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标识答疑公告(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9月广告标识采购招标补遗书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9月广告标识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A00000389337

发布时间:2025-09-17 09:50:34

公告标题: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9月广告标识采购招标补遗书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9月
广告标识采购招标补遗书
(编号:01号)
 
各投标人:
关于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9月广告标识采购招标,招标编号:ZJYGJ-NJGS-2025247,为确保此次招标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1.系统中包件02上传招标文件错误,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2.售标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年9月19日15时0分,投标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年9月25日10时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生产运营中心
                            2025年9月17日

补遗(编号:01).pdf

ZJYGJ-NJGS-2025247招标文件(连宿高速-广告标识)-公开招标.doc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9月广告标识采购招标补遗书(编号:01号)各投标人:关于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9月广告标识采购招标,招标编号:ZJYGJ-NJGS-2025247,为确保此次招标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1.系统中包件02上传招标文件错误,招标文件详见附件。2.售标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年9月19日15时0分,投标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年9月25日10时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生产运营中心2025年9月17日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9月广告标识物资采购(招标编号:ZJYGJ-NJGS-2025247)招标文件招标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9月10日目录第一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41.招标条件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3.投标人资格要求44.招标文件的获取55.投标文件的递交66.联系方式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1.总则152.招标文件223.投标文件234.投标265.开标276.评标287.合同授予288.纪律和监督30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81.评标方法412.评审标准413.评标程序4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4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45物资购销合同45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55附件一:廉政合同格式55附件二:合规保护标准条款57附件三:项目负责人委派书格式60附件四:合同协议书61第二卷63第五章供货要求64第一节物资需求一览表65第二节供货要求66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66二、质量标准66三、验收标准67四、相关服务要求67第三卷6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9(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70一、投标函72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74二、授权委托书75三、联合体协议书76四、投标担保77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79六、分项报价表80七、资格审查资料82八、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89九、无息垫资承诺90十、技术支持资料91十一、相关服务计划92十二、信用承诺书93十三、招标采购安全前置条件验收告知书95十四、其他资料1021.第一卷1.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9月广告标识物资采购招标公告1.1.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宿高速招标人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告标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1.1.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连宿高速项目: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灌云至沭阳段LS-SY1施工标段长15.803公里(K56+632.268~K72+435.000),本标段设互通式立体交叉一处,为吴集互通,互通内有主线桥2座,桥梁长度878.4m。本标段设置主线桥梁6座(不含互通主线),共长1567.0m。本标段共设通道36道,涵洞53道。项目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吴集镇2.2招标范围2.2.1本次广告标识物资采购招标分2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2.2.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1.1.3.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销售商)。3.2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3.4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3.5近3年内(2022年8月至2025年8月)至少有3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类似材料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3.6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3.7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9其他要求:无。1.1.4.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0日15时至2025年9月16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重复缴纳、缴纳标书款后未在售标截止时间将付款凭证发到招标人邮箱、未在售标截止前在中交物采平台报名参与等导致招标人无法及时开通标书下载权限的,均不退回标书款)。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投标人应于2025年9月16日15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中交隧道局2025年9月**物资**包件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开户行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446498232@qq.com,并致电招标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中交隧道局2025年9月**物资**包件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纸质版招标文件已打印备好,如需要请将邮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一并发送至邮箱,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后统一进行线下邮寄。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账户名: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70101220007941164.3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4.4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4.5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1.1.5.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2日10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1.1.6.6.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28号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3栋邮编:210000联系人:孔维晴电话:17606400248传真:/电子邮件:446498232@qq.com2025年9月10日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序号包件号项目名称物资名称计量单位规格型号采购数量预计供货期交货地点备注1包件01连宿高速广告标识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12025年12月-2026年9月运至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2包件01小计批13包件02连宿高速广告标识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12025年12月-2026年9月运至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4包件02小计批11.21.3.请务必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进行仔细、认真的研读。任何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或在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供货质量不合格不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的,将严格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进行处理,违规者将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实施禁入惩戒,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 名称: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28号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3栋联系人:孔维晴电话:176064002481.1.3招标代理机构无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工程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自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出资比例为100%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1.3.2交货期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1.3.3交货地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1.3.4质量标准详见供货要求“质量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总则“投标人资格要求”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 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形式提交。