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支撑杆 绿化带项目施工总承包 绿化带 施工总承包答疑公告(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2025)


补遗报价结束时间

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支撑杆询价采购

项目编号:FA00000341672

发布时间:2025-07-31 16:13:31

公告标题:补遗报价结束时间
补遗报价结束时间

物资采购询价文件(支撑杆).docx

物资买卖合同(2024版).docx

物资采购询价文件采购项目: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支撑杆询价采购采购编号:ZJTH-XAQY-BBLD(2025)001采购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07月目录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41.采购条件4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43.投标人资格要求54.采购文件的获取65.投标文件的递交66.报价须知67.联系方式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1.总则142.采购文件213.投标文件224.投标255.开标266.评审267.合同授予278.纪律和监督29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9第三章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21.评审方法342.评审标准343.评审程序3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5第二节格式36附件:履约保证金格式36第五章供货要求37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38二、物资需求一览表38三、质量标准38四、验收标准38五、相关服务要求3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0一、投标函43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45二、授权委托书46三、联合体协议书47四、投标保证金48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9六、分项报价表50七、资格审查资料51八、信用承诺书54九、合规承诺书56十、物料清单57十一、美国出口管制尽职调查问卷58十二、其他资料61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支撑杆物资询价采购公告本采购项目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名称)采购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支撑杆(物资名称)进行询价采购。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起步区第三组团、启动区、第五组团内北部林带的绿化工程、微地形堆筑、水系排涝、城市绿道、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相关内容。2.2采购范围和采购清单2.2.1采购范围: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支撑杆采购2.2.2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含税控制单价(元)
含税控制总价(元)
备注

1
支撑杆
长0.6m直径3-5cm

22800
/
/

2
支撑杆
长1.8m直径3-5cm

550
/
/

3
支撑杆
长2m直径3-5cm

5900
/
/

4
支撑杆
长3m直径3-5cm

22800
/
/

5
支撑杆
长3.8m直径3-5cm

550
/
/

合计
/

注:采购清单如有增减,按实际结算,供应商不得以量的增减调整单价。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定价,但无任何理由拒绝材料供应。2.2.3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河北雄安新区。2.2.4交货日期交货日期,按下列第(2)项执行:(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交货;(2)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本次采购物资分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需求,在买方向卖方发送供货通知后5日内送到合同约定地点。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4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等。3.5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6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3.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8日16时00分至2025年7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4.3.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申请单位: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后报名参与。4.3.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申请单位: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3日16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6.1中标后中标人按买方要求的时间运送至国内指定地点。6.2所报单价须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利润、税金、承兑买方贴息费、包装费、储存费、运杂费、管理费、安全风险费用、售后服务费以及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卖方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情况及费用,对卖方以没有考虑周全申请支付的费用,买方不予支付。6.3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以最新税率政策为准,不含税单价不变,调整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合同总额。招标组织方: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邮编:071700联系人:黄烁电话:18526116814邮箱:715605249@qq.com2025年7月28日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称: 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
联系人: 黄烁
电话: 16613125954

1.1.3
采购代理机构


1.1.4
采购项目名称
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支撑杆询价采购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详见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3.2
交货期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物资交货期的约定要求

1.3.3
交货地点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物资交货期的约定要求

1.3.4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最新现行标准、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乙方所提交的投标书(若有)、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标准。如乙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生产商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具有本企业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业绩:提供物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以保证具备履约能力。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5)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9.3
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发布。

1.10.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1.10.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1.10.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无实质性内容错误。
最高项数:/

2.1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形式:通过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发布。

2.2.2
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
时间:/

形式:/

2.3.1
采购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发布。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
时间:/

形式:/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不提交
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同本包件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
□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
采用现金形式的,采购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
□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其他:
(4)其他要求: /

3.4.3
退还投标保证金
及利息
计息标准: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其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1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3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2年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2年至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A(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
其他要求:/

3.7.3A(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7.3(B)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证件资料“复印件”均应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7.3(B)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可用签名章、签字章代替)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1.1(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物资采购投标截止时间要求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通过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投标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是,退还时间: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5.2(4)(A)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不分先后顺序,随机开启。

6.1.1

评审小组成员的组建
评审小组成员: 5 人 ,评审小组成员确定方式:单位委派

6.3.2

评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个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标人
□是


7.4.1

履约保证金
□不提交
提交,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
采用现金形式的,采购人指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0409029019300087344-000000003
账 号:工商银行容城支行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
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其他: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8

