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总承包答疑公告(广西百色贸兴市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6)



壮乡绿色低碳板材家居全链融合示范项目1标段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因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2026版施工新范本优化调整,现对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节点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在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中新增【资格审查其他材料】上传节点,各潜在投标人如有其他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上传至该节点。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按本澄清公告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更正公告-1标(定稿).pdf 附件:[E4510002866006909001001]壮乡绿色低碳板材家居全链融合示范项目1标段.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壮乡绿色低碳板材家居全链融合示范项目1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4510002866006909001招标人:广西百色贸兴市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森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日期:2026年07月13日使用说明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本《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中所指的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二、《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招标人按照《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发布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但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附录B载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五、《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相衔接。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七、《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不明确之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2260298,电子邮箱:zjtjzc@zjt.gxzf.gov.cn。I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备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主要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签订时间九、签订地点十、合同生效十一、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标准和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7联络1.10知识产权1.11保密II1.13责任限制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第2条发包人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3提供基础资料2.5支付合同价款2.7其他义务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3.1发包人代表3.2发包人人员3.3工程师3.6商定或确定3.7会议第4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2履约担保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4.4承包人人员4.5分包4.6联合体4.7承包人现场查勘4.8不可预见的困难第5条设计5.2承包人文件审查5.3培训5.4竣工文件5.5操作和维修手册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6.1实施方法6.2材料和工程设备6.3样品6.4质量检查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6.6见证取样检测及专项检测第7条施工7.1交通运输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3现场合作7.4测量放线7.5现场劳动用工7.6安全文明施工7.9临时性公用设施7.10现场安保7.12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约定: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第8条工期和进度8.1开始工作8.2竣工日期8.3项目实施计划8.4项目进度计划8.5进度报告8.7工期延误8.8工期提前第9条竣工试验III9.1竣工试验的义务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10.1竣工验收10.3工程的接收10.4接收证书10.5竣工退场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1.2缺陷责任期11.3缺陷调查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1.7保修责任第12条竣工后试验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第13条变更与调整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3.3变更程序13.4暂估价13.5暂估价专业工程13.6暂列金额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3.9设计费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4.1合同价格形式14.2预付款14.3工程进度款14.4付款计划表14.5竣工结算14.6质量保证金14.7最终结清第15条违约15.1发包人违约15.2承包人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16.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16.1.1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6)合同签订且具备法定开工条件后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该施工阶段应有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7)若因发包方各种因素致使项目无法开工,承包方同意解除合同,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及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16.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第17条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定义17.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第18条保险18.1设计和工程保险18.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18.3货物保险IV18.4其他保险18.5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第20条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20.4仲裁或诉讼专用合同条件附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一、初步设计完成后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方案设计完成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目录1.专职投标员身份证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不计)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适用)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投标保证金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6、管理机构配备情况7.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商务标目录1.投标函1.投标函(联合体格式)2.投标函附录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建筑材料和设备节能环保要求承诺书(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须提供)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6.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技术标(暗标)一、工程总承包工作大纲组成二、施工组织设计组成三、暗标的编制要求四、内容要求设计标(暗标)一、内容要求二、暗标的编制要求资信业绩(格式自拟)1.项目业绩2.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设计及施工)(与资格审查一致,只需要填写一次)V第一章招标公告壮乡绿色低碳板材家居全链融合示范项目1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壮乡绿色低碳板材家居全链融合示范项目1标段(招标项目名称)工程已由百色市田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602-451021-04-01-674794(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百色贸兴市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0.0%私有资金:0.0万元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0.0%财政资金:0.0万元0.0%其他:24508.18万元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壮乡绿色低碳板材家居全链融合示范项目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编号:E4510002866006909建设地点: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三期五路路尾建设规模:4栋生产车间、1栋配套用房、1栋智能数控中心、1栋低碳研发中心,1条厂区道路650米,总建筑面积为63128.32㎡,计容建筑面积为114182.01㎡。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设备购置、屋面光伏、总平道路、硬质铺装、绿化景观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等。本项目概算价:24508.18万元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097天(日历天)。2.2.1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特别说明的除外)),包括:4栋生产车间、1栋配套用房、1栋智能数控中心、1栋低碳研发中心,1条厂区道路650米,总建筑面积为63128.32㎡,计容建筑面积为114182.01㎡。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设备购置、屋面光伏、总平道路、硬质铺装、绿化景观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等。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0002866006909001001,标段(包)名称:壮乡绿色低碳板材家居全链融合示范项目1标段(备注: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属于违法发包,例如:将单位工程中的消防工程、幕墙工程等分解发包)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2.6公开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2.7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广西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泽圣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天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研评审、初设评审单位)。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有资质要求,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以及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zbgginfoback.checktbrgcsjdjtext}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zbgginfoback.checkcivilengineertext}/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或${zbgginfoback.checkpublicequipmentengineertext}/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同类工程经验。)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zbgginfoback.checksgpmzydjtext}一级注册建筑师(${zbgginfoback.checkcivilengineer32text}/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或${zbgginfoback.checkpublicequipmentengineer32text}/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和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3业绩要求:无要求。