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答疑公告(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
大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第二次)二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标段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2.3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由高至低的推荐前1-3名投标单位为入库单位(若第三名出现分数相同时,则全部纳入)。”更正为“第三章评标办法2.3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由高至低的推荐前3名投标单位为入库单位(若第三名出现分数相同时,则全部纳入)。”
特此说明!
招标人: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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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大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第二次)二标段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大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第二次二标段.pdf
[补遗文件]
大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第二次二标段补遗文件01号.pdf
大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第二次)招标文件招标人: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川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刘珂STo1oo6F61502项码每果公司司建1建造饰招标受件编制员:陈霞、范鹏一T一..-49T109uG2一4001件1第一章招标公告大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第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3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规〔2024〕2号)的文件精神、《大邑县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拟面向社会对大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第二次)入库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是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大邑县。2.2建设规模: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3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规〔2024〕2号)的文件精神、《大邑县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建大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第二次),现开展设计单位入库招标工作。2.3入库有效期:2026年-2031年(协议签订后,如遇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且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3.1.1设计标段投标人都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1.2设计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及入库数量:二标段:设计单位设计资质等级分类及名额设定: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确定3家入选单位;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3.1.4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配备2名)分别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注册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单位的人员)和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单位的人员);3.1.5财务要求:无;3.1.6类似业绩要求:无;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标段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中标的标段数量最多为1个。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16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06日09时30分,地点为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大邑县桃源大道276号)。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s://ggzyjy.sc.gov.cn/;https://www.cdggzy.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成都市大邑县桃源大道248号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8-60552019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0层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28-65123888传真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成都市大邑县桃源大道248号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8-6055201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0层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28-651238881.1.4项目名称大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第二次)1.1.5建设地点大邑县1.2.1资金来源国家投资-政府投资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以项目业主实际要求为准。1.3.2★入库有效期2026年-2031年(协议签订后,如遇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且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1.3.3★质量要求二标段(设计单位):满足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及大邑县相关现行规范以及现行相关文件要求,通过相关主管部门以及评审专家的审查,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以及评审专家审查通过的会议纪要及批复等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财务要求:同招标公告;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的限制投标的情形;项目负责人要求:同招标公告;其他要求:(1)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评标专家对《投标情况公示表》中《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进行核查,如显示“无”,评标委员会将作否决投标处理。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1.4.1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脱离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随意和盲目地设定投标人要求,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得设定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设定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非国家法定的资格,不得设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不得设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外的人员资格,不得设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材料供应商授权书等,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响应承诺事项,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2)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其重组、分立前承接的工程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合并后的新企业,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了企业合并相关证明材料的,作为有效业绩认定。(3)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均无效。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标段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6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1.4.3限制投标的情形形:(17)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本条(12)(15)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与行政处罚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1.4.4★投标其他要求无。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补充资料、招标答疑纪要和补遗文件等内容(如有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可在2026年04月25日17时00分之前(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提问答疑区上提出问题,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答疑的形式上传至《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提问答疑区进行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答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09时30分(以大邑县交易中心系统时间为准)注:若有补遗文件修改的,以补遗文件中确定的时间为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提问答疑区上传经备案后的答疑及补遗文件,投标人请及时在该区自行下载本标段的答疑及补遗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随时该区查询本标段的答疑及补遗文件,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标段所有答疑及补遗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招标相关文件下载区上传经修改并备案后的招标文件(若有时),投标人请及时在招标相关文件下载区自行下载本标段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随时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招标相关文件下载区查询本标段是否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未自行下载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注: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没有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自动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3.4.1★投标保证金不提交。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以投标人名义提交。