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 EPC土石方工程 土石方工程 土石方工程施工答疑公告(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2025)
采购单位: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部
发布时间:2025-04-10 09:58
报价截止时间:2025-04-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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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土石方工程公告补遗.pdf
附件2.招标公告(土石方工程).docx
附件2.招标文件(土石方工程).docx
开标日期延期致21号,于2025年4月21日进行土石方工程开标第一章招标公告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IFB2025-03-09537329)包件编号:(BJ2025-04-0130671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2.1工程概况项目位于位于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新堤村,枢纽工程占地面积36764.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437.71平方米,包含:场坪工程、附属构筑物、站前广场、地下车库、2#楼、3-1#商业楼、5#商业楼、6#商业楼、2#公交枢纽、弱电智能化、电梯安装工程、智慧工地等。道路工程为站西路ZXK0+200-ZXK0+260、新区大道XQK0+000-XQK0+360、站前大道ZQK0+250-ZQK0+785.408、连接道LK0+000-LK0+222.682,道路总长度为1.178km。2.2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包件招标为土石方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清表土石方和大开挖土石方开挖、外运、钻渣及泥浆外运、土石方回填、文明施工及相应手续办理等。2.3工期要求按照甲方及业主要求工期。3.质量要求3.1工程质量标准:(依据业主合同文件质量要求)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依据业主合同文件质量要求。3.3.工程质量保修期:依据业主合同文件质量要求及规范要求。3.4.缺陷责任期:依据业主合同文件质量要求及规范要求。3.5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3.6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3.7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认证并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及《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企业。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1须具备土石方工程承包范围、地基基础工程二级以上资质(以资质承揽要求为准,禁止违法分包),近三年具有同类施工合同额1200万元或类似的工程业绩(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本单位社保,并附在授权委托书后。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5.信誉要求5.1投标人需出具2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按招标金额10%)。5.2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高风险企业,对失信被执行人高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4月9日线上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响应后自行下载。线下发售:潜在投标人请于****年****月****日****时****分前将购买招标文件款足额转入招标人指定帐号,潜在投标人也可选择邮寄或前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足额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账户名称: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丰都高铁新区项目部账号:2011010192701669000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联行行号:103100000018注:汇款单须注明:(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IFB2025-03-09537329+标段编号:BJ2025-04-01306711)汇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标书款收据;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7.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予以协助。8.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采用线上线下同时递交,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线上本次投标,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线上上传投标文件及附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电脑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开标大厅”查看线上开标记录,并及时用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如未在开标后签字确认的,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线下凡有效获取招标文件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09时。地点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9.开标9.1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9.2开标地点: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10.投标保证金10.1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于开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公对公转账形式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同招标文件费转入账户)作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招标人在规定时间未收到投标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开启投标人投标文件。10.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补缴),返还时间详见合同内容(无息)。11.其它11.1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侯选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出;(2)投标人之间存在串标、恶意围标的行为;(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4)确定的投标人未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1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13.联系方式招标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地址: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新堤村中铁七局武汉公司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联系人:**电话:15397640650电子邮箱:809235840@qq.com招标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2025年4月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土石方工程招标文件前中国中铁招标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2025年04月09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20第四章合同格式37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1第一章招标公告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IFB2025-03-09537329)包件编号:(BJ2025-04-0130671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2.1工程概况项目位于位于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新堤村,枢纽工程占地面积36764.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437.71平方米,包含:场坪工程、附属构筑物、站前广场、地下车库、2#楼、3-1#商业楼、5#商业楼、6#商业楼、2#公交枢纽、弱电智能化、电梯安装工程、智慧工地等。道路工程为站西路ZXK0+200-ZXK0+260、新区大道XQK0+000-XQK0+360、站前大道ZQK0+250-ZQK0+785.408、连接道LK0+000-LK0+222.682,道路总长度为1.178km。2.2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包件招标为土石方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清表土石方和大开挖土石方开挖、外运、钻渣及泥浆外运、土石方回填、文明施工及相应手续办理等。2.3工期要求按照甲方及业主要求工期。3.质量要求3.1工程质量标准:(依据业主合同文件质量要求)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依据业主合同文件质量要求。3.3.工程质量保修期:依据业主合同文件质量要求及规范要求。3.4.缺陷责任期:依据业主合同文件质量要求及规范要求。3.5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3.6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3.7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认证并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及《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企业。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1须具备土石方工程承包范围、地基基础工程二级以上资质(以资质承揽要求为准,禁止违法分包),近三年具有同类施工合同额1200万元或类似的工程业绩(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本单位社保,并附在授权委托书后。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5.信誉要求5.1投标人需出具2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按招标金额10%)。5.2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高风险企业,对失信被执行人高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4月9日线上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响应后自行下载。线下发售:潜在投标人请于****年****月****日****时****分前将购买招标文件款足额转入招标人指定帐号,潜在投标人也可选择邮寄或前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足额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账户名称: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丰都高铁新区项目部账号:2011010192701669000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联行行号:103100000018注:汇款单须注明:(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IFB2025-03-09537329+标段编号:BJ2025-04-01306711)汇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标书款收据;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7.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予以协助。8.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采用线上线下同时递交,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线上本次投标,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线上上传投标文件及附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电脑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开标大厅”查看线上开标记录,并及时用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如未在开标后签字确认的,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线下凡有效获取招标文件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09时。地点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9.开标9.1开标时间:2025年4月19日9.2开标地点: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10.投标保证金10.1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于开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公对公转账形式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同招标文件费转入账户)作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招标人在规定时间未收到投标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开启投标人投标文件。10.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补缴),返还时间详见合同内容(无息)。11.其它11.1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侯选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出;(2)投标人之间存在串标、恶意围标的行为;(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4)确定的投标人未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1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13.联系方式招标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地址: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新堤村中铁七局武汉公司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联系人:**电话:15397640650电子邮箱:809235840@qq.com招标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2025年4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1.1工程概况1.1.1工程名称: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项目。1.1.2建设地点: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新堤村。1.1.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1.4整体工程的其他概况:项目位于位于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新堤村,枢纽工程占地面积36764.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437.71平方米,包含:场坪工程、附属构筑物、站前广场、地下车库、2#楼、3-1#商业楼、5#商业楼、6#商业楼、2#公交枢纽、弱电智能化、电梯安装工程、智慧工地等。道路工程为站西路ZXK0+200-ZXK0+260、新区大道XQK0+000-XQK0+360、站前大道ZQK0+250-ZQK0+785.408、连接道LK0+000-LK0+222.682,道路总长度为1.178km。整体工程的特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2招标项目工程概况:本项目包件招标为土石方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清表土石方和大开挖土石方开挖、外运、钻渣及泥浆外运、土石方回填、文明施工及相应手续办理等。1.3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和其他要求1.3.1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具体内容:清表土石方和大开挖土石方开挖、外运、钻渣及泥浆外运、土石方回填、文明施工及相应手续办理等。1.3.2招标项目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满足甲方及业主对施工的具体要求(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计划完工日期:满足甲方及业主对施工的具体要求(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1.3.3招标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同时满足业主承包合同的总体质量目标要求。