3.4诚信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标阶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信息为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以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近三年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评标阶段“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不得参与投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建质〔2024〕27号)规定,投标人因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状态的(以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5.6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高的企业认定。3.5.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高的企业认定。3.5.8/3.6多标段招标项目,各投标人可就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全部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一人拟任不同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除外),/。3.7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3.8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4.招标文件的获取2026年07月13日23时59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4日09时00分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通过互联网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认可的数字证书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上传。5.2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将予以拒收。5.3未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办理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查看。5.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www.bsggzy.org.cn:8080/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数字证书(CA)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5.5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建议各投标人使用360、edge、谷歌、火狐、华为等浏览器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www.bsggzy.org.cn:8080/BidOpening),使用数字证书(包含“移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APP”、数字证书(CA)和“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APP”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移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APP下载。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5.6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数字证书(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专用条款(注: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进度款支付比例: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为计量周期已完成工程量的详见专用条款%。(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ggzy.jgswj.gxzf.gov.cn/bsggzy/)、广西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j.baise.gov.cn)发布。8.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监督部门及电话百色市田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76-3234896。10.注意事项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11.联系方式招标广西百色贸兴市场开发投资有限公招标代广西森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人: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理机构:(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地址:百色市右江区河边东街31号邮编:533600邮编:533000联系人:黄工项目负责人:岑凌朵电话:0776-3219660电话:0776-2990812传真:0776-3219660电子传真:0776-2990812电子邮邮箱:箱:网址:网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2026年07月13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壮乡绿色低碳板材家居全链融合示范项目1标段E45100028660069090011.1.3招标人名称:广西百色贸兴市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联系人:黄工电话:0776-3219660电子邮箱:/1.1.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森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百色市右江区河边东街31号项目负责人:岑凌朵电话:0776-2990812传真:0776-2990812电子邮箱:/1.1.5建设地点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三期五路路尾1.1.6建设规模壮乡绿色低碳板材家居全链融合示范项目1标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其他:24508.18万元10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确定融资渠道,资金将按施工节点分期到位1.3.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承包范围应完整,确保工程项目的整体交付):□项目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有)、方案设计的要求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特别说明的除外)),包括:4栋生产车间、1栋配套用房、1栋智能数控中心、1栋低碳研发中心,1条厂区道路650米,总建筑面积为63128.32㎡,计容建筑面积为114182.01㎡。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设备购置、屋面光伏、总平道路、硬质铺装、绿化景观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等。。1.3.2计划工期(1)总承包计划工期:1097日历天;1.3.2计划工期其中:□设计周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7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7年0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9年08月20日。(2)投标人应在接收招标文件后,在招标公告写明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根据招标文件说明的工程特点及合同要求复核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的合理性,对计划工期存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提请招标人澄清或修正。投标人对计划工期或招标人澄清或修正后的计划工期无疑问或无异议的,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实施方案、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合同履约风险及暂估专业工程工期等合理确定投标工期。投标工期不得超过招标人的计划工期或澄清修正的计划工期。1.3.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满足相关部门审批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投标人□无资质要求【备注: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项目承包类型选无资质要求】☑有资质要求,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以及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2./)(2)主要负责人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招标文件全文的类似工程设置应当在规模上一致):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同类工程经验。。)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和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本项目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员人数包含了应当增加的至少1名持C1证书的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项目施工活动不涉及建筑起重机械,不增设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要求: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外,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不计)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3)诚信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标阶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信息为准),不得参与投标;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以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④近三年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评标阶段“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不得参与投标。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建质〔2024〕27号)规定,投标人因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状态的(以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⑥投标人企业在制作投标文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须填写)身份证信息。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将自动核验专职投标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及人员状态。投标人企业和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桂建云”信息均应未被锁定。注:在评标阶段,以上1、2、3、④、⑤项查询工作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评标委员会复核,并做好相关记录。(4)财务要求:2023年至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施工企业以录入“桂建云”为准)【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即视为全部提供。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5)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年/月(应填写年、月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项目;□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此项可选)类似工程指:/(类似工程业绩以“桂建云”为准)。(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不得是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服务的或与以上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或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方案设计文件,为本招标项目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单位或其评估单位的前期咨询单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注: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以及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1.