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式起重机机械设备答疑公告(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2026)


沥青站、履带式起重机机械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补遗公告

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履带式起重机、沥青搅拌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CFA00000090307

发布时间:2026-04-02 19:38:09

公告标题:沥青站、履带式起重机机械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补遗公告

关于沥青站、履带式起重机机械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修改包件1和包件3付款节点,具体如下,正式报价按附件招标文件版本执行
9.4 价款的支付时间: 节点1:设备完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提供甲方人员出示的验收证明,并提供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后60天内支付合同货款的77%到供方帐户。 节点2:待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30天内支付合同货款的20%。 节点3: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期为自本次采购设备经双方初步验收签认之日起12个月)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如有发生保修的,应扣除已发生保修金部分后)给乙方。

6、包件1:2套100t履带式起重机.doc

8、包件3:1套沥青搅拌站.doc

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履带式起重机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CFA000000903071.1.1.1包件1:2套100t履带式起重机招标人: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1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3.投标人资格要求24.招标文件的获取35.投标文件的递交36.发布公告的媒介37.监督38.联系方式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总则72.招标文件93.投标文件104.投标135.开标146.评标147.合同授予15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69.纪律和监督1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第三章评标办法241.评标办法262.评标委员会263.评审标准264.评标程序265.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29第四章合同样本30第五章技术规格书4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31.投标函952.投标设备报价表963.推荐储备配件清单1064.售后服务方案1075.技术参数基本要求响应表1086.技术性能表1107.随机工具清单1128.整机及随机配件清单1139.随机资料清单114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511.授权委托书11612.生产商授权书11713.资格审查资料11814.投标人资格声明12615.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12916.投标设备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13017.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的告知书、信用承诺书131第1章招标公告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100t履带式起重机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履带式起重机采购资金已落实,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项目概况:三公司瑙鲁体育中心项目起重吊装作业需用2台100t履带式起重机。(2)招标内容:包件1:2套100t履带式起重机。(3)交货地点:包件1:2套100t履带式起重机(瑙鲁)-国内要求货到东莞虎门港(4)交货时间: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全部到货。(若中标人不能按时交货的,需要参照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3.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固定的营业地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为本项目配备1-2名专职的、具有5年以上服务经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需提供工程师纳税证明、人员履历表等。(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且应具备相应的生产及仓储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能力证明的场地产权文件或场地租赁合同,经销商或贸易商必须提供授权生产商的相关生产能力证明资料)。(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招标年份前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确保所供应的设备的质量符合项目的使用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设备制造应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1)和第五章技术规格书。(5)供货业绩要求:企业应自2023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销售过与本次招标产品类似的起重设备(85t-150t的履带式起重机)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发票)。(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单位之间存在董事、监事、高管交叉任职的单位,都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相同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9)参与单位若是经销商或贸易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授权(具有厂家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有效授权文件),没有相关授权或证明资料,将给予资格预审不通过。(10)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招标人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可以要求禁止投标,另对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投标的情况将给予符合性检查不通过。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牵头单位承诺),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③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书有关的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④本采购根据市场价格水平设置最高限价,凡出现投标单位投标价格超本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情况,评标小组将在评标阶段对投标价格超本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投标单位作符合性不通过。⑤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以验证其投标符合性,对单位资质、生产能力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给予符合性检查不通过。4.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点击参与投标后,请于2026年03月30日至2026年04月03日自行在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下载招标文件(需先缴纳标书费)。(2)招标文件的获取:□免费下载☑出售,每个包件售价200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2026年3月16日17时前以网上转账方式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标书包件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6年04月03日16时前发至邮箱273591727@qq.com(邮件标题栏填写“(供应商名称)包件(招标名称)标书费用”),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才能下载采购文件,注意在于2026年04月03日16时后通知采购联系人,可能无法开启标书下载权限,且无法退回标书费用,只能提供发票,务必注意!!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帐号:01-10-000063-11(3)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5.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时间为:2026年04月03日17时开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08日17时;开标时间为2026年04月08日17时。(2)投标文件递交平台为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3)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逐页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4)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5)纸质投标文件要求:本次招标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上发布。7.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有偿服务的说明(1)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2)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否则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招标人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3)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4)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收费标准如下:①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②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③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④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⑤1亿元(含)以上:5000元/次。详情见中交招采网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8.监督监督机构名称:中交四航局三公司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59-3613238邮箱:d033@cccc4.com9.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技术):吴新龙联系人(商务):朱乾坤电话:16626569168电话:158089512502026年3月26日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编号SCFA00000090307(包件一)1.1.2招标人招标人: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朱乾坤 电话:15808951250 吴新龙 电话:130****17381.1.3招标项目名称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1.3.1招标内容2台100t履带式起重机;具体要求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1.3.3交货期交货方式:R一次性交货/□分批交货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内全部到货1.3.3交货地点国内要求货到东莞虎门港。1.3.4质量标准/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设备生产供应能力(1)企业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2)生产能力要求:见招标公告;(3)财务能力要求:见招标公告;(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招标公告;(5)供货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6)履约信用要求:见招标公告;(7)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1.11偏离☑不允许□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2.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18时前2.2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6年4月3日16时前文件发送方式: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发布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文件发送方式: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发布2.3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3日16时前文件发送方式: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发布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文件发送方式: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发布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内容2.