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提升改造答疑公告(马场镇卫生院2026)
马场镇卫生院内部提升改造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018220260000C3
项目名称:马场镇卫生院内部提升改造项目
品目编号:P52018220260000C3001
品目名称:马场镇卫生院内部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代理: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贵州励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贵安新区碧桂园贵安1号-07-03-3地块领航中心部分第B栋1单元9层7号房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本项目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存在客观分评审错误的情形,该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的公平、公正原则,导致评审结果失去公正性,损害了我公司及其他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事实依据:马场镇卫生院内部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16页评分表中主观分35分(共7个单项),列举其中1个单项: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评分标准为(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措施的合理可行性进行评分(满分6分):(1)措施合理得6分;(2)措施较合理得4分;(3)措施一般得2分;(4)措施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磋商小组评委编号-005打分(贵州筑砼建设工程有限公15.80分;贵州励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50分;贵州众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6.2分;贵州海百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3分;贵州仁泰净化工程有限公司14.2分;贵州益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4分),磋商小组评委编号-002打分(贵州励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5分;贵州众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8.5分),磋商小组评委编号-004打分(贵州励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10分;中邮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2.5分;贵州众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6.2分;贵州仁泰净化工程有限公司14.6分;贵州益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6分)。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项目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审,存在客观分错误,违反了本条规定的公正原则。 2.《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本条明确了磋商小组未按评审标准评审的处理方式,也印证了我公司质疑事项的合法性及违规性。 3.《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我公司本次质疑严格按照本条规定提交相关内容,具备合法质疑主体资格及充分依据。
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本项目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评审结果; 2.依法认定本次采购活动因磋商小组未按评审标准评审构成违规,作出废标处理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决定,维护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请求依法责令相关单位对本次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未按规定评审的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书面告知我公司。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经核实,贵单位提出质疑事项为主观分打分,主观分均为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打分。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六、相关附件
质疑回复函
质疑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内部提升改造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