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支付时间及补偿后设计成果的权属/。1.10踏勘现场不组织;1.1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15天前(澄清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1.中标人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分包前,中标人应将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专业施工能力等情况报招标人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并进行施工。2.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3.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工程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4.本项目不允许主体工程和关键工序分包,但涉及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建资质或设备(系统)建造及安装、调试能力的工程,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专业承包单位设计或施工,涉及的专业工程。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依法具备相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或具有技术实施能力的分包单位。2.1(10)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不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者线下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澄清和答复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在发布招标公告媒介上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澄清文件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写,以下仅供参考)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商务标☑技术标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设计标☑资信业绩1.资格审查(联合体投标时,企业相关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不计)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有);(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包含联合体各方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桂建云”读取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4)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电汇、网上支付)底单原件的扫描件、电子转账截图或保函(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时,投标人开具纸质保函的,需将保函原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采用工程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纸质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开标时保函的自动查询及验真通过,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的,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时自动认证通过,否则投标无效);(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6)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不计)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已退休未满65岁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7)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情况材料(如有)、近年承接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情况材料(如有)、近年承接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材料(如有)、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材料(如有)、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材料(如有)、采用建筑模型(BIM)技术项目业绩(如有)、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有)、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全部或部分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桂建云”的为准。2.商务标(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建筑材料和设备节能环保要求承诺书(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须提供)(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6)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3.技术标(1)工程总承包工作大纲;包括:概述、总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要点、项目管理要点、设计及施工的配合。(2)施工组织设计。4.设计标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深化初步设计5.资信业绩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1.9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1.10近年完成或承接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不需要业绩□需要业绩,考核期为:(应与评分办法一致)。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另行公布万元;其中:(1)设计费为另行公布万元;(2)建安工程费为另行公布万元包含:固定总价万元、暂定工程量金额万元、暂估价万元(如有)、暂列金额万元(如有);(3)设备购置费万元(如有)。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投标时响应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所附成果文件(如发包人要求、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技术标准规范等)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合价及其综合单价等价格。投标人的投标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由承包人承担范围及幅度内的风险费用。如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相关风险责任的,投标人应在接收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提请招标人明确。(2)投标人投标报价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如有)等组成。其中: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①如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设计,设计费应包含BIM技术应用费用,BIM技术应用费用按照模型的精度及成果交付标准计算。②建筑安装工程费包含固定总价、暂定工程量金额、暂估价、暂列金额四部分。3.3.1投标有效期☑90天□120天3.4.1投标保证金☑不需要提交。□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方式提交。【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保函有效期不得小于投标有效期;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满足免缴资格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备注:每个标段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1%,且最多不得超过30万元,鼓励招标人减少或免除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1.使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网上支付)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投标无效。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时,投标人开具纸质保函的,需将保函原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采用工程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纸质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开标时保函的自动查询及验真通过,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的,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时自动认证通过,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额度不足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备注:对投标截止日期当日,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高于80分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检测机构,或诚信评价为A等的设计企业,可免收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各方均满足免收的条件方可免收。(投标人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代理开标现场查询核实)上述企业发生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行为的,取消其免缴资格,并扣减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6.3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加盖法人单位电子印章的,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双方盖法人单位印章(可采用纸质版盖联合体各方法人单位印章后扫描上传,也可以盖法人单位电子印章),其他只需盖联合体任一单位法人单位电子印章。4.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不需要提交4.3.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间截止前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上传。4.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当地交易中心或网上开标室,企业专职投标员需通过数字证书(CA)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完成签到、解密、验证。(注:支持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是否到现场开标由投标人自主选择。)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项目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总人数为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其中:);专家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经济:人□建筑设计:人□结构设计:人□施工技术:人□其他专业:人☑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总人数为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其中:施工技术2人,建筑设计1人);专家6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经济:2人☑建筑设计:2人□结构设计:人☑施工技术:2人□其他专业:人【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是否远程抽取:☑是□否评标委员会的分工:在详细评审中,经济评委评审商务标、资信业绩;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技术评委包含设计评委、施工评委。设计评委评审设计标、工程总承包工作大纲,施工评委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承包工作大纲。6.3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6.5评标资料封存方式【备注: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在交易中心封存6.5.1封存的其它材料无6.6.1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在发布招标公告媒介上公示6.7履约能力审查的标准和方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不得有以下情形:1.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2.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被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相关证照;3.