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耳用显微镜 医疗设备废标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3)



一、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耳用显微镜、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医疗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2-G1-004291-KLZB(2分标重)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4日
七、预算总金额(元):760000.00
八、废标理由: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
十、 其它事项
1、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晓华
联系电话:0771-3482237
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2、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71-2860979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59号

附件信息:

耳用显微镜、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医疗设备采购(GXZC2022-G1-004291-KLZB(2分标重))公开招标文件(发布稿6.14) .doc耳用显微镜、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医疗设备采购(GXZC2022-G1-004291-KLZB(2分标重))公开招标文件(发布稿6.14) .doc645.2K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耳用显微镜、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2-G1-004291-KLZB(2分标重)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023年6月14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1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28一、总则28二、招标文件3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1四、开标34五、资格审查34六、评标35七、中标和合同36八、验收40九、其他事项40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43第一节评标方法43第二节评标程序43第三节评分标准45第四节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45第五节评标报告48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5第一节投标文件外层封面56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57第三节商务文件格式62第四节技术文件格式70第五节报价文件格式75第六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81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82第一节质疑函(格式)83第二节投诉书(格式)85第一章招标公告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耳用显微镜、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医疗设备采购(GXZC2022-G1-004291-KLZB(2分标重))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耳用显微镜、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医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5日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C2022-G1-004291-KLZB(2分标重)项目名称:耳用显微镜、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预算总金额(元):760000.00采购需求:2分标:预算金额(元):76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技术参数及配置预算单价(元)预算单项合计(元)1实时荧光定量PCR仪1台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320000.00320000.002液氮罐4瓶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60000.00240000.003PCR仪2台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100000.00200000.00预算金额总计:¥760000.00最高限价(如有):760000.00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09:0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3年7月5日09: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的信息: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市双拥路支行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银行账号:7719011969103333000005087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原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二)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五)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在线投标的有关说明:(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59号项目联系人:刘工项目联系方式:0771-28609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项目联系人:包晓华项目联系方式:0771-3482237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必须满足采购要求。4.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投标人除了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来进行赔偿。5.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6.采购内容所属行业:工业。分标:2需求一览表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技术参数及配置分项预算合计(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需求一览表1实时荧光定量PCR仪1台1.样本容量:96 x 0.2ml试管,0.2 ml联管或1x96孔板▲2.升温方式:半导体加热、制冷3.最大升温速率:5°C/sec4.最大降温速率:5°C/sec5.温度范围:0-100°C▲6.温度要求(1)温度精度:±0.2°C设定温度(2)温度均匀性:±0.4°C (孔间温度差),在30秒内达到目标温度(3)具有温度梯度功能,温度梯度范围:30-100°C,不低于室温30°C,温 度梯度温差范围:1-24 °C;▲7.LED冷光源或高能卤鸨灯激发光源,光源使用寿命>15000小时; 检测器材采用6个独立的检测器;▲8.荧光激发波长通道:可检测荣光素包括FAM、SYBR Green I、VIC、HEX、ROX、CalGold540 等▲9.检测灵敏度:能检测1拷贝人基因组;▲10.动态范围:10个数量级;11.扫描模式:顶部扫描▲12.试剂完全开放,可以使用任何进口和国产试剂;▲13.数据分析要求(1)数据分析模式:标准曲线定量、融解曲线、ACT、Paffla分析法进行 基因表达分析、内参基因分析和扩增效率计算、多个内参基因的表达分析、等位基因分析、终点分析。(2)具有多个反应板分析软件,能够进行反应板之间的校正,确保分析结果准确。(3)不依赖于计算机运行,电脑死机后仪器仍然能够按照已编程序正常运行,并导出实验数据,不需要重新做实验。14.配套有UPS1台,1000W停电后能维持供电15分钟以上。▲15.质保期:至少5年320000.00工业需求一览表2液氮罐4瓶1.几何容积(L): 652.口径(mm): 2163.液氮曰蒸发量(L/D):小于0.84.静态液氮保存期(d):83▲5.方提桶数量(ea):6-8 ,方提桶尺寸(mm): 142x144(不做精细要求)6.方提桶层数(ea) : 47.配液氮报警器8.送液氮运输罐(50L)9.配置电动液氮泵▲10.质保期:至少2年240000.00工业需求一览表3PCR仪2台1.样本容量:96 X 0.2ml试管,0.2 ml联管或1x96孔板▲2.最大升降温速率:4 °C/sec3.平均升降温速率:2.5°C/sec4.温度范围:4-100°C▲5.温度精度:±0.5 °C设定温度6.温度均匀性:±0.5°C (孔间温度差),在30秒内达到目标温度7.输入功率:100-150 VAC, 50-60 Hz; 220-240 VAC, 50-60 Hz; 最大670 W▲8.显示屏:≥5.7寸VGA彩色触摸屏9.端 口: 1 个 USB-A10.内存:500个典型程序;USB闪存驱动器可无限扩展11.尺寸(宽 x 深 x 高):26 x 47 x 23 cm12.重量:9 kg (201b)▲13.梯度:梯度精度土0.5°C预设温度,梯度范围:30 - 100°C▲14.行均匀性:±0.5°C (行内孔间温度差),30秒内15.温度差异范围1 -25°C16.质保期:至少1年200000.00工业商务条款▲质保期:1、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产品“三包”,货物(易耗品除外)质保期不少于1年(分项货物要求中有特别注明的,按特别注明的执行)。保修期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以双方最终验收报告签字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负责上门服务、维修、更换配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若在使用的前3个月内,出现非人为操作失误的重大故障,应予以免费换货。质保期内,设备的核心部件非人为因素的故障出现2次,或设备其他部件同样故障出现3次,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退货、退款或更换新设备,更换的新设备质保期为一年或按原设备质保期(以较长的时间计)。质保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提供一次免费全面检查。更换的零部件必须保证是原厂全新的同型号或相近型号、性能不低于原型号的零部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无论质保期内或质保期满后均应保证常用备品、配件供应,如发生停止生产情况,需将停产计划及时通知采购人使其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质保期满后以优惠价格提供维修和备件更换,常用备品、配件优惠价格需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报价要求:1、投标人就《需求一览表》中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不完整响应或拆分投标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本项目报价为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产品(含主要设备、配件、辅材)供应、运输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行政规费与税费、产品检验检测、操作人员培训费、管理费、验收费、质保期技术支持及运行维护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5、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售后技术服务要求:1、免费送货上门,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未使用过的全新产品。免费安装调试,免费现场培训相关人员至掌握设备操作及日常维护。2、设备出现故障后,中标人需要2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现场维修的,要求48小时内派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故障排除,48小时内故障无法修复的,需要立即提供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备用产品,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工作。若中标人不在承诺的时间内响应,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定期的维护保养、质控服务:每年提供不少于4次定期维护保养和质控,包含设备的安全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等等,并提供定期维护预先计划与保养及质控报告。4、投标人应保证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并免费提供设备的系统软件及硬件的安全性改版升级和技术支持,保证所有系统软件(非功能软件)为最新版本。5、保证设备全年日历日的开机率≥95%,按照一年 365 个日历日计算,未达到的天数,按1:2比例顺延保修期时间。6、如该设备的输出结果以报告形式呈现的,须免费接入采购人信息系统,与采购人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不再额外收取接口开发、调试和接入等费用。▲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条件:合同款支付:无预付款,乙方所有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甲方确认无误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金额的5%(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则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将履约保证金足额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采购人不予合同签章生效。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息退还。其他说明一、进口产品说明:□本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货物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本项目货物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二、其他资料说明:▲1、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对外公开的产品彩页或说明书(体现技术参数,可以是从生产厂家网页下载的PDF或HTM文件或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技术参数或检测报告或生产厂家盖章或合法授权的厂家代理商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以供评标时核对。当投标文件提供的仪器性能参数与该仪器生产商提供的性能参数不符合时,以后者为准。2、所投产品若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并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文件等附件资料及其获取方式:无四、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准、规范执行。五、核心产品:序号1实时荧光定量PCR仪。