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灾毁点修复工程施工答疑公告(独山县交通建设养护中心2026)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独山县X950白鸡坡至甲定弄甲灾毁点修复工程施工”项目编号:E52272620260000LJ00100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没有对评标办法正文中第3.6.1条进行审查,故现删除评标办法正文中第3.6.1条内容。
此次澄清不涉及投标文件编制,故不延期。
 
 
 
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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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1至35.pdf

澄清公告各潜在投标人:我公司代理的“独山县X950白鸡坡至甲定弄甲灾毁点修复工程施工”项目编号:E52272620260000LJ00100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没有对评标办法正文中第3.6.1条进行审查,故现删除评标办法正文中第3.6.1条内容。此次澄清不涉及投标文件编制,故不延期。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2月9日澄清公告各潜在投标人:我公司代理的“独山县X950白鸡坡至甲定弄甲灾毁点修复工程施工”项目编号:E52272620260000LJ00100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没有对评标办法正文中第3.6.1条进行审查,故现删除评标办法正文中第3.6.1条内容。此次澄清不涉及投标文件编制,故不延期。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2月9日独山县X950白鸡坡至甲定弄甲灾毁点修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XZC-JS-2026034招标人:独山县交通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2月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关约定如下:(1)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QNTF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2)提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QNTF格式)光盘壹份(此光盘模式仅限于投标人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成功上传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可与备用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起封装,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文件解密的,则采用光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4)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应当一致。(5)招标人(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注意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投标企业CA锁参加开标会。(6)本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约定有冲突的,以本约定为准。(7)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人签署电子章(含电子签名)或在纸质书面上签字盖章后上传图片或照片的,均视为有效。说明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根据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需求和贵州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贵州省公路工程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省施工电子招标文件》)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本项目施工的具体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二、招标人根据《省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细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投标人应以前附表中内容为准。三、招标人在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以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内容为准。四、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18版标准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相衔接。第五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五、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18版标准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相衔接。六、第七章“技术规范”、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由招标人根据《18版标准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规范”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七、《省施工电子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不足”“以外”,不包括本数。八、本文件中提供选择的所有带方框“□”选项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勾选,已勾选为“☑”的是招标投标推荐或默认选项,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不勾选,招标人制作的招标文件中未勾选的“□”选项视为不含该项内容;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的特点和需求填写以空格“__”标示的内容,确实不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另册)第七章技术规范(另册)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另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独山县X950白鸡坡至甲定弄甲灾毁点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独山县X950白鸡坡至甲定弄甲灾毁点修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独山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独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独山县X950白鸡坡至甲定弄甲灾毁点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二次)(独交通审批〔202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独山县交通建设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交通领域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独山县境内;2.2建设规模:处治隐患里程0.081公里,包含:路基工程:特殊路基处理(含1590m钢管桩、410m³冠梁)、18.6m³现浇混凝土边沟、2986.57m³C25混凝土挡土墙。路面工程:整体挖除900㎡沥青路面及基层,并恢复。安全设施工程:新建75m现浇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36.23m³墙体混凝土)。2.3合同估算价:350万元;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并负责本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及验收、竣工档案的总控制、总协调和总管理,所有的细目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划分为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3.1.1主要人员:(1)项目经理: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已在本单位注册,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项目总工: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含5年)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3)安全负责人: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1.2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1.3设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3.1.4其他:无。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02日00时00分至2026年02月09日23时59分,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QNTF格式)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采用现场开标项目的投标人需携带CA证书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上发布。7.交易场所: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地址: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电话:0854-32218228.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独山县交通运输局地址:独山县开发大道瑞进大厦12楼电话:135085499909.异议与投诉9.1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9.2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10.联系方式: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招标人:独山县交通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地址:独山县开发大道瑞进大厦12楼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友山基金大厦24楼联系人:熊明胜,联系人:王锋莉、卢德锋、刘源电话:13985104536,电话:1337850709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内容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细化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独山县交通建设养护中心地址:独山县开发大道瑞进大厦12楼联系人:熊明胜电话:1398510453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友山基金大厦24楼联系人:王锋莉、卢德锋、刘源电话:133785070931.1.4招标项目名称独山县X950白鸡坡至甲定弄甲灾毁点修复工程施工招标1.1.5标段建设地点独山县境内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交通领域专项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并负责本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及验收、竣工档案的总控制、总协调和总管理,所有的细目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1.3.2计划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3.4安全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零死亡”。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4其他要求:见附录5—见附录6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资质;1.4.3(1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不召开□召开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1.12.4(1)细微偏差澄清是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是□否1.12.6响应和偏差补充1.12.6:对于投标文件存在的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依法判定其属于重大偏差还是细微偏差。