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健康体检废标公告(四川省嘉陵监狱2023)



四川省嘉陵监狱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0370
采购项目名称: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部分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嘉陵监狱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万福路一段3号
联系方式:0817-3663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滨江印象1号楼7层7号
联系方式:0817-3763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0817-3763148

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4日

相关附件:

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2023041901).docx
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2023041901).docx

体检项目评审报告.pdf
体检项目评审报告.pdf

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0370采购项目名称: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南充编制单位:四川省嘉陵监狱共同编制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3年4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2第四章采购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24第五章磋商过程中可变动内容3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资格性响应文件32其他响应文件37第七章评审方法48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63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嘉陵监狱(采购人)委托,拟对“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0370。2.项目名称: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人:四川省嘉陵监狱。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本项目采购标的属性:服务。二、资金情况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预算金额:2,080,000.00元。三、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书面推荐邀请磋商的供应商。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根据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一体化平台系统上向被推荐供应商发送文件。四、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供应商须具有放射诊疗许可证(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诊疗科目含放射诊断或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可)。(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4.其他资格要求:(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本项目属于本条规定的供应商是:无(说明:此处列出供应商名单,如果没有的,填写“无”)。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3年5月4日09:00-09: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5月4日09:3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邮寄送达、逾期送达、密封封面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一律不接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5月4日0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磋商地点: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宏凌中心大厦7楼7号。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嘉陵监狱联系人:任女士联系电话:0817-3663802地址:南充市嘉陵区万福路四段二号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宏凌中心大厦7楼7号项目咨询:韩女士,0817-3763148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2,080,000.00元。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填报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折扣率92%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4低价恶意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响应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实质性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等文件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的,给予5%的价格扣除;(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2.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型、微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型、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依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以可享受的最高等级价格扣除计算,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还应当提供由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工程项目为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9.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磋商情况公告磋商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中标(成交)公告栏中予以公告。7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磋商。8磋商保证金根据“关于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9履约保证金金 额:0元。交款方式:电汇、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收款单位: 四川省嘉陵监狱开 户 行:由采购人提供银行账号:由采购人提供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10磋商文件咨询详见第一章联系方式。11磋商过程工作咨询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817-376314812磋商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817-376314813响应文件份数“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文件”(含报价、商务、技术及其他部分)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采用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和其他响应文件正本签章后的电子扫描件。14响应文件的封装“资格性响应文件”胶装后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其他响应文件”(含报价、商务、技术及其他部分)胶装后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电子文档”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供应商不得到现场封装。15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6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2.询问内容不得涉及评审秘密、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等保密内容。3.询问方式:询问人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询问必须提供询问人基本信息(包含具体询问内容、询问人名称或姓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17-3763148地址: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宏凌中心大厦7楼7号。4.