提交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以下三种方式,由投标人任选一种方式递交:第一种递交方式——通过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或网银第二种递交方式——电子银行保函第三种递交方式——电子保证保险保单A、采用第一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根据“拟投标项目回执”上载明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应交金额等要求交纳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转至“拟投标项目回执”上的收款账号,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点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2)大邑县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信息如下:开户单位: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成都银行大邑支行账号:以“拟投标项目回执”提供的账号为准注:在成都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必须使用同城交换或银行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能使用通存通兑的方式提交。B、采用第二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3.4.1★投标保证金(1)递交电子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由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自行选择银行出具电子银行保函,并通过其单位账户支付费用(如有),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点00分之前将电子银行保函加密推送至交易平台(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银行保函费用是否为单位账户交纳,以投标情况公示表为准。(2)电子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招标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C、采用第三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1)递交电子保证保险保单的投标人,应由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自行选择保险机构出具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并通过其单位账户支付保费,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点00分之前将电子保单加密推送至交易平台(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保证保险保费是否为单位账户交纳,以投标情况公示表为准。(2)保证保险的格式以保险机构的保单格式为准,保单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单的有效期限、保证的内容等。(3)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保证资料或虚假保单、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记入企业不良信息,同时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在投标保证保险业务开展过程中实施联合惩戒。D、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应于开标时在大邑县交易中心开标系统中公布。E、本标段投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F、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同等约束力。注:1、在开标(投标截止时间)时,大邑县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提交信息有异常的情况在投标情况公示表上进行标记“*”,招标人(招标代理)如实记录并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予以评审。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以及“拟投标项目回执”中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账号(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系统自动生成收款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提交保证金,并通过交款银行查询是否提交成功。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一),且最高不得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9999元的,按照“取整就低”原则取整到千位(即缴纳:0,1000、2000、3000………9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199999元的,按照“取整就低”原则取整到万位(即缴纳:10000、20000、30000………190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0—399999元的,按照“取整就低”原则以2万元递增取整即缴纳:200000、220000、240000………380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00000—500000元的,按照“取整就低”原则以5万元递增取整(即缴纳:400000、450000、500000元)。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的相关规定按照成发改法规函【2019】159号文执行。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一)投标保证金的正常退还程序1.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保函,由大邑县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第7个工作日发起退还。2.对于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由大邑县交易中心按照该项目(标段)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将投标保证金及保函退还至投标人;超过投标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届满后第1个工作日由大邑县交易中心对投标保证金及保函直接发起退还;对其余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未向大邑县交易中心提出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及保函的,由大邑县交易中心直接发起退还。(二)投标保证金的非正常退还程序1、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的,正处于调查处理期间,招标监督部门应及时书面通知大邑县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出具调查处理结果后,大邑县交易中心根据处理意见发起退还。2、招标人因特殊情况书面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须在正常退还程序启动之前书面告知大邑县交易中心。若投标人向大邑县交易中心书面表达拒绝延长并放弃投标的,由大邑县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1.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大邑县交易中心将保证金退还至原拨付账户;以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大邑县交易中心按保函约定方式退还。2.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利息按照专用账户开户银行退款当日挂牌对公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将利息划拨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拨付账户。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补充、修改或替代投标文件的;(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三)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大邑县交易中心依据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的书面意见,将投标保证金转至招标人的基本账户。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财务要求3.5.3近年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无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后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的内容。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3.7.1★投标文件格式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4)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否决其投标。(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投标人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否则视为无效标书。(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投标文件若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统一由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6)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明确要求签字盖章的内容中,除投3.7.3★签字、盖章要求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完成签字或盖章外,其余签字或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3.7.4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1份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U盘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至少应包含word版本一份,PDF版本一份,PDF版本的应由纸质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2)投标文件副本可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5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2)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宜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1)投标文件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均应密封完好(包装及密封形式不限),封口处至少应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2)投标人应委派1名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对开标会程序、书面记录、评标时的澄清往来记录予以确认、签字,该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时向招标人单独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示身份。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1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4.2.1递交投标文件前递交投标文件。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大邑县桃源大道276号)。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大邑县桃源大道276号)。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条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开标时各投标人不再对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开标程序:1、宣布并记录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单位等信息。2、开标顺序:不分递交先后顺序随机开启。3、招标代理机构唱标或进行电声唱标完成后,确认开标记录表信息。4、招标代理机构打印开标记录表,组织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转入评标阶段(如投标人未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则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为: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注:1、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2、招标人代表按照《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主体行为持续深化系统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成发改法规〔2023〕215号)要求进行委派。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二标段3名。