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挂电梯废标公告(延安大学2022)
一、项目编号:SNCG-FM-2022150
二、项目名称:特立楼外挂电梯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延安大学特立楼外挂电梯采购):
废标理由:投标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该项目采购失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延安大学特立楼外挂电梯采购):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延安大学特立楼外挂电梯采购
0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大学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大学杨家岭校区
联系方式:0911-2650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联系方式:0029-88661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丹
电话:029-88661361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02日
相关附件:
延安大学特立楼外挂电梯采购.docx
延安大学特立楼外挂电梯采购.docx
采购人:延安大学项目编号:SNCG-FM-2022150项目名称:延安大学特立楼外挂电梯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一、定义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一章谈判邀请函1目录2022年11月28日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七、组织评审20六、开启响应文件19五、响应文件18四、谈判报价17三、谈判文件15二、供应商注意事项7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35第三章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33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32十、其他31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八、成交29延安大学特立楼外挂电梯采购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交易大厅该项目公告下方免费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2-12-02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第一章谈判邀请函第三部分响应方案57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49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43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40联系方式:0911-2650182联系人:张老师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大学杨家岭校区三、采购人:延安大学二、项目编号:SNCG-FM-2022150一、项目名称:延安大学特立楼外挂电梯采购本项目为钢结构外挂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位于延安大学杨家岭校区特立楼,由于特立楼年代久远,没有电梯,现需在特立楼外加装6层外挂电梯,包括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土建工程、电梯井道主体及外墙工程钢结构、平台廊桥钢架装潢等。五、谈判内容和要求联系方式:029-88661246联系人:胡老师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四、集中采购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十、供应商资格要求:九、项目属性:货物类八、所属行业:工业七、采购预算:57万元六、资金来源:预算内具体情况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2)供应商若为电梯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及所投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有效期内的旧证)。(1)供应商若为电梯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有效期内的旧证);9、特定资格条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谈判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十一、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谈判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须提供自己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2、《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应按谈判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6、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4、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十三、谈判保证金的交纳4、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2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流程可参照https://www.snca.com.cn/notice/show/533.html,现场办理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理大厅3、4号窗口,咨询电话:029-88661241。疫情期间数字认证证书(CA锁)新办及续费可使用网上受理邮寄领取的方式办理,详见http://www.sxggzyjy.cn/xwzx/002002/20200218/79d68d76-7e82-44b0-8b8b-cb07d0658787.html。2、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数字认证证书(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省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1、获取方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谈判文件。十二、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3、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9:30电子响应文件(*.SXSTF)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1、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十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免费2、“规定时间”由现场工作人员具体确定。备注:1、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开启时,供应商应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按无效响应对待。5、开启形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需在开启前最少一小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首页选择“不见面开标-陕西省本级”自行调试,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远程观看开标直播。及时加入网络开标大厅公布的腾讯QQ号,以便谈判、澄清等情况处理。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4、开启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6室3、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响应文件。”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启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对待。特别提醒:十七、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9-88661246十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一)采购人:延安大学一、定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多轮(最后)谈判报价时,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在交易系统中提交多轮(最后)报价,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5、供应商需安装新点播放器,以便观看远程不见面开标直播画面(播放器下载链接为: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Down&SoftGuid=55aa4e06-c384-4005-bcb9-48932d410fd4)。4、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音响和拾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个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相关操作流程见本章第十四条第5款备注(1))。供应商针对谈判文件(包括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商务条款等)依法提出书面询问的,采购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供应商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询问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告知采购人并协助采购人做出答复。(一)询问二、供应商注意事项(四)供应商: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二)监督机构:陕西省财政厅(三)质疑和投诉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和标前答疑。答复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顺延开标时间。凡未参加现场踏勘和标前答疑的供应商,由此造成的偏差由各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项目安排现场考察和标前答疑的,采购人应尽量在现场予以解答(口头提问可口头答复),现场不能做出解答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并交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二)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成交)结果,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询问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3、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如果认为谈判文件(包括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商务条款等)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5)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予受理:7、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6、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质疑人对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联系电话:029-886612589、质疑函递交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8、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信用记录及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的时间段为“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含当日)”。信用记录及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的结果,可以纸质截图或将截图保存至电子介质的形式留存。供应商未如实填报《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行为。