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房设施改造工程答疑公告(防城港市防城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



广西成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武警防城港支队防城中队营区营房设施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FCZC2025-C2-030170-CWZB
二、项目名称:武警防城港支队防城中队营区营房设施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642144.31(元)
广西乾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防城区水营街道办沙埠横街71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武警防城港支队防城中队营区营房设施改造工程
武警防城港支队防城中队营区营房设施改造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拆除原有围墙、新建设围墙、围墙基础、铝合金窗安装、外墙真石漆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90日历天
刘欢
桂24514154695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培铭(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曾云鹤,刘佳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4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防城港防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3.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79.33分。4.监督部门: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770-2213681。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防城港市防城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112号
联系方式:0770-2211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成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邕路58-4号(旧法院大门口旁边)3楼
联系方式:0770-32706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少锦
电 话:0770-3270649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88.6K

磋商文件-武警防城港支队防城中队营区营房设施改造工程 .doc889.9K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防城港市防城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武警防城港支队防城中队营区营房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武警防城港支队防城中队营区营房设施改造工程(标的名称),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西乾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35万元,资产总额为21万元,屑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屑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屑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广西乾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4日各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广西成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FCZC2025-C2-030170-CWZB项目名称:武警防城港支队防城中队营区营房设施改造工程采购单位:防城港市防城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成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4日1.1.1.1目录武警防城港支队防城中队营区营房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一章供应商须知5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附)64第四章技术规范6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66第六章评审办法101武警防城港支队防城中队营区营房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武警防城港支队防城中队营区营房设施改造工程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5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CZC2025-C2-030170-CWZB项目名称:武警防城港支队防城中队营区营房设施改造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43425.48元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拆除原有围墙、新建设围墙、围墙基础、铝合金窗安装、外墙真石漆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于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②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1.2.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天9:00至12:00,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竞标1.3.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5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开标室2政府采购开标室21.4.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5.七、其他补充事宜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防城港)、广西防城港防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5.磋商保证金:无。6.监督部门: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770-2213681。1.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112号联系方式:官赐凤,0770-22111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成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邕路58-4号(旧法院大门口旁边)3楼联系方式:0770-327064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少锦电话:0770-3270649采购人:防城港市防城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成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4日1.6.0.1第1章供应商须知1.6.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内容和具体要求11.1项目名称:武警防城港支队防城中队营区营房设施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FCZC2025-C2-030170-CWZB建设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开工时间:签订合同后,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要求工期:90日历天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拆除原有围墙、新建设围墙、围墙基础、铝合金窗安装、外墙真石漆等,详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3.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于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②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10.4本项目采购预算上限控制价:643425.48元磋商报价必须小于采购预算上限控制价,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512.1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的复印件);(必须提供)2.项目经理简历表【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复印件】;(必须提供)3.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等级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必须提供)4.专职安全员【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复印件】;(必须提供)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必须提供)6.防城港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必须提供)7.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12.2商务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磋商文件时提供)或者磋商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署磋商文件时提供);(必须提供)2.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必须提供)3.近三年至今企业承接或完成类似工程情况表;(如有,请提供)4.近三年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如有,请提供)5.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12.3 技术文件组成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必须提供)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12.4 报价文件组成1.磋商报价表;(必须提供)2.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1.上述材料必须在规定签章处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上述材料部分格式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613.1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714.1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815.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成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0-3270649 ,通讯地址:沙潭江街道办豪丫市场综合配套区第2组1栋4号房三楼业务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9 :00 到12 : 00 ,15:00到 18:0015.6受理投诉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邮寄地址: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大坡路5号 联系电话:0770-2213681916.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 CA 加密后在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送。1017.4磋商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竞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竞标,自行承担竞标的一切费用。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竞标或竞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的顺序:系统自动提取的顺序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通过电脑摄像头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无法核实磋商对象有效身份证明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磋商。1118.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09:30(前)1.1.1.1.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除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解密外,未按时解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1220.1磋商时间:2025年11月5日09:30截标后磋商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132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429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防城港)、广西防城港防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1.1.1.2.成交通知书发送:成交通知书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直接推送至成交供应商。153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635.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5.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3.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成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防港路支行银行账号:450501659622000009391736.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837.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注: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建筑业。(详见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l.工程说明1.1工程的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所述。