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清扫保洁及厕站管理服务答疑公告(重庆市涪陵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城市水域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5)



2025年涪陵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厕站管理服务采购(FLQ25C00066)采购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LQ25C000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涪陵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厕站管理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内容作补遗更正,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公告。 2.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11-19 09:30,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公告。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项目内容有更新,需要重新制作投标。供应商请先撤回原来投标文件,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投标!)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城市水域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敖飞
采购人电话:023-7230360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宏声大道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老师 黄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72220070 7224003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38号新区大厦5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9142286272

五、附件

2025年涪陵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厕站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一)(挂网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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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涪陵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厕站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后挂网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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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涪陵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厕站管理服务采购(FLQ25C00066)更正公告(一)各投标人:《2025年涪陵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厕站管理服务采购》(采购执行编号:涪招采G2025-14号),现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以下内容作更正: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P3页)“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的“一、招标项目内容—-说明”原文为更正为说明:本项目招标分为四个包,采取“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同一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制作不同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但每个中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在评标时,四个包分别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或前四)的投标人为本包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说明:本项目招标分为四个包,采取“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同一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制作不同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在制作所投包的投标文件时,可以按各分包要求的内容进行对应响应。但每个中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在评标时,四个包分别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或前四)的投标人为本包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政府采购招标文件(P11页)“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的“※五服务人员、设备及场所要求—注(1)”原文为更正为注:(1)本项目各包须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名,所有服务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在涪陵区购买社会保险,投标人需对所有人员的健康出具承诺,保证上岗人员身体健康,能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如因身体原因发生任何情况,概由投标人承担相应后果。履约过程中如果服务人员数量未达到上述基本要求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注:(1)投标人需承诺所投的分包须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名,路段管理员、清扫保洁工人及厕站管理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在用工地(涪陵区内)购买社会保险,不满足购买社会保险条件的需购买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其他商业保险。投标人需对所有人员的健康出具承诺,保证上岗人员身体健康,能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如因身体原因发生任何情况,概由投标人承担相应后果。履约过程中如果服务人员数量未达到上述基本要求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政府采购招标文件(P12页)“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的“(二)服务设备最低配置要求--1.设备配置基本要求”原文为:包号后压式垃圾车(辆)小型保洁车(辆)高压清洗车(辆)不锈钢手推车(个)包一282中标人按需配置包二282中标人按需配置包三282中标人按需配置包四282中标人按需配置注:(1)后压式垃圾车用于清运区域内的垃圾,总质量不低于18000kg;小型保洁车用于日常道路保洁;高压清洗车(储水箱容积≥500升)用于清洗作业区域内油污等,且以上设备须符合国家交通管理相关规定。每辆车提供车辆正面、侧面、后面三张清晰照片,后压式垃圾车还需提供有效的行驶证。车辆若为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购买发票,若为租赁的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设备需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运行,不得使用年久失修或本项目合同期限内即将报废的车辆,若中标后采购人发现车况不良好,中标人必须更换车辆。更正为:包号压缩式垃圾车(辆)小型保洁车(辆)清洗车(辆)不锈钢手推车(个)包一282中标人按需配置包二282中标人按需配置包三282中标人按需配置包四282中标人按需配置注:(1)压缩式垃圾车用于清运区域内的垃圾,总质量不低于18000kg;小型保洁车用于日常道路保洁;清洗车为总质量≤1500kg的三轮车,具有高压冲洗功能,且储水箱容积为0.5m3-1m3 (容积数据需提供证明文件,如车辆铭牌标识、图片等),用于清洗作业区域内油污等;以上设备须符合国家交通管理相关规定,能合法上路行驶。除手推车外所有车辆需提供正面、侧面、后面三张清晰图片。车辆若为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购买发票或行驶证,若为租赁的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设备需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运行,不得使用年久失修或本项目合同期限内即将报废的车辆,若中标后采购人发现车况不良好,中标人必须更换车辆。4、政府采购招标文件(P33页)“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的“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人员配置”原文为更正为提供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任职文件、劳务合同及缴纳的2025年任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新成立不足2个月的企业,可不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但须提供相应人员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若在不同的企业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相应任职证明和社保参保证明,并加盖相应企业公章。提供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任职文件、用工合同及缴纳的2025年任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新成立不足2个月的企业,可不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但须提供相应人员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若在不同的企业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相应任职证明和社保参保证明,并加盖相应企业公章。5、政府采购招标文件(P33页)“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的“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设备配置”原文为:设备配置(10%)10(1)投标人自有或租用的小型保洁车用于日常保洁,在满足不低于8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1分;没有或未提供的得0分;此项最多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车辆正面、侧面、后面三张清晰照片,后压式垃圾车还需提供有效的行驶证。车辆若为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购买发票,若为租赁的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自有或租用的小型高压清洗车用于清洗路段油污,在满足不低于2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1分;没有或未提供的得0分;此项最多得2分。(3)投标人拟在本项目配置的后压式垃圾车在满足不低于2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总质量为18000kg(含)以上的新能源后压式垃圾车1辆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更正为:设备配置(10%)10(1)投标人自有或租用的小型保洁车用于日常保洁,在满足不低于8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1分;没有或未提供的得0分;此项最多得2分。