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建设答疑公告(渠县农业农村局2024)
渠县2024年乡村振兴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第1次澄清公告
渠县2024年乡村振兴农村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一、施工二标段
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我单位于2024年11月19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http://www.dzggzy.cn)上发布的渠县2024年乡村振兴农村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一、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修改如下: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评标价的确定修改为:√方法二: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2、扣分公式描述修改为: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20分,每低1%扣0.10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补充综合评分法补充三修改为:E1=0.20,E2=0.10。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补充范本中:(1)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原:“1.4.4(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现变更为:“1.4.4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中原:“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现变更为:“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过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护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3)招标文件中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均变更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及对应网址。
(4)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八、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三)近年财务状况格式中原银行信贷证明无须提供。
以上内容以变更的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5、新的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顺延至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渠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建设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