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设备带及净化产房废标公告(民乐县中医医院2022)
民乐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病房设备带及净化产房采购项目废标/终止公告
民乐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病房设备带及净化产房采购项目废标/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MLZC221110-078
采购项目名称:民乐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病房设备带及净化产房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乐县中医医院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北城新区
联系方式:13689488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张掖市誉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盛世锦园3号201室
联系方式:0936-8221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逸夫
电 话:13689488111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式 民乐中医院.doc招标文件正式 民乐中医院.doc
项目编号:MLZC221110-078招标文件民乐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病房设备带及净化产房采购项目采购单位盖章:主管领导签字:本文件已经我单位审核,请按此文件发布!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2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代理机构:张掖市誉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单位:民乐县中医医院民乐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病房设备带及净化产房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7第五部分招标原则及办法48第四部分技术参数要求45第三部分合同文件40项目概况:民乐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病房设备带及净化产房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日9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民乐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病房设备带及净化产房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119.8427(万元)预算金额:119.8427(万元)项目名称:民乐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病房设备带及净化产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LZC221110-078一、项目基本情况(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2.(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1%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1%的扣除。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1%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7)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是,预留40%。(6)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精神,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有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5)根据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金融办关于开展“政采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通知规定,此项目可以落实政采贷相关优惠政策。(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注: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最好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的发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0936-8588231。★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投标单位在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务必用CA锁登录生成。方式:投标人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地点: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在线下载获得。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1日10时00分。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2月2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方式和地点售价:0(元)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质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六、其他补充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名称:张掖市誉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689488111地址:民乐县名称:民乐县中医医院1.采购人信息民乐县分中心地址:甘肃省民乐县锦绣家园东门北侧100米项目联系人:李佳联系方式:0936-8221933项目联系人:朱逸夫联系方式:13689488111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936-8221933地址:张掖市甘州区财智世家北门口(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hangye.gov.cn/ggzy/)民乐县分中心电话:0936-4415789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民乐县中医医院联系人:朱逸夫 联系电话:13689488111地址:民乐县2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市誉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0936-8221933地址:张掖市甘州区财智世家北门口西侧二楼3项目名称民乐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病房设备带及净化产房采购项目4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参数5资金来源部门预算6项目预算壹佰壹拾玖万捌仟肆佰贰拾柒元整(¥1198427.00)7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工期40日历天10项目地点民乐县中医医院11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参数要求12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踏勘,费用自理。13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商定14投标文件制作及投标方式★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投标单位在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务必用CA锁登陆生成。 ★注: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 各投标单位最好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的发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0936-8588231。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15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构成:评审专家5人。其中评标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2022年12月2日9:00分(北京时间)之前17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2年12月2日9:00分(北京时间)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18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2.(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19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20保证金递交根据甘财采【2022】16 号文件的规定,为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活力,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21中标公告投标人《投标文件》经过资格性、符合性检查、采用综合评分法后最终确定的成交结果,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2中标通知书领取请成交投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在公示期后2日内到张掖市誉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23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示政府采购合同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并送至招标代理公司盖章备案,且政府采购合同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示。2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5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1%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1%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1%的扣除。