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轨管道施工 热浸镀锌钢管 热浸塑钢管 热浸塑非磁性钢管 铁丝 胶带答疑公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2025)
采购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5-08-01 11:02
报价截止时间:2025-08-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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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及相关配套工程XXZF标段过轨管道施工公告补遗.pdf
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过轨管道安装工程合同初稿.docx
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机电安装工程劳务招标文件.pdf
雄忻铁路站房项目过轨管道安装工程清单.xlsx
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机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docx
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XXZFXXZF标段项目过轨管道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补遗(一)致:各投标单位就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司现补充如下:1.开标截止时间由2025年8月11日调整至2025年8月14日,请各投标单位按时投标。其他内容执行原招标文件。采购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8月10日编号: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及相关配套工程XXZF标段过轨管道安装劳务分包工程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厂国中铁中承包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包人:签订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1号楼签订日期:年月日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承包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1)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710921189P(2)税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1号楼(3)电话:010-51169898(4)开户行:建行北京六里桥支行(5)帐号:11001045200056000613(6)发票备注栏信息:项目名称:雄忻高铁站房标项目地址:山西省忻州市(7)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写成:建筑服务工程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1)纳税人识别号:(2)税务地址:(3)电话:(4)开户行:(5)帐号:(6)社会统一信用代码:(7)纳税人身份:鉴于甲方承包了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发包的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及相关配套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分包工程概况1.1分包工程名称: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及相关配套工程XXZF标过轨管道安装劳务分包工程;1.2施工地点:山西省忻州市;1.3劳务分包范围:完成五台县站、定襄北站过轨管道施工图纸中所有工序及措施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劳务分包形式分包,投标人需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1.4劳务分包内容:完成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及相关配套工程XXZF标段过轨管道安装劳务工程,详见合同附件1《分包工程量清单》。1.4.1施工内容细化及界面划分1.4.1.1混凝土切割及砂土开挖。1.4.1.2混凝土垫层施工1.4.1.3管道安装及穿铁丝1.4.1.4混凝土包封1.4.1.5管道封口以上工程包人工、包材料(合同约定甲方提供以外的所有设备材料)、按规定应进行取样复试乙供材料的试验费用、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税金;详合同附件1《分包工程量清单》。附件1《分包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合同数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乙方实际完成、依据《分包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规则由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收方、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预算合同人员复核、监理和业主认可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分包工程量清单》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乙方承诺: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调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和施工数量,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索赔。1.4.2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挖机路过的道路清理、作业范围内的排水、积水清理、场内道路及大门清扫、洒水控制扬尘、防尘网覆盖、生活区、办公区及现场卫生间由乙方负责清洁等措施。整个土石方挖运过程当中遵守甲方及政府部门要求的一切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渣土处置、现场覆盖等任何费用;协调环保、环卫、城管、交警、渣土办、周边居民等任何相关部门,确保甲方免于承担任何责任。1.4.3冬雨季施工:由于雨季防洪采取措施或冬季施工采用的供暖措施所发生的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用(上述工作已考虑施工及生活二个方面),包含彩条布等材料费用。1.4.4成品保护:在验收前及施工过程中由乙方负责已完工序、半成品、成品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采取的措施而发生的成品保护费(成品保护不仅包含乙方施工内容还包含发包人或甲方指定分包单位施工所涉及的内容)。1.4.5夜间施工:如由于甲方要求缩短工期,增加夜间施工等原因所发生的夜间施工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合同价款中已包含此类费用。1.4.6消防治安:在施工期间,现场及乙方生活区必须按安全环保部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以满足消防要求,如未达到要求致使甲方采购配备,所发生费用从结算中扣除。1.4.7乙方承诺施工期间,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与其它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1.4.8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电:甲方仅提供至临时水电源接入点,其它施工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考虑。1.4.9甲方将电源引至现场或乙方主要加工场一个二级分配电箱,其余电缆和开关箱由乙方按甲方要求配置。乙方必须保证配置的小型机具及电缆线、配电箱、开关箱等符合国家和忻州市(省)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测标准,否则甲方将自行购买,并以调拨的形式转给乙方,并加收20%的采购保管费和手续费。进场前必须经甲方安全环保部验收并帖上合格标志方可使用。甲方有权自行采购三级配电箱和开关箱并调拨给乙方使用,相关费用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表示无条。第二条分包工作期限2.1总日历工作天数为:31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为2025年8月19日,计划结束工作日期为2025年9月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2如甲方认为乙方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乙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步骤加快工程施工进度,以使其符合完工期限要求。因赶工所产生的费用均已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中。2.3关于工期的其他约定:(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担。(2)如因业主调整工期,本合同工期相应调整,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索赔。(3)确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承担的工程不能及时开工超过三个月时,甲方可对乙方大型机械停滞费中超过三个月的部分以双方签证为依据予以补偿。其它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大型活动、政府会议、雾霾、环保等政府或相关部门明示或暗示停工等限制性措施造成工期延误或窝工,乙方自行承担自有人员、分包、机械、周转材料等窝工停工损失,甲方不再进行补偿。如因业主原因造成上述停工窝工的,若业主给甲方予以相应赔偿的,甲方可对乙方作相应补偿。第三条合同组成文件合同组成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劳务分包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招标文件(如果有);(4)投标文件(如果有);(5)项目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6)现场签证;(7)双方为实现分包合同目,就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价格调整除外)形成的会议纪要和记录;(8)业主、监理和甲方的文件;(9)甲乙双方会议纪要;(10)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第四条合同价款4.1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实际合同价以最终结算为准。4.2合同总价(暂定):元(大写:人民币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为%,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元),合同中不含税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到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未开发票部分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含税价,但乙方应确保已开票的部分甲方能够完全抵扣。本合同所述的增值税发票均指增值税专用发票。4.3合同单价:详见附件1《分包工程量清单》。分包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费用:(1)为完成各项目及附属的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等相应工作所需的所有成本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水电费、检验试验费、环保收费等,但甲供材料费、甲供周转材料费、甲供机械费除外。);(2)甲供材料、周转料、机械设备的装卸、保管、仓储费、维护、倒运、管理等所需支出的所有成本及费用;建筑材料分类堆放归整、建筑垃圾清理统一运至场内垃圾指定堆放点;因施工管理需要或因场地狭小等原因,导致甲供或乙供材料、机械设备的装卸、维护、不限次数倒运、管理等所需支出的所有成本及费用,包括所需机械及人工费用。(3)安全防护用品购置费、不可预见费、综合费、招投标、合同备案的全部费用、资料费、各种证件手续费、管理费、劳保及法定节假日补助费、夜间加班费、伤病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规定要求上缴的费用及此外需要处理流沙层泥沙层、地下古董、文物等采取的技术措施费;(4)国家政府重大会议、活动及雾霾预警造成现场停工、窝工费、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要求工期顺延导致窝工损失费、材料价格增浮发生的费用、施工期间政府及个职能部门下发的有关罚款、政府下发的有关价格调增的文件等可能要发生的一切费用等。分包人要承担因工程发生的一切风险费用,不得向甲方要求增加任何费用。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上述停工窝工的,若发包人给甲方予以相应赔偿的,甲方可对乙方作相应补偿。(5)甲方负责公共区域的照明设备,乙方自己施工作业范围内的临时照明费用需自行承担,由于甲方要求缩短工期,增加夜间施工等原因所发生的夜间施工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窝工及其他相关费用已综合考虑到合同价格中。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要求甲方增加费用或者向甲方进行索赔。(6)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其他所有应承担义务所需支出的所有成本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料机涨价引起的风险费用;测量复核引起的临时停工费用;发包人、监理单位等检查引起的停工费用;各类社会保险及伤害险等保险费用;第三方配合费或其他在施工中需要乙方配合的费用。(7)合同价格已包含由于长期雨季施工产生的各项费用,后期不可因长期降雨等原因提出索赔,也不可因此耽误施工工期与质量。铺设一切满足要求所需的临时渠道及临时排水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完成越冬维护相关的措施工程。(8)施工中发生的为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节能环保所投入的各项工作及相应费用。(9)竣工验收前及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已完工序、半成品、成品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采取的措施而发生的成品保护费(成品保护不仅包含乙方施工内容还包含发包人或甲方指定分包单位施工所涉及的内容)。(10)乙方施工期间发生上述措施及上述项目之外的费用乙方在合同价格中已考虑。4.4乙方已经充分考虑了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因素,除非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或其他调增合同价款的要求。4.5关于分包工程量的增减,合同价格调整,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4.6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于合同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应按甲方相关要求及程序完成字确认后方可作为最终结算依据,缺少任何一方签字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4.7关于合同价款的其他约定:关于合同价款的其他约定:本合同价格不执行政策性调整(税金除外),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物料价上升、人工费涨价、汇率改变、税率增加、政策性文件、弃土场变化、运距增加等等4.8双方特别约定:4.8.1零星用工指分包人协助承包人完成工程承包范围外的工作所发生的人工。如发生零星用工,单价为240元/工日(不含税),按10小时为一工日计算,不足一工日的按小时折算,此单价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所有签证必须按照承包人要求办理,经承包人项目副经理、总工、工程部、商务管理部、物资部共同确认,项目经理批准后才能纳入结算,其他人无权签工。签证日期与实际发生日期间隔超过七天的签证将不被承包人接受。承包人商务管理部有权对分包人签认的零星用工根据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调整。分包人必须保证承包人的零星用工需求,否则因分包人不配合导致承包人的损失由分包人负责。第五条计量、结算与支付5.1计量5.1.1工程数量:详见附件1《分包工程量清单》。附件1《分包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合同数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为准。《分包工程量清单》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乙方承诺: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调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和施工数量,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索赔。5.1.2本合同实行按月计量,乙方编制当期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清单(含补充协议新增项目及现场签证)并附必要的依据(甲方组织有关人员以及乙方人员进行现场收方并填写收方记录,参与收方的全体人员应签字确认),于每月25日前上报甲方复核;甲方完成复核并经甲方工地代表签字确认,作为过程付款依据。隐蔽工程(工序)的工程量在覆盖前需经双方现场签认,否则不予计量。5.1.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相应的计量资料,或提交的计量资料不符合甲方要求且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自行编制工程量计算书作为结算依据。5.1.4以下情况甲方有权不予计量:(1)未经过现场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量;(2)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导致增加的工程量;(3)未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签字认可的现场签证;(4)价格不明确的工程量;(5)本合同明示或暗示不应计量的。5.2结算5.2.1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和工程计量方式,按照据实结算的原则,进行过程结算和最终结算。过程结算作为过程付款的依据,无论甲方是否签字确认均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作为办理封账手续及结算付款的依据。5.2.2过程结算:过程结算:甲方依据合同文件、过程计量办理过程结算。乙方对结算有异议的,应在收到结算初稿后7日内书面提出具体的异议项目及理由,甲方应予以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修正。若乙方未按约定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结果。乙方应对认可的结算部分签字盖章,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当期应付的工程款。