以上设备需提供正面、侧面、后面三张清晰照片,若为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购买发票或行驶证,若为租赁的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自有或租用的清洗车用于清洗路段油污,在满足不低于2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1分;没有或未提供的得0分;此项最多得2分。(3)投标人拟在本项目配置的压缩式垃圾车在满足不低于2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总质量为18000kg(含)以上的新能源压缩式垃圾车1辆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6、政府采购招标文件(P51页)“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的“一、经济文件--(二)分项报价明细表”原文为:序号费用名称数量(人)单价(元/年·人)小计(元/年)3年总价合计(元)1道路清扫保洁工人工资2公厕垃圾站管理工人工资34567891011……/12合计(元)更正为:序号费用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元/年)3年总价合计(元)1道路清扫保洁工人工资2公厕垃圾站管理工人工资34567891011……/12合计(元)7、延期时间(一)开标原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9:30,延期为:2025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9:30时。(二)电子招标文件递交原开始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9:30—2025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9:30,延期为:2025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9:30时--2025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9:30时。重庆市涪陵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11月3日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FLQ25C00066采购执行编号:涪招采G2025-14号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涪陵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厕站管理服务采购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4五、投标保证金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七、投标有关规定7八、现场踏勘7九、联系方式7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9一、招标项目一览表9※二、项目总体要求9※三、项目服务要求及内容9※四、服务质量考核标准11※五、服务人员、设备及场所要求11※六、各包服务区域(范围)及要求12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25※一、服务期限、服务地点25※二、服务考核方法25※三、服务承诺25※四、报价要求26※五、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26※六、知识产权27※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27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29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29二、评标方法30三、评标标准31四、无效投标条款34五、废标条款34第五篇投标人须知36一、投标人36二、招标文件36三、投标文件36四、开标38五、评标39六、定标39七、中标39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9九、交易服务费41十、签订合同41十一、项目验收41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41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42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49一、经济文件50二、服务文件52三、商务文件54四、其他57五、资格文件64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涪陵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按照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项目号:FLQ25C00066),对2025年涪陵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厕站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包号最高限价(元/年)3年最高限价合计(元)投标保证金(元)服务期限(年)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道路清扫保洁公厕垃圾站管理小计(元/年)2025年涪陵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厕站管理服务采购包一10173478.482347725.8112521204.2937563612.870.0031其他未列明行业包二9390903.222347725.8011738629.0235215887.060.0031包三8803971.771858616.2610662588.0331987764.090.0031包四9782190.851320595.7611102786.6133308359.830.0031合计(人民币、元)46025207.95138075623.85说明:本项目招标分为四个包,采取“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同一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制作不同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在制作所投包的投标文件时,可以按各分包要求的内容进行对应响应。但每个中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在评标时,四个包分别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或前四)的投标人为本包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已经成为两个及以上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成为得分最高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的高低顺序成为报价得分最高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的,按投标包项目最高限价高低顺序成为限价最高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余包再次排序时不再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名,以此类推。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3年总预算金额为138075623.85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和所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30日内根据《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向涪陵区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格式自拟。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在“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若投标人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投标人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操作。(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五)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及招标文件售价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7日。2.招标文件阅览: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六)电子投标文件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投标项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9:30—2025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9:3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七)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9:30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开标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等工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开标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地址: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当日指定标室参加在线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在线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投标人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五、投标保证金为响应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除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以外,中标供应商不得在中标后对本项目进行其它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现场踏勘投标人独立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可自行前往服务区域现场,以便获取投标人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信息。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九、联系方式(一)(一)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联系人:敖飞电话:023-72303609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宏声大道19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李老师黄老师电话:023-7222007072240033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38号新区大厦5楼。(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客服联系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8183107831(节假日)(四)询问和质疑相关问题:1.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咨询或提出质疑并由采购人答复;对采购程序、采购结果及其他问题有异议的,向交易中心提出咨询。2.