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答疑公告(重庆捷升新型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关于《南川区龙岩堆场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及运营》 的补充通知(二)

关于《南川区龙岩堆场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及运营》
的补充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关于南川区龙岩堆场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及运营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川区龙岩堆场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及运营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有修改,以本次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详见附件:南川区龙岩堆场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及运营更正文件。
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6月23日北京时间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北京时间9:30
开标时间:2025年6月23日北京时间9:30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北京时间9:30
三、请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采   购   人:重庆捷升新型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南川区龙岩堆场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及运营更正文件.doc

企业采购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南川区龙岩堆场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营采购人:重庆捷升新型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2-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5-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4-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7-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3-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7-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捷升新型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南川区龙岩堆场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南川区龙岩堆场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营2191.1530171工业二、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2191.153017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三)招标文件获取1.时间:2025年5月22日-2025年6月22日。2.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网上下载。(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川分中心(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凤江南路3号商务中心右副楼二楼)。(五)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6月23日北京时间9:00(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北京时间9:30。(七)开标时间:2025年6月23日北京时间9:3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北京时间9:3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二种方式之一。方式一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万元整(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单位名称:重庆捷升新型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南川支行账号:50050126360000001476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南川区龙岩堆场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营项目投标保证金”。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方式二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2)具体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保管。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2.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万元整(人民币)。3.投标人须在纸质投标保函中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4.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5.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招标人:重庆捷升新型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合勇电话:17783503667地址: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白果路16号8幢(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程欢欢电话:15803633956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开发路31号科尔大厦16-12第二篇项目主要技术(质量)及需求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采购安装部分:采购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一套,年生产建筑石膏粉30-40万吨。一、项目主要技术参数1.磷石膏原料指标①游离水;10-13%②结晶水:≥18%③钙含量:≥85%④PH值:5-62.建筑石膏粉产品指标国家标准GB/T9776-2022 《建筑石膏》3.0级产品细度目150-200初凝时间min(3-8)可调整终凝时间min(10-30)可调整2h抗折强度MPa≥3.22h抗压强度MPa≥6.53.石膏粉产品三相比例结晶水:5.0-6.0二水相:≤5%半水相:≥80%无水相:≤5%4.尾气排放氮氧化合物:≤100mg/m³颗粒物:≤20mg/m³5.设备系统参数(“★”为主要设备)①、供料系统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功率(Kw)结 构 参 数1★防堵大料仓7-8m³1台15料仓具有防堵、防蓬料设计,保证料仓出料顺畅,满足装载机上料,材质Q235B,板厚:4-6mm,内置打散搅拌装置不堵塞,含支腿及附件。外轮廓尺寸:3800x3000x2900mm2★振达装置配套设计2台1.1手动激振、确保下料顺畅3★称重计量皮带秤NL8050型1套5.5自动控制出料量大小,具有承重、计量输送功能,含荷重传感器、裙边输送带、传动机构、机械秤体及控制器。裙边输送带:800-12340-30型传动机构:SBD75-5.5Kw皮带称线速度:0.2m/s处理能力:40-50t/h(湿基磷石膏)4★1#皮带输送机B650x10m1套7.5长度10米,倾斜角度19°线速度:0.9-1.2m/s,外置电动胶皮防滑滚筒,输送能力:30-40t/h 。含机头、机尾、上下托辊、挡棍、输送带、机架。5★永磁除铁器BSY600型1套去除金属杂质,避免损坏粉碎机。