是否采用电子采购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美国出口管制尽职调查,未进行尽职调查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71.1采购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物资采购进行询价采购。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采购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7)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采购人的采购活动。(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采购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响应和偏差1.10.1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1.10.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0.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0.5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1.11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1告知书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11.2情形认定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3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1.11.4修复机制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1.11.5信用承诺书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如下:信用承诺书(样本)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采购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采购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投标活动。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信用承诺书;(9)合规承诺书;(10)物料清单;(11)美国出口管制尽职调查问卷;(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3.4.3采购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以下材料:(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即时向投标人提示投标成功。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采购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开标,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或开标留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或开标结束后统一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1评审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及成本管控相关部门推荐代表组成,组长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人数为不少于三人的单数,负责采购过程评审工作。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若有)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中标候选人公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若有)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审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审小组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8.重新采购和不再询价采购7.8.1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7.8.2不再采购按7.8.1规定重新采购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询价采购,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审。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开标和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审小组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审小组授权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审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审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评审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以供应商库中被评为相应业务红名单的供应商优先。
以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自定义)。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 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如
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
价格调整因素
价格调整标准

2.2
详细评审 标准
付款条件
/

交货期
/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1初步评审3.1.1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的偏差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3.2.1评审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并编制“标价比较表”。3.2.2评审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3.4评审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审小组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若有)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另册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履约保证金(买方名称):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物资采购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物资全部验收合格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采购人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物资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相关服务要求等作出说明。鉴于供货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之一,指代主体名称宜采用买方和卖方分别表示采购人和投标人或中标人。详见第一章项目概况描述详见第一章采购清单描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验收标准1.投标单位应随货物附发货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等必要文件。2.验收标准:验收采用分批抽样检测方式,由买方使用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初验,当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异议时,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图集规定,进行复检。初验合格的买方使用单位签收;初验不合格的,买方使用单位退回卖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使用单位初验合格,不代表对卖方供货材料质量担保责任的免除。买方使用单位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一步检验,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买方使用单位立即通知卖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卖方应立即做出换货或退货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买方使用单位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买方使用单位验收时,卖方应配合买方使用单位的验收。1.投标人在满足本次采购的有关资质的前提下,必须熟练掌握并执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次标的物的技术要求与施工规范,以便更好地做好售后服务工作。2.中标后的供货及施工期间,生产作业及运输应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详细的施工技术要求及作业规定均应遵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规范及规定。3.每批材料均需在买方使用单位规定的交货地点验收后,由双方共同在卖方提供的货物清单上签字确认。4.材料经相关单位检测不合格的,该批材料均不予计量,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六、分项报价表七、资格审查资料八、信用承诺书九、合规承诺书十、物料清单十一、美国出口管制尽职调查问卷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13%)提供支撑杆(物资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如有);(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信用承诺书;(9)合规承诺书;(10)硬件物料清单;(11)美国出口管制尽职调查问卷;(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物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物资采购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采购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物资采购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 序号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差说明

1

2

3

4

5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元)
备注

1
支撑杆
长0.6m直径3-5cm

22800

2
支撑杆
长1.8m直径3-5cm

550

3
支撑杆
长2m直径3-5cm

5900

4
支撑杆
长3m直径3-5cm

22800

5
支撑杆
长3.8m直径3-5cm

550

投标总价
小写: 元; 大写: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备注:1.此报价含送达采购人指定交货点运输等费用。2.此报价含13%税率,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以上数量暂由采购人估算,结算时如有数量增减,据实结算,供应商不得以量的增减调整单价。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定价,但无任何理由拒绝供货。(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或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人数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数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数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1.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二)近年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2023 年
2024 年
备注

一、 注册资本
万元

二、 净资产
万元

三、 总资产
万元

四、 固定资产
万元

五、 流动资产
万元

六、 流动负债
万元

七、 负债合计
万元

八、 营业收入
万元

九、 净利润
万元

十、 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十一、 主要财务指标

1. 净资产收益率
%

2. 总资产报酬率
%

3. 主营业务利润率
%

4. 资产负债率
%

5. 流动比率
%

6. 速动比率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物资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合规承诺书供应商名称知晓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的物资名称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从供应商名称获取的物资名称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硬件物料清单 编号
物料名称
数量
生产商型号
生产商
原产地
是否有ECCN编码,如有,请写明
美元价格
人民币价格
美国原产产品成分占物料价值比例
经销商名称
经销商所在地
是否需要出口许可证
备注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职位: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主题
问题
回答

合规评估
1. 贵司是否就拟提供产品在出口至中国(包括在中国内部不同主体间转移)时受EAR管控的情况获取过美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经美国商务部的书面确认、获取美国商务部的出口许可或其他同等证明效力的文件?
如获取过上述文件,请提供该等文件作为附件,并无需回答以下问题;
如未获取上述文件,请继续回答以下问题。