1.9.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公告或电子邮件送达,以答疑或补遗书时间为准。1.10.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总则“响应和偏差”1.10.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详见总则“响应和偏差”1.10.4偏差□不允许☑允许, 偏差范围:允许细微偏差,但投标人必须同意评标小组的书面澄清。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以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形式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及书面形式提交。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及书面形式提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及书面形式提交。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及书面形式提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标前投标人发出的补遗、承诺均作为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无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 最高投标限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是否包括备品备件费:□否☑是3.3.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后9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不要求☑要求,具体如下:1.投标担保的金额:包件01:¥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包件02:¥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2.投标担保的形式:☑电子保函(受益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保证金(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3.提交投标担保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4.项目名称: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灌云至沭阳段LS-SY1标5.具体要求:(1)电子保函请登录中交招采网网站(https://jrw.iccec.cn)电子投标室-保函栏目,按照“交建保”操作指引办理,费用由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2)保证金(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原则上不得收取保证金,若开立电子保函被拒,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等形式的保证金,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担保:A.开立投标电子保函被拒证明;B.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C.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或其他名义支付投标保证金;D.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要求的下述账户:名 称:/开户银行:/账 号:/6.原则上不接受“线下银行保函”,“线下担保机构保函”、“线下保险保单”等。如接受需满足以下条件:(1)线下银行保函。招标人接受的线下银行保函,包括线下纸质银行保函和线下电子银行保函2种形式。采用线下银行保函的,应满足以下要求:A.由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B.银行保函格式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附件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格式;C.办理线下银行保函的费用,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给出函银行,投标人须将费用支付凭单(载有项目名称、付款账户信息、出函银行收款账户信息)附在银行保函之后;D.银行保函中需明确查验真伪的方法,查验结果需展示保函全部内容影像。E.投标人须将线下银行保函原件(如采用线下电子银行保函,可保存在U盘或光盘中)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将线下银行保函复印件(或打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2)线下担保机构的保函。采用担保机构保函的,且应满足以下要求:A.担保公司须持有《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主体信用评级AA+,评级有效期须覆盖投标保函有效期。评级公司须为以下单位: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B.保函格式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附件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格式;C.办理担保机构保函的费用,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给出函担保机构,投标人须将费用支付凭单(载有项目名称、付款账户信息、担保机构收款账户信息)附在担保机构保函之后;D.担保机构保函中需明确查验真伪的方法,查验结果需展示保函全部内容影像;E.投标人须将担保机构保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将担保机构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3)线下保险保单。采用线下保险的,应满足以下要求:A.应当由办理保证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出具;B.保险格式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附件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格式;C.办理保险的费用,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给保险公司,投标人须将保费支付凭单(载有项目名称、付款账户信息、保险公司收款账户信息)附在保险单之后;D.保险单中需明确查验真伪的方法,查验结果需展示保险全部内容影像;E.投标人须将线下保险单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将保险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7、投标人采用虚假保函/保险提交投标担保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1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 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2024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至2024年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电子投标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要求□不要求其他要求:投标文件经签字盖章后扫描为彩色PDF格式,可压缩(确保清晰,压缩包的大小限制不超过30M,超过可分包压缩)。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需要, 分册装订要求: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真实有效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模糊不清视为无效)。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对真实性负责。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每个包件的投标文件独立编制,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采用PDF格式多页连续扫描,不得采用活页压缩的方式。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28号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3栋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9月广告标识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ZJYGJ-NJGS-2025247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0时0分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传网址:http://ec.ccccltd.cn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A)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4)(A)开标程序开标顺序:线上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单位委派。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履约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内信誉良好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支行以上级别。提交时间:中标人与所属项目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担保,若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额度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办理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为“买方”(项目承建公司)对公账户。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中标金额的1%,最高上限不超过20万元。□不要求8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9中标服务费缴纳收费标准: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费,标准如下:1.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2.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3.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4.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5.1亿元(含)以上:5000元/次。支付时限: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公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中标主体,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采购主体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的,将纳入公司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公司黑名单。推送流程: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连接)。费用查询:中标主体登陆“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中标主体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1.4.1.