(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5)根据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金融办关于开展“政采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通知规定,此项目可以落实政采贷相关优惠政策。(6)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精神,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有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7)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是,预留40%。注:投标人若符合此类政策要求,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对应产品报价,才能在价格分中给予优惠,若不填写,系统无法识别,将无法享受价格优惠政策。26投标人质疑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张掖市誉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的 7 个工作日内负责答复。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7投标人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28履约保证金无29项目属性货物30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31是否允许分包或转包不允许32采购进口产品政策(如涉及)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2.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开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活动,并实施监督管理。3.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除需要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出具专家论证意见外,还要同时出具进口产品所属行业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主管部门的意见。4.招标文件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5.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33工程承包范围包含:设备购置价格、运输费、保管费、保险费、安装费、施工费、调试费、试运转费、培训、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保证试运转无故障运行移交给甲方之前的费用,及保修期内的所有费用含备品备件。34其他1.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1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按拒绝处理。2.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3.不见面开标以提交的投标文件为主,原件可不提供。若文件中存在证件及相关资料造假,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监管部门处理。4.评标结束后中标单位将投标文件一式二份邮寄或递交至张掖市誉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2合格的供应商的基本条件: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公开招标公告中所列的投标范围。1.1适用范围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供应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1.说明二、供应商须知1.4定义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1.3踏勘现场和答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货物”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5)“投标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4)“招标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张掖市誉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委托单位”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1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10)“安装”是指供应商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应商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9)“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8)“服务”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他义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7)“工程”是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3)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标价的币种相同;2)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1)最终中标供应商须尽快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1.6签约及代理服务费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本身参加项目投标和招标的所有费用。1.5招标的费用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6)依据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相关条款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最终中标供应商负责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5)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4)代理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文件》中;3.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3.招标总则3)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在投标截止日前10日内以文字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投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除上述内容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通知后1日内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供应商应以人民币作为货币种类报价。3)供应商应按招标内容进行响应。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2)招标语言和计量单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1)内容和格式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加密后上传至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系统。※3.3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最好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的发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0936-8588231。★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投标单位在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务必用CA锁登陆生成。※3.2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及加密要求若由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与公开招标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作为中标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3.7开标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其投标,撤消投标的应提交撤回说明,但在投标截止后不允许撤回投标。3.6投标的撤回3.5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投标。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内容,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规定的修改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内容。3.4投标文件的修改开标程序4.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3.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留言板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开标时间、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及招标文件中须知前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不见面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开标要求(5)开标结束。(4)按照规定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导入上传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保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并存档备查。(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3.