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田径场、形体训练室音频扩声系统废标公告(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雪峰校区田径场、形体训练室音频扩声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流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XBC磋〔2022〕025号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雪峰校区田径场、形体训练室音频扩声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供应商不足三家。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等待下次招标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65号
联系方式:0839-33614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54号东冶小区2-1-2
联系方式:0839-6198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0839-619856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雪峰校区田径场、形体训练室音频扩声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音频设备/扩音设备
采购单位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2年08月19日 09:5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39-6198567
采购单位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39-3361425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54号东冶小区2-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39-6198567
附件:
附件1
XBC磋〔2022〕025号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雪峰校区田径场、形体训练室音频扩声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磋商文件.docXBC磋〔2022〕025号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雪峰校区田径场、形体训练室音频扩声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磋商文件.doc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竞争性磋商文件雪峰校区田径场、形体训练室音频扩声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编号:XBC磋〔2022〕025号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7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6第二章供应商磋商须知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3目录2022年08月第十章采购合同(草案)47第九章评审方法37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26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5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5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18四、公司员工不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接受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不与供应商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防止规定特定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行为发生,防止泄露标底或透露对供应商的评审有关情况、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有关商业秘密、与供应商或采购单位恶意串通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发生。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杜绝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一、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廉洁规定,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规范代理行为,恪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我公司在参与政府采购事务过程中承诺:代理机构廉洁自律书2.项目名称:雪峰校区田径场、形体训练室音频扩声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1.项目编号:XBC磋〔2022〕025号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人)委托,拟对雪峰校区田径场、形体训练室音频扩声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五、公司员工不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与供应商不存在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不区别对待供应商,共同维护政府采购环境。三、采购项目简介资金预算:280000.00元资金来源:学院预算内资金二、资金情况4.代理机构: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采购人: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项目采购双十寸有源线性阵列音箱设备,含数字调音台、无线手持话筒、立式演讲话筒及音箱周边设备,满足日常教学、集会、运动会等大型活动扩音需求。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费: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磋商文件自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下列方式获取。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十一、磋商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54号东冶小区2-1-2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54号东冶小区2-1-2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方式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须将填写完整的《投标单位报名表》及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鲜章后进行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箱号码:1311414736@qq.com),具体事宜请联系:姜先生,联系电话:13709034189。方式一(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经办人员在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54号东冶小区2-1-2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2.代理机构: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39-3361425联系人:杨老师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65号1.采购人: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十二、联系方式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280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28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7采购类别货物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质性要求)否9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0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11磋商情况公告磋商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12磋商保证金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3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5%。14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1370903418915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1370903418916成交通知书领取磋商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也可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形式发放。联系人及电话:姜先生,1370903418917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计发基数为成交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280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28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7采购类别货物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质性要求)否9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0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11磋商情况公告磋商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12磋商保证金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3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5%。