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4招标项目其他要求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应尽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防止大气、水体、土壤等污染;及时清理产生的泥浆、废弃物等;保持施工场地整洁;防止因施工原因致使工程、农田、水体、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受到污染和损害;及时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妥善处理因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淤泥、垃圾等各种影响环境污染的因素。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建设单位及招标人的劳务工实名制管理要求,及时提供劳动合同、花名册、工资表等资料。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分包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1)资质条件:土石方工程承包范围、地基基础工程二级以上。(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或企业自行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业绩要求1)业绩要求是指:具有同类施工合同额1200万元,或类似的工程业绩。2)具体年份要求:指2021年12月起至2024年12月止。(4)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或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有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并附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确定中标人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或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项目安全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安全员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或持相应的证书,并附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7)其他要求:/。1.4.2本分包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联合体协议书)。1.5信誉要求1.5.1本工程招标是否采用信用标评审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市场行为信用评价□采用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1.5.2失信被执行人本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的惩戒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限制性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1.5.3其他信誉要求(1)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本工程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本工程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评审。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其他: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1年12月起至2024年12月。(2)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本分包工程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本分包工程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本分包工程所指的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仅限于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已经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1年12月起至2024年12月。(3)其他要求:/。1.6现场踏勘1.6.1现场踏勘: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7投标预备会1.7.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7.2预备会前,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1.7.3预备会后,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年月日时分1.8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承诺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5)投标保证金说明;(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报价清单;(8)技术方案资料;(9)综合信用资料;(10)其他材料;3.1.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是按招标范围内工程质量标准实施和完成本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3.2.2增值税单独计列。3.2.3因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增减的工作项目和数量按照双方确认的固定综合单价办理。单价中未列明的项目,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未列明的工作项目中标人未签认的,比照《工程量清单》中相类似细目进行组价。3.2.4□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3144289.23元(含税价)。其中:不含税价:4388060.58元。税金价:48756228.65元。□采用其他方法:。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6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递交方式:若采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天缴纳到达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丰都高铁新区项目部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账号:20110101927016690001□若采用现金、保证担保(包括银行保函)、信用证,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递交至:/。3.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3.4.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1)资质条件审查资料: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基本情况”,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其电子证照。(2)财务要求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企业自行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的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分别填写。(3)业绩要求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投标人应根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是否要求提交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否□是,投标人应根据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表格进行填写,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工程,标明序号。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其他:/。(4)其他要求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6.2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3.7投标文件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编排详细、清楚且带页码的目录。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一份上传至鲁班平台(采用U盘储存,确保数据读出)。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3.7.6加盖印章其他要求:投标文件逐页加盖公章。3.7.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编制与制作要求:自定。3.7.8是否规定提交深化设计文件:否□是,深化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3.7.9是否要求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否□是,项目管理机构的编制要求:。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以U盘(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与“副本”样)装在同一包装袋内,密封完好。4.1.2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所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多做一份(与装订在正本中的完全一致,并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标明“投标函供开标唱标之用”字样。4.1.4上述二个密封件均应注明封套,封套上写明以下内容:投标人名称:************************。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项目土石方工程投标文件在2025年04月21日09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9日09时0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4.2.5招标人不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1)未分包件单独包装,封口处未粘贴密封条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未按本章第4.1.4项要求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5)其他情形:/。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招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无息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会会场纪律;(2)公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唱标人、记录人以及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监标人和投标人派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唱标人唱标,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的逆顺序当众开标,唱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安全质量环保目标、工期目标以及其他内容进行唱标,记录人负责记录在案;(6)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投标人离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5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自离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确定的评标办法和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定标方式及方法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至3名。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发生如下情形导致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放弃中标的;(2)拟派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3)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4)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5)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履约担保7.5.1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交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执行《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分包企业投标及履约类保证金管理办法》;7.5.2投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签订合同招标人(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按8.1规定重新招标后,经过两次公告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由招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投标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及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法定时间内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在法定时间内答复;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0.其他补充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综合评分,其中初步评审为形式、资格和响应性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综合评分阶段。综合评分包括商务评分、技术评分和综合信用三部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综合评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名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2.2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标工作,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3.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3.1初步评审3.1.1形式评审形式评审标准详见附表5。经形式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投标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3.1.2资格评审资格评审标准详见附表6。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资格评审的投标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3.1.3响应性评审响应性评审标准详见附表7。经响应性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3.2综合评分3.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商务评分:40分(2)技术评分:30分(3)综合信用:30分3.2.2评分标准商务、技术和综合信用评审综合评分标准详见附表8。3.3投标报价评审3.3.1算术性错误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3.2投标人商务得分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招标人标底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确认:标底价×0.9≤投标人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报价得分:(1)偏差率=100%×(投标人有效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得分:如投标人有效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40-偏差率×100×1;如投标人有效投标价3.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4.4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原件,投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供原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5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作否决投标处理:3.5.