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码头工程预制构件 商品混凝土答疑公告(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2025)
中交三航局宁波分公司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预制构件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补遗公告
中交三航局宁波分公司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预制构件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FA00000454019
发布时间:2025-12-12 08:45:46
公告标题:中交三航局宁波分公司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预制构件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补遗公告
中交三航局宁波分公司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预制构件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付款方式修改为:按月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付款所需票据齐全后次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100%货款。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预制构件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文件.docx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CCCCTHIRDHARBORENGINEERINGCO.LTD.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JZB-04-TZW-2025079)招标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10月20日目录第一卷1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21.招标条件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投标人资格要求24.招标文件的获取35.投标文件的递交46.开标47.发布公告的媒介48.评标办法49.投标保证金410.合同主要条款511.监督机构5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513.其他614.联系方式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1.总则152.招标文件193.投标文件204.投标245.开标246.评标247.合同授予258.纪律和监督27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81.评标方法402.评审标准403.评标程序4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2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43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44第二卷47第五章供货要求48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49二、物资需求一览表49三、质量标准49四、验收标准49五、相关服务要求49第三卷5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1一、投标函54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56二、授权委托书57三、联合体协议书58四、投标保证金59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0六、分项报价表61七、资格审查资料62八、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68九、技术支持资料69十、相关服务计划70十一、信用承诺书71十二、其他资料73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交三航局宁波分公司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预制构件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交三航局宁波分公司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预制构件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台州湾码头工程的预制纵梁、面板、靠船构件、水平撑及引桥的T梁、空心板梁等预制、存储、厂内转驳、吊装至运输车(运输车由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施工单位提供)、防腐(不含面板防腐)实施等工作。2.2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3)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3.5每个投标人能参与/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包件。3.6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6日15时至2025年12月02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的获取:☑免费下载□出售,每套售价///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年/月/日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标书包件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年/月/日时前发至邮箱/,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供应商名称)包件/(招标名称)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4.3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08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6.开标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8.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1)□不要求递交(2)☑要求递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10.合同主要条款10.1付款条件:按月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付款所需票据齐全后次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100%货款。供方完全知悉并同意需方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产生的贴息费用由需方承担。10.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1)□不要求递交(2)☑要求递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万元;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11.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电话:021-64030607-3311/3312邮箱:ccshj_nb@163.com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12.1收费标准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12.2支付流程(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13.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462号邮编:315200联系人:赵康宁周海萍电话:137800599171836746068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462号联系人:周海萍 赵康宁电话:18367460682 1378005991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交招采网地址:https://zjzcw.iccec.cn/联系人:毕忠杰电话:021-641853761.1.4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分公司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预制构件项目1.1.5工程项目名称如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1.3.2交货期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5.12-2026.31.3.3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山海大道88号中交三航项目1.3.4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质量要求(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体系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保供能力。(2)财务要求:由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3)投标人业绩:有同类产品的供应业绩(4)信誉要求:良好(5)其他要求: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暂无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 召开时间:召开方式:1.10.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10.