14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1370903418915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1370903418916成交通知书领取磋商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也可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形式发放。联系人及电话:姜先生,1370903418917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计发基数为成交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一、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第二章供应商磋商须知温馨提示: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8号)等国家和社区相关要求,请前来我公司的供应商工作人员注意最新的疫情管控措施和要求,避免因健康码等原因无法现场递交相应资料的可能性。联系人及电话:姜先生,0839-6198567,13709034189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54号东冶小区2-1-2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采购主体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要求。1.适用范围二、总则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4.磋商费用(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若涉及,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磋商保证金(若涉及,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三、磋商文件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若采纳,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四、响应文件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17.响应文件格式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2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为用U盘存储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格式)电子文档与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一致。18.1响应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9.2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9.1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电子文档单独密封。19.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实质性要求)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8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0.1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递交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规定被没收(如有)。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六、成交事项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五、评审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确定成交供应商24.成交结果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成交通知书24.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按相关规定处理。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7.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7.合同分包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9.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8.合同转包27.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3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2.履行合同本项目不公告合同。31.合同公告见磋商文件第五章。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八、磋商纪律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三、售后服务、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34.资金支付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3.验收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十、其他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办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一、资格要求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37.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章);一、资格证明材料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根据国家目前规定执行。(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特别说明:按照国家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再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5.提供以下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必须提供);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二、技术要求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双十寸有源线性阵列音箱设备,含数字调音台,无线手持话筒,立式演讲话筒及音箱周边设备,满足日常教学、集会、运动会等大型活动扩音需求。项目名称:雪峰校区田径场、形体训练室音频扩声系统采购项目(二次)一、项目概述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特别提醒:以上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同时,以上材料应逐一审查通过。(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人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采购人帐户名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建行广元市分行滨河支行,帐号:51001668637058068090。(1)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因成交人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1.商务要求三、商务要求、售后服务要求、其他要求1.技术参数及配置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单位数量备注(一)雪峰校区田径场扩音系统1双10寸线阵列音箱▲1.系统组成:两只10″低频驱动器,不小于1.8″高频驱动器;★2.额定功率:不小于600W;最大功率:不小于2400W;3.灵敏度(1w/m):不小于102dB;4.最大声压级:不小于135dB; 5.频响不劣于70Hz-20KHz(±6dB);6.120º对称水平覆盖范围,15 º垂直波束控制角;7.箱体喷涂为聚脲防水漆。★8.提供封面具有“CNAS”、“CMA”、“MRA”、“CAL”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并提供检测报告真伪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截图。▲9.双10寸线阵列音箱、单21寸线阵列超低频音箱、线阵音箱功放为同一品牌产品。只20含5+2防雨罩2个,2+1防雨罩4个。2单21寸线阵列超低频音箱▲1.系统组成:1只21″低频驱动器;★2.最大功率:不小于2400W;3.灵敏度(1w/m):不小于102dB;4.最大声压级:不小于135dB; 5.频响不劣于30Hz-400Hz(±6dB);★6.箱体喷涂为聚脲防水漆。★7.提供封面具有“CNAS”、“CMA”、“MRA”、“CAL”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并提供检测报告真伪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截图。▲8.双10寸线阵列音箱、单21寸线阵列超低频音箱、线阵音箱功放为同一品牌产品。只63线阵音箱功放★1.2通道Class D 音频功率放大器;2.功放内置DSP处理器;3.具有预过热软保护,预过载软保护;★4.功率≥2X2500W@8Ω,2X4800W@4Ω,失真 1000。转换速率>100V / u;★8.提供封面具有“CNAS”、“CMA”、“MRA”、“CAL”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并提供检测报告真伪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截图。▲9.双10寸线性阵列音箱、单21寸线阵列超低频音箱、线阵音箱功放为同一品牌产品。台94数字音频处理器★1.支持6通道的模拟输入和8 通道模拟输出的6进8出数字音频处理器;2.支持PC控制接口USB调试,可支持选择6个输入通道的任意几个通道混音;3.面板配置8个DIP开关可以执行快速预置切换而无需连接电脑调试;4.取样位数/频率24bit/96KHZ。台15无线手持话筒1.频率范围:470~510MHz/641~698MHz;2.接收灵敏度:-106dBm ±2dB/SINAD=12dB;3.三阶互调抑制:≥78dB;镜像抑制:≥100dB;阻塞抑制:≥73dB;4.邻道抑制:>110dB (F0±250KHz);动态范围:≥115 dB(A);5.失真度:<0.5% (at 1KHz) (不含咪芯);6.频率响应:35Hz~18KHz (-3dB);★7.指向性:心形指向。套26立式演讲话筒★1.指向性:心型或超心型;2.频率响应:20-20kHz;灵敏度:20mV/Pa(-34dBV)+/-3dB;3.