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清单进行签字并盖单位章的;3.5.2投标函及其附录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5.3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本招标工程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个有效的;3.5.4招标文件中设立最高投标限价时,投标报价总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等于)的;3.5.5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质量目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3.5.6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3.5.7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3.5.8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围标、串标情形的;3.5.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股东重复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分包工程的同一标段投标的;3.5.10以他人名义投标,提供虚假资料或者在投标中弄虚作假、行贿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5.1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5.12在形式评审、综合实力评审、报价评价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对应评审记录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3.5.13在投标过程中不讲诚信,无故放弃中标的;3.5.14投标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3.5.15在投标过程中有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企业相关规定的。3.6否决所有投标3.6.1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标段的所有投标:(1)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2)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且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3.6.2开标后出现工程施工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或招标文件存在重大遗漏等特殊情形,不适合继续招标的。3.7评标结果3.7.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人综合评分的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名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7.2中标能力:对于同一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且综合得分均较高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施工能力、资金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标段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7.3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外,还应有以下明确结论:(一)投标人的资信、施工能力和技术力量能否满足工程承包合同有关分包部分的质量、安全、环保、技术和进度要求;(二)经评审的各投标人的价格比较,以及与实际施工成本的比较;(三)经评审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推荐,并标明排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确认。3.7.4中标人的确定: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4.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6.1.2规定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4.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4.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附表1招标单位人员签到表工程名称: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项目土石方工程评标时间:2025年03月31日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签到时间12345678注:职务一栏选择填写招标人代表、专家、监督人、唱标人、记录人、工作人员。附表2评标专家声明书本人接受招标人邀请,担任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专家。本人声明:在评标前未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不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1.2项需要回避的情形。本人郑重保证:在评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评标纪律;服从评标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本人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或者不能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本人愿意承担一切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评标委员会成员:日期:年月日附表3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分包工程名称: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项目土石方工程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序号投标单位投标标段递交时间投标文件是否密封投标保证金是否缴纳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备注附件4开标记录表招标编号:IFB2025-03-09537329标段编号:BJ2025-04-01306711项目名称: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项目标段名称: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项目土石方工程开标地点: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序号投标单位投标标段递交时间投标文件是否密封投标保证金是否缴纳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备注附表5形式评审记录表招标编号:IFB2025-03-09537329标段编号:BJ2025-04-01306711标段名称: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项目土石方工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投标函盖企业印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3投标函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4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5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形式评审结论:通过形式评审标注为√;未通过形式评审标注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日期:年月日附表6资格评审记录表招标编号:IFB2025-03-09537329标段编号:BJ2025-04-01306711标段名称: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项目土石方工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有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2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扫描件3近年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证书扫描件5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资格评审结论: 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未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日期:年月日附表7响应性评审记录表招标编号:IFB2025-03-09537329标段编号:BJ2025-04-01306711标段名称: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项目土石方工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2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3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4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给出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响应性评审结论: 通过响应性评审标注为√;未通过响应性评审标注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日期:年月日附表8综合评分表招标编号:IFB2025-03-09537329标段编号:BJ2025-04-01306711标段名称: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项目土石方工程序号评分说明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劳务队伍及得分情况123451商务评审(40分)投标报价(40分)评标基准价为招标人标底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确认:标底价×0.9≤投标人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报价得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报价处理,不计报价得分。)(1)偏差率=100%×(投标人有效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得分: 如投标人有效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40-偏差率×100×1; 如投标人有效投标价2技术评分(30分)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0分)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工期保证措施(2分)投标工期小于招标文件计划工期,每少5天加1分,直至满分。 资源配置(3分)结合本项目列出详细的施工机械、材料和劳动力投入计划,一处不满足扣2分,直至扣完。 内容完整性(5分)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酌情给分,最高不得高于5分。 3综合信用(30分)以往参与公司(或集团公司)施工项目及评价情况(3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合同)、评价情况;备注:A级得3分,B级及公司年度优秀分包企业得2分,C级队伍得1分;其他得0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9分)投标人2019年3月1日至今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1个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得3分,合同额1200万以下的类似业绩得2分,直至满分9分 拟投入主要人员(6分)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或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具有相应的业绩。2分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或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2分3.投标人拟派项目安全员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或持相应的证书及社保证明。(拟投入作业人员50人需具备一个专职安全员,拟投入作业人员100人需具备2个专职安全员)2分获得中铁、中铁建、中交、中建、中水成员企业或市级及以上单位的各类奖励或证书(2分)提供中铁、中铁建、中交、中建、中水成员企业或市级及以上单位的各类奖励或证书,每个得1 分,本项最高得2分。银行存款证明(2分)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拟定报价金额10%取整至万位)2 00万元得1分,每超出(5%)100万加0.5分,直至满分2分。承诺函(2分)承诺垫资投标报价金额20%得2分。自有设备(4分)提供投标企业自有设备并附购买发票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答辩(2分)合计评标人签名:日期:附表9废标情况表招标编号:IFB2025-03-09537329标段编号:BJ2025-04-01306711标段名称: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项目土石方工程序号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评标人签名:日期:问题澄清通知(投标人名称):本分包工程评标委员会对你方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附件中的问题通过电子平台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你方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5款的规定上传至电子化平台。附件:质疑问卷评标委员会日期:年月日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劳务/专业分包工程名称)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日期:年月日第四章合同格式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工程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乙方资质、注册情况及纳税身份情况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1.2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编号: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1.3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许可范围:有效期:1.4乙方为:纳税人。第二条工程概况2.1分包工程名称:2.2分包工程地点:2.3分包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附件一)附件一《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合同数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乙方实际完成、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规则由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收方、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预算合同人员复核、监理和发包人认可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工程量清单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乙方承诺: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调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和施工数量,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索赔。其他双方约定的分包内容:/2.4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施工情况、施工能力、信誉考核情况等因素对清单数量进行调整,且合同单价不予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就合同清单数量向甲方提出赔偿。第三条合同工期3.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3.2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3.3甲方根据发包人总工期及分项工期要求下达施工计划,乙方必须严格执行。3.4本合同签订时,若工程工期无法确定,开竣工时间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3.5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3.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政府、发包人、不可抗力、征地拆迁、违法阻工、疫情、环保等非甲方原因导致项目不能及时开工或停工、窝工,给乙方造成的人员、机械误工损失等风险已计入工程量清单的各项单价中,甲方不再补偿。第四条双方驻工地代表4.1甲方委派的驻工地代表为:,职务: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安全质量监察,进度及质量控制、检查及其它事项,负责审批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或发布相关指令。4.2乙方委派的驻工地代表为:,身份证号:,为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处理施工中的结算、签订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往来文件、结算领取合同价款等相关事宜。4.3若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新派驻工地代表需向甲方提供授权委托书。4.4为保障合同履行,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应予以撤换。4.5双方约定:甲方出具的经甲方审核程序、驻工地代表亲笔签字并加盖甲方合同章或项目部公章的结算单,作为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乙方持有的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第五条合同价款5.1合同总价本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为%,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元)。