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 混凝土 基础设施建设答疑公告(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


关于招标文件内容更新的补遗公告

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城县电子信息坪山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A00000520880

发布时间:2026-03-16 09:17:48

公告标题:关于招标文件内容更新的补遗公告

关于招标文件内容更新的补遗公告
招标文件内容已更新,后续投标等采购活动以本补遗公告附件《招标文件-武建投-通城产业园-商品混凝土》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武建投-通城产业园-商品混凝土.doc

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城县电子信息坪山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编号:FA00000520880)招标文件招标人: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2月26日目录第一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41.招标条件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3.投标人资格要求54.招标文件的获取65.投标文件的递交76.联系方式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1.总则132.招标文件213.投标文件224.投标255.开标266.评标267.合同授予278.纪律和监督28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9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71.评标方法412.评审标准413.评标程序4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4第一节合同条款44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56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57附件一:进场承诺书57附件二:物资采购合同结算清账承诺书58物资采购合同结算清账承诺书58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59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60第二卷64第五章供货要求65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65二、物资需求一览表65三、质量标准66四、验收标准66五、相关服务要求66第三卷68第六章69投标文件格式69一、投标函72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74三、授权委托书75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76五、投标物资报价表77六、资格审查资料79七、近年财务状况表(2023~2025年)81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82九、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83十、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84十一、制造商授权书85十二、垫资能力及付款要求的说明86十三、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87十四、技术支持资料88十五、相关服务计划89十六、信用承诺书90十七、合规承诺书92十八、投标单价说明93十九、其他资料941.第一卷1.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城县电子信息坪山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公告1.1.1.1.招标条件通城县电子信息坪山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工程已批准建设,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1.1.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拟建4#~5#标准厂房及6#门卫房共3栋新建单体建筑,以及新建地下公共停车场。4#标准厂房18044.91㎡,5#标准厂房15749.13㎡,6#门卫房50.75㎡,地下公共停车场5781.68㎡。建设地点:咸宁市通城县坪山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园内。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物资为:商品混凝土。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 1商品混凝土C15m³1002商品混凝土C20m³16003商品细石混凝土C20m³7004商品混凝土C25m³6005商品细石混凝土C25m³3006商品混凝土C30m³100007商品混凝土C30水下m³60008商品混凝土C35m³25009商品混凝土C35 P8m³750010商品混凝土C35补偿收缩混凝土m³10011商品混凝土C40m³700012商品混凝土C40 P8m³20013合计366002.2.1付款条件及方式: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双方每月21日办理结算,投标人及时向招标人开具符合结算金额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结算单价确定依据为“当地信息价”官网,网址:http://www.zgtc.gov.cn,每月度发布的《咸宁市通城县商品混凝土综合信息价》表中对应标号商品混凝土指导价含税价为基准,下浮%,作为合同结算含税单价。其中单价包含泵送费,泵送费不含税单价为元/立方,若未泵送,则在合同单价(不含税)基础上每方减少元(不含税)。2.2.2细石混凝土、水下混凝土、补偿收缩混凝土、微膨胀混凝土、早强混凝土、防冻混凝土在同等级普通砼单价基础上另增加金额请分别注明。2.2.3结算办理完成后90天后支付结算额的70%,当供货期结束后,90天内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80日内付清。款项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支付方式:现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1.1.3.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资质并提供扫描件,且近3年内提供相关产品使用业绩可作为加分项,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3.4本次招标共分1个包件。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1.1.4.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次招标公告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售标)系统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日22时0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为确保招标采购流程顺利进行,招标代理机构需于系统截止时间前预留不少于6小时用于购标申请的人工审核与权限开通。凡在2026年3月3日16时00分(即电子招标文件下载系统截止时间前6小时)之后递交至指定邮箱的购标申请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购标截图、缴费记录等),均视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招标人将不予受理,且不开通投标权限。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标,售后不退。参加多个包件或单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均需整标购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仅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不允许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打款。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账户名: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梨园支行账号:8111501012401272105款项备注:通城产业园项目商品混凝土标书款;发送购买凭证(银行转账成功的回执等)的截图到邮箱:19252730254@163.com,招标人确认后开放标书下载权限。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4.3.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向“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出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4.3.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即“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1.1.5.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31日16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所有节点时间以系统公布为准。