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谈判小组将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四)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联系电话:029-68936154投诉书递交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冰窖巷6号陕西省财政厅509室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2%-3%的扣除,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则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不能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备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的,不能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0、国家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要求,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6、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13、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在“832平台”填报预留份额。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社关于印发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规定“中小企业可根据各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金融产品,并根据方案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和要求向相关银行提出信用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申请开展尽职调查,合理确定融资授信额度。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4、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成交(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2、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法定许可的生产及销售资格,且为全新原厂制造,其核心关键部分为近10个月内所生产的非淘汰类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就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此外,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监委颁布《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六)关于产品和服务备注:小微企业的定义参照本款第一至三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为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或允许分包),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均不适用本款规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价格折扣。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对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的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谈判报价最低的参加排序;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内容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无效。(七)关于同一产品的处理6、如谈判文件中已说明,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在提供的进口产品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5、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与《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有关规定,未经核准同意,供应商谈判时必须提供本国产品,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谈判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4、信息安全产品应当获得国家信息安全认证,并可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照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主机设备要有标准配置清单,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购置的计算机设备必须配有正版合法的经采购人认可的操作系统和软件。(九)供应商的谈判费用自理2、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供应商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谈判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1、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八)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3、核心产品为两个以上时,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有部分采用或全部采用相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确定核心产品(可能不止一种),并在谈判文件中载明。提供相同的核心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谈判报价最低的参加排序;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按照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内容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无效。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章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谈判邀请函(一)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三、谈判文件(三)谈判文件的修改、澄清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应当与最新发布的谈判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项目废标后重新组织谈判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重新编制、发布新版谈判文件,供应商应按新版谈判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原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失效。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检查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中所列事项、条款、规范要求及格式,在响应文件中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二)谈判文件的检查及阅读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四)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xggzyjy.cn/)】中的〖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中的〖首页·〉省级公告·〉更正公告〗;3、各供应商在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下列地址发布的更正公告,也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查看左上角的信息提醒,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单独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在此之后提出的针对谈判文件的质疑为无效质疑。答复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可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规定时间”由现场组织人员具体确定。(三)如采购内容无实质性变更,各供应商的报价应逐次降低。本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本次报价超过上次报价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提交不成功的均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二)谈判报价采取多轮报价的办法,最后报价作为评审的依据。供应商应在谈判当天,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报价时间内,使用制作标书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我的项目〗下找到本次谈判的项目,填写最后报价表,签章并提交。(一)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第一次谈判报价表》的相关要求填写需要响应的内容。谈判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谈判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谈判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四、谈判报价(一)响应文件形式五、响应文件(六)因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五)谈判报价金额的小写与大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四)谈判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保留到元)。供应商最终报价较首次报价降价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应按照成交价较首次报价的下浮比率修改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2、电子谈判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谈判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谈判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谈判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1、电子谈判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谈判文件(*.SXSZF)。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谈判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解密等相关操作。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形式。(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供应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三)响应文件的提交2、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90个日历日。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1、响应活动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均使用简体中文,确需提交用其他语言形成的资料,必须翻译成简体中文,如有差异,以简体中文为准。(二)响应文件语言及有效期2、提交的响应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的。1、逾期提交响应文件的;(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先从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旧版,再重新提交新版。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四)谈判供应商对开启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在网络开标大厅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及时处理。(三)开启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项目供应商数约定解密时长,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自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二)本项目采购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需在开启前最少一个小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首页选择“不见面开标-陕西省本级”自行调试,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远程观看开标直播。及时加入网络开标大厅公布的腾讯QQ号,以便谈判、澄清等情况处理。