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与提升工程答疑公告(2024)
荣成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与提升工程招标文件第1版澄清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2024-12-19 15:33:05
荣成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与提升工程招标文件第1版澄清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2024-12-19 15:33:05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银行保函担保
价款形式
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000.00元(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44082531.01元(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答疑澄清时间
2024-12-19 15:33:05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2024-12-19 15:33:05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单位:有关澄清详见附件。
荣成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与提升工程项目澄清函.pdf
荣成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与提升工程项目澄清函各投标单位:荣成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与提升工程项目(招标编号:sg202415073)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清单编制说明作如下变更: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1.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无。2.投标报价说明一、报价人须知:1.应按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规定的内容进行编制、填写、签字、盖章。2.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内。4.金额(价格)均以人民币表示。二、工程名称:荣成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与提升工程三、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荣成市区,包括荣成市公园办公楼至海湾路道路建设工程,吉上商品城北侧道路建设工程,2023年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改造工程,2023年荣成市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省道县道路灯安装工程,一中南、北路西段建设工程。四、工程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混凝土、沥青路面、院面及人行道、停车位等的破除、绿化移栽及恢复、土方开挖、淤泥清除、管道铺设、管井砌筑、过路顶管、混凝土、沥青路面、院面及人行道、路灯及管线、停车位恢复等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五、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六、编制依据:1.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建设部《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7-2013);3.《山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3)、《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6);4.《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5.价目表按威海市2020(省价目表增值税一般鲁建标字【2020】24号),定额省价人工市政工程117元/工日,市场价市政工程117元/工日,套用市政定额的项目总价下浮2%,单列项目不下浮。6.省和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管理办法及有关计价要求;7.设计施工图纸;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设计图集、规范、技术资料等;七、清单项目中凡注明“以下、以内、小于”字样者,均包括本身;注明“以上、以外、大于”字样者,均不包括本身。八、投标单位参与投标视为已考察工程现场,对现场情况(包括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贮空间、各种材料制作加工场地、装运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已较为了解和充分预计,并能根据已了解情况合理组织完成施工。现场原有工程的实际情况(包括与其他专业施工单位交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大型机械进场时间导致机械降效、场地安排、扬尘治理、裸露部分覆盖、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实际发生费用视为在报价中已充分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将不被批准。九、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现场条件、招标文件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本清单说明及子目规定的计算规则,结合施工方案、技术规范、技术装备、技术能力、施工管理经验及市场行情等规定综合分析及测算,在保证成本且有适当利润的前提下填报。十、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工期要求与承包方式、以及不同专业交叉作业影响,并将与此有关的可能产生的费用考虑在相应的投标报价中。十一、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企业自身实力结合市场信息,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和市场风险进行自主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清单子目)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并考虑风险因素,以及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清单子目)的施工所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以及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十二、投标单位应详细填写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每一项综合单价及合价,如某一项没有填写视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及总价内。十三、投标人按照本清单填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严禁不平衡报价,不得恶意降低报价扰乱市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不合理报价进行质疑,投标单位应给予合理的答复。