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3.1履约担保不提交7.4.3签订合同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中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的承诺,派遣项目班子。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不得更换,项目班子其他人员若有变更,应与招标人协商议定。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项目收费标准抢险救灾项目收费标准:10.1★项目收费标准设计收费标准:按2002年1月7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20%)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费基本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附加调整系数取1.0。计算时设计服务费计价额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通过的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不含暂列金)为准,并结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和结算价款。10.2编页码不作统一要求,投标人自定。10.3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550元/中标人。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入库通知书。在领取入库通知书之前,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10.4★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0.5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由高至低的推荐二标段3名投标单位为入库单位。10.6★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不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属于隐瞒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已填报上述信息的,不属于隐瞒情形)。如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在评标阶段发现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理。10.7开标时投标人宜携带的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宜携带以下资料,以备开标现场需要查验时使用:1、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要);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携带以上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8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10.8适用次序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与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为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9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10.10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1特别注意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所述内容不一致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中表述不明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所述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号条款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条款,视为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2入库后服务单位的选择1、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37号)第十三条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由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确定主体确定项目业主,并在储备库中随机确定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承包单位。因工程特殊,在储备库中无适合资质和能力要求的,可在储备库以外确定承包单位。承包单位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开。2、根据项目实际规模对应“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符合资质的单位中随机抽取承包单位。如抢险救灾项目工程规模大于储备库里最低资质能承担的规模,应按照规模去掉不符合资质的单位再随机抽取。如入库的单位资质均不满足抢险救灾工程规模,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37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执行。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设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入库有效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入库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由于设计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重大或者特别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有);(6)招标人要求(如有);(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无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填写。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具体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具体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及数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包含相同内容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完好(包装及密封形式不限),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入库有效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本项目不做要求。7.4签订合同7.4.1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37号)文件第十四条:抢险救灾工程项目实施前,应当先签订合同,确因情况紧急未签订合同的,应当自工程项目实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补签合同,明确承包单位、工程费用、验收标准、工期、质量安全保证责任等内容。7.4.2入库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入库资格;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入库单位应予以赔偿。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串通投标行为线索表串通投标行为线索表在评标过程中,是否发现有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投标人MAC地址或计价锁号相同的;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同一项目同一投标人应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收到两笔以上(含两笔)投标保证金,且上述保证金从本项目不相同投标人的账户转入;11.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但招投标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评标委员会签字或签章:说明:1.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证据不够确凿的,其投标不能作否决投标处理,但评标委员会在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在评标结束后发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本线索表为评标报告组成部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附表一串通投标行为线索表中的情形,如实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填写“无”或“有”,并签字确认,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如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线索表中的情形,招标人应据此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附表二:否决投标通知书否决投标通知书工程名称:投标人:否决原因评标委员会签字或签章:附表三:继续评审认定表继续评审认定表工程名称:投标人:继续评审说明评标委员会签字或签章:注: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投标(指经过全部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下同)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认定可以继续评审的,填写此表。2、对满足启动低于成本评审条件的投标报价,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填写此表。附表四:入库通知书入库通知书(入选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入库单位。中标价:设计:按2002年1月7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20%)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费基本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附加调整系数取1.0。计算时设计服务费计价额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通过的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不含暂列金)为准,并结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和结算价款。服务期:2026年-2031年(协议签订后,如遇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且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相应现行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同时符合项目现场实际地质状况,满足设计技术要求,满足现场施工需要。项目负责人:履行地点: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我方递交入库确认函。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五:入库确认函入库确认函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方于年月日收到你方(项目名称)标段的入库通知书。我方在此确认:1、按照你方入库通知书相关约定,我方确认进入(项目名称)标段储备库;2、我方承诺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在接到任务后2小时内能到达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3、在服务期内,若在非不可抗力下,我方未在承诺的响应时间内到达任务现场,或不按照与建设单位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我方将承担被取消入库单位资格的后果。入库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签字、盖章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1项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要求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形式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应当否决其投标。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类似工程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资格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应当否决其投标。