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评标评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将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从开标直至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前,评标人员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招投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供应商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供应商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标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及综合实力,在众多项目中业绩、信誉良好,并能确保本次招标采购的长远售后服务。1.评标原则3.8评标符合性审查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4条的规定,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办法条款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规定的要求。资格性审查4.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方法分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定标投标无效的情形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只对通过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综合评审评分)。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也可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叁名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定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审打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拟中标候选人。5.定标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没有任何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落标的理由。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正式中标及签订合同的凭据。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1.中标通知书6.中标及合同签订采购代理机构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4.合同公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七十三条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拒绝签订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合同的履行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采购代理机构监督下,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合同的签署(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6.废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中标后分包的,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对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如采购发现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对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项目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中标后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合同分包、转包8.其他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应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告。(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保证金或电子保函的递交三、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递交说明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1.综合说明3.9质疑和投诉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规定执行。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设兵团财政局: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甘肃省财政厅文件甘财采C2022)16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各市(州)财政局,兰州新区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办公室(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玫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一、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各级预算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做好采购项目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严格落实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二、切实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各级预算单位要结合批复的采购预算,综合考虑部门内部规定、公共资源交易场地安排等因素,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加快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让更多的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从2022年起,各级预算单位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意向公开专区公2开采购意向,有条件的采购人,还可在其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意向。三、着力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3%—5%执行。同时,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在规定的价格扣除优惠幅度内,充分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竞争力。四、全面执行预留份额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报送的采购计划,要严格审核预留份额-3的相关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促进竞争、讲求绩效的原则,引导鼓励预算单位预留更多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五、不断规范保证金收取,强化履约执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活力,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各级预算单位要综合考虑供应商资信情况、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选择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应当在合同金额10%以下灵活选择收取比例。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六、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合同融资业务持续加大“政采贷”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充分利用财政部门搭建的“政采贷”融资平台,吸纳更多的金融机构入驻,引导并鼓励平台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切实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对接当地金融机构,充分了解当地开展“政采贷”业务存在的问题和障碍,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参与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4的相关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促进竞争、讲求绩效的原则,引导鼓励预算单位预留更多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五、不断规范保证金收取,强化履约执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活力,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各级预算单位要综合考虑供应商资信情况、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选择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应当在合同金额10%以下灵活选择收取比例。