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暂无1.10.4偏差☑不允许□允许, 偏差范围:最高项数: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02 日15时00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暂无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暂无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不要求☑要求,具体如下:1、投标担保的金额:¥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2、投标担保的形式:☑电子保函(受益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保证金(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3、提交投标担保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4、具体要求:(见本表下方投标电子保函具体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1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2年至2024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2年至2024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2年至2024年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4.1.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08 日15时00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 集团 评标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招标人委派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根据评标办法推荐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0万元□不要求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暂无…………投标电子保函具体要求:(1)电子保函请登录中交招采网网站(https://jrw.iccec.cn)电子投标室-保函栏目,按照“交建保”操作指引办理,费用由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2)保证金(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原则上不得收取保证金,若开立电子保函被拒,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等形式的保证金,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担保:A.开立投标电子保函被拒证明;B.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C.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或其他名义支付投标保证金;D.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要求的下述账户: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镇海区支行账号:331019840360500630566、原则上不接受“线下银行保函”,“线下担保机构保函”、“线下保险保单”等。如接受需满足以下条件:(1)线下银行保函。招标人接受的线下银行保函,包括线下纸质银行保函和线下电子银行保函2种形式。采用线下银行保函的,应满足以下要求:A.由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B.银行保函格式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附件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格式;C.办理线下银行保函的费用,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给出函银行,投标人须将费用支付凭单(载有项目名称、付款账户信息、出函银行收款账户信息)附在银行保函之后;D.银行保函中需明确查验真伪的方法,查验结果需展示保函全部内容影像。E.投标人须将线下银行保函原件(如采用线下电子银行保函,可保存在U盘或光盘中)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将线下银行保函复印件(或打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2)线下担保机构的保函。采用担保机构保函的,且应满足以下要求:A.担保公司须持有《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主体信用评级AA+,评级有效期须覆盖投标保函有效期。评级公司须为以下单位: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B.保函格式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附件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格式;C.办理担保机构保函的费用,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给出函担保机构,投标人须将费用支付凭单(载有项目名称、付款账户信息、担保机构收款账户信息)附在担保机构保函之后;D.担保机构保函中需明确查验真伪的方法,查验结果需展示保函全部内容影像;E.投标人须将担保机构保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将担保机构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3)线下保险保单。采用线下保险的,应满足以下要求:A.应当由办理保证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出具;B.保险格式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附件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格式;C.办理保险的费用,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给保险公司,投标人须将保费支付凭单(载有项目名称、付款账户信息、保险公司收款账户信息)附在保险单之后;D.保险单中需明确查验真伪的方法,查验结果需展示保险全部内容影像;E.投标人须将线下保险单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将保险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7、投标人采用虚假保函/保险提交投标担保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注:投标保函范本及操作手册见标书附件。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中交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资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物资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17)被列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召开投标预备会。1.9.2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中交招采网”发布。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响应和偏差1.10.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0.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0.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0.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1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1告知书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11.2情形认定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1)不廉洁行为a.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b.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c.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d.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e.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f.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g.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h.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业务职务。i.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j.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2)不诚信行为a.围标、串标,哄抬价格。b.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c.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d.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e.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f.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g.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h.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i.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j.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3)其他情形a.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b.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c.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d.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e.