1.2工程概况: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本工程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并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3.供应商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有资格获得本合同的供应商,至少应满足“前附表”所列的最低资格标准。4.磋商范围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工程量清单要求。5.磋商费用5.1、供应商应向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现场考察6.1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6.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6.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竞争性磋商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7.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竞争性磋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附)第四章技术规范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0.0.1.第六章评审办法7.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磋商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及工程预算书。如果供应商编制的磋商文件不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报等,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有更改或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网上发布,由供应商自行查询。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9.1在磋商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通知将在网上发布,由供应商自行查询。补充通知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9.2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磋商截止三日前,以网上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延长递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日期。9.3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原定的编制响应文件的时间没有考虑因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而引起响应文件修改必须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延长递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日期。三、磋商报价说明10.磋商报价10.1本工程磋商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10.1.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干。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0.1.2供应商所填报的各项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10.1.3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另行结算。10.1.4凡设计图纸已指明的工程或完成图纸所示工程所必不可少的附属工程、相关工程、衔接与后续工程所需的费用,供应商应计入项目的报价中。10.1.5承包人的临时占地(含预制厂、料厂、拌和站、借弃土场、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及所有临时性占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造成承包人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磋商价中自行考虑。10.1.6供应商的报价均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10.1.7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0.1.8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必须以工程量清单的格式编制,不得以总价下浮的方式做报价,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供应商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报价高于采购人采购预算价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10.2最后报价磋商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供应商必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递交最终报价文件,最终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上限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和首次报价发生变化时,最终报价文件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编制,不得以总价下浮的方式做最终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响应处理。10.3磋商货币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组成。12.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详见“前附表”12.2商务文件组成:详见“前附表”12.3技术文件组成:详见“前附表”12.4报价文件组成:详见“前附表”13.竞标有效期13.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3.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3.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5.询问、质疑和投诉1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15.2供应商认为磋商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认为磋商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磋商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磋商采购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15.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15.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5.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5.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受理投诉方式见“前附表”。16.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6.l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6.2响应文件应按本须知第12条编制,本磋商只接受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6.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6.5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1)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竞标系统中作出竞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CA签章上关于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或【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使用CA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亦可。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7.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7.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17.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7.4磋商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竞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竞标,自行承担竞标的一切费用。(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网站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竞标或竞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的顺序:系统自动提取的顺序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通过电脑摄像头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无法核实磋商对象有效身份证明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磋商。18.响应文件的提交18.1供应商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18.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18.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18.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8.5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9.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19.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9.2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电子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退回。六、磋商20.磋商20.l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磋商会议。20.2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20.3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0.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20.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0.5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七、评审21.评审内容的保密和评审原则21.1磋商活动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1.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或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磋商资格。21.3评审原则(1)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2)评审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4)21.3.4评审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1.4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磋商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并加密;(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3)供应商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4)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6)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磋商文件;(7)响应文件内容不真实;(8)响应文件不满足供应商最低资质等级、营业执照要求;(9)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0)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12位)、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11)供应商有其他违反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况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条件书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2.资格审查22.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参加本次磋商的单位均要通过资格审查才能获得磋商资格22.2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或无效的,均会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2.3上述资格审查所要求提交的文件均必须于本项目截标前与磋商文件同时提交完备(加盖公章),如遗漏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经磋商小组同意,可在磋商小组指定的期限内补齐或加盖单位公章。如提供的材料不完备或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的,将被当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取消磋商资格。资格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有疑问的,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核对,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对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将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作无效磋商处理。23.响应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3.1在评审之后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23.2响应性评审标准:(1)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唯一报价。