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六、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合同融资业务持续加大“政采贷”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充分利用财政部门搭建的“政采贷”融资平台,吸纳更多的金融机构入驻,引导并鼓励平台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切实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对接当地金融机构,充分了解当地开展“政采贷”业务存在的问题和障碍,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参与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4七、严格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制度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仅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投标供应商需对《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八、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各级预算单位要认真履行采购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文件规定执行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供应商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切实维护政府采购领域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甘肃餐财政厅2022年6月22日54.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4.各行业划型标准为:3.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4.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5.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4.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1.《******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三、节能环保1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9.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8.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7.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四、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3.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014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招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第三部分合同文件2017年8月22日合同内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一、合同协议书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市誉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质量指标、数量:按协商规定名称:一、采购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乙方:(供应商)甲方:(采购单位)2、数量、质量的验收标准:严格按国标要求。题,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拒付货款。1、乙方所供产品符合采购时确定的质量指标,如发生质量不达标和数量短缺问二、质量要求和售后要求(小写元),该价格为含税费价。本合同的采购总金额为:大写:检修,如果供应商表示疑义,可由有关权威部门进行鉴定,确保采购货物的质量要求,1、产品质量和数量的验收由甲方负责组织,甲方可以根据情况不定期要求进行四、验收2、交货地点:验收合格后按甲方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1、交货时间:根据甲方规定时间()三、交货时间方式1、逾期交货或付款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七、违约责任六、详见投标人须知五、付款方式2、如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由监督方出面协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在合同签订地解决。鉴定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并经民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同意后,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有关监督机构审核后生效。九、合同生效及其他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八、仲裁或诉讼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指标、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合同附件四:技术偏离表合同附件三:商务偏离表合同附件二:招标内容及参数:合同附件一: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行业监管部门壹份。合同附件作为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保护。产房净化装饰工程清单第四部分技术参数要求注: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全部响应,但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合同附件五: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甲方:盖章:地址:电话:乙方: 盖章: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日 期: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日 期:账 号: 开户行: 账 号:开户行:鉴证方:张掖市誉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鉴证人(签字):地 址:张掖市甘州区财智世家北门口西侧二楼电 话: 0936-8221933气体管道、病房设备带、呼叫系统等清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气体终端1.名称:氧气终端2.气体种类:氧气3.类型:双密封铜球头快速拔插式4.其它:氧气终端配套连接球头个3802螺纹阀门1.名称:病房及抢救室氧气维修开关2.材质:铜制3.规格、压力等级:铜球阀 Φ8 0.5~0.45MPa个1323螺纹阀门1.名称:楼层氧气维修开关2.材质:铜制3.规格、压力等级:铜球阀 Φ14 0.4~0.45MPa个64二级减压箱1.名称:氧气二级减压箱2.型号、规格: 双回路二级减压装置3.安装方式:挂墙安装个65气体报警器1.名称:气体报警器2.类型:漏氧报警器个66医疗设备带1.名称:医疗设备带2.材质:铝合金(静电喷涂)3.规格:200mm高整体款,米重不低于1.5kg4.其它:国标加工安装m7627医疗设备带1.名称:医疗设备带堵头2.材质:ABS3.安装:医疗设备带堵头4.其它:国标加工安装个2648医疗设备带1.名称:医疗设备带隔条2.材质:ABS3.安装:医疗设备带隔条4.其它:国标加工安装个11799套管1.名称、类型: 穿墙套管2.安装: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密封处理3.安装部位:氧气干管个13210低压铜及铜合金管件1.材质:异径三通2.焊接方法:银钎焊接3.安装部位:氧气干管4.其它:符合设计要求个611管道支架1.材质:3*3角铁或吊丝角铁2.管架形式:沿墙时支架由墙伸出,无墙时由楼板伸出3.除锈刷油:除锈刷防锈漆一遍,红色油漆两遍kg50012低压铜及铜合金管1.材质:脱脂紫铜管2.规格:Φ19*0.73.焊接方法:银钎焊接4.安装部位:室内立管5.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设计要求:管道吹扫,泄漏性试验,错接试验等6.脱脂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7.管道接口颜色:白色m4013低压铜及铜合金管1.材质:脱脂紫铜管2.规格:Φ16*0.73.焊接方法:银钎焊接4.安装部位:室内走廊5.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设计要求:管道吹扫, 泄漏性试验,错接试验等6.脱脂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7.管道接口颜色:白 色m45014低压铜及铜合金管1.材质:脱脂紫铜管(氧气)2.规格:Φ8*0.63.焊接方法:银钎焊接、球头连接4.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设计要求:管道吹扫, 泄漏性试验,错接试验等5.脱脂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6.管道接口颜色:白色m130015氧气工程系统调试系统116负压机组系统1.名称:水环式真空泵SK-5.5KW2.名称:气液分离器3.规格:Φ=800mm H=1000mm4.名称:电气控制柜PLC自控系统,与真空泵配套使用,5医用真空罐(V=2m3)安装方式:落地安装,镀锌管DN50焊接1.名称:配套阀门套117气体终端1.名称:负压吸引终端2.类型:双密封铜球头快速拔插式3.其它:负压吸引终端 配套连接球头个38018镀锌管1.材质:镀锌管2.规格:DN503.焊接方法:氩弧焊接4.安装部位:室内、局部室外埋地干管5.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设计要求:管道吹扫,泄漏性试验,错接试验等6.脱脂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7.管道接口颜色:黄色m4019镀锌管1.材质:镀锌管2.规格:DN253.焊接方法:氩弧焊接4.安装部位:室内、局部室外埋地干管5.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设计要求:管道吹扫,泄漏性试验,错接试验等6.脱脂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7.管道接口颜色:黄色m45020铜管1.材质:脱脂紫铜管(负压)2.规格:Φ8*0.73.焊接方法:银钎焊接、球头连接4.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设计要求:管道吹扫,泄漏性试验,错接试验等5.脱脂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6.管道接口颜色:黄色m130021焊接阀门1.名称:球阀2.材质:不锈钢3.型号、规格:DN504.安装位置:地下一层5.焊接方法:氩弧焊接个622低压焊接阀门1.名称:转换头2.材质:铜管3.型号、规格:DN32变DN84.焊接方法:氩弧焊接个13223负压工程系统调试系统124插座1.名称:五孔电源插座2.安装方式:病房设备带上安装个76025医疗专用灯1.名称:LED节能床头灯2.规格、型号: LED照明3.安装:病房设备带上安装4.其它:配套灯罩套38026照明开关1.名称:单联开关2.安装方式:病房设备带上安装个38027空气断路器1.名称:空气断路器2.容量(A):20A台13228线槽1.名称:铝合金扣槽2.材质:铝合金3.规格:50mm宽m19829配线1.名称:设备带插座配线2.型号:BV-2.5mm2*2+1.5mm23.配线部位:设备带内安装m78030呼叫主机1.名称:呼叫主机定制2.控制回路:控制点数满足本楼层使用需求3.安装方式:护士站挂墙安装台631呼叫分机1.名称:呼叫分机2.规格:呼叫分机(含按扭)3.安装方式:设备带上安装部38032电话机1.名称:护士站电话台633显示设备1.