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一)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标、评审工作,整个过程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六、开启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打开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解密时使用的CA锁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响应文件的;1、供应商拒绝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六)在开启环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五)响应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七、组织评审3、开启后电子响应文件已解密且评审结论已形成的,待特殊情况排除后,继续完成评审活动。2、开启后电子响应文件已解密但评审结论未形成的,将发布废标公告,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开启时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将另行确定时间继续完成开启程序;在开启、评审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审无法正常进行时,将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情况特殊处理。(七)特殊情形下的应急处置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4、组织谈判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2、宣布评审纪律;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一)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谈判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10、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8、核对评审结果;7、维护评审秩序,监督谈判小组依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6、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谈判文件;5、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4、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3、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2、确认谈判文件;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二)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三)成立谈判小组10、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9、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8、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7、编写评审报告;6、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谈判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3、评审中因谈判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谈判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所做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谈判小组成员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原谈判小组所做出的评审意见无效。2、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1、为了确保谈判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资格审查1、谈判小组确认或修改谈判文件分步评审,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者,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五)评审程序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四)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1)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资格审查表开启结束后,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谈判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序号资格审查项通过条件结论不通过原因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谈判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9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若为电梯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有效期内的旧证);(2)供应商若为电梯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及所投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有效期内的旧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谈判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谈判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3、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符合性审查。应予以废标。资格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疑点,要求供应商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形式提供更清晰有效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的。(3)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澄清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过失责任原则,澄清、说明或更正前谈判小组将按最不利于参与本次谈判供应商的原则对响应文件做出评判。(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4、响应文件的澄清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序号符合性审查项通过条件结论未通过原因1响应文件语言、有效期响应文件语言、有效期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2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三处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完全一致。3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均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第一次谈判报价表(1)第一次谈判报价表填写符合要求;(2)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3)第一次谈判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或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5供应商承诺书完全理解并接受《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6技术服务要求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要求,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偏差表》,结合谈判文件第三章“★”标识的实质性响应要求没有负偏离。7无其他谈判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响应无效的事项没有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8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有完全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合同草案条款要求的描述。谈判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2)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6、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更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需要供应商书面答复谈判内容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电子邮件以书面答复谈判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进行谈判(4)澄清时供应商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报价、优惠条件、售后服务等实质性内容作任何修改。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澄清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7、最后报价(4)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提交实质性变更响应文件的,视作未实质性响应。(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限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响应无效: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8、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6)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按其响应无效处理。(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以书面形式退出谈判,书面申请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供应商要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提交最后报价,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平台系统无法使用时,供应商要按照谈判小组要求,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方式提交最后报价表。最后报价表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0、编写评审报告最后报价后,谈判小组根据上述价格扣除原则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报价,按照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评审报价相同的,谈判小组优先推荐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再按照综合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做出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本章“四、投标报价”所列需要修正情形,但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采购人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小组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成交供应商及成交金额。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2、采购人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二)本项目采用第1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一)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谈判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八、成交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五)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四)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三)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上公告成交结果。(五)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政府采购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确需修改、变更时,应当按照相应的审核批准程序办理。