此价格仅为双方签订合同时暂定价格,最终结算以《工程量清单》(附件一)所列细目的单价计量,经发包人、监理方工程验收合格并经审计或政府财政评审,以甲方确认的施工范围内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调整,不含增值税价不变,具体税金以变更后的税率计算。5.2合同单价5.2.1本合同为综合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一)。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不含增值税单价。5.2.2本合同单价是按发包人与甲方签订的总包合同的质量标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除《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以外,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分包工程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劳务、小型设备、机械、辅助材料及配件、水电气、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环保、文明施工、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等费用;燃油、电力等动力费用;材料、设备二次倒运费用;工、料、机涨价引起的风险费用;本合同3.6款列明的停工、窝工损失;管段内场地清理费用;安全质量环保隐患排查及事故处置费用;测量复核引起的临时停工费用;建设单位、监理等检查引起的停工费用;各类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费用;甲供材料、周转料、机械设备的看护费用;乙方自身管理费用;质量、安全、环保配合费或其他在施工中需要乙方配合的费用;政府行政部门对乙方行政违法行为的罚款;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5.2.3因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增减的工作项目和数量按照双方确认的固定综合劳务单价办理。劳务单价中未列明的项目,合同有单价的参照合同单价,合同没有单价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当金额超过原合同价格30%或大于人民币400万元,甲方有权另行分包。第六条合同履约保证金6.1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元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2)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元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分包工程经本项目发包人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_____日止。(3)在首期结算时,甲方扣除合同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6.2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有效期不得早于合同约定的履约截止日期,若乙方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无法全部履约,乙方须在履约期限届满前向甲方提供新的履约担保或延长原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实际履约完成之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计量、结算与支付7.1计量7.1.1工程数量:每期结算以《工程量清单》(附件一)所列细目的单价计量,经发包人、监理方工程验收,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范围内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7.1.2计量周期:本合同实行按月计量。7.1.3本合同计量规则如下:。7.1.4计量程序:每期结算前,甲方组织工程技术、商务、物资设备、安全质量等人员和乙方人员对乙方施工的已完合格工程数量进行现场收方并填写收方记录,参与收方的全体人员应签字确认,结算时,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工程量清单载明的单项内容、计量规则和现场收方签认单等,编制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计算书须包含计算过程和施工内容签认单),经乙方派驻工地代表签字确认后,至少经过甲方现场技术人员、项目工程部部长、项目总工、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方能生效。工程量计算书上甲方人员签字不全不能作为双方结算的有效依据,乙方完全响应并遵照本约定严格执行收方管理。7.1.5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本合同载明的施工范围、不按技术交底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等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7.2结算7.2.1过程结算:甲方验工计价结算资料审核完毕,乙方如对该次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审核结果后的3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据此进行书面、现场核实,经甲方核实后的结果为最终结果。若乙方在本款约定的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审核结果即视为被乙方确认,并作为当期最终计量结果和结算依据。7.2.2甲方在每期结算时扣除当期结算款(不含增值税)的3%作为劳动竞赛奖,扣除当期结算款(不含增值税)的3%作为安全风险金,劳动竞赛奖按照每月(同结算周期)评比情况进行统一奖励,余额不予返还。安全风险金待工程竣工后视其安全情况予以返还,不计利息。7.2.3甲方在每期结算时扣除当期结算款(不含增值税)的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甲方设立的专项账户。合同终止后,除去甲方代为拨付的农民工工资,其余无息退回乙方。7.2.4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6.1款约定的第三种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每期结算时,甲方应扣除乙方当期结算款(不含增值税)的%作为履约保证金。7.2.5在每期结算时,甲方扣除工程质保金、劳动竞赛奖、安全风险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按合同约定应当扣除的项目后,以剩余款项作为当期结算金额,并按照总包合同付款比例的约定,扣除%后向乙方支付当期工程款。扣除的款项,待发包人支付甲方相应价款后,按同等比例支付。7.2.6甲方在每期结算时扣除当期结算款(不含增值税)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经双方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后,待发包人返还甲方质保金,扣除乙方原因造成的整修、赔偿(含材料在内的全部费用),且乙方已全部履行完质保义务后,甲方将余额支付乙方(不计息)。如甲方扣除的工程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缺陷修复费用,则从甲方尚未支付给乙方的各类款项中扣除,仍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7.2.7最终结算: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乙双方或者单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解除的,自合同解除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最终验工计价结算资料,同时提交本合同内容工作的原始记录,甲方在日内审核完毕。若乙方对审核结果无异议,以审核结果为最终验工计价;若有异议,则按第7.2.1条款的程序办理。7.2.8合同封账:甲乙双方对最终结算无异议后,双方办理封账手续,签订封账协议。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期限上报最终结算单及相关资料,则以甲方单方计算或者核定的数量为最终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封账。7.2.9甲方向发包人、监理和其它单位报送工程有关的资料和批复,仅视为甲方与发包人、监理和其它单位履行总包合同约定内容的必经程序,不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7.2.10办理结算时,甲方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但实际由甲方提供或承担的费用予以扣除;同时按合同约定应扣除的超耗材料、返工材料机械费用、违约金、有关处罚等费用,也一并扣除。7.3支付7.3.1本合同无预付款。7.3.2双方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3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7.3.3除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的农民工工资外,本合同项下款项以银行转账或1年期负债端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此价款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费用。乙方需甲方代付的劳务工资必须是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工资,其劳务工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申报。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7.3.4乙方应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内容应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资金额、银行账号、工种等信息。经农民工本人和乙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确认后,交甲方审核,甲方委托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甲方有权对乙方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如乙方未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从乙方应得合同价款中代为支付,甲方的代为支付视为对乙方合同价款的支付。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未将工资代发至农民工手中,由此产生包含但不限于农民工索要工资的非诉、上访、诉讼、仲裁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7.3.5乙方承诺:乙方与甲方共同承担因发包方原因付款迟延或不足支付的风险。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发包人对甲方的付款比例,因发包人原因对本项目款项支付迟延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付款迟延或不足支付,乙方同意甲方在收到发包人拨付款的前提下,同时完成甲方内部的结算审批流程后,及时支付给乙方当期工程款,因此造成的逾期支付,乙方承诺不向甲方索赔。7.3.6关于工程分包款支付比例,甲乙双方约定如下:在甲乙双方当期结算完毕,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业主足额支付甲方工程款前提下,劳务分包款在结算后最高支付至结算金额的(扣除各类扣款后)75%,否则按业主实际比例按本合同约定比例同比例调整,且该款项应优先通过代付农民工工资形式支付。在甲乙双方完成末次结算、签订封账协议,且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后,最高支付至85%,尾款在1年后支付。质保金比例3%,质保期1年,业主合同质保金比例高于3%的按业主合同执行,质保期满后返还,按照本合同7.2.6条款执行。第八条材料供应、机械租赁和试验检测8.1甲供材料8.1.1本工程无甲供材料,甲方不代购代租,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购。8.1.2乙方每月日以前向甲方上报下月甲供材料的书面材料计划,若不及时上报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乙方指定(身份证号:)为本工程材料领用人,负责材料的领用和签认工作。乙方材料领用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乙方更换工程材料领用人需经甲方同意。8.1.3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偷工减料,对其丢失、损坏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使用的材料超过规定损耗范围的,甲方在每期结算时对损耗进行核算,对超出约定损耗范围外的材料由乙方按含税到场价进行赔偿。乙方材料领用人须全程参与甲方核算、清算,参与甲方物资月盘点并对盘点数据签字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材料领用人签字确认的物资领用记录、盘点记录作为核算、清算依据,按月开展主要物资消耗核算、辅助材料领用清算,根据核算、清算结果形成“扣款清单”并向乙方下达。乙方在收到甲方下达的“扣款清单”后,3日内完成核对确认工作。乙方对“扣款清单”有异议的,应在下达后3日内提出书面异议,未提出书面异议或逾期提出视为乙方放弃异议,乙方法定代表人是否在扣款清单签字不影响甲方扣款的权利,甲方将从乙方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相关费用,双方约定的材料损耗率如下:(1)钢材(2)混凝土(3)水泥(4)砂石料(5)其他材料的损耗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损耗率执行。8.1.4合同明确的甲供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使用,严禁自行采购,否则甲方有权认定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且乙方领用出库的材料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行保管、堆码、遮盖,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接受甲方监督。所有乙方领用的甲方材料发生的二次及多次转运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转运费用。8.1.5乙方自行采购的辅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检验后方可使用,否则,视为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甲方的检验不免除乙方对其所购材料质量应负的责任和义务,使用该材料对工程和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8.1.6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便利,保证运输车辆进入工地,材料到场,若乙方不配合造成材料短缺、进度滞后等后果,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8.1.7甲方将施工用电接至一级配电箱,二级及以下配电箱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施工用水接入端口;乙方的用电、用水设备、线路、电费、水费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如该费用由甲方垫付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计价款中直接扣除。8.2乙方自购材料8.2.1除甲方供应材料外,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购,原则上,甲方不得超《甲方提供材料清单》(附件二)代乙方购置其他材料,确需发生则视为合同条款发生重大变更,乙方必须出具委托代购申请,履行甲方审批程序。甲乙双方应提前确定好由甲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管理费、质量等级、送达地点以及费用承担主体等,确属乙方承担费用的材料价款、管理费从乙方当期计价款中扣除。8.2.2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检验后方可使用,否则,视为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甲方的检验不免除乙方对其所购材料质量应负的责任和义务,使用该材料对工程和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8.2.3乙方自带的用电、用水、生产、生活等材料、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甲方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等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替换符合要求的材料、物资,费用由乙方承担。8.2.4乙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向甲方提供材料和设备的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并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负责。如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图纸或有关标准要求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8.3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8.3.1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甲方也可根据情况将自己所有的周转材料和机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8.3.2乙方自备的机械设备需符合安全性能要求,满足施工需要。乙方机械设备进场后、使用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安全性能符合要求的进场机械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进场机械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8.3.3乙方中途退场,乙方进场的所有机具设备无条件退场,不得遗留甲方工地,阻碍甲方施工。