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答疑公告(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
关于评标方法和合同范本的补遗
公告标题:关于评标方法和合同范本的补遗
发布时间:2025-04-28 09:54:58
见附件
17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孤山.doc
补遗公告模板-孤山.pdf
孤山项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招标(采购)编号:合同编号:签订地点:武汉签订日期:2025年1月日甲方(委托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乙方(受托人):根据招标(或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或采购确认通知书)、乙方的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孤山项目资产评估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等行业准则,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1、评估目的委托人拟转让汉江孤山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宜,为此委托受托人对该事项涉及的汉江孤山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为该交易提供价值参考意见。2、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2.1评估对象汉江孤山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2.2评估范围汉江孤山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3、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4、价值类型本项目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5、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5.1资产评估报告仅供(1)甲方;(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使用人;(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使用人使用,除此外的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本合同约定其他使用人(如有):无。5.2甲方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目的及用途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甲方或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约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乙方及其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5.3甲方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使用资产评估报告。5.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5.5未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6、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方式和验收6.1提交期限:(1)2025年月日前提供评估报告电子版初稿;(2)2025年月日前提供有评估编号的可送集团评审的评估报告。(3)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正式盖章的评估报告并进行备案登记。6.2提交方式(地点、样式、份数等):(1)资产评估报告的电子版(格式:pdf或者word)及纸质版原件5份。;(2)☑邮寄/□当面送达给甲方,甲方收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合同联络条款。7、评估服务费及付款方式7.1本合同价款(含税)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不含增值税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增值税税率6%,增值税税额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1)合同价格组成说明:包含人员费用、服务费、管理费、差旅及食宿费、利润、利息、保险、增值税、非增值税税金以及因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所有明示和暗示的费用。(2)履约期间如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本合同不含增值税价不变,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进行结算,调整合同总价。7.2付款方式(1)乙方向甲方提交甲方认可的评估报告电子版初稿服务成果(经甲方审核通过),并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80%即人民币万元(大写:整);(2)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评估报告并经评估备案机关出具备案文件服务成果(经甲方审核通过),并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20%即人民万元(大写:整)。(3)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率为6%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7.3若评估范围或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评估服务费另议。7.4非乙方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甲方应按乙方已完成的评估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双方约定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款项的80%。7.5评估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为转账汇款、转账支票或者银行承兑汇票等,乙方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支付方式。7.6乙方可接受的支付币种为人民币,也可以为等值外币(外汇计算汇率基准为:/),支付外币时应按乙方提供的外币收款账户信息支付。7.7乙方开户行及账号:(1)收款人:(2)账号:(3)开户行:7.8甲、乙双方税务信息项目甲方乙方全称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914201001776853910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1号注册电话027-8392088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汉支行账 号17008201040015543(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上述甲乙双方的税务信息一致。(2)若甲方增值税发票丢失、毁损,乙方应协助办理后续事项,如专用发票进项税认证抵扣相关事宜。8、双方权利和义务8.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资产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甲方应当对其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其他重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以签字、盖章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确认。甲方如果拒绝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资产评估业务所需资料的,乙方有权拒绝履行本合同。(2)甲方应当为乙方及其专业人员执行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甲方应当根据评估业务需要,负责乙方及其专业人员与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协调。具体要求为:A:协调监督被评估单位提供相关材料。B:协助提供备案相关材料。(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恰当使用资产评估报告。(4)甲方享有获得合同书所规定的服务的权利。(5)甲方有权了解委托业务操作过程中的有关问题。8.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专业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2)乙方有责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质完成资产评估工作。(3)乙方及其专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和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4)因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负责履约中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负有主体责任,保证在咨询服务过程的安全作业并承担责任和义务,因乙方原因发生致人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由乙方负责。(5)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乙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导致甲方作为共同被告或发生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事宜,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包括不限于甲方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应诉抗辩费用以及经有关机构裁决需由甲方承担的全部费用等。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款项、扣留的乙方各类保留金、乙方提交的履约担保中及时收取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及时补齐。9、违约责任9.1甲方违约责任9.1.1甲方拒绝或未按期向乙方支付评估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不向甲方提供资产评估报告。9.1.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乙方给予2个月免息宽限期。9.1.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成果的,乙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9.2乙方违约责任9.2.1乙方延期完成的,应赔偿因延期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每延误一日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排除经双方协商和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顺延);9.2.2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应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不超过30%的违约金;9.2.3如乙方违约,甲方保留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力。乙方应赔偿因违约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违约金与经济损失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和(或)甲方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10、联络10.1双方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地址及工作内容10.1.1甲方授权代表为:王依敏联系电话:13971532381邮箱:3507402230@qq.com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1号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乙方联系、沟通协调、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乙方异议的处理等。10.1.2乙方授权代表为:联系电话:邮箱:通讯地址: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甲方联系、沟通协调、组织咨询服务履行、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甲方异议的处理等。10.2如有变更,需提前5天书面通知对方确认。10.3通知、函件等送达的约定10.3.1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函件等,均按照本合同第9.1.2条所列明的联系方式,以邮递、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乙方(可采用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发送)。10.3.2甲方通过邮递方式发送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日,无论邮件是否签收、拒收、代收或退回;甲方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相关系统之日即视为送达日;甲方通过专人送达的,以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如拒收则以送达专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日)。10.3.3对于双方发生的任何纠纷,乙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乙方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争议解决机构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乙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争议解决机构采取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10.3.4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11、保密11.1保密信息是指合同双方雇员、顾问、代理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因执行本合同而创造、取得和/或开发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及信息、未公开的发明、发现,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技术文件、技术成果等其他相关的信息。