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改造工程答疑公告(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幼儿园2025)



延平区实验幼儿园室内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延平区实验幼儿园室内改造工程(招标编号:E3507027202000245001)招标有关事项修改如下:
1、招标公告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
现修改为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为准。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幼儿园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7月15日
 
 

答疑公告附件.pdf
评标办法.xml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E3507027202000245001001]延平区实验幼儿园室内改造工程.FJCF

延平区实验幼儿园室内改造工程补充通知各投标人: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延平区实验幼儿园室内改造工程(招标编号:E3507027202000245001)招标有关事项修改如下:1、招标公告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现修改为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当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为准。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幼儿园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5日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22年版)报建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延平区实验幼儿园室内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7202000245001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幼儿园(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谢萍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田鹏宾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5年07月15日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粗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7.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目录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节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3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简易评标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第4节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5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1节招标工程量清单第2节招标控制价第3节投标报价第4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6招标图纸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第2节招标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二)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三)招标项目说明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一)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三)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二)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三)文明施工要求(四)施工机具进场要求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一)技术要求(二)质量要求第5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第6节其他要求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通用本补正数据表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延平区实验幼儿园室内改造工程已由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以延教文【2025】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幼儿园,建设资金来源学校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幼儿园,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68万元人民币;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延平区实验幼儿园室内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人的要求及施工图为依据;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的建筑工程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87515元(含暂列金31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1000元)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5年8月30日前完工;2.6标段划分(如果有):/;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508:30:00至2025-07-2115:1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平台(http://ggzy.np.gov.cn/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7月21日15:10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电子保函(具体递交方法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7-2115:1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http://ggzy.np.gov.cn/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幼儿园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邮编:353000电子邮箱:/电话:13860016311,传真:/联系人:陈老师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三元路41号3楼,邮编:353000电子邮箱:/电话:0599-8639366,传真:/联系人:谢女士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yp/联系电话:0599-8880350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联系电话:0599-806969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599-8880350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幼儿园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3860016311,传真:/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三元路41号3楼联系人:谢女士电话:0599-8639366,传真:/电子邮箱:/2.1.2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项目名称:延平区实验幼儿园室内改造工程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7202000245001标段名称:延平区实验幼儿园室内改造工程标段编号:E3507027202000245001001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1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13.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学校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4.1.4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5.1.5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68万元人民币6.1.6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人的要求及施工图为依据7.1.7/21.2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yp/联系电话:0599-8880350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599-88803508.1.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及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0512-58173200、400-998-0000、0599-8880350。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1、所有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所涉及到单位或个人盖章部分,需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电子章。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建造师电子印章(建造师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加盖含有福建CA数字证书(须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激活)的电子印章。2、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交易中心现场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开启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45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再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如果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关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发布的通知。根据通知,进行办理。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投标单位应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中下载或升级最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8.1.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心电子交易平台招投标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视为未完整提供投标资料,其投标文件在系统上予以退回,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一律承担。备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a、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b、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c、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5、其他说明a、投标人应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软件生成投标文件的标书信息确认中填写准确的投标报价及相关信息,该信息将在开标过程中公布。b、招标文件要求需要盖章的地方,电子投标文件中要相应的盖电子印章。c、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等内容通过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一起制成一个“.NPTF”格式的投标文件网络上传。注: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因仔细确认相关网上材料是否选择完整,如相关材料没有选择,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6、其他电子标的相关注意事宜详见(南发改法规〔2017〕1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9.1.9本招标项目(标段)设计单位和有关咨询单位设计单位: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致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编制):造价咨询单位(审核):10.2.1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5年8月30日前完11.2.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2.2.3建造要求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无智慧工地管理要求:无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无其他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13.2.4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14.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5.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确定。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15.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规定的要求另行将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16.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2.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D级;3.其他情形3.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3.3、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3.4、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投标人16.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17.10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5-07-1812:00:0018.11分包☑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内容:/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19.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20.14.1/21.3投标截止时间2025-07-2115:10:0021.15.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22.17.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23.18.1/18.2.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叁仟元整(¥13000元)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②、③、④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7202000245001,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23.18.1/18.2.1投标保证金帐号:/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②银行保函形式:指电子银行保函形式。