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废标公告(马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2022)
马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马边大风顶(觉罗豁)林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11332022000104
采购项目名称:马边大风顶(觉罗豁)林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鄢家巷64号
联系方式:0833-4521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19楼2、3、4、5号
联系方式:0833-2485290/2350977-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文件咨询)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相关附件:
马边大风顶(觉罗豁)林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磋商文件(2022121602).pdf
马边大风顶(觉罗豁)林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磋商文件(2022121602).pdf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N5111332022000104马边大风顶(觉罗豁)林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马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2年12月采购文件编号:SCLTZB2022-582号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磋商邀请.................................................................................................磋商须知.................................................................................................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格式.......................................................................................评审方法...............................................................................................-政府采购合同(草案)........................................................................-352325254344457585-----------2-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马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采购人)委托,拟对马边大风顶(觉罗豁)林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51113320220001042.采购项目名称:马边大风顶(觉罗豁)林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3.采购人:马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348.173048万元。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磋商文件自2022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23日在线获取(地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2、获取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3-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取采购文件。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10:3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马边彝族自治县红旗大道19号11幢2楼)。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7日10: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磋商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马边彝族自治县红旗大道19号11幢2楼)。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马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通讯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鄢家巷64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3-4521679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19楼2、3、4、5号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03(报名咨询)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9938850937(财务室)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03(开票咨询)-4-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邀请方式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348.17304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348.17304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4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专门面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5-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6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7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投标人若同时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或其中之二,仅享受一次价格扣除。8磋商情况公告评审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6-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9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金额: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通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履约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11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12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13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相关资料(1、介绍信,2、身份证复印件,3、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4、接收邮寄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发送到ltzb2021@126.com,款到指定账户并接收到邮件后,将成交通知书邮寄到成交供应商指定地点。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8-61524101成交供应商逾期发送邮件或不收取快递,由此引发的成交供应商权益损失由其自行负责。14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02/811。15供应商质疑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质疑均由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和答复,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19楼2、3、4、5号邮政编码:614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7-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16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833-4522030;联系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东光大道329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7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18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9采购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计入磋商报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70000元。2、代理服务费账户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9938850937(财务室)收款单位: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悦路支行。开户行行号:313665000367银行账号:03092100000148990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采购文件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20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21特别提醒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凡经查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上报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2备注若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与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须知附表为准。-8-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马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9-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10-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4磋商。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77-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后报价。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78-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购采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79-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80-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20%20分本次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价)*20%*100。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本项目的价格(如涉及)给予20%的扣除,即:投标报价-(投标报价×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共同评分因素2实施方案35%3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系统总体设计原则;②系统总体架构;③系统功能架构;④数据库架构设计;⑤功能描述;⑥功能设计;⑦非功能需求设计;⑧系统出错处理设计措施;⑨进度安排;⑩质量保障措施等;方案符合采购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5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3.5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项扣2分,扣完为止。(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技术评分因素-81-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分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通信专业初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通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15%5分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通信专业中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通信专业高级职称的得5分。共同评分因素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15%5分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通信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1名得1分,最多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注:上述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的证明。)共同评分因素4售后服务方案15%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响应及应急措施;②售后保障措施;③售后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④售后服务人员安排、售后服务电话;⑤质保期后售后服务等;方案符合采购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项扣1.5分,扣完为止。(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技术评分因素5类似经验15%15分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履约经验,一个得5分,最高得15分。(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共同评分因素注: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上表结合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综合评分明细表。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82-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83-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84-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zz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总价: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二、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根据国家相关的施工规范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执行。三、付款方式:*******。四、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五、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甲方遵守合同约定按时对乙方的工作量进行组织验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如不按甲方通知的进场时间进场;不按国家施工规范作业,二次提出后不整改;完成后一天内未完成均称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凡违约履约保证金,均不退还,已完成工作量是按实结算。六、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85-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七、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2份,乙方2份、采购代理机构2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8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