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答疑公告(柳州市民服务中心2025)



质疑人:广西晨禾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家锦
授权代表人:崔家锦
地 址:柳州市东环大道230号居上·东旺阁1栋7-6、7-7、7-8
我中心于2025年8月4日收到质疑人递交的质疑函,对柳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LZZC2025-G3-990226-LZSZ)项目的中标结果进行质疑。针对质疑人提出的质疑内容,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人认为中标人华保盛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了虚假的从业人员人数,属于虚假投标的情形。质疑人以以下材料为事实依据:1.南宁市工商联合会 南宁市总商会官网、梧州人才网等网站中华保盛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企业介绍截图,2.广西政府采购网、天眼查等网站华保盛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项目查询截图,3.华保盛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不同中标项目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不一致对比截图,以《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作为法律依据。
质疑人请求:1.依法撤销中标人中小企业认定;2.取消相关中标资格;3.依法予以行政处罚;4.书面反馈处理结果。
二、对质疑事项的答复情况
我中心结合采购人、被质疑人质疑答复及我中心核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在处理质疑过程中,我中心向被质疑人发出协助核实质疑事项的函,被质疑人在回复中提供了华保盛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2024年期末从业人员数据证明材料和2024年度审计报告,材料显示被质疑人华保盛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2024年期末从业人数共202人,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为58967.53万元,与其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一致。
(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以及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的规定,被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物业管理行业中“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
(三)质疑人提供的华保盛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同中标项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数据不一致的地方为资产总额,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物业管理行业的划型标准依据为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虽然被质疑人在不同项目中《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资产总额数据存在差异,但该数据不属于“物业管理”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型指标,对其中小企业类型的认定不造成影响。
根据以上情况,质疑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本项目采购活动。
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8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