要求: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8月23日发布的《关于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电子保函试运行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或担保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依据闽建筑[2020]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第三条“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原则上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对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地区,招标文件应当写明电子投标保函的具体事项,并取消使用纸质保函的规定”)。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7202000245001。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采用电子担保保函形式,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或担保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7202000245001。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7202000245001。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6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c./。⑦其他形式:/。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分中心平台自助完成电子投标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投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④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⑤/。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4.18.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规定的雷同情形之一。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25.19.1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6.20.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不要求提交;商务文件:要求提交;其中,不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相关规定。27.20.5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998-0000、0599-8880350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必须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制作,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所有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所涉及到单位盖章部分,需盖单位公章,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建造电子印章(建造师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招标文件要求需要盖章的地方,电子投标文件中要相应的盖电子印章。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证件的,一律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证件的,未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上传清晰的证件扫描件,因投标人上传的扫描件不够清晰,导致评标专家无法识别扫描件内容的,按未提交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作废标处理计价软件名称及版本:投标人可选用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符合要求的任一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文件28.21.5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1、提交时间:2025-07-2115:10:00前。2、提交方式:投标人按照第①种方式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①线下提交方式:按照提交时间和下列提交地点、密封要求,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提交地点: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本项目开标室)密封要求: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在岗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依据闽建筑〔2022〕3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需附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以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②线上提交方式:/29.22.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5-07-2115:10:0030.22.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投标人在招标项目开标时需登录本项目(标段)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待解密环节开始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长为:45分钟(在此提醒各有关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做好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以免造成损失)。投标人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标人需及时操作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否则须自行承担解密失败的责任。31.22.2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3)若为交易平台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同时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决定是否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4)、开标时,投标人CA数字证书验证不通过或解密失败等与数字证书相关的异常情况,招标人应通知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电话:0591-968975)调查处理并出具书面报告。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招标人应通知江苏国泰软件公司(电话:0599-8880350)到场调查处理并出具书面报告(书面报告格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附表1)。(5)、电子投标文件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根据系统参建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作出相应处理:1)投标人使用非福建CA数字证书或没有使用含有开通招投标应用服务功能的福建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2)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的招投标应用服务功能已被吊销或过期;3)投标人未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及相应版本制作;4)因投标人的原因,导入电子评标系统后无法正确读取数据或读取的数据不全;5)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其它情形。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前款(1)、(2)、(3)项情形的,招标人应拒绝其投标;出现前款(4)、(5)项情形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32.22.6委托鉴定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开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配合事项: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需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加盖招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一并提供给双方共同委托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并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要求做好相应配合工作,鉴定费由异议人承担。33.2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其中工程造价类专家0人)。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4.25.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简易评标法)K=10%35.25.2.6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补正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30分钟内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36.25.3/26.1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个□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个□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推荐办法:/定标原则:/37.2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指:电汇或转帐)。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其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此处所指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延长)。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并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一直有效。招标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38.30.1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39.33.4监管部门部门或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地点:南平市延平区电话:0599-806969840.34.2其他34.2.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线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一经截止,视为完全认同招标人的商务及资格条款,对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及投标结束后提出的针对招标文件或所有招标内容的质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理会。34.2.2.中标人应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35号规定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34.2.3.依据闽建建〔2021〕3号文规定,承包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DBJ/T13-338-2020)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按标准实施远程监控。34.2.4.中标单位须执行闽建建【2016】2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34.2.5.本项目执行南建筑[201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政府性公建项目优先采购地产名优工业品工作的通知、南经信运行【2018】144号关于发布2018年南平市地产名优工业品推荐目录(公建类)的通知及南工信运行【2020】167号关于发布2020年南平市公建类地产名特优工业品目录的通知。34.2.6.投标人中标后应执行闽建筑〔2018〕13号《关于规范钢管脚手架计价强化施工安全的通知》。34.2.7.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南人综{2018}247号《关于转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34.2.8.发承包双方应按闽建筑〔2018〕4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34.2.9.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南人综〔2019〕82号关于印发《南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实行。34.2.10.建设单位执行建市〔2019〕68号《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34.2.11.发承包双方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闽财建[2007]157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34.2.12.发承包双方需执行闽建[2020]3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40.34.2其他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34.2.13.投标人应执行闽建筑函〔2018〕58号遏制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行为,切实维护工程招投标秩序。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的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4.2.1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的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除外)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或者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除外)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4)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34.2.15.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每条清单的每一条软硬件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XML格式文件记录的软硬件信息除外)应当包括有效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数据存取设备序列号。(2)分部分项工程每条清单子目记录投标人软硬件信息不少于一条,且不得删除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软硬件信息。(3)导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按照统一规则全文加密,不得篡改软硬件信息。(4)使用个人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的,应当提供计价软件加密锁持有人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在岗人员的证明材料(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34.2.16.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精神: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4.2.1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计取利息,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34.2.18.