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DR答疑公告(杭州市临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
一、项目编号:0625-25215C25-1、0625-25215C25-2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DR(双板)
三、质疑供应商名称:不公布
四、质疑函收到时间:2025年10月11日
五、质疑答复时间:2025年10月15日
六、质疑事项:见附件
七、质疑答复:见附件
八、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翔、汪飞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44、0571-85860232
九、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临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保健路6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旭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163529
附件:
1、质疑函
2、质疑答复(扫描件)
附件信息:
DR质疑回复函WMC.pdf (1.5 M)
质疑函WMC.docx (2.2 M)
质疑回复函我院委托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对“DR(双板)”(项目编号:0625-25215C25-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人于2025年10月11日收到你公司在政采云平台提出的对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函件,现逐条答复如下: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中“█5.9、胸片架平板盒中心离地最小距离≤32cm(佐证材料: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的条款标注为“■”重要技术商务参数(不满足扣4分),参数设置过高,存在指向特定品牌的嫌疑。质疑事项1答复:技术商务要求提出的“█5.9、胸片架平板盒中心离地最小距离≤32cm(佐证材料: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此条参数,根据我方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的。作为医院门诊、急诊最基础的DR设备,需满足各类就诊患者需要,胸片架运动范围越大,可以覆盖越大的体位,可以适应更多不同体型人群;同时针对轮椅患者、儿童、老人等还需要兼顾低位摄影,否则无法进行正确摆位拍摄;有鉴于此类患者,目前医院的常规操作位,机房现需要另外配一个木制垫脚块,对于老弱病残人群平说使用非常不安全。因此从临床角度而言,此距离符合临床需求且必要。该参数并未超出了多数合规供应商的常规技术能力范围,很多厂家也均具备。本技术条款经过前期市场调研,至少三家以上的产品均能满足该条款,不存在指定定向品牌的情形,排斤其他供应商的情况。故本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中“7.6、平板托盘移动范围W670mm(佐证材料: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的条款,参数设置过高,脱离行业普遍水平。质疑事项2答复:平板托盘移动范围越大,对于卧位拍摄过程中摆位会更加便利,受身高体型影响会大大减小,覆盖更多临床摆位需求:同时,高端悬吊DR支持卧位长骨拼接拍摄,目前的全脊柱、下肢拼接均为全自动拍摄,平板托盘移动范围越大,可支持的拼接范围也就越大,这对于拼接拍摄具有极大的方便性。此范围已是当前主流DR厂家的基本配置。本条款是基于医院临床所需,对各个厂家均作同等要求,不存在变相限制中小供应商参与的情况。本技术条款经过前期市场调研,至少三家以上的产品均能满足该条款,不存在指定定向品牌的情形,排斤其他供应商的情况。故本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事项3:“█10.2、直接在采集工作站上基于球管侧摄像头采集的实时视频影像进行长骨拼接起止位置的选择,以及调整拼接拍摄的光野范围(提供操作界面图证明文件)”的条款标注为“■”重要技术商务参数(不满足扣4分),参数设置具有排他性,涉嫌指向特定品牌。质疑事项3答复:1)“直接在采集工作站上基于球管侧摄像头采集的实时视频影像”的技术要求,是当前主流高端DR所具备可视化功能的基本要求,经调研,至少三家以上的产品均可实现此功能。此类可视化功能实现均依赖定制摄像头,此为成熟的基本功能,并无技术壁垒。2)“进行长骨拼接起止位置的选择,以及调整拼接拍摄的光野范围”的技术要求,是基于第1点所描述的可视化功能进行长骨拼接的拍摄,摒弃传统的手动、反复调整范围的弊端,避免了患者因为技师操作不当导致遭受过多的辐射剂量、优化了多个图像在拼接过程中出现的拼接误差、简化了技师操作步骤,大大提高了长骨拼接拍摄的精准性并提高了效率。同时对于特殊环境下,还可以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对于技师、医生、患者都是有极大的优势的。