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招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入库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权利和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项目收费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响应性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应当否决其投标。2.2详细评审标准适用于二标段:设计标段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设计方案:40分项目管理机构:30分企业业绩:10分抢险救灾响应时间:20分2.2.1(1)设计方案:40分1、设计工作质量保证措施安排合理,切实可行。优得8.0-7.2分,良得6.8-6.0分,一般得5.6-4.8分,差得2.2.1(1)设计方案:40分3.6-2.4分,无不得分。2、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切实可行。优得8.0-7.2分,良得6.8-6.0分,一般得5.6-4.8分,差得3.6-2.4分,无不得分。3、设计工作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计划全面合理,切实可行。优得8.0-7.2分,良得6.8-6.0分,一般得5.6-4.8分,差得3.6-2.4分,无不得分。4、重点难点分析详细,具有针对性,现状明晰,各专业论证充分,解决方案合理。优得8.0-7.2分,良得6.8-6.0分,一般得5.64.8分,差得3.6-2.4分,无不得分。5、设计后期服务工作安排合理,切实可行。优得8.0-7.2分,良得6.8-6.0分,一般得5.6-4.8分,差得3.6-2.4分,无不得分。2.2.1(2)项目管理机构:30分1、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2名):2名项目负责人均满足资格要求得6分,2名项目负责人中的任意一名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加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4分。最多得10分。2、设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得6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加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4分,最多得10分;或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8分,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0分,最多得10分。3、其他设计人员配备情况:对拟派其他设计人员种类是否齐全、人数是否合理、满足项目进度需求等方面进行评价:优得10.0-9.0分,良得8.5-7.5分,一般得7.0-6.0分,差得4.5-3.0分,无得0分。注:①以上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均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②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2.2.1(2)项目管理机构:30分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③注册人员(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还须提供注册信息的网络截图。④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其电子证书的有效性应符合有关规定。2.2.1(3)企业业绩:10分(1)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每具有1个新承接或正在设计或已完成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5分,最多得5分。(2)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每具有1个新承接或正在设计或已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得5分,最多得5分。注:1、“近年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类似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近年已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2、业绩认定时间:“近年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类似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年已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时间为准。3、若为联合体投标,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应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应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提供。2.2.1(3)抢险救灾响应时间:20分入库投标人得到招标人通知后1小时内项目负责人到场得20分,入库投标人得到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项目负责人到场得15分。如项目负责人出差,征求业主单位同意后,可安排同等资历技术人员执公司介绍信按时间要求到场履职。注:投标人应对应急抢险救灾的时效性作出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2.3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由高至低的推荐前1-3名投标单位为入库单位(若第三名出现分数相同时,则全部纳入)。2.4补充说明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指经过全部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下同)不足三个的: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是否具有竞争性应从其实力、信誉、技术方案及投标报价等方面认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或认定可以继续评审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书面说明理由。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附表一串通投标行为线索表中情形,根据投标文件如实填写"无"或"有",并签字确认,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1)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和评标办法“须知”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增加条款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l)设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企业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抢险救灾响应时间: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l)设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企业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抢险救灾响应时间: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应急抢险预案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业绩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抢险救灾响应时间计算出得分D。投标人得分=A十B十C十D。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对认为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事项,应由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发出书面《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详附件1.1)进行询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有效。3.3.2如果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依然存在疑问,评标专家可以进一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评标专家认为全部疑问得到澄清和说明。3.3.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4如果投标人未按要求及时提交《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详附件1.1),其投标报价应予以否决。3.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认为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说明的事项,应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发出书面《评标专家向招标人质疑函》(详附件1.2)进行询问。招标人的解释、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有效。招标人的解释、说明应当合法、公平、公正,并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4.2如果招标人未按要求提交《评标专家向招标人质疑函》,评标专家可暂停评标或按不利于招标人的方式处理,招标人承担相应责任。3.5评标结果3.5.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1:质疑用表1.1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投标人名称:编号:工程名称质疑问题(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澄清内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和时间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结论评标委员会:(签字)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注:1.有证明材料须书面附上。2.本表空白不够可以另行增加。1.2评标专家向招标人质疑函评标专家向招标人质疑函招标人名称:编号:工程名称质疑问题(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澄清内容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和时间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招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招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递交方式和时间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招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招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结论评标委员会:(签字)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注:1.有证明材料须书面附上。2.本表空白不够可以另行增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具体发生的项目所签订的合同为准。大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第二次)二标段补遗文件01号致各潜在投标人本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3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由高至低的推荐前1-3名投标单位为入库单位(若第三名出现分数相同时,则全部纳入)。”更正为“第三章评标办法2.3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由高至低的推荐前3名投标单位为入库单位(若第三名出现分数相同时,则全部纳入)。”特此说明!招标人: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16日大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第二次)二标段补遗文件01号致各潜在投标人:本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3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由高至低的推荐前1-3名投标单位为入库单位(若第三名出现分数相同时,则全部纳入)。”更正为“第三章评标办法2.3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由高至低的推荐前3名投标单位为入库单位(若第三名出现分数相同时,则全部纳入)。”特此说明!招标人: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