凡属于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中规定的重大偏差,或者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中未作强制性规定,但出现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于评标标准和方法前后内容不一致或者部分条款存在易引起歧义、模糊的文字,导致难以界定投标文件偏差的性质,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1.13电子交易平台和平台运营机构(1)本招标项目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2)本招标项目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规则、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发布的补遗书及其他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后下载□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电子交易平台”支持的其他方式:/。3.2.3报价方式□单价□√总价3.2.6是否接受调价函□是□√否3.2.8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总价投标限价:3455794.00元;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结合自身意愿、企业经营情况等,自主报价。(2)招标人保留要求澄清或者修改不平衡报价的权利。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若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存在明显过高或明显过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澄清或提供详细的价格分析以证明这些价格在对应的施工方案和计划条件下具有合理性,不能说明其合理性的则视为存在不平衡报价。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将要求中标单位在保证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3)投标报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该项费用列入100章中,为最高投标限价的1.5%,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中,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不得修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投标人须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4)投标人中标后应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做好驻地建设,达到实用、卫生、消防、环保、美观的标准。投标人驻地建设的有关费用含入工程量清单相关子目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5)投标人应积极与各级行政及交管部门协调,组织好交通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保畅工作,设置必要的交通引导标志和警示器具,并应安排专人值守疏导,相关维护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6)夜间施工时,施工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设置警示灯具,维护夜间行车安全,夜间施工措施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7)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各种手续费,包括但不限于铁路、交通、电力、通讯、公用事业、环保、石油等部门可能发生的手续费用,均应包含于建设工程费中(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8)投标人在满足工期目标的前提下,投标时自行考虑雨季、抢工及施工保畅的工作安排,本项目中涉及为确保工程进度需要进行汛期施工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汛期施工导致的措施增加等因素,相关费用含入投标报价之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9)招标人负责办理用地、林地等相关项目前置手续及与之有关的拆迁赔偿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应全力协助招标人办理,因协助办理产生的相关费用含入投标报价之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10)投标人为创建“畅安舒美”所需投入的各项费用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1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叁佰元整(¥:123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3.3.1投标有效期120日(自开标之日起开始计算)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须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户名: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山支行保证金银行账号: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在完成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文件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各供应商均不相同)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基本信息中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凭证);不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不能打印保证金收据,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http://www.qnggzy.cn/)→下载中心→虚拟子账号保证金运行流程。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1.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2.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核验收取。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保函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依据。三、投标保证金退还1.未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公示期结束后10日内,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2.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3.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招标人(代理机构)保证金退还通知后5日内退还。3.4.3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4)上述内容与“电子交易平台”规定不一致的,按其规定执行。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原条款细化为:(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4)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5)经交通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确认投标人的投诉为恶意举报的行为;(6)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10日内,招标人将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规定,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财务状况、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等材料的原件进行复核。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4年度3.5.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其他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3.5.4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本款补充如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当月或前一个月从社保系统查询打印的社保参保缴费证明。3.5.5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本款补充如下:安全负责人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当月或前一个月从社保系统查询打印的社保参保缴费证明。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1)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黔南州)”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生成(使用最新版工程建设投标文件编制工具)。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第3.7.3项第(5)款细化为:(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投标人用于投标文件上的个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以及单位电子印章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认证,并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的CA证书进行签署,电子签名(签章)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单位电子印章与盖单位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备注:①单位电子印章是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表明投标人认可投标文件内容的数据,即,通过模拟在纸质投标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单位公章的外观进行投标文件盖章3.7.3(5)签字和盖章的方式。具体样式以“电子交易平台”CA证书签署的为准。②个人电子签名(签章)是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个人身份并表明其认可投标文件内容的数据,即,通过模拟个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签章的外观,进行投标文件签署的方式。具体样式以“电子交易平台”CA证书签署的为准,评标委员会不得以电子签名(签章)的外观手写样式或印章样式否决投标。③本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文件逐页签字、盖章。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的位置或资料,盖章、签字齐全即可。④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签字盖章的内容与本条规定不一致的,均以本条款为准。3.7.3(6)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QNTF格式)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通过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使用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无效。3.7.3(8)o暗标评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1)版面要求:均采用A4页面;施工组织设计不设封面,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表格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中文字体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片内的字体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标题字体加粗,正文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特殊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0厘米,其余均为2.5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正…二级(节)文标题序号以阿拉伯数字编排,一级(章)为1、2、3…为1.1、1.2、……2.1、2.2……;三级(条)为1.1.1、1.1.2……1.2.1、1.2.2……;四级(款)为1.1.1.1.1、1.1.1.1.2……;以1.1.1.1、1.1.1.2……;五级(项)为此类推。1.2.2……;四级(款)为1.1.1.1.1、1.1.1.1.2……;以(5)正文中每一章(即以一级序号编排的内容)结束时,下一章应另起一页。一级序号以下的内容必须连续编排。