3)“提供操作界面图证明文件”是因此功能作为偏纯软件功能,防止供应商虚假响应情况,因此用操作界面截图作为证据,对各厂家一视同仁,无指向特定供应商。因此目前主流高端DR的品牌均具备此项功能,不存在指定定向品牌的情形,排斤其他供应商的情况。故本质疑事项不成立。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采购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要求。确保供应商(产品或服务)有效竞争,并不意味着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条件,必须为所有或者绝大多数市场主体均能满足。如贵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提起投诉。特此回复!杭州市临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5日质疑回复函我院委托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对“DR(双板)”(项目编号:0625-25215C25-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人于2025年10月11日收到你公司在政采云平台提出的对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函件,现逐条答复如下: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中“█5.9、胸片架平板盒中心离地最小距离≤32cm(佐证材料: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的条款标注为“■”重要技术商务参数(不满足扣4分),参数设置过高,存在指向特定品牌的嫌疑。质疑事项1答复:技术商务要求提出的“█5.9、胸片架平板盒中心离地最小距离≤32cm(佐证材料: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此条参数,根据我方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的。作为医院门诊、急诊最基础的DR设备,需满足各类就诊患者需要,胸片架运动范围越大,可以覆盖越大的体位,可以适应更多不同体型人群;同时针对轮椅患者、儿童、老人等还需要兼顾低位摄影,否则无法进行正确摆位拍摄;有鉴于此类患者,目前医院的常规操作位,机房现需要另外配一个木制垫脚块,对于老弱病残人群平说使用非常不安全。因此从临床角度而言,此距离符合临床需求且必要。该参数并未超出了多数合规供应商的常规技术能力范围,很多厂家也均具备。本技术条款经过前期市场调研,至少三家以上的产品均能满足该条款,不存在指定定向品牌的情形,排斤其他供应商的情况。故本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中“7.6、平板托盘移动范围W670mm(佐证材料: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的条款,参数设置过高,脱离行业普遍水平。质疑事项2答复:平板托盘移动范围越大,对于卧位拍摄过程中摆位会更加便利,受身高体型影响会大大减小,覆盖更多临床摆位需求;同时,高端悬吊DR支持卧位长骨拼接拍摄,目前的全脊柱、下肢拼接均为全自动拍摄,平板托盘移动范围越大,可支持的拼接范围也就越大,这对于拼接拍摄具有极大的方便性。此范围已是当前主流DR厂家的基本配置。本条款是基于医院临床所需,对各个厂家均作同等要求,不存在变相限制中小供应商参与的情况。本技术条款经过前期市场调研,至少三家以上的产品均能满足该条款,不存在指定定向品牌的情形,排斤其他供应商的情况。故本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事项3:“█10.2、直接在采集工作站上基于球管侧摄像头采集的实时视频影像进行长骨拼接起止位置的选择,以及调整拼接拍摄的光野范围(提供操作界面图证明文件)”的条款标注为“■”重要技术商务参数(不满足扣4分),参数设置具有排他性,涉嫌指向特定品牌。质疑事项3答复:1)“直接在采集工作站上基于球管侧摄像头采集的实时视频影像”的技术要求,是当前主流高端DR所具备可视化功能的基本要求,经调研,至少三家以上的产品均可实现此功能。此类可视化功能实现均依赖定制摄像头,此为成熟的基本功能,并无技术壁垒。2)“进行长骨拼接起止位置的选择,以及调整拼接拍摄的光野范围”的技术要求,是基于第1点所描述的可视化功能进行长骨拼接的拍摄,摒弃传统的手动、反复调整范围的弊端,避免了患者因为技师操作不当导致遭受过多的辐射剂量、优化了多个图像在拼接过程中出现的拼接误差、简化了技师操作步骤,大大提高了长骨拼接拍摄的精准性并提高了效率。同时对于特殊环境下,还可以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对于技师、医生、患者都是有极大的优势的。3)“提供操作界面图证明文件”是因此功能作为偏纯软件功能,防止供应商虚假响应情况,因此用操作界面截图作为证据,对各厂家一视同仁,无指向特定供应商。因此目前主流高端DR的品牌均具备此项功能,不存在指定定向品牌的情形,排斤其他供应商的情况。故本质疑事项不成立。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采购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要求。