额定吊高200mm、带速≧2.0m/s吸附能力≦20Kg、料层厚度≦120mm6★立式粉碎机1200型1套18.5磷石膏粉碎专用。锤片材质为耐磨锰钢,无筛网不堵塞。7★大倾角输送机DB800型1套18.5长度9米,倾斜角度75°\双层机体外置电动胶皮防滑滚筒含机头、机尾、上下托辊、挡棍、压带辊、裙边输送带及卸料罩。8★双级下料器630型1套5.5含减速机及传动总成、兼顾密封外轮廓尺寸:2350x630x1200mm驱动方式:减速机、联轴器及链条。②、热源系统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功率(Kw)结 构 参 数1★天然气燃烧机400万大卡(RS410\M)3台10.8x3品牌:意大利利雅路,双段低氮燃烧机。含主机、过滤器、调压阀、电磁阀及控制柜主要技术参数;动态供气压力20-25Kpa最大耗气量460m³/h(1台)阀组口径DN65mm整机外轮廓尺寸1695x908790mm2★节能燃烧室温控配风室4.8x3.5x3.2m1项箱体材质:Q235B,板厚5-8mm外箱体加固:重型槽钢及角钢组焊内部炉体:砌筑耐火材料炉顶:镶嵌耐高温硅铝酸棉组件匹配泄压防爆阀及温度调节机构3管道及附件Ф1000x5000mm1项材质:309S不锈钢、板厚6mm4燃烧室钢架平台1项金属结构组焊③、锤式烘干机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功率(Kw) 备 注1★锤式烘干机1000x1200型1套110石膏粉预烘干专用处理能力:≥50t/h,转速:210r/min入口温度:≤650°,匹配冷却水机构设备外轮廓尺寸:4500x2550x2900mm锤片材质:弹簧钢锻造2热风管Φ1000mmx5m1套材质:不锈钢,板厚6mm3混料室1.2x1.2x3.01台材质:Q235B,板厚5mm\外置保温4分离室1.2x1.2x3.01台材质:Q235B,板厚5mm\外置保温5连接管道1.2x1.212m材质:Q235B,板厚5mm\外置保温6稳控装置1项气缸式升降、调节温度④、锤式烘干机引风除尘系统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功率(Kw) 备 注1★脉冲布袋除尘QM128-8型1套外轮廓尺寸:15x4.5x9.0m箱体材质:Q235B,板厚4mm折弯冲压工艺。收尘室数量:8个总过滤面积:1600m²处理风量:110000m³/h过滤风速:0.8-2.0m/s除尘器阻力:1470-1770Pa压缩空气耗量:4.5m³/min滤袋规格:Φ133x4000mm滤袋材质:PTFE针刺毡工作温度:≤220℃,瞬间温度:250℃,耐酸、耐碱。适用于化工、垃圾焚烧、耐高温湿气大等复杂工况脉冲滤袋除尘器卸灰锁风配用变频电机控制风压流量风压:4000Pa、流量:110000m³/h风机结构:右旋90°\免做基础轮廓尺寸:3320x1700x2220mm2★上、下箱体配套2套3电磁脉冲阀3寸16台4★滤袋1024条5★气动伸缩阀125x4508台6气力管道90-114mm1套7护栏、爬梯非标件1项8★星型下料器15L6台1.5x69★1#引风机Y4-68-13.5D1台10★引风机电机YPF355M2-41台16011★沉降除尘箱配套1项金属结构组焊,材质:Q235B、板厚5-8mm,内置涡流导板、增加粉尘捕集强度,减轻脉冲除尘器压力。12连接管道Ф1300mm1项根据现场设备布局待定管道材质:Q235B、板厚5mm13★滚筒筛Φ1200型1台5.5筛分后去除颗粒级杂物,筛网孔径8mm、封闭式箱体结构。通过量:15-30t/h14★刮板输送机FU300x16.5m1套18.5收尘器卸出石膏输送至1#提升机输送能力:30-35t/h、速度:0.18-0.2m/s、减速机型号;XWD815★1#提升机NE100x15m1套18.5匹配ZSY250硬齿面减速机,配置止退装置,双排链轮驱动,输送能力:60-70m³/h,主轴转速:12r/min,外箱体保温处理。⑤、煅烧炉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功率(Kw) 备 注1★1号煅烧炉Φ3.0x7m1套筒体材质:下半部为304耐高温不锈钢,上半部为Q355锰板,壁厚8mm。换热管材质:304耐高温不锈钢Φ48mm-52mm、壁厚:4-5mm2★2号煅烧炉Φ3.0x7m1套筒体材质:下半部为304耐高温不锈钢,上半部为Q355锰板,壁厚8mm。换热管材质:304耐高温不锈钢Φ48mm-52mm、壁厚:4-5mm3★3号煅烧炉Φ3.0x7m1套筒体材质:Q235B,壁厚8mm。换热管材质:锅炉板Φ52mm壁厚:5mm4★冷却炉Φ3.0x7m1套筒体材质:Q235B,壁厚8mm。换热管材质:锅炉板Φ63mm壁厚:5mm5★布袋除尘器PPC90型4台煅烧炉匹配独立排湿除尘设施,确保每个炉体温度不被干扰。6★引风机4-72-4.5A4台7.5x47★1#罗茨风机SR175型1套55风量:3700m³/h 压力:7500帕8★2#罗茨风机SR1601套45风量:3000m³/h 压力:7500帕9★3#罗茨风机SR1502套37x2风量:2200m³/h 压力:7500帕10管道及辅材1项根据现场实际长度待定⑥、研磨改性提升输送系统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功率(Kw) 备 注1★磨机布置平台配套设计1台重型钢结构组焊2下料溜管DN128型3项磨机进料配用3★钢磨(((((shuangkouSK800型3台37x3转速:3200转/min\双进料口4螺旋输送机U400x7m1台7.5磨机卸出细粉输送进入2#提升机5★2#提升机NE150x30m1台37匹配ZSY280硬齿面减速机,匹配止退装置,双排链轮驱动,输送能力:80-100m³/h,主轴转速:12r/min.6★人字溜槽配套1台金属结构组焊7★气动翻板阀配套1台成品库入料配用8埋刮板输送机FU300型1项15熟石膏粉入库配用9电动闸板阀配套2台1.5x2开启或关闭成品库进料10成品库1000m³3座根据需方提供的图纸现场制作11★仓顶除尘器PPC48型3台5.5x3成品库排气除尘配用12散灰机DN200型3套1.5x3含自动阀门、升降机、伸缩头及独立控制箱13散灰机除尘器PC36型3台2.2x3散灰机扬尘收集处理⑦、DCS+PLC控制系统序号名 称规格型号数量备 注 1控制柜1700x1000x5003台金属材质,抛光喷涂耐腐蚀处理21#变频器185G/200P1台烘干系统脉冲除尘风机电机配用3皮带称重计量控制配套1项380V/50Hz,三相四线制,弱电4工控操作台配套1项380V/50Hz,三相五线制,PLC、触摸屏、变频器5PLC弱电控制系统配套1项西门子S7-PLC、模拟量模块,动态给料、称重模组、温控模组、风压模组、通讯模块,信号隔离器,网络交换机、N个测温点,中间继电器。6显示器27寸1台戴尔7组态软件配套1项国标正泰电器8电线电缆配套1项三相四线国标铜芯电缆9线架线桥1项国标⑧、其它附件及耗材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功率Kw 备 注1★螺杆空压机1台55永磁变频,储气罐容积:1.6m³独立控制箱2送气管道铺设配套1项只限设备部分3换热器总成20m²1台罗茨风机鼓入热风配用外轮廓尺寸:3200x2000x2800mm热空气输出流量:≥24000m³/h4保温1200m²(约)1项绝热厚度:80mm 范围:锤式烘干机、煅烧炉、脉冲除尘器箱体、部分管道。5现场制作管道1项材质:Q235B、板厚3-6mm6★1#循环风机配套1台37耐高温,1#煅烧炉余热循环利用7★2#循环风机配套1台45耐高温,2#、3#煅烧炉余热循环利用8★3#循环风机 配套1台22冷却炉余热循环利用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交货时间和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采购的主要设备(第二篇设备系统参数中“★”项为主要设备)必须到场,签订合同后35日历天内必须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达到投产要求。如未按上述时间节点完成指定工作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中标人追偿相关损失。(二)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龙岩河居委(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招标人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招标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经招标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4、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符合要求后交货并验收,并经招标人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招标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6、招标人需要厂家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7、产品包装材料归招标人所有。三、报价要求:1、投标总报价、分项报价和单价均不能超过发布的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中标总价包干方式。