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3.2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详见本章条款3.2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3投标有效期120天3.4投标保证金无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至2025年3.5.3所投标的物规格型号相同或大于的设备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新产品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无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至2025年3.5.5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6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3.6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投标文件按以下方式制作:纸质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成PDF格式。3.6投标文件纸质版编制和投标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将制作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4.2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17时00分5.1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到,由招标人组建的开标成员共同在线上公开开标。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评标专家库中委派中交集团专家,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含5人)/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施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6.3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推荐的中标人:1-3家□是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公示期限: 3 日/履约保证金无7.4合同签订符合第二章合同授予7.4规定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无。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落实情况1.2.1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1.3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1.3.3本次招标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设备生产供应能力。(1)企业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1.4.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7)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转包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1.11响应和偏离投标的相关投标文件需响应招标人的相关要求,本次招标不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样本;(5)技术规格书;(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将招标文件的澄清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设备报价表(3)推荐储备配件清单(4)售后服务方案(5)技术参数基本要求响应表(6)技术性能表(7)随机工具清单(8)整机及随机配件清单(9)随机资料清单(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授权委托书(12)生产商授权书(13)投标人资格声明(14)资格审查资料(15)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16)投标设备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17)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的告知书、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函,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函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函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函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只补充注册系统中未提供的资料。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同类设备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合同协议书,合同发票(发票需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开具,涉及商业机密部分可自行做处理),已验收的设备需提供购买单位设备验收证明。若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设备处理能力,还需提供技术规格书或能够证明设备处理能力符合要求的关键信息(如处理能力、技术说明等)。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关键信息内容,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否则业绩无效。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技术标和商务标应该分开编制,商务标包含的内容如下:(1)投标函、(2)投标设备报价表、(3)推荐储备配件清单(4)售后服务方案、(8)整机及随机配件清单、(9)随机资料清单、(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授权委托书、(12)生产商授权书、(13)投标人资格声明、(14)资格审查资料、(17)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的告知书、信用承诺书。技术标包含的内容如下:(5)技术参数基本要求响应表、(6)技术性能表、(7)随机工具清单、(15)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16)投标设备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设备报价表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电子版编制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5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加密和密封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向投标人提示投标成功。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投标保函。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完的投标文件密封递交招标人并重新扫描上传。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按系统设置的程序开标。5.3开标异议系统上填写的报价金额须与盖章扫描件上的金额一致,若不一致,以系统上传的电子报价表中数据为准,投标人不得有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组织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及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根据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无。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兑付中标人投标保函;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如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被列入集团或公司层级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上市公司的股票被进行特别处理(例如被ST)。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按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不得在出售招标文件后擅自终止招标。10.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附件一:开标记录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出澄清通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对问题进行澄清)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附件六:确认通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中标结果)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设备品种)包件开标记录表招标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送达情况密封情况备注签名主持人:记录人:监标人:唱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评标委员会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包件号)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包件号)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中标价:元。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包件号)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第3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5人以上(含5人)的单数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 项规定投标人各种证明资料是否齐全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须齐全投标文件标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 款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3.1.2资格评审标准企业资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生产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财务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供货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履约信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3.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第四章“合同样本”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支持资料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技术参数基本要求响应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要供货业绩及证明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 项规定组织供应及服务方案须提供投标人详细的组织供应及售后服务方案3.1.4现场评审标准现场考察重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质文件、生产组织、安装售后服务、业绩等能力进行考察,如考察与投标所述不符,或者不能满足招标要求,视为不符合审查。生产和检验设备满足生产能力要求综合评标详细评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部分权重分(A):A= 35分商务、报价、售后部分权重分(B):B= 65分3.3.2设备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设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1.首先确定有效报价范围。2.基准价=有效报价的最低前三名算术平均价,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5分,扣至零分为止。(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标价的确定:经算数性修正后的投标设备报价表到站总价报价即为系统总报价。3.3.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各评分因素细分项权重分值3.3.4报价、商务、售后部分设备投标报价50分设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1.首先确定有效报价范围。2.基准价=有效报价的最低前三名算术平均价,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5分,扣至零分为止。(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3.5供货业绩及证明7分自2023年1月以来海外销售过85-150t履带式起重机,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每套得0.5分; 3.3.65000小时易损件替换方案3分易损件替换方案按单台设备平均正常运行5000小时考虑,请按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3.推荐储备配件清单》的格式进行填写,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进行排序,按插值法评分。3.3.7售后服务内容5在满足本次招标文件对售后服务要求的前提下,1、质保期期限每增加半年加1.5分,最多增加3分;2、承诺质保期内按商务标书报价提供耗材和易损件寄售服务(储备率不低于所提供设备价值的10%,允许先供货后付款),得2分;以上2项得分可累加。3.3.8技术部分主要技术特点10分依据技术规格书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对技术特点进行全面评审,主要评审点内容见技术部分评审点列出的各种设备的“主要技术特点”。3.3.9主要配置情况18分依据技术规格书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对技术特点进行全面评审,主要评审点内容见技术部分评审点列出的各种设备的“主要部件品牌及产地”。