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答疑公告(尤溪县环境卫生中心2025)



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O)(重新招标)

文件编号
E3504260401100285003001Z03

投标资格
无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0-10 09:00:00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212,674,059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5-10-10 09:00:00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O)(重新招标)
招标阶段
(EPC+O)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总说明中“除另有说明外,本章格式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单位的电子法定名称章(非业务专用章)、个人盖章处是指加盖对应人员的个人电子私章(非电子职务章),且所加盖的电子印章支持实时在线验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法定名称章(非业务专用章),联合体投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处应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私章(非电子职务章)。”修改成“除另有说明外,本章格式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单位的电子法定名称章(非业务专用章),以联合体投标的,除了联合体牵头人应加盖单位的电子法定名称章(非业务专用章)之外,联合体其它成员若未办理单位的电子法定名称章(非业务专用章)的可加盖单位实体公章后原件扫描上传。个人盖章处或个人盖电子章处是指加盖对应人员的个人电子私章(非电子职务章),若未办理个人电子私章可由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以上所加盖的电子印章支持实时在线验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法定名称章(非业务专用章),联合体投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个人电子私章(非电子职务章)或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以及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尤溪县环境卫生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09月24日

递交时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