有效报价范围:磋商总报价必须小于采购预算上限控制价,并经磋商小组评定为不低于成本价的(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采购人上限控制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其磋商作废标处理);(2)施工工期:符合“前附表”要求;(3)工程质量:符合“前附表”要求;(4)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5)响应文件格式、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6)响应文件内容真实、字迹清楚;(7)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原则进行磋商报价修正和其他要求澄清、说明;(8)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磋商资格;(9)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实质性内容。24.响应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25.错误的修正25.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1.1如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汉语文字表示的数额(人民币大写)不一致时,以汉语文字数额(人民币大写)为准。25.1.2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磋商书中的磋商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则其磋商将被拒绝,视为无效磋商。26.评价与比较26.1磋商小组将仅对依照本须知第23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即符合性鉴定合格)的磋商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26.2磋商小组将依照本须知第25条对通过符合性鉴定的磋商文件的磋商报价进行校核与修正。27、确定磋商采购结果的原则: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办法详见“第六章评审办法”。27.1评审原则27.1.1磋商小组构成:本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1.2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审。27.2评审标准: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7.2.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对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予以拒绝。27.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27.4.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7.4.2录音录像。2.0.0.2.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及操作屏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八、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将把本合同授予其响应文件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评选出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具有实施本工程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9.评审结果公示29.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工作完成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送采购人,采购人确认后,成交结果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29.2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3质疑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投诉。30.成交通知书30.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公示期满后,如无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可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0.2确定出成交的供应商后,在磋商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直接将成交通知书推送至成交供应商。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成交通知书”)中给出采购人对成交的供应商按本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工程的成交标价(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30.3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0.4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未成交的结果通知其他供应商。31.合同协议书的签署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采购人进行签订合同。32.如果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31.1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3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九、其他事项35.成交服务费35.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5.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 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 1.5% 1.5%1.0% 100~500万元1.1% 0.8%0.7% 500~1000万元 0.8% 0.45%0.55%1000~5000万元0.5% 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5亿元0.05% 0.05% 0.05%5~10亿元0.035% 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 0.006%0.006%0.006%100亿以上 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00%=1.0万元(150-100)万元×0.7%=0.35万元合计收费=1.0+0.35=1.35(万元)36.解释权构成本磋商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37.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三)资金来源:。(四)工程内容:。(五)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一)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建安劳保费为:人民币(大写)(¥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大写)(¥元)(二)合同价格形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文件:(一)成交通知书(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四)通用合同条款;(五)技术标准和要求;(六)图纸;(七)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八)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印鉴。七、承诺(一)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二)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三)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竞争性磋商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争议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防城港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3.2.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本项目的“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的“合同通用条款”。44.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2.4.3.1.一般约定4.3.1.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盖章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文件或者书面补充协议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双方根据施工作业需要另行商定。1.1.3.9永久占地包括:无。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根据施工作业需要另行商定,且不得超过商定的范围。4.3.2.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合同签订时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执行;上述法律、法规有修订的,按新修订的执行,有冲突的按较严格的执行。4.3.3.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所有现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作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冲突的则以比较严格的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如有不一致,以标准高者为准。4.3.4.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磋商书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如有);(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说明:(6)、(7)、(8)、(9)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4.3.5.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前3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四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等应当由承包人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陆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加盖承包人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之日起7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未经发包人同意不许将图纸泄露和转让给第三方。4.3.6.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七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现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或技术(现场)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人办公室(如有);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如有)。4.3.7.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工程施工红线界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费用自理。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3.8.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4.3.9.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4.4.2.发包人4.4.1.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等。4.4.2.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场地应当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三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具体施工条件按专用合同条款2.4.2条款约定执行;发包人最迟应当在移交施工场地的同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于这些资料的判断、推论和决策后果完全由承包人承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但建筑物沿边向外500米以内道路、1000米以内的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的接入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负担。超此范围以外的由发包人负责。若供电部门的原因造成停电,承包人必须自行解决施工用电,费用自理。4.4.3.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2。4.5.3.承包人4.5.1.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执行,包括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竣工图纸、变更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按专用条款13.2条,本工程造价对应所要求的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送达发包人代表签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②取土场、弃土场及拆除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③从事拆除、安装等施工工作须专业人员实施的,承包人须按规定安排有资质人员实施,如须购买保险的,承包人应当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费用自理。④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建工会和职工维权工作的意见》(桂工发[2013]29号)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工会并拨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应缴工会经费额的参考标准:a.房建工程(含厂房和高层)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成交价×10%×2%;b.学生公寓及教学综合楼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成交价×6%×2%;c.市政工程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成交价×5%×2%;d.装饰工程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成交价×4%×2%。承包人组建项目工会的同时,从审批办证大厅建设窗口领取并填写《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带上施工合同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到工程项目所在主管地税部门办理工会经费缴费手续;区直企业可到区地税局办理工会经费缴费手续。