3.3.10主要性能指标7分依据技术规格书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对技术特点进行全面评审,主要评审点内容见技术部分评审点列出的各种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3.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不得列入评标计算范围。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2.评标委员会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至少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3.评审标准3.1初步评审标准:3.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4现场评审标准:综合评估。3.2评标基准价和偏差率:3.2.1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评分标准:3.3.1价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2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评标程序4.1初步评审4.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1.1款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4.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4.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4.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综合评标法规则评标。4.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4.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3.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4.3.5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4.5投标文件的拒绝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从而可能影响其货物质量和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其它违法行为的,包括: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乙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④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b.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c.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d.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e.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6评标结果4.6.1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把通过初步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推荐给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办法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经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排序推荐中标人。4.6.2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第12号令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4.7拒绝所有投标: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投标,(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2)投标人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3)经评标委员会证实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4.8重大偏差认定(1).投标文件格式未响应招标文件的;(2).投标文件的编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递交未响应招标文件的;(4).不符合报价唯一性原则的;(5).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设备报价表未经签字并盖章的;(6).投标有效期未响应招标文件的;(7).未响应投标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的;(8).招标文件有要求,但投标人未实质响应的;(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竞争的。凡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视为废标。5.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5.1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废标。1.1.1.第四章合同样本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C43-CJB-B2-2026-002合同签订地:***********甲方: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乙方:****************************(简称“乙方”)甲方因瑙鲁体育中心项目项目需要,现向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规定之产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供遵照执行。第一条标的序号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1履带式起重机/100t台2价税分离合同不含税总额:RMB 元(大写: )合同含税总额:RMB 元(大写: )1.1除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合同综合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费、税费、指导安装调试、确保验收合格、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保修服务、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资料等费用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1.2此综合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第(2)方式进行调整:(1)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为含税固定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国家税率的调整而调整;若材料、人工等价格和政府有关税务、规费标准发生变化,或甲方调整需求计划(增加或减少)时,乙方不得请求调整本合同的单价或主张任何索赔,也不免除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2)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中的不含税单价不因设备、材料、人工等价格和政府有关税费标准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1.3数量:本合同约定的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且书面签收的数量为准。1.4本合同**产地(厂家)为“*************”。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不得提供其它厂家。若因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施工生产受影响,由此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第二条质量要求2.1质量标准:全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使用运行时能保证达标的标准为:见本合同附件“技术规格书”。(1)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另行颁发新的质量标准,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新标准执行。新标准的执行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规定。(2)本工程设备规模能力要求:见本合同附件“技术规格书”。2.2质量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技术规格、技术参数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本工程的设计要求。(2)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3)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随货向甲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并依据合同第2.1款约定的设备质量标准对设备质量负责。(4)产品质量合格,符合起重设备通用规范和甲方现场要求。(5)验收时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包换、包退,并承担调换、退货的所有费用。乙方不能退换,按不能交货处理。2.3特殊要求:(1)乙方除严格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规定之质量标准外,乙方供应的产品应满足甲方工程施工生产的要求。乙方保证:若建设单位、监理及设计单位认为乙方供应的产品不能满足甲方施工生产要求时,乙方应予以自费清理出场并依时重新供应。(2)如出现前款情形,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3)乙方供货前或者供货过程中,甲方有权定期或者不定期自行前往或者联合监理、业主相关人员等一同前往乙方生产现场检查原材料及成品的质量情况。在乙方不配合检查的情况下,在监理见证下,甲方有权单独将乙方原材料或成品送往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或者终止已签订的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20万元。第三条包装、标志3.1包装:由乙方负责包装。3.2包装要求:(1)包装人员根据发货清单核对货物是否有出入,核对无误后,根据清单进行捡件并包装(所有包装件都需要拍照留档)。(2)部分构件需要完全拆散后包装发货,以机器名命名文件夹形式整理至包装,以便查看。(3)货物包装箱中要明确标明各种标识如防雨、重心及吊点。(4)所有机器要保障外部整洁美观。(5)主机铭牌等要留存照片。(6)所有设备及备件在运输时不能进行叠装。(7)所有的备件包装,包装前需要检查货物类型,判断货物包装方式,选择适合的包装材料以保证运输途中货物的安全(8)包装完成后对发货单进行签字确认。(9)木箱包装要求a.具有足够的强度,能防止因碰撞、挤压、叠放造成货物损失。要求木箱有底托及连成一体的框架结构。b.应采用防潮措施,木箱内衬垫防水塑料布或油毡。c.满足叉车作业要求。保证货物装卸、搬运、堆垛的安全。d.木箱外表至少两侧加注标识合同规定的唛头、毛重、净重、外形尺寸、吊装点。e.特殊物资应在外包装显著的位置明示:小心轻放、防潮、易碎、不能倒置等。f.木箱表面应采用胶合板材质。(10)捆装a.包装应牢固,防止脱落。b.视货物重量加做底托,便于装卸、码放。c.外表做相应的标识,如果不能喷涂或书写,应采用挂牌的方式明示。其内容与木箱包装要求中第4点相同。d.注明吊装位置。(11)、裸装件a.必须拥有足够强度的底托,单件重量小于5吨者,采用8*8cm的硬实方木(或同等强度的其他材料);5-10吨者,采用10*10cm的硬实方木;10-20吨者,采用12*12cm的硬实方木;大于20吨者,采用16*16cm或更大的硬实方木。(若方木为原木材质,需办理商检熏蒸证明)b.对于重货物且单件重量超过5吨者,应适当增加底托强度,采用12*12cm规格以上的硬实方木,或同等强度的其他材料。c.应喷写或加挂标识牌,标注内容与木箱包装第4点相同。d.根据货物重心位置,标注吊装点。d.装货物上附属件必须与母体连接牢固。3.3运输要求(1)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采用的包装方法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和汽车多次转运。保证防止潮湿、水份、冷冻、撞击、生锈、野蛮装卸的损害,使货物不受损坏,安全地运到现场。乙方应对由于提供不适当、不正确的包装,而引起的生锈、损坏、丢失承担责任。(2)乙方须在设备发货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其发货日期。在货物装车完毕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运输工具等情况通知甲方。第四条运输及风险4.1乙方负责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货,由乙方指导,甲方负责卸货。4.2乙方应加强对运输的监管并对供货及运输全过程安全负责,办理相关保险责任并承担费用。在运输、卸货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货物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4.3乙方负责将所供产品运送到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交付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经验收合格后,方视为乙方交付。在运达甲方工地尚没有完成交付前,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现场相关规定及安全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及安全责任。4.4安全环保条款:产品交付前的健康、安全、环保责任由乙方承担,产品交付后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若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隐患,乙方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并提供预防措施及明细可行的操作方法。在质保期内,如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产品操作方法还造成健康、安全、环保方面隐患,乙方仍需承担相关责任。4.5本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4.6乙方必须确保送货的车辆状态良好,排放符合国家的环保标准。第五条交付地点、时间、收货人5.1交付地点:国内主要港口甲方指定地点。5.2供货期限:2026年3月至2026年4月。5.3交货时间:具体需用时间及数量由甲方提前10天以书面、电子邮件、微信或短信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天内进行书面、电子邮件、微信或短信确认,乙方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数量安排供货。