询问提出的范围及主体:①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环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的内容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仅对采购信息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不限制询问主体。②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环节: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相关问题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未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对此环节提出询问。③询问提出的时间原则上以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效质疑的时间计算为准。5.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6.为降低时间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干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不接受未按照约定时间提出的询问。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询问、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17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以外的内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相关内容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17-3763148地址: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宏凌中心大厦7楼7号。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询问、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18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190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邮编:610000注: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投诉书》范本。19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0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在两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17-3763148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宏凌中心大厦7楼7号。21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指导收费要求执行,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8912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2、收款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银行账号:510501736236000003332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有关定义2.1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是:四川省嘉陵监狱。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人”)。2.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供应商”、“磋商人”系指购买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实质性要求)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3.4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磋商费用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编制响应文件。5.3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办理响应文件响应事宜。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不得为同一人。5.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得相互混装。5.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5.7本项目采购代理及其分支机构不得作为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7.磋商保证金如供应商须知附表中写明要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执行以下要求:7.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7.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7.3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7.4保证金的退还:退款时间: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且供应商已按程序递交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后且已按程序递交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保证金收款单位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收款单位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六)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需提供承诺函)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构成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单位共同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1.4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更正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采购单位不会组织统一的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供应商可自愿到采购方踏勘现场,但需提前联系。不到现场踏勘的,视为认同现场工作环境。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的相关规定,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3.1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要求须逐项提供,单独胶装成一册,用于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13.2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除“第三章”资格条件以外的其他内容。13.3电子文档采用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和其他响应文件正本签章后的PDF扫描件并使用USB闪存盘(U盘)储存递交。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当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未经翻译的文件将不予认可(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该文件将不予认可。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7.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做扣分处理。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文件可能将不予认可。18.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8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响应文件的密封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单位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9.1资格性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其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可以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也可以一并封装(密封袋封面须注明)。19.2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字样,并注明供应商名称、开标日期、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公章)。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拒收。