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室内外装饰装修及消防工程等专业分包 改造加固劳务分包答疑公告(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2025)
致:各潜在投标人
和县梵谷(万达)广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及消防工程等专业分包项目改造加固劳务分包现发布如下补遗:
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现修改为不需提供。采购文件中目录第四章第十一条、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此项删除; 响应文件中:目录第十一条、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此项删除; 响应文件第十一条、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此项删除;
2、初审表中第6条、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修改为: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参加询比的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一份附在标书中,另一份手执至开标现场。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采购文件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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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梵谷(万达)广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及消防工程等专业分包项目项目改造加固劳务分包采购(采购编号:SN-FJ-20240924-161-009)采购文件(劳务分包类)采购人: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和县梵谷(万达)广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及消防工程等专业分包项目部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恒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5月1.目录目录-1-第一章招标需求-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评审办法(询比采购-最低价法)-20-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0-一、响应函-4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4-三、授权委托书-45-四、报价清单(报价清单附后)-46-五、承诺书-46-六、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名单-47-七、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声明-48-八、廉洁承诺书-49-九、响应保证金转账凭证(电子回单)或银行保函-50-十、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50-第五章合同范本-51-2.第一章招标需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和县梵谷(万达)广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及消防工程等专业分包项目部 联系人:偰杨、徐德红联系电话:18855113656、18860405763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恒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中心联系电话:0551-63894081财务管理部联系电话:0551-63633536 网 址:http://www.sazczx.com/3项目名称和县梵谷(万达)广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及消防工程等专业分包项目4标包名称改造加固劳务分包5最高限价人民币3742917.86元(□含税 ☑不含可抵扣税)6采购类别□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施工类7邀请方式☑公告邀请 □直接邀请8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谈判采购9标包划分☑不分; □分为 个标包。确定1个成交供应商。10综合单价内容包工、包辅材、包机具,施工所需脚手架、升降机及操作平台搭设及日常维护检修需满足安全及相关规范要求,包验收。中标人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如调遣费、租赁费、往返差旅费、食宿费(现场不提供食宿及食宿场地,所发生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加班费、临时设施费、拆除及维护费、完工后场地清理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费、材料看管费、生活用水电费、炊事员工资、生活区卫生费、文明施工费、车辆进出保洁费和拟获得的利润,以及税金,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如安全、交通事故、社会纠纷等)。11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法人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近5年(合同签订日期在开标日期前5年内)改造加固劳务分包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额不少于200万; (5)配备安全员、电工,持证上岗;(6)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12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现场。组 织,现场联系人: 13采购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4计量方式按实际发生的经承包人确认的有效工程量进行计量,若甲乙双方结算的实际工程数量多于承包人和发包人结算的工程量时,此种情形下承包人需以分包人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进行甲乙双方结算。供应商不得以工程进度抢工或工期延误、法定节假日加班、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格浮动等一切因素影响而要求采购人变更合同单价。对于新增项目,合同内有相同子目的,执行原合同相同子目单价,合同内有类似子目的,参照类似子目单价,合同内没有的,由双方共同商定,但不得高于原合同单价水平及市场同类工程价格。15质量要求合格。供应商施工的每道工序(检验批)施工完成后,根据设计图纸、验收标准及规范等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招标人复验,并经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监督部门监督人员验收合格后才允许转序施工。符合采购人有关规定。16安全文明要求按招标文件范本执行,在承包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须做到常态化,满足业主第三方评估、甲方内部检查、政府部门检查等各项检查要求;符合采购人有关规定。17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线上(网站)递交 ☑线下递交(具体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18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见采购公告递交地点:合肥市紫云路1288号安徽水安建设集团北副楼三楼第三、四工程分公司开标室开启地点:合肥市紫云路1288号安徽水安建设集团北副楼三楼第三、四工程分公司开标室。由采购人及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开标。19评审办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20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60天内有效。21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递交要求及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22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取消其成交资格的情形(1)供应商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2)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3)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投标;(4)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5)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23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无 ☑有。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款转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每包按照成交价的3%缴纳;履约保函每包按照成交价的3%开具银行保函。工程款转证金:工程款转履约担保的,保证金应在前三次付款完成扣留,并转至公司履约保证金专户。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本合同履约完毕且本合同最终结算完成后予以退还。 履约保函的续期:履约保函到期前采购人两个月内督促成交供应商续办,若到期未续办,需交纳等额的履约保证金或以未付等额的款项转为履约保证金,否则后期不予结算。注:1、履约担保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款转证金等形式,数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额的10%,原则上不低于3%。2、首次成交只能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后续项目可根据履约情况决定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或工程款转履约担保等。3、银行保函格式见附件一:履约保函。24付款方式支付方式:包括银行转账、供应链或皖港易付“港易单”等方式(“港易单”是基于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信用,通过皖港易付平台开具的标准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若采用港易单及其他商票,则产生的贴息由供应商承担。付款节点:无预付款,自工程正式开工后,每月25日前,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月进行计量、结算,每期建设单位工程款到账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7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75%;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第1年末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移交后第二年末付清(无息)。每月结算时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支撑性材料,如:工程量计算表、工程量计算汇总表、零星调工单(如有)、对账单等。25发票及税率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定税率,税率 %;☑不指定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按照所报税率(或指定税率)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法有效的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全额、内容一致的增值税发票后才付款,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支付。发票的开票单位必须为成交供应商单位,并按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一切税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工程款汇给成交供应商单位帐户。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无法向采购人开具协议约定发票,无论是否导致本协议终止、变更、解除,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额3%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不免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协议约定发票的义务。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虚开增值税发票,否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内部评审专家2人,外部评审专家/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评审专家由监督部门从评审专家库里随机抽取。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候选供应商:□否 ☑是。推荐1-3名候选供应商。27是否考察后确定成交供应商□是。评审结束后一周内对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若经考察,候选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规定,采购人可不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考察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考察具体事项和内容如下: 。☑否。28采购文件费用200元/包,该费用收后不退。29其他要求(1)进场后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要求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员证书)、电工(具有合法有效的电工证书);劳务作业人员要求不少于40人;(2)施工所需脚手架、升降机及操作平台搭设及日常维护检修需满足安全及相关规范要求。(3)报价时中标人充分考虑设计图纸、参照图集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报价,结算时单价不予调整。施工需满足施工图纸、验收标准及相关规范的要求,配合检测、包验收合格,如有相关处罚或返工处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返工处理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其他未尽事宜在施工过程中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在报价时要充分予以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4)中标人进场后积极参加项目相关工序的交底,中标人配合项目部做好迎检工作,场地清理、垃圾清除、扬尘覆盖(防尘网、花雨布由招标人提供)、材料整齐码放等业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5)中标人应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瓦工、钢筋工、架子工、电焊工等)。(6)中标人进场施工前需根据施工现场及设计图纸提供相关施工方案报项目部及监理单位,待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相关工序的施工。(7)招标人不提供食宿,由中标供应商自理。材料进场后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看管,如有偷盗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8)施工临时用电提供至二级配电箱,三级配电箱、开关箱等由中标人自理,按照项目部要求纳入项目统一管理。 (9)工期要求100天内完成合同内全部工作内容。 附件:履约保函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鉴于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递交的的响应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之日止,但最迟不超过年月日。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注:本保函格式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采购有效期2.1采购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为60日历天。2.2在采购有效期内,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无效。2.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采购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三、响应文件的要求和递交方式3.1线下递交:3.1.1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包括PDF格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壹份(响应报价清单按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签章)、盖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EXCEL格式报价清单电子版壹份,以上两份文件打包成一个文件包,并以供应商单位及采购标包名称命名,电子版响应文件及报价清单储存在U盘中密封递交(无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无论成交与否均不退还。若为多个标包,同一供应商投多个标包的,其响应文件应分标包分别编制、密封、提交。3.1.2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PDF格式响应文件应按规定格式签字(签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时,应签署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为供应商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原件手执,随响应文件电子版同时递交)。3.1.3响应文件应采用A4纸张规格(附图、附表除外),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3.1.4响应文件电子版的密封和标记:响应文件电子版必须密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1)采购人名称;(2)采购项目名称;(3)标包名称;(4)年月日,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5)供应商名称和地址。3.2线上(网站)递交:网站上传响应文件要求:3.2.1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包括PDF格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壹份(响应报价清单按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签章)、盖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EXCEL格式报价清单电子版壹份;同一供应商投多个标包的,其响应文件应分标包分别编制、提交。