2天后乙方没有确认,视为乙方默认甲方的要求。若乙方没在规定的时间内供货,7天后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后,甲方有权高价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价差由乙方支付。5.4收货联系人及电话:现场收货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cccc4.com设备负责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cccc4.com乙方联系人及电话:**电话:***邮箱:*****5.5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办理验收及交付手续,经现场收货人及供货方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完成交付。5.6经双方签字确认产品交货完成后,产品的损毁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但该风险责任的承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第六条检验、安装、调试、验收6.1产品交付前,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准确、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检验证、数量证明等有关书面文件,证明产品与合同约定相符。如甲方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时,设备暂存放乙方中国大陆库房内,乙方需妥善保存,不得淋雨,交货日期以甲方通知交货日期为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针对本合同附件“技术规格书”内确定的外购件品牌,乙方必须提供该外购件的采购合同、发票及指定厂家出具的证明或品牌官方授权证书,采购合同内约定该外购件部分或全部为本合同内设备生产供应,若无法提供合同及发票,将对乙方处以等于该外购件全部采购费用的罚款。6.2安装调试、服务与维修响应(1)安装调试:乙方负责合同内供应的所有设备制作、指导安装调试等工作;安装调试合格并取得甲方认可后,乙方还应指导甲方操作人员进行试操作。(2)培训、指导服务:乙方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方面的技术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日常维修保养设备。(3)维修响应:若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乙方到合同设备现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3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乙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须指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该名技术人员名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为*******6.3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器件等,甲方保留向乙方提出索赔的权利。6.4甲方有权派出技术专家参与投标货物的性能检验和试验运行,乙方有义务提乙方便和配合。6.5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设备到达目的地后,由本合同甲方联合业主、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约定有关条款进行验收,若检验不合格,乙方无条件负责免费退换,重新提供合格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耽误甲方工期而造成的损失及来回运杂费、装车费、保险费、卸车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商检。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测费用由责任方负担。(2)初步验收合格后,设备产品进入调试阶段,全部设备产品经过调试合格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验收资料。若在设备调试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经甲方认定是重要部件质量问题时,乙方应更换全新设备,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耽误甲方工期而造成的损失及来回运杂费、装车费、保险费、卸车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最终验收由甲方和乙方及监理共同进行整体验收并办理书面验收合格手续。(3)设备质保期一年,若因人为破坏、雷击、洪水、台风、地质等非设备自身质量因素引起除外,质量质保期从设备第二次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发生保修项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保修,如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乙方逾期保修,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维修,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质保金中直接扣除所产生的维修费用。(4)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5)甲方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3个日历天内及时予以解决。6.6验收标准及要求(1)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格书要求,结合实际变更的项目,以设计、监理、甲方签证单为准。(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而且要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及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产品外观包装方面做到美观、大方、简洁。货物的验收要求达到招标要求的验收标准。(3)验收时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包换、包退,并承担调换、退货的所有费用。乙方不能退换,按不能交货处理。(4)在验收的过程中(验收包括甲方认为有必要的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到乙方工厂初验、货到现场验收、单机调试验收、联机调试验收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货物进行退换货,乙方拒不退换,甲方有权按照货物价款的2倍要求索赔,且乙方所供货物中不合格货物超过合同总供货量的5%时,甲方可根据情况对乙方作出合同总价5%-10%的索赔;当乙方所供货物中不合格货物超出10%时,则乙方将视为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甲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及签订的合同中相关条款对乙方进行索赔。(5)单台设备、联机设备运转正常,无任何事故停机,满足验收要求,无任何故障后,视为验收通过。(6)设备质量、性能、安全性、标准等均应达标。(7)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二次验收,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第一次是设备到场组装完成后试运行1个月;第二次是试运行12个月后,二次验收其间设备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无自身质量问题,每次验收合格后支付对应比例的合同金额。如因乙方设备原因,乙方进行调整后仍不能达到要求,剩余款项不予支付,并由甲方处置该设备。每次验收的设备调整时间不能超过14天。同时乙方需赔付乙方为达产进行改造产生的所有费用。6.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由于乙方原因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更换,乙方应承担进行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甲方应做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6.8本合同所供标的物若有从物时,除非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约定,乙方应随标的物一并交付、验收。否则,视为乙方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6.9验收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对甲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第七条异议的时间、方式及货物更换7.1如甲方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工程进行过程监管,当甲方或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设备的质量产生异议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鉴定结果为依据,最终鉴定质量有问题的,由乙方来承担。7.2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对产品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间的限制,甲方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7.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的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八条质量保证8.1.保证期限:自本合同设备经双方第二次验收合格之日满一年。8.2.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乙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8.3.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保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乙方维修处理符合甲方要求的,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如需更换关键部件或者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8.4.超过质保期后,如甲方需要,乙方应派人进行免费指导维修,乙方收到甲方服务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场。甲方另可提供的无偿服务内容:********。8.5.储备配件(耗材)由甲方自行决定是否采购原厂耗材,乙方不得降低服务质量或拒绝保修。第九条结算及支付9.1价款的结算依据及单证:经双方确认的供货单及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9.2价款的支付方式:甲方可通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业务等方式支付。甲方采用银行转账之外的支付方式时,期限一般为12个月,所有发生的贴现费用(包括银行贴息及平台手续费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且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业务所需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指定银行的账户、在交建云商系统注册账号等,具体以银行、供应链平台以及甲方的要求为准)。当乙方在收到汇票后即视同甲方已全面完成相应付款义务,乙方不能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9.3价款的支付时间:9.4价款的支付时间:节点1:设备完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提供甲方人员出示的验收证明,并提供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后60天内支付合同货款的77%到供方帐户。节点2:待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30天内支付合同货款的20%。节点3: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期为自本次采购设备经双方初步验收签认之日起12个月)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如有发生保修的,应扣除已发生保修金部分后)给乙方。9.4以上货款支付除预付款支付外,其余货款均以产品经甲方、监理、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为前提,如乙方所提交的产品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付货款。9.5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设备第二次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乙方需主动递交保证金退还申请函给甲方,待双方确认产品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支付。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9.6乙方银行资料:(1)开户银行:*************。(2)帐号:***********。乙方须确保帐户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若发生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旦甲方将上述费用支付至本条所列帐户,即视为甲方已支付,甲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9.7乙方应在甲方支付价款之前,根据以下信息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1)开票类别: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单位名称: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19435325XD(4)银行账号:44001688836051380388(5)开户行:建行湛江市霞海支行(6)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乐华街道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19楼(7)电话:075936131419.8乙方的以下行为构成严重违约:(1)向甲方开具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提供由他人开具的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2)向甲方开具的发票无法认证、认证不符或其他任何因发票瑕疵问题导致发票作废。