图表前页文字不满一页时,图表可另起一页。(6)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允许出现其他无关的符号和标志,不得涂改,不得出现手写。(7)全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或其他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信息的标记。(8)其他:。注:本项目不采用暗标评标方式,上述格式要求不强制。3.7.3(10)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3.7.5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束后应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要求(1)份数:按招标人要求提供;(2)其他:/。3.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近年类似项目获得过奖项的时间要求本项目不适用其他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未完工项目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5.1.2是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是否,通过方式通知注:投标人应保持在线并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相关信息,如超过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确认时间,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3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与计算参数的抽电子招标远程开标(3)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与计算参数的抽取方式:由招标人随机选择的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开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3)取方式(本项目不适用)与计算参标系统在线随机抽取。电子招标现场开标(3)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与计算参数的抽取方式:5.2.4(3)投标报价将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其他情形(本项目不适用)o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若第三章一评标办法第2.2.2项规定的“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为“方法四或方法五”的,低于的投标报价仅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在“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阶段应参与确定评标基准价:其他: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回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口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1.3评标专家因故不能参与该项目的应急措施回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补充抽取口从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补充抽取口其他:招标人也可根据到场专家人数,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相应减少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的数量。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2~3名。在评标过程中,如通过第一信封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如通过第二信封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6.4.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回否口是6.4.2本招标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标方式回否口是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的其他内容: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公示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中标通知书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在线发放,中标结果通知以中标结果公告的形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看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不要求8.5.1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独山县交通运输局地址:独山县开发大道瑞进大厦12楼电话:1350854999010.2.1本招标项目引用的贵州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场领域信用评价结果□贵州省范围内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标,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的全国信用评价等级引用。无全国信用评价等级且经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无失信行为记录的,按A级对待。□贵州省范围内的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按省公路局发布的最新的贵州省公路养护设计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引用。无贵州省公路养护设计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且无失信行为记录的,按A级对待。□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3.1采用电子开标评标的项目除“电子交易平台”另有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程中的计算均按以下原则保留小数点位数:(1)数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2)百分比保留小数点后4位小数,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人员履约1.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填报;2.其他各技术和管理人员,投标文件中无须填报,具体人员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但其他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人数和要求必须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10.3.23.投标人填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一经确认,除不可抗力外(①拟派人员重伤、死亡;②拟派人员因涉嫌犯罪或诉讼而被有关执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③拟派人员因突发性重大事件不能到位;④拟派人员离开投标人单位;⑤拟派人员职业资格因各种原因不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资格要求),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更换,如开工后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或填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能到场的,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4.承包人在合同中承诺到场的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一经确认,除不可抗力外(①拟派人员重伤、死亡;②拟派人员因涉嫌犯罪或诉讼而被有关执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③拟派人员因突发性重大事件不能到位;④拟派人员离开投标人单位;⑤拟派人员职业资格因各种原因不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资格要求)更换比例不得超过30%,且不得超过3人,更换的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人员资质,且必须取得项目业主审批同意,如开工后承包人擅自更换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或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能到场的,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5.招标人保留按工程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人增派人员和设备的权利。10.3.3开标时投标人须出示的证件及资料:(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10.3.4投诉、举报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10.3.4(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管部门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监管部门不予受理。3.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4.对恶意投诉的处理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管部门应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并将相关情况报厅纳入相应信用评价或在相关网站公布。10.3.5为了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恶意举报造成业主单位评标结束后的定标工作难以如期完成,进而导致工程迟迟不能开工,对投诉举报的受理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一、投诉举报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部委的规定。对于上级部门有明确批示的投诉举报,按批示处理。对于直接收到的投诉举报,若不符合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的受理条件,且不能联系到投诉举报人的,则可不受理;能联系到投诉举报人的,应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若其补正后的投诉举报材料仍不能满足受理条件,则不再受理。二、在投诉有效期满后不再受理投诉举报。在合同签署后发现并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一般性的违规行为只依据招标文件对该从业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中标人改正,同时作为在贵州省交通建设市场的不良从业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必要时招标人将约谈其法定代表人,对人员、设备、资金调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履约行为进行承诺。除以下行为外,原则上不取消中标人资格:(1)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的企业资质证书、授权书。(2)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诉举报受理期间,被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禁止投标且处罚仍在有效期内。(对于其他国家部委的处罚,若有明确禁止投标的范围,只要不包括公路项目,则不在此列)(3)被发证机关吊销或降低企业资质证书,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停业。(4)企业资质等级发生变化,不再满足所中标项目的要求。(5)采取商业贿赂方式谋取中标。10.3.5(6)有下列围标、串标行为:a.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勾结,在开标前获取应保密信息,或在开标后撤换、更改投标文件;b.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互作投标担保;c.与其他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务;d.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e.投标文件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混装;包括单方面混装(指甲单位投标文件中装有单位的内容而乙单位投标文件中无甲单位的内容,则甲单位按串标认定)。f.