3.2.2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PDF格式响应文件应按规定格式签字(签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时,应签署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为供应商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3.2.3响应文件应采用A4纸张规格(附图、附表除外),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3.2.4递交方式:供应商可选择不加密或加密递交。不加密:PDF格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壹份、EXCEL格式报价清单电子版壹份:直接上传网站。加密:使用系统提供的加密工具将响应文件加密后上传,在开标时间后必须由供应商自行解密,具体见网站供应商在线报名使用帮助手册“5上传投标文件”或“12小程序操作说明”。3.2.5响应文件的解密:选择加密方式递交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自行解密,供应商若不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解密,视为响应文件递交无效,不得以未接收响应文件为由提出质疑。3.2.6特别提醒:关于响应文件加密,不作强制要求。若选择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但因供应商忘记了加密密码导致响应文件不能成功开启,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若响应文件没有进行加密,供应商不得因为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加密而对开标过程提出质疑。3.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四、采购方式和程序4.1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开标程序:(当采购方式为“询比”时,按本条执行)4.1.1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主持。4.1.2由供应商代表相互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4.1.3开标顺序:按响应文件送达时签到的逆顺序。4.1.4供应商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参加开标会,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开标时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递交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4.1.5采购代理人当众拆封响应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4.1.6采购代理人对开标结果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4.1.7开标全过程由采购监督人员监督、记录并存档备查。4.2线上递交响应文件开标程序(当采购方式为“询比”时,按本条执行)4.2.1采购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4.2.2顺序:按供应商报名的先后顺序。4.2.3采购代理人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4.2.4采购代理员对采购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4.2.5采购全过程全程录像,由采购监督人员监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递交要求及其他约定5.1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已在安徽恒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年度保证金的单位,可免交响应保证金,但招标文件中响应保证金的相关条款仍对其有约束力)。5.2、递交要求:5.2.1如采用银行转账形式:(1)不接受非常规转账,如微信、支付宝等;(2)响应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出,不得以自然人名义汇款。(3)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转账时必须注明所响应项目采购标包名称(和县梵谷(万达)广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及消防工程等专业分包项目项目改造加固劳务分包(可以简写)响应保证金)或所响应的项目的采购编号+标包。(5)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多个标包采购的(如分多标包的),应该按标包分别递交响应保证金。未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标包,其响应无效。(6)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账户名称:安徽恒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响应保证金账号请报名成功且缴纳标书费后,在报名信息页面查看开户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经开区支行5.2.2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1)应为供应商账户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2)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小于采购有效期。(3)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且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无效。评审时评审小组保留现场核查权利。(4)银行保函受益人必须是“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供应商须派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行保函原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210室),不接受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且原件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开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原件或提交原件与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不一致,以及发现弄虚作假的,视其为无效标。5.3退还:5.3.1银行转账形式保证金的退还:经评审为成交供应商的,可先领取成交通知书,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见明细),签订合同,合同在办公信息化系统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全额退回(不计息)。非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如无特殊情况,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全额退回(不计息)。5.3.2银行保函形式保证金的退还:经评审为成交供应商的,可先领取成交通知书,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见明细),签订合同,合同在办公信息化系统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委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由供应商盖单位章的委托书、以及保函复印件,方可办理退还手续。5.4没收:5.4.1评审小组认为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在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及采购文件要求所做出的承诺。如果潜在供应商在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后,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十二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对设置考察的采购包,在考察过程中,发现业绩造假等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响应保证金。5.4.2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如出现本项目采购文件所列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将无条件支付采购人保函所列的全部响应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六、质疑函递交、澄清与答疑6.1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日历天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提问内容请在网站中填写,具体见网站供应商在线报名使用帮助手册“6添加答疑提问”。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日历天前对采购文件相关疑问予以答复。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日历天前做出,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疑问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以澄清通知在安徽恒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sazczx.com/)发布或由代理机构将澄清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电子邮箱。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查询并下载。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没有收到澄清文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七、无效响应条款7.1、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初审表中规定的;7.2、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7.3、响应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7.4、擅自修改报价清单的;7.5、供应商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7.6、通过“天眼查”“企查查”“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软件或网站查询,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利害关系的(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或者未划分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7、供应商已被列入水安公司失信供应商库、信访失信单位库的;7.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被列入水安公司信访失信人员库的;7.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八、其他要求8.1业绩需提供以下材料作为确认依据:业绩证明材料指签订的合同(成交后若发现业绩造假,则成交无效且没收响应保证金)。8.2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8.3具有完成该项施工任务的周转材料、机具、设备等,并按要求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及人员。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0.500%0.500%0.500%100-5000.275%0.200%0.175%500-10000.200%0.113%0.138%1000-50000.125%0.063%0.088%5000-100000.063%0.025%0.050%10000-500000.013%0.013%0.013%50000-1000000.009%0.009%0.009%100000以上0.002%0.002%0.002%计算方法:差额定率累进法。例:某工程预算价(或控制价)70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费如下:100万元*0.500%=0.5万元(500-100)万元*0.175%=0.7万元(1000-500)万元*0.138%=0.69万元(5000-1000)万元*0.088%=3.52万元(7000-5000)万元*0.050%=1万元合计=(0.5+0.7+0.69+3.52+1)=6.41万元。可根据项目的复杂和难易程度适当上调,但上调幅度最高不超过40%,即6.41*(1+40%)=8.974万元。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后及时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账户名称:安徽恒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采购代理服务费账号请在报名信息页面查看开户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经开区支行转账时必须注明所成交项目及采购标包名称(和县梵谷(万达)广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及消防工程等专业分包项目改造加固劳务分包(可以简写)采购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认定该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未到账。发票下载方式:登录(使用自己公司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http://www.sazczx.com/,服务费转账后1-2个工作日,在个人中心→订单查询→服务费发票(有发票下载链接)自行下载,如有疑问可查看首页“供应商在线注册、报名、发票下载帮助手册”。十、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如有)10.1成交供应商确定以后12个工作日之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有)或提供由银行开具的以采购人为受益人的保函。若在12个工作日之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保函,采购人将没收响应保证金,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对其记不良行为一次。10.2履约保证金专户:具体账户信息详见成交通知书。10.3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成交供应商单位账户汇出,不得以自然人名义汇款。10.4入库履约保证金可冲抵但不在履约保证金退还范围,入库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补缴。十一、采购清单11.1供应商须认真研究采购文件的所有资料,一经承诺,必须履行。11.2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响应报价修正函。11.3勘察现场和图纸研究:供应商应认真对现场进行勘查和研究图纸,对工程的地理位置、周围环境、施工现场情况及工作内容和工程量进行综合考虑,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并考虑在采购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以没有进行现场勘察或对图纸不了解等原因调整单价,或提出索赔(包括工期和价格)要求。11.4安全措施用品由采购人配备,交与供应商使用管理,安全用品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及采购人安全监管部门的规定。以上内容均应分摊在《工程量清单》每项单价中。十二、质量要求12.1供应商应配备相应的质量检查工具、与承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验收标准、规范等。12.2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在建设工程中相关的法律、法规、验收标准及规范。12.3杜绝发生任何质量事故。如发生质量事故或由质量事故引起的安全事故,按国家、行业、地方相关的制度按责任处理,费用自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影响与损失。十三、安全生产要求13.1项目安全文明设施严格按照采购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及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实施,劳务分包安全文明设施是采购人配置,劳务人员不得破坏或拆除等。安全劳保用品正确佩戴。13.2本分包工程安全目标除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外,不得发生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供应商应当服从采购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供应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主要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并没收3万~5万元违约金,消除社会影响。13.3成交供应商在工程合同签订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在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13.4项目临时用电开关箱原则上由供应商承担费用并由采购人统一采购配备,如供应商提供开关箱需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十四、文明施工要求14.1按国家、行业、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采购人有关规定执行。14.2供应商对责任区内的环保设施与管理负责,履行区域内扬尘防治、卫生保洁与声光、固废、污水、废弃、水土保持管理及项目要求的相关环保职责,并在报价清单中列出子项,项目有权在供应商未履行职责时代履职责并扣除相应费用。十五、农民工工资支付15.1采购人在项目现场配备打卡机及视频监控系统,供应商应设专人考勤,采购人进行监督。15.2农民工工资由供应商委托采购人发放,供应商积极配合。15.3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详见合同附件6。十六、异常情况处理1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终止通知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6.1.1至规定的截止时间,提交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特殊情况,如偏远落后地区或非通用专业等潜在供应商少于3家且经批准同意的可以是2家),采购人不得开启。13.1.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或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并使得明显缺乏竞争性的。