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服装答疑公告(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2025)



各潜在报价供应商:

兹对2025年06月17日 16:56:00发布的“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服装采购”项目公告内容及采购文件内容作出如下修正、补充和说明:

项目信息变更

变更项
变更类型
变更前
变更后

报价起始时间
修改
2025-06-23 09:00:00
2025-06-24 09:00:00

报价截止时间
修改
2025-06-23 11:00:00
2025-06-24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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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变更
修改

6.18竞采文件.docx

6.19竞采文件.docx

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服装采购网上竞采公告补遗公告

网上竞采文件(综合评分法)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服装采购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第一篇竞采邀请书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实验中学的委托,对重庆市实验中学服装采购采用竞采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名合法供应商来完成,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此次竞采招标活动。一、竞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元)/套最高限价(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备注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服装采购8002400001系中国大陆境内生产产品。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40000元。三、竞采资格条件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二)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在2022年至今完成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制式服装类销售(或定制)30万元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书或送货单。四、竞采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网上下载本项目网上竞采文件以及变更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线上报价1.线上报价时间:按本项目网上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2.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进行网上报价。(四)线下纸质响应文件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与竞采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均视为废标处理。1.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东门路132号行政楼2-12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北京时间11:00(五)供应商需在平台上报价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备注: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须上传响应文件一份。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五、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联系人:蒋老师电话:13629728968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东门路132号(二)代理机构: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彭老师电话:15111881048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228号3幢9-1、9-2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竞采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变更等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竞采费用:无论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采的所有成本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采。(七)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或违反云平台相关规则、规定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网上竞采活动。七、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1、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线下递交纸质文件三份。2、采购人将以纸质响应文件资料作为评判依据。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服装采购(二)项目概述本次招标项目由系中国大陆境内生产产品,具体准确数量以成交人到学校实际量体数据为准。根据校服安全与质量《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2、项目需求序号内容数量技术参数要求(建议)图片其他1西装套装1.裁剪:精细裁剪,线条流畅、版型美观。2.缝制:缝制精细,针距均匀,线迹平整,所有明线部位不允许接线,全部线头修剪干净,领子圆顺左右均匀对称,领角左右对称,领面自然下翻,不可外翘,袖山头吃势均匀,袖山头圆顺饱满,上袖圆顺左右对称,袖里与袖面固定缝合。3.辅料:辅料需与整体风格、文化元素协调,且质量可靠。4.外观质量:无明显瑕疵,如抽丝、破洞、色差等。5.耐用性:应具有耐用性,能够经受日常穿着和清洗的考验。在一年内不掉线,不起泡(球)、不掉色、不缩水。6.主要安全指标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按GB18401-2010规定执行,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7.款式、面料、色彩等搭配如样品服装或合同规定,各种面料的染料、色牢度、吸湿度、起球、经纬密度、纱线线度及机织、针织要求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8.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要求,交付的服装应做工精细。 9.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假冒伪劣产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和取消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10.面料须符合GB/T26382-2024要求 不起球(级)断裂强力(N)脱缝程度(MM)汽蒸变化率 耐洗.耐汗渍.耐水.耐热压.耐摩擦,等完全符合标准 面料:绵羊毛100% 克重.310 里料:聚酯纤维中(一)竞采内容备注:1.服装材质、颜色、款式严格按照照国家标准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文件标准。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3.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其响应文件无效:3.1产品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2提供的上述产品检验报告及与其复印件不一致;3.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原件。(二)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需达到或超过国家现行标准,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如未达标,供应商应无偿调换,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采购人损失。三、样品要求(一)样品提交清单(型号规格不限)序号样品名称数量/单位1西服+裤子男装或女装 1套2领带,领结各一件 注:未按文件规定要求按时提交样品的或递交样品不齐全的,其响应文件无效。(二)样品递交时间样品在2025年6月23日北京时间11:00前递交,以供评审。样品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本竞采文件第四篇“二、评审标准”。(三)样品递交地点寄到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东门路132号收件人:蒋老师电话13629728968(四)样品递交方样品需单独密封递交,封套及样品均需有“供应商名称”标识,封套加盖供应商公章。(样品服装应封装好,样品实物上不得留有投标供应商名称,否则,采购人可拒收样品或直接按样品不合格处理)(五)样品退还方式成交供应商样品由采购人保存,作为验收依据,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在评审完成后由采购人通知各供应商取回。第3篇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1)服务时间:1.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后2日内安排量体师到采购方测量服装尺寸,按照国标进行服装型号统计,保证每位人员的服装合身,穿着舒适,便于工作,各套服饰应缝制留有标记的布牌,便于标记区分。2.中标供应商2个工作日完成量体工作,量体工作完成后15个日历日内交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二)交货地点:校方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根据国家有关行业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套装实样,以及供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和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等进行验收。采购方有权要求对供应商交付产品随机进行抽样送检验机构检验,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若存在货物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并取消其成交资格,要求成交人赔偿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四)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项目质保期1年。2.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如产品有质量问题,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及时(48小时内)赶到现场核实并解决,应保证无条件更换或修裁。供应商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及时提供退换、召回等服务,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穿着不合体,必须实行免费包改、包换、包退等,所产生费用由成交人负责承担。3.在售后服务中,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质保期外以成本价提供。4.所有商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供应商应作处理。三、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人民币报价,包括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制作费、人工服务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四、付款方式据实结算,套装具体数量以成交人到学校实际量体数据为准。成交供应商交货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该项目合同款项。四、其他1.签订合同时应时,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成品服装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2.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则按新的法律法规执行。因外部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项目服务不能履行,双方协商解决。3.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竞采程序、评标办法、无效响应及采购终止一、网上竞采程序(一)报价截止后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采购。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采购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承诺函(见格式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若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网上电子文档及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网上竞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平台所报价格须与响应文件报价一致。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网上竞采文件要求。3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网上竞采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网上竞采内容作出响应。网上竞采有效期满足网上竞采文件规定。(二)澄清有关问题。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四)在网上竞采过程中网上竞采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网上竞采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五)供应商在网上竞采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3.评选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网上竞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经济部分(30%)3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竞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竞采报价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竞采报价得分=(竞采报价基准价/竞采报价)×价格权值×100。