乙方怠于撤离,导致机具设备损坏、遗失的后果,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3.4乙方不得倒卖工地材料,除应急救援外,不得将甲供材料和设备用于非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及范围,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8.4试验检测甲方在现场设置工地试验室,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应在甲方工地试验室进行试验和检测,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根据双方签认的试验检测数量依以下项目和单价在每次对乙方结算时予以扣除。甲方工地试验室不能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应在甲方指定的机构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质量要求9.1工程质量标准为:满足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其中质量标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1)(2)9.2乙方必须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以及缺陷修复。9.3本工程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与总包合同保持一致,缺陷责任期为年,质量保修期为年,缺陷责任、质量保修时间从发包人对甲方总包工程整体正式竣工验收日期算起。乙方施工的工程经甲方初验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责任。9.4乙方在每道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进行验收检查。每道工序经甲方、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同时乙方安排人员及车辆配合;施工现场发生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和要求停止施工。甲方、现场监理进行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9.5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单项、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的质量记录、评定工作,保证工程质量评定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9.6在施工中甲方根据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甲方通知要求组织进场返工修复,甲方可另行安排第三方进行缺陷修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依据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从乙方工程尾款及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中扣除。9.7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发包人质量罚款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9.8乙方及其人员对本合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缺陷责任期后,因乙方分包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被追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9.9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乙方承诺:甲方对业主方所承诺的质量保修义务在分包工程范围内同样适用于乙方。9.10如果发生质量事故,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9.11隐蔽工程在未经甲方检验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覆盖。否则应由乙方返工并承担一切费用。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0.1主体责任10.1.1乙方对本合同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承担主体责任。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环保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环保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10.1.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尽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防止大气、水体、土壤等污染;及时清理产生的泥浆、废弃物等;保持施工场地整洁;防止因施工原因致使工程、农田、水体、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受到污染和损害;及时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妥善处理因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淤泥、垃圾等各种影响环境污染的因素。10.1.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事故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以及环境污染,导致纠纷案件发生,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10.1.4乙方对其员工(包括农民工)负有治安管理责任,如发生打架斗殴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0.1.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10.1.6乙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通知甲方,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甲方报告事故详情。乙方应根据分包合同中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及甲方的指令,履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有关事故处理程序。10.1.7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必要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甲方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负责安全文明设施的安装、保管和维护,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10.1.8根据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发包人要求,双方应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0.2专职安全员、群安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配置10.2.1乙方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乙方应提供接受教育农民工的身份证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备案,由乙方驻工地代表签认接受安全教育人员的花名册等安全教育资料。农民工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10.2.2乙方应根据要求设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的数量必须满足国家、行业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乙方每50名及以下劳务人员须配备1名安全员,50名以上100名以下劳务人员配备2名安全员,100名以上每增加50名劳务人员须增加1名安全员,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10.2.3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督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在证件有效期内,方能上岗操作。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施工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并且应当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记录和存档。10.2.4乙方应按发包人及甲方要求配置群众安全监督管理员名。群安员必须身体健康、经验丰富,从事施工现场实际工作满二年,掌握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具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享有较高威望。群安员上岗前须接受甲方组织的培训教育、考试考核,熟悉本岗位、本班组、本工序的操作规范和安全防护重点,履行群众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职能,及时纠正现场“三违”作业行为,做到“四多”(多看一眼、多走一步、多问一句、多记一笔),依据甲方下达的“隐患排查任务书”,结合所处施工工点实际情况,开展现场隐患防范工作。10.2.5甲方每月对乙方群安员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按每人每月元标准发放兼职津贴,在当期分包结算单内计列。10.3火工品管理及爆破作业10.3.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的规定,做好火工品的管理、使用工作。10.3.2乙方需具备工程爆破相关资质方可开展爆破作业。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公安机关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对所有的人身、工程本体、甲方及第三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工程本体损坏、甲方及第三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10.3.3乙方如不具备工程爆破等作业相关资质或者不满足爆破施工相关条件,甲方有权将整体爆破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具备爆破资质和条件的专业爆破公司,所完成工程量不计入乙方工程量清单。第十一条变更与竣工验收11.1变更11.1.1甲方有权根据发包人和监理要求对本工程进行设计变更,并根据变更内容决定是否由乙方施工或另行分包,乙方须接受并执行。因变更增加工程量的,合同价款相应调整,工期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的,合同价款相应减少,工期调整。11.1.2变更价款的确定:经监理、设计方及发包人批准的工程数量变更,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审定的变更数量,依据合同附件中的细目单价进行计价;无单价的项目,按照本合同5.2.3条款执行。11.1.3施工中乙方不得私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不当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1.1.4乙方不得以从发包人或其他途径获取的未经甲方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文件作为依据提出合同价款调整。11.2竣工验收11.2.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乙方应配合发包人、监理、甲方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甲方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11.2.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的,乙方应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责任。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之后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责任;如乙方不予修复,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1.2.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双方签订封帐协议后,向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第十二条保险12.1乙方必须为其服务于本工程的职工和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劳务作业场地内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办理财产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报甲方备案。合同综合单价中已经包含了各项保险费用。12.2乙方人员及自有机械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负责处理,甲方给予协助。12.3工程项目发生工程一切险、三责险、甲方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出险事件时,乙方负有协助义务,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12.4当发生保险事故后,无论是否归责乙方,乙方均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保险理赔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明。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13.1履行工程承包人责任,负责与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联系和协调。13.2负责该工程项目控制测量、复测、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线等有关资料(变更原因影响的除外),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桩、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图纸、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负责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13.3负责按合同约定供应本工程甲供材料和设备。甲方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乙方,保证施工需要;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13.4负责对乙方驻工地代表定期点名,加强过程管控。13.5负责对乙方使用本合同资金情况的过程监控,乙方应保证专款专用。13.6负责依据发包人、监理及上级管理单位和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并送达乙方。13.7负责工程的施工检查,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乙方派出安全质量监督员监督乙方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原材料使用等现场作业情况。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3.8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及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设计)、技术规范、甲方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兑现奖罚。13.9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计量、结算、支付。13.10甲方有权根据发包人对工期的要求及乙方合同履行情况,调整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乙方承诺不向甲方索赔。13.11如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发生向第三方租赁物资、购买材料等行为,但未及时结清租赁费、购货款及其他款项,造成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合同价款,直至乙方违约事项终结。如乙方违约事项造成甲方名誉受损、引发诉讼案件等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剩余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代乙方向第三方支付,乙方不得提出索赔。13.12本合同条款中列明的甲方权利和义务。13.13其他:/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14.1严禁转包、再分包14.1.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乙方发生转包、再分包行为,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15.1条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4.2防止侵权与保密义务14.2.1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名称、甲方项目经理部名称或其他任何与甲方有关的名称与第三人签订任何种类的合同、出具任何证明、做出任何承诺、私刻甲方印章。如发生以上行为,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15.2条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4.2.2发包人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发包人的承诺,对乙方具有同样的约束力,乙方必须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发包人对甲方的罚款以及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处罚。14.2.3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由乙方负责履行;乙方发生的侵权行为,亦由乙方承担侵权责任。14.2.4乙方应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保密。