(3)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开具发票或拒绝开具发票。(4)发票遗失,乙方未配合甲方获得其他可抵扣凭证或重新获得发票。(5)乙方纳税主体身份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6)乙方未向税务机关按时缴纳对应增值税税款,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7)其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实现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形。9.9乙方构成上述严重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若未按时开具或开具不符合规定发票应按以下方式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1)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按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甲方未按时抵扣的,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算承担相应损失。损失=增值税金额×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延迟时间(从约定开票之日起至实际开票之日)(2)应提供发票而未提供的或只提供企业自制收据的或者出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发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造成甲方增值税不能抵扣或申报抵扣后被税务机关检查要求转出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增值税及相关损失。增值税损失金额=按照约定应开票含税结算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实收票面进项税;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对甲方执行的滞纳金及罚款等。(3)应提供发票而未提供的或只提供企业自制收据的或者出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发票,造成甲方所得税损失的,乙方需按25%的税率向甲方承担企业所得税费用损失。所得税损失=按照约定应开票据金额(含税金额)×25%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对甲方执行的滞纳金及罚款等。(4)乙方除按上述第(2)、(3)项承担甲方相应损失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资金时间损失。资金时间损失金额=接照约定应开票据金额(含税金额)×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延迟时间(从约定开票之日起至实际开票之日)9.10如出现下列情形时质保金不予返还:(1)如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时;(2)如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经警告还未能改进时。第十条通知及地址10.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均须用书面形式。双方可采用书信、电邮、当面送交签收等方式传递。10.2联系方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送达双方往来函件、通知、指令或者履约相关诉讼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下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甲方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19楼联系人(收件人):朱乾坤联系电话:15808951250电子邮箱:273591727@qq.com乙方地址:**********联系人(收件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双方保证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对方变更后的地址,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若一方发送的函件或指令,对方不予签收时,发送函件或指令方可以将函件、通知、指令或者履约相关诉讼法律文书发送至上述地址,在此等情况下,即视为已书面签收。10.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3%违约金。(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11.2乙方违约责任(1)若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2)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配件使用寿命和价格不符合同约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则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由此引起的交货迟延或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从设备支付款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4)若乙方逾期交货的,则应逾期货款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须乙方同意即可从市场上另行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以满足工程需求。在此情况下,乙方除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的5%的惩罚性违约金外,尚应承担甲方采购市场价高于本合同单价的价差及其他费用。(5)乙方提前交付货物、多交货物,如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收货人,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外,尚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7)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择优选用其它厂家的产品,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抵销12.1依据法律或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合同项下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销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当然同意予以补足。甲方没有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的并不应该视为甲方对主张该违约金或款项的放弃。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3.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则本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13.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13.3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3.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瘟疫、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双方明确,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签订的合同不适用不可抗力条款。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14.1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合同,但任何变更或解除均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14.2乙方分批交付产品,其中有批次产品交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就该批次及以后批次的产品行使合同解除权。若甲方认为某批次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导致所有产品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时,则甲方有权对所有产品行使合同解除权。14.3甲方应约解除合同,所有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五条声明和保证15.1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15.2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15.3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乙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各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甲方要求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同时免费提供可供甲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甲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乙方保证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甲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第十六条知识产权保护16.1乙方承诺所供产品未侵犯任何国家或企业、个人的知识产权,并保障甲方免予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遭受的诉讼、仲裁、索赔或其它经济损失,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第十七条争议解决17.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须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支出的合理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等损失。第十八条其他事项18.1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未经一方预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所规定的双方各自的权利或义务。18.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8.3投标文件及有关投标的澄清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项目以本合同为准,其他未明确约定的以投标文件及有关投标的澄清文件等为准。第十九条效力与份数19.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供应完毕并结清费用后,合同失效。19.2本合同一式**份,由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廉政协议买方:卖方: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设备采购供应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购供应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维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订立本廉政协议。一、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协议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违反供应链管理的规章制度。(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或按本协议规定追究责任。二、买方义务(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宴请和提供的健身、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资助或方便等。(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卖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三、卖方义务(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股权、股票、债券等影响公平交易的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二)卖方不得与买方员工就合同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让利给买方员工及其亲属。(三)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四)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旅游、健身及娱乐活动。(五)卖方不得为买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六)卖方不得为买方工作人员的亲友安排工作,不得为买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车辆房屋借用。(七)卖方在买方进行涉嫌不廉洁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四、违约责任(一)买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买方上级单位监督部门按照职权,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卖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买方有权扣除卖方合同金额1%的货款作为违约赔偿金,并将卖方列为黑名单,取消其以后作为买方供应商资格,同时建议卖方上级监督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五、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可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若卖方无上级纪检监督部门,则买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有权单独检查,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六、买卖双方有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影响正确履行设备购销合同的,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相关方予以责任追究。