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废标公告(达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2023)
达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达州市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17012022000210
采购项目名称:达州市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建设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采购需求涉及微量农药采购但未设置相应资质,接采购单位通知对现有采购结果进行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达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外镇达川大道一段463号
联系方式:0818-2650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亿梵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达州市达川区升华广场B座16楼
联系方式:0818-711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18-7111888
四川亿梵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8日
相关附件:
达州市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建设项目招标文件(2022101301).pdf
达州市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建设项目招标文件(20221013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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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建设项目废标通知书致四川亿梵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我单位委托贵公司代理的“达州市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建设项目(项目编码:N5117012022000210)”其采购需求涉及微量农药采购但未设置相应资质,经上级部门及监管部门同意,现需对采购结果进行废标处理,调整采购需求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请贵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并重新开展采购程序。特此通知。达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2023年4月27日达州市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国·四川(达州)达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四川亿梵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编制2022年9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政采贷”业务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的通知精神,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金融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及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第一批第一批1.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11.成都银行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16.雅安市商业银行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18.乐山市商业银行9.四川天府银行19.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20.绵阳市商业银行第二批第二批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5.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6.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批第三批1.南部县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犍为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3.南充嘉陵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4.长宁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自贡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筠连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峨眉山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西昌金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第四批第四批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6.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1.以上名单省分行包括各支行。2.最终名单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为准。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亿梵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达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委托,拟对达州市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项目编号为准。2.采购项目名称:达州市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建设项目。3.采购人:达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亿梵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采购预算:共计1202.05万元。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公开招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0日13:30-14: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14:00(北京时间)。九、开标地点:四川亿梵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十、联系方式采购人:达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地址:联系人:巨老师联系电话:0818-2650130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亿梵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达州市达川区升华广场B座16楼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18-711188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采购预算:1202.0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202.0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对于小型、微型企业参与采购的给予其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允许(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供应商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7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投标人为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8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9国家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时,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不得对国内产品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招标文件未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凡投标进口产品的一律投标无效。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投标竞争。10合同分包☑不允许□允许11样品现场演示☑无□有,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现场演示所需设施。12资格性审查☑本项目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联合进行资格性审查。13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14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5投标保证金无(若后文内容与本条款相冲突以本条款为准)16履约保证金无17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件内容咨询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18-7111888。18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19供应商询问或质疑1.(1)供应商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和评审细则、标准以及对招标项目资格审查事项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本条中第一款情形除外)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递交电子文档)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从代理机构处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4.投标人行使质疑权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0供应商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达州市财政局投诉地址:达州市通达东路200号投诉电话:0818-2675041邮编:635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1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2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以“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约10万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四)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4.评标细则及标准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评分因素的分类由采购人确定;评审专家具有本项目双重类别的,由评审委员会组长确定。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4.3综合评分明细表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3.2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评审。4.3.3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备注1报价30%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1、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仅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2、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与采购的给予其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济类评分因素2技术参数要求39%39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39分,带★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带▲参数为重要参数,每有一条负偏离扣1.05分(共计19条),其他一般参数每有一条负偏离扣0.0254分(共计750条),扣完为止。技术类评审因素3项目实施方案15%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②备货运输方案;③安装调试方案;④安全保障方案;⑤质量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各分项内容能满足采购需求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5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3分,每小项方案每有一处存在以下错误(①采购需求分析理解方向错误;②项目采购内容缺失、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③方案前后逻辑错误、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冲突、引用国家规范及标准失效或错误;④方案存在凭空编造、逻辑漏洞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的扣1.5分,直至共同类评审因素本项分值扣完为止。4售后服务方案12%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①售后服务承诺、①售后人员配置、③培训计划及内容、④急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各分项内容能满足采购需求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2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3分,每小项方案每有一处存在以下错误(①采购需求分析理解方向错误;②项目采购内容缺失、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③方案前后逻辑错误、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冲突、引用国家规范及标准失效或错误;④方案存在凭空编造、逻辑漏洞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的扣1.5分,扣完为止。共同类评分因素5履约能力3%3分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的一个得1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最多得3分。注:供应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否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共同类评审因素6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1%1分国家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说明: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不予给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且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共同类评审因素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为准。4.3.4本次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5.废标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6.定标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6.2.定标程序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6.2.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八)评审一般规定禁止评审专家权力滥用。评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无效)处理。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内容仅供参考,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可自行拟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合格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7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年月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进行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五、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之后三个月内付%,剩余部份一年内付清。2、中标人须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9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4)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项目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