《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10.3.6原件核查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予以否决,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至公示结束之日起10日内,中标候选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等材料,招标人负责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处理并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招标人自核查之日起3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核查报告。一、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等材料与原件不符,且不能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发证机关出具的更换新证等相关情况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在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如实上报后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与原件虽然相符,但复核时发现已经失效的,中标候选人应提供更新的有效证件或发证机关出具的延期证明,若1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的,招标人在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如实上报后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的相关证件与原件虽相符,但复核时发现已经失效的,中标候选人应提供更新的有效证件或发证机关出具的延期证明,若1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的,招标人可要求中标候选人无条件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人员进场,并按招标文件更换人员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四、核查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保函、公证书(如有)等虚假,除取消中标资格和追究其违约责任外,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支付款项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合同总价5%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10.3.6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应将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条件、相关证明资料报项目业主审核,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或虽提供但不能满足要求且不能在限期内予以改正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行为报送省级交通主管部门。10.3.7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可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人的报价进行审核,若投标人的报价存在章节之间的不平衡或者清单子项单价或总额价明显过高或者过低,则视为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保留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的权利。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将按照总价不变原则与投标人协商,对各支付子目的单价和总价进行适当平衡、调整。若中标人拒不接受且无法说明其报价合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10.3.8(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贵州省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十个严禁”和行业管理“五个不准”规定(试行)》文件,并遵守其规定。(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公示信息表,并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10.3.9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补遗书形式发出,补遗书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网站系统内,请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投标人未下载或未按规定执行,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10.3.101.投标单位须承诺:严格履行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义务。2.投标单位须承诺:按照国家和贵州省最新颁布的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政策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保函,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3.投标单位须承诺:中标后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保险费用分摊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4.投标单位须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和完整。5.投标单位须承诺: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无中央资金的项目以省级资金为基数)用于相应用工环节和指导目录的费用比重不低于10%。6.投标单位须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中的以工代赈专篇相关内容执行。7.投标单位须承诺: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投标单位须承诺:在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或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环境。10.3.12投标单位须承诺,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绝不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且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每月在岗时间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10.3.13投标人应认真贯彻、落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35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普通公路建设和管护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黔交公〔2023〕2号)有关精神,严格落实“以工代赈”专项设计、用工环节指导目录,做好“以工代赈”相关工作,确保“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无中央资金的项目以省级资金为基数)用于相应用工环节和指导目录的费用比重不低于10%。10.3.14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8号)规定保障农民工合法劳动权益,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户、农民工工资代发制度。10.3.15投标人如中标后,具体的进场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并另行通知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不得以此向招标人索赔任何费用。10.3.18*电子投标相关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使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电子标书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相关工具及操作方法由投标人自行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了解,如因投标人未正确使用工具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不符合要求的,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关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详见本须知前附表3.7.3(5);(3)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招标文件中与纸质文件有关的要求和条款均不适用;(4)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需携带CA证书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10.3.19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须知前附表中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中用“”划掉的,表示本项目不适用。10.3.20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如有明显文字错误或序号错误的,投标人可自行修正。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序号要求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序号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序号要求1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1)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2)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声明或承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总工(项目总工)1(1)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5年以上(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声明或承诺)。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安全负责人1安全负责人: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1.除上表要求人员外,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投标文件中无须填报,具体人员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但其他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人数和要求必须满足合同条款中对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2.中标人虽然已按合同要求派驻了相关人员,但若无法满足项目建设管理需要时,应无条件增派相关人员直至满足项目需要,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1.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投标阶段不作强制要求,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但投入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应能满足项目施工需要。2.如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投入更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中标人须无条件增加投入实际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直至满足项目需要,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为本次招标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2)与本次招标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5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施工综合资质)、一(甲)级资质以及公路专业承包一(甲)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负面清单①以外的部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者分项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的负面清单以外的部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者分项工程,负面清单所列主体和关键性工作不得进行施工分包。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中标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选择专业分包单位。