质疑的受理:涉及采购人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采购人处;涉及交易中心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7办公室(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38号新区大厦5楼)。3.质疑函制作说明:质疑函应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及要求制作(质疑函范本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政策法规”板块下载)4.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质疑函,将可能影响质疑函受理。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招标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包号道路清扫保洁面积(平方米)公厕(座)垃圾站(座)服务期限(年)2025年涪陵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厕站管理服务采购包一1420081.534293包二861543.243615包三1185512.78335包四1758085.42236合计5225222.9713435※二、项目总体要求本项目服务区域为采购人管理的范围,包含涪陵江南城区、江东城区、江北街道(部分)的道路清扫、公厕垃圾站管理(以下简称厕站管理)及部分公园广场,清扫保洁总面积约5225222.97平方米,公厕134座,垃圾站35座,根据区域及项目地址情况划分为四个包。在服务期内中标人按照本次招标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各包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及厕站管理服务(包二需在合同期内提供经桥路绿化改造及养护、设施维护)。清扫保洁面积和厕站数量如有增减,服务费用据中标单价进行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三、项目服务要求及内容(一)服务作业时间及智慧管理要求1、道路清扫保洁实行晨前普扫,白天保洁。其中城市主、次干道、繁华窗口地区道路实行全天巡回保洁制度。晨前普扫时间:五月至九月早上6:00时前完成;十月至次年四月早上6:30前完成。白天保洁时间:8:00时至18:00时;繁华窗口地区延至24:00时。如有特殊情况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公厕实行全年24小时开放管理;垃圾站按采购人规定的具体时间开放管理。2、投标人须自有或承诺中标后60日内建立为环卫工人配置含有人员定位、一键呼救、消息播报等功能的智慧管理系统,为环卫作业车辆配备安装具有车辆定位、车载视频监控(需包含视频分析能力,摄像头数量不少于3路)等功能的车辆智能终端设备,且所有终端设备数据需能无缝接入到采购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智慧管理应用中,接受采购人等部门监督考核,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时,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系统简介说明(格式自拟);人员定位、一键呼救、消息播报、车辆定位、车载视频监控等各类型不少于1张的彩色图片;提供系统运行、视频监控、车辆定位等内容时长不少于1分钟的视频片段。投标人没有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注:演示内容须进行完整的操作过程录屏,并生成mp4格式视频文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在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由于电子招投标系统存储空间有限(投标文件加视频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00M),如视频文件容量过大,也可选择在开标当日北京时间9:00至9:30,现场递交视频文件(U盘形式)至线下指定开标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因投标人U盘或视频格式问题导致无法播放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3、投标人须配置环卫作业信息化管理人员,负责环卫作业信息化管理,须在签订合同后的10日内将项目经理信息、环卫作业人员信息、环卫作业车辆信息、安全负责人信息项目经理、路段管理人员、环卫作业人员、环卫作业车辆、安全负责人等信息,按相关要求完整录入到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智慧管理应用中,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二)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内容1、负责城区内人行道(向背街小巷延伸20米)、车行道、立交桥、绿化带、地下通道、公园、公共广场、观景平台、堤防、边沟、护坡等的清扫保洁作业(含夜间保洁)、垃圾收集及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负责作业区内人行道、花台、果皮箱、路沿石、人行护栏、隔离栏(含水马隔离设施)、灯杆(1.8米以下部分)、各类通讯、电力基础设施、公交站牌、公交站亭棚、隧道、过街天桥、地通、顶棚、公共张贴栏、标志标牌等公共附属设施的清洗管理及冲洗保洁;3、负责作业区内垃圾收运设备的日常报修及安全管理;4、负责作业区内果皮箱和户外垃圾桶的清洗及垃圾清理;5、负责作业区内“牛皮癣”、小广告治理;6、负责作业区域内人行道及厨余垃圾油污的人工冲洗;7、负责将作业区内清理产生的所有垃圾分类转运至垃圾焚烧厂或采购人指定位置;8、负责作定区域内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或重大活动产生的烟花炮竹及杂物的清理、收集、运输;9、负责作业区内无主垃圾、装修垃圾的清理;10、负责作业区内因灾害性天气产生的淤泥、垃圾等杂物的清理;11、负责作业区域内果皮箱的维护及维修;12、完成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其它应急保洁等任务。(三)公厕管理服务内容1、每日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公厕内及周边5米范围内清洁卫生,各项设施设备的看管和基本维护,以及防疫、消毒杀菌、安全提示等工作;2、维护公厕内外设施设备的完好,如有损坏及时向采购人报告;3、负责工会驿站(劳动者港湾)的日常开放,安全管理,卫生清洁,管理配备的各种物资、设施设备,保管采购人发放的药品等物资;4、管理公厕内的人员、设备安全及用水、用电等其他安全,如有突发情况及时处置;5、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四)垃圾站管理服务内容1、每日按要求接收已分类的生活垃圾并倾倒入垃圾箱,建立垃圾量接收台账;维护垃圾站内及周边5米范围内的清洁卫生,除必要的清扫保洁工具以外严禁乱堆乱放;2、保证垃圾站内外设施设备的完好性,按规范的操作流程安全操作,如有故障及时向采购人报告维修;维护垃圾站内的用电用水安全,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为电车充电。3、垃圾箱体须每日清洗,保证箱体干净、整洁、无污迹,不得乱排放污水。垃圾站内不得拾荒;墙面无沾附物,无散落垃圾,无污水积留;保持无蝇无臭,定时喷洒除臭及消毒杀菌药水。其他非管理人员严禁进入垃圾站内及操作站内设备;4、垃圾站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接水电,严禁冲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5、负责日常维护站内的除臭设备及高压冲洗机,确保正常运行;6、垃圾站对接收的垃圾进行分类检查,指导投放和收集。※四、服务质量考核标准1、执行《重庆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详见附件一)。2、执行《重庆市涪陵区城区清扫保洁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二)。3、执行《涪陵区城区清扫保洁作业公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三)。4、执行《涪陵区城区公厕作业公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四)。5、执行《涪陵区城区垃圾站作业公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五)。6、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规定的环境卫生作业标准。※五、服务人员、设备及场所要求(1)服务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包号项目经理(人)路段管理人员(人)清扫保洁人员(人)公厕管理人员(人)垃圾站管理人员(人)合计(人)包一17206428264包二171923513248包三17179354226包四16200234234合计42777713529972注:(1)投标人需承诺所投的分包须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名,路段管理员、清扫保洁工人及厕站管理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在用工地(涪陵区内)购买社会保险,不满足购买社会保险条件的需购买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其他商业保险。投标人需对所有人员的健康出具承诺,保证上岗人员身体健康,能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如因身体原因发生任何情况,概由投标人承担相应后果。履约过程中如果服务人员数量未达到上述基本要求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公厕及垃圾站管理人员为固定人员,中标人不得随意用清扫保洁等其他人员顶替。(3)本项目拟投入的所有人员要求无犯罪记录,吸毒史或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行为,拟投入人员不低于上述配置要求。(4)采购人可按上表所述对中标人岗位及上岗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人员配置为服务考核的重要内容,中标人不得随意撤并及减少。若确因离职、解聘等原因造成某个岗位短期缺岗的,中标人应于缺岗当日向采购人进行书面报告备案,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抽调人员补充岗位,不允许出现少人缺岗现象。(二)服务设备最低配置要求1.设备配置基本要求包号压缩式垃圾车(辆)小型保洁车(辆)清洗车(辆)不锈钢手推车(个)包一282中标人按需配置包二282中标人按需配置包三282中标人按需配置包四282中标人按需配置注:(1)压缩式垃圾车用于清运区域内的垃圾,总质量不低于18000kg;小型保洁车用于日常道路保洁;清洗车为总质量≤1500kg的三轮车,具有高压冲洗功能,且储水箱容积为0.5m3-1m3 (容积数据需提供证明文件,如车辆铭牌标识、图片等),用于清洗作业区域内油污等;以上设备须符合国家交通管理相关规定,能合法上路行驶。除手推车外所有车辆需提供正面、侧面、后面三张清晰图片。车辆若为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购买发票或行驶证,若为租赁的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设备需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运行,不得使用年久失修或本项目合同期限内即将报废的车辆,若中标后采购人发现车况不良好,中标人必须更换车辆。2.本项目所有劳动工具、生产用具(如不锈钢手推车、清扫工具、抹布、垃圾袋等)由中标人自行按需购置并承担所有费用。(三)管理场所要求1、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合适的工作人员,建立规范、完善的管理服务制度,采购人可按规定进行检查。