确保供应商(产品或服务)有效竞争,并不意味着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条件,必须为所有或者绝大多数市场主体均能满足。如贵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提起投诉。特此回复!杭州市临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5日大民的D今质函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杭州市临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DR(双板质疑项目的编号:0625-25215C25-1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临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5年09月27H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中“5.9、胸片架平板盒中心离地最小距离≤32cm(佐证材料: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的条款标注为“■”重要技术商务参数(不满足扣4分),参数设置过高,存在指向特定品牌的嫌疑。事实依据:1经我方调研,当前国内DR(双板)设备市场主流品牌如联影、迈瑞、东软等,同类天轨悬虽臂结构产品中,胸片架平板盒中心离地最小距离普遍在35cm-40cm区间。仅有个别小众品牌或特定定制型号能达到≤32cm的要求,该参数超出了多数合规供应商的常规技术能力范围,并非行业通用标准。2.木项目采购需求为“适用于头颅、脊柱、四肢、胸部、腹部等全身站立位和卧位拍摄”,35cm-40cm的离地距离已完全能满足临床拍摄需求(包括儿童、老年患者等特殊人群),32cm的参数设置无明确临床必要性,与项目实际使用需求不匹配。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木参数设置既与项目实际使用需求无必要关联,又变相排除多数应商,涉嫌违反上述规定。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中7.6、平板托盘移动范围W670m(佐证材料: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的条款,参数设置过高,脱离行业普遍水。事实依据:1.调研显示,国内主流DR(双板)设备的电动升降摄影床平板托盘移动范围,多数产品集中在600mm-650mm,该范围已能覆盖临床常规卧位拍摄的体位调整需求(如全身、局部器官拍摄的位置移动)。W670mm的移动范围超出了行业普遍技术标准,仅有极少数品牌的高端定制机型可达到,非市场流配置。2.木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50万元、最高限价120万元,而能达到W670mm平板托盘移动范围的设备,普遍需额外增加定制成木,导致报价接近或超出最高限价,变相限制了中小供应商的参与空间,I与项目预算的合理性不匹配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内容。不得设定与采购项目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木参1/2质函数无合理需求支撑,I抬高准入门槛,违背公平竞争原则。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中10.2、直接在采集工作站上基于球管创摄像头采集的实时视频影像进行长骨拼接起止位置的选择,以及调整拼接拍摄的光野范围(提供操作界面图证明文件)”的条款标注为“■”重要技术商务参数(不满足扣4分),参数设置具有排他性,涉嫌指向特定品牌事实依据:1.目前国内DR(双板)设备市场中,长骨拼接功能的常规实现方式为“预设拍摄参数+后期软件拼接”或“手动调整光野范围+分步拍摄”,仅有个别特定品牌的设备采用“基于球管侧摄像头实时视频影像调整”的技术路径,该功能并非行业通用技术,属于少数品牌的差异化特性,而非基木功能要求。2.我方咨询多家主流供应商,其技术人员明确表示“基于球管侧摄像头实时调整长骨拼接光野”需依赖特定品牌的专属硬件(如定制摄像头、专用数据传输模块)和软件系统,其他品牌无法通过常规技术改造实现该功能,该参数直接排除了多数供应商的竞争资格。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操作界面图证明文件”,而该操作界面属于特定品牌的专有设计,进一步印证了参数设置指向特定供应商的嫌疑,违背政府采购的开放性要求。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不得设置具有排他性、指向性的技术参数”的规定,本参数设置以特定技术路径作为重要评分项,客观上排除了多数供应商,涉嫌构成歧视待遇。