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磁共振答疑公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025)
浙江省本级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253014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磁共振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二、澄清(修改)信息
澄清(修改)事项:质疑答复公开
澄清(修改)内容:
序号
澄清(修改)项
澄清(修改)前内容
澄清(修改)后内容
1
对供应商质疑答复公开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澄清(修改)日期:2025年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7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靖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236928
质疑联系人:招标采购办公室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36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夏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5
质疑联系人:杨震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87227671、87227986
附件信息:
质疑函.pdf (7.2 M)
质疑答复.pdf (7.7 M)
质疑函.pdf
质疑答复.pdf
质疑函6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浙江太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磁共振质疑项目编号:ZJ-2530140-01包号:全包采购人名称:浙江太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4年01月10.日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杰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有倾向性疑似倾向于GE.SIGNAArchitect.AIR3.0T磁共振设备,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事实依据1:杰项目招标文件P40评分标准,技术功能符合度:对应于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中“招标技术要求”的符合度:每条“”条款丕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3.分:每一条韭“△”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经查询国家药监局官网:获得国家薮监局注册证符合本次预算采购的有联影、飞利浦、朗润、鑫高益、东软等品牌,根据上述评审标准,均无法有效公平竞争,受到歧视和排斥,无法有效竞争只有用GESIGNAArchitectAIR3.OT磁共振设备能得满分或高分,疑似为其量身定制的。该项目即便是有三家能够满足参与,也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失分严熏,最后令GE中标1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七条:采购人或煮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煮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煮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事项2:杰项目招标文件疑似为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磁共振设备量身定制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事实依据2:根据查询浙江省近四年来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3.0T磁共振设备的中标记录,查看基各个项目的招标文件,不难看出其参与的这些项目的参数设置高度匹配,同时与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参数同样高度匹配: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第一太民医院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MRI采购项具项目编号:杭临-[202311128号杭临-[202311128号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节选21.刀工:1。1.5匀场方式:主动匀场+被动匀场+动态匀场。1.6病人个性化匀场:提供。1.7磁体材料:3.0T专用磁体。1.8磁体长度(不含外壳)≤175cm,磁体长度(含外壳)≤196cm。▲1.9磁体内径(患者检查孔道内径)大小:W70cm。1.10患者检查孔道长度:≤163cm。1.11磁体为两端开放式设计:具备;磁体为对称式设计:具备。1.12磁体重量(含液氦):≤6.0吨。1.13磁场稳定度:≤0.1ppm/h。1.14磁场均匀度(V-RMS,典型值):10cmDSV:≤0.005ppm;20cmDSV:≤0.02ppm;30cmDSV:≤0.06ppm;40cmDSV:≤0.25ppm;50cmDSV:≤1.73ppm。1.15液氦消耗:零液氦消耗。1.165高斯磁力线轴向范围:轴向≤5.2m;5高斯磁力线径向范围:径向≤2.8m;1高斯磁力线轴向范围:轴向≤7.8m;1高斯磁力线径向范围:径向≤4.8m。1.17液氦含量:≥1800升。(二)梯度系统2.1梯度线圈冷却方式:中空内冷式2.2梯度模块/模式:单梯度,最大场强、切换率、FOv同时到达。2.3梯度场强(非有效值):W45mT/m(非有效值)。2.4梯度切换率(非有效值):≥200T/m/s(非有效值)。3项目名称: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3.0T磁共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WS2023-FYYY14@ZJWS2023-FYYY14.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节选二技术要求(一)磁体▲1.1磁场强度:3.0T,中心共振频率:W120MHz。1.2应用类型:全身通用型。1.3磁场类型:超导。1.4屏蔽方式:主动屏蔽+抗外界干扰屏蔽。1.5匀场方式:主动匀场+被动匀场+动态匀场。1.6病人个性化匀场:提供。1.7磁体材料:3.0T专用磁体。1.8磁体长度(不含外壳)≤175cm,磁体长度(含外壳)≤196cm。▲1.9磁体内径(患者检查孔道内径)大小:W70cm。1.10患者检查孔道长度:≤163cm。1.11磁体为两端开放式设计:具备;磁体为对称式设计:具备。1.12磁体重量(含液氦):≤6.0吨。1.13磁场稳定度:≤0.1ppm/h。1.14磁场均匀度(Y-RMS,典型值):10cmDSV:≤0.005ppm;20cmDSV:≤0.02ppm:30cmDSV:≤0.06ppm;40cmDSV:≤0.25ppm;50cmDSV:≤1.73ppm。1.15液氦消耗:零液氦消耗。4道项目名称:宁波市属医疗机构磁共振及CT等太型医疗设备联合采购项具项目编号:CBNB-20246168GCBNB-20246168G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节选一总休要求:为了保障投标机型的先进性,所投3.0T核磁共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NMPA认证)。二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技术要求:2.1磁休:磁休:磁休:2.1.1磁场强度3.0T2.1.2中心共振频率>127MHz2.1.3应用类型全身通用型2.1.4磁场类型超导2.1.5屏蔽方式主动屏蔽+抗外界干扰屏蔽2.1.6匀场方式主动匀场+被动匀场+动态匀场2.1.7病人个性化匀场提供2.1.8磁体材料3.0T专用磁体2.1.9磁体长度(不含外壳)>174cm2.1.10磁体长度(含外壳)>196cm★2.1.11磁体内径(患者检查孔道内径)大小>70cm2.1.12患者检查孔道长度<163cm2.1.13磁体为两端开放式设计具备2.1.14磁体为对称式设计具备2.1.15磁体重量(含液氦)<6.0吨2.1.16磁场稳定度<0.1ppm/h2.1.17磁场均匀度(V-RIS,典型值):磁场均匀度(V-RIS,典型值):磁场均匀度(V-RIS,典型值):2.1.17.110cmDSV<0.005ppm2.1.17.220cmDSV<0.02ppm2.1.17.330cmDSV55i52.1.17.440cmDSV<0.3ppm2.1.17.550cmDSV<1.8ppm62.1.18液氦消耗零液氦消耗2.1.195高斯磁力线轴向范围轴向<5.2m2.1.205高斯磁力线径向范围径向<2.8m2.1.21液氦含量>1400升2.2梯度系统:梯度系统:梯度系统:2.2.1梯度线圈冷却方式中空内冷式2.2.2梯度模块/模式单梯度,最大场强、切换率、FOV同时到达2.2.3梯度场强(非有效值)>60mT/m(非有效值)2.2.4梯度切换率(非有效值)>200T/m/s(非有效值)2.2.5最大单轴梯度场强和最大单轴梯度切换率在同一序列中可同时达到具备2.2.6工作周期100%2.2.7梯度控制系统全数字实时发射接收2.2.8梯度工作方式非共振2.2.9梯度放大器冷却方式水冷2.2.10最短爬升时间<0.3ms2.3病人床与环境调节系统病人床与环境调节系统2.3.1垂直运动时扫描床最大承受重量>227kg2.3.2扫描床水平运动最大速度>200mm/sec2.3.3智能触控病人定位系统具备2.3.4一键定位,无需激光灯具备2.3.5床旁扫描操控系统具备2.3.6磁体液晶显示系统具备国6项目名称:3.0T磁共振项目编号:ZJCT5-2024076ZJCT5-2024076.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节选-技术要求技术要求1磁体磁体1.1磁场强度3.0T1.2中心共振频率≥127.72MHz1.3应用类型全身通用型1.4磁场类型超导1.5屏蔽方式主动屏蔽+抗外界干扰屏蔽1.6匀场方式主动匀场+被动匀场+动态匀场1.7病人个性化匀场提供1.8磁体材料3.0T专用磁体1.9磁体长度(不含外壳)W174cm1.10磁体长度(含外壳)W196cn1.11磁体内径(患者检查孔道内径)大小W70cm1.12患者检查孔道长度川163cm1.13磁体为两端开放式设计具备1.14磁体为对称式设计具备1.15磁体重量(含液氮)≥5.5吨1.16磁场稳定度≤0.1ppm/h1.17磁场均匀度(-RS,典型值)1.17.110cmDSV≤0.005ppm1.17.22CcnDSV川0.02ppm1.17.330cnDSV川0.1ppm1.17.440cDSV川0.3ppm1.17.550cmDSV川1.8ppm1.18液氦消耗零液氦消耗1.195高斯磁力线轴向范围:轴向≤5.2m*1.205高斯磁力线径向范围:径向≤2.8m+7序号*1.21技术和性能参数名称液氦含量技术和性能参数名称液氦含量招标参数和性能要求W1400升2梯度系统梯度系统梯度系统2.1梯度线圈冷却方式梯度线圈冷却方式HollowCopperCoolingsystem中空内冷式HollowCopperCoolingsystem中空内冷式2.2梯度模块/模式梯度模块/模式单梯度,最大场强、切换率、FOv同时到达单梯度,最大场强、切换率、FOv同时到达*2.3梯度场强(非有效值)梯度场强(非有效值)W60T/(非有效值)W60T/(非有效值)2.4梯度切换率(非有效值)梯度切换率(非有效值)W200T/m/s(非有效值)W200T/m/s(非有效值)2.5最大单轴梯度场强和最大单轴梯度切换率在同一序列中可同时达到最大单轴梯度场强和最大单轴梯度切换率在同一序列中可同时达到具备具备2.6工作周期工作周期100%100%2.7梯度控制系统梯度控制系统全数字实时发射接收全数字实时发射接收2.8梯度工作方式梯度工作方式非共振非共振2.9梯度放大器冷却方式梯度放大器冷却方式水冷水冷2.10最短爬升时间最短爬升时间川0.3ms川0.3ms3病人床与环境调节系统病人床与环境调节系统病人床与环境调节系统3.1垂直运动时扫描床最大承受重量W227kg3.2扫描床水平运动最大速度W200mm/sec3.3智能触控病人定位系统具备3.4一键定位,无需激光灯具备3.5床旁扫描操控系统具备3.6磁体液晶显示系统具备3.7扫描床自动步进具备3.8足先进扫描模式具备3.9病人通道环境照明、通风、通话3.10机架正面的两侧均有床旁操作按钮,可控制扫描床的运动和扫描。具备3.11扫描范围W200cm*3.12扫描床内一体化线圈物理长度W100cm+83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节选三、招标技术要求9序号招标参数要求投标响应-主要功能用途:1A1所投3.0T磁共振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NMPA认证)。=技术参数11磁体11.1磁场强度:3.0T1.2中心共振频率:W127MHz1.3应用类型:全身通用型1.3磁场类型:超导1.3屏蔽方式:主动屏蔽+抗外界干扰屏蔽1.3匀场方式:主动匀场+被动匀场+动态匀场1.3超导匀场:提供1.3病人个性化匀场:提供1.3高级高序匀场:提供1.3磁体材料:3.0T不锈钢专用磁体1.4磁体长度(不含外壳)180cm1.5磁体长度(含外壳)200cm1.6磁体内径(患者检查孔道内径)大小W70cm1.7患者检查孔道长度165cm1.8磁体为两端开放式设计1.9磁体重量(含液氦6吨1.10液氦最大填充量≤1850L1.11磁场稳定度0.1ppm/h1.12磁场均匀度(V-RMS测量法32点24平面)1.1250cmDSV≤1.80ppm1.1240cmDSV≤0.25ppm1.1230cmDSV≤0.06ppm1.1220cmDSV≤0.015ppm1.1210cmDSV≤0.005ppm1.13液氦消耗:零液氦消耗1.14冷头头保用时间W5年61.155高斯磁力线轴向范围:轴向5.3m1.155高斯磁力线径向范围:径向3.0m1.151高斯磁力线轴向范围:轴向8.0m1.151高斯磁力线径向范围:径向≤5.0m2梯度系统12.1梯度线圈冷却方式:中空内冷式2.2.1梯度模块模式:单梯度△2.22梯度场强(非有效值)≥45mT/m(非有效值)△2.2.3梯度切换率(非有效值)W200T/m/s(非有效值)2.3最大单轴梯度场强和最大单轴梯度切换率在同一序列中可同时达到2.3工作周期:100%2.3梯度控制系统:全数字实时发射接收2.3梯度工作方式:非共振2.3梯度放大器冷却方式:水冷2.3最短爬升时间≤0.3ms3病人床与环境调节系统3.1扫描床最大承受重量≥220kg+1以上各个项目参数均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查询得知信息均公开真实,并韭杜撰凭空提造出来的通过以上各个项目的参数对比,不难发现这些项目的参数设置包括数顺序高度匹配,而且这些项目的中标产品无一例外均为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磁共振设备,其他品牌几乎没办法参与,如果本次项目正常进行,可以预见中标产品为GE品牌SIGNA.Architec..AIR磁共振设备的可能性很太,这难道不是为该产品量身定制的吸?法律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基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10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事项3:本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熏要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科学依据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3:招标文件采购参数要求设置了.1.4磁体长度(不贪外壳)180cm:1.5.磁体长度(含外壳)≤200cm.