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按照要求修改完善方可接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磋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0.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章—总则—第7条”的相关规定被没收。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情况,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出现本条第(2)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4.成交结果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应当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4.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合同事项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合同分包27.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27.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7.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8.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服务的名称、内容、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0.履约保证金如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则执行以下规定:30.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0.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1.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2.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3.履行合同3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4.验收34.1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与合同约定相关条款进行验收。34.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单位办理费用支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服务费用,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35.资金支付详见第四章商务要求。八、供应商行为规范要求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单位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十、其他38.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39.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承诺函”。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②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④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⑤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签章。)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者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②注册时间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1年的提供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距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③提供距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提供财务会计制度管理文件或者承诺函。⑤自然人: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和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企业可直接提供承诺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提供证书复印件。供应商须具有放射诊疗许可证(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诊疗科目含放射诊断或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可)。供应商提供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供应商提供证书复印件。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第六章。注:1.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公章为鲜章),未按上述要求签字盖章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2.以上证明材料须单独胶装成一册为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二、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第四章采购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一、项目概况:四川省嘉陵监狱约有1040名职工需要进行健康体检服务(最终人数以实际参检人数为准)。二、体检套餐要求:投标人能提供以下检查项目套餐(包括但不限于)的体检服务供参检人员选择:(一)男性健康体检套餐体检项目检查内容普检身高、体重、血压、BMI测量身高、体重、血压、心率、体重指数BMI(评估偏瘦、正常、超重、肥胖)化验检查血常规对全血细胞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等22项指标进行分析,发现有无贫血、细菌感染、病毒感染、白血病等血液方面疾病肝功能检查肝脏代谢功能以及肝损伤的相关指标。包括:包括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又称谷丙转氨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又称谷草转氨酶,AST)、谷氨酰转肽酶、胆红素、白蛋白等。肾功检查肾脏功能,包括血糖、尿素、肌酐、尿酸等。血脂II包括血脂I+载脂蛋白A1,载脂蛋白B、脂蛋白(a)糖化血红蛋白反映过去8-12周平均血糖水平同型半胱氨酸 甲状腺功能(三项)                    包含FT3(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4(游离甲状腺素)、TSH(促甲状腺素)C12肿瘤全套AFP、CEA 、CA125、CA15-3、CA19-9、CA242、PSA、f-PSA、NSE、β-HCG、HGH、Ferritin血清铁蛋白尿白蛋白/肌酐比 尿常规尿常规分析11项 彩超检查腹部脏器彩超利用超声波对肝脏、胆囊、胰腺、脾脏、肾脏、输尿管、膀胱、男性前列腺甲状腺彩超及颈部淋巴结彩超观察甲状腺位置、血流,有无甲状腺肿大、炎症、结节及甲状腺癌等情况,检查浅表淋巴结有无肿大,辅助诊断淋巴结炎、淋巴结结核、恶性肿瘤淋巴结转移、淋巴结癌等疾病。心脏彩超检查心脏和大血管的结构、功能状态,对心肌病、心包积液、先天性心脏病、各种心瓣膜病的诊断很有价值。颈动脉彩超检查颈动脉及椎动脉是否有狭窄、闭塞及动脉粥样硬化斑块形成等。心 电 图心电图检查记录心脏每一心动周期所产生的电活动变化图形。专项检查经颅彩色多普勒检查(TCD)通过连续实时式的彩色多普勒影像结合定量分析技术,无创检测颅内主要动脉的血流动力学及血流生理参数,以发现脑供血不足、脑血管痉挛、脑血管硬化、脑血管狭窄等疾病。CT 检查   胸部CT平扫辅助诊断胸部有无病变(二)已婚女性健康体检套餐体检项目检查意义普检身高、体重、血压、BMI测量身高、体重、血压、心率、体重指数BMI(评估偏瘦、正常、超重、肥胖)化验检查血常规对全血细胞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等22项指标进行分析,发现有无贫血、细菌感染、病毒感染、白血病等血液方面疾病肝功能检查肝脏代谢功能以及肝损伤的相关指标。包括:包括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又称谷丙转氨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又称谷草转氨酶,AST)、谷氨酰转肽酶、胆红素、白蛋白等。肾功检查肾脏功能,包括血糖、尿素、肌酐、尿酸等。血脂II包括血脂I+载脂蛋白A1,载脂蛋白B、脂蛋白(a)。甲状腺功能(三项)                    包含FT3(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4(游离甲状腺素)、TSH(促甲状腺素)C12肿瘤全套AFP、CEA 、CA125、CA15-3、CA19-9、CA242、PSA、f-PSA、NSE、β-HCG、HGH、Ferritin血清铁蛋白尿常规尿常规分析11项 检查有无泌尿系统感染性疾病、急慢性肾病及其它与肾脏有关的代谢障碍性疾病,糖尿病的辅助检查。彩超检查腹部脏器彩超利用超声波对肝脏、胆囊、胰腺、脾脏、肾脏、输尿管、膀胱。甲状腺彩超及颈部淋巴结彩超观察甲状腺位置、血流,有无甲状腺肿大、炎症、结节及甲状腺癌等情况,检查浅表淋巴结有无肿大,辅助诊断淋巴结炎、淋巴结结核、恶性肿瘤淋巴结转移、淋巴结癌等疾病。