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资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7)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响应和偏差1.10.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0.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0.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0.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1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1告知书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11.2情形认定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3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1.11.4修复机制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1.11.5信用承诺书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如下:信用承诺书(样本)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1.4.2.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4.3.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担保;(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无息垫资承诺;(10)技术支持资料;(11)相关服务计划;(12)信用承诺书;(13)招标采购安全前置条件验收告知书;(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报价为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的含税落地价,包括基准价(出厂价)和综合费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物资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1)定价模式:固定价。投标报价=出厂价+综合费用。(2)综合费用: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费、包装费、装卸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利息、增值税税金以及所有明示或暗示的费用。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考查施工现场,运输路线及施工现场存放料地点由投标人自行考查。在整个供货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不因实际供应品牌发生变化而调整综合费用,否则将按违约处理。3.2.3结算方式:(1)结算单价=投标单价。(2)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该批物资价值70%的货款,剩余30%在该批物资供货完成后四个月内付清,结算金额的40%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电汇,60%付款方式为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半年期),贴息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应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因投标方资金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供应货物影响现场施工,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投标方承担,如因招标人上级或业主拨款不到位时,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招标人资金的困难,同意相对延迟支付,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期付款,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2.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5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6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7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3.2.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物资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即时向投标人提示投标成功。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1.4.5.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开标,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或开标留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或开标结束后统一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4.6.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7.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7.8.2不再招标按7.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1.4.8.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1.4.9.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交货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95分技术部分:5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商务部分95分注册资金5分注册资金大于200万元,得4分。每增加100万元,加0.2分,满分5分。资产负债率1分资产负债率低于60%、资信良好,得1分;资产负债率高于60%不得分。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1分提供近两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附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1分,仅提供一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0.5分,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的此项得0分,满分1分。合作业绩和履约信誉7分1.近3年内有四个及以上国家重点工程或公路、市政、房建类似材料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项业绩加1分,最高得4分。2.中交集团红名单供应商得2分。3.近三年内在大中型重点工程上履约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现象,得1分。垫资能力4分投标人承诺无息垫资每包件不低于投标金额的20%,垫资期限大于等于2个月,得2分(若不满足则分值按照比例折算)。垫资金额每增加投标金额的10%,加0.5分,满分1分;垫资期限增加1个月,加0.5分,满分1分;本项满分4分。投标报价77分以投标报价的税前到站总价作为计算依据,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得满分77分,其他报价比最低报价每高1%,扣4分。技术部分5分质量保证能力2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完整性,质量保证方案合理性、可靠性、可行性等因素进行评分。内容齐全、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1分主要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供应运输售后方案2分根据投标人供应、运输、售后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评分。措施得力、方案合理得2分;不完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1.5.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5.2.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5.3.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3评标小组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确定中标包件数量。3.4.4评标小组按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小组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第12号令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1.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1.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6.2.物资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买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卖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1条材料及合同价款(一)材料单价、合价情况序号材料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暂定数量网价(元)综合费用(元)含税单价(元)不含税单价(元)暂定不含税合价(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元)暂定价税合计(元)备注1合计总计金额:大写人名币(二)本合同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约定价款,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相应调整。1、合同价款为暂定价款,实际价款以双方结算确认的价款为准。2、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的出厂价格、包装费、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以及其他相关费用。3、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以买方书面认可且质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4、上述单价为固定单价的,在合同履行中不含税单价不做任何调整。5、(浮动单价时适用)若上述单价为浮动单价,表列单价由买卖双方约定按某个日期或月份的网价、生产厂家的出厂挂牌价或信息价等确定的浮动价,实际浮动结算单价的浮动机制按以下规则确定:(1)当批次货物的结算单价:□计价基准日的基价【加/减】人民币元。□计价基准日的基价【上浮/下浮】百分之。(2)“计价基准日”和“基价”的确定方法如下:当批次货物的计价基准日是指:□买方向卖方发出该批次货物的供货订单之日□卖方将该批次货物发出之日□卖方将该批次货物交付买方之日□【其它】(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填制)基价是指:□网价。以(平台名称,如“我的钢铁网”、“兰格钢铁网”、“中国水泥网”、“百川资讯网”等)市的对应品牌、规格【报价】(填制该平台报价栏目的准确名称)作为基价(也可根据实际需求将基准日的前X日、后X日或前后X日的算术平均数、中位数作为基价)。该平台在基准日有两次以上(含两次)报价的,以报价为准;在基准日无报价的,以前一日报价为准;无对应品牌、规格报价的,以为准(可约定其它品牌、相邻规格等);无对应地区的,以市报价为准。□以该批次货物生产厂家的基准日挂牌价/出厂价作为基价。