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单位工程设有专业资质要求的,单位工程及所含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分包人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条件。(3)接受分包的分包人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其分包项目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现场管理机构应具有与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且应当在分包合同中进行明确。(4)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除“电子交易平台”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在澄清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确认,超过时间未确认的,视为其拒绝澄清,应否决其投标。(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应继续完成评标。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3电子交易平台和平台运营机构本招标项目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和平台运营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项目管理机构;(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资格审查资料;(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9)其他资料。第二部分技术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将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将书面工程量清单PDF格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自行下载,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电子交易平台”支持的其他“电子工程量清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附在投标文件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种进行调价。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①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金融平台电子投标保函②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按照“电子交易平台”的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系统内与参与投标的标段进行绑定,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纸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应按照“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将纸质银行保函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招标人核验,且复印件应放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开标结束后递交给招标人。(3)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应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及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且被担保人(被保险人)应是招标人,并直接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进行在线确认,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保函编入投标文件。(4)若采用其他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缴纳和核验。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的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①,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彩色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的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3.5.2“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书面承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在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3.5.4“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以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均无法查询的,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类似项目资料。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供类似项目资料或相关项目资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贵州省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参照一级建造师注册电子化管理方式,打印电子证书后,也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彩色扫描件。3.5.5“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如有)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以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社保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3.5.6“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本章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8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3.5.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10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要求为准)。(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报价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②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8)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编制要求进行编制。按照本章第6.4.2项规定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标方式的,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9)如评标办法规定本项目评标使用“电子交易平台”的“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辅助评标的,投标人应根据“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完善“电子交易平台”所关联的相关信息库主体信息,并根据编制工具的编制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编制。(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要求。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7.5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电子交易平台”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3.8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类似项目获得过奖项的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均无法查询的,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类似项目资料。如第三章“评标办法”需要对项目的获奖情况进行评审的,应同时附项目的获奖证书或网页查询截图等证明资料。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供类似项目资料或相关项目资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3.9雷同电子投标文件的认定及处理3.9.1电子投标文件涉嫌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涉嫌存在“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均异常一致的,涉嫌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存在信息异常一致的,涉嫌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查重分析,投标文件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法人、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以及出现错误内容异常一致的,涉嫌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涉嫌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6)其他涉嫌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的情形。3.9.2雷同电子投标文件的认定(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涉嫌本章第3.9.1项(1)目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要求投标人提供合理解释和说明,若投标人拒绝提供解释和说明或无法提供合理解释和说明的,视为雷同电子投标文件。(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涉嫌本章第3.9.1项(2)~(6)目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视为雷同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应视为雷同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3.9.3雷同电子投标文件的处理按照本章第3.9.2项的规定属于雷同电子投标文件,并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适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线上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当使用CA证书准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5.1.2招标人在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除“电子交易平台”另有规定外,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使用CA证书准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投标人未准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的,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1开标时间和地点(适用电子招标现场开标)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线上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CA证书到“交易场所”指定开标室现场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5.1.2招标人在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除“电子交易平台”另有规定外,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使用CA证书准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投标人未准时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的,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适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证书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2)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核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以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核验不通过,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在“电子交易平台”记录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等工作人员姓名;(4)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CA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5)对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原因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进行退回并按本章第5.3款规定进行补救处理,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如有);(6)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7)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安全目标、质量要求、主要人员及其他内容,并由“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如实记录;(8)投标人代表应在“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9)开标结束。