2、中标人须设立项目管理服务组织机构,派驻专业、经验丰富的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六、各包服务区域(范围)及要求(一)包一1、包一清扫保洁路段包一清扫保洁路段序号作业路段名称清扫保洁起止点和延伸范围面积合计(㎡)1森林公园路森林公园大门起至公园里面公路止19183.87 2宏声度假村至垃圾处置场宏声度假村大门左边堡坎起至垃圾处置场大门,立交桥及道路19597.19 3宏声大道四环明珠公厕外起至宏声度假村大门左边堡坎147437.62 4望州西路大塘路口起进左边至地税局小区宿舍大门口,右边至接太极大道39944.85 5太极大道东段四环明珠公厕外起至实验路交委岔路口91099.77 6太极大道西段实验路交委岔路口至鹅颈关立交桥113513.78 7体育南路兴华中路世纪钟路口起上行至卧龙居路口止20866.00 8青年路兴华中路工行分理处红绿灯起至太极酒店路口止19521.00 9希望小学地下通道希望小学地下通道958.00 10实验路实验转盘上行至交委岔路口,不含转盘13828.00 11审计局支路荔枝派出所旁路口起至三机关组织部小区门口止5151.75 12松翠路松翠路口起至董家湾加油站止44660.00 13海怡天健身步道松翠路移民花园公厕对面路口起下行至稻香路口止1001.13 14桥南大道太极大桥东桥头百花路口起至迎宾大道岔路口止37577.10 15鹅颈关立交桥匝道共计11条匝道,以匝道延伸截止处为界52421.16 16迎宾大道长江大桥南桥头高架桥至鹅颈关立交桥118876.19 17火车站站前大道长江二桥南桥头立交桥(含花园)下起至火车站停车场围栏93161.00 18东西干道桥南第一村起至长江二桥止(含长江二桥匝道)105850.50 19涪南路鹅颈关立交桥起—殡仪馆靖黔水泥厂止9021.00 20火车站广场和停车场火车站内的广场和站内的停车场12391.10 21实验小学地下通道实验小学地下通道665.00 22荔枝园立交桥荔枝园立交桥13390.00 23望州路四环明珠--三峡医院--工行转盘(不含转盘花园)20725.20 24顺园路顺江花园大门口至顺江廉租房小区大门口38371.00 25白果路浙涪小学大门对面路口03号市政路灯杆起至望江路口市政22号路灯杆止15681.77 26望江路消防支队市政02号路灯杆起,下行至顺江大道加油站对面路口市政56号路灯杆止34133.52 27迎宾大道迎宾大道泽胜温泉城人行道加宽部分6788.70 28森林公园两座公厕旁梯步森林公园两座公厕旁梯步810.96 29顺江大道中心花园顺江花园后门加油站对面中心花园,含绿带、梯步等5781.00 30白鹤路白鹤路含接白鹤公园支路、碧桂园对面支路、稻香村支路、商委和政协坝子、武警支队支路和坝子、碧海新城坝子和车库出入口支路51126.67 31站前大道站前大道龙头港安置房前坝子3160.79 32天湖校区门前天桥实验小学天湖校区门口人行天桥285.52 33迎宾大道泽胜依山丽景门口人行天桥378.24 34涪南路涪南路公路加宽部分5232.15 35鹅西路涪南路隧洞入口至涪陵西高速收费站入口134160.00 36民防公园金盾小区旁边民防公园(含绿化带和广场)6335.00 37涪蒿路固体废物处置场至新大田村办公室路口116020.00 38鹅颈关立交桥地通鹅颈关立交桥地通、顶棚975.00 合计1420081.53 2、包一公厕包一公厕及管理人员核定人数序号公厕垃圾站名称核定人数序号公厕垃圾站名称核定人数1白鹤公园1号222大塘路口公厕12白鹤公园2号123浪琴屿公厕13白鹤公园3号124海怡天公厕14白鹤公园4号125希望小学移动公厕15白鹤公园5号126桥南第一村移动公厕16森林公园1号127聚云山1号公厕17森林公园2号028聚云山2号公厕18四环明珠公厕129聚云山3号公厕19望州公园北门公厕130天子殿公厕110望州公园2号131火车站公厕111望州公园3号032松翠路公厕112望州西路公厕233鹅颈关简易公厕113望州公园移动公厕134涪陵西高速路口公厕114宏声大道移动公厕135沙溪沟公厕115移民花园1号公厕136五中后门公厕116移民花园2号公厕137白果路公厕117移民花园3号公厕138望江路公厕118文化公厕139顺江花园公厕119体育南路公厕140顺江中心花园公厕120实验花园公厕141白鹤公园移动公厕121协和村移动公厕142宏声大道公厕1合计(人)423、包一垃圾站包一垃圾站及管理人员核定人数序号公厕垃圾站名称核定人数序号公厕垃圾站名称核定人数1四环明珠垃圾站16火车站垃圾站12文化垃圾站07白果路垃圾站13体育南路垃圾站18望江路垃圾站14实验花园垃圾站19松翠路垃圾站15宏声大道垃圾站1合计(人)8(二)包二1、包二清扫保洁路段包二清扫保洁路段序号作业路段名称清扫保洁起止点和延伸范围面积合计(㎡)1兴华路东段乌江大桥西桥头老收费站起至高笋塘转盘93965.952兴华路中段高笋塘转盘起至实验转盘止,老干部支路和薛家鱼支路进100米,含黎明路转盘地下商场、黎明路转盘、实验转盘(含顶棚)95909.503兴华路西段实验路转盘起至百花路交界处止91193.934建涪路高笋塘转盘至八角井人民东路交界处止15840.945高笋塘路高笋塘转盘粮油宾馆起至急救中心支路口止22629.846易家坝广场广场环路内广场,含绿化带26894.857广场环路中国银行至协信广场再到建涪大厦路口、金凯装饰城底楼大门外到干休所宿舍大门9109.088广场路中国银行门口起至南门山人民西路交界路口20646.879育才路兴华中路依蝶支路口起下行至煤炭大厦路口止6878.8210体育北路涪陵饭店大门外路口起至金凯装饰城底楼大门外路口止13192.0011武泰路兴华中路中信银行路口起至协信花园三岔路口止5046.7812经桥路原交通技校大门起至黎明路口二八分局止(含绿化改造及维护)15351.2113黎明路黎明路转盘起至二八分局岔路口止(不含黎明转盘)23531.2414黎明南路兴华路消防中队路口起至二八分局岔路口止9853.7215黎明北路黎明花园路口起下行至人民西路蔡家坡路口止8167.2116黎明西路二八分局路口至十八中大门31283.2617黎海路海陵花园起至黎明西路宏业小区大门止13708.6418步阳路瑞兴花园路口起至洗墨路交界18593.7119洗墨路下段大修厂起至董家湾五谷杂粮路口67263.7420双堡路兴华西路三岔路口下行起至旧车市场止30415.6721恒昌路百花路路口起至旧车交易市接滨江路13551.0522乌杨路兴华花园公交站路口下行至清溪沟路口17698.5423洗墨路洗墨路4000.0024高育路高笋塘香港城路口至育才路泽胜停车场路口7277.8925通洗路通洗路23150.8626黎明花园黎明花园2846.0327体育北路财政停车场体育北路财政停车场1216.0628恒昌路恒昌路人行道、车行道、五谷杂粮对面小花园、恒昌路贵博前坝子9660.4129泽胜广场高笋塘泽胜广场坝子5009.8430乌江大桥西桥头乌江大桥西桥头花园7649.0031通洗路桥下花园通洗路中慧上上城外桥下花园、立交桥左右两侧车行道(不含绿化带面积)6229.6232顺江大道大塘路口市政179号路灯杆起下行至原客运东站市政92号路灯杆止106096.0033顺江大道浙涪友谊学校门口人行天桥289.9834顺江大道顺江移民区顺江大道地下通道及停车场B区2410.0035稻香路太极大道碧桂园对面路口起至兴华西路海怡天广场路口止(含稻香路转盘)34981.00合计861543.242、包二公厕包二公厕及管理人员核定人数序号公厕垃圾站名称核定人数序号公厕垃圾站名称核定人数1乌江桥头公厕119稻香路公厕12洗墨路六米立方公厕120步阳路公厕13东站公厕121洗墨路口公厕14罗家湾公厕122洗墨路尾公厕15娃哈哈移动公厕123双堡路公厕16春江花月公厕124双堡公园公厕1号17堡子城公厕125双堡公园公厕2号18堡子城公园1号126通洗路口公厕19堡子城公园2号027黎明花园公厕110堡子城公园碑下公厕128黎明北路公厕111党校公厕129十八中移动公厕112兴华花园移动公厕130敦仁移民小区公厕113易家坝公厕231之江名苑公厕114气象台公厕132实验中学公厕115何家堡公厕033易家坝移动公厕116体育馆公厕134中慧花园移动公厕117黎明路口公厕135顺江大道1号公厕118育才路口公厕136顺江大道2号公厕1合计(人)353、包二垃圾站包二垃圾站及管理人员数量序号公厕垃圾站名称核定人数序号公厕垃圾站名称核定人数1乌江桥头垃圾站09步阳路垃圾站12工业技校垃圾站110洗墨路口垃圾站13罗家湾垃圾站111洗墨路尾垃圾站14堡子城垃圾站112双堡路垃圾站15党校垃圾站113黎明北路垃圾站06黎明路口垃圾站114洗墨路六米立方垃圾站17敦仁移民小区垃圾站115顺江大道2号垃圾站18稻香路垃圾站1合计(人)13包二垃圾站及管理人员数量序号公厕垃圾站名称核定人数序号公厕垃圾站名称核定人数1乌江桥头垃圾站09步阳路垃圾站12工业技校垃圾站110洗墨路口垃圾站13罗家湾垃圾站111洗墨路尾垃圾站14堡子城垃圾站112双堡路垃圾站15党校垃圾站113黎明北路垃圾站06黎明路口垃圾站114洗墨路六米立方垃圾站17敦仁移民小区垃圾站115顺江大道2号垃圾站18稻香路垃圾站1合计(人)134、包二经桥路绿化改造(1)包二中标人在经桥路需进行1500m2花境改造,负责经桥路两侧店招及立体绿化(具体以采购人的设计施工图为准)。费用预计第一年投入约70.00万元,第二年及第三年预计每年投入约5.00万元,合同期内负责该路段设施维护、绿化养护及时令花卉更换。(2)按采购人要求负责经桥路原交通技校门口往下沿线单侧约500m2大理石地砖铺装改造。(三)包三1、包三清扫保洁路段包三清扫保洁路段序号作业路段名称清扫保洁起止点和延伸范围面积合计(㎡)1白鹤梁大道1段乌江大桥东桥头下中桥柱起至高架桥止(含乌杨树立交桥)43,197.502白鹤梁大道路2段高架桥西起至两江广场下黄桷树止74,480.003白鹤梁大道3段两江广场黄角树起至廊桥水岸景观平台止(不含长涪汇管理面积)109,990.004白鹤梁大道4段景观平台起(梯步)至新五中门口止137,800.005白鹤梁大道5段新五中门口起至龟龙路高架桥止61,500.006景观平台两江广场起至廊桥水岸景观平台止(含马道、下马道梯步、观景平台)、涪陵港通道50,967.607景观平台梯步共23处梯步1,306.508两江广场包括人行梯道和绿化带(含大剧院平台、梯步)32,982.609中山路大东门路口起至老五中白鹤梁路口止35,071.5610公园路重百天桥下匝道口起至大东门白鹤梁大道交界10,807.9811南门山商圈东西方向(八角井至关庙市场路口)南北方向(广场路接口至重百天桥、含重百广场、重百负二层、重百天桥、重百步行街、关庙市场梯步、南门金街步行街)30,537.6212建设路建设路14,470.5013人民东路八角井建涪路口起至城六校8,964.6014人民西路关庙商场路口起至黄金海岸红绿灯三岔路口29,514.7115乌江路人民东路城六桥路口起至白鹤梁大道交界20,887.1416巨柳支路涪烟大厦对面三岔路口红绿灯斑马线至两江名品9,371.3017兴涪路迎宾大道新涪路口至白鹤梁大道交界31,449.0018南门山两江广场至南门山关庙市场交界、金科大酒店坝子、第二阶梯下大坝子左右侧、御景江都旁坝子、北门社区到后墙边坝子及花台、梯步33,305.8019中山路接白鹤梁大道路口中山路接白鹤梁路共7个出口25,197.5020白鹤梁大道糠壳湾码头对面路口-安置房小区10,280.0021白鹤梁大道黄金海岸、香江豪庭地下通道、含顶棚2,057.6022乌杨树新建花园广场包括公路、人行道、广场梯步、广场坝子、高架桥下坝子、巷道梯步下绿化带等(灌溪沟菜市场对面)33,562.9223人民东路城六校门前人行道加宽部分4,723.2024江南白鹤梁公园停车场江南白鹤梁公园停车场81,405.2025荔圃路起于桥南大桥郭昌毕医院旁桥南大道,止于奥海大道51,635.0626巨柳支路上半段巨柳支路上半段,机幼儿园观澜园至两江名品8,108.1627图书馆旁坝子图书馆旁坝子5,151.9228通江路通江路全线人行道、车行道10400.0029赖八省支路赖八省支路、赖八省一支路、尚江国际支路(人行道、车行道))15287.0030荔圃路荔圃春风公园斜对面人行道1341.9031兴涪路兴涪路城七校门口人行天桥272.5032人民东路乌江一路高架桥斑马线至南门山路面加宽(人行道、车行道)19861.6033人民西路南门山关庙市场至秋月花园路面加宽(人行道、车行道)10195.4234中山路秋月花园至长江星辰路面加宽(人行道、车行道)14539.6835建设路黄金海岸岔路口至通江路白鹤梁大道接口路面加宽5200.0036瑞麟路中山路金科长江新辰路口至人民西路酱园厂路口7800.1137城八校地通中山路城八校地通993.8738赖八省路赖八省支路(涪一中后面支路)(人行道、车行道)15655.0039石鼓路迎宾大道交通枢纽中心天桥起至太极大桥红绿灯止(下穿道、人行道、车行道)39631.3040奥海大道上段太极大桥红绿灯起至16中斑马线止10048.0041奥海大道下段白鹤梁大道至16中斑马线止14351.5042宝龙广场渝东国际商贸城百花路至石鼓路段车行道、人行道5980.0043百花路宝龙广场红绿灯至白鹤梁路歪角公交站路口止55228.93合计1,185,512.782、包三公厕包三公厕及管理人员核定人数序号公厕垃圾站名称核定人数序号公厕垃圾站名称核定人数1滨江路景观平台1号公厕118南涪高速路口公厕12滨江路景观平台2号公厕119龙桥桥头公厕13桥南公厕120乌杨树运动广场公厕14滨江路江南二期公园公厕121锦天名都1号公厕15昕晖壹号公厕122锦天名都2号公厕16荔浦路移动公厕123南门山金科商圈公厕27两江广场公厕224三清观公厕18江南滨江1号公厕125兴涪路移动公厕19江南滨江2号公厕126较场坝公厕110江南滨江3号公厕127乌杨树公厕111江南滨江4号公厕128桥南公园1号公厕112江南滨江5号公厕129桥南公园2号公厕113江南滨江6号公厕130黄金海岸公厕114江南滨江7号公厕131滨江国际公厕115金科廊桥水岸公厕132城六校乌江校区移动公厕116新城元素公厕133蓝山郡公厕117合智西街公厕1合计(人)353、包三垃圾站包三垃圾站及管理人员核定人数序号公厕垃圾站名称核定人数序号公厕垃圾站名称核定人数1公安处垃圾站14通洗路垃圾站12乌杨树垃圾站15南涪高速路口垃圾站03较场坝垃圾站1合计(人)4(四)包四1、包四清扫保洁路段包四清扫保洁路段序号作业路段名称清扫保洁起止点和延伸范围面积合计(㎡)1江东涪清路乌江大桥起至长江三桥止(含乌江大桥和长江三桥、梯步、天桥)261801.432东滨大道东滨大道149889.103江东高速路匝道涪清路至高速路收费站33066.754东滨大道花园含绿带、梯步等123037.105涪清路与东滨大道连接道(群乐路)涪清路与东滨大道连接道(群乐路)26180.006涪清路与东滨大道连接道(明珠路)涪清路与东滨大道连接道(明珠路)9720.007涪清路与东滨大道连接道起于涪清路桂楼大门口斜对面,止于东滨大道13360.008江东凉塘路江东凉塘路面积31336.179江东原师院旁支路江东原师院旁支路3725.8510江东乌江二桥桥头隧洞江东乌江二桥桥头隧洞、花园、天桥等所有人行道、车行道8009.8911建陶一路建陶一路加气站至涪清路口33356.7312建陶二路建陶二路,戒毒所至涪焦路口(含至中科大门,中科大门至大华卫生间垃圾站)25153.1213桃岭路桃岭路,办事处大门至朋乐路口5985.6014宝祥路宝祥路(建陶一路至宝祥机械大门口)4164.4015江东磨盘沟新村南路江东磨盘沟大桥路口至中心校(各支路延伸50米)34645.4416万达广场江东万达广场坝子9189.1117文化广场江东文化广场二期工程15200.0018乌江大桥复线桥乌江大桥复线桥(含天桥、匝道)32