将上述评审项进行评分丕太合理,既然已经将磁体长度(丕含外壳)≤180cm作为熏要参数评审的话..再将磁体长度(含外壳)≤200cm作为参数评审是否有参数重复评审的嫌疑.理由如下:1.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浙江太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项且编号:0625-22215839..并没有将磁体长度(含外壳)这一条件作为评审项参与评审,该项目中标产品为联影uMR8802.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DSA+滑轨CT(后64排CT..及.3.0T磁共振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45161GLS,并没有将磁体长度(含外壳)这一条件作为评审项参与评审,该项目中标产品为东软NeuMRUniyersal..3.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宁波市属医疗机构磁共振及CT等太型医疗设备联合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46168G.将磁体长度(含外壳)这一条件作为评审项参与评审,该项目中标产品为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磁共振设备综上:经过对上述同档次产品招标文件同类参数对比和科学分析,发现凡是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磁共振设备中标项目均设置该参数并未查询到磁体长度(含外壳)这一条件作为评审项参与评审的依据或标准,该参数重复评审系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土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11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煮特定行业的业绩、浆项作为加分条件或煮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在供应商质疑事项4:杰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重要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科学依据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4:招标文件采购参数要求设置了1.10液氦最太填充量≤1850L将上述评审项作为熏要参数评审明显不合理,不同厂家根据整体需求设置不同的参数.差别细微,均符合整体要求,将该参数作为实质性参数是否为某品牌量身定制.排斥其他中厂家参与理由如下:1.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浙江太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项目编号:0625-22215839.未将上述参数设为重要参数该项目中标产品为联影uMR.880.2.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丽杰市中心医院采购DSA+滑轨CT(后64.排CT..及.3.0T磁共振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45161GLS.未将上述参数设为重要参数该项目中标产品为东软NeuMR.Universal.3.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3.0T磁共振(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项目编号:ZICT5-2024076,将上述参数设为重要参数参与评审,该项目中标产品为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综上:经过对上述同档次产品招标文件同类参数对比和科学分析,发现除GE产品中标项目以外,基余项目并没有将此项参数作为重要参数同时查询知网等相关文献网站也未查到此项作为重要参数的依据或标准,该熏要参数系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土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123煮歧视待遇:-)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煮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煮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煮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事项5:杰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不对应,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5:招标文件P40评分标准中:技术功能符合度:对应于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中“招标技术要求”的符合度:每一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3.分:每一条非“”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经检索招标文件,发现一般参数太于有300个,标“”参数共计7个,按照上述评分标准分值共计321分除GE品牌以外,其他如东软、联影、鑫高益、朗润等查不到一家可以有效竞综上:本项目采购需求评审因素设置不科学,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丕符,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5: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土四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五土五条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具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问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提到,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取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13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包含两层意思是评审因素的指标必须是可以量化的,不能量化的指标不能作为评审因素二是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后,评分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为区间的,评分标准分值也须量化到区间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土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文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煮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煮排厅潜在供应商质疑事项6:杰项目招标文件多个评分标准未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评判标准,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太,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6:招标文件P40技术资信评标标准中:序号评分细则分值一技术1技术功能符合度:对应于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中“招标技术要求”的符合度:每一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3分;每一条非“△”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54二资信2.1投标产品(磁共振)销售业绩:评委对本次相同型号投标产品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与不同的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评分,每提供一个合同复印件得1分,最高3分。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本项得满分。32.2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评审:对所投产品是否取得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情况进行评价给分(已列入强制要求的除外)。所投产品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所投产品取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确定的认12.2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三售后3.1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1年的质保期基础上,质保期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4分43.2日常保养措施:包括日常设备维护保养措施、具体实施方案,技术人员安排等打分(2,1,0分)23.3维修方案:包括设备发生故障后,售后响应时间、响应方案,故障解决措施,零配件响应时间和应急措施、技术人员安排等打分(2,1,0分)2四安装、培训4.1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2,1,0分)24.2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2,1,0分)2招标文件对上述评分项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评审因素和标准没有量化细化不是通过对评分指标进行量化后由评分专家进行打分而是通过评分专家主观上的判断来进行打分,不能保证评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评审因素的指标必须要量化,不能量化的指标不能作为评审因素,评电因素的指标量化为区间的,评分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到区间。招标文件评分细则的设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曼)的相关规定法律依据6: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土照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曼令”第五七五条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想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政15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提到,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取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包食两层意思:是评审因素的指标必须是可以量化的,不能量化的指标不能作为评审因素二是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后,评分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为区间的,评分标准分值也须量化到区间质疑事项7: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不具备代表性,与国家政策不符事实依据7:根据本次评审标准,本项目对国产品牌有歧视性,对中小企业品牌有歧视性,不符合政府采购求需要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法律依据7:《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四条采购需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低,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I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照区间划分等次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并尽可能明确其中的客观、量化指标采购需求可以真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具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第七条采购人可以在确定采购需求煎,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质疑事项8: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不可竞争性,与国家政策不符。事实依据8:根据杰次评审标准、本项目对东软、鑫高益、朗润、联影等品牌有歧视性.不能参与有效竞争法律依据8: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169主体责低,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三十一条熏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以下审查:(一)非歧视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煮特定产品包括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2.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将有关履约能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二)竞争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确保充分竞争,包括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憶形;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是否考虚后续采购竞争性: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查适当。(三)采购政策审查主要审查进口产品的采购是否必要,是否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四履约风险审查主要审查合同文本是否按规定由法律顾问审定,合同文本运用是否适当是否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权利义务,是否明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履约验收方案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明确,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是否可行五)采购人或煮主管预算单位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质疑事项9:杰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与优先采购杰国产品积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不符,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9:根据杰次评审标准、本项目对黑产品牌有歧视性,对中小企业品牌有歧视性,国产主流品牌联影,也不能有效竞争。