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 租赁权废标公告(秦皇岛市农业科技综合培训中心2022)
秦皇岛市农业科技综合培训中心房屋租赁公告
项目编号:130301C01A20210102
发布时间:2021-09-02 00:00:00信息来源:秦皇岛市秦皇岛市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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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
农业科技综合培训中心
房屋租赁公告
开发区西环北路
70号
北数第六间
一、基本信息
受
秦皇岛市农业科技综合培训中心委
托,我中心对其
综合服务楼(开发区西环北路
70号
)北数第六间租赁权
组织公开
网络竞价
,本次转让方式为网络竞价。
本项目公告期5个工作日,自2021年
9
月
2
日
8:30
至
9
月
8
日17:30止,有意向的竞买人请于公告期内登陆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
交
纳保证金,并按照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产权交易流程进行竞价。
二、标的信息
(一)
根据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
秦皇岛市农业科技综合培训中心房产公开招租的批复
》(秦财资批复〔2021〕
46
号)和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对
其一处房屋租赁权组织公
开转让
。
(二)出租资产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位于农业综合服务楼(开发区西环北路70号)北数第六间。该房屋产权属于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发展促进中心,目前产权证正在办理。面积为213.12平方米,共两层,房屋于2021年10月8日到期,目前为出租状态。现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房屋内不能经营违法事宜。委托转让底价9.36万元(年租金),租期3年,付款以年为单位,上打租,需交付房屋押金1万元(非投标保证金),
待合同期满房屋内部设施
由出租方检查如
没有损坏全额返还
房屋押金
。
(
三
)
竞拍人应了解
标的详情
后再进行竞拍,竞价成功后在三个工作日内
交
清成交价款。
(
四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受让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
五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查看相关资料、标的详情现状和有关政策规定,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公告未尽事宜,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特别提醒:意向受让人可以亲自实地踏勘标的,仔细审查出让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出让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
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转让方不统一组织答疑和书面答疑,意向受让方若有疑问,可以通过电话向转让方进行咨询。
本次转让的标的信息由转让方提供,仅供参考。
三、竞价信息
(一)意向受让方
交
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和成交价款均不计利息)须在公告有效期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
交
纳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保证金账号及金额详情在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我报名项目”中查询。(
注:
保证金账户与成交价款
交
纳账户不是同一个账户),意向受让方根据自身购买需求可分标的
交
纳竞买保证金,
交
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竞价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支持现金
交
纳,须按产权交易流程中相关要求进行网银转账。
(二)
本次竞价自由竞价期2021年
9
月
2
日8:30至2021年
9
月
10
日9:30,限时竞价期2021年
9
月
10
日9:30开始,
加价幅度为
5
000元或整数倍
,竞价周期120秒
,
直至无人出价,最高报价为最终成交价。
四、保证金赔偿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时,竞买方的
保证金用于利益受损方的赔偿,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时,利益受损方有权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
竞买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
2、
竞买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
3、
竞买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4、
竞买方与转让方、其他竞买方串通竞价,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竞买方对转让方和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网络竞价公正性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网上报名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
1、
任何参与竞买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认定已在报名时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接受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
2、非国家政策更改或不可抗力因素,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到我中心签署相关文件、足额
交
纳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办理完标的过户交割手续的,则视同其违约,我中心将视为其放弃本标的受让资格,受让方所
交
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若我中心再次组织该标的的交易活动,不允许其再次参加竞买,且再次成交的价格低于原成交价的,转让方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五、付款方式
竞价结束后→受让方
交
清成交款(3个工作日之内)→中心开具成交确认书→受让方与转让方办理交割过户事项→交易中心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转入成交价款。
六、受让方须知
(一)
网上报名、
交
纳保证金、网上竞价、
交
纳成交价款等具体操作详见官网首页办事指南-产权交易《
》。
(二)成交价款
交
纳账户开户行: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财支行,户名:秦皇岛市政府采购中心,账号:634013010000002857。成交价款交齐后,受让方持相关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用户需携带公章;自然人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410人事财务科确认成交价款到账情况,确认成交价款到账后到412交易产权科领取成交确认书,
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三)
因不可抗力、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竞价平台软硬件故障等原因出现,导致报价系统异常、报价活动中断的,我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竞价中止或终止的决定,决定结果在网站公告栏公布,该通知具有法律效力,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
(四)产权交易过程中,出现人民法院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发出终止交易书面通知等特殊情况则交易终止。
(五)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相关当事人可以向中心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意向受让方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八)竞价须知、交易流程均为本次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应。
(九)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七、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及踏勘:
常素梅
18533550928
交易中心产权科:朱佳林 0335-3623066
中心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4楼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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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租赁 租赁权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