其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3.1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1.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2.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3.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金额:/万元□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后的/%【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后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否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5号)执行,承包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自主选择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或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开立专用账户。办理得施工许可证后,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6号)缴存保证金,也可以使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10.2技术标、设计标评审方式技术标、设计标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暗标)、设计标(暗标)编制要求”编制技术标、设计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10.3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备注:右栏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修改】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加密格式(*.GXTF)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数字证书(CA)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签到、解密、自动验证有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4中小企业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的规定,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活动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程设计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项目采购(如有)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与本项目有关的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设计):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投标人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可以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5.投标人确定自身属于上述定义的中小企业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10.5监狱企业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7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8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发包人要求”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9.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桂价费字[2003]7号》文的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0.9.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总工发〔2015〕14号)有关要求,建筑工程要成立项目工会或项目联合工会,深入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10.10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招标投标阶段(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遗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发包人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遗文件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遗文件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1备注类似项目是指: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接或已完工的单项合同总投资(投资估算)或建安费或合同价款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含配套附属设施)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备注:1.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等级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应设置企业业绩要求。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的增减。3.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进行细化调整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进行。4.招标人派出代表参加评标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必须是本单位或其上、下级部门(公司)(提供证明)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出任(被主管部门暂停评标资格期间的评标专家除外),招标人需提交符合相当条件和能力承诺书,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不计)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等相关材料;(2)本单位无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时,可以委托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资格证书》,同时有与项目评审内容对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被主管部门暂停评标资格期间的评标专家除外)出任。持证人员已退休的,应附退休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持证人员在职的,应附现任职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不计)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3)以上扫描件应在开标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提交并审核通过。招标人不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的,可不派出评委,评标委员会全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1.1.2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采用的计价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主要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诚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2)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或其评估单位的前期咨询单位(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的情况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服务的或与以上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或为同一法定代表人;(4)被责令停业或整顿的;(5)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财产被接管或基本账户被冻结的;(7)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在本行政区域正处在停业整顿或暂停投标期间的;(8)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吊销或暂扣行政许可、营业执照期间;(10)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结果为准)。(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1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结果为准)。(15)投标人因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状态的(以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第1.4.2项、第1.4.3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单位公章确认。(3)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高的企业认定。(4)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高的企业认定。(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费的支付。履约担保可以联合体任一方的名义提交。(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章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进行补偿的,招标人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的,应征得该投标人同意,并支付使用费。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计价货币本次招标投标涉及计价货币的,均为人民币。1.10踏勘现场不组织1.11投标预备会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1.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分包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候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7)投标文件格式;(8)最高投标限价;(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网上或者线下投标询疑,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不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修改的或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除外)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并提供给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下载,但不得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修改涉及评标办法和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招标人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知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的更正、补遗、澄清为准。未在系统发布的更正、补遗、澄清为无效更正、补遗、澄清。除更正、补遗、澄清内容外,其他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并做出响应,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通知中予以明确。2.3.4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上进行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资格审查: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商务标: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技术标: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设计标: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信业绩: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资格审查(2)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4~3.1.8款的内容。3.1.4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3.1.5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联合体中的责任、承担任务量,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提交。3.1.6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3.1.7联合体牵头人为投标邀请函中的被邀请人(邀请招标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3.1.