明显与优先采购本国产品和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法规不符,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9:《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低,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三十一条熏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綦础上,进行以下审查:()非歧视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煮特定产品,包括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2.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17性,将有关履约能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二竞争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确保充分竞争,包括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是否考虑后续采购竞争性: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采购政策审查主要审查进口产品的采购是否必要,是否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四)履约风险审查主要审查合同文杰是否按规定由法律顾问审定,合同文本运用是否适当,是否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权利义务,是否明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履约验收方案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明确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是否可行五)采购人或煮主管预算单位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质疑事项10: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有歧视性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10:根据杰次评审标准,本项目对东软、鑫赢益、朗润,佳能等品牌有歧视性,涉嫌歧视杰国产品和中小企业产品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10:《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低,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三十一条熏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基上,进行以下审查:(一)非歧视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煮特定产品包括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2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将有关履约熊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二)竞争性重查主要审查是否确保充分竞争,包括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是否考虚后续采购竞争性:评审方法、评审固素、价格权熏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质疑事项11:杰顶目招标文件中将A1.6磁体内径患煮检查孔道内径太尐70cm作为实质性技术参数不合理,具有排他性和歧视性,具设定缺乏科学依据和法律依据;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11:杰次招标.6磁体内径患检查孔道内径)太70cm设置18丕合理,理由如下:1.机架孔径太小主要功能是检查身体时进入检查设备时设计的,中国成年男性标准身材及各部位尺寸对照表显示,身高.1.7.米的肩宽为.43cm.身高.1.9米的为.48CM加上各种余量..60cm孔径完全可以满足实际需求2.查询国家药监局官网.国家药监局同类型检查设备CT.太部份孔径均为60-70cm.3.经过对采购人中标的公开信息查询,类似设备中标有.60CM孔径的设备综上:将机架孔径W70cm明显有歧视性将孔径不满足的设备构成歧视性,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法律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七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具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煮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丕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煮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煮排斤潜在供应商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1.取消或修改存在排他性、倾向性的技术参数.对多品牌进行调研,确保能参点公平竞争2.对采购需求重要参数进行调查审查,修改有歧视性的技术参数,请将前期参点市场调研的品牌型号可以公平竞争3评电因素量化相应区间,在区间内设置不同分值,有明确判断标准4将评审因素调整到相对应,修改普通技术参数的评分标准195.重新审查并修改招标文件,使其具有可竞争性6.评审因素量化相应区间,在区间内设置不同分值,有明确判断标准7.熏新审查并修改招标文件,使其具有代表性8熏新审查并修改招标文件,使其具有可竞争性9.重新审查并修改招标文件,使中小企业产品可以公平竞争。10.重新审查并修改招标文件,取消歧视性条款11.将磁体内径患煮检查孔道内径太尐改成三60cm...11I4120质疑函6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浙江太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磁共振质疑项目编号:ZJ-2530140-01包号:全包采购人名称:浙江太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4年01月10.日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杰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有倾向性疑似倾向于GE.SIGNAArchitect.AIR3.0T磁共振设备,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事实依据1:杰项目招标文件P40评分标准,技术功能符合度:对应于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中“招标技术要求”的符合度:每条“”条款丕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3.分:每一条韭“△”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经查询国家药监局官网:获得国家薮监局注册证符合本次预算采购的有联影、飞利浦、朗润、鑫高益、东软等品牌,根据上述评审标准,均无法有效公平竞争,受到歧视和排斥,无法有效竞争只有用GESIGNAArchitectAIR3.OT磁共振设备能得满分或高分,疑似为其量身定制的。该项目即便是有三家能够满足参与,也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失分严熏,最后令GE中标1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七条:采购人或煮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煮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煮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事项2:杰项目招标文件疑似为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磁共振设备量身定制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事实依据2:根据查询浙江省近四年来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3.0T磁共振设备的中标记录,查看基各个项目的招标文件,不难看出其参与的这些项目的参数设置高度匹配,同时与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参数同样高度匹配: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第一太民医院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MRI采购项具项目编号:杭临-[202311128号杭临-[202311128号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节选21.刀工:1。1.5匀场方式:主动匀场+被动匀场+动态匀场。1.6病人个性化匀场:提供。1.7磁体材料:3.0T专用磁体。1.8磁体长度(不含外壳)≤175cm,磁体长度(含外壳)≤196cm。▲1.9磁体内径(患者检查孔道内径)大小:W70cm。1.10患者检查孔道长度:≤163cm。1.11磁体为两端开放式设计:具备;磁体为对称式设计:具备。1.12磁体重量(含液氦):≤6.0吨。1.13磁场稳定度:≤0.1ppm/h。1.14磁场均匀度(V-RMS,典型值):10cmDSV:≤0.005ppm;20cmDSV:≤0.02ppm;30cmDSV:≤0.06ppm;40cmDSV:≤0.25ppm;50cmDSV:≤1.73ppm。1.15液氦消耗:零液氦消耗。1.165高斯磁力线轴向范围:轴向≤5.2m;5高斯磁力线径向范围:径向≤2.8m;1高斯磁力线轴向范围:轴向≤7.8m;1高斯磁力线径向范围:径向≤4.8m。1.17液氦含量:≥1800升。(二)梯度系统2.1梯度线圈冷却方式:中空内冷式2.2梯度模块/模式:单梯度,最大场强、切换率、FOv同时到达。2.3梯度场强(非有效值):W45mT/m(非有效值)。2.4梯度切换率(非有效值):≥200T/m/s(非有效值)。3项目名称: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3.0T磁共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WS2023-FYYY14@ZJWS2023-FYYY14.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节选二技术要求(一)磁体▲1.1磁场强度:3.0T,中心共振频率:W120MHz。1.2应用类型:全身通用型。1.3磁场类型:超导。1.4屏蔽方式:主动屏蔽+抗外界干扰屏蔽。1.5匀场方式:主动匀场+被动匀场+动态匀场。1.6病人个性化匀场:提供。1.7磁体材料:3.0T专用磁体。1.8磁体长度(不含外壳)≤175cm,磁体长度(含外壳)≤196cm。▲1.9磁体内径(患者检查孔道内径)大小:W70cm。1.10患者检查孔道长度:≤163cm。1.11磁体为两端开放式设计:具备;磁体为对称式设计:具备。1.12磁体重量(含液氦):≤6.0吨。1.13磁场稳定度:≤0.1ppm/h。1.14磁场均匀度(Y-RMS,典型值):10cmDSV:≤0.005ppm;20cmDSV:≤0.02ppm:30cmDSV:≤0.06ppm;40cmDSV:≤0.25ppm;50cmDSV:≤1.73ppm。1.15液氦消耗:零液氦消耗。4道项目名称:宁波市属医疗机构磁共振及CT等太型医疗设备联合采购项具项目编号:CBNB-20246168GCBNB-20246168G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节选一总休要求:为了保障投标机型的先进性,所投3.0T核磁共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NMPA认证)。二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技术要求:2.1磁休:磁休:磁休:2.1.1磁场强度3.0T2.1.2中心共振频率>127MHz2.1.3应用类型全身通用型2.1.4磁场类型超导2.1.5屏蔽方式主动屏蔽+抗外界干扰屏蔽2.1.6匀场方式主动匀场+被动匀场+动态匀场2.1.7病人个性化匀场提供2.1.8磁体材料3.0T专用磁体2.1.9磁体长度(不含外壳)>174cm2.1.10磁体长度(含外壳)>196cm★2.1.11磁体内径(患者检查孔道内径)大小>70cm2.1.12患者检查孔道长度<163cm2.1.13磁体为两端开放式设计具备2.1.14磁体为对称式设计具备2.1.15磁体重量(含液氦)<6.0吨2.1.16磁场稳定度<0.1ppm/h2.1.17磁场均匀度(V-RIS,典型值):磁场均匀度(V-RIS,典型值):磁场均匀度(V-RIS,典型值):2.1.17.110cmDSV<0.005ppm2.1.17.220cmDSV<0.02ppm2.1.17.330cmDSV55i52.1.17.440cmDSV<0.3ppm2.1.17.550cmDSV<1.8ppm62.1.18液氦消耗零液氦消耗2.1.195高斯磁力线轴向范围轴向<5.2m2.1.205高斯磁力线径向范围径向<2.8m2.1.21液氦含量>1400升2.2梯度系统:梯度系统:梯度系统:2.2.1梯度线圈冷却方式中空内冷式2.2.2梯度模块/模式单梯度,最大场强、切换率、FOV同时到达2.2.3梯度场强(非有效值)>60mT/m(非有效值)2.2.4梯度切换率(非有效值)>200T/m/s(非有效值)2.2.5最大单轴梯度场强和最大单轴梯度切换率在同一序列中可同时达到具备2.2.6工作周期100%2.2.7梯度控制系统全数字实时发射接收2.2.8梯度工作方式非共振2.2.9梯度放大器冷却方式水冷2.2.10最短爬升时间<0.3ms2.3病人床与环境调节系统病人床与环境调节系统2.3.1垂直运动时扫描床最大承受重量>227kg2.3.2扫描床水平运动最大速度>200mm/sec2.3.3智能触控病人定位系统具备2.3.4一键定位,无需激光灯具备2.3.5床旁扫描操控系统具备2.3.6磁体液晶显示系统具备国6项目名称:3.0T磁共振项目编号:ZJCT5-2024076ZJCT5-2024076.