乳腺彩超及腋窝淋巴结彩超观察乳腺有无结节、增生,检查浅表淋巴结有无肿大,辅助诊断淋巴结炎、淋巴结结核、恶性肿瘤淋巴结转移、淋巴结癌等疾病。阴式彩超可检查子宫内膜病变、子宫卵巢肿瘤性病变、盆腔包块等,也可诊断是否早孕、早期异位妊娠。心  电  图心电图检查记录心脏每一心动周期所产生的电活动变化图形的技术。通过判读心电图,辅助诊断各种心脏疾病。妇科检查宫颈液晶基因细胞学初筛有无宫颈炎、宫颈癌前病变、宫颈癌等。凡有性行为的女性应每年检查一次。专项检查X线骨密度通过X线的方法检查骨的矿物质含量,可检测有无骨量减少或骨质疏松及其严重程度。可结合骨代谢标志物联合筛查。CT  检查   胸部CT平扫辅助诊断胸部有无病变(三)未婚女性健康体检套餐体检项目检查意义普检身高、体重、血压、BMI测量身高、体重、血压、心率、体重指数BMI(评估偏瘦、正常、超重、肥胖)化验检查血常规对全血细胞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等22项指标进行分析,发现有无贫血、细菌感染、病毒感染、白血病等血液方面疾病肝功能检查肝脏代谢功能以及肝损伤的相关指标。包括:包括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又称谷丙转氨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又称谷草转氨酶,AST)、谷氨酰转肽酶、胆红素、白蛋白等。肾功检查肾脏功能,包括血糖、尿素、肌酐、尿酸等。血脂I测定血脂情况,血脂水平与心脑血管疾病关系密切,血脂异常是引起心脑血管疾病的高危因素,包括甘油三酯、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甲状腺功能(三项)                    包含FT3(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4(游离甲状腺素)、TSH(促甲状腺素)叶酸+维B12通过检测叶酸,维B12水平,指导怀孕前后科学严谨的补充叶酸,辅助查找贫血原因。C12肿瘤全套AFP、CEA 、CA125、CA15-3、CA19-9、CA242、PSA、f-PSA、NSE、β-HCG、HGH、Ferritin血清铁蛋白病毒性肝炎标志物包含甲型、丙型、丁型、戊型肝炎标志物筛查尿常规尿常规分析11项 检查有无泌尿系统感染性疾病、急慢性肾病及其它与肾脏有关的代谢障碍性疾病,糖尿病的辅助检查。彩超检查腹部脏器彩超利用超声波对肝脏、胆囊、胰腺、脾脏、肾脏、输尿管、膀胱甲状腺彩超及颈部淋巴结彩超观察甲状腺位置、血流,有无甲状腺肿大、炎症、结节及甲状腺癌等情况,检查浅表淋巴结有无肿大,辅助诊断淋巴结炎、淋巴结结核、恶性肿瘤淋巴结转移、淋巴结癌等疾病。经腹子宫附件彩超检查子宫内膜病变、子宫卵巢肿瘤性病变、盆腔包块等乳腺彩超及腋窝淋巴结彩超观察乳腺有无结节、增生,检查浅表淋巴结有无肿大,辅助诊断淋巴结炎、淋巴结结核、恶性肿瘤淋巴结转移、淋巴结癌等疾病。心  电  图心电图检查记录心脏每一心动周期所产生的电活动变化图形的技术。通过判读心电图,辅助诊断各种心脏疾病。专项检查骨密度检查通过骨密度仪测定人体骨骼矿物质密度,可检测有无骨量减少或骨质疏松及其严重程度,及时进行有效防治。碳13呼气试验检测幽门螺旋杆菌感染的金标准。精准快速测出是否感染幽门螺旋杆菌,安全无辐射。消化性溃疡、慢性活动性胃炎、胃癌等消化系统疾病病因检测和筛查。人体成分分析测量人体成分:体重、肥胖度判断、身体年龄,基础代谢量、肌肉量、推定骨骼量、生体脂肪率、内脏脂肪水平、锻炼模式等可精确到手脚左右分别的各项健康指数,有效指示受检者的身体健康状况CT  检查   胸部CT平扫辅助诊断胸部有无病变三、服务要求1、投标人应该具有良好的技术能力、设备能力,能满足健康体检需求;2、在参加体检前向采购人提供健康检查注意事项,体检完成后为参检人员免费提供营养早餐。3、根据采购人要求规定的体检项目,对参检人员进行体检,并确保体检质量;4、为参检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记录历年体检结果和评估报告。并提供检后健康咨询服务;5、提供信息化体检技术服务保障,应具备线上自助预约、电子体检报告查询和在线体检报告答疑等功能。确保个人体检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同时出具个人纸质和电子体检报告,并分批次将纸质报告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6、投标人应提供套餐外其他项目供参检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自主选择是否自费进行检查。7、对异常结果凡需进一步检查确诊的,由投标人向受检者提出并给予安排,进一步检查的费用由受检者自行承担,费用不计入本次体检经费内。★四、其他要求:1.重大阳性结果预警:如果发现体检者重大阳性结果,体检结束72小时内通知参检人员及时进行复查或者门诊就诊。2.保密要求:投标人应落实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参检人员任何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提供承诺函)。★五、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体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开展体检工作,体检工作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体检的,成交人应协商安排补检时间。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报价要求:体检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2000元/人,本项目采用投标人填报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报价。体检费用、静脉采血、一次性耗材、健康报告及报告袋、打印耗材、体检后营养早餐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5、费用支付:完成体检服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6、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以采购文件、投标人响应文件和双方签订的合同为验收依据。7、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注:本章带“★”的相关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如有不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五章磋商过程中可变动内容1、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合同草案条款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2、在磋商过程中若有变动,以变动后的内容为准。作为评审因素的部分内容若有变动,以变动后的相应内容为准进行打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有要求的按照要求填写,没有要求的可以自行填写或者不填写。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日期:XX年XX月XX日说明:上述证明文件须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实质性要求)XXXXXX(代理公司名称):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人像面)(国徽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承诺函(实质性要求)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二、若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等网站显示我方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我方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政府采购活动。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XXX;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XXX。四、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编制响应文件。五、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办理投标相关事宜。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七、我方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不属于同一单位,不是其分支机构,也未接受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提供的咨询服务。八、我公司在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时,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均已知晓,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证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依法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时间:年月日磋商函(实质性要求)XXXXXX(代理公司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和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各份,副本各份,电子文档份,用于磋商和报价。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XX天。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通讯地址:XXX邮政编码:XXX联系电话:XXX传真:XXX日期:XXX首次报价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备注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折扣率(%))小写:XX%大写:百分之XX。