2技术部分(60%)5分提供经有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项目检测报告,同一面料检测报告可只提供一份)2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1)面料颜色观感较好;(2)面料及里料无残疵和断纱;(3)外表整洁、美观、平展、无烫光;(4)外表左右对称、挺括;(5)表面及里面部位无线头;(6)明线顺直、宽窄均匀;(7)无跳针和针距不均匀的情况;(8)表面及内里无污迹;(9)纽扣是否牢固、拉链是否滑爽;(10)色泽度好,花纹均匀一致、无明显刺鼻气味;(11)纹路清晰度高(12)面料手感好样品完全满足以上12项要求,得22分;样品有1-2项不满足,得19分;样品有3-5项不满足,得16分;样品有6项及以上不满足,得13分。根据竞采文件要求自行提供样品。33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服装生产各个环节详细工艺流程说明②服装整改及更换措施;③质量保障措施;④生产、供货进度时间表;⑤量体保障服务。以上5个方面,以内容完整、合理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33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5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缺陷”指方案内容表述不完整、缺少任意一项内容的针对性描述分析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科学原理错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商务部分(10%)业绩供应商在2022年至今完成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制式服装类销售(或定制)30万元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同一单位的不同年限销售业绩不能重复计分)。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公司公章,或送货单或中标书。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四)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七)法律、法规和竞采邀请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四)项目出现其他实质性影响,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的情形。五、其他(一)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4500元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重庆松树桥支行账号:3100086209024920513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竞采费用参与竞采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竞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采文件(一)竞采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竞采程序及评审标准、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采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采文件。一经进入评审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采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评审的依据为竞采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竞采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竞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竞采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文件正本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误之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技术样品部分份数详见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需单独提供。(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应在有效报名时间段内,通过竞采系统在线提交。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竞采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竞采活动。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板块(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采购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相关规则规定向平台运营方提起投诉。2.在确定受理投诉后,平台运营方自受理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采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采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第六篇网上竞采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需方)计价单位:_元_乙方(供方):计量单位:见明细表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订立本合同。一、采购内容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二、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1年。 (二)保修范围: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三)服务措施:1.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穿着不合体,乙方承诺实行免费包改、包换、包退等。2.甲方遇到的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采取措施,在3日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正常使用;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3.在售后服务中,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四)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外以成本价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二、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1年。 (二)保修范围: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三)服务措施:1.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穿着不合体,乙方承诺实行免费包改、包换、包退等。2.甲方遇到的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采取措施,在3日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正常使用;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3.在售后服务中,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四)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外以成本价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二、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1年。 (二)保修范围: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三)服务措施:1.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穿着不合体,乙方承诺实行免费包改、包换、包退等。2.甲方遇到的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采取措施,在3日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正常使用;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3.在售后服务中,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四)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外以成本价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二、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1年。 (二)保修范围: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三)服务措施:1.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穿着不合体,乙方承诺实行免费包改、包换、包退等。2.甲方遇到的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采取措施,在3日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正常使用;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3.在售后服务中,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四)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外以成本价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二、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1年。 (二)保修范围: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三)服务措施:1.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穿着不合体,乙方承诺实行免费包改、包换、包退等。2.甲方遇到的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采取措施,在3日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正常使用;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3.在售后服务中,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四)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外以成本价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二、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1年。 (二)保修范围: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三)服务措施:1.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穿着不合体,乙方承诺实行免费包改、包换、包退等。2.甲方遇到的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采取措施,在3日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正常使用;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3.在售后服务中,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四)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外以成本价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二、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1年。 (二)保修范围: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三)服务措施:1.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穿着不合体,乙方承诺实行免费包改、包换、包退等。2.甲方遇到的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采取措施,在3日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正常使用;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3.在售后服务中,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四)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外以成本价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二、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1年。 (二)保修范围: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三)服务措施:1.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穿着不合体,乙方承诺实行免费包改、包换、包退等。2.甲方遇到的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采取措施,在3日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正常使用;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3.