16.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2经过公开询比采购、公开谈判采购,响应供应商少于3家,采购人可以采用直接邀请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应邀请原响应合格供应商参与);16.3经过两次公开询比或公开谈判采购,供应商数量仍少于2家且优先选择原响应合格供应商的,可采用直接采购。16.4经过两次公开招标未能确定中标人,转为谈判采购后供应商数量仍少于2家且优先选择原响应供应商的,可采用直接采购。十七、确定成交供应商17.1推荐候选供应商17.1.1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应根据采购文件中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保评审工作的严肃性。评审小组应根据评审结果出具评审报告,并推荐候选供应商,并标明顺序。17.1.2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存在第一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影响或失去合同履行能力、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其他特殊的情况之一时,经询标,如果第二候选供应商同意第一候选供应商的价格(第二候选供应商报价低的除外),采购人可直接定标第二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果第二候选供应商不同意第一候选供应商价格,两者报价差距不超过5%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时,采购人可重新组织采购,也可将第二候选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但须经公司职能部门或采购人隶属的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批同意,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7.1.3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17.2候选供应商公示17.2.1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采购的,评审结果在水安建设集团网站或安徽恒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日历天;17.2.2采用非公告邀请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评审结果同时告知所有参加供应商。17.3确定成交供应商17.3.1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采购的,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签发成交通知书确定成交供应商;17.3.2采用非公告邀请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评审结果告知所有供应商后发放成交通知书。17.3.3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十八、成交通知书18.1成交通知书由成交供应商自行下载。1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九、签订合同19.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担保,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应按规定履行法律审核程序。19.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十、取消成交资格及其他的情形成交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成交资格,不予退还其响应保证金,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一次。20.1成交公示期内成交候选人被投诉涉嫌串标、提供虚假响应资料骗取成交资格并查证属实的;20.2在成交文件发出后的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的。20.3在签订合同前,如果经采购人对候选供应商的资格再次进行核实,发现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经采购人申请,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复核属实的。20.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20.5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按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理。20.6供应商之间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没收响应保证金,已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列入失信管理,作清库处理。20.7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资料骗取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对成交供应商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二十一、质疑的提出与接收21.1评审过程中,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评审小组提出质疑,由评审小组负责解释、说明,并计入评审报告。21.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采购人对异议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采购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质疑无效。采用非公告邀请方式采购的,应在宣布成交供应商之日起三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质疑无效。地址:合肥市紫云路与合掌路交口东南侧集团公司北附楼一楼107室联系人:项主任电话:0551-63612905邮箱:3582534503@qq.com4.第三章评审办法(询比采购-最低价法)一、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组建详见第一章采购需求。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确定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询比采购评审方法2.1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扣除可抵扣税的最终响应报价高于扣除可抵扣税的最高限价及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为无效报价。评审小组将从扣除可抵扣税的报价最低的三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开始独立评审,无须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报价最低的三家供应商存在初审不通过的将从三家之外的供应商中按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递补,最终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按评审的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选出1-3名候选供应商。如有效响应报价出现两家或经两家以上相同者,由评审小组确定。评审过程中,不得改变采购文件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评审小组不保证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2.2线下递交响应文件时: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允许,供应商代表不得离开候标场地现场。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负。2.3线上(网站)递交响应文件时:评审过程中,如需进行询标,评审小组将询问资料通过网站发送至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询问结果经评审小组认可才能有效。具体见网站供应商在线报名使用帮助手册“8线上询标回复”或“12小程序操作说明”。供应商应在评审期间及时接受询问。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接受询问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询问联系方式以授权委托书中的联系电话为准)。三、评审原则3.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确保评审的公正性、科学性。评审小组应认真、公正地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价比较,从中推荐候选供应商。四、初审4.1评审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核,了解其对采购文件是否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初审指标如下:初审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是否通过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1响应保证金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转账凭证(电子回单)或保函(已在安徽恒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年度保证金的单位,提供年度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2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复印件3资质证书合法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按规定格式提供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一份附在标书中,另一份手执至开标现场。6授权委托书原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按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参加询比的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一份附在标书中,另一份手执至开标现场。7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原件手执,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8安全员证书、电工证书合法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复印件9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声明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10响应函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按照规定格式11报价清单响应报价低于或等于本项目最高限价按规定格式提供。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标12廉洁承诺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按照规定格式,加盖公章13业绩证明材料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复印件14供应商未被列入水安公司失信供应商库、信访失信单位库以在(信息化系统)供应商管理“失信供应商”和“信访失信人员/单位登记”库查询信息为准评标现场查询1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水安公司信访失信人员库以在(信息化系统)供应商管理“信访失信人员/单位登记”库查询信息为准评标现场查询16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4.2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对否定的指标,评审小组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审表上。4.3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通过初审,则为无效响应文件。评审小组不再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五、复审5.1评审小组仅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进行复审。5.2响应报价(清标)(1)清标是指通过对需要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响应报价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其目的是找出响应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者显著异常的数据,为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2)清标的内容和步骤:①响应报价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修正结果。②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依据;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细微偏差的情形。③响应报价若存在算术计算错误和修正结果或属于细微偏差情形的参照5.4执行。5.3响应报价评审响应报价的评审:出现以下情况的否决其参与询比资格。(1)供应商响应报价经评审小组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评审委员会可否决其报价,或要求供应商以保持总报价不变的原则调整,并经供应商签字确认。(2)供应商擅自修改询比清单的。5.4响应报价的修正(1)在评审过程中,响应函与响应清单不一致时,供应商可以修正,修正的数据以报价清单为准;(2)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采用取整函数对供应商的单价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取整进行修正并重新计算得出修正后总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按此规则修正的响应报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为确保响应报价和修正后的报价保持一致。建议供应商在填报报价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取整后手工填入单价或采用取整函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取整后填报。(3)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全面复核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①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对单价予以修正;③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④修正后的总价若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4)供应商提供的EXCEL格式报价清单电子版与PDF格式中的报价清单不一致的,或经询标提供的EXCEL格式报价清单电子版与PDF格式中的报价清单不一致的,均以PDF格式中报价清单为准,并以PDF格式中报价对EXCEL格式报价清单进行修正。5.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和县梵谷(万达)广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及消防工程等专业分包项目(采购编号:SN-FJ-20240924-161-009)响应文件供应商:(盖章)年月日目录一、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报价清单五、承诺书六、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名单七、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声明八、廉洁承诺书九、响应保证金转账凭证(电子回单)或银行保函十、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5.1.一、响应函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和县梵谷(万达)广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及消防工程等专业分包项目部: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和县梵谷(万达)广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及消防工程等专业分包项目(项目名称)改造加固劳务分包(标包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两位、含税报价)的总报价(发票抵扣税率),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工期内,按合同文本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采购文件要求,安全达到采购文件要求。2、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响应文件。3、随同本响应函向你方递交响应保证金一份(按照供应商须知中规定)。4、如我方成交:(1)同意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响应函递交的响应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响应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4)按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技术条款施工,并考虑设计变更带来的风险等因素,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其它补充说明)。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箱:年月日5.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此文件附在响应文件中,一份手执,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5.3.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须为供应商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年月日此文件附在响应文件中,一份手执,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注: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及签署文件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5.4.四、报价清单(报价清单附后)5.4.15.5.五、承诺书承诺书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司承建的和县梵谷(万达)广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及消防工程等专业分包项目通过贵司内部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我方已收到(购买)该采购文件,我方对采购文件的内容和要求表示完全了解和认可,并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承诺配合项目部落实实名制考勤制度。