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节选-技术要求技术要求1磁体磁体1.1磁场强度3.0T1.2中心共振频率≥127.72MHz1.3应用类型全身通用型1.4磁场类型超导1.5屏蔽方式主动屏蔽+抗外界干扰屏蔽1.6匀场方式主动匀场+被动匀场+动态匀场1.7病人个性化匀场提供1.8磁体材料3.0T专用磁体1.9磁体长度(不含外壳)W174cm1.10磁体长度(含外壳)W196cn1.11磁体内径(患者检查孔道内径)大小W70cm1.12患者检查孔道长度川163cm1.13磁体为两端开放式设计具备1.14磁体为对称式设计具备1.15磁体重量(含液氮)≥5.5吨1.16磁场稳定度≤0.1ppm/h1.17磁场均匀度(-RS,典型值)1.17.110cmDSV≤0.005ppm1.17.22CcnDSV川0.02ppm1.17.330cnDSV川0.1ppm1.17.440cDSV川0.3ppm1.17.550cmDSV川1.8ppm1.18液氦消耗零液氦消耗1.195高斯磁力线轴向范围:轴向≤5.2m*1.205高斯磁力线径向范围:径向≤2.8m+7序号*1.21技术和性能参数名称液氦含量技术和性能参数名称液氦含量招标参数和性能要求W1400升2梯度系统梯度系统梯度系统2.1梯度线圈冷却方式梯度线圈冷却方式HollowCopperCoolingsystem中空内冷式HollowCopperCoolingsystem中空内冷式2.2梯度模块/模式梯度模块/模式单梯度,最大场强、切换率、FOv同时到达单梯度,最大场强、切换率、FOv同时到达*2.3梯度场强(非有效值)梯度场强(非有效值)W60T/(非有效值)W60T/(非有效值)2.4梯度切换率(非有效值)梯度切换率(非有效值)W200T/m/s(非有效值)W200T/m/s(非有效值)2.5最大单轴梯度场强和最大单轴梯度切换率在同一序列中可同时达到最大单轴梯度场强和最大单轴梯度切换率在同一序列中可同时达到具备具备2.6工作周期工作周期100%100%2.7梯度控制系统梯度控制系统全数字实时发射接收全数字实时发射接收2.8梯度工作方式梯度工作方式非共振非共振2.9梯度放大器冷却方式梯度放大器冷却方式水冷水冷2.10最短爬升时间最短爬升时间川0.3ms川0.3ms3病人床与环境调节系统病人床与环境调节系统病人床与环境调节系统3.1垂直运动时扫描床最大承受重量W227kg3.2扫描床水平运动最大速度W200mm/sec3.3智能触控病人定位系统具备3.4一键定位,无需激光灯具备3.5床旁扫描操控系统具备3.6磁体液晶显示系统具备3.7扫描床自动步进具备3.8足先进扫描模式具备3.9病人通道环境照明、通风、通话3.10机架正面的两侧均有床旁操作按钮,可控制扫描床的运动和扫描。具备3.11扫描范围W200cm*3.12扫描床内一体化线圈物理长度W100cm+83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节选三、招标技术要求9序号招标参数要求投标响应-主要功能用途:1A1所投3.0T磁共振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NMPA认证)。=技术参数11磁体11.1磁场强度:3.0T1.2中心共振频率:W127MHz1.3应用类型:全身通用型1.3磁场类型:超导1.3屏蔽方式:主动屏蔽+抗外界干扰屏蔽1.3匀场方式:主动匀场+被动匀场+动态匀场1.3超导匀场:提供1.3病人个性化匀场:提供1.3高级高序匀场:提供1.3磁体材料:3.0T不锈钢专用磁体1.4磁体长度(不含外壳)180cm1.5磁体长度(含外壳)200cm1.6磁体内径(患者检查孔道内径)大小W70cm1.7患者检查孔道长度165cm1.8磁体为两端开放式设计1.9磁体重量(含液氦6吨1.10液氦最大填充量≤1850L1.11磁场稳定度0.1ppm/h1.12磁场均匀度(V-RMS测量法32点24平面)1.1250cmDSV≤1.80ppm1.1240cmDSV≤0.25ppm1.1230cmDSV≤0.06ppm1.1220cmDSV≤0.015ppm1.1210cmDSV≤0.005ppm1.13液氦消耗:零液氦消耗1.14冷头头保用时间W5年61.155高斯磁力线轴向范围:轴向5.3m1.155高斯磁力线径向范围:径向3.0m1.151高斯磁力线轴向范围:轴向8.0m1.151高斯磁力线径向范围:径向≤5.0m2梯度系统12.1梯度线圈冷却方式:中空内冷式2.2.1梯度模块模式:单梯度△2.22梯度场强(非有效值)≥45mT/m(非有效值)△2.2.3梯度切换率(非有效值)W200T/m/s(非有效值)2.3最大单轴梯度场强和最大单轴梯度切换率在同一序列中可同时达到2.3工作周期:100%2.3梯度控制系统:全数字实时发射接收2.3梯度工作方式:非共振2.3梯度放大器冷却方式:水冷2.3最短爬升时间≤0.3ms3病人床与环境调节系统3.1扫描床最大承受重量≥220kg+1以上各个项目参数均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查询得知信息均公开真实,并韭杜撰凭空提造出来的通过以上各个项目的参数对比,不难发现这些项目的参数设置包括数顺序高度匹配,而且这些项目的中标产品无一例外均为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磁共振设备,其他品牌几乎没办法参与,如果本次项目正常进行,可以预见中标产品为GE品牌SIGNA.Architec..AIR磁共振设备的可能性很太,这难道不是为该产品量身定制的吸?法律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基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10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事项3:本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熏要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科学依据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3:招标文件采购参数要求设置了.1.4磁体长度(不贪外壳)180cm:1.5.磁体长度(含外壳)≤200cm.将上述评审项进行评分丕太合理,既然已经将磁体长度(丕含外壳)≤180cm作为熏要参数评审的话..再将磁体长度(含外壳)≤200cm作为参数评审是否有参数重复评审的嫌疑.理由如下:1.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浙江太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项且编号:0625-22215839..并没有将磁体长度(含外壳)这一条件作为评审项参与评审,该项目中标产品为联影uMR8802.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DSA+滑轨CT(后64排CT..及.3.0T磁共振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45161GLS,并没有将磁体长度(含外壳)这一条件作为评审项参与评审,该项目中标产品为东软NeuMRUniyersal..3.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宁波市属医疗机构磁共振及CT等太型医疗设备联合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46168G.将磁体长度(含外壳)这一条件作为评审项参与评审,该项目中标产品为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磁共振设备综上:经过对上述同档次产品招标文件同类参数对比和科学分析,发现凡是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磁共振设备中标项目均设置该参数并未查询到磁体长度(含外壳)这一条件作为评审项参与评审的依据或标准,该参数重复评审系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土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11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煮特定行业的业绩、浆项作为加分条件或煮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在供应商质疑事项4:杰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重要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科学依据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4:招标文件采购参数要求设置了1.10液氦最太填充量≤1850L将上述评审项作为熏要参数评审明显不合理,不同厂家根据整体需求设置不同的参数.差别细微,均符合整体要求,将该参数作为实质性参数是否为某品牌量身定制.排斥其他中厂家参与理由如下:1.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浙江太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项目编号:0625-22215839.未将上述参数设为重要参数该项目中标产品为联影uMR.880.2.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丽杰市中心医院采购DSA+滑轨CT(后64.排CT..及.3.0T磁共振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45161GLS.未将上述参数设为重要参数该项目中标产品为东软NeuMR.Universal.3.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3.0T磁共振(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项目编号:ZICT5-2024076,将上述参数设为重要参数参与评审,该项目中标产品为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综上:经过对上述同档次产品招标文件同类参数对比和科学分析,发现除GE产品中标项目以外,基余项目并没有将此项参数作为重要参数同时查询知网等相关文献网站也未查到此项作为重要参数的依据或标准,该熏要参数系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土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123煮歧视待遇:-)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煮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煮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煮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事项5:杰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不对应,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5:招标文件P40评分标准中:技术功能符合度:对应于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中“招标技术要求”的符合度:每一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3.分:每一条非“”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经检索招标文件,发现一般参数太于有300个,标“”参数共计7个,按照上述评分标准分值共计321分除GE品牌以外,其他如东软、联影、鑫高益、朗润等查不到一家可以有效竞综上:本项目采购需求评审因素设置不科学,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丕符,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5: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土四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五土五条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具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问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提到,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取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13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包含两层意思是评审因素的指标必须是可以量化的,不能量化的指标不能作为评审因素二是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后,评分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为区间的,评分标准分值也须量化到区间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土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文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煮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煮排厅潜在供应商质疑事项6:杰项目招标文件多个评分标准未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评判标准,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太,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6:招标文件P40技术资信评标标准中:序号评分细则分值一技术1技术功能符合度:对应于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中“招标技术要求”的符合度:每一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3分;每一条非“△”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54二资信2.1投标产品(磁共振)销售业绩:评委对本次相同型号投标产品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与不同的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评分,每提供一个合同复印件得1分,最高3分。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本项得满分。32.2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评审:对所投产品是否取得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情况进行评价给分(已列入强制要求的除外)。所投产品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所投产品取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确定的认12.2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三售后3.1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1年的质保期基础上,质保期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4分43.2日常保养措施:包括日常设备维护保养措施、具体实施方案,技术人员安排等打分(2,1,0分)23.3维修方案:包括设备发生故障后,售后响应时间、响应方案,故障解决措施,零配件响应时间和应急措施、技术人员安排等打分(2,1,0分)2四安装、培训4.1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2,1,0分)24.2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2,1,0分)2招标文件对上述评分项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评审因素和标准没有量化细化不是通过对评分指标进行量化后由评分专家进行打分而是通过评分专家主观上的判断来进行打分,不能保证评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评审因素的指标必须要量化,不能量化的指标不能作为评审因素,评电因素的指标量化为区间的,评分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到区间。