14.3施工过程履约义务14.3.1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规范要求等有关技术资料组织施工;配合日常施工测量、监控量测及现场试验工作;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计划和现场安排,向甲方提供各工序的原始施工记录;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14.3.2遵照甲方管理要求,加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建立健全乙方安全质量环境保护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转;建立健全并乙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对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自查,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质量环保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时消除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隐患;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及时报告乙方单位有关负责人和甲方,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14.3.3自行解决应由乙方完成的“三通一平”;临时设施的施工、管理、维修、拆除作业;保护和维护施工道路和桥梁畅通;施工期间和撤场时的场地维护清理工作;施工水电管线的维护工作等。14.3.4施工便道由甲方统一规划、设计,由乙方修建至各工点。施工便道日常维护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施工需要办理通过第三方道路的通行权,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承包单价中。14.3.5按合同约定及施工需要,组织小型机械准时进场;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械;对甲方供应材料和设备办理签认手续;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14.3.6乙方住所等临时设施除《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和合同条款特别说明外,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由乙方负责实施、维护及拆除并承担费用。乙方临时设施的选址、规模、建设标准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划方案。14.3.7按照工程需要提供施工照明、看守、维护和保卫;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文明施工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14.3.8施工用电、用水由乙方自行负责,电力、用水等设施(变压器、配电盘等)由乙方保管、维护,丢失、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损失,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4.3.9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4.3.10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电缆、光缆、管线等)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即时通知甲方,做好施工现场保护工作,待妨碍排除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14.3.1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妥善处理与当地政府、村民发生的纠纷和矛盾,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执法部门的处罚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14.3.12乙方下属农民工因工资问题发生上访或群体事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到甲方指定地点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乙方同意由甲方会同当地政府或者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农民工提供的证据,确定乙方的欠薪金额并予以代付,乙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该代付金额,并由甲方在应付乙方的工程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工程价款或质保金不足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同时,乙方应按拖欠工资总额的3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4.4人员和农民工管理14.4.1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人员进场,按照甲方要求配置能够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人员,积极组织施工。如乙方未及时进场、进场人员不足或进场后不积极组织施工,给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重新挑选施工队伍进场。14.4.2乙方应确保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上述人员长期离开现场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14.4.3乙方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和操作证原件,经甲方查验后,甲方留存复印件备案。14.4.4乙方应当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体检制度,在进场前对其员工(含农民工)进行健康体检,施工过程中组织定期体检,满足本合同施工作业需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癫痫等疾病以及其他不适合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等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乙方伪造健康证明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或突发疾病去世的,乙方负有全部责任。14.4.5乙方承诺按照甲方要求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岗位职业健康体检,承诺定期(每年不少于1期)组织其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进行体检,乙方自行承担体检费用。14.4.6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接受发包人、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乙方的班组长与甲方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及向甲方出具《安全质量承诺书》。14.4.7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人员进场时,必须向甲方实名制登记备案,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农民工实名制信息:身份证信息、文化程度、工种、技能证书、职称或岗位证书、安全培训记录、工资支付和从业记录等。14.4.8乙方为本项目投入的农民工男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且必须年满18周岁。聘用超龄人员须安排在保安、保洁、食堂、库管等一线作业范围之外的辅助岗位。高空作业、地下挖掘等高风险作业人员不得超过55周岁。14.4.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人员花名册,以便甲方备核。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实名制登记的作业人员严禁进入项目现场施工。乙方人员进退场时,必须保持花名册动态更新。甲方现场核查时发现现场人员与人员花名册或乙方工资单人员不符时,如花名册有登记而现场无此人的,工资单以现场人员为准;如花名册无登记而现场有此人的,工资单以花名册人员为准,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责令其离开现场。14.4.10乙方制定农民工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等各项待遇标准,并在劳动合同上予以明确。乙方对其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每月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工资支付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管。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办理代发农民工工资手续,退场农民工必须签订退场债务已清理完毕的承诺资料。14.5本合同条款中列明的乙方权利和义务。14.6其他: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5.1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款项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的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已支付部分的款项,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不含增值税)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及利息等损失。15.2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的,应按照合同总价的_1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将该违约金从计价款中扣除,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将乙方清退出场,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15.3乙方使用甲方名称、甲方项目经理部名称或其他任何与甲方有关的名称与第三人签订任何种类的合同、出具任何证明、做出任何承诺或私刻甲方印章的,应按照合同总价的_1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将该违约金从计价款中扣除,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将乙方清退出场,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15.4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债权,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也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若乙方擅自转让或用于担保的,即为严重违约,双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赔偿损失外,还应按合同总额每日_1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5乙方承诺不以本合同享有的全部或者部分债权、应收账款以任何形式对外进行融资,否则即为严重违约,双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赔偿损失外,还应按合同总额每日_1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6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工期和甲方及发包人的要求完成本工程,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5.7未经发包人和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停工的,承担违约金元/天,停工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赔偿因停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失从计价款中扣除。15.8未经发包人和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场的,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没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15.9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碍、干扰甲方公司本部、项目经理部、上级单位、发包人、监理及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如有违反本条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并承担违金元/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5.10乙方劳务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的,该部分不予计量,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返工、修复、罚款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5.1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或经有关单位和部门认定的安全质量环保事件,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应向甲方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据实计算,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5.12乙方未履行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包括农民工)工资引起不良影响的,乙方应承担元/人次违约金。15.13如乙方被发包人、甲方上级单位或甲方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15.14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务机关代开),甲方有权拒付相应工程款。15.15若因乙方逾期送达发票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相应税款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并加收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____%的违约金。15.16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发票,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发票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乙方须按发票金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5.17乙方驻工地代表、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擅自长期离开现场,未按规定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甲方有权按每人每次_____元的标准计算的违约金,并从乙方计价款中直接扣除。15.18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受税务机关、审计部门、安全质量等部门的检查工作,如果乙方拒不配合,由乙方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15.19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15.20如甲方延期付款的,乙方同意给予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15.21本合同条款中列明的其他违约责任。15.22双方未全面、适当履行合同的其它违约情形:乙方应严格执行项目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及业主单位管理要求,如项目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罚款或其他罚款,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第十六条合同解除16.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6.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16.3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16.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16.5当甲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撤离劳务作业现场。超过合理期限未撤离的,乙方遗留在项目现场的所有物品视为乙方的抛弃物,甲方有权处置,乙方人员滞留项目现场,甲方有权以合理方式清场,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担。第十七条争议解决17.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应在甲方官网下的中小企业款项诉求网通平台线上投诉或拨打电话投诉,甲方信访电话:0371-67723183;分包0371-67727133;物资0371-67727339;设备0371-67727336;农民工工资0371-61772033。17.2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经信访调解仍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承诺:任何一方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双方均自愿放弃向对方主张仲裁费用和因处理纠纷而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证人作证等费用。第十八条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台风、泥石流、洪水、山体滑坡、地震、海啸、流行疾病、骚乱、戒严、暴动、战争、政府行为等。18.2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双方应及时统计所造成的损失。