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需严格执行本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所列的各项条款。34.2.19.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就企业资质须向资质审批部门提出有效期延续或证书更换申请,并进行企业资质延续或更换。考虑资质审批部门受理延续或更换事项流程较长,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及时完全办理完成企业资质的延续或更换手续,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发布核准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名单内的企业视为证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审批通过但未发布公告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审核系统(受理发证查询)的办件进度(状态)为“证书待领取”或“已发证”状态的,附上该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也视为证书有效。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资质资格证书,其资质类别、资质名称和发证有效期满足要求的,也视为证书有效。34.2.20.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特别说明:此处所说的“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指的是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每月均有按时缴交记录且需连续缴交六个月方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补齐或一次性缴交六个月的记录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判定,请各投标单位注意!)34.2.21.依据闽建筑〔2022〕3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十一)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应当在开标环节,比对分析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并在开标记录表中如实记录分析结果。招标文件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并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招标人根据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分析结果,组织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委托鉴定的,不中止评标工作。3.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不影响评标结果。34.2.22.依据闽建筑函〔2022〕33号《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要求的通知》中一、增加证书使用有效期。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二级建造师查看和下载电子注册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二、增加手写签名和签名日期要求。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三、参与本项目投标时需重新下载最新样式电子注册证书。未按上述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备注说明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34.2.23.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陆份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4.2.24.招标人及中标人应按闽发改服价【2021】250号文件规定向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工程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如未能按以上规定交费,招标人将在投标保证金和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缴。第2节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条款号原条款内容修改后的条款内容4.1/4.2/4.3原文后“添加”3.7.1、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4.1/4.2/4.3原文后“添加”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15.1.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投标人诚信承诺函;(5)授权委托书(如有时);(6)拟分包企业情况(如有时);(7)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简要情况表;(8)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9)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10)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11)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12)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13)“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汇总表(如有时);(14)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15)其他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投标人诚信承诺函;(4)授权委托书(如有时);(5)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简要情况表;(6)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7)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8)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9)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10)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11)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12)其他资料18.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删除20.5“添加”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与投标所提供的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6份并加盖公章。27/28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及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修改依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公示内容应当满足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第六条、第七条规定。”30.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8项规定的时间内,应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施工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8项规定的时间内,应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向招标人缴交履约担保金。招标人将于收到中标人缴纳的履约担保金之日起2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施工合同。如中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定施工合同的,按弃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详见招标人另册提供的招标控制价22.2K值取定10%32.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623963元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详见发包价计算表43.1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随机抽取方式:aa、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b、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c、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和开标现场随机抽球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5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5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施工员:/人;质量员:/人;材料员:/人;机械员:/人;安全员:/人;试验员:/人;……注:(1)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2)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b、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67.2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1、第一轮入围名单的确定投标人数量少于20家时全部入围评审;投标人数量多于20家时,从所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评审。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再从剩余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0家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10家。(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2、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参与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名单,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投标人的代表号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简易评标法1.评标程序1.1.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评标前准备工作;(2)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3)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4)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5)提交评标报告。1.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的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先资格文件、后商务文件的顺序进行评审,资格文件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商务文件的评审。2.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2.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2.2.K值取定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2.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3.评标前的准备工作3.1.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按照下列办法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1)投标人数量少于20家时,全部入围评审。(2)投标人数量多于20家时,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评审,具体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再从剩余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0家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10家(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且剩余投标人不足10家的,剩余投标人全部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3.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3.3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电子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4.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4.1.资格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4.1.1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签字;4.1.2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4.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4.1.4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1.5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1.6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1.7联合体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附上联合体协议书;4.1.8工程分包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要求;4.1.10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4.1.11存在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情形之一;4.1.12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4.1.13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第(1)项或第(2)项或第(3)项规定的情形;4.1.14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4.1.1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5.商务文件评审标准5.1.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5.1.1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字和提交材料;5.1.2相关内容与资格文件填报(包括电子印章)不一致;5.1.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1.4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5.1.5附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法接受的条件;5.1.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6.商务文件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6.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6.2细微偏差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意见。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6.2.1按照本办法第6.1款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6.2.2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的数据为准。6.3按照本办法第6.2款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7.