2. 贵司是否自行对产品在出口至中国(包括在中国内不同主体间转移)时受EAR管控的情况进行过分析?
如进行过分析,请提供分析结果:
· 如经分析,该产品有ECCN或为EAR99,请告知ECCN/EAR99并无需回答本问卷其他问题;
· 如经分析,该产品不受EAR管控,请提供分析的依据和书面文件作为附件,并继续回答本问卷其他问题。
如未进行过分析,请继续回答以下问题。

出口/转出口
3. 贵司产品是否在美国生产或从美国出口(包括运输途中将经停美国或从美国转运)?如是,则无需回答以下问题;如否,请继续回答问题4。

4. 贵司产品是否包含任何原产于美国的部件和软件?若否,请跳过问题5,直接回答问题6。若是,请从问题5开始回答以下问题。

最低比例限额规则
5. 最低比例限额规则相关问题
a. 贵司产品中包含的原产于美国的部件与贵司产品的关系是否满足“包含”[footnoteRef:0]的定义?/贵司产品中所包含的原产于美国的软件与贵司产品的关系是否满足“捆绑”[footnoteRef:1]的定义? [0: 包含指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该美国原产产品对贵司产品的运作至关重要;
该美国原产产品通常包含在贵司产品的销售中;且
该美国原产产品与贵司产品一同出口。] [1: 捆绑指该软件是为了某个特定产品而配置的,但不一定必须为物理上集成于该产品中]

如果是,请继续回答后续问题;如果否,则无需回答本问卷其他问题。
b. 请提供贵司产品中所包含的美国原产产品及/或所捆绑的美国原产软件的名称(必填)、介绍(选填)、功能(选填)、ECCN(必填)和该美国原产产品占贵司产品的价值比例(必填)并将上述信息填入问题7(所含美国原产产品及软件的ECCN建议向该等产品和软件的供应商询问)

直接产品规则
6. 贵司产品的生产中是否使用美国原产技术或软件?如果是,请接着回答以下问题;如果否,那么你已完成该调查问卷。
a. 请贵司提供产品制造中所用美国原产技术或软件的名称(必填)、介绍(选填)、功能(选填)及ECCN(必填)并将上述信息填入问题7(所含美国原产产品及软件的ECCN建议向该等产品和软件的供应商询问)

混合产品/直接产品所涉美国原产成分信息收集
7. 混合产品/直接产品相关信息收集
a. 请贵司提供产品中所包含的美国原产产品的名称、基本介绍、主要功能、ECCN和占贵司产品的价值比例(其中名称、ECCN和占贵司产品的价值比例系必填项)
b. 请贵司提供产品中所捆绑的美国原产软件的名称、基本介绍、主要功能、ECCN和占贵司产品的价值比例(其中名称、ECCN和占贵司产品的价值比例系必填项)
c. 请贵司提供生产中所适用的美国原产软件/技术的名称、基本介绍、主要功能和ECCN(其中名称和ECCN系必填项)