报价包含项目所有费用:如设备费、利润、管理费、风险费、搬运费、转运费、税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劳务费、运输费、安装吊装费、安全费等费用。招标人不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踏勘进行测算,充分了解项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相关费用。四、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2)具体要求: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履约保函业务条件。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中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中标人应提供该纸质保函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中标人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3)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5%;(4)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按担保金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本项目完成设备安装并正式投产后28天内一次性退还履约担保金。五、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质量保证:1、保修期为12个月,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项目约定的全部设备即为中标人的保修范围,保修期内中标人应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交付使用的设备承担设备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对因材料和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予以免费维修。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二)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半小时内响应,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解决问题(节假日照常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招标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六、付款方式中标人在主要设备(第二篇设备系统参数中“★”项为主要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中标金额的50%;所有设备到场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并顺利投产(按年处理石膏粉不低于30万吨/年进行考核)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中标金额的45%;质保期满12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剩余金额。七、知识产权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八、培训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招标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招标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运行生产。九、其他1、为保障项目如期投产,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中标人的设备生产能力等进行实地考察,如果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设备技术参数以及供货安装及投产时间要求的,则甲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投标报价中包含税金,设备采购税率为13%;增值税包含在结算价款内。投标报价中不含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费用,但包含设备安装所必须的预留预埋费用。3、招标文件第三篇第六条付款方式,年处理石膏粉不低于30万吨中年处理是指消纳磷石膏,年处理能力是指日历年,按每年正常生产300天,每天24小时计算。4、本项目如因土建工程滞后影响设备安装时,工期顺延。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二篇内容作出响应。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三篇内容作出响应。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最低评标价法:(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推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投标报价相同的,则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中标人。三、评标标准(一)关于技术(质量)、商务偏离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及以上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要求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及以上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要求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进行相应处罚: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十)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川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监督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监督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交易服务费及代理服务费1.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参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全额缴纳给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川分中心)。2.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收费金额以本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并结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重庆渝中支行账号:5432200001819100066622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十一、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二、采购合同(格式自定)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分包号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总报价(小写)……/投标总报价(大写): 备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招标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元)合计(元)3891011……/12总计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3、该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本表可扩展;4.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本表可扩展。(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备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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