附件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2)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 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301洗衣机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11A020619照明设备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11A020619照明设备LED筒灯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15★A060805便器蹲便器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15★A060805便器小便器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附件2: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项目内容编列内容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6.2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2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8.4、8.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随机抽取(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报价相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时。)□其他方式:R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时,投标总报价低的获得推荐资格,评审得分、投标总报价均相同时,由采购人随机抽取。□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总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随机抽取。11.4媒体发布渠道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更正及与之相关的事项将在招标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网上查询地址上发布。11.5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会议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13.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2年5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2年5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者投标人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说明)。(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材料: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如有要求,则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7、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联合体投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如有要求,则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情况介绍;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技术文件组成1、技术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实施人员、售后服务承诺、技术培训等);3、投标产品技术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说明书、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等);4、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或使用情况及证明资料;5、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投标人不得给予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6、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文件组成1、投标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格式后附);(如有请提供)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6.2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必须包含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及其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投标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17.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18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如下: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缴纳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缴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原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5.缴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详见招标公告。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投标保证金,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备注: 1.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缴纳方式缴纳的,或者未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生产电子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生成电子文件。20备份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2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1.1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1.1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1.1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地点: 23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5.3(2)投标人信用查询渠道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5.3(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25.3(2)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在“政采云”平台作为附件上传保存。25.3(2)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9.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29.2允许负偏离项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3项。30.1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分数并列的情形,确定中标人方式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5履约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如下: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项目中标总金额的 5 %(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则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其它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3.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 文件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息退还。4.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户 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开户行:交通银行南宁市高新支行账 号:45106060101016001899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000049850124X7备注: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3.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36.1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8.2.1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38.2.1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1)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0771-2860979通讯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59号(2)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3486228通讯地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307室(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38.2.1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38.3.1投诉受理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通讯地址: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7楼联系电话:0771-2189091 4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支付方式)。□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0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项目(☑中标金额/□采购预算/□暂定中标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40.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20%/□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40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高新科技支行银行账号:2102111229300032105开户行行号:10261101110141.1解释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41.2其他释义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实物印章或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政采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4.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5.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6.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6“售后服务”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特别说明: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投标人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投标人所拥有。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8.5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8.6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9.回避与串通投标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投标文件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根据本章第11.1项的规定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及平台短信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生的后果均应自行承担。11.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本节19.投标文件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4.1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5.投标的风险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其中:商务文件与技术文件合并编辑成一个电子文档)。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投标报价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项目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8.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的,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原件退还手续。18.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本须知正文第18.2.1,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9.2、9.3情形的;(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9.5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19.6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货物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9.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异常情况见“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中“四、24.2开标程序。20.备份投标文件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1.3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2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2.2“政采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22.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电子版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四、开标23.