甲方有权在过程结算中扣除乙方相应的违约金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过程结算仅作为过程付款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5.2.3最终结算:乙方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后7日内,向甲方报送最终结算申请资料(包含分包结算申请书、相应的计算过程以及必要的附件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乙方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结算初稿后7日内书面提出具体的异议项目及理由,甲方应予以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修正。若乙方未按时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认可结算结果。乙方应对认可的结算部分签字盖章,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5.2.4分包人上报的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承包人最终审定金额的10%,超出部分按超出金额的10%计取违约金,承包人在结算中直接扣除。5.2.5双方对结算存在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争议部分的工程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5.2.6合同封账:最终结算形成后,双方办理封账手续,签订封账协议,封账协议应由乙方确认结算时一并盖章报送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争议部分的工程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5.2.7关于结算的其他约定: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程序及时报送结算资料或派人核对结算资料的,承担每日1000元的罚款,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书面催促,要求乙方限期报送或限期派人核对结算后,乙方仍未报送或仍未派人核对结算的,甲方可自行结算并以甲方结算为准,乙方对此无条件认可;5.3支付5.3.1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5.3.2进度款按照月度支付:双方按照5.1款约定完成计量后,乙方于次月5日前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含抵扣联),甲方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上月过程结算金额的65%付款(不含变更、签证部分的验工金额,但是变更、签证必须按照5.1条规定时间上报确认,费用在竣工结算时确认支付,如未按时上报将不计入结算);通过验收及甲方、发包人、监理和质检站的竣工验收后支付至甲方累计确认过程结算的85%,待整体工程竣工结算以及竣工备案完成后一年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结算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执行质保金相关条款。5.3.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要求及适用增值税率开具与合同业务内容一致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构成违约。5.3.4除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的农民工工资外,本合同款项支付方式可以电汇、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债权转让、以物抵债等多种方式或者任意组合方式支付;当采用承兑支付时,乙方同意自行考虑兑现贴息的费用。5.3.5乙方已知悉并同意甲方对乙方的分包合同工程款付款时间、金额及方式等均以发包人方支付总包合同项下相应工程款为前提条件。乙方同意待发包人方向甲方支付相应总包工程款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款;如发包人方未向甲方支付相应总包工程款,则甲方有权不支付分包工程款,乙方同意不因此追究甲方迟延支付分包工程款的违约责任。5.3.6如甲方已经设立农民工专用账户并缴纳费用,乙方需按当地相关部门要求办理农民工工资支取手续,并承担办理相关支取手续所发生的的费用。乙方从农民工专用账户支取的农民工工资视为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同时计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支付比例中。第六条双方驻工地代表6.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卜明星,代表甲方管理工程项目,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及义务。6.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身份证号:,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对本工程分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控制;负责现场监督管理、组织协调,以乙方名义办理签证、工程量确认、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等审批手续,对甲方要求进行答复,签发文件,负责协调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所有事项。6.3甲乙双方若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更换驻工地代表。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乙方驻工地代表和其他人员,乙方应予以撤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7.1材料供应7.1.1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2《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除甲方供应材料外,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购置。若乙方应购材料由甲方供应的,甲方将按相应材料采购价的双倍自乙方应收工程款中予以扣除。7.1.2乙方每月15日以前向甲方上报下月甲供材料的书面采购计划,因未及时上报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负责。甲供材料交货地点为甲方料库或料场,乙方依据材料计划及甲方材料管理程序办理领料手续。乙方指定,身份证号:负责甲供材料的领用手续办理工作。如需更换领料人,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后方可更换。7.1.3乙方应合理使用甲供材料。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领用手续,并负责施工现场红线范围以内的甲供材料的保管和运输(含二次或多次运输),相关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甲供材料在保管、运输、施工中的丢失、损毁、浪费、超耗,均由乙方承担。甲供材料损耗率具体详见附件2《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超出允许消耗量之外的材料,甲方有权按采购价款的2倍扣除相关费用。7.1.4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因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导致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须报甲方查验、封样,并提供相应的收货明细表、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否则甲方有权禁止乙方使用,或按合同约定由甲方代为采购供应。甲方的查验,不免除乙方对其所购材料质量应负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对需要复试材料按照程序取样送检,确保施工材料性能符合设计要求。7.2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供应7.2.1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因保管和使用不当发生丢失、损坏的,应按甲方采购或修复价格的双倍进行赔偿。甲方提供的周转材料、机械设备及其他设施,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时间拆除及归还,不能及时归还,乙方按市场价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详见附件3《甲方供应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7.2.2施工现场红线范围以内的甲供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倒运费用已含在分包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7.2.3乙方指定,身份证号:负责本工程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领用及归还手续办理工作。如需更换领用人,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后方可更换领料人。7.2.4除7.2.1条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外,分包工程所用其他小型机具、劳动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乙方自备的小型机具、劳动工具需符合安全性能要求,满足施工需要。7.2.5因乙方自备的小型机具、劳动工具质量问题或使用不当,导致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第八条临时设施8.1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生产、生活使用的临时设施,包括工人宿舍、分包管理人员办公室,具体数量以双方签认的临时设施领用记录为准。8.2除本合同第8.1条约定的临时设施外,其他临时设施均由乙方自行租赁或建设,相关费用已含于合同综合单价中,乙方不得以甲供临时设施提供不足为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款。8.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认真维护甲方提供的临时设施,承担修复、清洁等责任,保证所用的临时设施完好及整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修复、清洁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租赁和搭设临时设施。乙方自行租赁或搭建临时设施,应符合甲方要求及政府部门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满足作业安全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8.5甲方提供的办公室及宿舍收费标准为每间每月1000元,包含生活水电费。办公室及宿舍配置标准:门窗封闭、锁具、照明设施齐全,空调风扇、床铺、桌椅等由乙方提供。生活区必须安排一人专门管理文明施工宿舍管理,统一听从甲方指挥。第九条质量要求9.1乙方施工的工程,应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合格标准。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工程未能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的,乙方须自费修复至合格标准,并承担分包合同额20%的违约金及甲方的所有损失。雄忻站房项目,争创优质工程和汾水杯。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工程未能达到上述任一创优目标的,乙方应自费修复至满足上述标准,乙方承担分包合同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甲方的所有投入及发包人对甲方的所有索赔)。9.2乙方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9.3未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现场检查验收合格,严禁覆盖隐蔽工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9.4在施工中,甲方、监理单位或发包人进行检查或验收,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时,乙方应返工修复。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返工费用和违约责任。9.5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乙方承诺:甲方对建设单位所承诺的质量保修义务在分包工程范围内同样适用于乙方。9.6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过程中及质保期内,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瑕疵及缺陷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复直至消除缺陷,并承担相应返工、维修费用和违约责任。甲方也可另行安排他人返工修复消除缺陷,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自乙方工程尾款及质保金中扣除,无需经过乙方签字确认。9.7乙方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及《中铁建工集团华北分公司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手册》、《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管理刚性规定实施指南》等企业管理文件、制度要求,如合同约定与企业管理文件、制度要求不一致时,以较严格的为准。本工程涉及到的具体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通用标准:1).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GB50411-201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电气工程:1).GB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GB50148-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3).GB50149-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4).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5).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6).GB5017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7).GB50171-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8).GB50254-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9).GB50257-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10).GB50575-2010《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11).GB50617-2010《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暖通工程1).GB50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GB50738-20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3).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JGJ/T141-2017《通风管道技术规程》给排水工程1).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室外工程)消防工程1).GB50261-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消火栓、喷淋系统施工)2).GB50166-20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消防电气)3).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4).GB50498-2009《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5).GB50898-2013《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9.2乙方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技术规范、甲方确定的施工图及技术方案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9.3未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现场检查验收合格,严禁覆盖隐蔽工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9.4在施工中,甲方、监理单位或发包人进行检查或验收,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时,乙方应返工修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返工费用及违约责任。9.5在发包人组织的验收过程中及质保期内,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瑕疵及缺陷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复直至消除缺陷,并承担相应返工、维修费用和违约责任。甲方也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返工修复消除缺陷,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自乙方工程尾款及质保金中扣除,无需经过乙方签字确认。9.6乙方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及附件《中铁建工集团华北分公司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手册》,如合同约定与《中铁建工集团华北分公司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手册》不一致时,以标准较高的为准。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职业病防治10.1双方应遵守国家及地**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因未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有关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或其他相应问题被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地**府查处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损失。10.2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制作安全警告标示牌。甲方制作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标语、标牌,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悬挂或粘贴,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费用。10.3乙方应认真落实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的班组长与甲方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向甲方出具《安全质量承诺书》。10.4乙方应根据合同附件5《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的有关内容及甲方要求设置名专职安全员(定襄北人,五台县人),组织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并负责落实甲方《现场标准化手册》和安全质量管理红线等要求。