758.9319涪清路连桥花园涪清路连桥花园(不含绿化带面积)1855.1520江东公交道首末站花园江东公交道首末站花园(不含绿化带面积)1514.0221乌江二桥含乌江二桥螺旋匝道(重百天桥起)38775.7122长江大桥立交桥长江大桥南桥头至傧江路(含护坡人行道、桥下绿带)34041.1023长江大桥碧筱公园长江大桥碧筱公园、院坝、护坡、走廊等20369.2824长江大桥长江大桥南桥头高架桥至高速公路洞口至黄旗社区高架桥头,含北桥头花园35680.0025江北办事处街道黄旗高架桥西桥头至长江三桥(含居民院坝)151210.0026涪丰北线长江三桥北桥头至北山新城上山路口10850.0027北山新城上山道路涪丰北线上山路口起至凯旋门止126000.0028北山新城迎宾大道凯旋门往西2.5千米115000.0029北山坪草坪北山坪草坪59949.7530北山坪新增公路北山坪新增公路43960.0031长江三桥长江三桥北桥头至上山大道路口涪丰线拓宽部分10320.0032白山坪象元学校白山坪象元学校门口坝子7546.1033涪陵南站匝道319涪陵南红绿灯斑马线至南站收费站35405.0034涪陵高速南出口公厕涪陵高速南公厕院坝638.7935观景平台319线两个观景平台赤壁、鹦哥峡10975.0036319线国道319乌江大桥西桥头至涪陵南红绿灯斑马线66827.4037渝巴路南滨路西路口至长江二桥匝道口29000.0038南滨路南滨路全线(长江大桥桥下至南滨路西路口人行道、车行道)114400.0039长江二桥南桥头-北桥头23188.50合计1,758,085.422、包四公厕包四公厕及管理人员核定人数序号公厕垃圾站名称核定人数序号公厕垃圾站名称核定人数1江东磨盘沟公厕113江东御江苑花园移动公厕12江东花园公厕114北山坪景观平台公厕13江东大华公厕115北山坪白鹤广场1号公厕14江东金帝移动公厕116北山坪白鹤广场2号公厕15江东滨江路1号公厕117北山坪移动公厕16江东滨江路2号公厕118江北花园1号公厕17江东滨江路3号公厕119江北花园2号公厕18江东滨江路4号公厕120江北公厕19江东雍景湾移动公厕121黄旗社区公厕110江东凉塘小学移动公厕122黄旗农贸市场公厕111涪陵南出口公厕123乌江赤壁公厕112鹦歌峡公厕1合计(人)233、包四垃圾站包四垃圾站及管理人员核定人数序号公厕垃圾站名称核定人数序号公厕垃圾站名称核定人数1江东加气站垃圾点14江东花园垃圾站12江东金帝移动公厕垃圾站05江东磨盘沟垃圾站13江东大华垃圾站16黄旗社区垃圾站0合计(人)4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期限、服务地点(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进场开展服务,服务期3年。(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及范围。※二、服务考核方法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及设施设备供采购人验收,不能按时完整提交的,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可拒签合同并报告监督部门作进一步处理。1、项目组织验收准备采购人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合同约定对中标人进行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如下:(1)项目管理服务组织机构,派驻专业、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2)在涪陵设立固定的管理服务场所,有规范完善的管理服务制度;(3)组织管理人员及保洁人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及安全责任教育,做到持证上岗;(4)按招标项目服务要求提供外观整洁、标识明显的车辆、手推车、工作服装等必备物资;2、项目服务质量验收采购人每日根据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进行人工与智慧城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验收,汇总每日考核与暗访、投诉处理等结果按月出具考核报告。管理规定及考核标准如下:《重庆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重庆市涪陵区城区清扫保洁考核办法》《涪陵区城区清扫保洁作业公司考核标准》《涪陵区城区公厕作业公司考核标准》《涪陵区城区垃圾站作业公司考核标准》及国家和重庆市发布的环境卫生作业标准。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修订考核标准,并以最新的考核标准执行。3、考核结果运用采购人在合同期内每日根据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出具相应的月考核报告,计算出中标人每月应得的服务费用。若中标人单月考核扣款达15.00万元或连续2个月累计达20.00万元,采购人可提前中止合同。※三、服务承诺(一)承诺服务期内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及合同的各项要求、考核标准、其他规定以及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事项;(二)承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各项条款及规定,不得擅自解除服务人员用工合同,且需优先聘用原在岗人员,工作时实行轮休,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三)承诺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厕站管理人员每月工资要达到涪陵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30%(根据渝市政委【2011】189号文件规定)。(四)承诺按采购人要求合同期内每年投入一定资金用于维护工会驿站(劳动者港湾)内的设施设备;(五)服务期内,本项目所有服务项目不得外包、转让或以其他形式变更招标服务主体;若出现重大经营、变更事件应提前15日告知采购人;(六)服务期内,所有的安全责任事故及履约服务中的经营风险、经济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七)服务期内不得擅自降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标准及质量;(八)服务期内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九)服务期内中标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受到合理投诉,采购人可要求整改,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可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四、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投标人按各包3年的总报价投标,且不得超过所投包号的最高限价。各包总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工人工资[基本工资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22号)不得低于涪陵区最低工资标准2330.00元/月]、周末(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国家规定的各类保险费用(含在项目所在地购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意外伤害保险、教育培训费、安全事故处置费、工具费、安全文明费、服装及劳保费、作业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智慧管理系统建设及运行费;无主垃圾、烟花爆竹、暴雨淤泥清理费;“牛皮癣”小广告治理;应缴税金;应急处置、突击整治、节假日慰问、夏季防暑及清凉饮料费、人员体检费;购买清扫工具、去油剂、洁厕剂、消毒剂、垃圾袋、洗衣粉;垃圾站除臭系统及果皮箱维修维护;垃圾收集及运输等所有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五、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一)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万元(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须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形式保函)。2.合同到期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二)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支付1个月的预付款时,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中标人可进入重庆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电子保函”模块完成相应操作,凭中标合同可向担保机构在线申请电子保函)。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符合要求的预付款担保函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相应金额的款项作为预付款,后期据实结算中优先予以抵扣,预付款抵扣完毕后,按月进行结算支付。若中标人是非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原则上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月金额1个月30%的预付款;若中标人是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原则上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月金额1个月50%的预付款。如中标人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采购人将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2.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按实际情况执行。3.支付方式:按月支付。采购人当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出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按审批程序转账支付到“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及中标人账户,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三)保函联系方式以上履约保证金保函、预付款保函在涪陵区开展电子保函业务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重庆市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胡经理15823827103;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袁经理13708356576;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联系人:周经理13752958937;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联系人:文经理13983216669;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蒋经理13527379792: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联系人:邓经理1350038363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联系人:刘经理023-67695385。※六、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30日内须依据国家相关通知要求开立“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并报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备案,同时需接受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检查及监管。采购人每月按考核结果确定的服务费用转入“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及中标人账户。“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需开设在涪陵区内,用于发放环卫工人工资,实行专款专用,中标人不得挪作他用。(二)安全责任1.中标人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用工制度以及相关规定,实行合同用工,按时发放工资,并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各种保险。