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物业管理服务废标公告(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
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05022022000074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按时签到且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
联系方式:08303123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
联系方式:083031238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03123850
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16日
相关附件:
物业管理服务谈判文件(2022110901).pdf
物业管理服务谈判文件(2022110901).pdf
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标)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zjg202210632(编制响应文件以此编号为准)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编号:N5105022022000074中国·四川·泸州采购人: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同编制采购代理机构: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11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7第五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审方法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第一章谈判邀请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人)委托,拟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本次采购活动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以下简称“泸州电子交易系统”,登录地址:http://www.lzsggzy.com,注册登录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获取地址:https://www.lzsggzy.com/bszn/list.html。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jg202210632。2.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3.采购人: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4.采购代理机构: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采购预算3330000元/年,最高限价3280000元/年。三、采购项目简介1.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采购物业管理服务(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17]213号,本采购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四、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五、供应商邀请方式发布公告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scsczt.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www.lzsggz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业绩要求:供应商2019年1月以来至少具有两个非住宅物业服务项目的业绩。(注:1.竞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资金支付凭证(如为分期付款的,至少提供一次资金支付凭证)并加盖电子签章;2.同一业主的多个合同,按一个业绩计算)。(2)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的,竞标时还须提供:1.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必须约定:将合同金额至少30%向中小企业分包,且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分包意向协议中的分包承担主体为中小企业的证明材料(提供分包承担主体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同时提供分包承担主体的身份证明文件,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第四章)。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信用泸州”(网址:www.creditlz.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预算编制单位、预算评审单位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4—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00万元以上。八、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潜在供应商应自2022年11月10日00:00:00至2022年11月14日23:59:59前(北京时间)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谈判文件(未按要求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具有竞标资格)。同时,因投标需要,供应商必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TPBidder,按上述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提示:(1)首次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的新用户,应先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点击“注册”,再点击“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完善注册信息提交验证,待验证通过后,再选择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进行登录。(2)本项目为电子化采购项目,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的问题,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网站右下角操作手册栏目,进入操作手册栏目后选择对应的类别和角色下载查看。2.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记录的时间为准(下同)。在质疑处理中,仅以该记录时间作为判定潜在供应商是否在“获取时间”内获取谈判文件的依据。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方式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09:00(北京时间)。2.递交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格式xxx.LZTF),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www.lzsggzy.com(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操作手册),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收其他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十、谈判时间与谈判方式、地点—5—1.谈判时间:2022年11月16日09:00(北京时间)。2.谈判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谈判。谈判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登录泸州电子交易系统的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在线解密、谈判、报价(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签到、解密、谈判、澄清、说明、更正、报价的,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在线解密时间为30分钟(规定时间内已解密完成的除外)。注:代理机构将退回未按要求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或未按时完成在线签到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3.评审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交易中心评标室(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本项目报名后,是否具备开标条件的信息,请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的“场地查询”栏目查看“开标前状态”。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报名不足三家”,采购中心将不组织本项目谈判。十一、信息发布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二、特别提示1.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1.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1.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6—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1.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2.本次采购中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评标等环节均在泸州电子交易系统及其文件编制软件中完成。采购活动参与各方要严格按照泸州电子交易系统及文件编制软件的操作手册(说明)进行系统及软件操作,并承担操作不当带来的不利后果。响应文件的制作与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查看工具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站首页--工具下载--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与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文件制作通用)进行下载,同时附有相应的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3.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泸州市江阳区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注册、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提前完成注册、办理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的不再重复注册、办理〕。4.供应商的CA证书是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进行系统操作的唯一身份认证,使用CA证书登录泸州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均代表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责。5.供应商应当确保其CA证书和使用泸州电子交易系统的网络设备及环境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并自行承担未按前述规定执行所带来的不利后果。6.需要电子签章时,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加盖其单位电子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加盖其个人电子签名或印章。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启响应文件、评审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7—确保录音录像清晰可辨。泸州电子交易系统将如实记录并保存电子化采购过程、数据信息来源等信息,妥善保存电子化采购活动中的数据信息,采购活动结束后,形成项目电子档案。8.谈判文件中的所有空格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按实填写,无内容或不采用则应用斜画线“/”表示。谈判文件中设置了可选项(用“□”标识),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采购代理机构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采购代理机构选用。十三、联系方式采购人: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0)3123500采购代理机构: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邮编:646000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0)3123850泸州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联系方式:(0830)3190731CA证书的办理、运维服务:联系方式:(0830)3100611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8—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加谈判。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3330000元/年。本项目1个包。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3280000元/年。本项目1个包。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4联合体(实质性要求)允许不允许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实质性要求)□是否6合同分包允许不允许—9—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泸州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电子文档形式的说明,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除外),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说明应当通过泸州电子交易系统提交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加盖其个人电子签名或印章;否则无效。3.供应商提供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说明或者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8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服务报价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应提供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提供联合体双方或分包意向协议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双方(大型企业除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二、本项目拒绝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10—(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8(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9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2.评审程序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2.1.1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六)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4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审查。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审查。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2.2资格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66—2.2.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2.2.4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泸州电子交易系统发送至各供应商,同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4谈判。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2.4.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8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67—2.4.9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后报价。2.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加盖电子签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若最低报价出现二家或二家以上的,采用采购人代表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次序。2.8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8.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68—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一)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二)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三)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四)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五)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9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四)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2.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69—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2.11供应商澄清、说明。2.1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2谈判小组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权利(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盖章。3.确定成交供应商3.1确定原则:□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3.2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取以下程序3.2.1谈判小组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3.2.3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2.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一)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70—(四)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五)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3.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成交公告,并通过泸州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发送成功即为送达,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泸州电子交易系统查收成交通知书。4.终止谈判采购活动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谈判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公告,并公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形。供应商需要知晓导致采购活动终止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采购单位。4.2对于评审过程中采购活动终止的采购项目,谈判小组应当对谈判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5.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5.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5.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5.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5.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71—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72—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2.服务内容:。3.服务标准:具体条款应来源采购文件、响应文件。4.服务时间:委托服务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5.乙方工作职责:……二、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大写):人民币元(¥元)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三、合同价格支付1.支付步骤和比例:(1);(2);(3);……2.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73—(1)合格的发票;(2)由甲方乙方签章的《履约验收报告》;(3)其他(如有)。3.交付方式:四、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利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或者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五、乙方的权利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否则可视为违约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4.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六、服务工作管理、检查考核(甲方根据谈判文件中的考核标准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填写,如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七、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74—受的损失。八、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违约责任:(2)甲方的其他违约责任:2.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乙方提供不合格服务的违约责任:(2)乙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3)甲方的其他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解决:方式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是,。方式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十一、补充事项(如有)……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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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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