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1.9近年财务状况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0完成或承接的类似项目的年份及类似项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函;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工程总承包费用汇总表”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最高投标限价不应上浮或下调)。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最高投标限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工程优质费为不可竞争。原则上最高投标限价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最迟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公布,并报送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最高投标限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需重新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最终公布的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记录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的任一方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4.3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日内自动退回;对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4日内自动退回。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采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兼容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法人单位加盖法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双方盖章,其他只需盖联合体任一单位的法人单位电子印章。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4.1.1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最终生成一份加密格式(*.GXTF)的投标文件。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4.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不需要提供。4.3投标文件的提交4.3.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4.3.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提交有效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不予接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4.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4.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必须携带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数字证书(CA)或“桂交易移动CA”参加开标,并在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完成专职投标员个人数字证书(CA)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并验证有效;参加网上开标的投标人由专职投标员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网上开标室,在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完成专职投标员个人数字证书(CA)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并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员必须到场,并向招标人、交易中心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内验证有效,否则不予以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5.2开标程序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名单;(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情况;(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数字证书(CA)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进行网上签到、解密),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5)公布解密情况(解密是否成功、投标人名称、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通过系统验证、投标家数等情况)(6)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K值及企业信誉实力分权重;(7)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投标总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8)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及相关内容;(9)开标过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参与现场开标的可以现场提出异议;(10)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和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如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的,各投标人使用单位个人数字证书(CA)或“桂交易移动CA”在开标记录表和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上签章确认,超过10分钟没有进行签章,视为认可开标记录表的内容,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和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11)开标结束。5.3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5.3.1电子开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的立即停止。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保密处理,或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标。5.3.2投标人在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验证工作(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且验证有效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5.3.3因网络问题或者“桂建云”系统问题导致电子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访问“桂建云”进行身份证验证时,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并经招标人同意后,可暂停开标,等待网络或者“桂建云”恢复访问时再进行身份证验证。5.3.4开标时显示保证金状态为未提交时,应通过当地交易中心、系统维护方以及银行核实原因。如果是因为投标人提交保证金的账号与“桂建云”备案的企业基本户不一致的,或者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金额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过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招标人在开标时当场拒收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如果是网络原因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银行系统原因导致的,并且银行最终确认投标人已按时足额提交了保证金的,可以进入评标。5.4不予开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招标人拒绝受理其投标,不得进入评标:(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2)由于投标人原因,投标文件不能在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3)由于投标人原因,投标人不能在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通过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验证有效的(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4)参加开标的专职投标员与投标文件内专职投标员非同一人的。5.5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或者在网上开标室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截标前,招标人应就评委会组成情况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向招标监督部门提交申请。6.1.2抽取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本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本招标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人员;(4)为该工程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的主要人员、参与前期项目评审的人员;(5)为该工程招标代理(指抽取的评委)、造价咨询机构、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的人员;(6)2年内曾在投标单位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人员;(7)在投标单位退休不满3年(含3年)的人员;(8)现任职单位与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人员;(9)现任职单位与投标单位是上(下)级管理或控股(被控股)关系的人员;(10)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6.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不能参与评标活动,应主动退出:(1)曾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4)评标时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被列为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5)评标时期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6.2评标原则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2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开标结束后,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故障无法评标时,经招标监督部门同意后,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评标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等待故障排除过程,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6.3评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移交评标资料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立即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当地分网)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同时向招标人移交所有评标所涉资料。6.5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6.5.1评标结束至中标通知书发放时,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6.5.2如在封存期间处理招标投标利害当事人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时需要启封评标资料的,应按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启封。6.5.3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应符合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6.6中标候选人公示6.6.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发布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6.6.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6.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站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6.6.4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投诉的,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执行。