否则,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不合理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如中标人编制的部分工程量清单单价畸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或者工程结算时调整至合理价格,但投标报价中低价不调整。十四、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文件要求完成的检测和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须予以考虑,结算时不增加此部分费用。十五、工程施工中,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单位自行采取的施工工艺措施项目,均由投标单位在报价时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增加此部分费用。十六、所有材料均应选用符合国标的产品,甲方规定品牌的要在主材表中注明选用材料的品牌,所有由投标单位自主报价的材料,采购前中标单位均须提供样品,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使用,若中标单位提供的样品或因其它的原因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指定供应商,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本工程中的井盖D400级整套质量不少于85kg,B125级整套质量不少于33kg,C250级整套质量不少于44kg雨水井壁的整套质量不少于52kg。十七、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所有清单项目均应按相应规定足额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对上述费用进行让利或者优惠,否则否决其投标。本工程报价中应包含社会保障费,结算时按规定执行。十八、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下费用:1.图纸与清单不符的以清单为准,清单未注明的以图纸为准。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和项目特征描述,均为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主要内容。若有未列全的其他内容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设计图纸、规范等资料要求综合考虑;设计及规范等资料未明确的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考察、施工经验和相关资料综合考虑;或于答疑前书面提出,在答疑时统一解决。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均以完成该清单项目的所有内容为准考虑到综合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结算时对清单特征描述中未施工的部分予以相应的扣除。3.本工程中暂列金额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需按给定的金额填写,不再计取规费税金。4.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建设单位都有提出更换的权力,因建设单位提出材料变更导致材料产生差价建设单位给予找补差价,但差价不再参与取费,只计取规费与税金。5.无论招标人是否给出暂估价格,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招标人保留自行采购的权利。6.所有投标报价材料均应包括其采购保管费用,运输费、施工现场内外搬运费、二次倒运费、检验试验费等所有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材料的损耗率,在结算中,不再考虑损耗及运距等因素而调整综合单价。7.施工现场临时场地、临时水、电已开通至建筑红线内,红线内的所有临设费用(包括施工单位利用地下水的费用)、用电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并且根据水源电源接入点及平面布置,所需费用全部包含在相应的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增加此部分费用。8.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扬尘、噪音、车辆进出等因素,不得对周围居民的安全、财产及正常生活等造成影响,需采取的措施及费用均需考虑在投标报价当中;若因此引起纠纷及损失,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9.中标单位为本工程提供的各类车辆及机械设备费用,包括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装卸、拼装、交通标示牌、警示牌等所有费用,应包括在清单报价中,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机械的多次进出场和机械停滞的费用及风险费用,结算时不再增加此部分费用。10.填报综合单价时应考虑完成本项目(清单子目)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并考虑与此项目有关的风险因素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11.投标报价要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赶工期增加费,结算不予调整。十九、建筑工程清单报价时,投标人应注意:1.土石方的报价应综合开挖、回填、人工清槽、钎探、灌砂、堆放、倒运、运输的费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等相关因素,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情况综合报价。挖填运土方按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回填砂、石渣、石屑、种植土、糁糠、级配砂石、级配碎石等材料编制清单时按设计图纸工程量计算,结算时若开挖量超过原设计图纸方量,需提供设计变更图纸方可按超挖量计算,若无设计变更图纸,则按原设计图纸工程量计算;结算时若开挖量未超过原设计图纸方量,则挖现场实际开挖量计算。2.已单独列项的措施费,按清单项单独报价,未单独列项的措施费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内。未单独列项的措施费用(含模板、脚手架、排水,降水台班、基坑深度<3米的围棱板支护、大型机械进出场、施工围挡、交通维护及疏导等)视为已包括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结算时无论是否发生都不再单独计算。3.工程施工中砼的报价应包含砼、运输费、各种方式的泵送费、添加剂(包括抗渗剂、防冻剂、泵送剂等)的费用。商品砼的泵送时产生的组管、洗管、配合泵送的所有材料及人工机械费,各种泵的电费燃料费等,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结算时与此有关的费用不另外调整。结算时混凝土标号与清单不一致,可找补不同标号的差价,差价只计取规费、税金。4.所有涉及砂浆项目的报价应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政府的相关规定考虑砂浆的施工方式,实际施工中无论是否采用预拌或采用现场搅拌,结算中均不调整报价中的单价。砂浆价格应综合考虑砂浆罐的租赁费,结算时不再另计取。结算时砂浆的品种及标号与清单不一致,可找补不同标号的差价,差价只计取规费、税金。5.钢筋材料的抗震要求、对焊接头、图纸未注明施工搭接等应考虑在相应的钢筋报价中,未来结算时不因此调整任何费用。如设计或规范要求可采用焊接方式的,无论实际是否采用焊接,结算时不再另外搭接费用。钢筋的定尺长度引起的搭接工程量及费用,结算时不增加,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6.