(也可根据实际需求将基准日的前X日、后X日或前后X日的算术平均数、中位数作为基价)□【其它】(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填制)(3)关于浮动单价定价的其它约定:(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填制)第2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一)卖方应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卖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二)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填写具体标准、规范)(三)买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1项约定向卖方下达需求计划前,经双方协商一致,买方可对当批次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提出特殊要求。第3条包装和运输(一)货物包装要求为保证货物不受到损坏。(根据材料性质填写具体包装标准或要求)(二)包装应采取通用方式。无通用方式的,包装应足以保护货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三)货物交付后,由☑买方□卖方回收包装物并承担回收费用、享有回收所得。(四)货物运输需必要的包装、苫盖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或防护措施,确保捆绑牢固,无抛洒、无遗漏、无污染,应满足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交付地点。(五)卖方进入买方施工现场区域,应服从买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买方现场人员指定区域规范停车、卸货。(六)卖方运输工具在材料运输及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买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卖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七)卖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等事故承担责任。第4条订货与交付(一)订货1、买方应于每月20日前将下月的月度需求计划(包含规格、数量、到货时间需求等)提供给卖方。买方提供月度需求计划应尽量合理而准确。2、买方在采购每批次货物前应向卖方发送供货订单,供货订单应按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卖方。3、买方发出的供货订单应合理确定数量和交付期限,为卖方备货、运输留足必要时间。4、卖方应按供货订单备货并做好交付准备,买方可以变更供货订单,但须据实承担调货成本,交付时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相应延长。(二)交付1、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供货订单后1-3日内按供货订单交付货物,发货后应及时通知买方,以便做好接货和验收准备。2、交付应满足买方需求,便于双方履行合同、节约双方履约成本。3、交付地点为(买方指定地点)。买方负责至交付现场的道路通行、提供货物装卸和堆存场地,卖方应服从买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4、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买方没有要求的,应按照交易习惯向买方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每一批次货物应随附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填写合格证、材质单、检验报告、标牌等买方要求随附的文件名称),卖方应确保货物与随附单证和资料相符。第5条验收和计量(一)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后,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办理货物验收。买方有权确定每批次货物的具体验收方法,卖方应予配合。买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验收货物,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买方不予办理计量。买方验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保证义务,买方在使用过程中,或行政机关、业主、监理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卖方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二)买方按以下方法计量:□检斤(过磅)□检尺□按件清点□其他方式(三)经验收合格的货物,以双方代表在【收料单】(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上共同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收料单】(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非经买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支付的依据。(四)买方在货物交付前有权要求卖方配合进行一定频率的实地考察、抽检、试验。抽检、试验按“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批次”的方式进行,检测及样品费用(首次外检)由买方承担。(五)买方对到场材料抽检或交付完成后发现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卖方应在1-3日内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包含但不限于吊装费、人工费等),若买方要求卖方重新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六)买方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后,应立即停用、封存、妥善保管货物,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卖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后1-3日内到达交付地点处理。(七)双方对货物的质量或质量问题导致的货物价值损失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均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或评估机构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检材应由双方共同取样,鉴定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卖方应承担鉴定费,还应在1-3日内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清理出场;鉴定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应承担该等费用。(八)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卖方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第6条结算、支付和发票(一)结算1、买卖双方以每月日至次月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日内核对数量并办理结算。2、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结算流程进行结算:。3、买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当期结算款项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每批次合同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在无质量争议且质量保证期满后10日内返还给卖方。合同履约期限内,投标人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不得再预留质量保证金。4、结算文件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结算单必须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卖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并将书面授权委托手续原件提交买方。卖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身份证号码:,电话:买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职务:,电话:(二)支付1、本合同支付/不支付预付款□不支付预付款。□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当批次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买方应于发出供货订单后日内支付。预付款折抵货款方式:。2、支付时间及比例:当期结算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30日□60日□90日□日(其他时间)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百分之。3、支付方式货款的支付方式:本合同货款按以下方式进行支付。(1)现金支付(2)票据支付①使用期限为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②使用期限为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③使用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支付:;④其他支付方式:;(3)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组成):。4、若采取票据方式支付的,卖方同意接收买方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买方向卖方背书转让的合法票据及买方安排的其他合法金融产品,卖方应无条件配合。5、双方约定,金融票据的贴息和相关费用由方承担。6、卖方收取货款的银行账号:名称:开户行:账号:(三)发票1、卖方应按当月对账结算文件确认的内容及合同约定及时向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买方的税务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身份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 号地 址电 话3、卖方税务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身份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 号地 址电 话4、卖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买方有权拒收或退回,卖方应及时更换。如卖方未能开具发票、开具发票不符合买方要求等原因导致买方支付滞后的,买方不承担迟延支付责任,卖方不得向买方主张违约、利息等事宜。第7条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一)买方权利和义务:1、每月及时同卖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2、按照约定支付价款。3、买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材料采购需求,卖方应配合买方完成相关工作,若买方承接工程项目缓建、停建,买方可通知卖方终止本合同并按乙方已交付合格的材料据实结算,除此之外买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二)卖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买方发出的供货订单供应材料。2、卖方交付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业主、监理、买方抽检不合格的,卖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3、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交付每一批次货物应随附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出厂证明、质量合格证、材质单、检验报告、标牌等买方要求随附的文件名称,卖方应确保货物与随附单证和资料相符,若卖方未按要求提供随附单证和资料,买方有权拒绝收货,卖方应无条件承担退货等费用,并应按双方当批次货物结算金额的5%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4、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5%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如逾期超过2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5、卖方擅自停止向买方供应材料的,应支付买方按停止供应材料货款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6、卖方在合同履约期间不得提出涨价的要求,否则将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另行采购差价损失及工期延误等损失。