5.2.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投标人应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使用CA证书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2)在“电子交易平台”记录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等工作人员姓名;(3)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与计算参数,具体抽取方式详见投标人前附表;(4)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读取;(5)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价(如有);(6)投标人代表应在“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7)开标结束。5.2.4若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结束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提出,经招标人在线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公布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结束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在线提出疑问,经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公布其投标内容或在开标记录表中如实记录相关情形,交由评标委员会据实评审。5.2开标程序(适用电子招标现场开标)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核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以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核验不通过,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在“电子交易平台”记录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等工作人员姓名;(4)投标人代表携带CA证书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5)对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原因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进行退回并按本章第5.3款规定进行补救处理,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如有);(6)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7)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安全目标、质量要求、主要人员及其他内容,并由“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如实记录;(8)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现场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9)开标结束。5.2.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在“电子交易平台”记录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等工作人员姓名;(3)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与计算参数,具体抽取方式详见投标人前附表;(4)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公布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读取;(5)招标人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价(如有);(6)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现场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7)开标结束。5.2.4若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在线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招标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公布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结束前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公布其投标内容或在开标记录表中如实记录相关情形,交由评标委员会据实评审。5.3开标补救措施5.3.1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将暂停项目开标,根据实际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并按下列情形分别采取补救措施:(1)若发生的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则重新启动项目开标;(2)若三个小时内未排除故障,则另行通知开标时间。5.3.2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打印并递交“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上传失败的异常记录单。5.3.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系统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系统出现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6)发生计算机病毒,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5.3.4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4开标异议(适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作出答复,并予以记录。5.4开标异议(适用电子招标现场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作为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含聘用、挂职、借调人员等);(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任职单位与招标人为同一单位或者隶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7)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的;(8)参与过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编制以及意见征询、审核的;(9)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回避情形。国务院相关部门、军队对评标专家抽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1.3评标过程中,如遇评标专家因故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到场专家人数情况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按照原方式抽取专家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相应减少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的数量。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被减少的招标人代表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并且应对评标的过程和资料严格保密。6.1.4按照本章第6.4.1项规定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招标人应向远程异地评标主会场提出评标专家抽取申请,合理确定主会场和分会场所需评标专家专业类别、人数等信息。6.1.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以下评标评审工作纪律:(1)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或者扰乱评标现场秩序;(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应当提出否决意见;(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或者相互串通;(5)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个人提出的倾向、排斥特定投标人要求;(6)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7)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对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标施加不当影响;(8)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违法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9)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评标劳务报酬以外财物;(10)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工作。6.2评标原则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控制评标现场人员数量。除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人员、交易场所必须的现场见证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评标现场。6.2.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客观、公正履行职责,遵守评标评审工作纪律,对本人提出的评标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的,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举产生。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主任委员。6.2.4评标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外界联系,确需与外界联系的,经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人员或者交易场所现场见证人员同意后,通过评标现场专门设立的通讯工具与外界进行联系,并做好通讯记录和录音备查。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评标及补救措施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6.4评标方式6.4.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开展评审活动的,分主会场和分会场,“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所属的“交易场所”为远程异地评标的主会场,其他参与远程异地评标的“交易场所”为分会场。招标人应当从指定的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异地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在两个及以上“交易场所”(其中至少1个“交易场所”在我省)的评标室完成招标项目的评审,如主会场专家数量较少或没有相应专业评标专家的,可采用评标专家全部在分会场方式评标。