土工布工程量按成活面积计算,各种搭接、附加层、施工损耗等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增加其他费用。7.块料面层下结合层应包括基层清理、素水泥浆等工序,厚度满足施工要求,达到验收标准。块料面层磨边、套割、倒角、对缝等应考虑在相应项报价中,结算时不再增加此项费用。各种块料规格与房间开间尺寸模数不符造成块料损耗增加的费用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调整各种原因造成的损耗率。8.石材项目报价应考虑磨边、套割、倒角、对缝擦缝、表面打蜡、成品保护等费用。石材外观质量要求色调、花色、纹路基本一致,无色差、变形,表面不得有阴伤、风化等缺陷,不得有影响外观和使用性能的砂孔、气孔、夹渣、缩松、划痕、碰伤、锈迹等缺陷,板边无缺棱掉角,不允许有裂纹、色斑、色线现象出现,并要求矿物晶体结合紧密;异型连接平滑,纹理自然,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不得有锈斑。体积密度、吸水率、干燥压缩强度、弯曲强度、镜面光泽度、放射性满足国家优等品标准。9.结算时块料面层的规格、品种有变化时,只调整清单子目块料面层的材料差价,人工费、机械费等其他费用不再调整。10.模板项目报价应根据本工程特征综合考虑使用模板材料、支撑方式及摊销次数,实际施工无论采用何种方式,结算时均不再调整。11.措施费中应综合考虑实际施工中如果采用非泵送商品砼所发生的垂直运输费,结算时不再增加此部分费用。12.拆除项目包含垃圾清理及外运所发生的费用,结算时不再增加此部分费用。13.所用路灯必须适合室外用,经得起各种作用不发生破坏,路灯加工方法详见招标图纸。要求颜色搭配自然、美观、漂亮。外观质量要求灯光色调、花色、灯杆纹路基本一致,无色差,表面不得有变形、凹陷等缺陷,不得有影响外观和使用性能的划痕、碰伤、锈迹等缺陷,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不得有锈斑。路灯的灯杆强度、柱面光泽度、灯光放射性满足国家优等品标准。路灯装箱要求:采用木托盘包装,采用有效的包装方式,在运输、装卸、保管、存储及使用过程中,不得污染路灯,要求面对面码放,并有隔离纸和护边,每个托盘有装箱清单,托盘需坚固便于机械吊装,按提料单位要求编码,每个路灯必须在底面注明路灯编号、规格,标注不得污染路灯,具体装箱路灯规格,发货批次和数量严格按甲方要求实施。外包装不得采用易褪色材料,不得污染路灯。二十、安装工程报价时,投标人应注意:1.安装工程材料价格由投标单位自主报价,应严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材料费计入综合单价内,并填入“主要材料汇总表”中。2.报价中应包含管道验收所有检验、检测、验收等相关费用,结算时不再增加此类费用。3.施工现场发生的清理、搬运费应在报价中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再增加此费用。4.各专业施工队伍应互相配合,由于交叉施工造成的一切费用,应考虑在清单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二十一、特别说明:1、工程量清单单价采用全费用单价报价模式,投标单价中需综合考虑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包括文明施工措施费、扬尘治理措施费等所有措施费)、其它费用、检验费、规费、税金、招标代理费、责任以及合同中明确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一定范围风险及修建临时便道(含临时征地费、青苗补偿费、征地复原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具体内容详见威建发【2013】70号文,详见WWW.WHCI.GOV.CN)及冬季施工费等所有费用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估算数,仅做投标用,不做为结算支付的依据。工程结算时以业主及财审部门核实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2、材料价格由施工单位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材料价格变动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3、变更价款确定原则:(1)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清单已有的价格变更清单价款。(2)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清单价款。(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以下方式结算:市场上有单列价的项目按市场价计算;套用定额的项目采用2016版山东省工程消耗量相关定额,价目表、定额人工及相关费率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人工按117元找差价,相关材料价格按财审部门确认的同期价格计算,套用建筑和安装定额的项目总价下浮7%,套用市政定额的项目总价下浮2%,套用园林定额的项目总价下浮2%,在上述下浮比的基础上再按照中标价与控制价之间的下浮比例下浮,中标价与控制价之间的下浮比例小于5%的按5%执行。若招标清单内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招标清单工程量15%的,则超过部分价格按2013版《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确定。4、投标报价时须按营改增后的计价依据执行,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5、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须按营改增后的计价依据执行。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税率执行鲁建标字[2019]10号文规定不含税造价的9%计取,中标后需按此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出现因中标单位纳税资格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投标税率不一致的情况,最终结算时税率按照中标单位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计取。仅调整税率差额,其他影响因素不调整,即调后的总造价=[投标税率工程总造价/(1+投标税率)]*(1+实际税率)。6、环境保护税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照招标文件《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计取,结算时按照实际发生计取,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发票。7、施工期材料价格浮动因素执行[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按施工期威海市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咨询材料价格与基准价格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执行按照规范规定计算调整材料差价进行结算。此部分差价按规定计取规费税金,按下浮比例执行结算。8、本工程所有砼均按商砼、砂浆均按预拌砂浆考虑。9、重要事项设计变更须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且应附详细图纸及变更原因(签字盖章),否则不予结算。10、参照鲁价费发(2007)205号文件的规定,造价咨询服务费,在结算审计定案后超过送审价值5%的,超出部分由施工单位按核减(增)额的5%支付(该费用由委托方从工程款中代扣给咨询单位)。威海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与提升工程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