备注:体检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2000元/人,本项目采用投标人填报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报价。体检费用、静脉采血、一次性耗材、健康报告及报告袋、打印耗材、体检后营养早餐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XXX报价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备注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折扣率(%))小写:XX%大写:百分之XX。注:1、填写最终报价时,只填写总报价。2、本表请供应商自行准备足够数量携带至开标现场,在报价环节现场填报。3、报价轮次现场填写。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体检套餐要求应答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备注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服务要求应答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备注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其他要求应答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备注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商务要求应答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备注注意: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备注栏填响应/不响应。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其他服务人员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期:XXX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注:供应商若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此声明函。第七章评审方法1.总则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2磋商工作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磋商程序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4)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表,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说明原因。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2.5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3文件响应性审查2.3.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审查内容包括:响应文件的正副本数量,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情况。2.3.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4磋商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有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后报价2.5.1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如无法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后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最后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出现本条第(2)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单位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单位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评审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单位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参与开标会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评审项编号一级评审项二级评审项详细要求分值客观评审项1详细评审体检中心接待能力1、针对本项目提供单日接待检查人次500人及以上(含500人)得3分,400人至499人得2分,400人以下不得分。(提供日接待流水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能为参检人员提供超声、MRI检查、胃肠镜、CT检查、DR检查专属通道的,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0是2详细评审医资力量1、对于不同的检查项目,每有一个检查项目配备具有8年及以上临床经验的在职医生(从事该专业)得2分,最多得10分。 2、对于不同的检查项目,每有一个检查项目配备在职主任医师或主任技师类的得2分;每一个检查项目配备在职副主任医师或技师的医生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说明:同一个科室,以得分较高的职称计算得分。) 注:1、投标人出具从事临床工作在职经验的证明材料; 2、提供工作人员的职称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 3、人员不重复计分。 4、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0.0是3详细评审体检医院医疗设备1、乙类大型设备配备(2分):投标人可提供用于体检服务的乙类大型医疗设备的[指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英文简称PET/MR)、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英文简称PET/CT)、首次配置的单台(套)价格在3000—5000万元人民币的大型医疗器械],每提供一台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2、超声设备配备(6分):投标人可提供用于体检服务的超声设备数量为2台得1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本项最高得6分。 3、DR设备配备(2分):投标人可提供用于体检服务的DR设备数量为1台得1分,每增加1台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4、CT设备配备(8分): 4.1投标人每提供1台用于体检服务的≥64排的CT设备可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4.2投标人每提供1台用于体检服务的<64排的CT设备可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5.核磁设备配备(6分): 5.1投标人每提供1台用于体检服务的3.0T的核磁设备可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5.2投标人每提供1台用于体检服务的1.5T的核磁设备可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提供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及设备照片并提供以上设备可用于体检服务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4.0是4详细评审体检医院综合实力1、投标人具有与体检服务内容相关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室间质评证书(9分) 2.1 投标人提供与体检服务内容相关的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颁发的室间质评证书数量为20份的得4分,每增加一份加1分,最高得分6分。 2.2 投标人提供与体检服务内容相关的省级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颁发的室间质评证书数量为20份的得2分,每增加一份加0.5分,最高得分3分。 (注:提供2021年后取得的质评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体检医院专业实力(9分) 3.1 每具有1个与体检服务内容相关的省级及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得2分,最多得6分; 3.2 每具有1个与体检服务内容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的得1分,最多得3分。 (注:同一个科室不重复计分。)22.0是5详细评审体检服务方案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定体检服务方案(3分),包含以下服务内容: ①前台专人接待,合理安排引导人员; ②体检现场急救及其他意外防范措施; ③对体检报告一般性解读; 以上内容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2、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定体检后续服务方案(6分): 2.1 提供体检人员后续健康管理方案(4分): 2.1.1健康风险评估:根据参检人员的健康问卷以及本次体检结果,对体检者的健康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根据参检人员需求出具健康风险评估报告; 2.1.2重大阳性结果随访:对已通知有重大阳性的参检人员定期跟踪、随访、提醒,帮助体检者监测健康状态,并提出合理的个性化健康建议。 