招标文件评分细则的设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曼)的相关规定法律依据6: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土照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曼令”第五七五条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想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政15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提到,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取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包食两层意思:是评审因素的指标必须是可以量化的,不能量化的指标不能作为评审因素二是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后,评分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为区间的,评分标准分值也须量化到区间质疑事项7: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不具备代表性,与国家政策不符事实依据7:根据本次评审标准,本项目对国产品牌有歧视性,对中小企业品牌有歧视性,不符合政府采购求需要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法律依据7:《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四条采购需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低,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I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照区间划分等次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并尽可能明确其中的客观、量化指标采购需求可以真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具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第七条采购人可以在确定采购需求煎,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质疑事项8: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不可竞争性,与国家政策不符。事实依据8:根据杰次评审标准、本项目对东软、鑫高益、朗润、联影等品牌有歧视性.不能参与有效竞争法律依据8: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169主体责低,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三十一条熏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以下审查:(一)非歧视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煮特定产品包括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2.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将有关履约能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二)竞争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确保充分竞争,包括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憶形;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是否考虚后续采购竞争性: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查适当。(三)采购政策审查主要审查进口产品的采购是否必要,是否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四履约风险审查主要审查合同文本是否按规定由法律顾问审定,合同文本运用是否适当是否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权利义务,是否明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履约验收方案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明确,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是否可行五)采购人或煮主管预算单位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质疑事项9:杰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与优先采购杰国产品积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不符,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9:根据杰次评审标准、本项目对黑产品牌有歧视性,对中小企业品牌有歧视性,国产主流品牌联影,也不能有效竞争。明显与优先采购本国产品和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法规不符,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9:《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低,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三十一条熏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綦础上,进行以下审查:()非歧视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煮特定产品,包括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2.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17性,将有关履约能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二竞争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确保充分竞争,包括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是否考虑后续采购竞争性: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采购政策审查主要审查进口产品的采购是否必要,是否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四)履约风险审查主要审查合同文杰是否按规定由法律顾问审定,合同文本运用是否适当,是否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权利义务,是否明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履约验收方案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明确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是否可行五)采购人或煮主管预算单位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质疑事项10: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有歧视性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10:根据杰次评审标准,本项目对东软、鑫赢益、朗润,佳能等品牌有歧视性,涉嫌歧视杰国产品和中小企业产品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10:《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低,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三十一条熏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基上,进行以下审查:(一)非歧视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煮特定产品包括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2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将有关履约熊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二)竞争性重查主要审查是否确保充分竞争,包括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是否考虚后续采购竞争性:评审方法、评审固素、价格权熏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质疑事项11:杰顶目招标文件中将A1.6磁体内径患煮检查孔道内径太尐70cm作为实质性技术参数不合理,具有排他性和歧视性,具设定缺乏科学依据和法律依据;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11:杰次招标.6磁体内径患检查孔道内径)太70cm设置18丕合理,理由如下:1.机架孔径太小主要功能是检查身体时进入检查设备时设计的,中国成年男性标准身材及各部位尺寸对照表显示,身高.1.7.米的肩宽为.43cm.身高.1.9米的为.48CM加上各种余量..60cm孔径完全可以满足实际需求2.查询国家药监局官网.国家药监局同类型检查设备CT.太部份孔径均为60-70cm.3.经过对采购人中标的公开信息查询,类似设备中标有.60CM孔径的设备综上:将机架孔径W70cm明显有歧视性将孔径不满足的设备构成歧视性,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法律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七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具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煮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丕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煮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煮排斤潜在供应商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1.取消或修改存在排他性、倾向性的技术参数.对多品牌进行调研,确保能参点公平竞争2.对采购需求重要参数进行调查审查,修改有歧视性的技术参数,请将前期参点市场调研的品牌型号可以公平竞争3评电因素量化相应区间,在区间内设置不同分值,有明确判断标准4将评审因素调整到相对应,修改普通技术参数的评分标准195.重新审查并修改招标文件,使其具有可竞争性6.评审因素量化相应区间,在区间内设置不同分值,有明确判断标准7.熏新审查并修改招标文件,使其具有代表性8熏新审查并修改招标文件,使其具有可竞争性9.重新审查并修改招标文件,使中小企业产品可以公平竞争。10.重新审查并修改招标文件,取消歧视性条款11.将磁体内径患煮检查孔道内径太尐改成三60cm...11I4120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磁共振项目(项目编号:ZJ-2530140-01)招标文件质疑答复函质疑供应商:收到质疑函日期:2025年1月10日质疑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磁共振项目编号:ZJ-2530140-01我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贵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磁共振项目(项目编号:ZJ-2530140-01)的招标文件质疑,受采购人委托,对贵公司质疑内容答复如下:质疑事项1: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有倾向性,疑似倾向于GESIGNAArchitectAIR3.0T磁共振设备,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事实依据1:本项目招标文件P40评分标准,技术功能符合度:对应于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中“招标技术要求”的符合度:每一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3分;每一条非“△”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经查询国家药监局官网:获得国家药监局注册证符合本次预算采购的有联影、飞利浦、朗润、鑫高益、东软等品牌,根据上述评审标准,均无法有效公平竞争,受到歧视和排斥,无法有效竞争。只有用GESIGNAArchitectAIR3.0T磁共振设备能得满分或高分,疑似为其量身定制的。该项目即便是有三家能够满足参与,也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失分严重,最后令GE中标。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答复: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是根据医院实际需求提出,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I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I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且根据医院前期调查,本项目采购需求有三个及以上品牌的产品符合要求,不存在倾向性排他性,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综上,贵公司对本事项的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2:本项目招标文件疑似为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磁共振设备量身定制。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事实依据2:根据查询浙江省近四年来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3.0T磁共振设备的中标记录,查看其各个项目的招标文件,不难看出其参与的这些项目的参数设置高度匹配,同时与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参数同样高度匹配(具体内容略)以上各个项目参数均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查询得知,信息均公开真实,并非杜撰凭空捏造出来的。通过以上各个项目的参数对比,不难发现这些项目的参数设置包括参数顺序高度匹配,而且这些项目的中标产品无一例外均为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磁共振设备,其他品牌几乎没办法参与,如果本次项目正常进行,可以预见中标产品为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磁共振设备的可能性很大,这难道不是为该产品量身定制的吗?