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18.3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甲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由甲方承担;(2)乙方自备的机械、材料的损坏由乙方承担;(3)甲方和乙方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4)因不可抗力影响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的停工损失由甲方和乙方合理分担。18.4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双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18.5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九条审计根据政府审计部门、发包人对本工程审计的要求,相关审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计结论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甲方有权根据审计结论对乙方合同价款等进行对应调整。第二十条附则20.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履行付款义务。20.2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原件,交由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应将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由甲方,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20.3本合同中涉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资料,乙方必须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自行承担责任。20.4乙方施工过程中开挖出的砂砾石、砂、砂夹石等,所有权均归甲方或发包人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置。20.5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发生公司破产、重组、解散,公司营业执照吊销、注销,公司名称变更等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重大变更事项,应在重大变更事项发生后的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20.6双方约定:任何改变本合同项下条款的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但是补充合同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导致乙方合同权利增加或义务减少的,甲方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方可生效。20.7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均已完全理解,对履行本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工程停建、工期变更、资金周转、自然条件变化、征地拆迁滞后、图纸迟延等均已充分判断,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20.8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附件及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包人、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环境、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要求;(4)双方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5)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6)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图。20.9双方确定所预留的以下地址为往来函件、法院(仲裁、公证等机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甲方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20.10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完工且经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终止。20.1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附件一《工程量清单》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清单》附件三《甲方供应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附件四《乙方投入小型机械一览表》附件五《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名单》附件六《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七《项目合规廉洁协议书》附件八乙方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履约人员证件社保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工程承包人:(盖章)工程分包人:(盖章)住所地址: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附件一:******项目******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单位暂定数量不含增值税单价(元)不含增值税合价(元)费用组成计量规则工作内容备注123456小计7不含税合价(元)税金%8含税合价(元)1、上表数量为暂定工程量,仅作为投标分项报价的参考依据,不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为准。2、本工程单价为综合单价,单位为人民币元,上表费用除甲方明确提供的材料机械以外,已包含全部施工内容,单价中包含为完成各工序所需要的劳务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各种保险、安全防护用品;生活设施;伙食费;二三项材料;机械、人员进出场;中途搬家费用及误工、上下班往返交通路费及工费、领用及交还工机具运费及人工费;工程质量的缺陷修复;环保;半成品、成品及甲方材料及工机具的保护;交验前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抽排水;施工过程中的协调;看守、治安管理;管理费;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全部费用。3.所有结构施工(除盖梁及现浇箱梁支架体系外)用脚手架材料费用均包含在结构用混凝土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量;所有现场临边、临口、临空用密目防护网、尼龙安全兜网材料费、安拆费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量;所有施工现场结构物和桥面用的梯笼材料由项目部提供,其组装、安拆、维护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量;所有现场临边、临口、临空用密目防护网、尼龙安全兜网材料费、安拆费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量;所有施工现场结构物和桥面用的梯笼材料由项目部提供,其组装、安拆、维护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量;4.本综合单价包含模板购买,机械租赁费,报价需附模费用明细,机械设备费用明细,并在结构工程工程量清单相关项目中备注栏模板购买、单价,机械费单价。且甲方租赁机械设备司机吃住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5、现场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接入点(甲方确保乙方工点200米内有电源接入点),现场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水电费在结算中扣除。6、乙方临时驻地由甲方统一按照标准化要求配置,乙方承担驻地房屋配置的租赁、摊销、拆除费用,甲方在每期结算款中按月或者按次扣除该笔费用。乙方若自行建设驻地,必须有甲方项目部书面批复的驻地建设审核意见文件,方可自行配置。7、环保方面,乙方在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形成的生活垃圾由乙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由甲方统一处理处理费用在每月结算款中扣除。另外乙方需保证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整洁卫生,满足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甲方安排乙方进行的场地清理,不单独计列计时工,若乙方没有履行职责,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可自行安排工人帮助乙方履行职责,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处理费用在每月结算款中扣除。8、乙方安排人员及车辆帮助项目部配送试块、安排看守人员,并安排杂工清理现场做好安全文明施工配合工作,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道路及场地由乙方负责清扫维护,如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安排人员清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根据不同项目组价形势不同增加具体说明。。。。。。(其他)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清单工程项目名称:序号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损耗率送达地点备注///////甲方:乙方:附件三:甲方供应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工程项目名称:序号品种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数量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甲方:乙方:附件四:乙方投入小型机械一览表工程项目名称:序号类型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送达地点备注 乙方(盖章):年月日附件五: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职责备注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建安C3或C2证乙方(盖章):年月日附件六: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全称):乙方(全称):为确保项目施工安全,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一、指导思想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按规范、规程、标准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确保项目安全目标实现。二、目标控制1、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伤亡事故;2、杜绝道路交通责任事故;3、杜绝特种设备责任事故;4、杜绝火灾责任事故;5、进场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6、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率达到百分之百。三、甲乙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质量环保要求,履行安全监督职能作用,对乙方的施工作业安全组织、安全管理、安全行为等实施全面的安全监督管理。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施工生产需要,及时对乙方进行安全交底。4、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提出落实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5、对乙方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资源配置(包括人员配置、机械设备配置、资金投入等)、施工机械安全状态、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检查。6、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等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环保隐患和不利因素以及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给予批评教育、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和给予经济处罚甚至解除承包合同。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质量环保隐患。7、项目发生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后,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置。(二)乙方职责:1、乙方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的要求。3、建立健全乙方安全质量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转;建立健全并落实乙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对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质量环保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时消除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隐患;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和甲方,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4、配备持有效证件的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其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理的要求。5、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甲方相关安排及监督检查,执行甲方安全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按规定时限将隐患彻底整改到位。6、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7、乙方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接受甲方和相关部门的监督。8、做好各项安全保证措施落实,足额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9、与乙方进场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对乙方进场人员建立管理台账,履行乙方作为企业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法律责任,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10、进场的机械设备,按规定配合甲方做好进场验收工作,并做好设备日常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日常检查、维修和保养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特种设备必须证件齐全,性能良好、杜绝设备带病作业。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11、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参与项目施工的乙方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乙方若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根据施工安排为乙方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发生事故后,乙方要积极与伤亡家属协商沟通,妥善处理善后事宜。12、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向甲方、地方安监部门进行报告,积极组织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并落实防范措施。13、进场施工后,要及时与当地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备案。14、做好相关安全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内业资料。四、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或财产损失,双方通过原因分析确认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乙方未按约定履行相关安全管理职责,甲方可视违约情况程度对乙方给予1000元至200000元不等的经济违约处罚,其违约罚金甲方从乙方的分包结算中直接扣除。五、其他1.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承担施工的工程完成后终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时间:时间:附件七:XX项目合规廉洁协议书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项目名称:项目地点: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规范、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违规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规范廉洁、风清气正的工程建设市场,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国中铁党纪﹝2022﹞53号),《关于共建规范廉洁铁路建设市场的意见》(铁总建设〔2014〕283号)等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书。一、甲方(含甲方人员)义务1.不得接受乙方贿赂,或向乙方索取或以借为名占用乙方的任何财物。2.