招标人代表应在主会场参加评标工作。6.4.2本招标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及招标公告公示的其他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及招标公告公示的其他媒介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4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通讯要求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一直稳定,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收到“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的有关通知,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10.2投标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的认定条件10.2.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2025年度贵州省公路水运建设养护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25〕76号)文件,投标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认定按照以下顺序引用:(1)贵州省范围内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标,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的全国信用评价等级引用,无全国信用评价等级且经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无失信行为记录的,按A级对待(2)贵州省范围内的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按省公路局发布的最新的贵州省公路养护设计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引用,无贵州省公路养护设计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且无失信行为记录的,按A级对待。本招标项目类别及引用的信用评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为本年度评价结果公布时至下年度评价结果公布前,信用评价结果不予延续,在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4)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信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其中,联合体某成员有设计、施工等多个类别评价等级的,使用联合体协议中该成员职责对应类别中的最低等级。(5)从业单位间吸收合并的(即一家单位吸收另一家单位,被吸收的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吸收合并单位有最新信用等级的,按吸收合并单位确定资质承继单位的信用等级;吸收合并单位无最新信用等级的,按被吸收合并单位确定资质承继单位的信用等级。从业单位间新设合并或重组的(即几家单位合并或重组成立一个新的单位),按信用等级最低单位确定资质承继单位的信用等级。从业单位分立的,按照新设立单位确定信用等级,但不得高于原信用等级。从业单位资质升级的,不改变其信用等级。10.2.2投标人信用评价结果公布时(以下简称“公布时间”)正处于招标实施阶段,根据公布时间与招标工作阶段的对应关系,按以下原则引用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1)公布时间在本标段施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①以前的,则按新等级引用。(2)公布时间在本标段施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中标候选人公示之前的,则按公布前的原等级引用。(3)公布时间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以后(含公示当日)的,除非项目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或有关行政机关对投标人采取明确的驱逐、清场、取消中标资格等措施外,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不影响投标人承揽本标段施工,但后续的合同履约管理应按最新等级引用。10.3其他内容独山县X950白鸡坡至甲定弄甲灾毁点修复工程(灾毁点1、灾毁点2、灾毁点3全长0.123Km)第一册共一册贵州智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独山县X950白鸡坡至甲定弄甲灾毁点修复工程(灾毁点1、灾毁点2、灾毁点3全长0.123Km)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贵州智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等级,技术审定人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工程师::证书编号:A152001466,总经理贵州智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独山县X950白鸡坡至甲定弄甲灾毁点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第1页共1页图表名称图号备注图表名称图号备注设计说明书共10页灾毁点分布图S-00共1页路基防护工程数量表S-01共5页平面设计图S-02共1页横断面设计图S-03共5页结构设计图S-04共10页工程预算共30页独山县X950白鸡坡至甲定弄甲灾毁点修复工程设计说明,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3、《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843-2013);f9桩号独山县X947、X950为四级公路,部分路段坡体高陡,受长期风化及雨水冲刷作用,多处坡体4、《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10025-2006)(2009年版)。存在垮塌、滑塌等,对行车有较大安全隐患。为保证公路安全畅通,恢复重建灾毁公路,本公司受三.灾毁点的分布和现状情况独山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对本次灾毁恢复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2025年9月22日,业主组织对本次灾毁点治理设计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及会议精神,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施工图设1、灾毁点1图层清除迹一.工程概况1计文件。二.设计依据1、《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15);2、《公路滑坡防治设计规范》(JTG/T3334—2018);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4、《公路路基养护技术规范》(JTG5150-2020);5、《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6、《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G/TD33-2012)7、《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灾毁点18、《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9、《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B02-2013);10、《边坡柔性防护网系统》(JT/T1328-2020);11、《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1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灾毁点1位于X947522726012,K4+273桩号附近,路基形式为填方路肩墙形式,挡墙外露高度1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2-2018);7m左右,约12m长度范围内路基已经垮塌,垮塌点前后路基已出现纵向裂缝,在强降雨及道路交1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3610-2019);通荷载作用下路基将发生持续垮塌滑移,造成路基进一步破坏。16、《自然灾害风险公路防治工程实施技术指南》(交办公路函[2023]1308号);2、灾毁点217、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和标准。灾毁点2位于X950522726,该段路基为半填半挖路基,半填区域路基沉陷出现纵向裂缝,路(2)引用规范基存在垮塌滑移风险,需及时进行处治。形,纵长18~21m,横宽41~46m,主滑方向为北东一南西方向,滑体厚度为2~3m,滑坡总面积990m,体积为2500m,为推移式浅层小型土质滑坡。滑坡一后缘位于道路范围,受该滑坡影响,滑坡后缘路基下沉、路面开裂。滑坡11平面形态呈弧形,纵长40~48m,横宽42~90m,主滑方向为北东一南西方向,滑体厚度为5~9m,滑坡总面积3340m,体积为2.0×10m,为推移式浅-中层小型土质滑坡。2025年6月受强降雨作用影响,滑坡进一步发生变形破坏,导致该段道路路基滑塌,相关部门立即在坡脚修建挡土墙+砂袋反压+土石方回填路基后才得以使道路临时正常通行。为查明灾毁点区域工程地质条件,2025年8月对灾毁点进行了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基于勘察资料灾毁点对灾毁点进行治理设计。3.1滑坡规模及形态特征项目区内发育两处滑坡(滑坡I和滑坡I),两处滑坡相距20~40m。滑坡I:通过现场裂缝调查,滑坡I前缘位于坡脚自然冲沟内,后缘位于道路范围接近道路内侧,滑坡左右侧缘以路面裂3、灾毁点3缝为界。该滑坡平面形态呈弧形,纵长18~21m,横宽41~46m,主滑方向为北东一南西方向,滑体厚度为2~3m,滑坡总面积990m²,体积为2500m,为推移式浅层小型土质滑坡。灾毁点1滑坡I后缘路面裂缝滑坡(滑坡I和滑坡I)全貌图独山县X950乡道白鸡坡至甲定弄甲段平面上呈“倒U”形,受强降雨影响发生两处滑坡(滑坡1和滑坡1)。滑坡一和滑坡1位于U形弯内,两处滑坡相距20~40m。滑坡1平面形态呈弧滑坡I后缘路面裂缝及后缘外侧出露的基岩滑坡Ⅱ前缘既有浆砌石挡土墙开裂滑坡Ⅱ:通过滑坡裂缝及坡面滑塌范围确定,滑坡Ⅱ平面形态呈弧形,纵长40~48m,横宽42~90m,主滑方向为北东一南西方向,滑体厚度为5~9m,滑坡总面积3340m,体积为2.0x10m,为推移式浅-中层小型土质滑坡。滑坡Ⅱ后缘路肩混凝土挡土墙开裂3.3滑坡变形破坏特征通过现场裂缝调查,滑坡I前缘位于坡脚自然冲沟内,后缘位于道路范围接近道路内侧,滑坡左右侧缘以路面裂缝为界。滑坡I平面形态呈弧形,纵长18~21m,横宽41~46m,主滑方向为北东—南西方向,滑体厚度为2~3m,滑坡总面积990m2,体积为2500m3,为推移式浅层小型土质滑坡。滑坡I目前变形破坏特征主要表现为后缘道路受该滑坡影响,出现路基下沉和路面开裂。滑福坡I范围路基下沉3~15cm。沿滑坡I后缘道路沥青路面出现长46m的弧形裂缝,裂缝宽2~5cm。通过滑坡裂缝及坡面滑塌范围确定,滑坡II平面形态呈弧形,纵长40~48m,横宽42~90m,主滑方向为北东—南西方向,滑体厚度为5~9m,滑坡总面积3340m2,体积为2.0×104m3,为推移式浅-中层小型土质滑坡。滑坡II目前变形破坏特征主要表现为受滑坡II影响,导致该段道路路基滑塌,道路内侧既有浆砌石挡土墙开裂下错,前缘既有浆砌石挡土墙出现变形开裂现象,前缘坡滑坡II后缘道路内侧浆砌石挡土墙开裂下错面出现滑塌现象,相关部门在滑坡II前缘新建混凝土挡土墙+墙顶堆砌砂袋后,坡面滑塌得以临时3.2滑动面、滑体及滑床特征缓解。①滑动面3.4滑坡机理分析滑坡I滑动面位于填方路基底部、原自然斜坡分布的含碎石粉质粘土顶部。滑坡I范围在X950①诱发滑坡的因素乡道修建前为缓坡,坡脚为自然冲沟,道路修建时在滑坡I范围填方形成路基。该段道路路基受坡(1)不利的地形条件:该滑坡场区为单斜地貌,后部坡体延伸较长,汇水面积大,地表无明脚自然冲沟降雨汇水冲刷侵蚀,在土体物理力学性质差异较大的填方路基底部和原自然斜坡分布的流,有利于地表水的下渗。含碎石粉质粘土顶部形成了滑动面。(2)不利的岩土组合:滑坡I滑动面位于填方路基底部、原自然斜坡分布的含碎石粉质粘土滑坡II整体滑动面位于含碎石粘土土体内部。经本次勘察钻探揭露,滑坡II范围含碎石粘土顶部。该段道路路基受坡脚自然冲沟降雨汇水冲刷侵蚀,在土体物理力学性质差异较大的填方路基土层厚度为3~12m,厚度较大且力学强度较低。在滑坡II前缘降雨汇水冲刷侵蚀和后缘道路路基、底部和原自然斜坡分布的含碎石粉质粘土顶部形成了滑动面。现状条件下,降雨汇聚沿滑坡后缘裂挡墙及过往车辆附加荷载长期作用下,在含碎石粘土土体底部形成了折线形滑动面。缝贯入,将加剧滑坡变形。②滑体滑坡II整体滑动面位于含碎石粘土土体厚度较大且力学强度较低,在滑坡II前缘降雨汇水冲滑坡I滑体为素填土,滑体厚2~3m。刷侵蚀和后缘道路路基、挡墙及过往车辆附加荷载长期作用下,在含碎石粘土土体底部形成了折线滑坡II主要滑体为含碎石粉质粘土,除此之外还有坡体上修建的填方路基及浆砌石挡土墙,滑形滑动面。现状条件下,降雨汇聚和后缘水稻田灌溉沿滑坡后缘裂缝贯入,将加剧滑坡变形。体厚3~12m。(3)降雨的诱发和促进:受大气降水冲刷侵蚀坡脚和雨水下渗饱和坡体,不仅增加了坡体的③滑床重度,而且降低了土体物理力学参数指标,都对坡体的稳定构成了不利影响。滑坡I滑动面位于填方路基底部、原自然斜坡分布的含碎石粉质粘土顶部,因此滑坡I滑床为②滑坡机理分析原自然斜坡分布的含碎石粉质粘土顶部。项目区降雨量较大,且坡体上层素填土孔隙大,降雨下渗增大坡体重量加之道路运行期车辆加滑坡II整体滑动面位于在含碎石粘土土体底部,滑坡II滑床为滑动面以下的砂岩岩体。载诱发了推移式滑坡I。滑坡为土质滑坡,滑动面为折线型,根据《公路滑坡防治设计规范》(JTG/T3334-2018)及《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15),对滑坡稳定性采用传递系数法进行计算。滑坡II后缘为填方路基地段,降雨汇聚沿既有挡墙与内边沟、路面与边沟等结构缝下渗,至土nP=0体内部软化土体并使得该段斜坡上部坡体重量加重诱发了推移式滑坡II的发生。降雨是滑坡I和滑坡II发生的主要诱因。