另外,乙方需配置不少于名专职电工(定襄北人,五台县人)。乙方专职安全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更换,否则承担每人20000元的罚款。10.5特殊工种均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应急管理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操作证,在证件有效期内,方能上岗操作。施工作业人员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可上岗作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施工作业人员的培训,并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记录和存档。10.6在整个施工期间,乙方应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如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代为提供并另行收取含税采购价20%的管理费,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材料采购款和管理费。甲方有权统一采购安全帽、马甲和工作服等,并调拨给乙方使用,相关费用甲方在乙方应收工程款中予以扣除。10.7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协助甲方进行处置。10.8乙方应做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按照甲方要求处置、运输建筑垃圾及废弃物。甲方接收外部现场安全、文明检查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合同约定施工区域的清扫、整理。10.9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所属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10.10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附件《中铁建工集团华北分公司现场标准化管理手册》的有关规定,做好现场标准化管理,如合同约定与《中铁建工集团华北分公司现场标准化管理手册》不一致时,以标准较高的为准。第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11.1全面负责与设计单位、发包人、监理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工作。11.2明确分包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11.3向乙方提供控制测量基线和水准点。11.4依照合同对乙方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进度及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纠正。11.5根据发包人(发包人)对工期的要求及乙方合同履行情况,调整分包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且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索赔。11.6监督乙方的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相关文件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提供农民工身份证、银行卡、劳动合同、考勤、工资支付申请表等相关资料。11.7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及义务。第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12.1根据甲方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深化设计,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修订施工方案,使之满足甲方的现场要求;按照甲方的整体施工计划和现场安排要求组织施工。12.2负责分包工程相关的施工测量,按规定进行材料和质量自检,并向甲方报送相应的资料。负责施工范围内规范要求进行实体检测的检验试验,确保符合设计要求。12.2负责分包工程相关的施工测量,监控量测及现场试验工作,按规定进行材料和质量自检,并向甲方报送相应的资料。负责施工范围内规范要求进行实体检测的检验试验,确保符合设计要求。12.3乙方须配备专职试验员,乙方指定,身份证号:。专职试验员应严格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安排,全面负责混凝土试块制作、搬运、标准养护,以及原材料、构配件等的取样送检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完整、准确填写试验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确保试验数据真实有效。专职试验员须每日在施工现场履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离岗。若乙方未按约定配备专职试验员,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整的违约金,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配备;专职试验员每缺勤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00元罚款,罚款金额直接从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因专职试验员履职不到位或违规操作导致试验数据失准、工程质量事故等后果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12.4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组织各项资源进场。确保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保证每周在工地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5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述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操作证原件核对,并留存复印件备案。12.5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员,应按照甲方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特殊工种证、劳动合同等复印件、银行卡号、考勤表、工资支付申请表等相关资料,以备甲方备核。及时足额支付劳务分包队伍或自有劳务人员工资,缴纳社保费用,接受甲方监管,提供必要的资料及凭证,乙方需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12.6落实职业健康安全体检制度。定期组织所属劳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防止疾病患者或伤者进场施工。确保劳务人员的年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12.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妥善处理与当地政府、村民和内部发生的纠纷和矛盾,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行政处罚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2.8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分包考核等相关事项,配合甲方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质检和试验。前续工序完成后,未经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同意,不得进入后续工序施工。及时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12.9对施工范围内已完工程,在合同结束或移交其他分包单位前应负责照管及保护,并承担因保护不当或造成破坏引起的相关责任及损失。12.10撤离现场时,应按甲方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12.11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发票专用章。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原增值税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应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发票或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12.12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等项目主要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2.13本合同中涉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资料规程、当地建委、档案馆、甲方相关部门的要求等,乙方应及时整理上报、修改工程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2.1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卡及其它有价物品等,不得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吃喝游玩及其他娱乐性消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工作以外的便利和好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工程款。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向甲或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司法机关检举。12.15乙方应对其派驻现场的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操作培训,确保合格后方可上岗,若发生乙方人员因人身损害等原因向甲方主张经济赔偿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处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代为支付。即使甲方因此被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或判处先行支付上述费用,乙方也应当在上述机关规定期限内实际承担并支付全部费用,如乙方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参照本合同第18.2.14条的违约责任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12.16施工资料和工程进度必须同步。每月甲方管理人员对施工进度和资料进行检查,出现问题限期整改,否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要按规定将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自检记录、交接检记录、钢筋下料单)交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验工计价。12.1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它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2.18乙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多边金融机构诚信合规原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腐败、欺诈、胁迫或共谋等可制裁行为。12.19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及义务。第十三条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13.1乙方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劳动合同书应至少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及农民工各执一份,于进场后5日内将劳动合同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证复印件等资料报甲方审核备案。若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递交劳动合同书原件等相关资料,甲方有权按照人民币1000/人的标准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工程资料的保存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乙方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乙方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乙方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及日期支付或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周期不得大于一个月,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13.2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根据乙方与农民工签订的合同支付工资,缴纳社保费用,接受甲方的监管,提供必要的资料及凭证。13.3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相关文件代付农民工工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提供农民工身份证、银行卡、劳动合同、考勤、工资支付申请表等相关资料,其中提供信息错误人数在5人以内的(含5人)500元/次,信息错误人数在10人以内的(含10人)1000元/次,信息错误人数在10人以上的1500元/次;如乙方上报的工资表、考勤表中有现场实际施工人员不在名单内,且未给甲方提供相应的结清证明的,甲方应在结算中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做出相应的扣除;对于乙方未提供的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农民工要求数额或政府相关部门文件载明的数额支付,同时,对于乙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用工关系的劳动者,甲方有权按照人民币1000/人的标准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作为乙方违反劳动管理义务的违约金;甲方的代为支付视为对乙方工程款的支付。13.4如乙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或甲方认为乙方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直接向农民工代付工资,代付的工资从乙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如农民工≥3人在施工现场、甲方办公场所或公共场所持续滞留≥2小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信访机构等提交联名投诉材料等,乙方应于24小时内及时处理,并每次按本合同第18.2.14条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集体讨薪、工程质量缺陷、安全事故等)引发舆情,对甲方声誉造成影响或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须在4小时内出具澄清声明,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按照人民币10000/次的标准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作为乙方违反劳动管理义务的违约金。13.5如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的,须出具代支付农民工工资委托书。乙方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甲方。甲方根据乙方编制的工资支付表,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乙方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13.6如乙方所属农民工发生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集体仲裁或诉讼,乙方应积极处理。如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甲方承担法律、经济等责任,甲方可从乙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13.7工程所在地政府、建设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有明确规定或要求的,按照规定或要求执行。第十四条保证金交付与返还14.1履约保证金14.1.1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乙方全面履行合同完毕且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不计利息返还。乙方违约或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由乙方另行补足或由甲方在应向其支付的工程款中扣留。14.1.2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5)种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1)向甲方缴纳暂定合同价款总额的/%的现金;(2)提供/元金额见索即付、不可撤销、无条件支付的银行保函;(3)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日内补足;(5)其他方式:本工程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乙方违约或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应向其支付的工程款中扣留。14.2质量保证金14.2.1乙方按结算价款总额3%的比例提供质量保证金。乙方的工作成果在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期满后30日内,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将本合同质保金不计利息支付给乙方。若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修,缺陷责任期相应延长,质保金仍由甲方保留。如乙方拒不返修,甲方有权将质保金用于支付返修费,质保金不足支付返修费用时,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后XX日内补足差额。14.2.2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提供质量保证金:(1)按结算价款总额3%一次性预留质量保证金;(2)乙方提供结算价款总额3%见索即付、不可撤销、无条件支付的银行保函;(3)其他方式:/。14.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3.1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代为拨付的农民工工资以外,其余无息退回乙方。若乙方逾期支付或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扣除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的,由乙方另行补足或由甲方在应向其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乙方同意甲方在合同价款中扣除。14.3.2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向甲方缴纳/元现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向甲方提供见索即付、不可撤销、无条件支付的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总额的10%,保函的有效期自保函生效之日至本分包工程办理结算完成后3个月。