2.1.3定制复查方案:对参检人员健康风险较大、需要定期关注的方面,制定整套复查方案,并用短信、微信、电话、公众号等方式对体检者进行提示,持续关注体检者的健康状态,督促体检者落实健康干预措施。 2.1.4 健康干预方案:根据参检人员体检结果和《风险评估报告》,对现存和潜在的健康风险问题,个性化、精细化提出健康干预措施(如每周食谱、饮食习惯指导、运动方式及运动量等),并定期随访。 以上内容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2.2 体检发现疾病需进一步治疗的,提供后续检查服务方案(2分)内容包括: ①能提供本院就医绿色通道(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复检方案③挂号方案④办理住院方案 内容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0.5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扣0.2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3、增值服务方案(5分): 3.1投标人结合采购人行业特点,对参与体检人员的后续身体健康检查及治疗开通绿色通道(2分),绿色通道内容包括:能在投标人本院办理挂号、看诊、住院、治疗服务,内容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0.5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扣0.2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需单独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服务期内,采购人单位职工根据自身身体健康情况,需自费进一步进行身体检查时,投标人能提供检查项目优惠方案,每提供一项加0.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缺陷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方案不全面等。14.0是6详细评审履约能力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团体体检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多得2分。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每个业绩合同或付款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2.0是7价格分价格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折扣率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磋商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报价]×10%×100”计算。10.0是8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10.0%是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5.磋商小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签订内容,仅供参考)合同编号:XXX签订地点:XXX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采购人(甲方):XXX供应商(乙方):XXX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XXXXX第二条合同期限XXXXX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二)项目验收办法乙方与甲方应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三)服务费支付方式XXXXX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可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未移交甲方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具备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X份。甲方X份,乙方X份,采购代理机构X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SichuanForwardEngineeringManagementConsultingCo.,Ltd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0370采购项目名称: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评审报告采购单位:四川省嘉陵监狱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时间:2023年5月4日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SichuanForwardEngineeringManagementConsultingCo.,Ltd.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一、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采购人:四川省嘉陵监狱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0370采购项目名称: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金额:2,080,000.00元。(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1、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四川省嘉陵监狱委托,对“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碳商,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2、按照《碳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3年5月4日,在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进行了公开开标。3、采购邀请于2023年4月19日通过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向被推荐供应商发出。4、获取(提供)碳商文件时间为: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三)开标情况1、开标和碳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09时30分,截止时间前共收到4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充市嘉陵区宏凌中心大厦7层7号。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SichuanForwardEngineeringManagementConsultingCo.,Ltd.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韩珍燕主持,采购单位监督人进行现场监督。员3、开标前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了检查,开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韩珍燕对密封情况进行了宣读。4、参与本次采购项目开标会的供应商名单序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备注南充市中医医院12南充市中心医院3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4南充市高坪区人民医院5、开标情况记录回正常口异常,异常情况说明:二、评审地点和评审小组名单(一)评审地点: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评审小组(其中,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专家组长:侯雪梅评审专家成员:刘月生和小梦、采购人代表:2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SichuanForwardEngineeringManagementConsultingCo.,Ltd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三、评审情况及说明(一)资格性审查情况1、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序号合格的供应商名单1三北民学院附属飞院2南充市中医医院2、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序号不合格的供应商名单原因1南充市中心医院缺本次致存以治动前内候应商单位及说化法定代泰人不具有行领犯罪记录的承诺函。2南充市高洋飞人民医院1.无利润表。2.无本次改府来购治动前三年内供应高单佳区现位法定代表人不具有行始规罪记录的承诺子3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SichuanForwardEngineeringManagementConsultingCo.,Ltd.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四、评审结果:符合资格条件不足三家,本次采购活动磨标。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无评审小组签字:候雪梅别月翠杨小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健康体检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