7、因卖方供应物资质量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卖方承担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业主、监理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通报处罚相应罚款数额、工期延误等损失)。同时卖方还应承担全部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8、卖方应采取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因卖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买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卖方承担相关责任。9、卖方应承担其物资运输过程、装卸过程及雇佣的员工的安全责任,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10、卖方对本合同和交易过程中所涉技术、价款、付款等负有保密义务。11、卖方与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买方无关,且卖方保证供应材料无权属方面瑕疵,否则由此给买方造成损失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12、卖方因违反本条第1-11款约定应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买方损失、或因卖方未向第三方履行义务导致买方承担责任或垫付款项的,买方有权在卖方货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卖方继续向买方清偿。同时,卖方将被买方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供应商资格。第8条履约担保(若买方对履约担保做出要求的,卖方应根据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保函)(一)履约担保形式1、卖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一次性提交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2、履约担保可以采用履约保函的形式,额度为本合同金额的%。履约保函应为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按招标文件/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开具)。(二)履约担保期限1、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限为合同最后一批材料交货验收后个月,如履约保函有约定期限的,根据实际交货情况自动调整。2、因卖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担保有效期相应延长。(三)履约担保的退还及扣除1、履约担保到期后由卖方申请,经买方审核后月内退还。2、如果卖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卖方的任何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买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第9条合规条款卖方保证及承诺,卖方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卖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买方违反反腐败、反欺诈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公约及买方管理制度,不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行贿、欺诈、承诺等不正当手段使得买方或其管理人员不当履行其职责或义务的行为。若买方管理人员有索贿等不正当履行其职责或义务的行为,卖方可向买方进行举报。举报途径:。第10条知识产权卖方保证所交付材料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卖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法律责任。因该侵权行为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11条联系和送达本条经过双方共同商定并确认,均已充分注意和认识到本条约定产生的法律后果。本条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它条款的效力影响。(一)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向对方发出的月度需求计划、供货订单、函件、数据电文等以邮递、电子邮件、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对方,任意送达方式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二)本条指定的双方联系人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负责供应计划的签发、物资交接、质量检验、技术服务等业务环节的联系、沟通协调。(三)本条约定的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方式系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相关文书送达地址。一方变更送达地址或电子送达信息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送达地址。买方确认联系人、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方式如下: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微信号:电子邮箱:卖方确认联系人、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地址如下: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微信号:电子邮箱:第12条合同解除、转让(一)合同解除1、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卖方交付材料的质量不符合约定;(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材料,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3)卖方在合同履约期间断供哄抬材料价格。(4)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第三方购买未交付的材料、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材料、服务而产生的差价等损失。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必须签署书面文件进行确认,并明确合同解除时双方权利与义务。(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第13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且无法避免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2、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48小时内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不可抗力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非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合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3、买卖双方应尽可能地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和继续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9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解除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如果在180天内双方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第14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产生争议,买卖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双方一致同意向买方法人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5条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双方洽商、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合同的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按以下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一)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二)与合同有关的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三)结算文件;(四)投标文件及补遗、承诺;(如有)(五)招标文件;(如有)(六)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第16条其他(一)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附件:1、廉政协议2、合规保护标准条款3、卖方营业执照4、卖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卖方授权委托书6、卖方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本页无正文)买方(盖章):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代理人:签约日期:签约日期:1.6.3.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1.6.4.附件一:廉政合同格式廉政合同买方:卖方: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物资采购供应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购供应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维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订立本廉政协议。一、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协议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违反供应链管理的规章制度。(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或按本协议规定追究责任。二、买方义务(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宴请和提供的健身、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资助或方便等。(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卖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三、卖方义务(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股权、股票、债券等影响公平交易的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二)卖方不得与买方员工就合同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让利给买方员工及其亲属。(三)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四)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旅游、健身及娱乐活动。