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3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5年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1.11.4修复机制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1.11.5信用承诺书根据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中交招采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以补充文件的形式通过“中交招采网”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中交招采网”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通过“中交招采网”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技术支持资料;(10)相关服务计划;(11)信用承诺书;(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中交招采网”线上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如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本次招标单价为浮动单价,是以2025年9月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发布(http://www.tzzj.cn/tzperiodical/vipLoginController.do?index)发布的《台州造价》台州市区对应规格混凝土含税信息价为基准价,在基准价的基础上2025年9月份送到施工现场的含税价格为投标价,浮动率=【(投标价-基准价)/基准价】*100%。其中(非泵送C45混凝土(掺抗腐蚀增强剂)参照非泵送C45商混,非泵送C50混凝土(掺抗腐蚀增强剂)参照非泵送C50商混)。实际结算价格按供应月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的《台州造价》台州市区对应规格混凝土含税信息价的进行结算。结算公式:结算价=供应月含税信息价*(1+浮动率)。税率为3%。3.2.6本项目付款方式:按月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付款所需票据齐全后次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100%货款。供方完全知悉并同意需方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产生的贴息费用由需方承担。若出现混凝土市场行情与《台州造价》信息价严重偏离的情况,甲乙双方有权提出协商调价、或解除合同。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物资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物资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应以线上报价为准。4.1.2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中交招采网”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2.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不再参与本次投标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招标人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交招采网”公开开标。“中交招采网”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交招采网”查看开标信息。5.2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中交招采网”提出,招标人将通过“中交招采网”作出答复。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交招采网”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中交招采网”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投标人少于3个或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属于资格条件设置不当、结算付款条件不合理等招标人自身原因的,对招标文件设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等进行修改或者其他相应措施后,重新组织招标;非招标人自身原因的,经本级采购领导工作机构研究审批后采用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采购。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于年月日时前,通过“中交招采网”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三: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年月日附件四: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投标物资的业绩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0.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物资及相关服务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0.3 项规定…………条款号价格调整因素价格调整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付款条件……交货期………………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经核查存在线上投标IP地址重复、供应商注册信息重复、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经核查存在投标人存在股权、联系人、人员任职等关联关系的情况。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通过“中交招采网”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并编制“标价比较表”。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通过“中交招采网”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中交招采网”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交三航局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合同编号:需方(甲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744997958D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462号供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第1条、第一条、目的和背景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招标编号:SHJZB-04-TZW-2025079中交三航局宁波分公司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预制构件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以资共同遵守。第2条、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甲方要求乙方首次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提前2天向乙方以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说明供货通知,在通知中注明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时间和浇筑部位,以及其它技术要求。在后续的预拌混凝土供应活动中,应在正式供货前24小时通知乙方该批次预拌混凝土的具体要求,若因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进出道路畅通,有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三)甲方应派或委托专人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入调度指挥和负责验收工作,应组织人员铺设、迁移管道,保证混凝土顺利浇筑。(四)预拌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未经乙方联系人签字确认,单方掺入外加剂、掺和物而引发的混凝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五)乙方按本合同《预拌混凝土订货单》要求,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到位后,甲方应及时组织浇筑并按规范要求养护。由于甲方施工组织、浇筑技术和保障条件等原因未能在混凝土初凝期限内浇筑完毕而造成的混凝土和车辆及人工浪费、损失由甲方承担。若因施工组织、生产工艺不当或养护不当造成的混凝土质量问题也由甲方负责。(六)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可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七)甲方在预拌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1小时明确通知乙方需要浇筑的预拌混凝土量。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预拌混凝土。(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由乙方按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混凝土质量应符合现行规范、规程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及图纸要求,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三)乙方按预拌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根据甲方要求将出厂检验报告提供给甲方。(四)对外发货,应按批次填写《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保证产品质量;应设置汽车磅等计量确器具,保证数量;应根据计划要求昼夜随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需要。(五)如不发货或延迟发货,则每延误1小时向甲方支付壹万元作为违约金。如因乙方供应了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或供应不足量导致中断连续浇筑而造成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及延误工时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发货,并支付该批次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六)混凝土供应中,乙方应提供发货单(一车一单)。标明混凝土强度等级、工程名称、发车时间、本车数量等,由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司机随身携带,进入工地时由甲方联系人签证。(七)组织运输工具将混凝土运到供应计划指定的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合理安排路线、停车地点。(八)运输能力应与混凝土的凝结速度和浇筑速度相适应。运输过程中应以2-4r/min的慢速进行搅动,乙方应根据运输距离考虑坍落度损失。