保函开立后,保函所担保的资金将全部接受甲方的管理、使用、监督。如乙方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支配该保函,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3)其他方式:/。第十五条变更15.1施工过程中,对于甲方通知施工的工程变更或合同外零星工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回绝,必须及时调整资源组织,确保变更及合同外零星工程顺利实施。涉及零星用工的240元/工日(含税),按10小时为一工日计算,不足一工日的按小时折算,此单价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15.2因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导致工作项目和数量增减时,应据实调整合同价款。其中,分包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结算时执行相应的单价;有类似项目的,结算时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没有类似项目的,按《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指导价下浮15%确定并作为结算依据。定额指导价中没有的项目,由甲乙双方在变更事项发生后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合同价款调整、具体支付等事宜。15.3因工程变更导致的乙方返工、拆除或增加的费用,依据甲方或发包人批复,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具体支付等事宜。15.4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不当而引起的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5.5乙方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甲方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甲方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15.6乙方不执行从发包人处直接收到的未经甲方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乙方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15.7分包签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实施:15.7.1对于符合分包签证内容的,在签证内容实施前,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向项目工程管理部或安全环保部提交附件15格式:《分包单位签证申请单》。15.7.2附件16格式《分包签证完工确认单》:在签证内容施工完成3天内,由项目部工长或施工员、项目生产经理(生产负责人)、项目商务经理(商务负责人)和相关的分包方,进行现场签证计量,双方确认的工作量必须附书面和影像记录证明(影像资料必须标记有日期);涉及材料的,项目部材料员参与确认;用工签证必须注明用工时间、用途、性质(普工、技工)及工作量;现场临时用机械必须注明时间、用途、机械规格和工作量;项目经理需对以上内容审核确认,未经项目经理签认的不予认可。15.7.3分包签证时限: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不得事后补办,逾期未办理现场签证的,视为分包人主动放弃此项签证费用,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15.7.4项目部指定的原岗位管理人员离开原岗位以后补办的签证,或项目部其他岗位人员代办的签证,一律不予认可。15.7.5若本属于分包人范围的工作内容,分包人以各种理由,不服从承包人安排,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延,影响工程施工进度,拒绝零星工作施工,承包人在与其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需由工程管理部对分包人下发联系单,出具原分包人对自施范围内内容不予施工确认、签证指令单,并有权另行安排其它单位施工,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分包人承担。且承包人加收管理费,以上费用将直接从应付给该分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15.7.6分包签证必须经过线上审批系统确认,其余形式均不予认可。(JR项目本条修改为:分包签证必须经过甲方签证审批系统确认)第十六条保险16.1乙方必须为其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并为作业场地内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办理财产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报甲方备案。合同综合单价中已经包含了各项保险费用。16.2乙方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负责处理,甲方给予协助;如因乙方未及时缴纳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致使甲方承担相应责任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6.3当不属于乙方所投保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若乙方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而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时,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16.4当不属于乙方所投保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仍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保险理赔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明。第十七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17.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及时通知甲方制定处置方案。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置或哄抢文物,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文物发掘拖延的工期予以顺延,但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17.2在施工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及时通知甲方制定处置方案。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置,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八条违约责任18.1乙方同意给予甲方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乙方不得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甲方支付欠款。甲方超过付款宽限期仍未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提交结算申请单或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已包含逾期支付利息)。违约金(已包含逾期支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工程款,违约金总额(已包含逾期支付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逾期欠款金额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以付款问题为由采取停工、怠工、解除合同等方式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同时,在乙方给予甲方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内,乙方不得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甲方支付欠款。乙方同意甲方违约时以本条约定向甲方计取违约金,放弃申请调高增加违约金的权利。18.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工程款或质保金中扣除下述条款约定的违约金:18.2.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因乙方原因工期延误7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8.2.2乙方擅自停工的,每停工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擅自停工7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8.2.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每处不合格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因乙方未按照甲方和合同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的,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甲方在结算时按照1.2倍从乙方应付款中扣除。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8.2.4乙方严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重新挑选施工队伍进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书后3日内退场完毕。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责任及甲方重新挑选施工队伍进场施工的费用以及甲方所接受的罚金、索赔等费用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18.2.5乙方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0元/次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18.2.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退场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双方一致同意,以乙方退场前的过程结算累计数额为基础乘以80%,再扣减因退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违约金后,作为双方的最终结算金额。18.2.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出借资质给他人挂靠,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分包最终结算价格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18.2.8乙方报送的分包结算申请书应依据充分、实事求是,不得发生重复结算、虚增数量、伪造资料及其他欺诈现象,否则应按照虚报金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8.2.9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及时报送结算资料或派人核对结算资料的,甲方可自行结算并以甲方结算结果为准,乙方对此无条件认可。18.2.10乙方开具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不及时或提供虚假、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0元/次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18.2.11无论因何种原因,乙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纳入甲方主管税务机关监管协查名单,或擅自作废发票给甲方税务管理工作带来不便或造成甲方财产或声誉损失的,乙方在履行配合调查义务的同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18.2.12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并保证任何第三人对该产品货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豁免于乙方与第三方就本合同产品货物发生的争议,如乙方违反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导致甲方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或诉讼的,乙方构成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相关法院执行乙方在甲方的债权(以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的,乙方构成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助执行债权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如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进行转让或用于担保,乙方构成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已转让或用于担保的债权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18.2.1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乙方驻工地代表和其他人员,乙方不予以撤换的,乙方应按照100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撤换为止。18.2.14乙方承诺按时足额支付其员工(包括农民工)工资,并及时支付与其相关合作单位的款项,因乙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或款项,发生上述人员或单位向甲方、甲方关联单位,以及建设单位、地**府部门、法院等第三方主张工资或劳务费的,导致甲方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者围堵、上访等牵连时,每发生一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0万元的违约金。乙方同时需向甲方支付垫付款项及相应利息、行政罚款(如发生),以及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保全费、律师费、诉讼(仲裁)费、执行费等各项费用。特别说明:若发生工人围堵项目部事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0.5小时内派管理层至现场处置,24小时内平息事态,若乙方未按期妥善处理,则甲方有权按照10000元/次的标准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18.2.15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18.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出现上述18.2条违约情形,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履约能力做出评估,如果乙方无能力继续履约(特别是质量、工期、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18.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九条合同终止解除19.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9.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19.3如果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发生违反多边金融机构诚信合规原则的行为,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9.4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19.5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19.6当甲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清理全部人员及设备材料等自有物,并于7天内全部撤离劳务作业现场,超过7天未撤离的,视为放弃对现场设备材料等物品的所有权,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自行清理或进行处置。第二十条争议解决20.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20.2协商不成的,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并以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1.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台风、泥石流、洪水、山体滑坡、地震、海啸、流行疾病、骚乱、戒严、暴动、战争、政府行为等。21.1.2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双方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按争议解决的相关约定处理。21.2不可抗力的通知21.2.1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21.2.2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21.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21.3.1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21.3.2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甲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由甲方承担;(2)乙方自备的机械、材料的损坏由乙方承担;(3)甲方和乙方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4)因不可抗力影响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乙方停工的费用损失由甲方和乙方合理分担。21.3.3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乙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21.3.4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21.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30天或累计超过60天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22.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双方书面同意均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22.2甲方对乙方任何放弃本合同债权或承担高于本合同约定债务的承诺等任何书面文件均需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甲方专项书面授权,甲方任何人员以甲方名义或以项目印章进行的任何放弃债权、承担债务、提高甲方违约金标准的承诺均属无效承诺,对甲方无任何法律效力。22.3由于国家经济环境变化、政府政策变化、建设单位压缩投资或资金紧张等非甲方原因,导致在建项目停工的,分包合同需要中止或终止的,乙方不得提出人员、机具停窝工损失及进出场费用等任何索赔,除乙方已完工程对应价款外,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与此有关的费用补偿要求。