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1.1.6.6.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联发国际大厦32楼邮编:430000项目物资设备部联系人:李孟孟电话:18353205730公司商务管理部联系人:覃建锦电话:192527302542026年3月16日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联发国际大厦32楼联系人:覃建锦 电话:19252730254 1.1.3 招标代理机构无1.1.4招标项目名称混凝土公开招标1.1.5工程项目名称通城县电子信息坪山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100%1.2.2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1.3.2 交货期预计交货期:24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6年3 月1.3.3交货地点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城县电子信息坪山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施工现场 1.3.4质量标准GB 55008-2021、JC/T 2558-2020、JTG/T 3650—2020、JTG 3362—2018、CJJ/T 135-2009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 分别列出并注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资质并提供扫描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3)投标人业绩:近3年内具有相关产品被大中型项目使用的相应证明材料(4)信誉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5)其他要求: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无形式:无1.9.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收到提问后4小时内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发布1.10.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收到招标文件24小时内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发布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收到要求澄清文件4小时内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后48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发布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发布补遗公告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修改后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发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内容2.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 简易计税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无3.3.1投标有效期3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递交账户信息:银行账号:户名:开户行:备注:R不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无 3.5.1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至2025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3年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3年至2025年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0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按要求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并制作成不可编辑的PDF文件(2)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均应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4.1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和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和单位公章后扫描也可;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时间截止前,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电子投标,无需加密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电子投标无需密封与标记4.2.1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3月31日16时00分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A)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线上开标5.2(4)(A)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到,由开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一键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集团专家组成。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2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发布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由定标委员会最终确定中标人。7.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金额。R不要求。8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1.2.1.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资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7)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为落实公司“三链”管理决策部署,构建覆盖准入、采购、履约的全流程、穿透式监管体系,系统性规范招标采购活动,杜绝虚假招标、违法分包等行为,集团设立了供应商准入及评价中心、招标采购监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保障中心的日常运营,拟向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一)收费范围与标准(1)收费对象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非豁免中标主体。(2)豁免范围1.公司内部单位中标的采购项目;2.海外采购(海外属地国、第三国采购,出口采购视同国内采购不在豁免范围);3.不具有竞争性的直接采购项目;4.业主等单位要求在指定平台开展的采购项目;5.经准入及评价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豁免条件的其他情形。(3)收费标准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费,标准如下:1.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2.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3.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4.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5.1亿元(含)以上:5000元/次。(二)缴费要求与流程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中标主体,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采购主体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的,将纳入公司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公司“黑名单”。支付流程如下: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2.费用查询:中标主体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中标主体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三)收费开始时间自2026年月日起新发生的采购开始收费,届时系统收费功能正式启用。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响应和偏差1.10.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0.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0.