输出阻抗:200欧姆;信噪比:>75dB;4.最大声压级:138dBSPL;等效声压:18dB(A weighted);5.动态范围:120dB;6.工作电压:12-48V幻象电源;7.连接口:3针XLR公座;★8.长(高)度:≥1200mm。只27数字调音台1.最大支持48 路输入通道全处理;★2.24路本地话筒输入(XLR);3.2路 立体声输入(TRS);4.1路 3.5mm 立体声输入;5.12路立体声混音(AUX 或编组)+主左右输出;6.18路可分配的本地输出(16路 XLR+2 路 1/4’’TRS);7.具有AES 数字输出;8.具有专用对讲话筒输入(XLR);9.可 SLink EtherCON连接提供远程音频传输,方式有dSnake 和 DX 扩展接口,或gigaACE(64X64)协议;10.静音编组≥8个;DCA 编组≥8个;立体声矩阵输出≥3路;11.7"彩色触摸屏;12.16个可分配软按键;8个可分配旋钮;13.有物理控制按键用于通道处理(增益、高通滤波器、噪声门、压缩器、声像、均衡器增益/频率/带宽);★14. 32+1个推子,6 层,192个可分配的通道条;15. 电动推子用于推子发送、GEQ推子模式和混音调用;16.彩色通道电平表;17.两路单声道可配置成为立体声输入;18. 输入通道可自由配置效果器插入;19. 输入处理——前置放大器、高通滤波器、噪声门、参量均衡器、 压缩器、延时;20. 混音输出处理——参量均衡器、图示均衡器、压缩器、延时;21.每个 show 文件可储存≥300 个 Scene(场景);22.具有无线远程混音应用软件,用于 iPad 和 Android。23.含与调音台匹配的航空箱。台18航空机柜20u,定制,防震,可以组合成为操作台,放置调音台。个1(二)雪峰校区形体训练室扩音设备1单15寸扬声器★1.系统组成:一只15″低频驱动器,及与之匹配的高频驱动器;★2.最大功率不小于900W;3.灵敏度(1W/m)不小于100dB;4.最大声压级不小于132dB;5.频率范围不劣于55Hz~20KHz;6.高音号角角度可旋转;7.投射角度不劣于90°× 60°。8.配置壁挂吊架。▲9.单15寸扬声器、扬声器功放为同一品牌产品。只42扬声器功放1.2通道Class D 音频功率放大器;2.功放内置DSP处理器; 3.整机效率>80%,扬声器动态能量回收;4.支持预过热软保护,预过载软保护;★5.功率≥2X2500W@8Ω,2X4800W@4Ω,失真 1000,转换速率>100V / us。▲9.单15寸扬声器、扬声器功放为同一品牌产品。台13调音台★1.12通道调音台;2.不少于6个话筒 / 12个线路输入 (4个单声道 + 4个立体声);3.2编组母线 + 1立体声母线;4.至少2路AUX (包括FX)。具有单旋钮压缩器;5.具有高级效果器:SPX,含不少于24组预置效果器;6.具有24-bit/192kHz 2进/2出 USB音频功能;7.具有单声道输入通道上的PAD开关;8.具有+48V幻象供电,XLR平衡输出。台14无线头戴话筒★1.话筒指向:心形指向;2.频率范围:470~510MHz/641~698MHz;3.频带宽度:40MHz/57MHz;4.接收灵敏度:-106dBm ±2dB/SINAD=12dB;5.三阶互调抑制:≥78dB;6.镜像抑制:≥100dB;阻塞抑制:≥73dB;7.邻道抑制:>110dB (F0 ±250KHz);8.动态范围:≥115 dB(A);失真度:<0.5% (at 1KHz) ;9.频率响应:35Hz~18KHz (-3dB)。只25机柜1.≥12U,带锁;2.正面带有玻璃,壁挂安装。个11、本项目核心产品:双10寸线阵列音箱、数字调音台;2、本项目强制节能产品:无;3、技术参数中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若未满足或有负偏离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带★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未满足或有负偏离的,将根据评分办法规定分别进行扣分。(3)培训要求:乙方需对甲方开展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免费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正确使用、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2)乙方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应急处理制度及措施、维护保养计划、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等),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2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单方面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售后服务要求(4)廉政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署采购廉政协议书。(3)合同签订地:采购人所在地。①成交人应在开工前提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3)针对本项目安装施工的总体要求:(2)施工内容包括土建改造、水电安装、桌椅布置、设备安装、综合布线及软件系统安装;(1)施工涉及所有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针对本项目的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项:3、其他要求③室外音箱均为固定安装,要设置便于使用、美观的防雨防晒设施,具体措施由甲方审核后实施,该费用包含在项目报价费用中,不再另行付费。②面向篮球场侧的音箱设备采用吊挂方式安装,在看台的左侧及看台雨棚左柱上设置吊点;①需拆除影响主扩音箱摆放的看台座椅,所有音箱信号线必须穿金属管铺设到控制室(距离约40m);(4)田径场主扩音箱安装具体施工要求:③施工中的相关配套材料由成交人提供;②成交人需要负责对本项目实施安装,包括拆除影响安装设备的座椅、综合布线、音箱设备安装固定、合理设置吊点、做好防雨防晒等措施;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性要求;若磋商结果无实质性变动,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并且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将视作无效文件处理。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3)付款方式:由采购人直接向成交人支付;项目经初验收合格后,15日内完成最终验收;终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人接到供应商票据凭证资料在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0%;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在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质保期内成交人未履行产品质保责任和售后服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交货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65号(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雪峰校区)。(1)交货时间或完工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该项目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每误期一周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3%)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直至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为止。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4、交货时间及地点,付款方式二、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2.供应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商务要求等情况。1.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价格。一、磋商内容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如果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去掉备注而无其他解释性说明,则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备注中的要求)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样例条款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1、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XXX(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参加XXX项目(项目编号: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一:承诺函附件二: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被授权人签字:XXX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七)根据采购项目设置的特殊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五、如果有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价函附件三: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7.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和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1份,用于磋商报价。5.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报价为________(元)(大写:)。本项目在采购预算内执行。报价表附件四: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8.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2、此报价表不做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通过审查后在报价环节现场填写并递交。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雪峰校区田径场、形体训练室音频扩声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第N轮报价/最后报价(根据磋商实际情况选择)分项名称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家及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项目完成时间备注(一)雪峰校区田径场扩音系统1(一)雪峰校区田径场扩音系统2(一)雪峰校区田径场扩音系统...