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砂答疑公告(2024)
关于黄砂质量要求、技术规格及交货条件的补遗
1.质量要求
1.1建筑用砂的定义、分类与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储存和运输等,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2022 的规定,且满足《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8 及其修改单,《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9207-2017 的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1.2材料的生产厂家,符合买方业主入围厂家的规定。产品质量也要满足买方业主和监理的要求。
1.3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
序号
检测指标
C30-C45
C50以及上
检测依据
1
细度指数
2.3-3.0
2.3-3.0
《建设用砂》 (GB/T146 84-2022)
2
含泥量
≤2.5%
≤2.0%
3
泥块含量
≤0.5%
≤0.5%
4
吸水率
≤2%
≤2%
5
坚固性
≤8%
≤8%
6
云母含量
≤0.5%
≤0.5%
7
轻物质含量
≤0.5%
≤0.5%
8
有机物含量
浅于标准色
浅于标准色
9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0.5%
≤0.5%
10
氯化物含量
≤0.02%
≤0.02%
11
碱活性
ε1
ε1
说明:连续进场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细骨料每400m3或 600t 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按一批计,砂级配要求为 II 区中砂,不得有大于 10mm 颗粒。采用岩相法检验细骨料矿物组成和碱活性矿物类别,不得使用具有碱-碳酸盐反应活性的骨料。
黄砂应符合 TB/T 3275-2018 及其修改单,TB10424-2018,TB10005-2010,Q/CR9207-2017 的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2.交货条件
2.1工程实体结构用量结算时,数量以混凝土配送中心实际搅拌砼方量乘以对应砼标号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理论配合比中黄砂掺量计算的数量为准。
2.2 非工程实体结构用量结算时,无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理论配合比的,数量以混凝土配送中心实际搅拌砼方量乘以对应砼标号试验室出具的配料通知单或者配合比通知单中黄砂掺量计算的数量为准;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理论配合比的,数量以混凝土配送中心实际搅拌砼方量乘以对应砼标号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理论配合比中黄砂掺量计算的数量为准。
2.3实际搅拌砼方量由买方项目部混凝土配送中心每日出具,物资部统计汇总,工程部门复核,卖方确认后做为结算依据。
2.4零星用料:买方先与卖方办理用料手续,后使用,采用过磅计量,以买方指定过磅地点磅重为依据。
2.5双方约定所有损耗按不予计量,己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2.6 物资用于混凝土生产前的保管以及不可抗力下的灭失等风险由卖方负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黄砂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