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0.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1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1告知书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11.2情形认定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3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1.11.4修复机制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1.11.5信用承诺书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如下: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1.2.2.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2.3.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投标物资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技术支持资料;(10)相关服务计划;(11)信用承诺书;(12)合规承诺书;(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本次招标无最高投标限价。3.2.5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7本次招标为浮动价格;附表《通城县城区2025年12月份混凝土市场信息价》。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含税信息价指导单价(元/方)备注 1商品混凝土C15m³3602商品混凝土C20m³3703商品混凝土C25m³3804商品混凝土C30m³3905商品混凝土C35m³4056商品混凝土C40m³420注:含税信息价指导单价含泵送费,及已含15公里以内运费,15公里以上每公里需加运费的,超运距费用标准由投标方自拟。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企业年报,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物资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即时向投标人提示投标成功。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1.2.5.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1)招标人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开标;(2)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3)开标结束。1.2.6.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7.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无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7.8.2不再招标按7.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1.2.8.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1.2.9.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交货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综合评分由高至低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 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商 务 部 分 :19分 技 术 部 分 :27分 投 标 报 价 :54分其他评分因素: / 分(如有)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54-(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分值评分标准2.2.4(1)技术评分标准实验室能力4 自有CMA认证实验室:2分;配备压力机/塌落度仪等关键设备:2分;质量保障方案8 强度控制(C30及以上强度合格率≥98%措施):3分;抗渗/抗冻方案(符合设计要求):2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库存能力、材料种类齐全、运输车辆,能满足供应要求:3分;生产设备情况3投标人配备先进的混凝土生产设备,如具备智能化控制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等:3分;设备较为普通,仅能满足基本生产需求:2分;混凝土搅拌设备投入使用年限超10年或保养状态较差的,需提供设备清单、购置发票、设备照片和维修保养记录等证明材料:1分;服务方案12总体供应运输组织及供应规划有针对性、合理、完整,应急预案和保证措施可行:1-2分;有详尽、有效的供应运输方案满足产品的安全供应,有供应应急事件的有效方案:1-2分;对最小起送量进行说明,1m3(含1m3)以内得3分,1m3-5m3(含5m3)得2分,5m3-10m3(含10m3)得1分,10m3以上得0分;对不满足最小起送量时的台班费进行说明:0-1分;对单日最大浇筑量进行说明:0-1分对润管费进行说明:0-1分;对可投入本工程的混凝土罐车、天泵、地泵数量进行说明:0-2分;2.2.4(2)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垫资情况5在本工程结束前对投标报价全额垫资得5分,每减少20万,减1分,最低得分0分;供应时效承诺与环保体系5 承诺2小时内到场:1分;高峰期保障措施(24小时不间断供应):1分;绿色搅拌站认证:1分;运输防污染措施:2分;投标材料的业绩42023年~2025年承担过中、大型项目商品混凝土供应业绩(须提供业主证明、合同或客户满意度证明等,同一项目多份资料按1份业绩计算),提供1份业绩证明金额超过300万得1分,不足300万得0.5分,该项最高得4分。企业健康度5 投标人须提供经具备执业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2024、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完整提供得5分,共计3份审计报告,9份表格。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缺一项便在5分的基础上减0.5分,0分封底。2.2.4(3)投标报价报价分数54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54-(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1.3.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3.2.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3.3.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1.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5.第一节合同条款物资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电话及传真:卖方(以下简称:乙方):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电话及传真:鉴于:乙方具备依法提供本合同项下产品的资质和条件,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价格等: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 1商品混凝土C15m³1002商品混凝土C20m³16003商品细石混凝土C20m³7004商品混凝土C25m³6005商品细石混凝土C25m³3006商品混凝土C30m³100007商品混凝土C30水下m³60008商品混凝土C35m³25009商品混凝土C35 P8m³750010商品混凝土C35补偿收缩混凝土m³10011商品混凝土C40m³700012商品混凝土C40 P8m³20013合计36600其他约定:1.上述价格为乙方送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的浮动价格,单价定标依据: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方案编号为:。2.具体数量核算:以甲方实际采购进场并结算的规格、数量为准。3.结算单价确定依据为“当地信息价”官网,网址:http://www.zgtc.gov.cn,每月度发布的《咸宁市通城县商品混凝土综合信息价》表中对应标号商品混凝土指导价含税价为基准,下浮%,作为合同结算含税单价。其中单价包含泵送费,泵送费不含税单价为元/立方,若未泵送,则在合同单价(不含税)基础上每方减少元(不含税)。4.细石混凝土、水下混凝土、补偿收缩混凝土、微膨胀混凝土、早强混凝土、防冻混凝土在同等级普通砼单价基础上另增加金额请分别注明。5.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款(含增值税、关税等),乙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均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其中不含税单价为浮动价格,合同履行期内如国家法规对增值税税率做出调整,则增值税税金也将进行相应调整。合同价款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合同价款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结算方式:甲方按月给乙方办理结算。结算周期为月结(提示示例:上月26日到本月的25日)。乙方须给甲方提供当月内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所有收货单原件及满足甲方要求的发票作为结算的依据。