(四)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成交通知书》及其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三)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人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次公告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一)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其他(八)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七)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谈判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谈判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六)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三)谈判活动终止后,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将重新组织采购。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人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一、项目概况第三章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免费(六)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活动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五)谈判文件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工程清单技术参数表1、货物技术参数表二、采购内容及要求本项目为钢结构外挂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位于延安大学杨家岭校区特立楼,由于特立楼年代久远,没有电梯,现需在特立楼外加装6层外挂电梯,包括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土建工程、电梯井道主体及外墙工程钢结构、平台廊桥钢架装潢等。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1电梯设备1、产品类别:无机房乘客电梯2、层/站/门:6/6/6,速度:1.5m/s3、载重量:≥1000kg4、限载人数:13人5、开门尺寸:1000mm*2100mm6、轿厢尺寸:1500mm*1600mm7、曳引方式:钢丝绳或钢带8、层门材质:厅门发纹不锈钢9、轿门、轿壁材质:发纹不锈钢10、附加功能:消防1台序号工程名称施工要求数量1土建工程12、土建工程:挖底坑2300mm;13、底坑制作:三七灰土回填,混凝土浇灌400mm;14、各层门口凿门洞900mm*2300mm;15、井道尺寸:2650mm*1800mm。1项2钢结构工程16、钢结构工程:电梯井道主体及外墙工程;17、Q235方管型钢200*200*6mm/150*150*6mm;18、Q235花纹板3mm;19、Q235预埋板400*400*20;20、玻璃6+P14+6;21、岩棉彩钢50mm。1项3平台连廊工程22、平台连廊:要求称重1000kg;23、连廊钢架制作;24、各层电梯厅门套制作;25、平台连廊吊顶(塑料扣板);26、LED照明灯25W;27、混凝土地面;28、每层窗户拆除;29、制作塑钢采光窗户,白色玻璃4mm;30、不锈钢扶手50*0.5mm、护栏20*0.5mm;31、玻璃6+P14+6;32、不锈钢门套0.5mm;33、门口侧面金属雕花板。1项★5、完全按照工程量清单要求完成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平台连廊工程施工。★4、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服务,即由供应商指派售后人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3、非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安装问题或产品配件损坏,由供应商负责售后维修免费更换原装配件。★2、完全满足本项目全部采购货物数量要求和电梯设备技术参数要求。★1、售后服务:产品质量保修期/免费保养(修)期自货物安装完毕经国家电梯检测部门验收合格(若产品分批验收,从产品每批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后24个月内。在免费保养(修)期,供应商免费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设备零部件(不包括照明灯具和油脂),不包括免费保养(修)期间年检费用。非采购人故意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及连带损失,其相关责任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三、供应商须承诺(承诺格式自拟):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2)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若“★”内容项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则供应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附至第五章“技术服务偏差表”(二)其他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内容项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应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的“技术服务偏差表”处逐条响应“★”内容项,未逐条响应、有缺漏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内容备注:★6、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向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报备审批电梯加装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二、合同价款(三)质保期:2年。(二)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一)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一、交货条件2、若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成交供应商提供收款收据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40%的预付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具体支付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1、若成交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采购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具体支付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商定)(三)结算方式:(二)货币单位:人民币(一)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三、款项结算2、退还方式:银行转账1、退还时间: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二)退还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采取支票、本票、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5%(取整,具体金额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一)收取四、履约保证金(二)运输方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但必须保证按期交付。不得断货,因断货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货商负责赔偿。(一)运输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六、包装运输五、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中所有承诺事项要求落实,如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所承诺事项的,则视为主动放弃成交资格。备注:履约保证金的相关事宜,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三)不予退还的情形和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一步明确。(二)保证所供产品进货渠道正规,无假货、水货或翻新货,并能按期交付。(一)保证所供产品的设计、制造、产品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检验及产品的测试等,均应按国家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订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七、质量保障(五)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要求,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执行。(四)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安装。(三)产品及其备附件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货物包装要求坚固、完好、轻便,在一般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件漏出散失。因码垛、摩擦、震荡或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货物损坏或变质,伤害人员或污损飞机、设备及其他物品,由于托运人的原因货物包装不良污染飞机及其他物品,供货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供货时间按照合同签订要求按时运送到指定地点,由于运送当中产生的货物破损等不达标因素,由供货方承担一切损失费用,并及时补货包装内应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出厂合格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成交供应商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成交供应商签发货物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保修文件。八、验收(四)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因侵权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保留索赔权力。(三)保证所供产品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产品受潮、锈蚀、遭受冲撞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二)成交供应商的权利义务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派专人到现场协调,提供适当的场地。(一)采购人的权利义务九、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权利义务(3)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2)货物符合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性能满足要求。(四)成交供应商所交付货物及伴随的工程或服务不符合其响应承诺,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情形的,采购人要求更换一次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三)如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成交供应商不能交货,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十、违约责任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完成技术协议和合同规定的所有事项。(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具体明确。(二)合同份数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体商定。(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执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争议解决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陕西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封面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注释:1、本章分为三部分,是为方便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设计。第一、二部分应按要求或给定格式选择填报。2、第三部分响应方案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结合本次谈判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文件的相关条款作出变动。