我方承诺配合项目部完成进场工人实名制信息录入,建筑工人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一致。若不积极配合项目部完成门禁打卡或手机围栏打卡,造成建筑工人存在不打卡、少打卡、漏打卡等考勤异常现象,每出现一次处罚金10元/人次,在我方结算中直接扣除,若经项目部提醒仍不整改,我方接受项目部进行信用等级降级、纳入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等处理。2、我方保证按照贵司规定的方式足额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因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向贵司索要工资、干扰贵司或相关主管部门正常办公或其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行为,贵司有权没收50%履约保证金,并按贵司规定,记不良行为一次,另外还应承担100000元违约责任。3、我方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本合同单价不因工程量增减、市场价格波动、人工工资增减等一切因素变动而调整。我方若以此为理由要求贵司调整价格,并采取不按要求施工、或不施工的,贵司有权没收我方50%履约保证金及全额低价风险金(若有),并要求我方在3日内退场,并按贵司规定,记不良行为一次。另外还应承担10000元违约责任。本承诺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其它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承诺!承诺人:(盖单位章)日期:5.6.六、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名单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序号工种姓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1项目负责人2安全员3电工……附安全员证书、电工证书主要劳务人员名单(不少于40人)序号工种姓名证书编号(指特殊工种)身份证号码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本项为采购人对供应商进场后提供人员的要求)注:若无特殊工种需求可不填写证书编号栏。特殊工种需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及体检报告(健康证)。5.6.15.7.七、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声明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参与和县梵谷(万达)广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及消防工程等专业分包项目采购活动,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记录:1、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2、无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3、无因我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情形;4、无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若本公司故意隐瞒以上情形,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本公司成交资格,没收响应保证金;解除因本次采购签订的采购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及承担违约责任;记入贵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等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声明人:(单位盖章)年月日5.7.15.7.25.8.八、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建立双方长久合作,互惠共赢的友好关系,确保业务往来过程中(包括谈判、招标采购、签约、履约等)的规范与廉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商业贿赂、违纪违法等问题的发生,构建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商业环境,我公司特作出以下承诺:一、在业务往来中,我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恪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决不损害国家和贵公司的利益。二、我公司与贵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本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没有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特殊利益往来等行为,不以任何形式为贵公司及贵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本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报销宜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形式向贵公司及贵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本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三、我公司与贵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本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投资入股企业、以非入股形式实际参与企业没有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特殊利益往来等行为;四、贵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没有作为我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我公司经营。五、我公司在项目合作或合同履行期间不存在虚列费用、虚构业务、编制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违规行为套取资金,虚假结算等行为。六、如发现我公司违反承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一)我公司同意按照相关中标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二)我公司同意自愿放弃投标项目的中标、签约资格,已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签约合同,贵公司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三)我公司同意按照贵公司《集团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之规定对本公司的违诺行为作相应处理,并接受列入贵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等相关处理决定。七、本承诺书效力不因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不因合同变更、终止、解除而终止,贵公司如发现本公司存在违诺行为即可随时行使本承诺书约定之权利。八、本承诺书是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自我公司签字、盖章后生效。九、备注说明:1.贵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指贵公司员工(含派遣);2.亲属指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兄弟姐妹、兄弟姐妹配偶及子女、堂(表)兄弟姐妹、堂(表)兄弟姐妹配偶及子女;3.特定关系人指除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兄弟姐妹及配偶等亲属以外的,存在关联利害关系的其他亲属、同学、战友等应回避的人员。承诺人(签字盖章):年月日5.9.九、响应保证金转账凭证(电子回单)或银行保函(已在安徽恒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年度保证金的单位,提供年度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5.10.十、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施工业绩、及涉及评审的所有材料。以上材料若是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内,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6.第五章合同范本劳务分包合同【2025版】承包人(甲方):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人(乙方):责任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甲方)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紫云路1288号邮政编码230601电话传真联系人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青年路支行账号34001454708053003057纳税人识别号91340100737330012L分包人(乙方)地址纳税人类型开户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代理人电话电子邮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含税):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小写元。(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元,增值税为元。)1、劳务分包人的资质情况6.0.1.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分包范围:分包内容:劳务清包作业3、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__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暂定天,具体以工程承包人通知为准。4、质量标准4.1分包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配置为项目负责人,配置质检员负责现场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并持证有效,在发包方处考勤,到岗履责天数不少于日/月,缺勤按元/日,并承担因缺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4.2、质量标准:满足工程总体质量目标,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符合相应验收标准。无条件执行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规定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及业主、监理、承包人为了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而要求执行的其他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设计图纸的要求。4.3、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执行(下两句选择一个):a、总承包工程合同目标为合格的,分包公司对所承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及完成后进行验收,必须符合相应的验收规范,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指标;b、总承包工程合同目标为优良及以上的,分包公司对所承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及完成后进行验收,必须符合验收规范规定的优良指标、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项目为创优制定的相应优良及以上的验收标准。4.4、分包人始终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负责,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分包人应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配备足够的现场技术人员及专职质检员,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4.5、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自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承包人,以接受承包人抽检,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若由于分包人不按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承包人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其停工、返工,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负责整改直到验收合格,且可由承包人可按本合同约定对分包人进行处罚。4.5.1、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按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被承包人现场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制止,根据违规程度对违反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款、一般条款分别承担1000、500元/次违约金。4.5.2、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按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承包人现场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责令其停工、返工,拒不执行的,分包人应承担1000元/次违约金。4.5.3、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按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分包人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同时,按照质量缺陷处理方式及质量事故等级处以以下违约金。序号质量缺陷处理方式及质量事故等级违约金数额备注1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需“返修处理”2000元/次2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需“加固处理”3000元/次3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需“返工处理”5000元/次4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需“限制使用”10000元/次5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需“报废处理”20000元/次清退出场,降低评级6造成工程质量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50000元/次清退出场,永不使用4.6、分包人违反总包方制定的《安徽水安建设集团重大安全质量隐患十二条》(详见附件)之一的,需承担10000元/条违约金,同时总包方并有权对分包人采取记不良记录、解除合同等处罚措施。4.7、分包人作为工程施工的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要求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的质量管理。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的检查,并执行业主、监理、承包人下达的工作指令。分包人应积极配合、支持业主、监理、三检、三巡等相关单位检查、监督,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负责。4.7.1分包人拒绝执行业主、监理、承包人、三检、三巡工作等指令的,每次应向承包人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若因分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受到业主、监理、三检、三巡罚款的,由分包人全额承担。4.7.2分包人施工部分,承包人被建设单位或其它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的,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分包单位给予信用降级处理;4.7.3分包人严重违约或屡教不改或拒不执行的,清除供应商队伍。4.8、分包人承包的工程质量除得到承包人依据业主的规定检验认可外,最终须得到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最后经检测部门出具的合格报告,并以此为结算依据,方可与承包人进行最终结算。5、施工进度5.1劳务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及工程承包人统一进度计划安排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以保证总体施工计划的实现。5.2劳务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因设备不足、资金不足、人员不够、管理不力等原因造成进度计划滞后的,也不按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要求调整力量的,工程承包人有权重新安排施工合作队伍,同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合同价10%违约金给工程承包人,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劳务分包人负责;5.3劳务分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承包人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承包人损失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非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劳务分包人损失的费用计入清单各项单价中,工程承包人不再予以补偿。5.4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工程承包人应根据建设单位总工期及分项工期要求另文下达,作为合同附件,劳务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5.5施工过程中,如遇建设单位调整工期,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工期相应调整,劳务分包人不得因此提出索赔。5.6如业主要求提前工期的,劳务分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劳务分包人不得因此提出索赔。