若因乙方未能按要求给甲方提供结算资料,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少结算、推迟结算、少支付、推迟支付)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对每期的结算单进行签字和盖章确认并签订结算清账承诺书。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1.产品的质量标准:GB55008-2021、JC/T2558-2020、JTG/T3650—2020、JTG3362—2018、CJJ/T135-2009。若上述标准国家重新颁布,按新标准执行。2.乙方保证按甲方所提供产品规格/型号供货,所供产品为原装正品,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安全、质量标准以及甲方的质量、技术要求。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应的资质证书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明。3.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到达指定收货地点验收合格且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24个月内,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质保期内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的,乙方均需承担免费更换或无偿维修的质量责任,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的质保期自更换或维修完成以后起算。第三条计量方法1.计量方法:过磅、抽检计量。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3‰。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甲方可随机抽检乙方混凝土吨数,并根据实测密度,折算方量,三天内如发现三车或超过三车混凝土方量出现负偏差,则本次抽检区间内所有混凝土方量和抽检前的800方混凝土均按照此负偏差比例扣减,乙方可随时检查甲方地磅的准确性。3.本合同项下最终供货数量以货物最终使用方出具的结算确认的数量为准,若甲乙双方结算数量超出上述数量的,由甲方对超出部分的货物数量以及货款金额进行确认,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确认信息后7日内将具体货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户名:账号:第四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包装标准首先应足以保护产品在运输、装卸等交付甲方前等过程中的安全,包装材料以及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1.按照GB55008-2021、JC/T2558-2020、JTG/T3650—2020、JTG3362—2018执行。若上述标准国家重新颁布,按新标准执行;2.按双方商定的要求执行。3.合同标的物包装采取通用方式,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避免在路途中产生挤压、碰撞和损耗等影响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情形,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应采取特殊包装方式。(除合同约定外)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包装,包装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交付后转移至甲方。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包括专用线、码头)1.交货方法:乙方负责送货(乙方承担运费等相关费用及运输风险,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2.运输方式:搅拌车运输;3.交货地: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城县电子信息坪山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施工现场;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李孟孟18353205730;5.买卖相关的单证转移:(1)每月21日,经甲方对验收合格且未结算数量进行核对后,甲方为乙方办理《物资结算书》,乙方以此结算书为依据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交至甲方,发票金额价税合计总金额必须与结算总金额保持一致,乙方不能按此办理物资结算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2)如发现更改、伪造送货单的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并追究其经济责任;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单据等。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等证明以及委托第三方发货的手续,第三方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单据等。7.装卸方式及费用:能按甲方实际需要进行配送,有合理的运输方案,按甲方要求卸货,泵送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之前,因乙方原因对道路、周围环境、及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8.乙方不得在送货凭证上增加合同内容或变更本合同内容,若送货凭证有关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第六条产品所有权及风险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本合同中交付是指乙方将甲方所采购的物资运至本合同交付地点并经甲方或实际货物使用方验收合格后,对验收合格的物资视作已交付。标的物毁损、灭失、损坏等产品风险自乙方将产品运至本合同中约定的交付地点并经甲方或实际货物使用方验收合格后转移。第七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1.产品的交(提)货期限:分批次供应,根据项目部施工现场的需求,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2h之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订单的全部内容,订单即刻产生法律效力。第八条验收1.验收时间:货物运达到甲方指定施工现场后进行现场验收;2.验收手段: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甲方以及货物最终使用方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疑似存在质量问题,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可继续浇筑。如确认对物资本身无法使用,或不确定是否可继续使用,乙方应及时更换物资并承担因更换物资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甲方派现场专职材料员、技术员、质量员,现场共同见证验收。3.验收标准:按照GB55008-2021、JC/T2558-2020、JTG/T3650—2020、JTG3362—2018、CJJ/T135-2009执行。若上述标准国家重新颁布,按新标准执行;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有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或实验,乙方无条件配合;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的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按GB55008-2021、JC/T2558-2020、JTG/T3650—2020、CJJ/T135-2009和JTG3362—2018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第九条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无1.1履约担保方式(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即元;(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①现金缴纳;②银行保函;③行政保函;④其他形式:投标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第一期结算时扣除。1.2履约担保期限(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截至合同供货期结束后30日,有效期结束并不代表乙方质量责任的免除,乙方应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产品质量责任。(2)本合同完全履行后,履约保证金扣除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后退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其不足部分从合同价款中支付。乙方无违约事项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全履行后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返还期限按照以下项约定执行:①扣除相应合同价款作为履约担保的,合同供货期结束后日内无息退还;②提供银行保函或行政保函作为履约担保的,合同供货结束后保函自动解除;③由乙方直接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日内无息退还至乙方银行账户。④其他方式:合同供货期结束后30日内无息返还。