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X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X目录时间:供应商:(公章)项目编号:七、书面声明X六、控股管理关系X五、信用记录X四、税收缴纳证明X三、社保缴纳证明X二、财务状况报告X二、第一次谈判报价表X一、响应函格式X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X九、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X九、特定资格要求X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X(一)实质性条款响应表X四、技术服务偏差表X(二)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X(一)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X供应商承诺书X分项报价表X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方案X一、供应商性质及其概况X第三部分响应方案X五、合同草案条款响应X(二)其他资料X四、税收缴纳证明三、社保缴纳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其中,《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须按下文给定格式填写。特别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第十项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逐一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2、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____(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第标段的谈判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五、信用记录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特此声明。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4、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我方与以下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控股管理关系(样表)供应商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格式不限。六、控股管理关系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关系供应商名称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第______标段的响应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书面声明(格式)七、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特此声明。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2、我方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现委派被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被授权代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标段政府采购活动,就该项目的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自开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标段空白处填写“/”。备注:1、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话: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被授权代表职务: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人像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有人像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国徽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有国徽面)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2)供应商若为电梯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及所投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有效期内的旧证)。(1)供应商若为电梯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有效期内的旧证);九、特定资格条件3、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可采用纸质签字或盖章后,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也可使用法定代表人CA锁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签章。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的,无需提供该委托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中注明联系方式。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参加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第______标段采购活动,为非联合体谈判,本项目实施过程由本单位独立承担。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格式)一、我方已详细阅读了谈判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谈判文件的所有事项及内容。我方收到贵中心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第____标段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第标段谈判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响应函一、响应函格式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七、我方的响应文件在谈判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有效,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六、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我们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五、我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份。四、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完成本项目合同责任和义务。三、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二、我方已悉知并关注了贵方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第三条中的“谈判文件的修改、澄清”)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更正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对谈判文件做出的修改或澄清、答疑纪要,以及项目暂停、重启、延期、终止等)。电话:账号:开户银行:地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八、所有关于此次谈判活动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2、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内容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备注:1、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日期:年月日电子邮箱:邮编:传真: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备注:“谈判报价”为谈判总价。谈判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二、第一次谈判报价表内容谈判报价小写:大写:单位:元(保留到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2、本表为样表,仅供参考,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填写。备注:1、本表“谈判报价”金额应与“第一次谈判报价表”中的“谈判报价”一致;分项报价表日期:年月日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数量单价金额12…合计(元):谈判报价小写:单位:元(保留到元)1、我方谈判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谈判供应商,现郑重承诺:(一)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供应商承诺书日期:年月日(二)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4、我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执行陕财办采管[2006]21号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谈判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上表填写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中“★”内容项为基本响应要求,须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有缺漏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备注:(一)实质性条款响应表四、技术服务偏差表日期:年月日序号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响应文件响应条款是否完全响应123456……五、合同基本条款响应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若“★”内容项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则供应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附至此处,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二)其他材料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2、“是否完全响应”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条款”与谈判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填写“是”或者“否”(如填写“否”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一)供应商性质一、供应商性质及概况响应方案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完全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中“合同草案条款”要求。特别提醒: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将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备注:各供应商可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谈判文件约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自测,判断属于中型、小型还是微型企业。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测算。非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也无联合体及分包情况的,可不提供此项内容。谈判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谈判文件允许分包的,拟分包的供应商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将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不能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本项目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具体如下: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若供应商所投产品不是由小微企业制造,则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同时也不用填写此表。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标段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日期:年月日(二)供应商概况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参照谈判文件第二章《组织评审》各条款的要求,结合第三章《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编制响应方案。二、响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经营范围、股权变更、总公司分公司分布及经营状况、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用户评价、正在实施的项目、评优获奖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成交的其他情况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挂电梯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