6、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6.1、分包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配置为项目负责人,配置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并持证有效,在承包方考勤,到岗履责天数不少于日/月,缺勤按元/日,并承担因缺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6.2、分包人配合总包完成项目安全文明创建目标,并制定相关的各项制度及措施;现场使用的设施设备等必须符合承包人要求及安全检查(检测)及创建要求(标准),并负责做好责任区域文明施工,费用由分包人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与额外增加费用。如达不到要求,承包人有权代为购置或安排清理,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并承担因其分包范围导致安全文明创建未完成的相关损失。6.3、分包人必须服从承包人的安全管理,组织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并开展班组级教育,监督工人配备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防范“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并承担因人员管理不到位产生不良后果;分包人承诺合法用工,分包人特殊工种、操作手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6.4、分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为雇佣人员办理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单人保险赔付额不低于50万元,保费分包人承担。如承包人另行投保,分包人按承包工程占承包人承建工程金额比例承担保费。6.5、分包人承诺承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意外事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含分包人雇佣人员人身伤害),承包人因上述原因对外承担的费用,承包人有权从分包人应得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分包人另行支付给承包人。6.6、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安全与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安全环保要求以及总包方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双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6.7、分包人违反总包方制定的《安徽水安建设集团重大安全质量隐患十二条》(详见附件)之一的,需承担10000元/条违约金,同时总包方并有权对分包人采取记不良记录、解除合同等处罚措施。6.8、分包人在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中未按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强制性条款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要求执行的,导致甲方被通报批评罚款,并造成一定后果的,需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金。6.9、分包人在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中未按相关标准一般性条款要求执行的,导致甲方被通报批评罚款,并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情节承担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6.10、因分包人未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本工程被主管部门处罚,由分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6.11、因分包人未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由分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按照事故等级处以以下处罚。序号类型违规情况违约金数额备注1违规情形违反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一般性条款1000-5000元/次落实整改2违反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款及各级主管部门的规章要求5000元/次暂停施工、落实整改,记不良记录3违反《安徽水安建设集团重大安全质量隐患十二条》10000元/条暂停施工、落实整改,记不良记录4不良后果因分包原因造成项目被主管部门处罚1000-5000元/次暂停施工、落实整改,记不良记录; 由分包人承担由此产生一切经济损失5发生一起轻伤5000元/次由分包人承担由此产生一切经济损失6发生一起重伤10000元/次由分包人承担由此产生一切经济损失;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7发生一起一般安全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50000元/次由分包人承担由此产生一切经济损失; 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6.12、分包人聘用的劳务人员年龄段应限制在18~55周岁(男性劳动者不超过55周岁,女性劳动者不超过50周岁)且不得具有高血压、心脏病等隐性疾病;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影响身体健康以及危险性、风险性高的特殊岗位,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对不符合年龄和健康条件的,承包人有权责令分包人依法予以清退,分包人承诺对此不提出任何异议。:分包单位要严格筛查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50周岁以上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有条件的项目鼓励全员体检。分包人要建立完善个人健康档案,档案应包括日常健康检查记录以及个人健康承诺,50周岁以上人员近一年内的健康体检报告。健康体检报告有效期为一年时间,超过有效期应重新组织体检。分包人必须按照承包人要求实行劳务考勤制度,委派专职考勤员配合承包人对劳动人员进行脸谱考勤、工资发放。分包人雇佣的劳动人员的劳务报酬必须按月支付,并每月向承包人提供分包人签字确认的劳务人员名册、工资表、考勤记录。如果劳动人员向承包人主张劳动报酬,视为分包人违约,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分包人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6.13、分包人有义务按照承包人的要求如实、及时的提供聘用劳务人员信息。分包人应于进场之日起5日内,将所聘用的劳务人员按照承包人规定的格式向承包人备案确认。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分包人与所聘用的劳务人员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承包人规定的格式向承包人备案。分包人提供的确认函及劳动合同作为进场参与施工作业劳务人员身份确认的共同依据。分包人人员变更应每月定期向承包人确认备案。6.14、分包人对自己进场人员严格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努力搞好地方关系。分包人对所发生的民事纠纷和其他严重事件,造成后果由分包人自负,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承包人为此被他人追究责任,分包人承诺:承包人有权向分包人追偿,并从分包人应得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分包人另行支付给承包人。7、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本合同附件;(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4)本工程施工专承(分)包合同;8、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1)(2)9、总(分)包合同9.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9.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承包工程的价格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10、图纸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11、项目经理11.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_______。11.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12、工程承包人义务12.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12.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1)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和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2)年月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3)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4)年月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5)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6)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12.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组织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12.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12.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12.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12.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12.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13、劳务分包人义务13.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13.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13.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13.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13.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入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13.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13.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13.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提供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13.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13.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14、安全施工与检查14.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14.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4.3劳务人员不得随意拆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如因施工原因确需拆除的,需要向甲方项目部书面申请,在采取替代性防护措施后方可拆除。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因擅自拆除或者不及时恢复所导致的后果由乙方承担。15、安全防护15.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15.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15.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16、事故处理16.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对事故进行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上报总包单位,并由总包单位负责上报。同时服从总包单位项目应急救援响应要求,开展救援及事故处理工作。16.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17、保险17.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要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17.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要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17.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投保的范围(内容)为:。17.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17.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18、材料设备供应、设备投入及施工工艺18.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1);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18.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18.3工程承包人提供材料范围见合同附件,其他材料均由劳务分包人自行采购、倒运、保管、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劳务分包人应合理利用,劳务分包人因使用、保管不善造成损失、丢失的必须照价赔偿。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劳务分包人实际使用数量超出理论使用数量所增加的材料费从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承包人提供材料产生的余料、废料由工程承包人统一回收,劳务分包人不得擅自处理。劳务分包人应制定出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制度,报工程承包人批准后执行。工程承包人有权对劳务分包人采购的已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劳务分包人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劳务分包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其清除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同时劳务分包人每次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18.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采购材料费用为:。采购材料费用为:。18.5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18.6施工现场临边、洞口、作业平台等防护材料由劳务分包人负责,工程承包人统一配置安全标示、标牌,安排人员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待分项工程完工后将标示、标牌材料退还至工程承包人。18.7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由甲乙双方签字签收,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签收。如要变更签收人须经工程承包人同意后重新办理委托手续。18.8劳务分包人投入的机具设备必须满足完成所承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要求,及其他隐形要求,工程承包人不提供任何设备(除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投入的设备使用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服从工程承包人监督管理。18.9甲乙双方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劳务分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引起的责任,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因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劳务分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9、劳务报酬19.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种方式计算:(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19.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9.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19.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劳务报酬共计。19.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详见合同清单19.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详见合同清单19.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础,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3)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形;20、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20.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20.2采用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20.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20.4每月结算前劳务分包人需提供相关支撑性材料,如:工程量计算表、工程量计算汇总表、零星调工单(如有)、对账单等。21、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21.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2)中间支付:第一次支付间时为年月日,支付元;第二次支付间时为年月日,支付元;21.2提供的发票类型:______________。21.3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按照招标文件据实填写)付款时劳务分包人必须先提供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才付款,否则工程承包人将拒绝支付。