严禁乙方私自加水、砂浆等,若发现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产品,相应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九)相关单证转移:乙方应随车附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开盘鉴定、以及所使用原材料的检验报告,交由甲方指定接收人员;并且乙方在供货28天后应提供预拌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第四条、甲、乙双方其它约定条款(一)混凝土供应中,甲乙双方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形成有效的书面文件。(二)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若发现混凝土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属于混凝土质量事故的应按事故等级按时上报有关部门及预拌混凝土主管部门。(三)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预拌混凝土订货单》已确定的内容,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四)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交相应结算资料,否则,因乙方延迟结算等原因而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货款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五)如甲乙双方有协议由甲方供应部分原材料(水泥、外加剂、聚丙烯纤维)时,必须在预拌混凝土浇筑之前运至乙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验收。若因甲方供应不及时导致乙方不能按计划供应预拌混凝土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六)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泵管、卡箍等配件,甲方应妥善使用、清洁及保养,如因甲方使用过程中造成丢失的,折旧后由甲方负责赔偿。(七)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八)如出现混凝土质量问题。因乙方生产的混凝土质量不达标,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此损失费用将在混凝土应付款中预先扣除,如应付款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全部损失,乙方需对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九)甲、乙方须严格执行经验证且批准使用的配合比设计、原材料种类和质量标准,乙方改变混凝土配合比必须形成书面文件并经甲方同意。(十)甲方原则上每月对乙方料仓中使用在甲方工程上的各类原材料抽检一次。各类原材料检测标准及技术指标按照国标、设计图纸及业主、质监站等有关原材料质量标准的其它约定标准执行。(十一)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应的资质证书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十二)其它约定:1.在施工中,乙方需保证泵管、卡箍等配件的及时更新,不得延误生产。如因乙方地泵泵管等设备故障、老化等原因造成砼运输、现场人工的浪费,由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2.乙方供货必须连续,中间间断时间最长不超过0.5小时。3.对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浪费,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对乙方的索赔权。第五条、供应条款和合同价款及支付条款(一)预拌混凝土综合单价为混凝土入模价格,暂定合同总价元,双方商定具体价格见附件一。(二)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方式1.一车一单,以单为依据,按实送方量结算,甲方可随时抽查方量过磅验证,设计容量按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容量计算,误差应在±2%以内。2.甲、乙双方约定结算期限:每月1日为结帐日,乙方向甲方提交本月施工混凝土数量,经甲方现场工程部门和质量部门核实签字后交经营部和项目经理核准,甲方在乙方提交报表后7日内核实完乙方本月已完成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3.甲方如对乙方结算资料有异议,甲方应在2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结算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结算,甲方的结算结果有效,该结果作为预拌混凝土结算款支付的依据。(三)甲方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按月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付款所需票据齐全后次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100%货款。供方完全知悉并同意需方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产生的贴息费用由需方承担。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不低于支付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再行付款,发票内容包含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账户等要素;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未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不支付货款,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甲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乙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甲方。乙方须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3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提供给甲方。3.开具发票信息:需方: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211744997958D地址、电话: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462号0574-86314088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支行33101984036050063056供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四)甲方存在资金缺口,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时,可使用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贴息费用由需方承担。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一)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叁拾万作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在乙方全面且无瑕疵履行完本合同约定后60天内退还。(二)按甲方要求按时交货。自交货日(分批交货的,分别以每批各自的交货日为准)起算,一旦乙方逾期达到7天,则甲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并扣除乙方所有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且由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三)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甲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求,则甲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并扣除乙方所有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且由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四)质保期内因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五)如乙方未能全面适当的履行供货义务,造成甲方施工的工程停工待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甲方实际损失的100%。(六)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乙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调试等原因造成甲方无法验收,从而导致甲方工期延误,则每延期一周罚款合同金额1%。(七)在签订本合同时所约定的价格已充分考虑到市场风险,供货期间将不提出超出本合同之外的调价要求,否则即为违约,甲方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并且取消乙方今后在甲方的投标资格,同时扣罚全部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另行采购和工期延误等损失的,剩余部分由乙方继续向需方清偿。(八)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有义务补足差额。甲方有权在付款时,从价款中直接将不足部分扣除。(九)乙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停止向甲方供应材料的,应支付甲方按停止供应材料货款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十)乙方应采取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因乙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甲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十一)乙方应承担其物资运输过程、装卸过程及雇佣的员工的安全责任,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十二)乙方对本合同和交易过程中所涉技术、价款、付款等负有保密义务。(十三)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保证供应材料无权属方面瑕疵,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工程质量与验收条款(一)验收标准:(根据工程属性选一条)1.