(五)卖方不得为买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六)卖方不得为买方工作人员的亲友安排工作,不得为买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车辆房屋借用。(七)卖方在买方进行涉嫌不廉洁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四、违约责任(一)买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买方上级单位监督部门按照职权,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卖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买方有权扣除卖方合同金额1%的货款作为违约赔偿金,并将卖方列为黑名单,取消其以后作为买方供应商资格,同时建议卖方上级监督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五、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可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若卖方无上级纪检监督部门,则买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有权单独检查,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六、买卖双方有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影响正确履行物资购销合同的,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相关方予以责任追究。七、本协议作为物资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购销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八、本协议有效期为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双方办理结算完毕时止。九、本协议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买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若卖方有上级单位,送该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本页无正文)买方单位(盖章):卖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日期:日期: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1.6.5.附件二: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一、公务人员的定义(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二、遵守反腐败法律(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三、持续义务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四、公务人员参与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五、无私设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六、合规声明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七、赔偿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八、终止权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九、审核权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十、费用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十一、调查通知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境内咨询举报热线:010-82016923境内咨询举报邮箱:zhongjiaohegui@ccccltd.cn境外咨询举报热线:0086-10-82016267境外咨询举报邮箱:compliance@ccccltd.cn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日期:日期:1.6.6.附件三:项目负责人委派书格式项目负责人委派书(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供投标人参考,投标时需附空白格式)(供应商全称)(合同名称)项目负责人委派书致:(买方全称)(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派(职务、姓名)为包件的负责人。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字)年月日1.6.7.附件四: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项目名称)合同物资和相关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物资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通用合同条款;(5)供货要求;(6)分项报价表;(7)中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8)相关服务计划;(9)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物资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买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卖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履约保证金格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履约保证金(买方名称):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物资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2.第二卷2.1.第五章供货要求2.1.1.第一节物资需求一览表序号包件号项目名称物资名称计量单位规格型号采购数量预计供货期交货地点备注1包件01连宿高速广告标识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12025年12月-2025年12月运至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2包件01小计批13包件02连宿高速广告标识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12025年12月-2025年12月运至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4包件02小计批12.1.2.第二节供货要求招标人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物资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相关服务要求等作出说明。鉴于供货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之一,指代主体名称宜采用买方和卖方分别表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中标人。2.1.3.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连宿高速项目: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灌云至沭阳段LS-SY1施工标段长15.803公里(K56+632.268~K72+435.000),本标段设互通式立体交叉一处,为吴集互通,互通内有主线桥2座,桥梁长度878.4m。本标段设置主线桥梁6座(不含互通主线),共长1567.0m。本标段共设通道36道,涵洞53道。项目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吴集镇2.1.4.二、质量标准1.通用质量要求(1)投标物资满足质量、安全、卫生和环保方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通用标准、专用标准、现行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及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法规与标准。(2)满足相关施工规范及招标人项目施工图纸设计要求。(3)施工过程中满足业主、监理、质监站、甲方上级单位及上级检测部门的质量要求。(4)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招标人决定是否适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投标人应予理解并承担风险。(5)若招标人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同时还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技术要求:乙方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国家现行安全技术标准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要求。(1)设计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A.《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B.《公路临时性交通标志》(GB/T28651-2012);C.《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标准》(T/JSTERA12-2020);D.《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TG80-2016);E.《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F.《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G.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指南。2.1.5.三、验收标准检数验收与检尺验收。乙方交货时应同时提交货物的产品合格证书、保修单、使用说明书等随附单证,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甲方收料人员对产品外观和数量进行验收,乙方交货数量与约定数量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验收不免除卖方应承担货物的质量责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货之日起转移,货物所有权自交货之日起转移。2.1.6.四、相关服务要求广告标识应安全、牢固,制作美观。3.第三卷3.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担保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六、分项报价表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九、无息垫资承诺十、技术支持资料十一、相关服务计划十二、信用承诺函十三、招标采购安全前置条件验收告知书十四、其他资料3.2.1.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物资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如有);(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技术支持资料;(10)相关服务计划;……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3.2.2.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3.2.3.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3.2.4.三、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3.2.5.四、投标担保投标保函范本(非独立保函)编号:致:(招标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就(包件号:)项目在我方运营的“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组织的招标,招标编号为。