6.7履约能力审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情形,可能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招标人在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全面核验,重点核查以下异常投标情形:(1)法律法规规定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2)投标文件异常一致;(3)投标活动异常关联;(4)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7.1.2招标人在定标过程中,对中标候选人核验发现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1)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2)资质、业绩、人员资格、信用、财务状况、生产条件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3)因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存在前款第(1)(4)项情形的,在充分核验事实情况后,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情形、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存在第一款第(2)(3)项情形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发布媒介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站中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优先发布。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上述情形须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或者评标结果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4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7)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属于同一单位,仍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专门为某个特定投标人设置明显倾向性条款;(9)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或修改投标文件(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10)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11)在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评标的;(12)招标代理机构在同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既为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又为参加该项目投标人提供投标咨询的;(13)在招标文件以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另行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的;(14)在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扰正常评标秩序的;(15)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未确定中标人前,投标人已开展该工程招标范围内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或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注册人员或同一家企业为其投标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相似度达70%以上的)或者实质性相同的,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报价呈等差数列、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上传,或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传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14)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15)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16)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17)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8.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1)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建设工程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2)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3)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4)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实的;(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8.2.3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超过投诉时效的不予受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8.6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如项目属于公共资源范围,应同时接受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的监管。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1重新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导致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1-D%)的;(4)其他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情形。9.2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9.3不再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技术标、设计标评审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投标文件电子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中小企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监狱企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知识产权招标人对其知识产权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同义词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解释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备注壮乡绿色低碳板材家居全链融合示范项目1标段澄清公告各潜在投标人:因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2026版施工新范本优化调整,现对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节点作如下澄清:本项目在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中新增【资格审查其他材料】上传节点,各潜在投标人如有其他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上传至该节点。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按本澄清公告执行,其他内容不变。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森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8月6日壮乡绿色低碳板材家居全链融合示范项目1标段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项目编号:E4510002866006909招标项目名称:壮乡绿色低碳板材家居全链融合示范项目1标段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28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结果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招标公告本项目概算价:24508.18万元本项目概算价:24640.459305万元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10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建工程类似项目是指: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接或已完工的单项合同总投资(投资估算)或建安费或合同价款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含配套附属设施)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3)项目业绩(0.0~50.0分)工程总承包业绩(满分20分)202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0分,此项满分20分。2、施工业绩(满分20分)202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每个得10分,此项满分20分。3、设计业绩(满分10分)202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设计业绩的每个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注:①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得分只计分一次(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可以分别计分),不重复计分。②以上业绩信息以“桂建云”为准。③在建工程业绩无法录入“桂建云”,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协议书等有限证明材料扫描件。(1)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满分25分):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承接或已完工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的,提供1个得25分,满分25分。(2)设计业绩(满分25分):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承接或已完工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提供1个得25分,满分25分。注:①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得分只计分一次(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可以分别计分),不重复计分。②以上业绩信息以“桂建云”为准。③在建工程业绩无法录入“桂建云”,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协议书等有限证明材料扫描件。三、其他补充事宜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ggzy.jgswj.gxzf.gov.cn/bsggzy/)、广西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j.baise.gov.cn)发布。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广西百色贸兴市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联系方式:黄工0776-3219660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森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百色市右江区河边东街31号联系方式:岑凌朵0776-2990812广西百色贸兴市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盖章)2026年7月28日广西森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6年7月28日百色市田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2026年7月8日公告信息发布情况备案表信息类别:CA资格预审信息B招标招标信息C非招标招标信息信息标题或主要内容:壮乡绿色低碳板材家居全链融合示范项目1标段更正公告(具体公告内容附后)项目名称:壮乡绿色低碳板材家居全链融合示范项目1标段项目编号:E4510002866006909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岑凌朵电话:0776-2990812/18977605348招标代理机构意见公告拟发布的网站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ggzy.jgswj.gxzf.gov.cn/bsggzy/)、广西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j.baise.gov.cn)广西森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6年7月8日招标人意见广西百色贸兴市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盖章)2026年7月8日监管单位意见百色市田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2026年7月2日注:本表及附件一式三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总承包涉及「答疑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答疑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