2.质量保证金2.1质量保证金方式(1)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金额的3%,即\元;(2)质量保证金缴纳方式,按下列第④项执行:①现金缴纳;②银行保函;③行政保函;④其他形式:在每期结算中扣除。2.2质量保证期限:同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款。2.3返还期限按照以下(3)项约定执行:(1)采用现金形式的,于质保期限到期后日内无息退回;(2)采用银行保函或行政保函形式的,质保期届满后自动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3)扣除相应合同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在最终结算日后12月支付至乙方银行账户;(4)采用其他形式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十条货款支付及开票要求1.预付货款本合同是否有预付款:否(选填是或否)。2.货款支付(1)货款支付时间: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双方每月20日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及时向甲方开具符合结算金额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结算办理完成后90天后支付结算额的70%,当供货期结束后,90天内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80日内付清。款项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款项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以上关于支付时间的约定仅在甲方收到货物使用方货款后在甲乙双方之间予以适用。若甲方逾期付款,双方应友好协商后延期付款,但乙方不能在未经提前书面合理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供货,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货款的支付方式:现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支付种类现汇/银行转账银承供应链金融其他√√√比例100%银行产品期限≤6个月≤12个月贴息费说明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时,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甲方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其他说明甲方以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各种方式支付比例由甲方根据资金情况自由选择。支付种类现汇/银行转账银承供应链金融其他√√√比例100%银行产品期限≤6个月≤12个月贴息费说明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时,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甲方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其他说明甲方以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各种方式支付比例由甲方根据资金情况自由选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出具相关协议,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产生的账款进行应付账款保理或其他融资行为,若乙方擅自进行了保理或其他融资行为的,甲方对此行为不予认可,该行为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效力,且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了相关税法规定的价外费用(含增值税),则价外费用的支付同样应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的有关约定。3.开票要求甲方支付乙方货款前,乙方应按甲方的开具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并提供最近一期的增值税申报表或完税证明以及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在本条款中予以明确。如果乙方无法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或无法提供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不满足甲方的开具时间要求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等,或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票面要素内容有误等导致甲方不能抵扣税款或被认定为虚假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出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止,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为:甲方:开户行:,户名:,账号:,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乙方:开户行:,户名:,账号:,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本合同中乙方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是按照一般纳税人身份进行约定的,约定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的计税办法为一般计税,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为13%。4.收款账户乙方确认的本合同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收款账户名为,开户银行为,银行账号为。乙方上述信息如有变更,应向甲方提供书面变更文件或通知书,否则原信息仍应视为有效,甲方不就付款错误或其他错误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一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等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2h内进行反馈。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初步证明,但不能因此免除乙方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责任。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h内负责处理并书面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外,甲方拒绝接收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如错误通知到货地点、接货人的,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除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违约、提供资料或发票迟延等)导致甲方延迟付款外,若甲方逾期支付款项,乙方同意给予甲方180日的宽限期。该宽限期自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符合合同约定及财务要求的相应金额有效发票之日起计算。4.前述宽限期届满后,若甲方仍未能支付应付货款,则应以届时尚欠的货款金额为计息基数,自宽限期届满之次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5.双方确认,本条款约定的逾期付款利息(包括其利率上限)是甲方因逾期付款所需承担的全部及唯一财务责任。此安排已充分覆盖并抵偿了乙方可能遭受的资金占用成本、行政追索费用等所有实际与潜在的损失,是一项打包性、最终性的商业安排。双方进一步确认,本条款项下全部逾期付款利息的年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LPR,且利息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含税总金额的1%。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明确承诺:若根据合同或法律规定计算的任何利息、违约金或索赔总额超过本条约定的上限,乙方自动并永久地放弃追索超出部分的权利,甲方无需支付。6.其它约定:无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外,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或拒绝向甲方提供产品,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全部货款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另行采购以及延误工期等相关损失的,乙方负责继续赔偿。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不合格产品所对应的款项返还甲方,并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负责继续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甲方因处理事故产生的相关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检测费等)。