开标时间和地点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开标程序24.1开标形式:(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政采云”平台依法抽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抽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购;(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4.2开标程序:(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报价均在“政采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五、资格审查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线上审查。25.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点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采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直接在线查询)(2)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5.4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六、评标26.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7.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8.评标原则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8.2评委表决。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作记录。28.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作无效处理。28.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9.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七、中标和合同30.确定中标人30.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0.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理。3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1.结果公告31.1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依法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1.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2.发出中标通知书32.1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32.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34.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多名中标人的除外)。35.履约保证金35.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5.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6.签订合同36.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签订携带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36.3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6.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5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人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6.6采购人或中标人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7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8.询问、质疑和投诉38.1询问38.1.1供应商在开标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38.1.2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1.3询问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8.2质疑38.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有效期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该项目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8.2.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8.2.3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8.2.4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质疑);(2)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第38.2.5项的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5)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6)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7)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8.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2.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答复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38.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8.3投诉38.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投诉书格式后附):(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3.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8.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38.3.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6)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八、验收39.验收39.1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货物、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其他事项40.采购代理服务费40.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40.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费率中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 1.5% 1.5%1.0% 100~500万元1.1% 0.8%0.7% 500~1000万元 0.8% 0.45%0.55%1000~5000万元0.5% 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5亿元0.05% 0.05% 0.05%5~10亿元0.035% 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 0.006%0.006%0.006%100亿以上 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2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200-100)万元×1.1%=1.1万元合计收费=1.5+1.1=2.6(万元)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1.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2.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以下勾选的方式进行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第二节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4)投标人未就所投项目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项目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条第(4)项情形的。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货物完成时间或者服务期等)、质保期及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5)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0)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发生负偏离的;(2)技术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方案的,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澄清补正、说明或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政采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有可能对评审产生影响。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4.投标文件修正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5.比较与评价(1)评审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所载明的评标方法、标准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7)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8)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三节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0投标报价(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对其投标价格给予20%的扣除。(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投标人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其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 20% 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6)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30分。(7)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0~301技术设备性能分:1、基本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和服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包括允许的负偏离),得13分;(满分13分)2、带▲号技术性能及功能: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优于一项加2分。(满分16分)注:标注▲号技术性能及功能有优于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的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等证明材料作为佐证,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接受其优于。3、一般参数及功能: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优于一项加1分。(满分8分)注:一般参数及功能有优于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的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等证明材料作为佐证,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接受其优于。0~372技术售后服务方案根据各投标人对投标货物的售后服务方案(技术支持、服务情况、服务承诺)的详细程度、合理可行性等进行比较: 一档(6分):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了技术服务队伍、响应时间、服务承诺等,满足项目需求。 二档(11分):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了技术服务队伍、服务承诺等,满足项目需求,提供服务保障体系,响应时间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三档(16分):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了技术服务队伍、服务承诺等,满足项目需求,提供服务保障体系,响应时间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流程(包括故障处理、上门维护、紧急维护、重要服务、电话维护、主动巡检等),提供应急预案,提供技术服务表单(包括客户服务报告、客户服务质量考核评估、服务满意度调查单、电话回访记录单等)整体方案优于用户需求。0~163技术培训方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分: 一档(3分):有培训方案的。 二档(6分):培训方案全面、有详细的培训计划,包含:培训时间、设备调试技术指导等内容。0~64技术投标产品在满足基本质保期后,质保期每延长1年增加1分(以设备生产厂家承诺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证明文件)满分3分。0~35商务资信业绩分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以有效的合同复印件为准),每有一份得 0.5分,满分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须附有采购货物清单及金额,否则不得分)0~66商务资信(1)投标产品纳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适用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投标产品所属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每项得0.5分,满分1分。(2)投标产品纳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提供投标产品所属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每项得0.5分,满分1分。0~2注: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总得分=投标报价分+技术分+商务资信分。第四节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五节评标报告(一)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二)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合同编号:采购计划号: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合同总金额:。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2.合同总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及与乙方履行本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生产制造商)、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完整的、未使用过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外观专利或者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以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为准。