中标人应对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开展安全培训,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发生的伤、病和意外事故等情况,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2.在作业过程中由于扰民和民扰引起的事故、纠纷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及承担全部责任。3.在作业过程中由于不规范造成的第三方损害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及承担全部责任。4.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事故、治安纠纷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及承担全部责任。(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注: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线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以线下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电子开标室的“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综合评分法:(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即同一投标人可参与一个或多个分包的投标,但最终只能中标一个分包。各分包分别按以下规则推荐中标候选人:1、各分包内中标候选人推荐规则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或前四名)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分包顺序(从分包一开始)评审。若同一投标人在分包一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在后续分包中不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分包二、分包三、分包四依此类推。分包内排序细则: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综合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服务指标优劣排序;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服务指标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优劣排序;以上全部相同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2、同一投标人多包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处理规则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分包中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以下顺序确定其最终中标分包:以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分包为准;评审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得分最高的分包为准;投标报价得分相同的,以最高限价较高的分包为准。该投标人在其余分包中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排序。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2%)12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对小微企业进行报价扣除。2服务部分(66)项目管理整体方案(8%)8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清扫保洁及厕站管理整体设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理念、整体思路、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管理目标、人员招募培训及项目岗位职责划分、成本核算与控制等:(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8分,(2)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3)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4)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投标人提供各相关方案,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下任意一种情形属于1处“瑕疵”:(1)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具体分析点;(2)方案内容表述不一致或前后矛盾;(3)方案内容未结合本项目实际,前后无连贯性;(4)方案内容不合理或有常识错误;(5)方案内容不符合实际,有其他项目或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6)方案内容空洞,无实际操作性或无具体实施内容;(7)方案内容未结合本项目实际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8)方案内容无关键分析点;清扫作业方案(12%)12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清扫保洁作业具体内容、各路段人员安排方案、清扫洁净度标准、极端天气及落叶季节处置、人员轮换安排等 。(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2分;(2)方案内容有1处瑕疵的得9分;(3)方案内容有2处瑕疵的得6分;(4)方案内容有3处瑕疵的得3分;(5)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厕站管理方案(12%)112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厕站管理具体内容、厕站人员安排方案、厕站洁净度标准、人员轮换安排、设施设备管理措施、人员及设备安全管理等。(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2分;(2)方案内容有1处瑕疵的得9分;(3)方案内容有2处瑕疵的得6分;(4)方案内容有3处瑕疵的得3分;(5)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安全管理方案(10%)10安全管理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目标与范围、风险评估与分析、组织与责任分工、具体安全措施、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方案、安全预防保障措施、安全监督检查与改进制度等。(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2)方案内容有1处瑕疵的得8分;(3)方案内容有2处瑕疵的得6分;(4)方案内容有3处瑕疵的得4分;(5)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质量管理方案(10%)10清扫保洁及厕站质量管理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质量管理目标与范围、质量标准与监管措施、问题处理及整改措施、质量检查考核制度等。(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2)方案内容有1处瑕疵的得8分;(3)方案内容有2处瑕疵的得6分;(4)方案内容有3处瑕疵的得4分;(5)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文明作业方案(7%)7文明作业方案围绕“规范作业、保障安全、减少扰民、提升质量”为核心,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作业目标、作业原则、规范作业、保洁员及厕站管理人员文明行为规范、文明作业措施、扰民防控措施、监督与考核等。(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7分,(2)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3)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4)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应急处置方案(7%)7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应急组织与职责分工、预警机制、应急处置程序、具体应急处置措施(如突发事件、恶劣天气、重大接待任务或活动的处置措施)、应急保障及后期处置措施等。(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7分,(2)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3)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4)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3商务部分(22%)人员配置(2%)2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清扫保洁类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5年(含)及以上经验的,得2分;具有2年(含)-5年经验的,得1分;2年以下或无工作经验的得 0 分。提供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任职文件、用工合同及缴纳的2025年任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新成立不足2个月的企业,可不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但须提供相应人员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若在不同的企业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相应任职证明和社保参保证明,并加盖相应企业公章。设备配置(10%)10(1)投标人自有或租用的小型保洁车用于日常保洁,在满足不低于8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1分;没有或未提供的得0分;此项最多得2分。以上设备需提供正面、侧面、后面三张清晰照片,若为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购买发票或行驶证,若为租赁的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自有或租用的清洗车用于清洗路段油污,在满足不低于2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1分;没有或未提供的得0分;此项最多得2分。(3)投标人拟在本项目配置的压缩式垃圾车在满足不低于2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总质量为18000kg(含)以上的新能源压缩式垃圾车1辆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业绩案例(10%)10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签订的类似城区清扫保洁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5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1) 同一个项目名称的业绩合同及分包、转包,只计算一个项目。若为城区垃圾分类、城区绿化或市政维护类业绩包含有清扫保洁内容的,属于此类业绩;(2)乡镇范围及工业园区的清扫保洁,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商业体的物业管理,公路清扫保洁项目类合同或协议不属于此项中的同类业绩。(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应包含城区道路及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服务内容,单纯的公路保洁、物业区域保洁等不涉及城区道路及公共区域清扫的业绩不属于此项中的同类业绩。