在售后服务中,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四)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外以成本价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三、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交货时间:(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交货时间:(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交货时间:(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交货时间:(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交货时间:(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交货时间:(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交货时间:(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交货时间:(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交货时间:(二)交货地点: 四、验收要求(一)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明书、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验收要求(一)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明书、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验收要求(一)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明书、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验收要求(一)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明书、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验收要求(一)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明书、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验收要求(一)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明书、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验收要求(一)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明书、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验收要求(一)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明书、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验收要求(一)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明书、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五、付款方式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2.乙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3.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予以支付。五、付款方式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2.乙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3.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予以支付。五、付款方式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2.乙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3.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予以支付。五、付款方式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2.乙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3.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予以支付。五、付款方式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2.乙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3.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予以支付。五、付款方式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2.乙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3.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予以支付。五、付款方式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2.乙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3.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予以支付。五、付款方式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2.乙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3.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予以支付。五、付款方式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2.乙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3.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予以支付。六、履约保证金六、履约保证金六、履约保证金六、履约保证金六、履约保证金六、履约保证金六、履约保证金六、履约保证金六、履约保证金七、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若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4.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供货累计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5.乙方拒绝提供质保服务或实际不提供质保服务的,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6.乙方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的,每逾期1日历天,扣减质保金300元,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累计超过30日历天,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8.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 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若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4.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供货累计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5.乙方拒绝提供质保服务或实际不提供质保服务的,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6.乙方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的,每逾期1日历天,扣减质保金300元,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累计超过30日历天,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8.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 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若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4.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供货累计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5.乙方拒绝提供质保服务或实际不提供质保服务的,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6.乙方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的,每逾期1日历天,扣减质保金300元,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累计超过30日历天,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8.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 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若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4.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供货累计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5.乙方拒绝提供质保服务或实际不提供质保服务的,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6.乙方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的,每逾期1日历天,扣减质保金300元,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累计超过30日历天,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8.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 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若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4.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供货累计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5.乙方拒绝提供质保服务或实际不提供质保服务的,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6.乙方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的,每逾期1日历天,扣减质保金300元,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累计超过30日历天,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8.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 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若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4.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供货累计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5.乙方拒绝提供质保服务或实际不提供质保服务的,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6.乙方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的,每逾期1日历天,扣减质保金300元,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累计超过30日历天,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8.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 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若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4.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供货累计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5.乙方拒绝提供质保服务或实际不提供质保服务的,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6.乙方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的,每逾期1日历天,扣减质保金300元,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累计超过30日历天,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8.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 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若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4.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供货累计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5.乙方拒绝提供质保服务或实际不提供质保服务的,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6.乙方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的,每逾期1日历天,扣减质保金300元,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累计超过30日历天,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8.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 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若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4.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供货累计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5.乙方拒绝提供质保服务或实际不提供质保服务的,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6.乙方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的,每逾期1日历天,扣减质保金300元,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累计超过30日历天,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8.