七、本协议作为设备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购销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八、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双方办理结算完毕时止。九、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买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若卖方有上级单位,送该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本页无正文)买方单位:(盖章)卖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附件2: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1、公务人员的定义(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2、遵守反腐败法律(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3、持续义务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4、公务人员参与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5、无私设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6、合规声明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7、赔偿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8、终止权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9、审核权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10、费用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11、调查通知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境内咨询举报热线:010-82016923境内咨询举报邮箱:zhongjiaohegui@ccccltd.cn境外咨询举报热线:0086-10-82016267境外咨询举报邮箱:compliance@ccccltd.cn附件3: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相关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通用合同条款;(4)投标设备报价表;(5)中标设备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6)相关服务计划;(7)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买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卖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1.2.第五章技术规格书一、数量:100t级履带式起重机(2台)2、履带式起重机主要指标及配置要求:1、最大额定起重量:100t2、最大起重力矩:≥390t.m3、爬坡能力:≥15%4、主臂长度:52米左右(不配副臂杆);5、配60t、25t吊钩、小钩8t各1个;6、发动机、液压、电控、回转系统、行走系统等采用国产配置(如:维柴、上柴等名牌产品等)。7、驾驶室要求:美观、舒适、安全及配备冷暖空调、后视镜、水平仪;操作手柄、按钮、开关、显示屏等电器元件选用知名合资品牌以确保美观、经久耐用。8、安全控制系统:配有力矩限制器、接地比压实时监控显示、电子水平仪、紧急停止钮、闭路监控、防雷击保护、行走自动换向、起重臂角度限制、防过卷和防过防装置、回转及行走声光警示、远程监控、安全保护开关、操作人员离开座椅所有操作手柄自动不起作用等功能。9、整机防腐要求:适合高盐雾地区使用。三、其他要求:1、控制系统适合高温、高寒、高原及风沙等恶劣环境使用。2、配有风速仪、示高灯、照明灯等。3、按主臂工况提供配重。4、机件满足公路运输。四、资料:提供2套随机资料和一套电子版资料。五、另报出1年以上履带式起重机备件供我部选择.六、随机工具:供方随机提供能满足整机日常维护检修的随机工具一套。七、指导安装:厂家提供1~2人专业工程师到使用地进行指导安装(可另行报价)。八、包装:出口包装,满足长途海运要求。九、到货地点:买方指定的国内主要港口。十、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和目的:通过培训,使操作和维修人员应能够掌握履带吊的操作和简单的维修。培训时间:产品交货后一周内,为期10天。培训地点:买方工地/线上。培训人数:不限。培训对象:买方的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1.技术资料1.1.1.一般要求:(1)中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3)中标人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及设计院提资要求1.2.2.在投标时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商的CAD版技术图纸与资料必须满足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其提资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使用操作说明书(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英文各2套/台维修保养手册中英文各2套/台零部件目录图册中英文各2套/台稳性计算书(整机设计计算书、防风计算书)2套/台检验合格证书(含型式检验合格证书)中英文各1套/台主要结构件所用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原件1套/台焊接质量检测报告及重要轴、销的探伤检测报告原件中英文各1套/台外购件合格证书原件1套/台试验大纲及试验报告1套/台整机合格证中英文各1套/台设备安装(拆卸)方案。2套/台总图(包括装配图)2套/台电气原理图2套/台电器接线图2套/台所有资料提供电子版1份,纸质文本4份,电子版资料图纸为DWG格式,文字采用WORD格式。2.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2.1.1.安装调试及技术资料中标人负责指导设备的安装、调试。2.2.2.验收①性能试验在设备调试完毕后,需方将及时组织对设备进行性能试验。②验收设备的验收应在如下情况下进行:a、设备验收按照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检查和试验。若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以较高的标准为准。b、设备到货经安装调试完成并试用行后,设备的各项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均能达到要求后为终验合格。c、设备性能检测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及厂家提供的设备验收标准等要求,买、卖双方共同进行以下测试工作:检测设备运行的能耗、噪音、污染、润滑油耗、轴承温升及电气元件温升等技术指标。设备性能检测指标达不到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拒绝验收、扣除验收款并对设备进行处置等。d、培训工作完成,设备运行人员能独立上机操作;2.2.2.1.1.1.中标人应免费提供有关保证设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所需的资料三套,(其中纸质的中文资料2套,全部资料的电子文档1套)。2.2.2.2.2.2.中标人需提供竣工资料内容和要求(1)制造商应提供设备的技术说明书、操作说明书和维护检修说明书;(2)中标人在设备竣工资料中应包括:①产品合格证明书;②提供设备安装图及电气线路图(列出清单);③提供保养、维修操作规程、设备保修期限以及设备运行的经济成本分析资料(保修期从产品调试验收合格后起算);④提供关键部件及配套件的清单;2.3.3.对中标人要求2.3.3.1.1.1.中标人应提供有使用经验的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2.3.3.2.2.2.中标人应根据本文件和定购合同的要求,承担正确设计、合理选材、准确制造和完备的质保检验的全部责任;2.3.3.3.3.3.中标人应具有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和保证体系和程序,保证材料和制造质量,保证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和耐用性;2.3.3.4.4.4.在设备制造期间,招标人保留随时派出代表到中标人及分包制造商工厂对定购的设备是否符合本文件及定购合同的要求和制造进度进行核查的权利。但招标人使用或放弃这项权利,不能解除或降低中标人对产品质量应承担的全部责任;2.4.4.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2.4.4.1.1.1.中标人现场技术服务2.4.4.2.2.2.中标人现场服务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中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如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中标人要追加人数,且不发生费用。2.4.4.3.3.3.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条件:(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设备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2.4.4.4.4.4.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交验、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中标人现场安装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中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中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2.4.4.5.5.5.中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2.4.4.6.6.6.中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人协商。2.4.4.7.7.7.招标人要配合中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2.4.4.8.8.8.培训为使设备能正常运行,中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中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对用户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须包含产品的操作、安全、保养、维修、施工等方面。培训直到用户操作人员具备独立操作设备正常施工、能排除设备一般故障的能力为止。2.4.4.9.9.9.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技术标书中未尽事宜,在订货及设计过程中,招标人、中标人双方以书面协议的方式友好协商解决。尽最大努力响应招标人在技术方面提出的合理要求。2.5.5.质保期服务2.5.5.1.1.1.设备质保要求:设备整机(除直接与物料接触件以外)。质保期为1年或以上,质保期间如出现设备质量及问题,中标人接到招标人要求派员到施工现场处理质量问题的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甲方施工现场,并及时解决问题。2.5.5.2.2.2.质保期过后,乙方承诺指导和解决设备在使用中的任何问题。2.5.5.3.3.3.备件供应:随机供应备件应满足现场安装、调试、生产需要。中标人能长期供应优质备品配件。2.5.5.4.4.4.质量保证及性能验收试验2.5.5.5.5.5.质量保证质保期从需方验收通过之日算起1年,在质保期之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人为因素除外),卖方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修理(含材料费),直至更换部件或整台设备。2.5.5.6.6.6.验收及试验检验、试验工作在工厂进行,验收试验工作在设备使用现场进行。在设备制造期间,卖方将分阶段向买方通报加工进度情况并随时接受检查,为住厂催交、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或生活上的方便。验收试验在卖方代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卖方按协议相关标准规定所列试验项目及程序提供必要的试验手段(包括仪器、仪表及其连接和校验等)。2.6.6.长期备件供应和售后服务方案2.6.6.1.1.1.备品备件供应(1)卖方保证提供其设备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标准件、机械、电器、液压元件的长期稳定供货渠道和信息。(2)对主要设备备件或与主设备功能相同并兼容的备品备件,其供货期至少是设备验收后10年。当卖方决定中断生产某些组件或设备时,预先告知买方,以便买方增加这些设备的备品备件。(3)卖方已在中国境内常设售后服务办事机构,设立备件的保税仓库,保证常年有合理储备。卖方应与买方保持经常的联系,协调和保证售后服务质量。当买方需求并向卖方发出通知后,卖方将及时将替换件送达现场。卖方根据需要选派经验丰富的中国服务工程师提供技术指导、现场培训、协助制定维护、修理及大修方案等。(4)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卖方应考虑采取先发运备件后结算的方式以保证最短时间内解决用户急需。2.6.6.2.2.2.售后服务方案(1)设备关键部位在质保期内出现损坏或者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偿提供设备关键部位更换或无偿更换整机。1.1.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设备品种)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投标设备报价表3.推荐储备配件清单4.售后服务方案5.技术参数基本要求响应表6.技术性能表7.随机工具清单8.整机及随机配件清单9.随机资料清单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授权委托书12.生产商授权书13.投标人资格声明14.资格审查资料15.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16.投标设备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17.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的告知书、信用承诺书1.投标函致:(招标人)我方已经仔细阅读SCFA00000090307(包件一)(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我方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SCFA00000090307(包件一)(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若中标,我方接受招标人按评标办法确定的中标价,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设备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按招标人要求按建设项目分别报价如下:招标编号和包件号投标报价到站总价小写到站总价大写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设备和服务。