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消费卡和各种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接受乙方的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3.不得从乙方报销或支付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借用、占用乙方车辆、房屋。在婚丧喜庆等活动中不邀请乙方人员参加、不接受乙方的财物。4.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或个人)、物资供应商;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等。5.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款。6.不得指使、纵容甲方家庭成员及亲属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谋取上述不正当利益。7.对无法拒绝的乙方及其个人所送的财物,应在一个月内报告本单位纪检部门,并及时将相关财物上缴纪检部门。8.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信息,应及时向本单位纪检部门报告(联系电话:027-51130740)。二、乙方(含乙方人员)义务1.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行贿。2.不得向甲方赠送礼金、礼品、消费卡和各种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向甲方赠送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3.不得为甲方报销或支付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向甲方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甲方人员的婚丧喜庆等活动,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提供借款、车辆、房屋等。4.不接受甲方介绍或指定的工程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不接受甲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的物资设备。5.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借款给甲方。6.对甲方及其个人索要财物、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借用占用车辆等行为予以拒绝。7.对甲方出现的有关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主动向甲方所在单位纪检组织报告(联系电话:027-51130740)。8.积极主动配合甲方所在单位纪检组织的纪律审查工作。三、合规风险管控条款1.乙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及项目所在地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不实施任何行贿受贿行为。2.在保证遵守上述承诺的前提下,乙方保证自身、有关关联方及其各自的权益所有人、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分包商不会为了达成或履行合同或为了获得不正当利益而直接或间接地给予、承诺或批准给予任何钱款、礼品或其他有价物给以下人员:(1)任何公职人员或职员;(2)任何政党或政治职位候选人;(3)公共国际组织的任何职员或官员;(4)合同相对方、其关联方及任何相关第三方的董事、高管、雇员、代理人或顾问;(5)任何其他有关人员。此外,乙方承诺维持准确的财务记录,真实准确地在财务账簿中反映其与本合同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支出,并妥善保留相关财务凭证。3.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与合同服务有关的财务账簿及财务凭证。若相关的财务记录不准确,或者出现拒绝提供、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发现存在行受贿、虚假报销等违规行为的嫌疑时,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无权主张甲方违约,并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的损害赔偿责任。四、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行贿甲方人员的,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0元。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五、违约责任追究1.甲乙双方自觉履行本协议并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举报。一方主动举报另一方,举报方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全部由被举报方承担,但不免除各自应负的纪法责任。2.由于双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单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3.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纪检组织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4.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15天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应按文件规定,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对方。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以纪检组织等认定为依据,行贿行为以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或纪检组织认定为依据。6.乙方存在向甲方行贿的行为,纳入企业“黑名单”,经甲方纪检组织审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规定且情节较轻的,由甲方业务监管部门约谈乙方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并给予书面警告。情节严重的,限制乙方在甲方管理范围内进行投标或开展其他业务往来6个月。7.乙方存在向甲方行贿的行为,纳入企业“黑名单”,经甲方纪检组织审定情节较轻,尚未构成犯罪,但甲方干部员工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限制乙方在甲方管理范围内进行投标或开展其他业务往来12个月。8.乙方存在向甲方行贿的行为,纳入企业“黑名单”,经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或经地方监委监察调查审定,情节较重,致使甲方干部员工涉嫌受贿犯罪,但决定不予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免于刑事处罚,移交甲方纪委自行处理的,限制乙方在甲方管理范围内进行投标或开展其他业务往来24个月。9.乙方存在向甲方行贿的行为,纳入企业“黑名单”,经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或经地方监委监察调查审定,情节严重,致使甲方干部员工因受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永久限制乙方在甲方管理范围内进行投标或开展其他业务往来。10.乙方或乙方纪检组织发现乙方人员向甲方行贿,或送礼金礼品,提供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主动及时向甲方纪检组织通报的,经查实后视情节可减轻或免予违约责任追究。11.乙方因行贿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致使工程项目建设受到重大损失,或不积极配合纪检组织纪律审查工作,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加重进行违约责任追究。六、协议时效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竣工日期止。适用于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事实、有效期后发现问题的违约责任追究。七、协议效力本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单位章)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日期:日期: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工程说明1.1工程概况1.1.1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位于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新堤村,枢纽工程占地面积36764.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437.71平方米,包含:场坪工程、附属构筑物、站前广场、地下车库、2#楼、3-1#商业楼、5#商业楼、6#商业楼、2#公交枢纽、弱电智能化、电梯安装工程、智慧工地等。道路工程为站西路ZXK0+200-ZXK0+260、新区大道XQK0+000-XQK0+360、站前大道ZQK0+250-ZQK0+785.408、连接道LK0+000-LK0+222.682,道路总长度为1.178km。1.1.2本项目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项目位于位于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新堤村。2.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2.1.1分包人施工范围土石方工程。2.1.1.1本项目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清表土石方和大开挖土石方开挖、外运、钻渣及泥浆外运、土石方回填、文明施工及相应手续办理等。2.1.1.2分包人与承包人、独立承包人、其他分包人之间的工作界面划分:场地所有工程一次开挖回填(除管网等二次开挖回填外,包括桥梁承台、附属构筑物机械开挖回填)均由投标人实施;2.2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3.工期要求分包工程的工期总体安排:必须保证或提前达到业主或招标人的节点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4.质量要求:质量为合格。同时满足业主承包合同的总体质量目标要求。5.材料及施工要求本工程投标报价均包含所有材料、机械价,材料、机械均由投标单位自行采购,但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满足甲方及建设单位质量、技术、品牌要求。6.适用规范和标准适用本劳本项目的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4)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要求;(5)本项目所引用标准、规范和要求与最新标准、规范和要求不一致的,以最新实施的为准。7.安全文明施工:7.1整体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杜绝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一般D类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杜绝火灾责任事故;杜绝特种设备责任事故;杜绝临近既有线一般D类事故;通过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争创全国“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项目部必须落实项目经理、项目书记负责制,以“作业零违章、隐患零容忍”为卡控红线、以“员工零死亡、项目零事故”为工作底线;争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7.2投标人现场必须满足业主及招标人标准化作业要求,标准化管理费用由投标方承担(例如:标识牌及服装安全帽等现场需求物资等由招标人统一提供,费用由投标方承担)。7.3本项目特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求:达到市安标工地评选要求。7.3加强现场管理,承担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安全责任和费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施工安全方针,严格贯彻国家及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7.4若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在招标人督促增加劳力、设备、资金投入无效时,招标人有权利调整施工任务指派其他队伍施工,有必要时可做清退出场处理,投标方应无条件接受。7.5投标方协助招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协调事宜,由此引起的人员设备窝工、纠纷协调等全部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8.样品和材料代换8.1样品,本项目工程需要分包人提供样品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甲方及业主要求为准。8.2材料代替,材料代替必须经过招标人的认可。9.本项目施工现场所用混凝土或砂浆的供应方式为:由甲方提供。10.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10.1进度报告:开工7天前投标人报招标人审核,按周编制进度计划报招标人审核。10.2进度例会10.2.1监理人召开的进度例会:每周不少于一次,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参加。10.2.2承包人召开的进度例会:每周不少于一次,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参加。11.试验和检验11.1本项目发包人委托检测单位进行试验和检验的其他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11.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质量检测单位: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12.计量与支付:本工程实行按进度结算。本合同约定分包工作内容为完成本工程保温工程后进行结算;完成装修后进行结算。结算完毕后进行合同封闭。在业主足额支付甲方工程款前提下,过程支付比例:80%,否则按业主实际比例按本合同约定比例同比例调整,合同封闭后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13其他约定分包方同意与承包方共同承担因发包方原因付款迟延或不足支付的风险。承包方对分包方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发包人对承包方的付款比例,因发包人原因对本项目款项支付迟延或不足支付的,分包方无条件同意承包方付款迟延或不足支付,分包方同意承包方在收到发包人拨付款的前提下,同时完成承包方内部管理系统上的结算审批及付款审批流程后,及时支付给分包方当期工程款,因此造成的逾期支付,分包方不可向承包方索赔。优先通过代付农民工工资支付。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项目EPC项目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施工招标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盖企业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承诺函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投标保证金说明六、资格审查资料七、投标报价清单八、施工方案资料九、综合信用资料十、其他材料(编排详细、清楚且带页码的目录)一、投标函中铁七局集团*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XX工程XX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结合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和现场调查,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不含税金额),税金人民币(大写)元,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回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在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双方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我方拟派的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二、承诺函中铁七局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了(项目名称)工程施工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若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分包工程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劳力及主要机械设备,在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分包工程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劳力及主要机械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分包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劳动力及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我方也承诺,在合同实施期间,若有人员、机械设备不能满足要求,随时应招标人的要求予以增加或更换,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我方也承诺在合同期内,如因建设单位资金紧张、付款不及时愿为承包人垫资*****万元整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我方承诺,若我方为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按招标人要求修改我方不平衡报价。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在公司记录在案,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司《不合格劳务企业名录》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投标人:(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 EPC土石方工程 土石方工程 土石方工程施工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