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若因此而逾期交货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低于合格包装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毁损或灭失,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之前的,乙方应自行组织货源,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标准等进行交货;乙方在交货之后,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4.乙方应按约定交货,乙方若提前交货,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可不予接收货物,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1%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所遭受损失的赔偿责任。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视为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乙方除应负责将产品运到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5.如乙方依本条规定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直接及间接损失时,则乙方还应向甲方补齐差额部分。6.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所供货物实际金额少于预付款的,应在甲方确认具体返还金额后30天之内以甲方要求方式向甲方返还剩余的预付款项,逾期未返还的,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并对甲方因此产生的资金成本以及其他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8.对乙方基于上述约定的违约情形以及其他违约情形对甲方产生的违约金以及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结算货款或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中直接扣除。9.其他约定:/。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3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经对方同意该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因迟延履行而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不能或部分履行不能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知识产权保护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未侵犯任何国家或企业、个人的知识产权等任何权益,并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第三方权益而遭受的诉讼、仲裁、索赔或其它经济损失,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第十六条合同的转让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债务均不得转让。任何一方单方面转让债权、债务,导致对方被第三人提起仲裁、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或产生其它损失的,均应予以赔偿。第十七条合规承诺双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不实施任何行贿受贿行为,不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承诺维持准确的财务记录,真实准确地在财务账簿中反映其与本合同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并妥善保留相关财务凭证。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服务有关的财务账簿及财务凭证。若相关的财务记录不准确,或者出现拒绝提供、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发现存在行受贿、虚假报销等违规行为的嫌疑时,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无权主张甲方违约,并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或其他的损害赔偿责任。第十八条争议解决1.凡因合同引起或与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期限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30日。协商未达成一致的,统一约定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仲裁中心,按照该机构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双方自动进入2-3个月和解期,和解期内仲裁程序中止:和解期满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将恢复程序并依法作出裁决,和解期内已提交的证据及陈述仍具法律效力。3.因合同争议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等合理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第十九条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同时应加盖骑缝章。或者双方加盖合法有效的电子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承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并一致同意若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就本协议采用的此种签订方式以及签订过程中产生的电子证据双方均不得提出异议,该证据可直接作为纠纷处理依据。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双方往来的函件,按照合同约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邮寄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有变更,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告知变更生效的时间,因怠于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一方未在本合同中载明送达地址的,则视为其认可工商注册地址或户籍登记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签订地点:/(本页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1.5.11.5.21.5.31.5.41.5.5.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1.5.6.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1.5.7.附件一:进场承诺书进场承诺书致(甲方)公司:本公司作为项目的物资供应商,已经知晓贵司按月向本公司以结算单形式办理结算,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所有收货单原件及满足贵司要求的发票作为结算单的依据,结算单必须得到贵司项目经理签字和本公司盖公章确认方有效。此结算单是贵我双方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的唯一有效依据,并承诺以下事项:一、本公司会按照与贵司签订的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收付款等流程。二、本项目上,非贵司项目经理的其他工作人员基于其职务行为的签字,不单独作为我方主张债权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确认供应量/工程量及签证价款;2、签认现场临时供料、减免费用(如用电、用油款项等费用);3、确认供应商进度报量、进度结算、完工结算;4、确认材料、工器具采购(租赁)结算;5、确认供应商应收(付)货款、对账单据;6、确认供应商对贵公司的索赔及违约金支付申请;7、放弃对供应商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以下无正文)1.5.8.附件二:物资采购合同结算清账承诺书2.物资采购合同结算清账承诺书致:买方(甲方):卖方(乙方):郑重承诺:截止本期结算时间(年月日),1、贵方在我公司采购的全部物资已根据物资买卖合同合同(合同编号:)约定全部结算完成,无任何应结而未结的费用项目;双方没有因本合同引起的其他未解决事宜(包括索赔在内的任何争议)。2、贵方与我方所有合同内外的费用均已结清,无任何争议,如我方再向贵方提出任何费用的争议,则视为我方违约,我方愿意承担所有给贵方造成的损失。3、我公司与任何第三方的债务债权均与贵方无关,不存在任何因本采购合同而对贵方造成诉讼风险。4、本承诺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公司名称(盖章)乙方法人或被授权人:年月日备注:被授权人需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物资采购合同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需方单位:供方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一、协议双方需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供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安全、环保方针,根据国家建筑行业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环保责任、义务,确保施工安全。