P=Py+TR/Fii1i1iis3.5灾毁点稳定性分析计算y=cos(qq)sin(qq)tanj/Fi1i1ii1iis①岩土体物理力学指标推荐值T=(G+G)sinq+Qcosq根据勘察资料,推荐场区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指标如下:,iibiiii[+,]表5.1推荐岩土体物理力学指标参数表,iiiibiiiiiiR=cL+(G+G)cosqQsinqUtanj岩土名称工况γ(kN/m3)c(kPa)φ(°)fa(kPa)frk(MPa)素填土正常工况19.51520180非正常工况211218含碎石粉质粘土正常工况182518200非正常工况192317滑坡I滑动面参数正常工况10.516.5非正常工况1016滑坡II滑动面参数正常工况20.516.5非正常工况2016强风化岩层233525400中风化岩层2530035180020负值;②滑坡稳定性分析计算,对滑坡稳定性分析根据作用于滑坡的荷载状况及作用力出现的频率,考虑两种工况:正常工况(公路投入运营正常发生或持续时间较长的工况)和非正常工况(公路滑坡处于暴雨或持续降雨状态下的工况)。X950为四级公路且滑坡范围有电线杆,滑坡防治安全等级取III级,正常工况下滑坡防治工程设计稳定安全系数Ks取1.15,非正常工况下滑坡防治工程设计稳定安全系数Ks取1.10。表5.2灾毁点稳定性分析计算结果表滑坡计算剖面潜在破坏模式工况Ks坡体稳定性系数剩余下滑力(kN/m)备注滑坡I1-1’滑动面折线滑动正常工况1.15/21.43非正常工况1.10/22.97圆弧滑动正常工况1.151.48/考虑支挡结构后坡体稳定性计算非正常工况1.101.19/滑坡计算剖面潜在破坏模式工况Ks坡体稳定性系数剩余下滑力(kN/m)备注滑坡II2-2’滑动面①折线滑动正常工况1.15/48.04设计挡墙后缘滑体部分非正常工况1.10/44.53滑动面②折线滑动正常工况1.15/122.17考虑支挡结构后坡体稳定性计算非正常工况1.10/93.90圆弧滑动正常工况1.151.28/非正常工况1.101.18/滑坡II3-3’滑动面①折线滑动正常工况1.15/123.89设计挡墙后缘滑体部分非正常工况1.10/118.09滑动面②折线滑动正常工况1.15/143.03考虑支挡结构后坡体稳定性计算非正常工况1.10/118.76圆弧滑动正常工况1.151.22/非正常工况1.101.11/滑坡II4-4’滑动面①折线滑动正常工况1.15/0考虑设计坡面非正常工况1.10/0滑动面②折线滑动正常工况1.15/286.22考虑支挡结构后坡体稳定性计算非正常工况1.10/205.37圆弧滑动正常工况1.153.11/非正常工况1.102.97/四.灾毁点治理设计原则,管桩长10m,共计设置钢管桩87根/870m。(3)下部边坡EF段:新建Ⅲ型挡墙对坡体进行支挡,挡墙顶宽2.6m,总高度为8m,设计Ⅰ1、由于资金有限,路基处理和边坡加固工程采用稳定为本、安全为主的综合处理措施,确保型挡墙长34.5m。路基施工中的临时稳定和正常使用期限内的稳定。如遇连降暴雨这种极端天气,引发山洪等自然灾(4)上下挡墙间坡体:对上部及下部挡墙间坡体理顺坡面后采用撒播草籽绿化进行防护,EF害,仍有路基毁坏、边坡垮塌的可能;段挡墙上部坡体设计坡率为1:1.5,FG段挡墙上部坡体设计坡率为1:1.35,其间坡率渐变理顺。2、工程措施紧密结合边坡的工程地质条件,尤其是倾向临空面的不利结构面及地层构造、风(5)下部边坡FG段:该段挡墙为前期路基恢复设计挡墙,目前已完成施工,都是该段挡墙上化程度、水的作用等影响因素;部砂袋堆砌为坡体滑移时的临时处置措施,其工程量一并纳入本次设计。3、采取综合整治措施,在地形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加强地表、地下水的排泄措施,以提高岩(6)其他措施:恢复AC段路基外侧防撞护栏,防撞护栏长度为75m;恢复路基破损边沟,恢土的抗剪强度,增加路基、边坡的稳定性;复长度为60m;恢复AC段路基路面,恢复面积为550m2。4、治理措施在保证路基、边坡整体稳定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与沿线防护措施对应,以达到公路整体美观、统一的效果。六.施工要点5、根据评审会议要求,本次设计对灾毁点2(滑坡I)进行路面恢复,后续结合监测情况进行6.1塌方清理及路基表层处理加固处治设计。1、路堤段的清理和挖除(1)施工单位应在保证路堤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沿道路纵横向清理出稳定的坡率后方可施工挡墙。(2)在清理路基段落时应保护好现有柔性防撞设施,后期恢复使用。路基压实度及最小强度要求路基部位路面底面以下深度(cm)CBR(%)压实度(%)填料最大粒径(cm)上路床O~305≥9410下路床30~803≥9410上路堤80~1503≥9315下路堤>1502≥9015零填及挖方路基0~305≥941030~803≥9410坡为1:5~1:2.5时,原地面应挖向内倾斜3%的反向台阶,台宽度不应小于2m。当基岩面上的覆盖层为保证土路肩的稳定,要求对土路肩的压实度≥90%。较薄时,宜先清除覆盖层再挖台阶;当覆盖层较厚且稳定时,可予保留。6.3路面结构层(2)地面横坡陡于1:2.5地段的陡坡路堤,考虑修建挡土墙。1水泥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3)当地下水影响路堤稳定时,应采取拦截引排地下水或在路堤底部填筑渗水性好的材料等措(1)、沥青路面施工必须有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合理的施工工期。沥青路面施工不得施。在气温低于100C,以及雨天、路面潮湿的情况下施工。(4)地基表层应碾压密实。一般土质地段,三、四级公路不应小于85%。低路堤应对地基表(2)、沥青路面宜连续施工,避免可能污染沥青层的其他工序交叉干扰,杜绝施工和运输污层土进行超挖、分层回填压实,其处理深度不应小于路床深度。染。(5)稻田、湖塘等地段,应视具体情况采取排水、清淤、晾晒、换填、加筋、外掺无机结合料(3)、沥青路面施工应有良好的劳动保护,确保安全。等处理措施。(4)、必须符合国家环境和生态保护的规定。6.2路基填料及压实度控制(5)、沥青混凝土路面采用热拌沥青混合料,要求必须采用拌和场集中机械拌和方式拌制。地基表层松散土(如旱地)厚度小于30cm时,直接清除表层土后碾压至90%的压实度,如大配合比必须在对同类公路配合比设计和使用情况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借鉴成功经验,选用符合于30cm,需将其翻开,逐层碾压。要求的材料,进行配合比设计。填土高度小于路床厚度,或土质挖方路段,地基表层一定厚度属下路床,需按下路床的要求压(6)、沥青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合料,宜采用大吨位的运料车进行运输。并应采用沥青摊铺机实至94%以上。进行摊铺,一台摊铺机的摊铺宽度不宜超过6.00m。在不产生严重推移和裂缝的前提下,初压、复路堤填方路基压实标准为重型压标准,路堤应分层铺筑,均匀压实。局部角落可采用小型压实压、终压都应在尽可能高的温度下进行,同时不得在低温下作反复碾压。混合料表面温度低于500C机具进行压实,填挖交界处必要时可采用强夯或冲击碾压,以消除路基填挖间的差异变形。后,方可开放交通。对于路堤基底,填筑前清除表土30cm,填前压实下沉按15cm,共计45cm。(7)、筑好的沥青路面应严格控制交通,做好保护,保持清洁,不得造成污染,严禁在已经填料应分层摊铺,分层最大松铺厚度:土方路堤小于30cm、填石路堤上路堤小于40cm、下路铺筑好的沥青路面上制作水泥砂浆,严禁在沥青层上堆放施工产生的土或杂物。堤小于50cm。有现状挡墙的换填压实采用小型机械夯实,分层厚度不宜大于15cm。2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挡墙基底回填后的压实度要求达到90~95%。①基本要求1)选用质地坚韧、无杂质碎石、砂砾、石屑或砂,级配应符合要求。4cm。2)配料必须准确,塑性指数必须符合规定。(5)钢管桩长度应根据现场地质情况进行调整,应保证桩身嵌入稳定基岩层至少2.5m。3)混合料拌和均匀,无明显离析现象。(6)冠梁内纵向受力钢筋必须采用双面焊接进行连接,严禁进行绑扎或单面焊等4)碾压应遵循先轻后重的原则,洒水碾压至要求的密实度。(7)冠梁基础必须嵌入土体内部,严禁基础露空。②实测项目,6.5挡墙二、三、四级公路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1)墙体材料采用C25片石混凝土浇筑,片石应经过挑选,采用结构密实、质地均匀、不易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基层底基层1压实度(%)代表值9896按附录B检查,3极值9492每200m每车道2处2弯沉值(0.Olmm)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按附录I检查33平整度(mm)12153m直尺:每200m测处×10尺24纵断高程(mm)+5,-15+5,-20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5宽度(mm)不小于设计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0m测4处16厚度(mm)代表值-10-12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点2合格值-20-307横坡(%)±0.5±0.5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2)混凝土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1外观鉴定(3)水泥砂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表面平整密实,边线整齐,无松散。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4)钢筋:《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2-2018);6.4钢管桩+冠梁(5)单项工程验收:《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1)钻孔采用无水干钻工艺施工,成孔结束后方可将制作完成的钢管放入钻孔内,钢管内浇(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筑C25自密实混凝土,钢管外注入M30水泥砂浆,注浆压力≥1.0MPa,以孔口自然溢出水泥砂浆为(7)《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25)注浆终止标准;若施工中注浆量大于设计注浆量,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现场协商解决。(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2)(2)9m及以内钢管采用整根钢管,9m以上采用套管焊接连接,钢管桩必须涂防腐剂并除锈处2、主要材料质量控制理。本工程采购的主要工程材料,均要有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实验资料、产品合(3)钢管桩内采用C25砼浇筑完成,钢管桩外侧采用M30水泥砂浆进行注浆保护。格证及相关证明。并按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抽样检测试验。(4)钢管桩底部等间距切割三个缺口以保证浆液向管壁外侧流动通畅,缺口高度5cm、弧长八、工程监测鉴于该边坡的重要性,在施工全过程应进行监测。一般在初测时每日1次,在施工阶段1日1次,雨季加强监测频次。在施工完成后,且在变形和变形速率在控制的允许范围之内时,一般以11、监测目的个水文年为1周期,每2个月左右监测1次,雨季加强到1个月1次。监测时间不少于1个水文年。(1)将现场测量结果用于信息化反馈优化设计,使设计达到安全、经济合理、施工快捷的目当变形量增大或变形速率加快时,应增加监测频率,时刻注意其变形值。的;5、监测成果(2)为施工期安全施工提供保障,同时反馈指导工程方案。监测成果需提交以下图表:(3)掌握开挖后的变形规律,为边坡投入使用以后运行作安全预报。(1)路基上挡墙、路基既有下挡墙、坡脚新建挡墙、坡顶地面及边坡坡体中部水平位移及垂(4)将现场监测的结果与理论预测值相比较,用反分析法导出更接近实际的理论公式,用以直位移监测结果表;指导其它工程;(2)挡墙及地表裂缝监测结果表;(5)根据监测结果,对可能出现的不良工程问题作出预报,及时提前处理,预防工程事故发(3)根据所得以上资料进行工程分析,从而得出分析报告。生。在工程施工前应制定应急方案,确保工程安全。2、监测项目(1)边坡坡顶水平位移及垂直位移;九、动态设计与施工安全(2)挡墙及地表裂缝;1、动态设计(3)支护结构变形(1)由于岩土工程属于动态信息化工程,设计需作动态设计,随时根据施工现场反馈信息,(4)地下水、渗水与降雨关系。对设计作修改和补充;3、监测内容和方法(2)将施工实测数据与预测值相比较以判断前段施工工艺和施工参数是否符合预期要求,监测按规范的相关要求执行,具体需要强调的内容如下:以确定和优化下一步的施工参数,做好信息化施工;①治理工程施工前应作出系统的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控项目、监控报警值、(3)将现场测量结果用于信息化反馈优化设计,使设计达到优质安全、经济合理、施工快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捷的目的。②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同时治理工程施工前应在路基上挡墙、路基既有下挡墙、坡2、施工安全注意事项脚新建挡墙、坡顶地面及边坡坡体中部设置可靠的沉降变形及水平位移观测点,在每天的施工前和(1)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边坡及路基的变形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业主、监理及设计进行处下班后均应对所设置的观测点进行观测。③监测项目:路基上挡墙、路基既有下挡墙、坡脚新建挡墙、坡顶地面及边坡坡体中部沉降变理。形及水平位移、挡墙及地表裂缝、地下水、渗水与降雨关系监测。监测项目在施工前测得初始值不(2)应于边坡两侧设置警示标志,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必要的警戒线,闲杂人员不得入场。得少于两次。治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3)其它按安全法规执行。告。十、质量检验与工程验收④监测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编制监测方案,经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等共同认可后实施。1、质量检验4、监测时间安排(1)质量检验按《公路工程质量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甲灾毁点修复工程施工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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