法律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答复: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是根据医院实际要求提出,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且根据医院前期调查,本项目采购需求有三个及以上品牌的产品符合要求,不存在倾向性排他性,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综上,贵公司对本事项的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3:本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重要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科学依据,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3:招标文件采购参数要求设置了1.4磁体长度(不含外壳)≤180cm,1.5磁体长度(含外壳)≤200cm;将上述评审项进行评分不太合理,既然已经将磁体长度(不含外壳)≤180cm作为重要参数评审的话,再将磁体长度(含外壳)≤200cm作为参数评审是否有参数重复评审的嫌疑,理由如下:1.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且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项目编号:0625-22215839,并没有将磁体长度(含外壳)这一条件作为评审项参与评审,该项目中标产品为联影uMR880。.2.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DSA+滑轨CT(后64排CT)及3.0T磁共振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45161GLS,并没有将磁体长度(含外壳)这一条件作为评审项参与评审,该项目中标产品为东软NeuMRUniversal。3.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宁波市属医疗机构磁共振及CT等大型医疗设备联合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46168G,将磁体长度(含外壳)这一条件作为评审项参与评审,该项目中标产品为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磁共振设备。综上:经过对上述同档次产品招标文件同类参数对比和科学分析,发现凡是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磁共振设备中标项目均设置该参数。并未查询到磁体长度(含外壳)这一条件作为评审项参与评审的依据或标准,该参数重复评审系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想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答复:磁体的设计通常是两头带有一定弧度的喇叭口设计,磁体长度(不含外壳)代表着患者扫描时的孔径深度。在日常患者检查中,绝大多数患者没有经历过类似狭小通道的长期滞留,会表现出躁动和不安,而磁共振扫描具有扫描时间长、对患者保持静止要求高的特点,孔径深度越短越可以有效减少患者幽闭感觉,使得临床扫描的成功率大大提高、提高患者检查的舒适度和就医体验。磁体长度(含外壳)的长度是磁体中长度,是根据磁共振机房的实际要求提出。磁体过长将要求磁共振机房面积扩建改造,给医院场地使用带来一定困难。故上述两项条款是根据临床的实际需求、和医院实际情况提出,代表的需求意义也不相同,不存在重复评审情形。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且根据医院前期调查,上述条款有三个及以上品牌的产品符合要求,不存在歧视性,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综上,贵公司对本事项的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4:本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重要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科学依据.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4:招标文件采购参数要求设置了▲1.10液氦最大填充量≤1850L;将上述评审项作为重要参数评审明显不合理,不同厂家根据整体需求设置不同的参数,差别细微,均符合整体要求,将该参数作为实质性参数是否为某品牌量身定制,排斥其他中小厂家参与。理由如下:1.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项目编号:0625-22215839,未将上述参数设为重要参数,该项目中标产品为联影uMR880。2.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DSA+滑轨CT(后64排CT)及3.0T磁共振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45161GLS,未将上述参数设为重要参数,该项目中标产品为东软NeuMRUniversal。3.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3.0T磁共振(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项目编号:ZJCT5-2024076,将上述参数设为重要参数参与评审,该项目中标产品为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综上:经过对上述同档次产品招标文件同类参数对比和科学分析,发现除GE产品中标项目以外,其余项目并没有将此项参数作为重要参数,同时查询知网等相关文献网站也未查到此项作为重要参数的依据或标准,该重要参数系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答复:经复核,本项目于2025年1月2日发布更正公告,1.10条由“液氦最大填充量≤1850L”修改为“▲1.10液氦最大填充量≤1880L”。故贵公司质疑事项已不是本项目采购需求。综上,贵公司对本事项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5:本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不对应,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6: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想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提到,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取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评审因素的指标必须是可以量化的,不能量化的指标不能作为评审因素;二是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后,评分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为区间的,评分标准分值也须量化到区间。答复:参考财政部国库司留言回复(留言编号:9934-3637729,回复时间:[2021-01-21])“答:主观分的设置应当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无法划定明确的区分标准。”本项目70分的技术资信商务分中,客观分62分,主观分8分。政府采购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与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主观分并不冲突。上述评审条款属于专家主观评分项。我公司在上述主观评分项的表述中明确了具体的评审要素及细化的评分分值,如2,1、0分,且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程度以及分值的设置,能够限制评标委员会各评委的自由裁量权。综上所述,故贵公司对本事项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7: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不具备代表性,与国家政策不符。事实依据7:根据本次评审标准,本项目对国产品牌有歧视性,对中小企业品牌有歧视性,不符合政府采购需求需要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法律依据7:《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四条采购需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照区间划分等次。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并尽可能明确其中的客观、量化指标。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第十条采购人可以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想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想关情况。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答复:本项目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制订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同时,经前期市场调查,有三家以上产品符合本项目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已载明采购国产设备。同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在采购文件中从评审价格折扣、预付款、允许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等方面落实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综上,贵公司对本事项的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8: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不可竞争性,与国家政策不符。事实依据8:根据本次评审标准,本项目对东软、鑫高益、朗润、联影等品牌有歧视性,不能参与有效竞争。法律依据8:《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三十一条重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以下审查:(一)非歧视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者特定产品,包括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2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将有关履约能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二)竞争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确保充分竞争,包括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是否考虑后续采购竞争性;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三)采购政策审查。主要审查进口产品的采购是否必要,是否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四)履约风险审查。主要审查合同文本是否按规定由法律顾问审定,合同文本运用是否适当,是否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权利义务,是否明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履约验收方案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明确,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是否可行。(五)采购人或者主管预算单位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答复:本项目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制订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同时,经前期市场调查,有三家以上产品符合本项目要求。综上,贵公司对本事项的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9: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与优先采购本国产品和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不符,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9:根据本次评审标准,本项目对国产品牌有歧视性,对中小企业品牌有歧视性,国产主流品牌联影,也不能有效竞争。明显与优先采购本国产品和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法规不符,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9:《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三十一条重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以下审查:(一)非歧视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者特定产品,包括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2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将有关履约能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二)竞争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确保充分竞争,包括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是否考虑后续采购竞争性: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采购政策审查。主要审查进口产品的采购是否必要,是否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四)履约风险审查。主要审查合同文本是否按规定由法律顾问审定,合同文本运用是否适当,是否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权利义务,是否明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履约验收方案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明确,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是否可行。