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请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撤销上述三项参数(5.9、7.6、10.2)的“■”重要技术商务参数标注,取消“不满足扣4分”的评分规则或者将参数调整为符合行业普遍水平的合理范围,胸片架平板盒中心离地最小距离≤40cm、平板托盘移动范围W600m、长骨拼接功能允许“后期软件拼接”或“手动调整光野”等常规实现方式法定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白然人的,质疑函应山木人签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2/2质函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杭州市临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DR(双板)质疑项目的编号:0625-25215C25-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临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5年09月27H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中“5.9、胸片架平板盒中心离地最小距离≤32cm(佐证材料: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的条款,标注为“”重要技术商务参数(不满足扣4分),参数设置过高,存在指向特定品牌的嫌疑。事实依据:1.经我方调研,当前国内DR(双板)设备市场主流品牌如联影、迈瑞、东软等的同类天轨悬虽臂结构产品中,胸片架平板盒中心离地最小距离普遍在35cm-40cm区间。仅有个别小众品牌或特定定制型号能达到≤32cm的要求,该参数超出了多数合规供应商的常规技术能力范围,并非行业通用标准。2.木项目采购需求为“适用于头颅、脊柱、四肢、胸部、腹部等全身站立位和卧位拍摄”,35cm-40cm的离地距离已完全能满足临床拍摄需求(包括儿童、老年患者等特殊人群),32cm的参数设置无明确临床必要性,与项目实际使用需求不匹配。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木参数设置既与项目实际使用需求无必要关联,又变相排除多数供应商,涉嫌违反上述规定。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中“7.6、平板托盘移动范围W670mm(佐证材料: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的条款,参数设置过高,脱离行业普遍水平。事实依据:1.调研显示,国内主流DR(双板)设备的电动升降摄影床平板托盘移动范围,多数产品集中在600mm-650mm,该范围已能覆盖临床常规卧位拍摄的体位调整需求(如全身、局部器官拍摄的位置移动)。W670mm的移动范围超出了行业普遍技术标准,仅有极少数品牌的高端定制机型可达到,非市场主流配置。2.木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50万元、最高限价120万元,而能达到W670mm平板托盘移动范围的设备,普遍需额外增加定制成木,导致报价接近或超出最高限价,变相限制了中小供应商的参与空间,I与项目预算的合理性不匹配。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内容。不得设定与采购项目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木参1/2质函数无合理需求支撑,I抬高准入门槛,违背公平竞争原则。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中10.2、直接在采集工作站上基于球管创摄像头采集的实时视频影像进行长骨拼接起止位置的选择,以及调整拼接拍摄的光野范围(提供操作界面图证明文件)”标注为“重要技术商务参数(不满足扣4分),参数设置具有排他性,涉嫌指向特定品牌。事实依据:1.目前国内DR(双板)设备市场中,长骨拼接功能的常规实现方式为“预设拍摄参数+后期软件拼接”或“手动调整光野范围+分步拍摄”,仅有个别特定品牌的设备采用“基于球管侧摄像头实时视频影像调整”的技术路径,该功能并非行业通用技术,属于少数品牌的差异化特性,而非基木功能要求。2.我方咨询多家主流供应商,其技术人员明确表示“基于球管侧摄像头实时调整长骨拼接光野”需依赖特定品牌的专属硬件(如定制摄像头、专用数据传输模块)和软件系统,其他品牌无法通过常规技术改造实现该功能,该参数直接排除了多数供应商的竞争资格。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不得设置具有排他性、指向性的技术参数”的规定,木参数设置以特定技术路径作为重要评分项,客观上排除了多数供应商,涉嫌构成歧视待遇。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请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撤销上述三项参数(5.9、7.6、10.2)的”重要技术商务参数标注,取消“不满足扣4分”的评分规则或者将参数调整为符合行业普遍水平的合理范围,胸片架平板盒中心离地最小距离≤40cm、平板托盘移动范围W600mm、长骨拼接功能允许“后期软件“手动调整光野”等常规实现方式: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白然人的,质疑函应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DR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