名称:走廊双面显示屏2.安装:走廊吊装台634配线1.名称:呼叫系统配线2.规格:RVV-2*0.5mm23.配线部位:设备带内安装m170035室外连接1、挖沟预埋2、沟深30*80cm3、套管加固管径DN32镀锌管米3036对接液氧站1、对接液氧站项1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自流坪楼地面1.找平层砂浆配合比、厚度:2mm厚水泥自流平2.界面剂材料种类:吸收型界面处理剂3.部位:PVC地板下4.其他:详见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m22002塑胶地面1.粘结层厚度、材料种类:基面涂地板胶粘合剂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2mm厚同质透心抗静电PVC地板3.其他:详见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m2202上墙3塑料板踢脚线1.踢脚线高度:100mm2.面层材料种类、规格、颜色:2mm厚同质透心抗静电PVC地板3.其他:详见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m1228吊顶天棚1.吊顶形式、吊杆规格、高度:上人 平面2.龙骨材料种类、规格、中距:专用吊顶龙骨、边龙骨及吊挂件连接硫氧镁净化板3.面层材料品种、规格:50mm硫氧镁净化板4.其他:吊顶板之间的拼接缝、铝型材与吊顶板接缝处均涂中性硅酮密封5.其他:详见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m220211墙面装饰板1.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50厚医用硫氧镁复合夹芯彩钢净化板(机制板)轻体隔墙2.骨架、边框及隔板制作、运输、安装3.中性环保密封胶接缝处理4.其它: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m23469金属装饰线1.线条材料品种、规格、颜色:R50圆弧铝合金阴角条2.使用位置:墙、顶面阴角3.其他:详见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m26810检修口1.硫氧镁净化板顶板开孔2.安装650*600铝合金包边检修口3.其他:详见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个1.0012金属装饰线1.线条材料品种、规格、颜色:R50内圆弧铝合金阳角条2.使用位置:墙与地面交接处3.其他:详见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m3313防撞带1.距地800mm2.线条材料品种、规格、颜色:12mm厚防火板固定,1.2mm304不锈钢防撞带(200mm宽)3.其他:详见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m3014金属净化门1.门代号及洞口尺寸:JHM95212.门框或扇外围尺寸:9500*21003.门框、扇材质:净化硫氧镁彩钢板门体,专用铝合金门框,观察窗,五金门锁4.其他:详见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樘415金属净化门1.门代号及洞口尺寸:JHM1421或1221子母门2.门框或扇外围尺寸:1400*2100或1200*21003.门框、扇材质:净化硫氧镁彩钢板门体,专用铝合金门框,观察窗,五金门锁4.其他:详见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樘817金属(塑钢、断桥)窗1.窗代号及洞口尺寸:JHC10122.框、扇材质:双层中空钢化玻璃净化室专用观察窗,下边距地900,嵌入式安装;窗框四边涂中性硅酮密封胶密封;洞口下边距地9003.其他:详见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樘318器械柜1.名称:304不锈钢器械柜2.规格、型号:1700*900*3503.材质:1.2厚304不锈钢彩色喷涂,上玻璃移门,下不锈钢移门,三层玻璃搁板上下可调节4.安装形式:嵌装5.其他:详见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个219药品柜1.名称:304不锈钢药品柜2.规格、型号:1700*1000*350mm3.材质:1.2厚304不锈钢彩色喷涂,上玻璃移门,中间两抽屉,下不锈钢移门,三层玻璃搁板上下可调节4.安装形式:嵌装5.其他:详见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个220书写台1.名称:嵌入式书写台2.型号:1.2mm304不锈钢3.规格:600*450*2504.含缓冲铰链、自动照明灯、电话插座5.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个221不锈钢洗手台1.名称:2人位不锈钢感应洗手池2.材质、规格:1500*650*22003.安装形式:落地式4.洗手池体边框选用1.5厚优质亚光不锈钢板,池体采用1.2厚优质亚光不锈钢板5.含2台50L热水器、红外感应龙头、自动出刷器、自动给药器、自动皂液、理容镜、镜前灯6含自动冲洗感应器接线7.其它: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组122配电箱1.名称:产房总配电箱2.规格:600x800x2003.安装方式:距地1.5m挂墙明装4.其他: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台123配管1.名称:pvc252.配置形式:吊顶内暗敷或净化板夹层内暗敷3.接地要求:符合相关规范要求4.其他: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m22024电力电缆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WDZB-YJY-5X163.其他: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m525电力电缆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WDZB-YJY-5X63.其他: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m2026电力电缆头1.名称:电力电缆头2.型号:电缆截面≤16mm23.电压等级(kV):1kv以下4.其他: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个1027配线1.名称:管内穿线2.配线形式:照明线路3.型号:WDZB-BYJ-2.54.其他: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m45028配线1.名称:管内穿线2.配线形式:照明线路3.型号:WDZB-BYJ-1.54.其他: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m30029凿(压)槽1.名称:凿(压)槽2.规格: 管道规格DN203.其他: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m3030医疗专用灯1.名称: 吸顶式LED净化气密灯2.型号:1200*3003.规格:LED 50W4.其它: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套3031照明开关1.名称:单联单控开关2.规格:250V,10A3.安装方式:下边距地1.3m暗装4.其他: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个1132插座1.名称:暗装插座2.规格:250V,10A3.安装方式:下边距地0.3m暗装4.其他: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个3233插座1.名称:门禁电源插座2.规格:250V,10A3.安装方式:下边距地2.3m暗装4.其他: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个134接线盒1.名称: 接线盒2.其他: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个5035出入口控制设备1.名称:彩色可视对讲门禁主机2.含安装调试3.其他: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台136出入口控制设备1.名称:彩色可视对讲门禁室内分机2.含安装调试3.其他: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台137按钮1.名称:门禁出门开关2.规格:国标3.其他: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个138配线1.名称:门禁线2.规格:RVVP-2*1.03.敷设方式:穿管4.其他: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m3039污物梯1.名称:简易污物梯2.规格:电机动力400*400cm托盘3.安装方式:隐藏固定台11.2.1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采购人代表: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之一。1会议组成成员的职责为使此次评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评标活动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有关规定,制定评标办法如下:第五部分招标原则及办法(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2.2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1.2.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5)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4)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2)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2.4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2.1此次采购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技术响应程度、售后服务、商务等综合实力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全面比较各投标文件质量、价格、交货期以及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资信情况等因素客观地进行评审,使评审的结果能准确地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得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人的方法。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中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投标商承诺最低价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商不作任何解释说明。