铁路工程GB/T14902《预拌混凝土》、JGJ5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GB/T5008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476《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设计图纸及业主、质监站等有关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的其它约定标准执行。2.市政、水利、房建工程GB/T14902《预拌混凝土》、JGJ5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GB/T5008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476《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设计图纸及业主、质监站等有关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的其它约定标准执行。3.公路工程GB/T14902《预拌混凝土》、JGJ5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TG/F5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F3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E30《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GB/T5008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476《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设计图纸及业主、质监站等有关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的其它约定标准执行。4.水运工程GB/T14902《预拌混凝土》、JGJ5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TS202《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技术规范》、JTS202-2《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257《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151《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T5008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476《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设计图纸及业主、质监站等有关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的其它约定标准执行。(二)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是在交货地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甲乙双方及监理方认可的共同采取的有效试样。经标准养护的交货检验试样,是判断混凝土强度的依据。(三)预拌混凝土质量检测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检测。(四)验收时间:产品到达甲方指定现场后。(五)验收方法:预拌商品混凝土按双方约定的供应频率在到达施工现场之后30分钟内,甲方应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到达施工现场30分钟内非乙方原因导致产品未检查验收,则视为混凝土已交付检查验收。交付前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风险由乙方承担。(六)验收约定:1.所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交货验收取样地点均在到达施工现场的乙方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的出料口,交货验收的样品采集、试验、送样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参加共同进行。判断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质量标准。以坍落度、和易性、含气量等以交货验收时的检测结果为依据,强度及其它混凝土相关耐久性要求以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制作且已到达规定检测龄期试件的检测结果为依据。2.预拌商品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验收时发现坍落度、和易性、含气量等有一项不符合本合同质量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退换或解除合同,相应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七)甲方负责标准规范要求内的常规检测。(八)验收如发生争议,聘请双方认可的具备国家等级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九)如试样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所有已供的不合格产品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十)现场混凝土结构物到达龄期及规定的累计养护温度后,甲方将对结构物实体强度进行检测。如有实体强度不合格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0元至100000元罚款,甲方的相关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八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该转让无效。本条款效力不受本合同效力影响。第九条、验收与争议解决(一)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工作性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应同乙方共同当场确认,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符合规定或约定的证明或对产品进行退换。(二)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应在保管产品的同时,自收到产品后(验收工作完毕后、28天强度检测报告后)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产品符合本合同规定或约定的初步证明。若因为混凝土质量问题而对甲方造成影响(包含但不限于返工、整改、罚款、工期延长、费用增加、名誉受损等),乙方应负全责并承担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三)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3天内负责处理并书面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四)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宁波镇海。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条款(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由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结算完毕、质保期满、尾款付清后自行失效。(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三)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地址:,联系人:,手机:;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地址:,联系固话:,联系人:手机:。以上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均作为甲、乙双方联系工作、履行合同的重要方式,联系工作、履行合同均以上述方式为准,如发生变更须在3天内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四)本合同含以下附件:1.附件一:预拌混凝土价格表2.附件二:合规保护标准条款3.附件三:物资采购廉政协议4.附件四:安全环保协议书(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电话: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附件1预拌混凝土价格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含税总价税率基准价浮动率合计12含税价总价合计(大写)1.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2.本次招标单价为浮动单价,是以2025年9月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发布(http://www.tzzj.cn/tzperiodical/vipLoginController.do?index)发布的《台州造价》台州市区对应规格混凝土含税信息价为基准价,在基准价的基础上2025年9月份送到施工现场的含税价格为投标价,浮动率=【(投标价-基准价)/基准价】*100%。其中(非泵送C45混凝土(掺抗腐蚀增强剂)参照非泵送C45商混,非泵送C50混凝土(掺抗腐蚀增强剂)参照非泵送C50商混)。实际结算价格按供应月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的《台州造价》台州市区对应规格混凝土含税信息价的进行结算。结算公式:结算价=供应月含税信息价*(1+浮动率)。税率为3%。若出现混凝土市场行情与《台州造价》信息价严重偏离的情况,甲乙双方有权提出协商调价、或解除合同。3.如有其它特殊要求,双方另行协商。4.上表数量为暂定量,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使用方(章)供应方(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1: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1、公务人员的定义(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2、遵守反腐败法律(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3、持续义务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4、公务人员参与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5、无私设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6、合规声明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7、赔偿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8、终止权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9、审核权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10、费用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11、调查通知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境内咨询举报热线:+86(21)64030607-8021境内咨询举报邮箱:zjshjhegui@ccccltd.cn境外咨询举报热线:+86(21)64030607-5008境外咨询举报邮箱:compliance_shj@ccccltd.cn附件2:物资采购廉政协议甲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乙方:为加强甲乙双方在物资采购供应过程中的廉政管理,增强双方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意识,在确保物资采购供应工作有效实施的基础上,互为制约,互为监督,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和正常管理秩序,特订立本协议。