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 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八、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叁份,供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叁份,供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叁份,供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叁份,供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叁份,供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叁份,供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叁份,供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叁份,供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叁份,供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九、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若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未告知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对方的,甲乙双方送达至上述地址视为送达。九、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若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未告知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对方的,甲乙双方送达至上述地址视为送达。九、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若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未告知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对方的,甲乙双方送达至上述地址视为送达。九、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若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未告知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对方的,甲乙双方送达至上述地址视为送达。九、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若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未告知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对方的,甲乙双方送达至上述地址视为送达。九、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若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未告知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对方的,甲乙双方送达至上述地址视为送达。九、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若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未告知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对方的,甲乙双方送达至上述地址视为送达。九、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若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未告知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对方的,甲乙双方送达至上述地址视为送达。九、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若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未告知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对方的,甲乙双方送达至上述地址视为送达。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项目名称:(正本/副本)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日期:目录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二)其他技术部分需提供资料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商务部分需提供资料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三)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经济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我方收到(项目名称)的竞采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采。1、愿意按照竞采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单价报价人民币元,暂定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纸质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电子文档1份。3、我方承诺:本次竞采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采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采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中选,将按照竞采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2111221345678人工费/9各种税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注:本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并逐页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2、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必须按照“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内容逐条进行比较和响应,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响应。2.本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二)其他技术部分需提供资料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商务响应偏离表对于竞采邀请书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序号竞采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商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响应。2.本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二)其他商务部分需提供资料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电话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及身份证代码)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电话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签字负全部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法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授权委托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网上竞采文件(综合评分法)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服装采购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第一篇竞采邀请书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实验中学的委托,对重庆市实验中学服装采购采用竞采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名合法供应商来完成,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此次竞采招标活动。一、竞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元)/套最高限价(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备注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服装采购8002400001系中国大陆境内生产产品。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40000元。三、竞采资格条件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二)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在2022年至今完成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制式服装类销售(或定制)30万元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书或送货单。四、竞采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网上下载本项目网上竞采文件以及变更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线上报价1.线上报价时间:按本项目网上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2.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进行网上报价。(四)线下纸质响应文件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与竞采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均视为废标处理。1.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东门路132号行政楼2-12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北京时间11:00(五)供应商需在平台上报价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备注: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须上传响应文件一份。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五、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联系人:蒋老师电话:13629728968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东门路132号(二)代理机构: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彭老师电话:15111881048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228号3幢9-1、9-2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竞采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变更等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竞采费用:无论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采的所有成本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采。(七)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或违反云平台相关规则、规定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网上竞采活动。七、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1、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线下递交纸质文件三份。2、采购人将以纸质响应文件资料作为评判依据。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服装采购(二)项目概述本次招标项目由系中国大陆境内生产产品,具体准确数量以成交人到学校实际量体数据为准。根据校服安全与质量《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2、项目需求序号内容数量技术参数要求(建议)图片其他1西装套装暂定300套1.裁剪:精细裁剪,线条流畅、版型美观。2.缝制:缝制精细,针距均匀,线迹平整,所有明线部位不允许接线,全部线头修剪干净,领子圆顺左右均匀对称,领角左右对称,领面自然下翻,不可外翘,袖山头吃势均匀,袖山头圆顺饱满,上袖圆顺左右对称,袖里与袖面固定缝合。3.辅料:辅料需与整体风格、文化元素协调,且质量可靠。4.外观质量:无明显瑕疵,如抽丝、破洞、色差等。5.耐用性:应具有耐用性,能够经受日常穿着和清洗的考验。在一年内不掉线,不起泡(球)、不掉色、不缩水。6.主要安全指标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按GB18401-2010规定执行,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7.款式、面料、色彩等搭配如样品服装或合同规定,各种面料的染料、色牢度、吸湿度、起球、经纬密度、纱线线度及机织、针织要求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8.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要求,交付的服装应做工精细。 9.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假冒伪劣产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和取消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10.面料须符合GB/T26382-2024要求 不起球(级)断裂强力(N)脱缝程度(MM)汽蒸变化率 耐洗.耐汗渍.耐水.耐热压.耐摩擦,等完全符合标准 面料:绵羊毛100% 重量:(200-260)g/㎡里料:聚酯纤维中(一)竞采内容备注:1.服装材质、颜色、款式严格按照照国家标准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文件标准。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3.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其响应文件无效:3.1产品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2提供的上述产品检验报告及与其复印件不一致;3.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原件。