2评标办法1.5审核小组:由监督部门和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负责对评标委员会填写的商务打分表和技术打分表最终统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1.4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1.3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由张掖市誉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核对评标结果,有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6)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一: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内容:3.1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3评标程序2.3供应商综合评分最终总分值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投标报价三部分得分总和。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社保的专用收据或社保缴纳清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11月份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不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时有一项不通过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3.2符合性审查4.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3.提供三网站网页截图必须真实有效。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项目供货和验收(以供应商提供的企业基本情况及供货时限为准);1.《投标文件》提供的扫描证件模糊不清,数据难以辨认的;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二: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内容: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投标总报价超出项目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够支付的;6.《投标文件》中投标的对象不明确的;5.《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虚假技术参数的;3.《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填写漏项,无法确认供应商责任或投标意向的;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0.供应商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9.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争的;8.《投标文件》出现《招标文件》规定为无效投标情形的;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通过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综合评审评分),详见《综合评分表》。详细评审四、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淆;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五、计分原则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计算错误按如下原则进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若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评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任何证据。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类别评分依据评分要素分值报价得分30分投标报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根据财库【2020】46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1%的扣除优惠;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投标的价格给予11%的扣除优惠 ,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财库【2017】141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残疾人企业投标的价格给予11%的扣除优惠,以上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30分商务部分10分业绩1.供应商提供(2019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6分商务部分10分授权1.投标人能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扫描件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函原件扫描件(提供转授权函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家对区域总代理的授权函复印件扫描件且该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区域总代理公章),提供得4分,否则不得分。(满分4分)注:投标人若为生产商直接得分。4分技术部分60分技术部分1.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供应商有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且进度计划、安装调试措施得当,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完善的得10分,有较详细得实施方案、进度计划及安装调试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可行的得6分,实施方案不具体,没有针对性,措施可行度不高的不得分。10分技术部分60分技术部分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得6分;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得3分;其他得1分。6分技术部分60分技术部分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得6分;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得3分;其他得1分。6分技术部分60分技术部分4.工程承诺工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得5分;工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得3分;其他得1分,缺项得0分;5分技术部分60分技术部分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①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设备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否则酌情扣分。(满分3分)②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否则酌情扣分。(满分3分)③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否则酌情扣分。(满分3分)9分技术部分60分技术部分6.施工进度图或网络计划表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采购文件对工期的要求得5分;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得3分;其他得1分。5分技术部分60分技术部分7.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得6分,否则酌情扣分。6分技术部分60分技术部分8.风险管理措施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得5分;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5分技术部分60分技术部分9.售后服务:①有具体可行的售后服务承诺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②出现问题有可行性方案(服务机构、人员配置)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③解决问题及时,保证措施(包括质保期内、质保期外的服务方式和措施,应急响应时间及应急措施,售后服务的期限,优惠承诺等) 每提供一项措施承诺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8分(6)评标中如遇未考虑到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研究处理决定。(5)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综合评分最终总分值为投标报价、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得分总和。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分作为技术分最后得分。(2)商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唯一的得分。(1)投标报价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分值。(5)在招标过程中如供应商有不正当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中止其投标资格。(4)采购人、招标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原因,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不退还投标文件。(3)在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情况,不得进行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2)为了有助于对投标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供应商质疑、查看有关资质原件、供应商解释投标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澄清、提供有关资质原件。(1)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1.其他注意事项(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评标结果的修改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的澄清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供货项目。(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6.。