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工程款汇给劳务分包人单位帐户。乙方确认:乙方应该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开具发票,因乙方原因,无法向甲方开具协议约定发票,无论是否导致本协议终止、变更、解除,乙方均应按合同额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不免除乙方向甲方开具协议约定发票的义务。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虚开增值税发票,否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确认:甲方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后,以短信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为【】,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向该号码短信送达的任何信息均视为已向乙方送达。如乙方变更该号码,则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送达原号码的信息仍然视为已送达。乙方如对短信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短信后三日内与甲方核对,否则视为乙方已认可短信内容。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名 称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0100737330012L地址、 电话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紫云路1288号、0551-63632665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青年路支行、3400145470805300305721.4农民工工资支付:1)通过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劳务分包人造表,经建设单位、银行、总包单位三方监管账户直接支付给农民工。2)、甲方在项目现场配备打卡机及视频监控系统,劳务分包人应设专人考勤(考勤员工资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劳务分包人负责发放农民工工资,甲方派人进行监督。21.5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22、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税务要求22.1无论何种原因劳务分包人中途退场,劳务分包人施工的所有工程数量均按实际完成(实际完成的数量)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数量的下浮30%结算,剩余价款作为劳务分包人对工程承包人更换施工队伍的组织措施费和工程承包人增加的管理成本补偿,不再支付给劳务分包人。22.2由于劳务分包人作业失误、措施不当、控制不严等原因,未按图纸和技术交底进行工作,造成的超设计数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质量问题和事故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22.3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甲乙双方结算的工程数量少于工程承包人和业主结算的工程量时,只要甲乙双方结算量不少于劳务分包人实际完成数量,则劳务分包人承诺此种情形下以自身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进行甲乙双方结算。22.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结算单由承包人根据分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其规定格式和审批流程办理;经分包人班组长确认,承包人项目所属分公司领导签字后作为当期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单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的确认效力。任何一方或双方持有的此类文件,对双方的结算、付款均无任何约束力。22.5税务要求:劳务分包人须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办理税务外出经营证明,在劳务施工所在地国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并在与工程承包人结算时提供相关完税证明。22.6劳务分包人必须按照工程承包人确认的结算金额,按工程承包人通知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的全部票面信息真实、完整、备注栏注明项目所在地及项目名称;开票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价款、税率等于本合同一致,并加盖发票专用章。22.7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劳务分包人需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工程承包人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留金、税务行政罚款及工程承包人其他相关损失等)。工程承包人有权在公司应付劳务分包人款项中扣除其余损失,不足部分由劳务分包人另行支付:①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同意,擅自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等发票信息的;②增值税发票被认定为虚开的;③劳务分包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或因劳务分包人开具或提供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23、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23.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和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24、施工变更24.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24.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24.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4.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24.5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劳务分包人必须无条件予以接受,除工程承包人不需要其施工外。24.6工程量以劳务分包人实际完成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为准。24.7变更单价依据甲、乙原合同清单单价为准;原合同清单无变更项单价的,按承包人核定并履行内审程序后进行计量,分包人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24.8发生变更前,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变更工程的数量和单价。无补充协议为依据,承包人项目部无权与分包人办理涉及变更工程的结算,如项目部人员与分包人办理了结算对承包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超出补充协议约定的数量或提高补充协议约定的单价办理结算的,按承包人变更审批流程执行。25、施工验收25.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25.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25.3施工过程中,劳务分包人按工程承包人要求配合工程承包人与业主进行交(竣)工验收。26、施工配合26.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现场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26.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27、劳务报酬最终支付27.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27.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27.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28、违约责任28.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3)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宽限期为个月,宽限期后仍未付款的,甲方应承担欠付款项利息(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基础利率自宽限期满之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但甲方所承担的所有欠付款项利息不得超过欠款的5%。28.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工程承包人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28.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4)劳务分包人必须确保投标时所报人员数量的50%以上进场施工,并实行考勤打卡制度,如没有考勤记录,工程承包人不予发放工资,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未考勤人员工资;(5)农民工上班工程承包人实行考勤打卡制度,如在施工过程中有人员变动,必须征得项目部同意并符合相关用工规定,如不执行以上规定,将给予每人每次100元处罚;(6)确保农忙季节、节假日期间的人员安排满足施工需求及项目部的总体安排,否则,劳务分包人将承担因此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给予劳务分包人10000元/次罚款,记不良行为一次;(7)劳务分包人应保证足额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因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向工程承包人索要工资、干扰工程承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正常办公或其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行为,工程承包人将给予劳务分包人没收50%履约保证金,记不良行为一次。劳务分包人另外还应承担10000元违约责任。(8)本合同单价不因工程量增减、市场价格波动、人工工资增减等一切因素变动而调整。劳务分包人若以此为理由要求工程承包人调整价格,并采取不按要求施工、或不施工等行为相要挟,工程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将视情节给予劳务分包人没收50%履约保证金,要求劳务分包人在3日内退场,记不良行为一次,劳务分包人另外还应承担10000元违约责任。(9)劳务分包人未能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不免除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虚开增值税发票,否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0)劳务分包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及时送达工程承包人,如逾期送达导致工程承包人损失的,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不免除劳务分包人重新向工程承包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11)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签订合同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所承包工程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并坚持在施工现场履行合同责任,不允许将承包的工程转包他人或将履行合同的责任人转交他人,对转包他人,一经发现,视劳务分包人违约,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12)劳务分包人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工程承包人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如果工程承包人为此被他人追究责任,劳务分包人承诺:工程承包人有权向劳务分包人追偿,并从劳务分包人应得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劳务分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款、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劳务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上述款项,如出现此种现像,造成影响工程承包人生产、经营的,工程承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民工工资、材料和设备货款,并从应付给劳务分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劳务分包人追偿。(13)分包人缺陷责任期同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一致,若在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分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通知5日内派人修理,否则承包人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其费用由承包人在分包人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分包人另行支付,分包人不得提出异议。(14)因分包人违约导致诉讼或仲裁,因诉讼或仲裁产生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保全费、诉讼费、仲裁案件处理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28.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28.6劳务分包人违约责任约定:1)以下情况视为违约:①私自将其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②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劳务分包人私自停止施工或撤场不履行合同,如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材料撤离施工场地。③经工程承包人、监理、业主确认不能完成进度计划;④未按工程承包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人员、设备、材料进场的;⑤劳务分包人在期限内无力完成任务或者达不到月均衡生产能力(总工程量与总工期之比),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⑥工程承包人要求对施工临边、洞口、作业平台等防护措施,未按规定要求设置,存在推诿、设置不及时,故意损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等;⑦未按工程承包人要求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开关箱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要求,电缆不符合“三相五线制”要求;存在以上问题,未及时整改。2)对劳务分包人违约处理①劳务分包人发生①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工程承包人可通知劳务分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②劳务分包人发生①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工程承包人可向劳务分包人发出整改通知或约谈,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整改。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③劳务分包人发生③违约情况的,每天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5000元,逾期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金额的10%。④劳务分包人发生⑥违约情况的,工程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⑤劳务分包人发生⑦违约情况的,工程承包人有权按照合同对劳务分包人按每次3000元收取违约金,屡次出现上述情况时,将加倍扣除违约金。⑥劳务分包人发生①、②、③、④、⑤、⑥、⑦违约情况时,工程承包人有权没收劳务分包人缴纳的全额履约保证金,因违约造成工程承包人损失的,工程承包人有权向劳务分包人追偿,并从劳务分包人应得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劳务分包人另行支付给工程承包人。3)劳务分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工程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或约谈后3天内,劳务分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工程承包人可向劳务分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工程承包人可另行组织施工班组施工。工程承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处置使用劳务分包人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工程承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劳务分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工程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4)劳务分包人应积极配合工程承包人施工,工程承包人可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必要时有权对劳务分包人的人员、机械设备进行统一调配,劳务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拒不执行的,劳务分包人支付工程承包人10000元/次违约金。同时工程承包人代为调配人员,人工费按300元/人/天计,材料、机械单价按市场价计算,并收取20%管理费;劳务分包人如不能按工程承包人要求增加人员等,工程承包人按照2000元/人次收取违约金(缺到人数)。上述费用直接在劳务分包人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劳务分包人不得有异议。5)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合同确定的劳务分包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每月在现场不得低于26天,施工负责人负有领导、协调、调配人员和机械设备的职责。按照工程承包人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生产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完成施工任务。