22.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22.5甲方拟派谈国福为项目经理。针对甲方项目公章使用及项目经理、工地代表权限范围事宜,双方特别约定:(1)加盖甲方项目公章(见印模)的补充协议、承诺书、会议纪要等与经济相关的文件均无效。(2)甲方项目经理或工地代表(见样本)就本项目对外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借款协议或单方出具的担保、承诺书、借条等经济类文件未加盖甲方公章的均无效。项 目 公 章项目经理签字(印模)(样本)工地代表签字(样本)22.6双方确定双方所预留的以下任意一种联络方式均视为双方送达通知等文件的有效方式,任一方通过该方式向对方送达的计划、通知等文件均为有效送达。任一方变更送达方式必须在变更方式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不发生送达方式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方式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甲方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李雅奇;电话:15503683046;微信:llq971106;送达地址: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高铁山西段XXZF标段项目经理部;邮箱:ztjdyxm001@163.com。乙方送达地址:联系人:;电话:;微信:;送达地址::邮箱:。22.7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劳务分包方,对本合同条款已认真阅读,对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均已完全理解,对履行本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停建、工期变更、资金周转、自然条件变化、征地拆迁滞后、图纸迟延等均已充分判断,乙方签订本合同则视为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并不得据此向甲方索赔工程费用。22.8乙方已知悉并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除非双方已经对封账协议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过程中双方签署的任何结算确权资料,只是明确了双方当事人对依据协议约定得出的工程价款并无争议,但不等于甲方对工程质量、工期、主材超耗、水电费、分包间交叉扣款等施工合同其他事项已经达成一致,甲方有随时在已核对完毕的工程价款中扣款的权利。22.9如双方出现结算、支付等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时,请拨打欠薪欠款投诉电话:010-87576610转8685,甲方将及时登记纠纷问题并协调解决。22.10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终止。22.11本合同若采用电子合同形式,由乙方登录甲方指定的电子合同签约平台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1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分包工程量清单》附件2:《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附件3:《甲方供应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附件4:《甲方提供临时设施一览表》附件5:《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名单》附件6:乙方企业证照(必提供)、乙方工地代表授权委托书(按实际情况提供)附件7:农民工工资清款承诺书附件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附件9: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10:承诺书附件11:质量管理协议书附件12:分包工程过程结算价款确认单附件13:分包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确认单附件14:封账协议附件15:分包单位签证申请单附件16:分包签证完工确认单附件17: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合规承诺函附件18:招标澄清函等相关资料附件19:《中铁建工集团华北分公司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手册》(单独成册)附件20:《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管理刚性规定实施指南》(单独成册)附件21:《中铁建工集团华北分公司现场标准化管理手册》(单独成册)附件22:《安全、质量、生产、施工综合奖惩制度》(单独成册)(本页为《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及相关配套工程XXZF标段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一/二/三标段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签署页)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分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住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1号楼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附件1:分包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及相关配套工程XXZF标过轨管道安装劳务分包工程序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暂定工程量不含税单价(元)不含税合价(元)工作内容费用组成工程量计量规则备注不含增值税小计增值税税率 %含增值税合计注:1.表中所报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人工、材料(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机械(除甲方提供的机械外)、管理费、利润、税金、垂直运输、脚手架、安全文明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材料价格风险、人工价格风险等全部内容。无论合同履行期间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变动的幅度有多大,也无论是否存在任何调价文件的要求,单价均不再做出调增。2.本报价范围已包含电气图纸、给排水图纸所有工作内容;所有专业图纸的预留预埋全部工作内容、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及措施项目,若有漏项被视为已含在所报价项目内。3.表中以“项”为单位的,均属包干单价。无论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何变化,不再调增。4.以上所报项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不发生或承包人另行安排的时,将在结算时扣除。以上未提及的计算规则执行GB50856-2013标准。5.结算工程量(除以重量计量的项目外)均取算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四舍五入不适用。6.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加工棚、各类库房、安全通道、卸料平台、宿舍家具、床及床板、开关、灯具、空调、被褥、外套、防护用具、消防治安等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为达到地方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标准所做的投入。7.安装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如不符合验收规范质量标准造成返工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由此造成工期拖延,按合同工期延误条款处理。8.综合单价分析表中“制作安装费”包含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等全部费用。9、工作面交接:已完成预埋区域,进场后7天内完成交接工作,如出现管线不通、线盒、套管缺失的情况则由预埋单位承担损失,承担内容包括且不限于管线不通、线盒、套管缺失的情况所造成的维修等费用。交接完成后双方签订书面的交接协议,后续问题由新进场单位承担。电气电缆、电线敷设以末端设备安装为施工依据,调试由设备安装单位进行;管道打压及调试按照施工区域分段进行,综合调试以末端设备安装区域进行划分。10、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总承包单位BIM深化图纸,因总承包人BIM深化图纸所产生的拆改额外费用,分包人不得要求索要相关额外费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到综合单价内。11、根据施工图技术要求需要进行防火封堵的项目综合单价中均应充分考虑。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件21.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工程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及相关配套工程XXZF标过轨管道安装劳务分包工程序号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损耗率质量等级送达地点备注一材料1C30混凝土/m³1.5%合格施工现场2热浸镀锌钢管/米4%合格施工现场3热浸塑钢管/米4%合格施工现场4热浸塑非磁性钢管/米4%合格施工现场5管件/个/合格施工现场6铁丝/米/合格施工现场7胶带/米/合格施工现场8土工布/㎡1.5%合格施工现场附件32.甲方供应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工程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及相关配套工程XXZF标过轨管道安装劳务分包工程序号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备注机械设备1无周转料1无附件4:甲方提供临时设施一览表《甲方提供临时设施一览表》序号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无附件5: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件名称及证件号岗位备注1工地代表2生产负责人3技术负责人4施工队长5安全员6领料人7机械保管人8专职试验员9防护员(一机一人)10专职防护员(提示:上述人员名单根据乙方投标书或现场情况进行调整,每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必须填写完整,施工班组长可以为多人,领料人和机械保管人可以为同一人。拟定完后删除提示。)附件6企业证照(合同所附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确保内容打印清晰,不得使用加盖与合同签订无关的印章的证照复印件,例:加盖“仅用于参与XX工程投标”类似字样的印章)(按实际情况提供)乙方工地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受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员工为分包工程的的工地代表,以我的名义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往来文件,对本工程分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控制;负责现场监督管理、组织协调,以乙方名义办理签证、工程量确认、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及收取等审批手续,对甲方要求进行答复,签发文件,负责协调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所有事项。受委托人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特此证明。授权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受委托人无转让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确保证件打印清晰且不得加盖与合同签订无关的印章)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前采用电子印章的合同,乙方签字人原则上应是乙方法人,故无需再单独提供授权委托书。如特殊原因由工地代表签署合同,需乙方单独提供签订合同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合同签订前提供项目妥善保存,复印件放至在合同附件中)附件7农民工工资清款承诺书致: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贵公司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宗旨,我单位充分理解并全面认识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为此我单位郑重提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和授权:一、我单位除无条件执行合同中有关工人工资和保险的相关规定外,坚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山西省建委、忻州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忻州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甲方和银行的监督和管理,承担一切与此有关的法律责任。二、在用工前与农民工签订完备的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相关用工备案手续。因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按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规定处理。三、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帐户,并在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为每一名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帐户及工资卡。将承包方按进度拨付的工程款中不少于10%的款项,作为农民工工资存入专用预储帐户。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季度按合同约定对劳务费进行一次结算,并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以任何名目拖欠和克扣农民工资。四、凡我单位发生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由我单位负责及时解决。如因我单位未及时解决相关纠纷,可能或已经给贵单位和社会造成任何不良影响,贵公司可以采取如下措施:(1)从我单位提交的保证金或应付工程款中先行支付相关农民工工资等全部费用;(2)终止本施工合同并且由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3)取消或限制以后与我单位合作。对此,我单位不以任何方式提出异议。五、我单位将认真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制度,坚决禁止以任何形式对举报人员的打击报复行为,一经发现,我方愿意承担相关处罚和法律责任。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附件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甲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经理部与各分包队伍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安全生产、和谐发展的理念对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及相关配套工程XXZF标段主体劳务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签订本协议,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执行。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先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了解并接受甲方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2、乙方必须制定本单位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电气事故应急措施,编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并在进场前一周报甲方审核审批。3、乙方配备至少两名持证电工组成临时用电安装。检查和维修小组,并将其电工上岗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4、甲方提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源点,并负责电源点以上设备和线路的维护管理,乙方自行提供分配电箱及以下开关箱、电线、电缆以及用电设备,并负责分配电箱及以下临时用电的维护管理;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电线缆及设备等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5、乙方电气设备、设施进场当天,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进场前验收,经对配电箱、开关箱等用电设备;电线、电缆检验和测试合格并粘贴检测合格标志后方可进场安装使用。6、乙方进场后,根据用电需要由甲方电气技术人员指派专业电工为乙方接引或拆除电源;7、乙方在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且箱内漏电保护器定期做灵敏度测试,确保动作有效。8、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应拔掉电源插头,开关箱拉闸断电,并关门上锁。9、乙方在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必须安装二次空载降压防触电保护装置。电焊机一次侧进线应有防护罩,电缆线绝缘良好,长度不大于5米;二次线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大于30米;使用时确保“双线”到位,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替代二次线的地线。10、若有电气焊及明火作业,作业前需向甲方安全员报告,开好动火证;作业时在指定地点设看火人,配备充足防火器材。11、乙方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12、乙方负责对二级箱以下施工用电的设备、电线缆和开关箱等进行安装、调试、日常巡视、检修及拆除工作,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铁建工集团“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求。13、乙方在施工中如有违反以上条例及相关规范规程,必须按要求立即进行排查和整改,对于不整改和整改不彻底现象甲方依据实际情况有权对乙方进行50-1000元罚款。14、乙方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如果违反相关规范、制度过触犯法律法规造成严重事故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负责,并视情节严重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15、乙方在施工完毕退出施工现场前应办理出场签字手续,甲方电气技术人员有权对乙方撤出的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并对乙方施工用电费用进行清算,签字完毕方可撤离现场。16、施工用电用水费用甲方按C规定向乙方收取。A、按照乙方在该工程内施工项目总造价的1%(参考)进行收取;即施工用电总费用(元)=施工项目总造价(元)×施工用电系数(1%)。乙方在施工入场后一周内一次付清。