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系统 排污费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答疑公告(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第二医院)2025)
柯桥区 |
关于绍兴第二医院兰亭院区成本系统项目质疑函的答复公告
一、项目编号:绍柯采[2025]754号
二、项目名称:绍兴第二医院兰亭院区成本系统项目
三、质疑供应商名称:北京大瑞集思技术有限公司
四、质疑函收到时间:2025年7月24日
五、质疑答复时间:2025年7月30日
六、质疑事项:详见附件
七、质疑答复:详见附件
八、相关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
地址:绍兴市延安路123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利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053939
质疑联系人:石文龙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586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湖西路1176号(现代大厦)
传真:0575-85560088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永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569077
质疑联系人:冯青芝
质疑联系方式:0575-811833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传真:/
联系人:王涛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672135
附件信息:
质疑函.pdf (192.7 KB)
关于绍兴第二医院兰亭院区成本系统项目.pdf (9.8 M)
质疑函.pdf
关于绍兴第二医院兰亭院区成本系统项目.pdf
质疑函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北京大瑞集思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富丰路4号15层1504邮编:100068联系人:任菲联系电话:17777851087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绍兴第二医院兰亭院区成本系统项目质疑项目的编号:绍柯采[2025]754号采购人名称: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第二医院)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5年06月25日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经核查,中标供应商杭州好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关于企业从业人数(15人)和营业收入(51.90万元)的填报信息,与我司掌握的行业数据及该企业公开经营规模存在显著差异,现对其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提出合理质疑,恳请招标人予以核实。事实依据: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司2023年年度报告企业参保人数为4人,2024年年度报告参保人数为10人。另关于营业收入51.90万元,经查询2024年自然年该企业所中标金额总共为229.47万元。法律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出: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废除该项目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公章:质疑提交日期:2025年07月24日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1/2质疑函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2关于绍兴第二医院兰亭院区成本系统项目质疑的答复函北京大瑞集思技术有限公司:贵公司关于绍兴第二医院兰亭院区成本系统项目(项目编号:绍柯采[20251754号)的质疑函,我公司已于2025年7月24日收悉,现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质疑事项1:经核查,中标供应商杭州好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关于企业从业人数(15人)和营业收入(51.90万元)的填报信息,与我司掌握的行业数据及该企业公开经营规模存在显著差异,现对其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提出合理质疑,恳请招标人予以核实。事实依据: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司2023年年度报告企业参保人数为4人,2024年年度报告参保人数为10人。另关于营业收入51.90万元,经查询2024年自然年该企业所中标金额总共为229.47万元。法律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出: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质疑答复1:经核实,针对“中标供应商杭州好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关于企业从业人数(15人)”的质疑事项,其中15人指与企业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实际用工并支付报酬的全部人员,不仅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的社保人员,也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临时工等其他人员填写的15人并非实际缴纳社保人数,且通过查询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小微企业名录),中标供应商杭州好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小微型企业(详见图1)。图1: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爱市政要小微个业个保工Aue学知识个体工商面MEOQ询询企业库进明争议票诉·杭州好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有人)国一社台代号:9130110MA2H1012成立日:2019年12月01日西上一页页:育5版权所有:国家市监局备号:京18022388号-2府网站:北京市海区马9号码:100085针对“营业收入51.90万元,经查询2024年自然年该企业所中标金额总共为229.47万元”的质疑事项,经核查中标供应商杭州好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历年的企业财务报表(详见图2),营业收入为51.90万元。图2:纳税人识别号:9133010MA2H11K012核算单位:杭州好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会小企02表2024年度单位:万元木年累计金额项目一营业收入行次151.90减:营业成本2税金及附加3其中:消费税4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65资源税70土地增值税8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9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10销售费用11其中:商品维修费1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3管理费用14其中:开办费15业务招待费16研究费用17财务费用18其中:利息费用(收入以“号埴列)19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0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1加:营业外收入22其中:政府补助23减:营业外支出24其中:坏账损失25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26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27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28税收滞纳金29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0减:所得税费用31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列)32事实依据: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综上所述,质疑不成立。若贵公司对上述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向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提起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叁上人持与监督、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28T商质疑函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北京大瑞集思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富丰路4号15层1504邮编:100068联系人:任菲联系电话:17777851087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绍兴第二医院兰亭院区成本系统项目质疑项目的编号:绍柯采[2025]754号采购人名称: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第二医院)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5年06月25日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经核查,中标供应商杭州好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关于企业从业人数(15人)和营业收入(51.90万元)的填报信息,与我司掌握的行业数据及该企业公开经营规模存在显著差异,现对其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提出合理质疑,恳请招标人予以核实。事实依据: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司2023年年度报告企业参保人数为4人,2024年年度报告参保人数为10人。另关于营业收入51.90万元,经查询2024年自然年该企业所中标金额总共为229.47万元。法律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出: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废除该项目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公章:质疑提交日期:2025年07月24日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1/2质疑函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2关于绍兴第二医院兰亭院区成本系统项目质疑的答复函北京大瑞集思技术有限公司:贵公司关于绍兴第二医院兰亭院区成本系统项目(项目编号:绍柯采[20251754号)的质疑函,我公司已于2025年7月24日收悉,现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质疑事项1:经核查,中标供应商杭州好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关于企业从业人数(15人)和营业收入(51.90万元)的填报信息,与我司掌握的行业数据及该企业公开经营规模存在显著差异,现对其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提出合理质疑,恳请招标人予以核实。事实依据: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司2023年年度报告企业参保人数为4人,2024年年度报告参保人数为10人。另关于营业收入51.90万元,经查询2024年自然年该企业所中标金额总共为229.47万元。法律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出: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质疑答复1:经核实,针对“中标供应商杭州好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关于企业从业人数(15人)”的质疑事项,其中15人指与企业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实际用工并支付报酬的全部人员,不仅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的社保人员,也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临时工等其他人员填写的15人并非实际缴纳社保人数,且通过查询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小微企业名录),中标供应商杭州好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小微型企业(详见图1)。图1: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爱市政要小微个业个保工Aue学知识个体工商面MEOQ询询企业库进明争议票诉·杭州好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有人)国一社台代号:9130110MA2H1012成立日:2019年12月01日西上一页页:育5版权所有:国家市监局备号:京18022388号-2府网站:北京市海区马9号码:100085针对“营业收入51.90万元,经查询2024年自然年该企业所中标金额总共为229.47万元”的质疑事项,经核查中标供应商杭州好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历年的企业财务报表(详见图2),营业收入为51.90万元。图2:纳税人识别号:9133010MA2H11K012核算单位:杭州好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会小企02表2024年度单位:万元木年累计金额项目一营业收入行次151.90减:营业成本2税金及附加3其中:消费税4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65资源税70土地增值税8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9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10销售费用11其中:商品维修费1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3管理费用14其中:开办费15业务招待费16研究费用17财务费用18其中:利息费用(收入以“号埴列)19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0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1加:营业外收入22其中:政府补助23减:营业外支出24其中:坏账损失25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26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27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28税收滞纳金29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0减:所得税费用31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列)32事实依据: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综上所述,质疑不成立。若贵公司对上述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向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提起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叁上人持与监督、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28T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成本系统 排污费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