4.5.2.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次(人民币),该违约金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无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日(人民币),该违约金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响应文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按10000元/人•次(人民币)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次(人民币),该违约金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4.5.3.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3)的期限:开工前3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技术负责人100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5000元/人•次(人民币),该违约金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经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按10000元/人•次(人民币)支付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按5000元/人•次(人民币)支付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按3000元/人•次(人民币)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2000元/人•次(人民币)支付违约金;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2000元/人•次(人民币)支付违约金;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1000元/人•次(人民币)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4.5.4.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全部工程禁止分包(即本工程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无。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4。(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3)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④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4.5.5.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工程验收通过并移交甲方之日止。4.5.6.3.7履约保证金无4.6.4.监理人4.6.1.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4.6.2.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详见监理合同。4.6.3.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按本合同通用相关条款执行。4.7.5.工程质量4.7.1.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特殊要求: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的通知》(桂建管[2014]96号)要求,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4.8.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4.8.1.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现行标准规范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无。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进场后5日内编制报发包人审批。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严格执行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十六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的有关规定,必须与合法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使用符合密闭规定的合法车辆进行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环卫管理部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桂建质【2015】16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理规定》要求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和相关规定执行。(3)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14日内,预付全部安全文明施工费。4.8.2.6.3环境保护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4.9.7.工期和进度4.9.1.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约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于收到之日起7日内批复。4.9.2.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于收到之日起7日内批复。4.9.3.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3日。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3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3日。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4.9.4.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3日在工地现场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交验(如有)。4.9.5.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发包人材料提供延误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发包人材料提供延误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违约金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二标准计算,发包人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位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2%。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以有关部门发布的文告或文件为准。4.9.6.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6级以上地震;(2)10级以上持续1天的大风;(3)台风及暴雨级以上持续1天的大雨;(4)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5)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天的低温天气;(6)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其余的按通用条款执行。4.9.7.7.9提前竣工7.9.2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无。4.10.8.材料与设备4.10.1.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入场验收、保管、安装。《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对发包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类似于或优于所约定品牌、等级进行采购,施工期间该部分材料或设备如未超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约定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成交单价支付,不得调整。4.10.2.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签字确认,并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毁损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4.10.3.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4.10.4.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6。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①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②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如有)。③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8.8.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4.11.9.试验与检验4.11.1.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确定。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确定。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确定。4.11.2.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确定。4.11.3.9.5检验费用桩基础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发包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除桩基础检测以外的检验试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出资检测以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在工程结算时作为增加费用纳入结算总价,检验试验费用最终以审计确认为准。4.12.10.变更4.12.1.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0.1款并经发包人书面批准。4.12.2.10.3变更程序10.3.1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⑴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各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⑵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⑶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10.3.2非国有投资项目:无。4.12.3.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或清单漏项估价的约定:合同履行期间,由于设计变更或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格:(1)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含土石方工程),其中材料价格按材料进场当期信息价相应价格信息计算;材料信息价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招标人审定。除以上情况之外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不调整综合单价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以及经甲乙双方确定的单价计算调整合同价格。4.12.4.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4.12.5.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及调整表》(表9-1/9-2)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9-3)。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4.12.6.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无。11.价格调整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②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引起的调整;③计日工引起的调整。4.12.7.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基期价格、风险系数、投标报价:详见《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按承包人投标清单价格。关于风险系数的约定:±5%。(2)主要材料和设备确认价:按施工期间《防城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加权平均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通用条款规定确定。(3)价差计算方法:①《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无。4.13.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4.13.1.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工程量按实际结算。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政策性调整、本工程《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约定的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因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工程变更: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②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③材料价格风险:承包人承担5%以内(含5%)的材料基期价格风险,发包人承担5%幅度以外的材料基期价格风险。④其它:/。(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无。(3)其他价格方式:/。4.13.2.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签订合同后10日内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含全部安全文明施工费);4.13.3.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详见工程量清单。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25日前。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2)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应得到该价款扣除质量保证金后的金额。