B、乙方在所有配电箱中安装电表,按实际用电量计算,每月抄表结算支付;月电费(元)=月实际用电度数(度)×单价(元/度),乙方工程完毕撤出现场前结清所有用电费用。C、施工现场水电费按结算额0.5%在当期结算中扣除。1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同意乙方撤离现场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附件9廉洁工程共建协议甲方:乙方: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廉洁从业氛围,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实现互利共赢目标,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特订立本协议。一、甲乙双方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各项规定。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规章制度。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问题的,应如实向上级纪检组织反映。二、甲方责任1.甲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在开展业务、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2.甲方不得接受乙方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礼金、礼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给予回扣等。3.甲方不得接受乙方邀请,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在婚丧嫁娶等活动中,甲方不得邀请乙方人员参加,不得接受乙方财物。4.甲方不得接受乙方为甲方家庭成员和亲属的私事提供赞助和其他便利。三、乙方责任1.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在开展业务、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2.乙方工作人员应当保待与甲方正常业务交往,不得以各种名义赠送甲方工作人员礼金、礼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给予回扣等。3.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对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或者出资为甲方人员办私事、娱乐、过生日、婚礼等。4.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及其家庭成员和亲属的私事提供赞助和其他便利;不得向甲方家庭成员和亲属赠送任何礼金、礼品等。5.乙方承诺本公司股东、管理人员与甲方领导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没有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四、违约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纪律规定、法律法规等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纪律规定、法律法规等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五、其他1.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并以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2.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至项目完工时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附件10承诺书致: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我单位承诺,不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情,都不会发生聚众围堵施工现场、围堵总承包方办公区、围堵发包人办公区等任何聚众闹事的现象。若有此现象发生,贵司可全部扣除我司合同额的5%,我司将不会有任何异议。特此承诺!234.乙方(盖章):56.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附件11质量管理协议书甲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为了加强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促使乙方认真贯彻“建筑法”强制性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1号令”中的第十六条~第十九条有关内容,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14册)标准,提高工程质量,乙方做出如下承诺:1.乙方保证所承包工程的所有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忻州市和国家现行的合格标准,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未能满足上述要求时,每发出一次书面整改要求,甲方有权处罚乙方5000元。2.乙方没有根据甲方要求实施整改,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每下达一次停工令,乙方除按要求整改外,甲方有权处罚乙方10000元。3.乙方施工的同一道程序,经甲方验收两次仍不能通过,每出现一次类似情况,甲方有权处罚乙方5000元。4.如果工程中的质量通病、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等现象被甲方提出后,在下次检查中重复出现,每次对乙方进行处罚2000元至10000元。5.中间验收合格率低于90%(含90%),甲方有权处罚乙方10000元。6.未经甲方验收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要求将已施工部位拆除,每出现一次类似情况,甲方有权处罚乙方5000元。7.在施工过程中,如在关键部位发现质量问题且乙方无能力维修,在不影响工程质量水平和工期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处罚乙方10000元。8.乙方应加强对自身和分包商的成品保护工作,如果甲方发现乙方野蛮施工,损坏成品和半成品,除乙方必须无条件修复、更换或赔偿外,甲方每发现一次,有权视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处罚乙方10000~20000元。9.隐蔽工程未经监理人员确认擅自进行施工者,除责令停工返修外,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将加倍处罚。10.不按规定执行甲方指令,视其情节程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0元至3000元的违约金。11.对拒不执行甲方指令并无理取闹者,除责令乙方停工整顿、处分闹事者外,乙方另外须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12.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或擅自修改设计图纸,除责令返工修复外,乙方另外须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13.严格执行建委颁布的施工管理二十三项禁令和冬施禁令,不准违规施工。对召开的会议无故不参加或迟到者,每次会议迟到者处罚200元/人次,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人员,每缺勤一人处罚500元/人次。14.对违反上述协议约定内容进行经济处罚后仍无改进者,加重处罚,直至令其退出施工现场。15.违反主要分部分项技术要求和项目管理要求其它有关规定的,每次处罚乙方2000元。16.乙方派驻项目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职责时,甲方有权要求其更换合格管理人员,乙方必须在3日内更换到位。一次不能及时更换合格管理人员,每次扣罚人民币1万元,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一次款项中扣除。主要管理人员更换次数限一次,更换后的人员如不能让甲方满意,甲方有权解除签订的施工合同,并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17.甲方提出的相关工程变更,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甲方有权组织其他单位施工,费用自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处罚乙方100000元。18.为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乙方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必须3日内进场并在一周内完成开工准备工作。以上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本施工合同实施期间,由乙方按此执行,乙方承诺全面、无条件服从。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附件12分包工程过程结算价款确认单工程名称:合同编号:结算编号:确认日期:年月日双方确认本期结算金额元,其中不含税金额元,其中税金元。双方确认开累结算金额元,其中不含税金额元,其中税金元。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盖章确认)编制人:(签字确认)商务经理:(签字确认)项目经理:(签字确认)项目书记:(签字确认)附件12-2分包工程收方单(末次收方 □是 □否)项目名称: 编号:分包单位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收方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金额(元)收方时间年 月 日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合同总量完成部位(内容)本期收方量开累收方量备注123收方验收人:工程管理部:生产经理:(签字确认) (签字确认质量合格)(签字确认)附件12-3 分包工程过程结算罚扣款会签确认表分包单位:合同编号:工程名称:序号扣款内容(详见附件)扣款类型及金额合计(元)代买材料扣款超损耗材料扣款机械使用扣款安全罚款住宿费扣款水电费扣款质量罚款检测费扣款履约罚款其他单位交叉扣款承兑贴息、资金利息、税金等扣款其他扣款1本期2开累扣款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安全总监(安全环保部)安全总监(安全环保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部相应部门项目总工:生产经理:项目经理:分包单位授权委托人:附件12-4分包工程过程结算价款明细表分包单位:合同编号:工程名称: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不含税单价合同总量本期计量本期计价上期计量上期计价开累计量开累计价备注一合同内1二零星工作、变更签证元例:签证1(编号)三扣款及其他元例:四不含税结算总额元五税金元税率六含税结算总额元工程管理部(收方):商务经理(复核):项目经理:分包单位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签字并盖章确认)(签字并盖章确认)附件12-5分包工程合同外费用承诺函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对我司在 项目签订的 合同(合同编号: ),我司承诺如下: 一、自 年 月 日(第一份承诺书填写开工时间,其余均填写上期过程结算办理时间)至 年 月 日(填写本月结算时间)期间,除附表已上报的变洽签台账内容外无其他变更、洽商及签证,如后期发现本月有应提而未提的变洽签,视为我司让利。 二、变更签证单只代表我方拟施工的内容,是否计算费用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特此承诺。分包单位(公章):分包负责人:日期:附件13分包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确认单工程名称:合同编号:结算编号:合同编码-ZZ确认日期:年月日双方确认最终结算金额元,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金元。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盖章确认)编制人:(签字确认)商务经理:(签字确认)项目经理:(签字确认)项目书记:(签字确认)附件13-2分包工程最终结算价款明细表分包单位:0合同编号:0工程名称:0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不含税单价合同总量结算工程量结算计价备注一合同内12二零星工作、变更签证元例:签证1(编号)三扣款及其他元例:四不含税结算总额元五税金元税率六含税结算总额元商务管理部(编制): 商务经理(复核):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授权委托人: (签字确认) (签字确认) (签字盖章确认) (签字盖章确认)附件13-3分包工程收方单(末次收方 □是 □否)项目名称: 编号:分包单位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收方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金额(元)收方时间年 月 日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合同总量完成部位(内容)本期收方量开累收方量备注1234收方验收人:工程管理部:生产经理:(签字确认) (签字确认质量合格)(签字确认)附件13-4分包最终结算罚扣款会签确认表分包单位:0合同编号:0结算编号:0工程名称:0扣款内容扣款类型及金额合计代买材料扣款超损耗材料扣款机械使用扣款安全罚款住宿费扣款水电费扣款质量罚款检测费扣款履约罚款其他单位交叉扣款承兑贴息、资金利息、税金等扣款其他扣款扣款金额(元)扣款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安全总监(安全环保部)安全总监(安全环保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部相应部门项目总工:生产经理:项目经理:分包单位授权委托人: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并盖章确认)附件13-5 谈 判 记 录 项目名称:谈判地点谈判时间谈判内容 谈判记录: 项目谈判人员(签字): 项目部(公章): 分包谈判人员(签字): 分包单位(公章):附件14封账协议甲方【全称】:×××项目部项目经理:住址:电话:乙方【全称】:×××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电话: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签订《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编号。为明确双方合同结算及债权债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1.双方确认,双方签订的合同最终结算金额(含增值税)为元(大写:),其中:不含税价元(大写:),增值税元(大写:)。其中,质保金含税金额为:元(大写:)。该最终结算金额为甲方依据合同应支付乙方的所有费用,包含乙方在该项目施工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价款、变更价款、计日工价款、材差价款、违约金等。2.双方一致确认,本协议所结算的工程数量、单价、总价均清楚无误,双方对最终结算金额无任何异议,不存在其他遗留问题。最终结算并不免除乙方对工程的质量保修义务,乙方的质量保修义务及责任仍执行原合同相关条款。3.双方确认,甲方已支付乙方工程款等各类款项金额(含增值税)共计元(大写:)。乙方已开票金额元(大写:),未开票金额元(大写:)。4.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为双方最终确认协议,若乙方再持有与该工程有关的任何涉及债权债务内容的材料均视为已在结算中综合考虑,不再作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依据。5.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费、材料款等。6.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就原合同相关事宜要求甲方支付额外工程价款或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任何责任。7.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因履行原合同所引发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一切争议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外欠款项、劳动争议、侵权责任等,甲方有权直接从应向乙方支付的剩余工程款中扣除。前述剩余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8.关于付款时间、付款条件、质保金和其他未尽事宜仍执行《×××合同》中的约定。9.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甲乙双方应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项目经理(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15分包单位签证申请单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单位名称: 编号: QZ-01 施工部位 施工期间/人次 需列明增加原因、处理措施,附施工草图、影像资料等证明材料,明确签证事项、工程量、时间等:分包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附件16分包签证完工确认单日期:年月日编号:分包号工程名称乙方事 由设计变更或洽商 □从另一施工队扣回 □我方失误返工 □额外用工工作部位工作内容及要求签证内容XX年XX月XX日在施工XX的过程中,因XX原因,需要额外使用XX人工、机械或者材料;其中,机械、人工材料的规格为(如挖掘机的型号为XXX,所使用的材料为XXX,所用的人工的工种为XXX);使用起止时间及相应XX/小时/工日/台班;材料使用量计算公式为XXX;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公式为XXX等。Ps:1.影像资料必须标记有日期2.算量工程应附上相应的图纸或者其他计算依据完工验收情况现场经办人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生产经理(生产负责人)商务经理(商务负责人)项目书记项目经理意 见说明:完工确认必须由相关部门参加并签认,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所有项目成员一律不得自行开具或确认任何分包签证和工程量。若签证内容涉及此表格中所列之外的相关人员,可对此表增加调整。附件17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合规承诺函本人/我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填写第三方姓名或名称)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分包商。本人/我企业向公司声明并保证如下:一、本人/我企业熟悉并理解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多边金融机构诚信合规要求、中国和公司的反腐败、公平竞争、投标和采购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将在遵守上述法律的前提下履行职责。二、本人/我企业被告知公司的合规要求,熟悉并理解在为公司提供过轨管道安装工程时,同意遵守公司的合规要求。三、本人/我企业承诺严格遵守多边金融机构诚信合规要求,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严禁任何人从事任何腐败、欺诈、共谋、胁迫等多边金融机构禁止的可制裁行为。四、本人/我企业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公务人员提供、承诺、安排、支付任何资金、礼品或便利,从而影响公务人员公正履行公务职责,帮助本人/我企业获得不当利益。五、本人或我企业或我企业的关联实体,其高管、员工,均未因腐败、欺诈、共谋、胁迫,或因触犯法律,在本国或外国接受刑事调查,或被采取民事或刑事强制措施。六、本人/我企业向公司提供服务不会违反本人/我企业对其他客户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或排他协议。