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提升工程 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监理答疑公告(2025)
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二期)——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四目坑、下坂片区)监理
文件编号
E3506290601800387005001Z03
投标资格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0-17 09:00:00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暂无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255,469.33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开标时间
2025-10-17 09:00:00
开标地点
华安开标室
开标方式
待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否
延期后开标时间
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无内容
递交时间
来源平台: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提升工程 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监理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