11.2合同双方同意对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未经权利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发表文章、复制等。合同双方同意并保证,除为履行本合同而必须知悉上述保密信息的合同双方雇员和相关人员之外,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披露。合同双方与其雇员或相关人员应有书面保密协议(包括单独签订的保密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等),其保密义务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合同一方雇员及相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该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11.3合同双方同意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向合同对方披露的、各自的保密信息均不构成或意味着该方将其所拥有的保密信息转让或许可给合同对方,也不构成向合同对方授予保密信息或其他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许可或其他授权。11.4合同双方同意,保密期限为合同有效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的年。保密期届满,未经权利人书面同意,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公开保密信息。11.5任何一方违反本条保密条款,因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须负担赔偿责任。12、知识产权12.1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文件、资料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2.2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甲方在使用其提交本合同项下成果或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应诉抗辩费用以及经有关机构裁决需由甲方承担的索赔人所主张的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12.3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或(和)转让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2.4本合同评估成果(包括并不限于过程中及最终的成果)归甲方所有。13、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诸如战争、骚乱、戒严、暴动、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海啸、瘟疫等。不可抗力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13.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对方。13.3不可抗力后果承担13.3.1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或)服务期延误等后果,由甲方或乙方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服务期限顺延;13.3.2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13.4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乙方违约责任。13.5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合同。14、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转让14.1合同的变更14.1.1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合同变更文件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变更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14.1.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结算单为合同文件一部分,结算单必须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结算单中所载明内容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以本合同条款所列明内容为准。14.2合同解除14.2.1如乙方出现下列任一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合同标的(评估服务),且在甲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如果甲方有充分依据证明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14.2.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交付的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4.2.3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应按照本合同不可抗力条款规定办理。14.2.4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必须经授权签约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和盖章进行确认,并明确合同解除时双方权利与义务。14.3关于合同权利的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下所有权利(含债权),否则乙方应按照转让债权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5、廉洁约定15.1合同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向对方索要回扣等物质或非物质利益。15.2合同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对方人员给予的金钱及其他财物;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处理业务有影响的吃、喝、玩、乐等娱乐活动。15.3合同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以满足个人利益为目的而要挟和刁难对方。15.4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应及时向对方领导或纪检监督部门投诉。15.5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发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其他不正当经济往来。15.6甲方发现乙方采用不正当手段对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其他商业贿赂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乙方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15.7甲方纪检监督部门联系人:张连成,举报电话:027-83920491,举报邮箱:ehtzjw@163.com;乙方纪检监督部门联系人:,举报电话:,举报邮箱:。15.8如双方签署有廉政协议,应符合廉政协议约定。16、争议的解决16.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6.2在提起诉讼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继续执行。17、其他17.1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17.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至履行完毕且费用结清、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失效。17.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7.4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17.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18、合同附件18.1本合同附件共1件,明细如下:附件1:合规保护标准条款(以下无正文)乙方声明:甲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加粗字体条款),并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本页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代表(签字):授权签约代表(签字):附件1: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1、公务人员的定义(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2、遵守反腐败法律(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3、持续义务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4、公务人员参与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5、无私设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6、合规声明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7、赔偿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8、终止权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9、审核权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10、费用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11、调查通知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孤山项目评估补遗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FWFA000000377832.采购项目名称:孤山资产评估选聘二、项目补遗的原因现对评标方法进行调整,并发布拟签订合同范本(见附件)。调整后评标方法如下: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A投标报价权重分值:15分B评估方案设计:60分C评估机构:20分D其他评分因素:5分2.2.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评标价确定方法(1)评标价=投标书大写文字报价(2)评标价=经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函文字报价选聘基准价计算方法选聘基准价的确定:选聘基准价为参与选聘的评估机构费用报价的平均值。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费用报价得分=(1-∣选聘基准价-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费用报价所占权重分值条款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2.2.3资产评估方案设计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10分1.内容完整、全面,编制科学合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2.内容较为完善,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3.编制水平较低得3分;4.未提供不得分。评估工作方案30分1.评估方案科学、合理、先进,评估重难点分析准确,拟定的评估方案、技术措施完善得当,质量可控,危险源辨识准确,风险分析透彻,预案齐全且合理可行,得30分;2.评估方案和技术措施编制良好的得20分;3.评估方案和技术措施编制较差的得10分;4.未提供不得分。评估进度计划与措施10分1.进度计划合理、明确,根据项目总工期要求逐级分解编制合理的各阶段进度计划,具体进度控制应变措施合理可行的得10分;2.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编制良好的得7分;3.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编制较差的得3分;4.未提供不得分。资源配备10分人员等有关评估资源进场及检验计划,与进度计划匹配的得10分,否则每发现一处不匹配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2.2.4评估机构评分标准相关行业执业经验10分1.近3年内负责过至少2个类似资产评估项目的得10分(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每提供一个得5分,否则不得分;团队人员组成5分1.评估总负责人1人,具有评估相关资格,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2.近3年内负责过至少2个类似资产评估项目的得2分(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其他主要人员5分1.评估人员:按资产评估需要配备足额的评估人员,至少1名持有资产评估证书,满足要求得5分,否则不得分;2.2.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投标单位类型评价等级5分战略供应商得5分,优质供应商得4分,一般供应商得3分,合格供应商得2分,待定供应商得1分。供应商类型等级以中国交建采购系统认定的供应商等级结果为准。未在中国交建采购平台进行过注册的供应商,除中交集团白名单供应商以外一律按待定供应商计算得1分,中交集团白名单供应商得3分。三、招标时间说明本次补遗后,招标时间延长至5月6日上午9时结束。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事业部2.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1号3.联系人:王依敏4.电话:139715323815.邮箱:3507402230@qq.com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4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