本人/我企业承诺,一旦本声明不再准确完整,将立即通知公司,并提交补充最新情况的报告。签字:职位:盖章:日期:填写说明:1.凡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顾问、咨询师、代表、经销商、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合资伙伴和其他第三方等)参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开展的招投标、合同签订等业务合作时,均需签署本《第三方合规承诺函》。2.采用招标方式开展的业务事项,应将《第三方合规承诺函》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资料,要求各投标主体随投标资料签署并提交,在签约阶段无需重复提交。对无需招标程序的其他业务事项,应在签约阶段单独提交《第三方合规承诺函》或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签署。3.同一主体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时,无须重复签署本《第三方合规承诺函》。同一主体在同一时间与公司签订多份合作协议的,每一份合作协议签订时,该第三方主体均应单独签署对应每一份合作协议的《第三方合规承诺函》。4.本《第三方合规承诺函》所称“公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含义:(1)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事的人士;(2)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3)行使公共权力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4)公共企业人员,即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5.本《第三方合规承诺函》所称的“腐败”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以不正当地影响另一方当事人的行动。本《第三方合规承诺函》所称的“欺诈”是指故意或鲁莽地误导或企图误导一方当事人获得金钱、其他利益或逃避义务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虚假陈述。本《第三方合规承诺函》所称的“共谋”是指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旨在实现不正当目的的安排,包括不正当地影响另一方当事人的行动。本《第三方合规承诺函》所称的“胁迫”是指直接或间接的手段削弱、损害、威胁,以便不正当地影响一方当事人的行动。6.填写后,请删除标红文字;打印时,须一并打印填写说明,作为承诺函的组成部分。附件187.招标澄清函等相关附件198.《中铁建工集团华北分公司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手册》(单独装订)附件20《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管理刚性规定实施指南》(单独装订)附件219.《中铁建工集团华北分公司现场标准化管理手册》(单独装订)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工程采购文件工程名称: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及相关配套工程XXZF标段采购内容:过轨管道安装工程采购编号:HBF-雄忻铁路站房标-劳务-007标段号:/采购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2024年6月11日目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合同条款五、评标办法六、图纸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名称内容1.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及相关配套工程XXZF标段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工期要求:总日历工作天数为:31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为2025年08月20日,结束工作日期为2025年09月19日;质量标准要求合国家和国铁集团(含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相关标准、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全部工程确保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寿命内正常运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必须达到山西(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必须达到山西(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标准。(1)杜绝责任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杜绝责任人身死亡事故;(3)杜绝责任一般B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4)消灭责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5)消灭责任一般铁路交通事故。分包方式:劳务分包1.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1.3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的企业;2、投标单位需是在集团公司合格名册内,或已办理准入资格的。1.4工程招标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完成五台县站、定襄北站过轨管道施工图纸中所有工序及措施。标段划分:无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劳务分包形式分包,投标人需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1.5招标文件、图纸获取有意投标的投标人请在2025年8月1日至8月6日到中铁鲁班商务网“供方交易系统(二期)”进行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下载。中铁鲁班商务网网址:http://www.crecgec.com1.6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7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上传鲁班网,截止日期前未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1.8投标文件递交北京时间2025年8月14日9时之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供方交易系统(二期)进行投标文件上传(签字盖章扫描件及excle版清单),无纸质版标书。1.9招标控制价不含税金额537970.02元,税率3%,含税金额554109.12元;如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则按废标处理,有效报价少于3家,采购人可重新组织招标。2.0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郑彦秾(公司)杨震(项目)电话:1761077762313080312973邮箱:crceghbzbcgb@126.com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2号楼3层二、投标须知1、工程概况1.工程概述工程名称: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及相关配套工程XXZF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工程概括:五台县站为线侧下式站型,车站中心里程DK224+250;车站轨顶设计高程1049.3826m;车场规模为2台4线(含正线2条);站台尺寸为450×8×1.25m,旅客进出站地道净宽8m,站台柱雨棚覆盖长度为450m,投影面积为7200㎡。最高聚集人数:700人。站房总建筑面积:7995.06㎡;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20.65m。定襄北站为线侧下式站型,车站中心里程DK252+830;正线轨顶高程770.0728m;车场规模为2台4线(含正线);设450×8×1.25m侧式站台1座,450×12×1.25m岛式站台1座,8.0m宽旅客地道1座,站台柱雨棚覆盖长度为450m,投影面积为9375.62㎡(含2站台扩宽部分雨棚)。最高聚集人数:500人。站房总建筑面积:5998.78㎡;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18.15米。2.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五台县站、定襄北站综合管线布置图中所有的过轨管线施工工程。。2.2标段划分:无2.3采购方提供材料:采购方仅提供:混凝土、热浸镀锌钢管、热浸塑非磁性钢管、热浸塑钢管、管件、铁丝,其他材料一概由投标单位负责。施工期间如招标人不能及时提供甲供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采购材料。采购方提供设备:无。2.4采购方不提供生活房屋及现场办公室。2.5除非本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工程所有工序和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价格中应包括施工设备、人工、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人工价格波动风险及其他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3.施工工期要求总日历工作天数为:31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为2025年08月20日,结束工作日期为2025年09月19日。4.主要工程内容(具体分包工程内容详见后附合同条款)4.1混凝土切割及砂土开挖。4.2混凝土垫层施工4.3管道安装及穿铁丝4.4混凝土包封4.5管道封口4.6施工排水中标单位必须负责整个施工期间的施工排水工作,特别是雨季排水,铺设一切所需的临时渠道及临时排水工程(水泵、水带、排水管、沙袋、遮雨布、彩条布等甲供)。4.7材料二次搬运所有建筑红线范围内任何材料的二次或多次搬运,均需考虑进投标报价中。4.8冬雨季施工由于雨季防洪采取措施或冬季施工采用的供暖措施所发生的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用(上述工作已考虑施工及生活二个方面,水泵、水带、排水管、沙袋、遮雨布、彩条布等甲供,取暖设备及燃料、橡塑保温材料、测温、彩条布及棉毡、测温导线等甲供)。4.9成品保护竣工验收前及施工过程中标单位负责已完工序、半成品、成品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采取的措施而发生的成品保护费(成品保护不仅包含中标单位施工内容还包含建设单位或招标方指定分包单位施工所涉及的内容,防护设施等器材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4.10夜间施工由于招标方要求缩短工期,增加夜间施工等原因所发生的夜间施工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需考虑进投标报价中。4.11消防治安在施工期间,现场及投标方生活区必须按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以满足消防要求,如未达到要求致使招标方采购配备,所发生费用从结算中扣除。4.12招标方要求:工地现场不允许设有食堂,不允许生火做饭,应在工地生活区由招标方统一规划食堂。4.13投标人施工期间发生的除上述措施项目之外的措施费在报价时已考虑。所有措施费已包死,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不再调整。4.14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文件仔细查阅,一旦中标不得以招标文件不清及图纸不全为借口要求费用的变更。4.15投标人应充分重视报价范围包含了除甲供材料清单外的所有材料(既包含了全部辅材也包含了甲供材料之外的主材)无论投标人如何填报报价清单、单价是否合理、清单项价格是否合理,均认为投标方报价包含了上述所有材料的价款。4.16对投标配合工作的进一步强调:投标方为本工程所有分包人(包括指定分包人)、其他分包方和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配合、管理和总体协调,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所有材料设备供应计划的编制及进场物资的清点、外观、质量及资料的检查工作;负责提供给其他分包单位每层的水平标高线和其他需要的任何轴线位置及其他分包人所需要的现场技术参数;负责向分包单位提供所施工区域现场道路、临时场地、临时公用设施(如卫生间等)供分包人、其它分包方使用;其他应由投标方提供的服务、配合、管理和总体协调的工作。4.17措施类项目费用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自主报价,自主计算措施所需的投入,各种大型会议、大型社会活动、各级检查造成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该部分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无论发生任何变更均不得调整。另外,投标人应认真组织现场考察,并应在其投标报价中考虑与此相关的费用。以上工作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为准。4.18本工程仅提供塔吊。投标单位必须自行考虑塔吊盲区,材料的现场倒运(包括水平垂直运输以及必要时的人工倒运),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吊装施工所需的所有机械均含在报价中,包含但不限于履带吊、汽车吊、叉车、电动葫芦等。4.19招标人仅提供变电所材料临时堆放场地,堆场至施工现场的二次搬运由中标人负责,临时堆放场地的破坏修复及二次完善由中标人负责。4.20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路基板、吊装场地、吊装方案,搭设脚手架等相关一切措施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本工程因高空作业造成的施工降效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4.21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必然存在交叉施工的情况,必要时投标单位需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整体工期进度不受影响,相关一切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4.22所有综合单价均已包含材料检测、材料倒运、放线定位、高空作业、安全挂网、机械进出场费、深化设计、赶工措施费、成品保护、文明施工等达到图纸要求及验收合格所需的所有人材机、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除增值税外其他由投标单位承担的附加税金)。4.23招标方负责分包工程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招标方将电源引至现场或中标方主要加工场一个二级分配电箱,三级电源箱由招标方统一采购,以调拨的形式转给中标方,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单位提供的三级配电箱、各类开关箱需满足招标方要求,不满足要求的不得使用。同时招标方有权采购三级配电箱和开关箱调拨给中标单位使用,相关费用从中标单位当期工程款中扣除。招标方提供施工用水接入端口;中标方的用电、用水设备、线路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施工水电费:按照乙方在该工程内施工项目总造价的0.5%进行收取;生活水电费:按照乙方在该工程内施工项目总造价的0.5%进行收取,如不发生,则不收取。如现场有可供中标方使用的临时设施,招标方可向中标方提供现场生产、生活使用的临时设施;如没有,中标方自行承担自有人员的住、吃、行、生活用水、用电费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4.24本工程图纸需投标单位自行深化至满足现场施工及下料要求,同时需保证满足招标方、设计院相关要求,深化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含在报价中,同时设计单位盖章后的深化图纸、计算书、加工下料图纸及单据需提供给招标方。4.25本项目工期紧张,必须安排充足的劳动力组织施工,同时材料供应必须保证及时满足项目现场施工进度要求。过程中必然存在冒雨施工、酷暑施工、24小时施工等抢工措施,请务必考虑在报价中。本工程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等均需投标人须做好安全技术措施,不另行计算,投标人必须确保项目能够按期保质完成。施工期间如遇春节,现场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劳动力。投标方自行考虑春节期间劳动力的调配,春节加班,满足招标方要求。4.26本项目面临的各级检查众多,上报单价中含安全文明施工等费用,务必按招标方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变电所及其他零星材料的堆码等必须达到招标方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常态化。4.27本工程中标单位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同时需保证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发生变动,如若进行调整必须经招标方同意并重新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也需提交至招标方备案,并保证人证一致。4.28因中标方不配合或者人员不足等任何原因造成招标方派人完成其工作范围内的工作,相应价款从中标方结算中扣除。招标方的施工指令、停工指令、通知、开复工单、联系单、罚款单、扣工单等发到中标方工地代表的邮箱中,视为中标方已知晓,已签收,已认可。4.29本工程不组织踏勘,但要求投标人自行前来勘探现场,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或现场实际情况超出投标时预期等为由要求增加费用。投标人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考虑可能发生的施工难度等综合报价。4.30本项目面临铁路红线检查,保证施工合格,所产生的检测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当面临经各方多次检查检测时,投标单位无条件予以配合。4.31投标单位必须自行考虑塔吊盲区,材料的现场倒运(包括水平垂直运输以及必要时的人工倒运),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4.32以上所报项目/做法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不发生或由承包人另行的施工的,将按分项/做法单价在结算时扣除。4.33双方特别约定:零星用工指分包人协助承包人完成工程承包范围外的工作所发生的人工。如发生零星用工,单价为240元/工日(不含税),按10小时为一工日计算,不足一工日的按小时折算,此单价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所有签证必须按照承包人要求办理,经承包人项目副经理、总工、工程部、商务管理部、物资部共同确认,项目经理批准后才能纳入结算,其他人无权签工。签证日期与实际发生日期间隔超过七天的签证将不被承包人接受。承包人商务管理部有权对分包人签认的零星用工根据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调整。分包人必须保证承包人的零星用工需求,否则因分包人不配合导致承包人的损失由分包人负责。4.3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图纸要求。2、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的组成除本款下述各章的内容外,采购人在采购期间发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个人任何的口头或书面材料均不能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各章内容如下: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合同条款五、评标办法六、图纸2.