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供应商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张披市财政局文件张掖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张财采[2022]18号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采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各县区金融办,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政采贷”是指各银行机构以政府采购信用审查为基础,以政府采购支付为主要还款来源,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融资条件,直接向申请融资的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发放的贷款。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帮助政府采购供应商缓解资金难题,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就开展“政采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采贷”产品备案公示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在9月10日前向张掖市财政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张掖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将“政采贷”产品信息通过张掖政府采购网、张掖市财政局网站、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向社会同步公示。“政采贷”产品应当满足“担保方式灵活、程序简便、利率优惠、放款及时”的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规定。“政采贷”产品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银行基本情况、“政采贷产品名称、申请贷款条件、申请贷款方式、申请贷款程序、贷款审查流程、贷款额度、发放贷款时间、收款方式及其他优质服务和优惠承诺等。申请材料中应当载明其自愿提供“政来贷”产品,自担风险,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财政部门和采购人为其提供风险担保、承诺。二、“政采贷”办理流程1.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张掖市财政局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2.银行根据供应商的贷款意向申请,及时对供应商开展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3.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向银行提出正式申请。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必须依法上网公告,并在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合同中应当注明贷款银行的名称和-2·供应商(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授权委托人,就〔项目编号为〕的《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的招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致:张掖市誉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三、授权委托书正面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职务: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职务: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地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价格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四、开标一览表正面反面项目名称投标总价服务期限备注总报价大写: 小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价格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五、报价明细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备注123总报价: 大写: 小写: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说明〕对照招标文件除“第四部分项目技术规格、服务标准、验收”外的要求予以说明。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商务偏离表六、商务、技术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说明〕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第四部分:技术参数要求”内容做出全面响应。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技术偏离表日期: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供应商(盖章):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备注七、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日期: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注:请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内容逐条响应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电话财务负责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其中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技工帐号其中其他经营范围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年份处分或处罚记录处分单位相关说明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2019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2020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2021备注1)企业简介、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技术人员状况、所需设备等;后附:日期: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盖章)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八、供应商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6)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5)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近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11月份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不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年份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2.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在建项目可不填写完成时间,需在备注栏说明情况。1.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注:后附上表所有人员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九、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职务姓名年龄毕业院校及专业联系方式从事本专业年限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特此承诺。本公司在最近三年(年月-至今)内没有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十一、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格式自行设计编写)十、其它商务及技术证明材料本公司声明: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十三、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自行编写)十二、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日期:年月日承诺方名称(公章):致:十四、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注:后附查询结果)电话:传真:邮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地址: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标、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产品(或服务)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做出的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五、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年XX月XX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后附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十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八、附件注:供应商不是监狱企业可不提供。由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十七、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注: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此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开标日期:二〇XX年X月XX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商务标和技术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病房设备带及净化产房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