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12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投标设备报价表注:1.报价表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序号询价标号SCFA00000090307(包件一)1设备名称100T履带起重机2型号规格3设备数量(2台)4生产厂家5单价出厂价包装、运输费(东莞虎门港)现场安装费(如有)税费小计6总价单价*数量7驻场服务费用(如要求) (/人·年)× (人)= 8付款方式节点1( ),节点2( ),节点3( )9优惠条件10交货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请严格按这个格式填写交货时间)11交货地点(东莞虎门港)121)报价币种用“人民币”表示;2)单价应包括全部设计、制造、税金、包装、至交货地的运输费、商检费(如果需要)、必不可少的部件、随机备件、随机工具、随机资料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必须的技术指导、培训等费用;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4)填写内容不局限于表格空格大小,可自行扩大,但表格格式不能变;说明:1、投标报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2、投标报价包含整机及随机配件清单设备及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费、税费、安装调试及取证、确保验收合格、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保修服务、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资料等费用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3、需求清单数量均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数量变动给投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报价人签字:报价日期:2026年月3.推荐储备配件清单标的设备名称:起重设备标的设备型号:报价单位名称:序号配件名称规格型号设备正常使用所需配件套数单套配件使用寿命(h)5000小时更换套数含税单价(元)含税总价(元)品牌及产地耗材主要材质备注例:123456...-合计--------注:1、上述配件数量按单台起重设备平均正常运行5000小时所需损耗考虑。2、储备配件不在设备报价中,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采购该项配件。3、请在表内如实填写投标设备相应配置的型号、品牌、产地、寿命,如招标人确定采购上述配件,此表将作为设备验收时的重要依据。4、报价人认为优于其它厂家的配置可表格下方进行说明。5、不同型号设备的业绩需分表填写。4.售后服务方案报价单位名称: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表现场交机服务报价人同意在设备运抵项目现场后,派遣 X 名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赴现场提供安装调试、交机验收以及使用培训等指导服务,为使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报价人中标后,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报价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对招标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须包含产品的操作、安全、保养、维修等方面。培训直到招标方操作人员具备独立操作设备正常生产、具备设备保养和日常维修能力为止,并承担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在项目服务期间的食宿费用除外)以及一切风险。驻场维修服务质保期结束后,如招标人需要,报价人同意为所供设备派遣技术人员常驻项目现场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每人每年的包干费用为 元/人/年。(在项目服务期间的食宿、现场交通出行等费用后续另行协商)配件寄售服务报价人愿意(或否)在现场提供先货后款的配件寄售服务,并承担管库人员费用和剩余配件退场费用的。质保期及范围所供设备的质保期为招标人第二次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不少于一年);投标人服务方案中自行补充详细的质保方案。最近售后网点报价人确认中标后离项目最近的售后服务网点位于(国家和城市名),可向甲方提供配件供应、技术支持等服务,联系方式为( 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箱等)。服务响应若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中标人到合同设备现场,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3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中标人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招标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附件售后服务方案(售后团队情况、到货验收、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计划、故障响应及解决措施、耗材和易损件寄售服务等需要详细描述)注:1.填写内容不局限于表格空格大小,可自行扩大,但表格格式不能变。2.投标人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按照上述要求以附件形式提供,招标人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3.承诺派遣技术人员提供售后服务的,需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履历表。5.技术参数基本要求响应表标的设备名称:履带式起重机标的设备型号:100t报价单位名称:序号询价参数(基本要求)厂家响应情况1最大额定起重量:100t 最大起重力矩:≥390t.m 2主臂长度:52米左右(不配副臂);配60t、25t吊钩、小钩8t各1个; 3发动机、液压、电控、回转系统、行走系统等采用国产配置。 4驾驶室要求:美观、舒适、安全及配备冷暖空调、后视镜、水平仪;操作手柄、按钮、开关、显示屏等电器元件选用进口件或知名合资品牌以确保美观、经久耐用。 51.5.提供纸质版使用说明书、配件手册2套,(电子版资料1套)。 注:1、填写内容不局限于表格空格大小,可自行扩大,但表格格式不能变;2、报价人必须提供可以印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的有效资料(产品验收证明或验收报告),否则视同未响应;3、此表是对第三部分询价技术性能中“基本要求”的响应情况;4、报价人必须根据“基本要求”内容,填写是否响应,并填写具体响应情况和内容(如只填“响应”二字,招标人视情况可将此作为无效报价)。6.技术性能表标的设备名称:履带式起重机标的设备型号:100t报价单位名称:1、主要技术特点1.1动力系统1.2上部回转机构1.3履带行走机构1.4液压系统1.1.1.11.5电气系统1.6安全监控系统(2)所有管道必须安装不锈钢材质的放水阀和止回阀(防止液体回流),在搅拌站主机层和地面均设置冲洗接口和提供冲洗用具。2、主要零部件品牌及产地2.1发动机2.2四轮一带2.3油缸、泵、马达、阀等主要液压件2.4起重臂材质2.5力矩限制器3、主要性能指标3.1发动机额定功率(kw)3.2工作质量(t)3.3基本臂、最长主臂的最大起重力矩(t.m)3.4主液压泵流量(L/min)及压力(MPa)3.5起重性能曲线的优劣注:1、填写内容不局限于表格空格大小,可自行扩大,但表格格式不能变;2、报价人应能提供可以印证询价参数响应情况的有效资料;3、本表为必填,不能以产品样本替代。4、报价人必须针对每项内容,详细填写技术和配置性能。如只填写“响应”二字,询价人视情况可将此视作无效报价。1.1.3.27.随机工具清单标的设备名称:标的设备型号:(以下为单台设备工具数量)序号名称型号单位单价(元)数量总价(元)备注以上工具为免费赠送注:填写内容不局限于表格空格大小,可自行扩大,但表格格式不能变,不同筛型分别新建一个表格填报。;8.整机及随机配件清单标的设备名称:标的设备型号:(以下为单台设备配件数量)序号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以上配件均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注:填写内容不局限于表格空格大小,可自行扩大,但表格格式不能变,不同筛型分别新建一个表格填报。9.随机资料清单标的设备名称:标的设备型号:(以下为单台设备单套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数量注:填写内容不局限于表格空格大小,可自行扩大,但表格格式不能变,不同筛型分别新建一个表格填报。。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需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11.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FA00000213178(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第包件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代理人签字: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需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12.生产商授权书致:(招标人)我单位(生产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生产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材料名称)进行(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生产商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注:1.投标人、生产商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是生产商无需提供本文件。13.资格审查资料13.1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投标人近三年营业额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备注13.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13.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13.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1)产品质量保证措施;(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3)产品质量检验报告。13.5近年完成同类及以上投标设备设备供货业绩表最近五年同类及以上型号投标设备供货业绩表(2023年1月-2025年12月)标的设备名称:标的设备型号:报价单位名称:序号型号购买单位购买数量(套)购买时间起重量(t)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合计------注:1、填写内容不局限于表格空格大小,可自行扩大,但表格格式不能变;2、仅限报价人独立完成的销售业绩,不含母公司或关联公司业绩;3、销售业绩表需要根据不同型号、产能进行排序,并且需要有合计数量;4、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合同发票或者履约保函或者验收证明(有效的当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盖章的监督检验证书(或监督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当地技术监督局盖章的有制造单位的使用登记证的扫描件)(涉及商业机密部分可自行做处理),以上业绩须附载明起重量等关键参数。若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设备处理能力,还需提供技术规格书或能够证明设备处理能力符合要求的关键信息。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关键信息内容,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否则业绩无效。5、不同设备的业绩应该分表填写。13.6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可提供信用等级证明、银行资信证明、银行授信额度协议等)、至少三家同类投标设备设备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13.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若近年没有发生诉讼及仲裁,应附公司盖章的相关承诺书。13.8投标保函14.投标人资格声明14.1生产厂家资格声明1.名称及概况:(1)制造厂名称:(2)总部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法定代表人姓名:2.(1)制造投标设备的设施及有关情况:工厂名称及地址主要设施名称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主要零部件名称制造厂名称和地址3.本制造厂生产投标设备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4.近5年该设备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1)出口销售(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2)国内销售(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5.近三年的营业额年度国内国外总额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易损件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地址7.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提供的投标设备:合同编号:签字日期: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8.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9.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制造厂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注:1.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14.2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1.名称及其他情况:(1)报价人名称:(2)地址:(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上级主管部门:公司性质:(5)主要负责人:职员人数:(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a)固定资产:原值:净值:b)流动资金:长期负债:短期负债:c)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d)资金类型:商业性:非商业性:2.最近3年的年度总营业额:年份国内出口总额3.同意为报价人提供货物的制造厂并附有制造厂的资格声明:制造厂名称和地址制造项目和数量4.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5.