所涉具体物项内容详见《物料清单》。需每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认为与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可进一步补充。物资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跃进路航运中心9号楼联系电话及传真:022-25606123卖方(以下简称:乙方):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电话及传真:鉴于:乙方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产品的资质和条件,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价格等: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金额税率税额含税总价备注支撑杆长0.6m直径3-5cm根22800支撑杆长1.8m直径3-5cm根550支撑杆长2m直径3-5cm根5900支撑杆长3m直径3-5cm根22800支撑杆长3.8m直径3-5cm根550合同总额小写:¥ ;大写:其他约定:以上列表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认的结算单数量为准。暂定合同金额:元(大写:),其中不含税金额:元(大写:);税率13%,税额:(大写:)。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款(含增值税、关税等),乙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均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以最新税率政策为准,不含税单价不变,调整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合同总额。合同价款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合同价款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1项执行: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最新现行标准、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乙方所提交的投标书(若有)、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标准。如乙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附件,样本应由双方选定的第三方/进行封存和保存。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应的资质证书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明。第三条计量方法1.计量方法:每批货物均需在甲方使用单位规定的交货地点验收,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双方协商确定。第四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由乙方负责产品包装。产品包装应当采取足以保护产品的包装方式,并符合以下条件:1.产品的包装要坚固、完好、轻便,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件漏出散失;因堆放、摩擦、震荡或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产品损坏或变质;伤害人员或污损其他物品;2.包装的形状除应适合产品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外,还要便于搬运、装卸和堆放,包装外部不能有突出的棱角及钉、钩、刺等;包装要清洁、干燥、没有异味或油腻;3.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产品包装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4.其他:/。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1)乙方负责送货(乙方承担运费等相关费用及运输风险,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2)乙方代运(乙方承担直接送货的全部责任和运输风险,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3)甲方自提自运。2.运输方式汽车运输;3.交货地项目所在地;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指定人员;5.买卖相关的单证转移:现场签收;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单据等。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等证明以及委托第三方发货的手续,第三方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单据等。7.装卸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卸货费用。8.乙方不得在送货凭证上增加合同内容或变更本合同内容,若送货凭证有关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第六条产品的交(提)货时间产品的交货(提)日期,按下列第(2)项执行:(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交货;(2)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本次采购物资分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需求,在甲方向乙方发送供货通知后5日内送到合同约定地点。第七条验收1.验收时间:根据甲方通知;2.验收手段:甲方外观检查、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等;3.验收标准:验收采用分批抽样检测方式,由甲方使用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初验,当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异议时,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图集规定,进行复检;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甲方;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甲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最新现行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第八条货款支付及开票要求1.货款支付:货款的支付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双方按合同约定办理验收结算手续,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已结算货款的80%;待本合同全部履约完成,双方办理最终结算,结算资料被甲方审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甲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限12月(自最后一批材料运至现场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规定时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质保金,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货款的支付方式:电汇、承兑汇票或供应链融资产品支付。乙方选择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时,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甲方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甲方委托第三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或者乙方委托第三方向甲方收取货款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了相关税法规定的价外费用(含增值税),则价外费用的支付同样应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的有关约定。2.开票要求甲方支付乙方货款前,乙方应按甲方的开具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在本条款中予以明确。如果乙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满足甲方的开具时间要求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等,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票面要素内容有误等导致甲方不能抵扣税款或被认定为虚假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出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止,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为:甲方: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国际航运中心支行,户名: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账号:12001615500050100721,纳税人识别号:911200001030611136,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41号,电话:022-25606123。乙方:开户行:,户名:,账号:,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3.预付货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预付货款的担保/。4.其他:乙方承诺,在甲方缓付、迟付本合同款项时,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计取利息,亦不向甲方主张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且不得以缓付、迟付款项为由停止租赁行为。第九条履约保证金及退还1.履约保证金按下列第(1)项执行:(1)材料采购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不低于合同额10%的履约担保,具体形式方式为现金、银行保函、合法正规的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等。若履约保证金采取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的,应提供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本合同的履约担保方式为: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履约保证金(2)本合同无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物资全部验收合格,若履约保证金采取现金方式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物资全部验收合格后28天内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若履约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等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的,在履约保证有效期届满时无须退还。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第十条质量保证1.质量保证期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产品承诺质量保证期限或行业规范规定产品质量保证期限长于本合同约定的,适用产品承诺质量保证期限或行业规范规定产品质量保证期限);2.如乙方不是产品的出产厂商,则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为原装正品,并符合或具有该产品出产厂商声明或保证所应达到的标准和相关的售后服务;乙方并承诺其所提供的产品包装均为该产品出产厂商原有的包装。以上产品还享有原厂商的质保承诺;3.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产品进行维护、维修或更换,不收取任何费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产品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若甲方要求进行升级或改造,乙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产品原出产厂商承诺的升级服务应遵照原厂商的承诺办理。4.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不合约定,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质保期内,甲方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可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之日起7日内,采取组织维修、更换等一系列的补救措施;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应在15日内解决问题,使其恢复正常使用,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第十一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和硬件)均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本合同履行开始后,所发生的涉及本合同约定产品的知识产权纠纷,乙方负责全面解决,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在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和甲方向第三方主张权利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司法裁判、仲裁所最终确定甲方承担法律责任所导致的甲方损失)。第十二条买方的违约责任1.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外,甲方拒绝接收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如错误通知到货地点、接货人的,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3.