一、甲乙双方必须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或行业的法令、法规及双方约定的廉洁自律规定。二、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合法经营、正当经营,不准在合同规定以外搞各种形式的口头协议或回扣等。三、甲乙双方业务人员属于私人开支的费用,不得借任何名义要求对方单位代付或报销,不得以私下名义或不正当的手续为对方获取非法利益。四、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对方赠送或租借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办公用品等,不得以慰问和访问名义赠送现金、购物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借款给对方人员。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等特定关系人从事与甲方有关的材料设备租赁、供应以及工程分包等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业务活动。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房屋装修、婚丧嫁娶、疾病医疗、家属亲友工作安排或出国等提供方便。七、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或其他名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从事高档消费娱乐活动。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规定者,应向甲方领导、纪检监察部门或甲方上级单位举报。举报电话:057486314288。九、甲方人员如有违反协议规定,经纪检部门查实的,按中交三航局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十、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的,均视作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或从物资货款中直接扣除。十一、因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采取不正当手段所获取的非法所得,甲方有权予以追缴,并依法终止主体合同,直至作出纳入黑名单的处理。十二、甲乙双方可适时派员到对方单位抽查廉政协议执行情况,对方应给予支持和保证。十三、本协议作为物资采购合同的附件之一,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和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乙方:宁波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签订地点:宁波镇海附件3:安全环保协议书甲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乙方:为了保障甲乙双方在供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双方的安全职责和义务予以明确,双方在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04-2025-WZ-)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总则双方须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方针,落实各自的安全环保管理责任,明确双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责任和义务,共同做好安全、环保、文明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环保生产水平,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和健康。二、甲方的安全环保责任及权利1、遵守本安全环保协议,有权督促乙方在供应和运输过程中遵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相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执行场地管理方有关安全环保要求,同时在工作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2、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承运车辆是否取得国家道路运输权、车辆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是否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进行检查。有权对承运车辆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是否与其所驾车型相匹配,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甲方有权拒绝进入。三、乙方的安全环保责任及权利1、乙方须保证在货物运输及货物交接全程中遵守本安全环保协议,遵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相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进入施工场地还需服从甲方及项目方的各项管理制度。2、乙方须保证在场地内货物运输及货物交接全程中严格遵守、服从甲方和场地管理方的安全环保管理,接受甲方和场地管理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场地管理方安全环保相关规定。3、乙方根据经营过程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环保的规章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环保法规知识、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根据项目特点在员工进入场地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接受甲方和场地管理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工作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乙方所有进入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遵守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5、乙方组织的承运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外观整洁、证照齐全;并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驶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和资格证;审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有相应的保险。6、乙方应加强承运车辆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运输知识的培训教育,确保运输安全。禁止病车上路,超速行驶、超限超载行驶,更严禁酒后和疲劳驾车等,因此引起的一切交通违章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一切费用。7、进入施工现场,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场地管理方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甲方、场地管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积极维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按照现场管理方现场人员制定的区域停车、待卸,不能乱停、乱靠、乱卸,保证施工现场道路通畅和运输安全。若不听从指挥,因此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一切费用。8、到达场地前运输途中,乙方须保证运输过程中无安全环保问题,对于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四、其他约定1、在协议进行过程中,若出现安全环保管理问题的,乙方应第一时间将真实情况通报甲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出现迟报、瞒报、谎报的行为,须接受甲方按照规定对其进行追责。双方应尽最大能力进行补救,将损失将至最低,并按有关条例对责任方进行追责。2、乙方服从甲方和场地管理方对乙方违规行为的处理要求,对甲方和场地管理方提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若出现任何由于乙方责任引起的安全环保问题以及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安全生产环保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应对生产、装卸、运输等环节采用适当有效的防范措施,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及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凡属乙方疏忽大意或过错、重大过失,酿成的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污染环境事件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一切费用。若乙方未及时妥善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的20%,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该费用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不足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4、因乙方造成的治安、消防、交通、车辆、人身及其他各类安全环保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和责任;并因事故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均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保留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追诉权。