(二)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需达到或超过国家现行标准,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如未达标,供应商应无偿调换,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采购人损失。三、样品要求(一)样品提交清单(型号规格不限)序号样品名称数量/单位1西服+裤子男装或女装 1套2领带,领结各一件 注:未按文件规定要求按时提交样品的或递交样品不齐全的,其响应文件无效。(二)样品递交时间样品在2025年6月24日北京时间11:00前递交,以供评审。样品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本竞采文件第四篇“二、评审标准”。(三)样品递交地点寄到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东门路132号收件人:蒋老师电话13629728968(四)样品递交方样品需单独密封递交,封套及样品均需有“供应商名称”标识,封套加盖供应商公章。(样品服装应封装好,样品实物上不得留有投标供应商名称,否则,采购人可拒收样品或直接按样品不合格处理)(五)样品退还方式成交供应商样品由采购人保存,作为验收依据,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在评审完成后由采购人通知各供应商取回。第3篇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1)服务时间:1.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后2日内安排量体师到采购方测量服装尺寸,按照国标进行服装型号统计,保证每位人员的服装合身,穿着舒适,便于工作,各套服饰应缝制留有标记的布牌,便于标记区分。2.中标供应商2个工作日完成量体工作,量体工作完成后15个日历日内交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二)交货地点:校方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根据国家有关行业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套装实样,以及供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和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等进行验收。采购方有权要求对供应商交付产品随机进行抽样送检验机构检验,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若存在货物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并取消其成交资格,要求成交人赔偿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四)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项目质保期1年。2.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如产品有质量问题,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及时(48小时内)赶到现场核实并解决,应保证无条件更换或修裁。供应商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及时提供退换、召回等服务,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穿着不合体,必须实行免费包改、包换、包退等,所产生费用由成交人负责承担。3.在售后服务中,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质保期外以成本价提供。4.所有商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供应商应作处理。三、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人民币报价,包括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制作费、人工服务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四、付款方式据实结算,套装具体数量以成交人到学校实际量体数据为准。成交供应商交货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该项目合同款项。四、其他1.签订合同时应时,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成品服装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2.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则按新的法律法规执行。因外部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项目服务不能履行,双方协商解决。3.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竞采程序、评标办法、无效响应及采购终止一、网上竞采程序(一)报价截止后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采购。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采购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承诺函(见格式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若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网上电子文档及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网上竞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平台所报价格须与响应文件报价一致。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网上竞采文件要求。3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网上竞采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网上竞采内容作出响应。网上竞采有效期满足网上竞采文件规定。(二)澄清有关问题。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四)在网上竞采过程中网上竞采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网上竞采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五)供应商在网上竞采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3.评选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网上竞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经济部分(30%)3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竞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竞采报价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竞采报价得分=(竞采报价基准价/竞采报价)×价格权值×100。2技术部分(60%)5分提供经有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项目检测报告,同一面料检测报告可只提供一份)2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1)面料颜色观感较好;(2)面料及里料无残疵和断纱;(3)外表整洁、美观、平展、无烫光;(4)外表左右对称、挺括;(5)表面及里面部位无线头;(6)明线顺直、宽窄均匀;(7)无跳针和针距不均匀的情况;(8)表面及内里无污迹;(9)纽扣是否牢固、拉链是否滑爽;(10)色泽度好,花纹均匀一致、无明显刺鼻气味;(11)纹路清晰度高(12)面料手感好样品完全满足以上12项要求,得22分;样品有1-2项不满足,得19分;样品有3-5项不满足,得16分;样品有6项及以上不满足,得13分。根据竞采文件要求自行提供样品。33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服装生产各个环节详细工艺流程说明②服装整改及更换措施;③质量保障措施;④生产、供货进度时间表;⑤量体保障服务。以上5个方面,以内容完整、合理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33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5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缺陷”指方案内容表述不完整、缺少任意一项内容的针对性描述分析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科学原理错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商务部分(10%)业绩供应商在2022年至今完成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制式服装类销售(或定制)30万元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同一单位的不同年限销售业绩不能重复计分)。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公司公章,或送货单或中标书。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四)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七)法律、法规和竞采邀请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四)项目出现其他实质性影响,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的情形。五、其他(一)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4500元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重庆松树桥支行账号:3100086209024920513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竞采费用参与竞采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竞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采文件(一)竞采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竞采程序及评审标准、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采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采文件。一经进入评审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采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评审的依据为竞采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竞采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竞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竞采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文件正本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误之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技术样品部分份数详见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需单独提供。(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应在有效报名时间段内,通过竞采系统在线提交。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竞采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竞采活动。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板块(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采购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相关规则规定向平台运营方提起投诉。2.在确定受理投诉后,平台运营方自受理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采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采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第六篇网上竞采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需方)计价单位:_元_乙方(供方):计量单位:见明细表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订立本合同。一、采购内容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二、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1年。 (二)保修范围: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三)服务措施:1.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穿着不合体,乙方承诺实行免费包改、包换、包退等。2.甲方遇到的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采取措施,在3日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正常使用;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3.在售后服务中,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四)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外以成本价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二、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1年。 (二)保修范围: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三)服务措施:1.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穿着不合体,乙方承诺实行免费包改、包换、包退等。2.甲方遇到的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采取措施,在3日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正常使用;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3.在售后服务中,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四)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外以成本价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二、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1年。 (二)保修范围: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三)服务措施:1.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穿着不合体,乙方承诺实行免费包改、包换、包退等。2.甲方遇到的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采取措施,在3日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正常使用;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3.在售后服务中,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四)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外以成本价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二、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1年。 (二)保修范围: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三)服务措施:1.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穿着不合体,乙方承诺实行免费包改、包换、包退等。2.甲方遇到的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采取措施,在3日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正常使用;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3.在售后服务中,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四)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外以成本价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二、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1年。 (二)保修范围: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三)服务措施:1.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穿着不合体,乙方承诺实行免费包改、包换、包退等。2.甲方遇到的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采取措施,在3日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正常使用;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3.在售后服务中,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四)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外以成本价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二、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1年。 (二)保修范围: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三)服务措施:1.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穿着不合体,乙方承诺实行免费包改、包换、包退等。2.甲方遇到的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采取措施,在3日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正常使用;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3.在售后服务中,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四)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外以成本价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二、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1年。 (二)保修范围: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三)服务措施:1.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穿着不合体,乙方承诺实行免费包改、包换、包退等。2.甲方遇到的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采取措施,在3日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正常使用;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3.在售后服务中,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四)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外以成本价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二、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1年。 (二)保修范围: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三)服务措施:1.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穿着不合体,乙方承诺实行免费包改、包换、包退等。2.甲方遇到的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采取措施,在3日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正常使用;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3.在售后服务中,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四)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外以成本价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三、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交货时间:(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交货时间:(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交货时间:(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交货时间:(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交货时间:(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交货时间:(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交货时间:(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交货时间:(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交货时间:(二)交货地点: 四、验收要求(一)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明书、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验收要求(一)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明书、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验收要求(一)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明书、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验收要求(一)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明书、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验收要求(一)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明书、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验收要求(一)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明书、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验收要求(一)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明书、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验收要求(一)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明书、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验收要求(一)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交给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着,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明书、质检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五、付款方式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2.乙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3.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予以支付。五、付款方式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2.乙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3.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予以支付。五、付款方式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2.乙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3.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予以支付。五、付款方式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2.乙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3.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予以支付。五、付款方式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2.乙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3.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予以支付。五、付款方式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2.乙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3.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予以支付。五、付款方式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2.乙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3.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予以支付。五、付款方式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2.乙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3.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予以支付。五、付款方式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2.乙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3.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予以支付。六、履约保证金六、履约保证金六、履约保证金六、履约保证金六、履约保证金六、履约保证金六、履约保证金六、履约保证金六、履约保证金七、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若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4.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供货累计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5.乙方拒绝提供质保服务或实际不提供质保服务的,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6.乙方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的,每逾期1日历天,扣减质保金300元,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累计超过30日历天,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8.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 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若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4.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供货累计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5.乙方拒绝提供质保服务或实际不提供质保服务的,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6.乙方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的,每逾期1日历天,扣减质保金300元,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累计超过30日历天,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8.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 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若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4.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供货累计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5.乙方拒绝提供质保服务或实际不提供质保服务的,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6.