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除工程变更外,原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不得按实计量。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按通用条款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付分解表进行支付。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4.13.4.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本工程签订合同后10日内发包人预付总工程款的30%(含全部安全文明施工费),余下工程款按工程进度的80%支付,工程竣工待验支付到总工程款的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承包人按工程形象进度向发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时,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提供以下资料:①《工程用款支付证书》;②工程量计量报表(格式按发包方具体要求);③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后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进度付款申请单通过监理人审查后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项目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方式计算,而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4.14.13.验收和工程试车4.14.1.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4.14.2.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条件(3)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工程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报告等。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陆份。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5天。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相关规定要求和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合同13.2.5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合同总价日万分之二标准支付违约金。4.14.3.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无。(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4.14.4.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0天内。4.15.14.竣工结算4.15.1.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给发包人,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合同、响应文件、工程量计算书、结算书、签证单、竣工图等发包人要求的结算审核资料。4.15.2.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发包人审查时间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结算审核约定:非国有投资项目: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14天内进行审核,给予确认或者提出初审意见。发包人逾期不予审定结算的视为发包人已同意上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3、若该工程项目结算审减率超过10%的,审核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50%,承包人同意由其负担的审核费用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4、发包人初审竣工结算完毕之日起14天内,按审定后的结算价款,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需要随时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国有投资项目:(双方结合各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管理规定进行约定)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2.4.1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4.15.3.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2.4.1执行。4.16.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4.16.1.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4.16.2.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3)其他方式:无。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4.16.3.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8。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发包人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发包人指定现场并按发包人的要求在48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每逾期24小时,承包人按照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4.17.16.违约4.18.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18.1.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2)条或第16.2.1(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继续补足。承包人拒绝返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修补费用的,承包人应按照修补费用金额补足。(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相应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擅自更换专用合同条款3.2和3.3条所述的管理人员比例达30%,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退还已收取的工程款。(4)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和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上述违约金。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达15天的;(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响应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达15天的;(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响应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商定。4.19.17.不可抗力4.19.1.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6级以上的地震;(2)10级以上持续1天的大风;(3)暴雨级以上持续1天的大雨;(4)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5)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天的低温天气;(6)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上述几种形式,应以实际造成灾害和影响施工为准。自然灾害的等级必须得到相关权威部门的书面认定方可视为有效4.19.2.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4.19.3.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4.19.4.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自行考虑。4.19.5.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4.20.20.争议解决4.20.1.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4.20.2.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请防城港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4.21.21.补充条款21.1凡进入本工程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相应工作证件,否则不准进入,禁止使用童工。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支付担保格式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4: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5:履约担保格式附件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7: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8: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9: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计划进场时间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4: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5: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已于年月日发放成交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明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为(工程名称)的成交人。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7: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8:工程质量保修书(建筑工程)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那良镇那楼小学教学楼改造、校门、值班室及附属设施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范围均列入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照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不一致,以标准高者为准。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发包人指定现场并按发包人的要求在48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每逾期24小时,承包人按照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9:9-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9-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9-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56.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7.(另附)8第四章技术规范本工程应该认真按照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也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专业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8.0.0.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年月日(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8.0.0.28.0.0.38.0.0.4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8.0.0.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名称)工程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备注: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工程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备注:附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等级职称证书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作为参与(工程名称)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1、一旦中标(成交),我方保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由劳动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50号)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2、一旦中标(成交),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3、一旦中标(成交),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4、一旦中标(成交),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关于禁止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竹脚手架的通知》(桂建管字〔2003〕40号)的有关规定,不使用竹脚手架。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类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要求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安全警示标志牌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现场围挡1. 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2. 围挡材料可用彩色、定型钢板,砌块等墙体。七牌二图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现场出入制度、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节能公示等七牌以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工程效果图。企业标志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志或企业标识。场容场貌1. 