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7.1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1)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7.2招标人在经评审合格的的投标人中,根据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和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规定的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8.提交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8.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8.3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列明投标文件雷同情况。9.附则9.1.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抽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抽取、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9.2.在抽取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的工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抽取。9.3.所有抽球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第1节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条款号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有关工程洽商记录、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有关规定定义。1.1.3.10临时占地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有关规定定义。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地**府规章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现行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和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⑴合同协议书;⑵中标通知书;⑶投标人的投标书文件;⑷专用合同条款(含招标文件及其补充资料与此有关的内容);⑸通用合同条款;⑹技术标准和要求;⑺图纸;⑻已标价工程量清单;⑼工程预算书(含招标文件及其补充资料与此有关的内容);⑽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发包范围有关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修改通知等完整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专项方案设计及各项资源需要量的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4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提交数量为5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在承包人提供文件后7天内审定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总监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发包人上级机关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相关工作人员有出入现场指导、检查的权利。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工程红线图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土石方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距离、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题等,承包人应制定并实施社会交通组织方案和详细的保障措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已计入投标报价中(已包含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算增补。承包人应自行办理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只允许本施工工程使用,与本工程无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复制、传播、和使用。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发包人不得向与施工无关的第三方提供。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按照10.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确定综合单价。(2)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设计要求不符的,按照10.4〔结算计价原则〕确定综合单价。(3)工程量偏差的,综合单价按照10.4.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确定。(4)未按照国家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1.14招标控制价错误的修正工程量偏差错误的修正按照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综合单价偏差按实调整,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度及相关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在监理工程师的协助下严格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协调解决由发包人处理的有关问题,并对工程量进行确认。详见发包人授权委托书。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施工水源、电源由承包人接到红线内,场内临时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线等由承包人负责,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给予帮助协调。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提交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以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前14天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壹套供竣工验收使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组织竣工验收,责任由承包人自负;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28天内,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交捌套按城建档案管理规定装订完善的竣工图及其他竣工备案资料(含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壹份)以及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出具的档案收讫单给发包人。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和竣工文字资料应汇总本工程所涵盖的所有专业竣工图。向监理公司提供的竣工资料由承包人另行负责。制作竣工资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发包人可不予拨付工程结算款。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六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中原件五套,电子文件一套;竣工内业资料六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按工程所在地档案部门规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工程所在地档案部门规定。(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其他义务:①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规定建立施工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材料员、机械员和试验员等),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到发包人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②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③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④承包人若发现合同图纸及/或工料规范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说明差异之处,而发包人须给予指令。⑤承包人严把材料质量关。所有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必须向监理单位报验,并出具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经监理见证取样,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⑥承包人应认真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必须明确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试验内容,并将见证取样计划和见证人员向监督机构备案。⑦承包人应严格工序报验程序。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在质检员检查合格并填写工序质量评定表、隐蔽验收记录后向监理、发包方现场代表报验,由监理、发包方现场代表验收签字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工序验收资料未经监理人员、发包方现场代表签字的,该工序视为未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⑧承包人应规范施工文件资料管理。施工文件资料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进行整理归档。文件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需表格应按规定中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真实完整。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承包人应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承包人应当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付,并按拖欠工资额的2倍处罚承包人。⑩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应全部清运出现场。场地平整、场地道路、场地排水排污附属设施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并承担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设施费、不可预见费用和施工临时便道、堆放场、预制场等临时性占用场地费,由承包方承担。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产生,并争创“文明工地”。(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收到威胁;为了保护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栏、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3)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承包人应负责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7)本项目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承包人在采购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8)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发包人的质量管理,执行发包人制定的工程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等。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编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承包人项目部公章后递交发包人,但其中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工程结算款的审定等重要文件,需有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每月到位率必须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须书面报送并获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且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每次5000元/天的违约金,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80%(到位率由监理工程师与发包方派驻工程师共同考核),则承包人将承担中标价10%的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更换,更换项目经理处每人次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若承包人派出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能胜任其职责,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的管理人员,且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更换的,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20万元的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发包人缴纳3万元的违约金。发包人的上述要求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发包人提出要求7日内,合格的管理人员应到位,否则按管理人员推迟到位处理。若因承包人原因,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信息系统备案的,或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承包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还应按照下列约定向发包人交纳赔偿金: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10万元的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发包人缴纳3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责令其退场,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函(保证金),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常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考勤:以周为考勤周期,承包人所申报的管理人员每天至少有总数三分之二管理人员在现场,每个人在施工现场的出勤率每周不少于五天,每天至少有一名项目主要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现场主持工作,周末或节假日应轮流值班,调休的管理人员必须向监理人申报;承包人常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缺勤。监理单位或发包人将随时检查承包人的常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出勤情况,如被发现签到登记表不实或被检查发现承包人常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缺勤的,则发包人可以对承包人进行处罚:承包人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缺勤的,每一人每次罚款延平区实验幼儿园室内改造工程补充通知各投标人: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延平区实验幼儿园室内改造工程(招标编号:E3507027202000245001)招标有关事项修改如下:1、招标公告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现修改为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当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为准。本补充将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幼儿园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室内改造工程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