甲乙双方就商品混凝土买卖、运输、卸货等事宜经协商一致,乙方在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双方签订本协议。二、协议内容: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中交集团、一航局及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2.甲乙双方都应有健全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相应组织机构,包括各级安全、环保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安全、环保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3.乙方投入的机械设备出厂年限应小于5年,相关设备的刹车、转向、声光警示、倒车影像等安全装置应完好有效。若乙方未按约定投入符合要求的交通车辆、施工机械等,对建设方、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结算中扣除相应款项。4.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主要内容如下:(1)运输及施工现场道路情况,转向、调头、倒车场地是否充裕;(2)商品混凝土运输、卸货时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交叉作业;(3)商品混凝土运输、卸货时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及其他安全风险;(4)商品混凝土运输、卸货时是否需要与施工现场其他人员共同作业;5.甲乙双方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严格按法律法规、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环保要求施工。6.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法规及安全、环保知识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遵章守纪的自觉性。7.进场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进场告知,介绍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乙方应接受甲方入场安全告知并严格执行。8.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司机、操作手等相关人员安全、环保教育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及要求,并留存培训痕迹。9.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指挥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装卸车辆按照甲方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要求进行货物运输及卸货、倒运事宜。10.商品混凝土在未经过甲方验收前,乙方应对机械车辆安全、环保行为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车辆操作、行进、转向、倒车、停放以及其他行为;卸货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瞭望,确保视野盲区无人员驻足。11.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电话:)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甲方指派同志(电话:)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1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13.甲、乙双方要对各自施工区域内的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14.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环保防护设施、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变动或更改。如确实需要的,必须经甲方指派的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环保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1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明确消防责任人,配备的消防器材严禁挪作他用;现场人员均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了解现场火险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基本的报警、灭火技能和逃生自救常识。16.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电气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应在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测,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17.甲乙双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机损、环境等安全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照政府机构的调查结论承担对应责任。18.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乙方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不允许乙方在工地现场及其周围清理罐车,否则造成的污染、罚款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9.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协议双方,如有与国家和地**府有关法规不相符之处,按国家和地**府有关规定执行。20.本协议一式叁份,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并作为工程施工合同正本的附件。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余送项目所在地劳动保护监察等有关部门备案。21.本协议与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正本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字盖章页)甲 方乙 方单位名称: (盖章)单位名称: (盖章)地 址: 地 址: 营业执照编号: 营业执照编号: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 (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代 表: (签字)代 表: (签字)手 机: 手 机: 年 月 日年 月 日3.第二卷3.1.第五章供货要求3.1.1.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拟建4#~5#标准厂房及6#门卫房共3栋新建单体建筑,以及新建地下公共停车场。4#标准厂房18044.91㎡,5#标准厂房15749.13㎡,6#门卫房50.75㎡,地下公共停车场5781.68㎡。建设地点:咸宁市通城县坪山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园内,3.1.2.二、物资需求一览表序号物资名称 标号单位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1商品混凝土C15m³1002026年3~2027年 12月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城县电子信息坪山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施工现场 2商品混凝土C20m³16003商品细石混凝土C20m³7004商品混凝土C25m³6005商品细石混凝土C25m³3006商品混凝土C30m³100007商品混凝土C30水下m³60008商品混凝土C35m³25009商品混凝土C35 P8m³750010商品混凝土C35补偿收缩混凝土m³10011商品混凝土C40m³700012商品混凝土C40 P8m³20013合计366003、质量标准按照GB55008-2021、JC/T2558-2020、JTG/T3650—2020、JTG3362—2018、CJJ/T135-2009标准执行。4、验收标准符合GB55008-2021、JC/T2558-2020、JTG/T3650—2020、JTG3362—2018、CJJ/T135-2009相应的标准。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甲方以及货物最终使用方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疑似存在质量问题,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可继续浇筑。如确认对物资本身无法使用,或不确定是否可继续使用,乙方应及时更换物资并承担因更换物资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甲方派现场专职材料员、技术员、质量员,现场共同见证验收。5、相关服务要求5.1卖方应随同每车附一份车辆运输单、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必要文件。5.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5.3物资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5.