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履行劳务分包人责任,工程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及时调整,如劳务分包人拒不调整,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劳务分包人承担。6)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已履行部分无法进行结算、开具合同约定发票及款项无法支付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29、索赔29.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29.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承包合同可能以索赔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增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29.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29.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或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生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后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29.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30、争议30.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承包人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30.2发生异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31、禁止转包或再分包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32、不可抗力32.1本合同中不可坑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3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32.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32.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3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33.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3.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地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34、履约担保34.1在签订合同前,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指定银行账户转账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元金额的履约保函。(说明:签订采购合同时请删除括号内容:根据采购文件选择担保形式为履约保证金还是履约保函?并删除不采用的担保形式;履约保函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填写为银行履约保函或国有保险公司履约保函;若无担保请/;)34.2履约保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办理。34.3履约保函的续期:履约保函到期前两个月内续办;劳务分包人若到期未续办,需缴纳等额的履约保证金或以未付等额的款项转为履约保证金,并承担违约金元。34.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期限及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35、合同解除35.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35.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35.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35.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36、合同终止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37、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份,劳务分包人执份。38、补充条款:38.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如在劳务分包人进场后因非甲乙双方原因致使工程量减少,或者劳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此类情况的风险。根据以下原则甲方向乙方赔付:①乙方为施工准备的设备无论是自有设备还是租赁设备均视为其自有设备,以其折旧损失进行赔偿;②劳务人员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工程类别的相应计价规则进行结算;③进退场费用甲方仅承担一次;④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违法分包或者转包,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38.2本合同项下债权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承担违约责任。39、所有承诺书均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0、名词解释1、工程完工是指总承包单位施工范围内,施工图纸项下的全部工程已完成施工,整个工程处于待验收或待交付的状态。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指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已完工,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共同完成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经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备案,签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表。3、工程审计决算是指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就施工范围内的整个工程完成了审计决算,整个工程的总造价最终确定。41、合同生效合同订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一条款无效并不导致合同其他条款无效;附件1: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附件2:履约承诺书附件3:分包队伍规范用工承诺书附件4:安全生产协议附件5:安徽水安建设集团重大安全质量隐患十二条附件6: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附件7:《廉洁协议》附件8:《廉洁承诺书》工程承包人:(公章)劳务分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附件1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序号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2履约承诺书劳务分包人确认:已认真踏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场,熟悉现场的位置、周围环境、现有工地条件、场内供水供电、材料存储和施工用的场地等一切可能影响其价格的情况,本合同签订后,劳务分包人不得以不了解现场状况为由,向工程承包人提出额外的付款或延长工期的要求。1.劳务分包人承诺本次合同签订的价格为暂定合同价格,不论市场人工工资、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如何变化都不作调整(甲乙双方约定的可以调整的费用除外),自愿承担合同价格所带来的任何风险,直至合同履行结束。2.劳务分包人承诺必须根据工程承包人要求及时抽调满足工程要求的充足人员,并根据工程需要安排人员、机械进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3.劳务分包人承诺根据工程承包人的进度要求,自行调节现场人员的数量,不得随意提出窝工的索赔要求。4.劳务分包人承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拖欠所雇人员的工资。5.劳务分包人承诺若由于本工程业主的原因导致图纸、设备材料采购、工期、付款等方面与本合同内容产生差异,劳务分包人将无条件服从。6.不论何种原因,若劳务分包人无法在辅材供应、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满足工程需要,工程承包人均有权自行采购、改由其他劳务分包人进行施工或终止本合同,由此涉及的费用及损失从劳务分包人结算款中扣除,劳务分包人对此无异议。7.工程承包人若未能从业主方收到相应的工程款或工程承包人资金周转暂时有困难时,劳务分包人对工程承包人的工程款支付给予谅解,劳务分包人放弃以此作任何工期、质量或费用索赔的权利,并从其本企业流动资金中调配或自筹资金投入。除工程承包人同意停工外,劳务分包人须保证工程施工的延续性,并确保全额支付所雇佣人员的工资,直至完全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劳务分包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附件3分包队伍规范用工承诺书为贯彻国家劳动部、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施工分包有关规定,规范施工分包和施工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稳定和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劳务分包人对施工分包和使用劳务工,做出郑重承诺:一、劳务分包人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部门的法规、政策及工程承包人单位施工分包和施工劳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施工分包和用工管理,不搞挂靠和接受挂靠,不分包、转包工程,不使用小包工队伍和未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二、劳务分包人应建立健全劳务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承包人《施工现场劳动分包管理办法》按照工程承包人要求建立分包企业进入施工现场劳务工花名册及车辆花名册,并将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劳务工身份证,劳动合同书编号,劳动保险,工种,文化程度,岗前培训,进出场时间等登记造册报工程承包人备案。三、劳务分包人驻现场代表和安全员必须到位,有事提前给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请假,不得不在施工现场。四、劳务分包人使用劳务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普通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五、劳务分包人使用劳务工,依法与劳动者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约定劳务作业的内容、计价方法、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和发生违约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经双方签字(章)认可。并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备案。六、劳务分包人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务工发放劳动工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拖欠劳务工工资,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七、在有条件的地区,委托工程承包人在银行开设“劳务工工资专户”,建立工资卡,将工资直接打入劳务工个人卡中,并接受工程承包人对“工资专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八、劳务分包人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先行支付劳务工工资。九、劳务分包人拖欠劳务工工资,且处置不当导致引起工人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相关责任人作严肃处理外,愿根据分包合同约定,接受中止分包合同的处理。并按照拖欠克扣额的50-100%缴纳违约金。十、劳务分包人成立劳务工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把纠纷化解在劳务分包人,决不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拖延。一旦发生上访事件,劳务分包人及时向工程承包人汇报,服从工程承包人工作安排,主动靠上去做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小负面影响。十一、劳务分包人在每个建筑工地公布劳务工工作管理制度,发生纠纷的处理程序,劳务分包人负责处理纠纷的人员姓名、电话和地点。张贴建筑劳务工人工资管理办法及发放情况,工作纠纷处置告示。热情接待劳务工来访、认真处理好每起工资纠纷。十二、劳务分包人严格遵守工程承包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劳务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接受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国家,地**府,以及工程承包人有新的劳务管理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出台,劳务分包人应该积极配合工作,如以上各项承诺未能按工程承包人要求做到,劳务分包人愿接受工程承包人每条3000~5000扣款处罚。劳务分包人(章):附件4安全生产协议工程承包人: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工程承包人承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国家、行业、项目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创造安全环保、优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目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一、协议说明1、施工期间,工程承包人授权______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劳务分包人授权_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2、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3、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4、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作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5、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二、工程承包人安全责任1、工程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劳务分包人建立相应的安全内业管理。2、为督促和协助劳务分包人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工程承包人有权对劳务分包人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工程承包人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劳务分包人及时整改,有权督促、纠正劳务分包人人员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有权命令其停止作业。工程承包人有权对劳务分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劳务分包人承担自己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消除导致的事故的责任。3、工程承包人有权查验劳务分包人安全资质,包括“三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自带机械设备运转情况等,对劳务分包人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操作人员、机械设备,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及责令退场。4、工程承包人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务作业环境,提供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气设备、机械、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并监督劳务分包人安全使用。5、为督促和协助劳务分包人开展安全教育,工程承包人有权在劳务分包人入场后,与劳务分包人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工程承包人还可以在施工过程中对劳务分包人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定期的安全教育,劳务分包人现场负责人应对工程承包人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6、工程承包人对劳务分包人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劳务分包人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对交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7、工程承包人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8、当劳务分包人根据本协议,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工程承包人负责和劳务分包人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对劳务分包人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的工程承包人合同义务,工程承包人对劳务分包人事故人员缺乏安全教育时,并不免除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三、劳务分包人安全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项目所在地政府的安全法规、规章、工程承包人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应按国家要求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劳务分包项目因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严格履责,留存记录。2、劳务分包人应按规定主动接受工程承包人对其安全资质的查验,向工程承包人提供“劳务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主管人员、安全体系情况、安全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该人员离开时返还)及特种作业操作证等,并证明其有效性。