(二)雪峰校区形体训练室扩音设备1(二)雪峰校区形体训练室扩音设备2(二)雪峰校区形体训练室扩音设备...报价合计(元): (大写: )项目编号:技术要求应答表附件五: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磋商供应商名称:XXXX。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项目编号:技术参数表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询价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序号货物(设备)名称磋商文件要求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磋商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备注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询价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项目编号:商务应答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按要求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若有)附件六:日期:XXX年XXX月XXX日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八、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七: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八: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总则第九章评审方法注:本声明函为选择性提供。(注:投标人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的,必须一并提供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以进行10%的价格扣除评审。若有虚假声明,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论处)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2磋商工作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5(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磋商程序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2.2资格性审查。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磋商。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2.4.9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或评审委员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最后报价。注:磋商小组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在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综合评分(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2.1确定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应当与采购项目有直接联系,无直接联系的事项不得作为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意见》(川财采[2013]66号),评标办法注意事项为:3.3.2评分细则样本格式(项目根据需求内容调整)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3.2.5按《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货物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30%-60%;服务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30%。应当将价格、技术、服务作为主要评分因素,合理设定各评分因素的分值。3.3.2.4不得将进口产品作为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中的加分事项。3.3.2.3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不得在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中进行直接或者间接的加分和减分。3.3.2.2对于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商务、服务等要求中未明确的事项,不得作为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34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4分。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4注: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及失信企业价格惩戒加成或扣分政策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执行。2技术参数和配置35分1.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的,得35分。2.响应产品带★号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共19条)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不带★或▲号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或有负偏离的扣0.2分(共80条)。带★技术参数需提供证明文件以验证参数真实性(生产厂家的彩页资料或质量白皮书或质检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或证明文件与投标响应不一致的作负偏离处理。所提供材料须加盖供应商鲜章。3履约能力18分1.所投音箱生产厂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响应人2020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期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10分。未提供不得分。3.响应人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障措施.②实施进度计划.③安全措施.④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审,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6分,每有一项缺失或不完善、不合理扣1.5分,扣完为止。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鲜章);合同内容包括产品清单、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4信誉3分1.响应人具有有效期内的AA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人鲜章。5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9分1.本项目质保期为2年,在此基础上每延长1年,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应急处理制度及措施、维护保养计划、备品备件供应保障等),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切实符合本项目实际采购需求的得5分,每有1项内容缺失或不满足项目实际采购需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6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1分响应人提供的产品中,每有一项被认定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的得0.5分,最多得1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第十章采购合同(草案)(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65号合同编号: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采购项目XXXXXXXXXXXXXXXX采购项目合同书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甲方向乙方购买以下物品一、合同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XXXXXXXXX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XXXXXX)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第X包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参数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且为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乙方(供应商):XXXXXXXXXXXXXXX甲方(甲方):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合计大写:XXXXXXXXXX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XX日内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数量向甲方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包括设备安装、软件系统安装等,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安装调试结束后,乙方通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进行初步验收。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最后验收。最后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合格验收报告,乙方凭此验收报告与甲方结算付款;最后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立即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四、交付、安装、调试与验收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标准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XX章和本合同附件1(含零部件、配件等)的约定标准,并且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并且现场操作运行演示的效果被甲方认可。