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答疑公告(德化县汤头乡人民政府2024)
泉州市德化县汤头乡格中等3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答疑文件
泉州市德化县汤头乡格中等3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德化县汤头乡人民政府的招标项目泉州市德化县汤头乡格中等3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德农招字【2024】004号,现就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发布答疑纪要(一)如下:
疑问一: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5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下,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该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是否与政策不符?
回复: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自 2023年 8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1年,该文件已过期。本项目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局,不适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 号)。
本“答疑纪要(一)”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本“答疑纪要”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德化县汤头乡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金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4年9月26日
来源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