五、本协议签订要求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本协议规定与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有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为准。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书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物资购销合同的附件,有效期与物资购销合同一致。甲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乙方:宁波分公司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附件4:履约保函(模板)(受益人):根据贵方与(交易对手)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合同(下称主合同),应的申请,我行特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一、保函金额最高不超过(币种)(大写)元。二、本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我行承诺,我行将在收到符合以下要求的文件后,以保函金额为限向贵方承担担保责任:索赔时需提交以下全套文件:1、加盖贵方公章的索赔通知书,其中应载明贵方要求我行支付的金额。2、加盖贵方公章的违约声明,内容包括声明交易对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索赔通知书中已按本款要求声明违约相关内容的,可不再单独提供违约声明。3、前述索赔资料应送达至我行的以下地址:。三、担保金额将随我行向贵方支付的金额而自动递减。四、贵方转让本保函项下权利的,应经我行书面同意,否则我行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五、保函有效期按照以下第(1/2)种方式确定:1、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日期)止。2、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发生下列情形时到期:,但最迟不超过(日期)。六、索赔相关全套文件必须在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前述地址,否则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自动解除。七、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我行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本保函即行失效,无论本保函是否退回我行注销。签发银行:(盖章)年月日附件5: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供应商、分包商保函出具的银行限定为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6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交通银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和浙商银行。供应商、分包商应使用属地授信银行直接开具保函,不得通过其他金融机构或公司(含担保公司)转开银行保函。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供货要求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执行标准备注 1非泵送商品混凝土C45m³3000GB/T 14902-2012掺抗腐蚀增强剂 2非泵送商品混凝土C50m³10000GB/T 14902-2012掺抗腐蚀增强剂 3...一、物资需求一览表二、质量标准:满足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JTS202-2-2011《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G/T3310-2019《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三、计量方式:过磅计量。四、供货地点:供货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山海大道88号中交三航项目部,联系人:章佳鑫13958207387。五、供货时间要求:2025.12-2026.3根据项目部要求分批供应。六、其他要求:报价包含抗腐蚀增强剂费用,须按甲方提供的混凝土配合比添加。(配合比见附件)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物资装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六、分项报价表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九、技术支持资料十、相关服务计划十一、信用承诺函十二、其他资料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物资装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物资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如有);(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技术支持资料;(10)相关服务计划;(11)合规申明;(12)信用承诺书;……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物资装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物资装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招标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物资装备采购招标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12345……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六、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说明2.分项报价表报价单位(盖章):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含税总价税率基准价浮动额合计1非泵送商品混凝土C45m³30003902非泵送商品混凝土C50m³100004103含税价总价合计(大写)本次招标单价为浮动单价,是以2025年9月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发布的《台州造价》台州市区对应规格混凝土含税信息价为基准价,在基准价的基础上2025年9月份送到施工现场的含税价格为投标价,浮动率=【(投标价-基准价)/基准价】*100%。其中(非泵送C45混凝土(掺抗腐蚀增强剂)参照非泵送C45商混,非泵送C50混凝土(掺抗腐蚀增强剂)参照非泵送C50商混)。实际结算价格按供应月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的《台州造价》台州市区对应规格混凝土含税信息价的进行结算。结算公式:结算价=供应月含税信息价*(1+浮动率)。七、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物资制造商名称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标物资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二)近年财务状况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对于可以现货供应的标准物资(非定制物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一般不宜作为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因素。(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物资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仅限于合同及证明合同真伪的发票的等佐证)。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物资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物资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物资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签约合同价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六)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致:(招标人)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材料名称)进行(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八、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请在此页提供满足质量标准的支撑材料,内容不限于检验报告等佐证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材料进行取样检测......九、技术支持资料10、相关服务计划请在此页提供保供方案,应急措施,运输能力等内容..........十一、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样本)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十二、其他资料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的说明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手续请和徐诗莹联系,联系电话:15058096192。投标保证金退还需由缴纳人开具收据及中交三航宁波分公司网上银行付款单(见下表),收据单位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下表中只需填写黑体字部分内容,并盖收款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需把收据和网银付款单原件邮寄到: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462号中交三航宁波分公司物资采购供应中心徐诗莹收。中交三航宁波分公司网上银行付款单收 款 单 位 名 称开 户 银 行银 行 帐 号 款 项 性 质开户银行所属地区付 款 金 额需注明招标编号 省 市 区(县) 收款单位承诺我单位提供的以上信息资料准确无误, 如由于以上资料错误造成款项错付,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不承担一切责任。 收款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码头工程预制构件 商品混凝土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