乙方所供货物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三、质量标准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XXXX元(大写:XXXXXX元整);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国内税费、培训、售后服务、招标代理等费用均包含在该总价内。二、合同总价1.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单方面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售后服务3.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2.最后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凭乙方的税务发票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XX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XXX元整)货款。1.本合同签订前,乙方要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或者出具合同履约金保函)(履约保证金或者保函额度)按合同总额的5%计算人民币¥XX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XX元整)。五、付款方式联系人:XXX联系电话(手机或座机):XXXXXXXXX(2)乙方联系人:XXX联系电话(手机或座机):XXXXXXXXX(1)甲方3.售后服务双方联系人2.培训要求:…………。(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4‰的违约金向乙方支付赔偿金并立即支付应付货款;因财政结算或预算支出未批复造成迟延支付除外。(1)甲方拒绝初步验收或最后验收,赔偿乙方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1.甲方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5.售后服务其他事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相关要求执行。4.质保期满后,乙方依约履行了售后服务义务,甲方一次性全额无息支付乙方人民币¥XXXXXX元履约保证金(或者甲方向乙方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争议解决办法(3)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除赔偿甲方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外,还要全额退还甲方人民币¥XXXXXX元货款。(2)乙方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调试,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4‰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并立即安排交货、安装和调试。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调试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4‰向甲方支付赔偿金。(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质量标准,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合格货物的更换,更换仍不合格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2.乙方违约责任2.廉政协议1.投标文件详细技术参数表附件:十、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肆份,乙方XX份(含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合同生效账号:51001668637058068090账号:XXXXX开户银行:建行广元市分行滨河支行开户银行:XXXXXX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65号地址:XXXX联系人:联系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盖章):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乙方(盖章):XXXXX廉政协议附件2:附件1:响应文件详细技术参数表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传真:0839-3350565传真:XXXXXXXXXXXXXXX电话:0839-3361425电话:XXXXXXXXXXX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3、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禁搞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正当交易。2、严格执行本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加强本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供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维护双方合法利益,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廉洁。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本廉政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以下条款。4、不得要求乙方为自己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3、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合同的宴请等活动。2、不得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向乙方索要合同以外的各种费用,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1、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现金、银行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义务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廉政责任条款的行为,有向其纪检监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4、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亲友的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3、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人员公正履行合同。2、不得支付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索要的各种费用,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1、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送礼金、银行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义务5、不得在乙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按约履行时为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推诿扯皮、借故刁难。4、双方不履行上述各自义务,构成违法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执纪部门按管辖权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3、甲方人员如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甲方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违纪人员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收受贿赂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要向本协议指定的监督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如知情不报,一经核实,将按上述约定执行,乙方并按采购项目总价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人员如从事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并承担行贿金额5倍的违约金,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四、违约责任5、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履行环节为获得便利向甲方任何人支付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六、甲乙双方有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影响正确履行采购合同的,按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对相关方予以责任追究。4、违约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事实被确认后30天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2、双方单位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违约行为的,由双方单位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并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乙方举报甲方违规违纪行为,甲方保证乙方不会在正常业务中受不公平待遇。五、违约责任追究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八、本协议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政府采购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七、乙方因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而获得的非法所得,应返还甲方。因乙方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田径场、形体训练室音频扩声系统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