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废标公告(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2022)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梅溪湖**科技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1.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长沙市**镇,由三个地块组成;
地块一:**村安置用地,净用地面积约129亩,东临冷兰路、西临紫荆路、南面为看云路、北面为红枫路;
地块二:桥头铺村安置用地,净用地面积约150亩,东临玫瑰路和夏鹃路、西临碧桃路、南面为看云路和海桐路、北面为红枫路;
地块三:坪山村安置用地,净用地面积约94亩,东临夏鹃路、南面梅溪湖西延线、北面为琼花路。
1.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49750m2,总建筑面积约为75万平方米;
1.4工程投资估算:投资估算约180000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为准;
1.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1.6设计周期:120天(整体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通过并出正式施工图);
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8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1.9招标范围
梅溪湖**科技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含深化)、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总图、建安工程、景观工程、智能化及其他各相关专业)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格。
2.3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为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项目设计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的条件:
2.4.1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均经年检合格;
2.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2.4.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并具备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财务要求;
2.4.4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4.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5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质。设计负责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建筑面积为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设计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作为补充资料;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2.6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的社保证明),且注册证书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三、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四、到投标现场提交法人承诺书人员要求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五、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评标委员会组建
按长发改〔2011〕233号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为5人,其中技术类评委3人,经济类评委1人,业主评委1名,除业主评委以外其余评委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八、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只对进入前三名的投标人给予设计费补偿,排名第一的补偿人民币15万元,排名第二的补偿人民币8万元,排名第三的补偿人民币5万元(以上均含税),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补偿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和获得补偿的投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归招标人。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应按规定支付相应的补偿费。
九、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4年 2 月 25 日起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9.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0.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 3 月 16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10.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一、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万元)。
11.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11.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11.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梅溪湖**科技城保障性住房设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梅溪湖**科技城保住房设计”),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4 月11 日9:00整(北京时间,下同);
1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1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4投标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予以公示,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1.1项目名称:梅溪湖**科技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1.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长沙市**镇,由三个地块组成;
地块一:**村安置用地,净用地面积约129亩,东临冷兰路、西临紫荆路、南面为看云路、北面为红枫路;
地块二:桥头铺村安置用地,净用地面积约150亩,东临玫瑰路和夏鹃路、西临碧桃路、南面为看云路和海桐路、北面为红枫路;
地块三:坪山村安置用地,净用地面积约94亩,东临夏鹃路、南面梅溪湖西延线、北面为琼花路。
1.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49750m2,总建筑面积约为75万平方米;
1.4工程投资估算:投资估算约180000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为准;
1.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1.6设计周期:120天(整体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通过并出正式施工图);
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8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1.9招标范围
梅溪湖**科技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含深化)、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总图、建安工程、景观工程、智能化及其他各相关专业)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格。
2.3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为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项目设计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的条件:
2.4.1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均经年检合格;
2.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2.4.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并具备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财务要求;
2.4.4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4.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5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质。设计负责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建筑面积为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设计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作为补充资料;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2.6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的社保证明),且注册证书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三、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四、到投标现场提交法人承诺书人员要求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五、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评标委员会组建
按长发改〔2011〕233号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为5人,其中技术类评委3人,经济类评委1人,业主评委1名,除业主评委以外其余评委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八、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只对进入前三名的投标人给予设计费补偿,排名第一的补偿人民币15万元,排名第二的补偿人民币8万元,排名第三的补偿人民币5万元(以上均含税),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补偿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和获得补偿的投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归招标人。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应按规定支付相应的补偿费。
九、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4年 2 月 25 日起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9.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0.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 3 月 16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10.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一、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万元)。
11.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11.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11.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梅溪湖**科技城保障性住房设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梅溪湖**科技城保住房设计”),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4 月11 日9:00整(北京时间,下同);
1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1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4投标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予以公示,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