根据《关于中交集团在物资类采购招标过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中交采便〔2025〕51号)要求,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即保证人同意就投标人履行招投标文件项下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供如下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保证担保”)。一、保证担保的范围及保证担保金额1.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投标人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保证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二、保证担保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2.保证期间:自出具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保证期间相应顺延。三、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形式1.投标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依该招投标文件需向贵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在保证担保最高金额范围内向贵方支付赔偿金、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四、代偿的安排1.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索赔通知应写明:(1)要求索赔的金额及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户信息;(2)投标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3)投标人违约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投标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2.担保权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五、保证担保责任的解除1.保证期间届满贵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证责任。2.我方按照本保证担保向贵方履行了保证担保责任后,自我方向贵方支付的金额达到最高保证担保金额之日起,保证担保责任解除。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解除我方保证担保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证担保项下的保证担保责任亦解除。4.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我方在本保证担保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保证担保责任解除之日自动消灭。六、免责条款1.因贵方原因致使投标人违反招投标文件的,我方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2.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投标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担保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违反招投标文件的,我方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七、其他1.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证担保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2.本保证担保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保证人住所地。3.本保证担保自我方通过“中交招采网”加盖电子版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私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电子签名后生效。保证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地址:电话:时间:年月日3.2.6.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12345……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如投标文件存在其他商务和技术偏差与偏差表内容不一致,以偏差表内容为准。3.2.7.六、分项报价表(一)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暂定数量基准价(出厂价)(元)综合费用(元)投标到站单价(元)含税总价(元)发货地点交货地点运距(km)备注税前单价税率(%)含税单价SABC=M/(1+D)DM=A+BH=S×M               合 计    说明:1.投标人必须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供应方、发票开具方、材料款收款方三流一致,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2.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货量以工地现场实际需求量为准;3.报价中物资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必须与招标文件中给出的一致;采取浮动价的报价表中报价基准价处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投标报价基准价准确填写,固定价的报价表基准价处填写出厂价(系统与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填写必须一致,否则将影响评标结果)。注:由于系统中个别物资规格没有,以招标文件中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规格数量为准,系统中在物资说明处标注了实际物资规格,报价时需注意。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备注/来源一材料费小计1……二人工费小计三机械加工费小计1设备折旧费2设备维护费四水电费小计生产成本合计五管理费小计1生产管理费2销售费3服务费4财务费成本合计六利税小计1税收2税后利润出厂单价七运杂费小计公里注明运输方式到站单价注:1.投标人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2.不同品种的物资单独列表,标出其主要单价,不少于3个。3.写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和运输里程。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2.8.七、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物资制造商名称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物资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二)近年财务状况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对于可以现货供应的标准物资(非定制物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一般不宜作为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因素。(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物资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物资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物资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物资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签约合同价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六)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致:(招标人)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材料名称)进行(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3.2.9.八、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3.2.10.九、无息垫资承诺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参与了(项目名称)(物资名称)采购招标文件(编号为:)第包件的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标文件,我方在此郑重承诺如下:1.投标人承诺:承诺为招标人提供一流的服务、产品质量、供货保障及付款、结算方式等优惠条款,并承诺垫资万元,无息垫资期限个月。本条的自行承诺部分作为评标的重要参考条件,承诺一经做出不得改变,如果改变则视为投标无效。招标人要求承诺部分作为投标和中标的先决条件。2.投标人承诺为满足工期、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随时无条件的调整本招标书中确定的物资供应计划,以达到工程实际使用情况的要求。为达到上述要求,投标人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投标报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3.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对本招标项目的一切情况如招标内容、招标物资的质量标准、招标价格组成、招标付款条件及垫资要求等,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全面了解,并到实际供货现场核实查看,投标人将被认为已充分了解并已接受本招标工程将要面临的物资供应现状;保证投标书正确无误,如有错误由投标单位投标人自身负责。4.一旦中标我方会按承诺及贵方的要求和合同范本的主要原则签署物资供应合同,并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各项职责,承担各种违约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3.2.11.十、技术支持资料3.2.12.十一、相关服务计划3.2.13.十二、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样本)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3.2.14.十三、招标采购安全前置条件验收告知书招标采购安全前置条件验收告知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保证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保护事件的发生,本着依法合规原则,特制定本“招标采购安全前置条件验收告知书”。一、施工准备1.1人员管理1.乙方投入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焊工、建筑架子工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安监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包括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设备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安监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书上岗。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配备特种人员或特种人员未持有效证书上岗,一经发现,对乙方立即予以清退并按甲方制度列入管控名单,并根据影响程度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及黑名单。各班组严禁雇佣超龄人员(男60岁,女55岁),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体检,并在作业前联系现场负责人及安监部进行实名登记,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工作,完成后方可进场作业。2.现场各班组必须按照合同要求配备好现场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着装整齐,严禁穿拖鞋,赤脚赤膊或穿短裤作业,正确佩戴使用统一标识安全帽、反光背心等相关安全防护用品。4.在施工现场内个人各项安全防护用品佩戴到位,不得随意取掉。