投标人需提供项目业绩全页合同及合同期内任意一次收款凭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招标项目若有分多次签订、续签或补充协议的,只认定为一个业绩案例。合同上须体现业主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采购人核查。(若合同内容中体现不完整的,可以对缺失部分进行补充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拒绝联合体投标时适用);(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参考第一篇第四条“投标、开标有关说明”)和下载流程;无论投标人在线获取和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投标文件(PDF格式)的导入、条款页码关联、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评审。(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保证金(若不收取,请忽略)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采购人退还委托函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销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投标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投标人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投标人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必须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一致。如果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为准),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注:“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填报价”即为“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六)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七章流程操作。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开标时间地点。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采取电子开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开标室将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汇总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二)电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截图证明(获取招标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信息截图);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涪陵区财政局采购办(重庆市涪陵区体育北路6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涪发改委发〔2023〕673号文件执行。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的,免收交易服务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72385902。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天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若无质疑),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十一、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线上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操作请咨询重庆市政府采购网023-88158029(工作日)18183107831(节假日)。银行联系人信息如下:农村商业银行联系人:宋经理17880202175;招商银行联系人:龙经理18696602276;民生银行联系人:欧经理13060200898,华夏银行联系人:陈经理15923211139;重庆银行联系人:陈经理15086777743等。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方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第一条项目信息(一)采购项目编号:(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涪陵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厕站管理服务采购。(三)乙方中标包号:(四)乙方服务地点:见附件五。第二条合同价格(一)合同总价(中标价)3年合同服务费总价:¥元,大写:元整。(其中道路清扫保洁工人费用总价:元整;公厕垃圾站管理工人费用总价:元整;其他费用总价:元整)。合同总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工人工资[基本工资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22号)不得低于涪陵区最低工资标准2330.00元,并在合同期内乙方需按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周末(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国家规定的各类保险费用(工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需在涪陵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教育培训费、安全事故处置费、工具费、安全文明费、服装及劳保用品、作业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智慧管理系统建设及运行费;无主垃圾、烟花爆竹、暴雨淤泥清理费;“牛皮癣”小广告治理;应缴税费;应急处置、突击整治、节假日慰问、夏季防暑及清凉饮料费、人员体检费;购买清扫工具、去油剂、洁厕剂、消毒剂、垃圾袋、洗衣粉;垃圾站除臭系统及果皮箱维修维护;垃圾收集及运输等所有费用。(二)合同月单价月单价:¥元/月。大写:元整。(其中:清扫保洁单价:¥元/平方米·年;清扫保洁工人工资总额:¥元/月;公厕垃圾站管理工人工资总额:¥元/月;其他费用:¥元/月。)(三)合同金额说明在合同期内,如清扫保洁面积及公厕垃圾站数量有增减,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安排,甲方可据实增减费用。增减道路清扫保洁面积费用按清扫作业面积×每平方米中标单价计算,公厕垃圾站按核定作业人员人数×厕站单个人员费用计算增减金额,并完善补充协议。条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3年,从2025年月日起至2028年月日止。第四条乙方作业区域面积及厕站数量清扫作业面积为:平方米,核定最低作业人员人;公厕垃圾站座,核定最低管理人员人(具体作业区域及公厕垃圾站位置见附件)。第五条履约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万元(壹佰万元整)。未按时缴纳者,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由下一顺序中标供应商中标。保证金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须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形式保函,保函的内容必须符合采购文件和投标承诺的要求。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经采购人核验人员、车辆配置等准备情况,验收合格符合履约条件后签订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在3年服务期满且无服务质量、劳务纠纷和安全事故纠纷等情况后,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乙方账户。乙方如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清扫保洁和公厕、垃圾站管理工作的,除承担相关责任外,甲方可按乙方责任大小扣除履约保证金。(详见各考核标准)。第六条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乙方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30日内须依据国家相关通知要求开立“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并报甲方及相关部门备案,同时需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的检查及监管。“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需开设在涪陵区内,用于发放环卫工人工资,实行专款专用,乙方不得挪作他用。第七条付款方式按月支付。以合同月单价为基准,结合甲方考核结果核定服务金额。甲方当月15日前支付上月费用(乙方未按时完善手续除外),乙方凭《质量考评报告》及增值税发票等资料交甲方审核,完善所有手续后甲方5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至“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及中标人账户。第八条乙方服务内容(一)道清扫保洁服务内容1、负责城区内人行道(向背街小巷延伸20米)、车行道、立交桥、绿化带、地下通道、公园、公共广场、观景平台、堤防、边沟、护坡等的清扫保洁作业(含夜间保洁)、垃圾收集及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负责作业区内人行道、花台、果皮箱、路沿石、人行护栏、隔离栏(含水马隔离设施)、灯杆(1.8米以下部分)、各类通讯、电力基础设施、公交站牌、公交站亭棚、隧道、过街天桥、地通、顶棚、公共张贴栏、标志标牌等公共附属设施的清洗管理及冲洗保洁;3、负责作业区内垃圾收运设备的日常报修及安全管理;4、负责作业区内果皮箱和户外垃圾桶的清洗及垃圾清理;5、负责作业区内“牛皮癣”、小广告治理;6、负责作业区域内人行道及厨余垃圾油污的人工冲洗;7、负责将作业区内清理产生的所有垃圾分类转运至垃圾焚烧厂或采购人指定位置;8、负责作定区域内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或重大活动产生的烟花炮竹及杂物的清理、收集、运输;9、负责作业区内无主垃圾、装修垃圾的清理;10、负责作业区内因灾害性天气产生的淤泥、垃圾等杂物的清理;11、负责作业区域内果皮箱的维护及维修;12、完成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其它应急保洁等任务。(二)公厕管理服务内容1、每日按要求负责公厕内及周边5米范围内清洁卫生,各项设施设备的看管和基本维护,以及防疫、消毒杀菌、安全提示等工作;2、维护公厕内外设施设备的完好,如有损坏及时向采购人报告;3、负责工会驿站(劳动者港湾)的日常开放,安全管理,卫生清洁,管理配备的各种物资、设施设备,保管采购人发放的药品等物资;4、管理公厕内的人员、设备安全及用水、用电等其他安全,如有突发情况及时报告;5、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三)垃圾站管理服务内容1、每日按要求接收已分类的生活垃圾并倾倒入垃圾箱,维护垃圾站内及周边5米范围内的清洁卫生;2、保证垃圾站内外设施设备的完好性,按规范的操作流程安全操作,如有故障及时向采购人报告维修;维护垃圾站内的用电用水安全,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为电车充电,除必要的清扫保洁工具以外严禁乱堆乱放。3、垃圾箱体须每日清洗,保证箱体干净、整洁、无污迹,不得乱排放污水。垃圾站内不得拾荒;墙面无沾附物,无散落垃圾,无污水积留,无污迹;保持无蝇无臭,定时喷洒消毒杀菌药水。其他非管理人员严禁进入垃圾站内及操作站内设备;4、垃圾站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乱搭水电,严禁冲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5、负责日常维护站内的除臭设备及高压冲洗机,确保正常运行;6、垃圾站对接收的垃圾进行分类检查,指导投放和收集。(四)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任务。第九条服务及人员要求(一)服务要求。道路清扫保洁实行晨前普扫,白天保洁。其中城市主、次干道、繁华窗口地区道路实行全天巡回保洁制度。晨前普扫时间:五月至九月早上6:00时前完成;十月至次年四月早上6:30前完成。