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代理商名称: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职务:电话号码:电传号码:传真号码:公章:15.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16.投标设备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17.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的告知书、信用承诺书关于中交四航局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的告知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重要部署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关于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深化建筑行业生态治理的有关精神,有效保护我司采购、分包、设备租赁、咨询服务等领域商务合作中合同各方的正当权益,预防和治理破坏社会经营正常秩序的不诚信行为及商业贿赂等不廉洁行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公开透明的良好市场环境,现将我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告知如下:1.12.1、名词定义黑名单: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及中交集团、四航局规定,认定并发布的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是指存在违法违规失信情节但尚未达到黑名单标准的市场主体名单。市场主体:是指包括但不限于计划或已经同我司有业务合作的供应商、分包商、其他类别服务商及其相关人员等。1.12.2、情形认定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和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和其他情形。(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我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我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我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我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乙方便。5.为我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乙方便。6.为我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我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我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我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及我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我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我司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我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我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2.3、惩戒措施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四航局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我司组织的招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四航局黑名单的,永久禁入。被列入我司黑名单的市场主体,我司所属各单位将立即停止与其合作。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我司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将对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我司新的招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我司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1.12.4、惩戒规定1.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我司人员受到党纪轻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或政务轻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给予四航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2.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我司人员违法犯罪或受到党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重处分(撤职、开除)的,对长期连续性采购或分包合作商给予四航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一次性采购或分包合作商给予四航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3.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我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100-500万的,或对我司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四航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4.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我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500-1000万的,或对我司声誉影响较大的,给予四航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5.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我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的,或对我司声誉影响严重的,给予四航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6.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引起我司人员违纪违法的,给予四航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7.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一般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导致我司或所属单位受到罚款超过50万元(含),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察组通报、约谈等,给予四航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8.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重大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导致我司或所属单位受到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给予四航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9.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引发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经各级政府认定的环境事故(事件);在省域及以上范围内被联合惩戒等其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环保事件;导致我司或所属单位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给予四航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0.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禁止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重大环保问题的,给予四航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1.在我司开展的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连续两次得分60分以下的,给予四航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2.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1次的,给予四航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2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四航局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3.遭三个及以上项目/单位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视情节给予四航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12.5、信用修复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我司程序完成信用修复。1.12.6、申诉处理监督机构名称:中交四航局三公司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59-3613238邮箱:d033@cccc4.com1.12.7信用承诺书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如下: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乙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四航局、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四航局、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单(盖章)年月日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CFA00000090307(包件三)包件1:1套500型沥青搅拌站招标人: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1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3.投标人资格要求24.招标文件的获取35.投标文件的递交36.发布公告的媒介37.监督38.联系方式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总则72.招标文件93.投标文件104.投标135.开标146.评标147.合同授予15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69.纪律和监督1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第三章评标办法241.评标办法262.评标委员会263.评审标准264.评标程序265.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29第四章合同样本30第五章技术规格书4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31.投标函952.投标设备报价表963.推荐储备配件清单1064.售后服务方案1075.技术参数基本要求响应表1086.技术性能表1107.随机工具清单1128.整机及随机配件清单1139.随机资料清单114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511.授权委托书11612.生产商授权书11713.资格审查资料11814.投标人资格声明12615.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12916.投标设备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13017.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的告知书、信用承诺书131第1章招标公告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采购资金已落实,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项目概况:三公司瑙鲁体育中心项目起重吊装作业需用1台500型沥青搅拌站。(2)招标内容:包件3:1套500型沥青搅拌站(瑙鲁)-国内要求货到东莞虎门港。(3)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国内主要港口。交货时间: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全部到货。(若中标人不能按时交货的,需要参照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3.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固定的营业地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为本项目配备1-2名专职的、具有5年以上服务经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需提供工程师纳税证明、人员履历表等。(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且应具备相应的生产及仓储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能力证明的场地产权文件或场地租赁合同,经销商或贸易商必须提供授权生产商的相关生产能力证明资料)。(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招标年份前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确保所供应的设备的质量符合项目的使用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设备制造应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1)和第五章技术规格书。(5)供货业绩要求:企业应自2021年12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销售过与本次招标产品类似的起重设备(60t级的履带式起重机)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履带式起重机机械设备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