采购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的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5天前,将要求澄清、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将在投标文件截止期3天前将书面答复发送给所有投标人。3.采购文件的修改3.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3天前,采购人可以发出补充通知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3.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送所有已领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确认补充通知已经收到。3.3为使投标人能得到合理的时间对补充通知的内容加以考虑,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期,并在补充通知中说明。3、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采购人之间的来往文件,均用简体中文书写。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内容包含资信部分、报价部分,投标单位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成册,并进行装订。2.1资信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1企业简介;2.1.2企业资质证书;2.1.3企业营业执照;2.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1.5法人代表身份证明;2.1.6法人授权委托书;2.1.7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合规承诺函要求第2.1.1-2.1.6项,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2.2报价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2.2.1投标综合说明;2.2.2投标函;2.2.3报价信;2.2.4工程项目报价总表;2.2.5综合单价报价表;2.2.6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2.2.7甲方供应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投标文件中除以上规定的表格必须按要求填写外,投标人可以补充认为需要增加的表格。3.投标报价3.1投标人应在充分阅读和理解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书、图纸、补充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等文件的基础上自行根据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自主报价。3.2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形式。投标报价使用图纸为施工准备图,该图与施工过程中使用图纸如有变化,无论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综合单价均不调整。投标人应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报价。3.3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及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应填写为完成整个招标范围(含表中未列入的工程及费用项目)内所有工程项目的价款,并填写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和合价的工程细目,施工之后,采购方将不单独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其他细目的报价中,报价人应按要求完成这些分项,但不能得到支付。3.4所有要求填写单价而没有工程数量的项目(如有),投标人应该认真按有关标准计算,并按投标文件内其他分项相同的费率取费,如有恶意抬高单价的行为将可能导致投标文件作废。3.5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项目报价表中有标价的单价均已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损耗、仪器使用、试验研究、质检、安装、缺陷修复、间接费、利润、保险费、税金、临时工程费、第三者责任险、施工技术措施费、报建相关手续等一切施工所必须的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确的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所需的费用。为实施本工程而涉及外部的各项施工准备条件和安全、环保、赶工等措施费用均将被认为已包括在投标单价内。3.6投标人应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施工环境和市场变化(如材料涨价、人工涨价)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做出正确评估,并体现在投标报价中,否则,造成经济风险,责任自负。3.7投标人应对投标报价中价格的准确性负责,对于报价中的计算错误或多报项目在评标时将予以核准,对于多计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将予以扣除。3.8投标报价均为最终报价,也是唯一报价,如有优惠报价,本次的投标报价为优惠后的报价。优惠应在各个子项中体现,不能只报优惠率。3.9投标人中标时确定的工程量、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方式进行调整。结算时根据施工图计算净工程量。所得工程量与合同中包干单价的乘积,加上施工中的变更签证费用,减去生活用水电费、罚款等所得为最终结算价款。3.10除主要材料由采购方提供外,本工程所需的其他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均由中标单位采购、运输和保管。甲供设备、材料由采购方负责配送至施工现场,中标单位负责该部分设备、材料的现场卸货、保管、二次及多次搬运、安装和调试工作,设备安装和调试需在设备制造商指导下进行。甲供设备、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11本工程存在的可修复的缺陷由中标单位负责完善,投标人在报价时把修理、修复、成品保护等费用进行综合考虑,以后不再进行调整。4、投标有效期4.1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后120天内有效。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于收到书面文件的当日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若同意延期,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签署5.1投标人应提交签字盖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5.2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授权书附在其内),并加盖公章。5.3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插行插页,需删除的文字要用删除线,不应涂黑。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在改动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25年8月12日9时之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供方交易系统(二期)进行投标文件上传(签字盖章扫描件及excle版清单)2.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2.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以前,允许投标人更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2.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采购人认为需作澄清时,按投标文件澄清条款的规定办理。三、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正本/副本)劳务分包工程投标文件工程名称: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及相关配套工程XXZF标段采购内容:过轨管道安装工程采购编号:HBF-雄忻铁路站房标-劳务-007标段号不划分标段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时间:一、资信部分1.企业简介2.企业资质证书(附上承包本分包工程所需资质的证书即可)3.企业营业执照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资质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身份证扫描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方)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及相关配套工程XXZF标段过轨管道安装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有权在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及相关配套工程XXZF标段过轨管道安装工程的投标活动中,以我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参与开标、询标等与招投标相关的一切事项,我公司均予承认。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受委托人无转让委托权。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合同书及社保证明,如被授权人为法人本人,则不用提供)7.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合规承诺函本人/我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填写第三方姓名或名称)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分包商。本人/我企业向公司声明并保证如下:一、本人/我企业熟悉并理解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多边金融机构诚信合规要求、中国和公司的反腐败、公平竞争、投标和采购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将在遵守上述法律的前提下履行职责。二、本人/我企业被告知公司的合规要求,熟悉并理解在为公司提供劳务工程时,同意遵守公司的合规要求。三、本人/我企业承诺严格遵守多边金融机构诚信合规要求,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严禁任何人从事任何腐败、欺诈、共谋、胁迫等多边金融机构禁止的可制裁行为。四、本人/我企业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公务人员提供、承诺、安排、支付任何资金、礼品或便利,从而影响公务人员公正履行公务职责,帮助本人/我企业获得不当利益。五、本人或我企业或我企业的关联实体,其高管、员工,均未因腐败、欺诈、共谋、胁迫,或因触犯法律,在本国或外国接受刑事调查,或被采取民事或刑事强制措施。六、本人/我企业向公司提供服务不会违反本人/我企业对其他客户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或排他协议。本人/我企业承诺,一旦本声明不再准确完整,将立即通知公司,并提交补充最新情况的报告。签字:,职位:盖章:,日期:填写说明:1.凡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顾问、咨询师、代表、经销商、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合资伙伴和其他第三方等)参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开展的招投标、合同签订等业务合作时,均需签署本《第三方合规承诺函》。2.采用招标方式开展的业务事项,应将《第三方合规承诺函》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资料,要求各投标主体随投标资料签署并提交,在签约阶段无需重复提交。对无需招标程序的其他业务事项,应在签约阶段单独提交《第三方合规承诺函》或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签署。3.同一主体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时,无须重复签署本《第三方合规承诺函》。同一主体在同一时间与公司签订多份合作协议的,每一份合作协议签订时,该第三方主体均应单独签署对应每一份合作协议的《第三方合规承诺函》。4.本《第三方合规承诺函》所称“公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含义:(1)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事的人士;(2)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3)行使公共权力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4)公共企业人员,即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5.本《第三方合规承诺函》所称的“腐败”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以不正当地影响另一方当事人的行动。本《第三方合规承诺函》所称的“欺诈”是指故意或鲁莽地误导或企图误导一方当事人获得金钱、其他利益或逃避义务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虚假陈述。本《第三方合规承诺函》所称的“共谋”是指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旨在实现不正当目的的安排,包括不正当地影响另一方当事人的行动。本《第三方合规承诺函》所称的“胁迫”是指直接或间接的手段削弱、损害、威胁,以便不正当地影响一方当事人的行动。6.填写后,请删除标红文字;打印时,须一并打印填写说明,作为承诺函的组成部分。二、报价部分1.投标综合说明1.施工用水用电收费标准:施工现场水电费按结算额0.5%在当期结算中扣除。2.甲方不提供现场生产、生活使用的临时设施,收费标准:提供,收费标准为每间每月1000元,包含生活水电费。以上信息已知悉,综合单价中已包含。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投标函致:(采购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1在研究了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及相关配套工程XXZF标段过轨管道安装工程施工的全部采购文件并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方愿意按人民币元(大写),元(小写)的投标总价,遵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工作,承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的全部义务。2.2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在接到开工通知后,按时开工,并在招标人要求工期内完成本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工作。2.3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将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2.4我方同意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12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2.6我方理解贵方最低投标报价或最短工期不是中标充分条件的声明。2.7其他承诺2.7.1保证整个施工期间尤其是麦收、秋收、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施工人员充足,满足施工要求,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每发生一次承担10万元违约金的处罚,并承担给招标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如经贵方催促,施工人员还是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我方保证无条件撤场并同意按已完工程量的70%结算。2.7.2如我方中标,我方不再把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如有发生,我方承担工程结算价20%的违约金。2.7.3保证我方地址、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如有变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报告,由于地址、联系方式错误产生的后果及责任一概由我方承担。2.7.4因大型会议、活动、各级检查影响施工而对我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自行承担并已考虑在造价内。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日期:年月日3.报价信报价信序号项目内容1投标总价元(含税)2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0万元整3履约担保金额人民币0万元整4总工期总日历工作天数为31天5节点工期无6工期延误损失赔偿费每延期一日,中标单位应向招标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7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等级赔偿每处不合格点,中标单位应向招标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8保修期2年9保修金合同总价的3%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工程项目报价总表工程项目报价总表(保留两位小数)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备注1不含税报价包含完成相应工作内容所需一切人工、约定由分包单位负责的机械、材料费用,及分包单位管理费、规费、利润、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自身能抵扣税费等一切费用。2增值税金税率为:%3价税合计5.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6.甲供材料设备表甲供材料设备表工程名称: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客服信息及相关配套工程XXZF标过轨管道安装劳务分包工程序号品种规格型号单位用量质量等级损耗率送达地点备注1C30混凝土m³合格1.5%施工现场2热浸镀锌钢管合格4%施工现场3热浸塑钢管合格4%施工现4热浸塑非磁性钢管合格4%施场5管件个合格/施工现场6铁丝合格/施工现场以下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说明:1.除上述清单所列甲供材料、设备外其余所有施工材料、设备由投标人自行采购,工程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采购方提供、购买本清单之外的任何材料、设备。2.甲供材料设备表中实体材料与工程量清单中甲供材描述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中甲供材为准。7.甲方供应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甲方供应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序号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备注机械设备1塔吊2砼输送泵3一、二级电源箱以下无四、合同条款见附件五、评标办法见附件六、图纸见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过轨管道施工 热浸镀锌钢管 热浸塑钢管 热浸塑非磁性钢管 铁丝 胶带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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