白天保洁时间:8:00时至18:00时;繁华窗口地区延至24:00时。如有特殊情况按甲方要求执行。公厕实行全年24小时开放管理;垃圾站按采购人规定的具体时间开放管理。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培训厕站管理人员正确使用各类设施设备,如因管理人员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厕站管理人员为固定人员,乙方不得用清扫保洁工人等其他人员顶替。乙方的智慧管理系统需按甲方要求实时接入甲方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智慧管理应用中,配备固定人员负责系统维护及信息传输、统计、下发等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如有系统升级等情况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系统运行及人员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二)人员要求1、乙方为本项目须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名。乙方所有服务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订用工合同并在涪陵区内购买社会保险,对所有人员的健康出具承诺,保证上岗人员身体健康,能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如因身体原因发生任何情况,概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履约过程中如果服务人员数量未达到上述基本要求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2、乙方的公厕及垃圾站管理人员为固定人员,不得随意用清扫保洁等其他人员顶替。3、乙方为本项目拟投入的所有人员要求无犯罪记录,吸毒史或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行为。4、甲方可按上表所述对乙方岗位及上岗人员不定期进行巡查、抽查。人员配置为服务考核的重要内容,乙方不得随意撤并及减少。若确因离职、解聘等原因造成某个岗位短期缺岗的,乙方应于缺岗当日向采购人进行书面报告备案,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抽调人员补充岗位,不允许出现少人缺岗现象。第十条质量考核标准甲方每日对乙方的服务质量采取人工和智慧城管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每月汇总出具《质量考评报告》,考核标准见附件。第十一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对乙方清扫保洁及厕站管理服务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意见。2、对乙方的服务质量按《重庆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涪陵区城区清扫保洁作业公司考核标准》《涪陵区城区公厕作业公司考核标准》《涪陵区城区公厕作业公司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依据情况变化进行修改和补充。3、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4、监督指导乙方对员工进行服务能力培训,提高服务技术水平。5、按道路清扫保洁、公厕、垃圾站管理质量标准和考核结果计算服务费用,当月支付上月费用。6、按时支付款项。本合同的清扫保洁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财力受限、政策调整等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款项未按时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可扣除乙方相应的履约保证金。7、监督乙方对所聘人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规定和承诺、履约情况。8、当乙方作业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等原因,乙方单月扣款达15.00万元或连续2个月累计达20.00万元,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严格履行甲方招标文件规定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完成人员、车辆等准备情况,确保正常运行。2、根据合同按期获得项目费用。按甲方要求在合同期内每年投入元用于维护工会驿站(劳动者港湾)内的设施设备。3、按甲方的管理规定及考核标准,接受甲方人员及智慧城管等考核方式的检查和监督,并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检查考核工作。4、按甲方的要求及《重庆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等开展工作。5、非特殊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调动,参加抢险救灾、大型接待检查任务等。6、负责合同期间用工人员发生的劳务纠纷及伤、残、亡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7、在项目作业期间,因甲方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乙方的作业面积及公厕、垃圾站数量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8、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而引发群访事件,甲方可视情节轻重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9、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合同期内所聘人员的劳动、保险、安全事故等纠纷,以及因劳动用工产生的用工争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10、优先聘用现在岗人员。11、完成甲方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二条安全责任1、乙方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用工制度以及相关规定,实行合同用工,按时发放工资,并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各种保险。乙方应对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开展安全培训,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发生的伤、病和意外事故等情况,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2、在作业过程中由于扰民和民扰引起的事故、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及承担全部责任。3、在作业过程中由于不规范造成的第三方损害由乙方负责处理及承担全部责任。4、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事故、治安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及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组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重庆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涪陵区城区清扫保洁作业公司考核标准》、《涪陵区城区公厕作业公司考核标准》、《涪陵区城区公厕作业公司考核标准》等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终止(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合同自行终止。2、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三)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乙方单月扣款达15.00万元或连续2个月累计达20.00万元;2、乙方合同期内发生重大伤亡等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3、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4、乙方擅自将清扫保洁作业项目转包给第三方;5、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发群访纠纷,造成恶劣影响;6、甲方认定的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的情况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乙方作业资格,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10%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实际损失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内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其他(一)在合同届满前二十天,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移交验收申请,并列出交接清单。(二)本合同期满及出现乙方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时,乙方必须将清扫保洁、公厕、垃圾站管理全部业务在3日内移交甲方,无条件配合新的中标方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工作平稳过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按时移交管理工作给甲方的,每超过一天扣除所缴履约保证金的10%。(三)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附件附件一:《重庆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附件二:《重庆市涪陵区城区清扫保洁考核办法》;附件三:《涪陵区城区清扫保洁作业公司考核标准》;附件四:《涪陵区城区公厕作业公司考核标准》;附件五:《涪陵区城区垃圾站作业公司考核标准》;附件六:乙方服务及管理区域。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部分其他材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格式自定)(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包号投标报价(元、小写)服务期限3年投标报价(大写): (单位:元)备注:投标报价为3年服务期的总报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可扩展,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包号:单位:元序号费用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元/年)3年总价合计(元)1道路清扫保洁工人工资2公厕垃圾站管理工人工资34567891011……/12合计(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第1、2项为必填项,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包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服务部分其他材料(按第二篇、第四篇要求的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提供,如果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壹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包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商务部分其他资料(按第三篇、第四篇要求的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提供,如果有)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格式自定)(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清扫保洁及厕站管理服务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