(五)采购人或者主管预算单位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答复:本项目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制订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同时,经前期市场调查,有三家以上产品符合本项目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已载明采购国产设备。同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在采购文件中从评审价格折扣、预付款、允许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等方面落实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综上,贵公司对本事项的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10: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有歧视性,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10:根据本次评审标准,本项目对东软、鑫高益、朗润,佳能等品牌有歧视性,涉嫌歧视本国产品和中小企业产品,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10:《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三十一条重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以下审查:(一)非歧视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者特定产品,包括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2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将有关履约能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二)竞争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确保充分竞争,包括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是否考虑后续采购竞争性: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答复:本项目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制订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同时,经前期市场调查,有三家以上产品符合本项目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已载明采购国产设备。同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在采购文件中从评审价格折扣、预付款、允许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等方面落实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综上,贵公司对本事项的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1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将▲1.6磁体内径(患者检查孔道内径)大小W70cm.作为实质性技术参数不合理,具有排他性和歧视性,且设定缺乏科学依据和法律依据;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11:本次招标▲1.6磁体内径(患者检查孔道内径)大小W70cm设置不合理,理由如下:1.机架孔径太小主要功能是检查身体时进入检查设备时设计的,中国成年男性标准身材及各部位尺寸对照表显示,身高1.7米的肩宽为43cm。身高1.9米的为48CM,加上各种余量,60cm孔径完全可以满足实际需求。2.查询国家药监局官网,国家药监局同类型检查设备CT,大部份孔径均为60-70cm。3、经过对采购人中标的公开信息查询,类似设备中标有60CM孔径的设备。综上:将机架孔径W70cm明显有歧视性。将孔径不满足的设备构成歧视性,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法律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答:大孔径磁共振可以更好的满足不同身形患者检查的需要,如特殊体位、肥胖、乳腺成像很多时候孔径偏小无法完成检查或者检查效果不好。医院部分肿瘤患者会出现常规体位扫描疼痛,需要进行侧躺、塞海绵垫辅助等操作,大孔径的磁共振能满足类似的特殊检查需要。同时磁共振扫描时间长,对患者保持静止的要求高,部分患者会表现出躁动和不安,影响检查图像的质量。大孔径的磁共振可以有效减少患者幽闭感觉,提高临床扫描成功率、提高患者检查的舒适度和就医体验。故本条款要求是根据医院实际需求提出,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且根据医院前期调查,本条款有三个及以上品牌的产品符合要求,不存在倾向性排他性,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综上,贵公司对本事项的质疑不成立。以上内容为对贵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磁共振项目招标文件质疑的答复,如贵公司对答复内容不满意,可以在质疑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联系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提出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的参与!联系人:沈夏奇、杨震联系电话:0571-81061815浙江国际招投投标有限公司“年1月2133010a9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磁共振项目(项目编号:ZJ-2530140-01)招标文件质疑答复函质疑供应商:收到质疑函日期:2025年1月10日质疑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磁共振项目编号:ZJ-2530140-01我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贵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磁共振项目(项目编号:ZJ-2530140-01)的招标文件质疑,受采购人委托,对贵公司质疑内容答复如下:质疑事项1: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有倾向性,疑似倾向于GESIGNAArchitectAIR3.0T磁共振设备,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事实依据1:本项目招标文件P40评分标准,技术功能符合度:对应于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中“招标技术要求”的符合度:每一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3分;每一条非“△”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经查询国家药监局官网:获得国家药监局注册证符合本次预算采购的有联影、飞利浦、朗润、鑫高益、东软等品牌,根据上述评审标准,均无法有效公平竞争,受到歧视和排斥,无法有效竞争。只有用GESIGNAArchitectAIR3.0T磁共振设备能得满分或高分,疑似为其量身定制的。该项目即便是有三家能够满足参与,也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失分严重,最后令GE中标。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答复: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是根据医院实际需求提出,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I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I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且根据医院前期调查,本项目采购需求有三个及以上品牌的产品符合要求,不存在倾向性排他性,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综上,贵公司对本事项的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2:本项目招标文件疑似为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磁共振设备量身定制。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事实依据2:根据查询浙江省近四年来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3.0T磁共振设备的中标记录,查看其各个项目的招标文件,不难看出其参与的这些项目的参数设置高度匹配,同时与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参数同样高度匹配(具体内容略)以上各个项目参数均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查询得知,信息均公开真实,并非杜撰凭空捏造出来的。通过以上各个项目的参数对比,不难发现这些项目的参数设置包括参数顺序高度匹配,而且这些项目的中标产品无一例外均为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磁共振设备,其他品牌几乎没办法参与,如果本次项目正常进行,可以预见中标产品为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磁共振设备的可能性很大,这难道不是为该产品量身定制的吗?法律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答复: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是根据医院实际要求提出,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且根据医院前期调查,本项目采购需求有三个及以上品牌的产品符合要求,不存在倾向性排他性,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综上,贵公司对本事项的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3:本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重要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科学依据,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3:招标文件采购参数要求设置了1.4磁体长度(不含外壳)≤180cm,1.5磁体长度(含外壳)≤200cm;将上述评审项进行评分不太合理,既然已经将磁体长度(不含外壳)≤180cm作为重要参数评审的话,再将磁体长度(含外壳)≤200cm作为参数评审是否有参数重复评审的嫌疑,理由如下:1.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且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项目编号:0625-22215839,并没有将磁体长度(含外壳)这一条件作为评审项参与评审,该项目中标产品为联影uMR880。.2.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DSA+滑轨CT(后64排CT)及3.0T磁共振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45161GLS,并没有将磁体长度(含外壳)这一条件作为评审项参与评审,该项目中标产品为东软NeuMRUniversal。3.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宁波市属医疗机构磁共振及CT等大型医疗设备联合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46168G,将磁体长度(含外壳)这一条件作为评审项参与评审,该项目中标产品为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磁共振设备。综上:经过对上述同档次产品招标文件同类参数对比和科学分析,发现凡是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磁共振设备中标项目均设置该参数。并未查询到磁体长度(含外壳)这一条件作为评审项参与评审的依据或标准,该参数重复评审系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想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答复:磁体的设计通常是两头带有一定弧度的喇叭口设计,磁体长度(不含外壳)代表着患者扫描时的孔径深度。在日常患者检查中,绝大多数患者没有经历过类似狭小通道的长期滞留,会表现出躁动和不安,而磁共振扫描具有扫描时间长、对患者保持静止要求高的特点,孔径深度越短越可以有效减少患者幽闭感觉,使得临床扫描的成功率大大提高、提高患者检查的舒适度和就医体验。磁体长度(含外壳)的长度是磁体中长度,是根据磁共振机房的实际要求提出。磁体过长将要求磁共振机房面积扩建改造,给医院场地使用带来一定困难。故上述两项条款是根据临床的实际需求、和医院实际情况提出,代表的需求意义也不相同,不存在重复评审情形。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且根据医院前期调查,上述条款有三个及以上品牌的产品符合要求,不存在歧视性,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综上,贵公司对本事项的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4:本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重要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科学依据.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4:招标文件采购参数要求设置了▲1.10液氦最大填充量≤1850L;将上述评审项作为重要参数评审明显不合理,不同厂家根据整体需求设置不同的参数,差别细微,均符合整体要求,将该参数作为实质性参数是否为某品牌量身定制,排斥其他中小厂家参与。理由如下:1.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项目编号:0625-22215839,未将上述参数设为重要参数,该项目中标产品为联影uMR880。2.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DSA+滑轨CT(后64排CT)及3.0T磁共振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45161GLS,未将上述参数设为重要参数,该项目中标产品为东软NeuMRUniversal。3.经查询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3.0T磁共振(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项目编号:ZJCT5-2024076,将上述参数设为重要参数参与评审,该项目中标产品为GE品牌SIGNAArchitectAIR。综上:经过对上述同档次产品招标文件同类参数对比和科学分析,发现除GE产品中标项目以外,其余项目并没有将此项参数作为重要参数,同时查询知网等相关文献网站也未查到此项作为重要参数的依据或标准,该重要参数系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答复:经复核,本项目于2025年1月2日发布更正公告,1.10条由“液氦最大填充量≤1850L”修改为“▲1.10液氦最大填充量≤1880L”。