其它约定:/第十三条卖方的违约责任1.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外,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或拒绝向甲方提供产品,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全部货款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不合格产品所对应的款项返还甲方,并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负责继续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甲方因处理事故产生的相关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检测费等)。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若因此而逾期交货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低于合格包装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毁损或灭失,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之前的,乙方应自行组织货源,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标准等进行交货;乙方在交货之后,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1%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所遭受损失的赔偿责任。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视为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乙方除应负责将产品运到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6.乙方若提前交货,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可不予接收货物,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7.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8.如乙方依本条规定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直接及间接损失时,则乙方还应向甲方补齐差额部分。9.如乙方未提供或未及时提供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信息错误、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且甲方有权从应付款中予以扣除。10.其他约定:/。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经对方同意该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因迟延履行而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不能或部分履行不能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争议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下列争议解决方式的第2种解决。1.合同当事人可以向分包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解决。2.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仲裁立案、仲裁审理等一切程序均在天津仲裁委员会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仲裁中心进行。因乙方或者乙方原因所引发的诉讼,甲方参与司法程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人工费等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应付乙方材料款中直接扣除。第十六条附加条款1.本合同中乙方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是按照一般纳税人身份进行约定的,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的计税办法为一般计税,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为13%。如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则采用的计税办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为/。此时乙方应参照本合同中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项规定履行义务。2.如果乙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开具增值税发票类型为/,采用的计税办法为/,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为/。此时乙方应参照本合同中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项规定履行义务。3./第十七条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双方往来的函件,按照合同约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邮件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有变更,应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告知变更生效的时间,因怠于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签订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1产品供应合规承诺我们已知悉,自2020年8月26日起,【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被列入由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管理的出口控制限制方名单(“实体清单”)。被列入该清单后,一般而言,在未获取出口许可的情况下,被列实体被禁止接收任何根据《出口管理条例》(“EAR”)而受美国出口管制管辖的物项。我们特此就附表一列载的物品(例如:材料/零件/组件/设备)、软件、技术(以下合称“物项”)向被列实体做出如下声明:我们保证附表一所列物项不受《出口管理条例》(“EAR”)管制。具体来说,这些物项:1.运输中未过境美国且将来也不会过境美国,其中包括美国对外贸易区。2.非美国原产(即非在美国生产、翻新、组装或升级)。3.不包含价值超过物项总价值25%的美国原产受控成分。4.非使用国家安全原因受控的美国原产软件或技术生产。我们有权代表【生产商/供应商】做此声明,并确认本声明中包含的事实和陈述是准确而完整的。销售该物项或发货前通知被列实体。就我们所知,不存在与本声明不一致的事实,亦不存在其他事实表明向被列实体提供任何物项已经导致或将会导致违反EAR的情况。本声明有中英文两种文本,中文本是对英文本的翻译。如果两种文本之间有任何矛盾,应当以英文本为准。我们承诺,如果向被列实体提供的任何物项今后成为受EAR管控的物项,我们确保将在第一时间并且在向被列实体销售该物项或发货前通知被列实体。【生产商/供货商名】授权代表名称: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2025年月日附表一合同,销售订单,采购订单或合同的编号产品编号产品名称例:排泥胶管Ø700附件2:《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一、公务人员的定义(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二、遵守反腐败法律(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三、持续义务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四、公务人员参与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五、无私设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六、合规声明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七、赔偿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八、终止权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九、审核权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十、费用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十一、调查通知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咨询举报热线:022-25606035咨询举报邮箱:flb51@tjhdj.com附件3:《廉政协议》廉政协议买方: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卖方: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物资采购供应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购供应双方的行为,防止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维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订立本廉政协议。一、买方1.不向卖方索取或接受卖方任何形式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2.不得私自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向卖方索要合同以外的各种费用,不在卖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3.不接受卖方提供的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卖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合同的宴请等活动。4.不要求卖方为自己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5.不得要求或者接收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6.不准在卖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按约履行时为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推诿扯皮、借故刁难。7.买方有权在必要时对卖方进行财务审计。二、卖方1.不以任何形式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2.不支付买方及其工作人员私自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索要的各种费用,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3.不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买方人员公正履行合同。4.不为买方工作人员亲友的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5.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履行环节为获得便利向买方任何人支付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6.买方如对卖方进行财务审计,卖方有责任进行配合,并对审计结果做出解释。三、违约责任1.买卖双方中有不履行各自第1—2项义务,买方人员有索贿、受贿行为,构成违纪违法的,依据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卖方主动提供的,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2.买卖双方均违反协议约定的各自第3—6项义务,经查证属实的,属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卖方违反的,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3.卖方违反协议约定义务的,除按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外,买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直至取消卖方今后作为买方采购单位的资格。双方不履行上述各自义务,构成违纪违法的,由执纪部门、有关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四、违约责任追究1.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并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卖方举报买方违规违纪行为,买方保证卖方不会在正常业务中受不公平待遇。2.由于双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单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3.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本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30天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五、买卖双方有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影响正确履行物资购销合同的,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相关方予以责任追究。六、本协议作为物资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购销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七、本协议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八、本协议有效期限为物资采购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采购合同履行期届满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支撑杆 绿化带项目施工总承包 绿化带 施工总承包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