乙方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的,每逾期1日历天,扣减质保金300元,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累计超过30日历天,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8.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 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若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4.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供货累计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5.乙方拒绝提供质保服务或实际不提供质保服务的,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6.乙方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的,每逾期1日历天,扣减质保金300元,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累计超过30日历天,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8.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 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若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4.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供货累计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5.乙方拒绝提供质保服务或实际不提供质保服务的,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6.乙方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的,每逾期1日历天,扣减质保金300元,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累计超过30日历天,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8.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 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若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4.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供货累计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5.乙方拒绝提供质保服务或实际不提供质保服务的,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6.乙方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的,每逾期1日历天,扣减质保金300元,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累计超过30日历天,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8.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 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若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4.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供货累计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5.乙方拒绝提供质保服务或实际不提供质保服务的,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6.乙方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的,每逾期1日历天,扣减质保金300元,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累计超过30日历天,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8.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 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若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4.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供货累计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5.乙方拒绝提供质保服务或实际不提供质保服务的,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6.乙方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的,每逾期1日历天,扣减质保金300元,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累计超过30日历天,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8.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 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若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4.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供货累计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5.乙方拒绝提供质保服务或实际不提供质保服务的,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6.乙方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的,每逾期1日历天,扣减质保金300元,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累计超过30日历天,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质保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8.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 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八、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叁份,供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叁份,供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叁份,供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叁份,供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叁份,供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叁份,供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叁份,供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叁份,供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叁份,供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九、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若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未告知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对方的,甲乙双方送达至上述地址视为送达。九、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若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未告知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对方的,甲乙双方送达至上述地址视为送达。九、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若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未告知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对方的,甲乙双方送达至上述地址视为送达。九、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若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未告知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对方的,甲乙双方送达至上述地址视为送达。九、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若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未告知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对方的,甲乙双方送达至上述地址视为送达。九、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若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未告知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对方的,甲乙双方送达至上述地址视为送达。九、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若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未告知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对方的,甲乙双方送达至上述地址视为送达。九、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若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未告知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对方的,甲乙双方送达至上述地址视为送达。九、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送达地址:若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未告知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对方的,甲乙双方送达至上述地址视为送达。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项目名称:(正本/副本)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日期:目录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二)其他技术部分需提供资料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商务部分需提供资料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三)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经济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我方收到(项目名称)的竞采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采。1、愿意按照竞采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单价报价人民币元,暂定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纸质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电子文档1份。3、我方承诺:本次竞采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采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采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中选,将按照竞采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2111221345678人工费/9各种税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注:本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并逐页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2、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必须按照“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内容逐条进行比较和响应,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响应。2.本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二)其他技术部分需提供资料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商务响应偏离表对于竞采邀请书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序号竞采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商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响应。2.本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二)其他商务部分需提供资料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电话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及身份证代码)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电话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签字负全部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法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授权委托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服装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