5.特殊作业(电工、电焊工、桩基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司索信号工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6.严禁酒后进入工地、饮酒后上岗作业。7.违章在现场随意吸烟丢弃烟头;禁止私自动火作业。8.场地内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严禁超速行驶、违章载人;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照价翻倍处理,并视情况按规定严肃处理。9.随意翻越安全防护设施,随意移动、拆除、损坏安全防护及消防设施,破坏安全警示标志、识别牌、宣传牌等,照价补偿损失并对其行为进行处罚。10.人员进出现场严格按照门禁系统管理要求及实名制规定进行的管理。11.项目部或外部单位管理人员对现场存在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时,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制止;12.现场队伍安全员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同意,严禁私自离场。13.人员作业前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班前教育活动的。14.依据项目部会议管理规定,按时参加项目部各项会议。1.2场地准备1.对施工现场的水、照明、排水(生活污水)等临时设施必须合理规划,管路、电力线、通信线等架设必须符合规定,措施得当。2.材料堆放必须分区分块,整齐堆码,上盖下垫,标识明确。3.作业场地,三通一平衔接好,后续施工中做好维护,否则视情况进行处罚。3.如需夜间施工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反光背心,现场必须安装充足的照明设备,施工车辆驾驶速度必须降低,各类转弯去及视线不良处随时鸣笛。4.施工现场应做到裸土及时覆盖,道路硬化达标等,满足场地八达标要求5.车辆运输必须做好车辆冲洗平台,严禁带泥上路1.3临时用电1.施工现场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及“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规范要求。2.开关箱符合“一箱、一机、一闸、一漏”的要求,符合项目部统一要求标准,电箱不得倒放,并确保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参数匹配,配电箱完整,箱门闭合,电工(专业电工)巡查记录准确、警示标识齐全。3.配电箱内接线要求必须规范,严禁私拉乱接;配电箱及用电设备做好接零保护、接地保护。4.移动小型机具确保PE线连接至设备外壳,固定机具进行重复接地,接地电阻满足小于10Ω,接地线截面面积符合规范要求。5.施工现场各类电箱(分电箱、开关箱)必须采用移动支架或固定设置;电箱周边防护栏设置完整,箱体中心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并与电箱等级匹配,灭火器材配置到位。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未按规定戴绝缘手套、绝缘鞋;I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设备工作完毕时未拉闸断电。7.电缆不得破损,电缆过路或接触金属台架设置绝缘或保护措施,焊把线接线桩、电线有裸露现象。8.室内线路不得随意更改,禁止使用活动插板,私拉乱接,电缆高度符合规定,不使用的充电设备及时拔除,禁止大功率电器热水壶。9.无人使用情况,室内空调、照明灯要及时关闭,防止火患,节约用电。10.现场线路敷设应做好保护、做好规划,采用埋设及架空施工,严禁拖拉,严禁泡水使用。11.停用设备进行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检修设备必须断电并悬挂“设备维修,严禁合闸”标牌,要设人值守。12.现场严禁使用民用插排或者自制插排。1.4小型机具材料1.电焊机、钢筋加工设备、手持电动设备等小型机具生产年限需小于三年,严禁无验收设备进场使用,新进场设备必须报备物资设备部进行验收查验,提供合格证、设备铭牌、设备照片等资料,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采用空压机、发电机等小型机械进行作业时,机械转动装置要设防护罩。并做好接地保护。3.手持工具必须使用国标,严禁使用非标设备。4.机具加工设备必须张贴好安全操作规程。5.外露传动部位及旋转部件需做好安全防护罩,露天设备按照要求设置防雨设施。6.气瓶使用时应立放,并采取防倾倒措施,安装好防震圈、护帽(气瓶须用专用小推车运输);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距离不应小于10m,当距离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夏季施工气瓶有防爆晒措施,乙炔瓶设置回火阀;表盘、气管完好正常使用。7.气切割、电焊等动火作业需做好审批,开展安全条件检查。8.钢筋装卸、吊装、加工等作业区要求与其他施工区域进行分开隔离。9、木工锯、切割机具等机械设备要防护设施齐全,接线符合规定,灭火器等防火灾措施齐全。1.5机械设备1.严禁无验收设备进场使用,新进场吊车、推土机、压路机等挖机大型机械设备(含桩基等)必须报备物资设备部进行验收查验,生产年限小于7年,提供合格证等手续,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汽车吊、履带吊等起重机械使用,起重力矩限制器、变幅限制器、吊钩防脱保险等安全附件有效。3.渣土车使用年限不超标,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等行走车辆需要安装倒车雷达及警报系统、要求刹车系统工作正常、车辆主要部件无缺失,操作证件合规(违者500~1000元∕台)4.压力设备、发电机等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各系统正常,灭火设施完备(违者200~500元∕台次)5.燃油机械设备要求发动机工作正常无异响,环保标注(线上申报环保标贴)符合淮安市规定要求、液压系统、行走系统工作正常无故障,设备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驾驶人员操作证件一致,油品符合淮安市市管理规定,并保存好发票及加油记录。6.机械设备上下通道及作业平台必须设置好安全防护措施。7.特种设备手续齐全,定期检验手续齐全,相对应特种操作人员证件齐全。8.现场机械施工旋转范围内严禁人机同时作业,机械严禁违规载人。9.桩机、水泥罐等产生扬尘的部位,进行有效控制措施,设备周边应加装围挡设施进行防控。10.大型设备设备使用年限超7年,小型设备使用年限超三年。10.乙方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保证安全稳定,因机械设备不稳定或者提供检测报告材料造假等原因造成损失或者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全部责任。2.过程管理2.1条件验收进场人员须认真学习安全知识、了解基本安全常识,并积极配合我公司视频抽查工作。2.班组需配合项目部进行每日安全条件验收工作。2.2土方作业土方不得随意堆放,必须是规定位置,进行安全堆放,并按要求进行覆盖控制扬尘。2.推土机、挖机等设备作业必须保证安全间距,设置监护管理人员及警戒隔离措施,确保挖机操作半径内无无关人员随意进入。3.使用渣土运输车要安全可靠,使用年限满足要求。车辆需要安装倒车雷达及警报系统、要求刹车系统工作正常、车辆主要部件无缺失,司机持证情况符合规定。4.渣土车运输过程中严禁渣土车超载、超速。5.土体要按照要求进行使用,不得掺杂违反环保要求的杂物、垃圾等。6.边坡开挖必须开挖一级防护一级,随挖随防,防止边坡坍塌。7.开挖后及时修整开挖面层,确保面层平顺,整齐,车辆及人员通行顺畅。8.机械停止作业或作业完成后需将渣土及时覆盖。2.3起重吊装1.起重吊装实行审批许可制度,安全条件验收完成后方可吊装作业。作业程序由乙方单位负责报验,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验收审批。2.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且不得随意更换,有效操作证件随时备查。3.操作司机、指挥人员在吊装作业时严禁做与工作无关事宜(打电话、戴耳机听音乐、与人交谈等)、吊装中离开操作室,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4.起重力矩限制器、提升高度限位器、变幅限制器、电脑监控器(警报系统)有效、吊钩防脱钩保险有效等安全附件完善情况下方可作业。5.吊装作业前要求对设备、钢丝绳、卡环吊具等关键部位做好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现场作业。6.汽车吊施工时,支腿需全部伸开,使用钢板或者枕木进行支点。7.起重吊装区域需要使用硬质防护进行隔离,并安排司索工进行指挥,吊装区域内严禁站人。8.吊车大臂回转严禁超出作业警戒区域外。9.交叉作业有保护措施,作业半径内有高压线、道路、管线时设置保护及警示措施。10.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吊具或吊装方式进行吊装作业。2.4高处作业1.高处人员需戴好安全帽、挂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2.高处作业按照要求搭设操作平台(严禁出现漏孔),设置防护栏杆及防护网等防坠落措施。3.高处交叉作业设置防护措施。4.高处作业按照要求设置人员上下安全通道。5.进行高处安装、拆卸作业时,工具、材料不得随意抛扔。6.高处作业平台(钻机平台、井室浇筑平台)中存在施工孔洞的要设置防护措施或者人员穿戴好安全带。7.现场管道、沟槽、基坑等临边要求做好硬质防护,井口、井室等孔洞需要做好盖板防止人员坠落。2.5脚手架、模板施工1.脚手架、支架搭设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底脚支垫密实、扫地杆、剪刀撑、斜撑符合要求。2.基坑、沟槽、坑洞等临边的防护或高度要求大于1.2米,横纵向、上下间距满足方案要求。3.脚手架体系搭设完成后经项目部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4.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架体结构杆件,如需拆除必须修改施工方案,并报请原方案审批人批准,确定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5.严禁有损在脚手架基础稳定作业行为。6.拆除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分包单位负责现场看守及警戒。7.脚手架作业平台(固定)必须满铺、绑牢,无探头板,并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的支撑上。8.脚手架按规定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在作业层和通道外侧设置踢脚板。9.严禁在脚手架体系上集中荷载(以荷载大小安全要求为准),必须分散布置;避免因集中荷载造成钢管件变形、体系失衡等危险情况。2.6涉水作业管理1.水上作业严格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2.作业平台临边防护满足安全要求,需备足并正确放置救生设置(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3.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设施,并满足施工、防汛要求。2.7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1.有限空间作业需严格履行“作业审批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作业时现场设置专人负责监护工作。2.8宿舍管理1.宿舍内外要保持环境整洁,严禁乱倒垃圾。2.宿舍内严禁私接乱拉电线,宿舍内严禁存放各种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危险品。3.宿舍不准在宿舍内吸烟,生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热的快、冰箱等大功率的电器设备。4.宿舍内严禁生活做饭,厨房内使用煤气灶、酒精炉等安全措施要保证,罐体不得在厨灶同屋存放,安全距离要保证。3.文明施工1.现场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严禁施工机械随意停放,施工后及时整理现场面层,确保平顺整齐,通行顺畅。2.现场临时路面保持平整、不积水、不扬尘。3.标识标牌安装后,所属协作队伍负责维护,保证清晰整洁,严禁恶意损坏标识标牌。4.随时整理场地内材料,按要求上盖下垫堆放,及时清除淤泥及灰尘保持环境整洁。5.现场及驻地生产的垃圾严格分类堆放,定时处理,严禁乱堆乱放。6.现场未施工作业时施工机修必须分类整齐停放,严禁停放在易滑坡地带及易燃易爆物品范围之内。7.现场严禁违规存放油桶,需设置指定的油桶存放区。4.安全台账资料管理1.项目部所下发的整改通知书需按期整改、回复,严禁拖延。2.项目部要求的安全资料要求按照项目部指定时间内及时上报。甲方(名称并加盖公章):乙方(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3.2.15.十四、其他资料3.2.163.2.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标识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