3、劳务分包人应对进入工程承包人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同时,劳务分包人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工程承包人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工程承包人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调整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责任。4、劳务分包人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不得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5、劳务分包人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配合项目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劳务分包人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劳务分包人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工程承包人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包留存。6、劳务分包人负责根据工程承包人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工程承包人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责任。7、劳务分包人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工程承包人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劳务分包人单位分包留存一份,同时,劳务分包人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工程承包人一份备案。8、劳务分包人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程承包人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合同内容执行)。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工程承包人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劳务分包人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书面报工程承包人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9、劳务分包人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工程承包人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配合工程承包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10、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劳务分包人后,劳务分包人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劳务分包人在未向第三方移交本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责任。11、劳务分包人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上报工程承包人,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劳务分包人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责任。劳务分包人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工程承包人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工程承包人即认为劳务分包人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责任。12、当工程承包人对劳务分包人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劳务分包人负责按照工程承包人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单的形式向工程承包人反馈整改情况。13、劳务分包人负责在安全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工程承包人协调解决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若劳务分包人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工程承包人要求排除即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劳务分包人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劳务分包人安全要求,劳务分包人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责任。14、劳务分包人负责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等安全物质条件,在接受工程承包人以上物资条件时劳务分包人签订了交接手续,工程承包人则认为劳务分包人确认了工程承包人提供的物质条件能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劳务分包人安全生产需要。违反本规定或不经工程承包人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责任。15、劳务分包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如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拆除、移动的需报告工程承包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工程承包人同意后方可,否则承担因此引发事故的责任。16、劳务分包人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留有发放清单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同时劳务分包人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并为施工场地内自由人办理人身保险,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承担。17、劳务分包人使用的自备设施工具必须合格有效。因劳务分包人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责任。18、劳务分包人进行暗挖、爆破、吊装、土方开挖、既有线施工、深基坑开挖、大象机械设备使用、大型物资设备运输等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或进行交通安全疏导,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落实。19、劳务分包人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工程承包人同意后,在楼下设专库存放。20、制定食堂管理制度,炊事员必须持证上岗,办理齐全相关卫生手续。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加强生活区卫生管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21、劳务分包人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的伤亡事故时,由劳务分包人承担主要责任:(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4)不遵守交通规则,在施工现场区域内发生劳务分包人施工人员或第三方交通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5)劳务分包人在城市道路周边施工作业时,因未穿戴警示服装或夜间未穿戴反光背心造成人员伤亡的。22、劳务分包人要求对施工人员交通出行安全负总责,施工队伍要成立内部的安全领导小组以应对突发事件。上下班穿越道路、路口、过道等时,要遵守交通规则,要注意过往车辆,保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保证现场劳务工人员及第三方人员出行安全,临近通行保障措施要完善,尤其交通高峰期。高峰期在主要路口、道路施工时要有专人负责交通疏导、醒目标志、防护等措施。劳务分包人在运输物料时用篷布覆盖严密,并装载适量,严禁超限运输。劳务分包人应配备专用洒水车和道路清扫人员,对施工现场、运输道路和临时施工便道进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23、劳务分包人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责任。24、劳务分包人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施工人员禁止在临时驻地或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严禁有损工程承包人企业形象的违法行为。严禁酗酒闹事,严禁黄、赌、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严禁聚众闹事,毁坏公共财物等,如有违法行为,劳务分包人将自行承担后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暗挖、大型机械使用、安全用电、深基坑开挖、大型构配件吊装、既有线施工、脚手架搭设等施工时必须根据项目经理部下发的安全技术交底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并以书面形式向下交底到每一个人,要有每个施工人员的签字,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进行防护、施工、设施验收、检查。劳务分包人采用钻机施工、吊车作业等施工机械时,不能损害、损毁周围建筑物(如信号灯、消防井、自来水井等)、植物、地下管线(如煤气管道、抽水管道、下水管道、排水管道等)、架空管线(如电线、光缆、通讯等线路)、公共设施,如因为野蛮施工等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由施工队全部承担。26、劳务分包人不得随意采取取暖或避暑方式,必须报经工程承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工程承包人同意私自进行,则认为劳务分包人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能够保证安全,发生伤亡事故时,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责任。27、劳务分包人必须按季节和施工内容及时做好季节施工措施和配合项目经理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8、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物的选址、材质和结构等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劳务分包人必须监督、检查工人宿舍不得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等工具,冬季不得使用此类工具或明火等取暖;夏季不得随意乱拉乱接小吊扇;在室外不的悬挂碘钨灯等。由此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责任。29、劳务分包人必须提前如实向工程承包人报告劳务分包人人员、材料、机械进出场情况,征求工程承包人同意,以便工程承包人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如由于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同意或工程承包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人员、材料、机械等转移、进退场,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工程承包人不负任何责任。30、协议中未写到之处,劳务分包人必须按照----市政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法规要求施工,不得蛮干,违章指挥。四、违约责任1、由于工程承包人或劳务分包人责任造成对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合同履行中,发现劳务分包人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劳务分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劳务分包人未足额设置专职安全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施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或未正确配备使用,工程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4、劳务分包人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劳务分包人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金;特种人员无证上岗劳务分包人应承担300元/人次的违约金。5、劳务分包人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施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6、劳务分包人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工程承包人的设施设备等,劳务分包人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7、劳务分包人对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劳务分包人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金。8、业主、公司等上级单位对项目进行检查,由于劳务分包人责任区内不符合施工安全管理要求造成负面通报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承担5000元~10000元的违约金;如果受到处罚时,劳务分包人须承担两倍违约金。五、其它事宜1、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分包合同的附件,与分包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合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2、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重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3、甲乙双方确认,由于地震、风暴、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属于责任事故,所受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4、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工程竣工并结算后废止。工程承包人(签字盖章):劳务分包人(签字盖章):附件5安徽水安建设集团重大安全质量隐患十二条一、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未持有效证件(含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到岗履责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与持证在岗履责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二、分包单位无资质或劳务再分包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无营业执照的;三、分包单位拒不执行公司或监督机构下达的限期整改意见或暂停施工指令的;四、分包单位项目部未配备或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安全防护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未监督其作业人员有效使用的;所提供的机械设施相关证件不齐全的或未报备、验收合格擅自使用的;五、危险性较大工程未开展安全技术交底、联合验收或未严格按照方案施工的;六、擅自接拆临时用电线路,私自使用不合格的配电箱的;七、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过程,未按照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含人员旁站监督)擅自施工的;八、分包单位项目作业人员悬空高处作业不正确系挂安全带的;九、未经总包项目同意,采取安全替代措施前擅自拆移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十、用于工程上的辅材无有效合格质量证明文件的;十一、未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擅自进行隐蔽施工的;十二、针对特殊施工部位或交叉作业部位为方便施工,擅自破坏成品或半成品的;附件6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关于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项目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协议如下:一、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施工班组签字、乙方盖章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送甲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登记,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等信息真实性由乙方负责。二、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部分视为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相应数额的工程款。三、农民工工资发放及考勤1、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包括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等)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没有上报的视为未进入施工现场。.2、乙方要对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工资标准等。3、甲方委派劳资专管员监督乙方进行农民工考勤,并会同乙方劳务负责人签字认可,乙方授权为施工现场负责人代表其签字。考勤记录未会签的,视为无农民工出勤。四、违约责任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1、甲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其无条件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由甲方先行支付所欠工人工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按_2倍向乙方收回,从剩余劳务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附件7廉洁协议甲方: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廉洁从业责任,确保甲乙双方清正廉洁地履行合同,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防止发生收送礼品礼金、利益输送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室内外装饰装修及消防工程等专业分包 改造加固劳务分包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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