道路畅通。2. 排水设施齐全畅通。3. 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办公区、生活区、现场道路、材料堆放、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钢筋加工等场地和外脚手架基础等)。材料堆放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应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2.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3. 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现场防火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垃圾清运1.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2. 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宣传栏、环保及不扰民措施宣传栏、安全宣传标语等,洗车(防止污染市区道路)、粉尘、噪声控制和排污(污水、废气)措施等。临时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1.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2.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沐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1. 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2. 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3. 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配电箱开关箱1. 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铁质)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2. 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3. 对大型、落地式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防护棚和通透式围挡。接地装置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重复接地装置。现场变配电装置总配电房建筑材料必须达到消防防火要求,室内做硬地坪、电缆沟。类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要求安全施工高处作业防护楼层、屋面、阳台等临边设两道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通道口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预留洞口用硬质材料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电梯井口设置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2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水平防护。楼梯边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栏,18cm高的踢脚板。垂直方向交叉作业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它设施。高处作业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它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它形式的通道。基坑、物料平台设1.2m高标准化的防护栏,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悬挂标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等)防护服装、用品等。其它机械设备防护中小型机械设防护棚(同通道口防护并有防雨措施)。垂直运输设备1. 垂直运输设备检测、检验、日常维护、保养等。2. 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物料平台搭设、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有安全通道、安全防护门、防护棚等。专家论证审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审查。应急救援预案救援器材准备及演练等。非正常情况施工其它特殊情况下的防护费用,如:城市主干道、人流密集、河边等处施工及文物、古建筑、古树保护等。注:本表所列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的。如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修订,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防城港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并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2.我方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商务文件格式格式1.商务文件封面格式8.0.0.6商务资信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商务文件目录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一)磋商函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工程项目名称)工程磋商采购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磋商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等级。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磋商函附录是我方磋商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知”中第11.3条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电子签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日期:年月日(二)磋商函附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 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专用条款姓名:2磋商有效期日历天3工期专用条款日历天4逾期竣工违约金专用条款合同价款 %/天5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专用条款合同价款 %6质量标准专用条款7质量保证金额度合同总价的 % …………备注:供应商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供应商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供应商:(电子签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近三年至今企业承接或完成类似工程情况表序号发包人名称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建设规模合同金额(万元)竣工达到质量标准开竣工日期备注:1、供应商应附上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有)。以上复印件均为原件的复印件。近三年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序号项目类别8.0.0.7三、技术文件格式格式1.技术文件封面格式8.0.0.8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技术文件目录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8.0.0.98.0.0.108.0.0.118.0.0.128.0.0.138.0.0.148.0.0.158.0.0.168.0.0.1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工程岗位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承担完工工程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备注:附以上各岗位人员资格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1.投标人应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四、报价文件格式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8.0.0.18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报价文件目录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8.0.0.198.0.0.208.0.0.218.0.0.22磋商报价表币种:人民币竞 标 报 价(万元)竞标人自报工期自报质量等级备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8.0.0.23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表格及投标报价说明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2.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表格按《(GB505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调整,具体内容包括:1.1投标总价(封-3)1.2投标总价(扉-3)1.3总说明(表-01)1.4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1.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1.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1.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8)1.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1.9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10)【备注:可按要求有选择的提供】1.10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1)1.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1.12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1.13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2-2)1.1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1.15计日工表(表12-4)1.1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1.17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1.18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1.19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1.20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2)1.21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表-23)备注:(1)报标总价封面必须经投标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同时由编制人签字盖专用章。(2)1.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1.9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要求附上。(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要严格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表格要求和内容填报。以下表格视工程实际需要选用,如该工程不发生如下表格相关项目和费用,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应列入该部分表格,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亦不包括这部分表格。①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②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③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位及调整表(表12-2)④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⑤计日工表表12-4)⑥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⑦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其他文书、文件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供应商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此函。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0.0.24.第六章评审办法8.0.0.25.一、评审原则:8.0.0.26.(一)磋商小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等三人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8.0.0.27.(二)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竞争性采购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进行评审,对供应商的报价、项目管理机构、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按百分制打分。8.0.0.28.(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8.0.0.29.(四)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8.0.0.30.二、评定方法:8.0.0.31.(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8.0.0.32.(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1.价格分…………………………………………………………………………………………20分(1)以进入详评的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20分。(2)某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分。2、技术分…………………………………………………………………………………………80分①主要施工方法(满分16分)优(16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强、合理性高;良(12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方案较完整性、针对性一般、合理性一般;中(8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方案较完整性、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营房设施改造工程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