故贵公司质疑事项已不是本项目采购需求。综上,贵公司对本事项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5:本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不对应,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6: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想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提到,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取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评审因素的指标必须是可以量化的,不能量化的指标不能作为评审因素;二是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后,评分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为区间的,评分标准分值也须量化到区间。答复:参考财政部国库司留言回复(留言编号:9934-3637729,回复时间:[2021-01-21])“答:主观分的设置应当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无法划定明确的区分标准。”本项目70分的技术资信商务分中,客观分62分,主观分8分。政府采购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与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主观分并不冲突。上述评审条款属于专家主观评分项。我公司在上述主观评分项的表述中明确了具体的评审要素及细化的评分分值,如2,1、0分,且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程度以及分值的设置,能够限制评标委员会各评委的自由裁量权。综上所述,故贵公司对本事项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7: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不具备代表性,与国家政策不符。事实依据7:根据本次评审标准,本项目对国产品牌有歧视性,对中小企业品牌有歧视性,不符合政府采购需求需要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法律依据7:《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四条采购需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照区间划分等次。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并尽可能明确其中的客观、量化指标。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第十条采购人可以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想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想关情况。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答复:本项目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制订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同时,经前期市场调查,有三家以上产品符合本项目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已载明采购国产设备。同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在采购文件中从评审价格折扣、预付款、允许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等方面落实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综上,贵公司对本事项的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8: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不可竞争性,与国家政策不符。事实依据8:根据本次评审标准,本项目对东软、鑫高益、朗润、联影等品牌有歧视性,不能参与有效竞争。法律依据8:《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三十一条重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以下审查:(一)非歧视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者特定产品,包括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2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将有关履约能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二)竞争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确保充分竞争,包括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是否考虑后续采购竞争性;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三)采购政策审查。主要审查进口产品的采购是否必要,是否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四)履约风险审查。主要审查合同文本是否按规定由法律顾问审定,合同文本运用是否适当,是否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权利义务,是否明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履约验收方案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明确,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是否可行。(五)采购人或者主管预算单位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答复:本项目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制订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同时,经前期市场调查,有三家以上产品符合本项目要求。综上,贵公司对本事项的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9: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与优先采购本国产品和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不符,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9:根据本次评审标准,本项目对国产品牌有歧视性,对中小企业品牌有歧视性,国产主流品牌联影,也不能有效竞争。明显与优先采购本国产品和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法规不符,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9:《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三十一条重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以下审查:(一)非歧视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者特定产品,包括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2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将有关履约能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二)竞争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确保充分竞争,包括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是否考虑后续采购竞争性: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采购政策审查。主要审查进口产品的采购是否必要,是否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四)履约风险审查。主要审查合同文本是否按规定由法律顾问审定,合同文本运用是否适当,是否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权利义务,是否明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履约验收方案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明确,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是否可行。(五)采购人或者主管预算单位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答复:本项目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制订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同时,经前期市场调查,有三家以上产品符合本项目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已载明采购国产设备。同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在采购文件中从评审价格折扣、预付款、允许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等方面落实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综上,贵公司对本事项的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10: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有歧视性,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10:根据本次评审标准,本项目对东软、鑫高益、朗润,佳能等品牌有歧视性,涉嫌歧视本国产品和中小企业产品,影响公平竞争。法律依据10:《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三十一条重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以下审查:(一)非歧视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者特定产品,包括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2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将有关履约能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二)竞争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确保充分竞争,包括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是否考虑后续采购竞争性: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答复:本项目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制订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同时,经前期市场调查,有三家以上产品符合本项目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已载明采购国产设备。同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在采购文件中从评审价格折扣、预付款、允许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等方面落实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综上,贵公司对本事项的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1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将▲1.6磁体内径(患者检查孔道内径)大小W70cm.作为实质性技术参数不合理,具有排他性和歧视性,且设定缺乏科学依据和法律依据;影响公平竞争。事实依据11:本次招标▲1.6磁体内径(患者检查孔道内径)大小W70cm设置不合理,理由如下:1.机架孔径太小主要功能是检查身体时进入检查设备时设计的,中国成年男性标准身材及各部位尺寸对照表显示,身高1.7米的肩宽为43cm。身高1.9米的为48CM,加上各种余量,60cm孔径完全可以满足实际需求。2.查询国家药监局官网,国家药监局同类型检查设备CT,大部份孔径均为60-70cm。3、经过对采购人中标的公开信息查询,类似设备中标有60CM孔径的设备。综上:将机架孔径W70cm明显有歧视性。将孔径不满足的设备构成歧视性,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法律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答:大孔径磁共振可以更好的满足不同身形患者检查的需要,如特殊体位、肥胖、乳腺成像很多时候孔径偏小无法完成检查或者检查效果不好。医院部分肿瘤患者会出现常规体位扫描疼痛,需要进行侧躺、塞海绵垫辅助等操作,大孔径的磁共振能满足类似的特殊检查需要。同时磁共振扫描时间长,对患者保持静止的要求高,部分患者会表现出躁动和不安,影响检查图像的质量。大孔径的磁共振可以有效减少患者幽闭感觉,提高临床扫描成功率、提高患者检查的舒适度和就医体验。故本条款要求是根据医院实际需求提出,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且根据医院前期调查,本条款有三个及以上品牌的产品符合要求,不存在倾向性排他性,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综上,贵公司对本事项的质疑不成立。以上内容为对贵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磁共振项目招标文件质疑的答复,如贵公司对答复内容不满意,可以在质疑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联系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提出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的参与!联系人:沈夏奇、杨震联系电话:0571-81061815浙江国际招投投标有限公司“年1月2133010a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磁共振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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