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5.5买方有权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由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应通知卖方及时确认并应及时退货,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5.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业主或其代表的检验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4.第三卷4.24.34.44.54.6.第六章4.7.投标文件格式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城县电子信息坪山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四、商务和技术偏差五、投标物资报价表六、资格审查资料七、近年财务状况表(2022~2024年)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九、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十、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十一、制造商授权书十二、垫资能力及付款要求的说明十三、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十四、技术支持资料十五、相关服务计划十六、信用承诺函十七、合规承诺书十八、其他资料4.7.3.一、投标函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物资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如有);(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投标物资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技术支持资料;(10)相关服务计划;(11)信用承诺函(12)合规承诺书(13)其他资料……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4.7.4.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4.7.5.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4.7.6.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12345……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7.7.五、投标物资报价表报价单位(盖章):包件号:1单位:人民币元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含税单位材料净价(元/方)含税单位基本运输费(元/方)含税单位超运距运费标准(元/km/方)运距(km)含税单位超运距运费(元/方)含税单位泵送费(元/方)下浮率(%)综合单价(元/方)报价总金额(元)税率备注①②③④⑤⑥=④*(⑤-15);⑤≤15时,⑥=0⑦⑧⑨=(②+③+⑥+⑦)*⑧⑩=①*⑨1商品混凝土C15m³8013%2商品混凝土C20m³120013%3商品细石混凝土C20m³70013%4商品混凝土C25m³50013%5商品细石混凝土C25m³48013%6商品混凝土C30m³1000013%7商品混凝土C30水下m³550013%8商品混凝土C35m³700013%9商品混凝土C35 P8m³750013%10商品混凝土C35补偿收缩混凝土m³10013%11商品混凝土C40m³130013%12商品混凝土C40 P8m³10013%总计(人民币)含税总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总税额: 元(人民币大写: )。注:1.以上数量为暂估数,结算数量以实际进场收货数为准。2.起始运点:;运距:km。3.基本运距约定为15km,运距大于15km则计算含税单位超运距运费,否则含税单位超运距运费不纳入综合单价。4.含税单位材料净价=含税信息价指导单价-(含税单位基本运输费+含税超运距运费+含税单位泵送费)。5.本次报价中含税信息价指导单价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7为准,中标后续结算则含税信息价指导单价以当地信息价官网每月度发布的《咸宁市通城县商品混凝土综合信息价》表中对应标号商品混凝土含税信息价指导单价为准。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4.7.8.六、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物资制造商名称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标物资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4.7.9.七、近年财务状况表(2023~2025年)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对于可以现货供应的标准物资(非定制物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一般不宜作为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因素。4.7.10.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物资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物资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物资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4.7.11.九、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物资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签约合同价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4.7.12.十、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4.7.13.十一、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致:(招标人)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材料名称)进行(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4.7.14.十二、垫资能力及付款要求的说明投标人须说明是否能够满招标的付款方式,并介绍可以给招标人提供资金垫付的能力(包括金额、账期等),并做出相关承诺。垫资说明将作为重要的评标评分项。4.7.15.十三、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产品质量标准:(2)产品质量保证措施;(3)产品质量检验报告。4.7.16.十四、技术支持资料要求提供技术规格书、性能要求等投标物资相关技术支持资料十五、相关服务计划1.原材料来源、质量控制2.包含但不限于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应急方案等3.最小浇筑量,小于最小浇筑量的罐车台班费、泵车台班费等。4.7.17.十六、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4.7.18.十七、合规承诺书合规承诺书致: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方)呈:首席合规官(承诺人单位全称)在此证明和承诺:在投标、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商业活动过程中,我方严格遵守中国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不实施任何行贿受贿行为。在不限制上述承诺的前提下,特别保证我方自身、关联方及各自的权益所有人、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分包商不会为了达成交易或履行合同、或为了获得不正当利益而直接或间接地给予、承诺或批准给予任何钱款、礼品或其他有价物给以下人员:1.任何政府官员或职员;2.任何政党或政治职位候选人;3.公共国际组织的任何职员或官员;4.合同相对方、其关联方及任何相关第三方的董事、高管、雇员、代理人或顾问;5.任何其他有关人员。此外,我方承诺维持准确的财务记录,真实准确地在财务账簿中反映其与本商业活动及合同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支出,并妥善保留相关财务凭证。公司方有权随时要求我方提供与本商业活动及合同服务有关的财务账簿及财务凭证。若相关的财务记录不准确,或者出现拒绝提供、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发现存在行受贿、虚假报销等违规行为的嫌疑时,公司方均有权中止商业活动或解除合同。此时,我方无权主张公司方违约,并应当向公司方承担违约金或其他的损害赔偿责任。承诺人(签章):日期:年月日18、投标单价说明1.定价依据与基准本次投标报价的定价基准为当地信息价官网(网址:http://www.zgtc.gov.cn)每月发布的《咸宁市通城县商品混凝土综合信息价》表中,对应标号商品混凝土的含税信息价指导单价。具体价格以投标文件3.2.7附表《武汉市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价格信息表-25年5月份》中所列的含税信息价指导单价为准。2.合同结算价确定方式基于上述含税信息价指导单价,投标人承诺按(上浮/下浮)%的比例,作为合同结算含税指导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严格按照上述当地当月“含税信息价指导单价”上浮或下调的定价模式,完成各批次混凝土的定价、结算及发票开具等全部手续。3.泵送费用特别说明上述含税指导价含泵送费。如未发生泵送服务,费用按每立方米扣减元计算。4.7.19.十九、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品混凝土 混凝土 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