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交付和到货验收1.交付时间:详见采购需求;交付地点:广西区内甲方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在合理的规定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货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与投标文件的承诺对货物进行到货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甲方应在完成验收后向乙方签发货物验收单。甲方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5.若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由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指定。第七条售后服务、质保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质保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期限。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详见采购需求。第九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将合同总金额5%(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则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的履约保证金足额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采购人不予合同签章生效。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账户:交到采购人指定以下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开户行:交通银行南宁市高新支行账号:45106060101016001899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000049850124X7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生产制造商)、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且自甲方发出的退货通知中载明的取货期间届满之日起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到达甲方现场处理的时间为小时内。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质保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期限,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第十二条调试和最终验收(本条款适用于甲方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的另行规定)1.乙方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并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货物调试至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进行最终验收。2.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3.货物最终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采取更换、整改等措施直至合格。4.进行最终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甲方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按招标文件约定承担方负责。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者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生产制造商)、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者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1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乙方逾期交货或逾期完成调试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15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逾期违约金,但逾期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的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进行经济赔偿,费用从余款中扣除,不足另补。7.甲乙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不足以赔偿经济损失的按实际赔偿。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因技术参数、质量及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乙方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九条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采购需求;3.投标函;4.投标报价明细表;5.技术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6.其他合同文件(招标文件、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等)。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五份(其中二份采用活页装订),乙方两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或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章)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采购方式:在线投标响应项目编号:所投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年月日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电子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投标人名称: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页码)二、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页码)三、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页码)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页码)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材料……………………………………………………(页码)六、投标资格声明函…………………………………………………………………(页码)七、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页码)八、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页码)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材料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投标资格声明函致: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按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完整提供证明材料。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经查询,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说明:1.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年月日七、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联合体中,(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如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请填写此条,否则无需填写;如联合体成员中有多个小型、微型企业的,请逐一列出。】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电子签名)成员一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电子签名)成员二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电子签名)八、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三节商务文件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商务文件目录一、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页码)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页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有委托时)……………………………………………………………………………………(页码)四、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页码)五、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六、投标人情况介绍…………………………………………………………………(页码)七、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页码)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一、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参加本项目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投标文件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我方认定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有委托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在职正式员工(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电子签名):成员二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电子签名):......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者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各方签字或盖章。附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四、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号招标文件的商务需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1 ……2 ……3 …………1 ……2 ……3 …………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二1 ……2 ……3 …………1 ……2 ……3 …………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1 ……2 ……3 …………1 ……2 ……3 …………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注:1.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3.当投标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四节技术文件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技术文件目录一、技术需求偏离表………………………………………………………………(页码)二、项目实施方案…………………………………………………………………(页码)三、投标产品技术证明资料………………………………………………………(页码)四、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或使用情况及证明资料…………………………………(页码)五、优惠条件………………………………………………………………………(页码)六、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页码)七、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页码)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一、技术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号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文件承诺偏离说明项号标的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标的名称投标响应偏离说明1……1 ……2 ……3 ………………1 ……2 ……3 …………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2……1 ……2 ……3 ………………1 ……2 ……3 …………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注:1.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请根据所投货物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需求一览表”的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3.当投标文件的货物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项目实施方案(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实施人员、售后服务承诺、技术培训等)(一)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页码)专业(页码)职称(页码)本项目中的职责类似项目经历注:1、投标人可参照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投标技术文件页码。(二)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内容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参照此格式自制)序号类别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职责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总协调人售后人员......(三)技术培训(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四)其他(根据采购需求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还有其他内容)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产品技术证明资料(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或使用情况及证明资料(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优惠条件(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对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五节报价文件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报价文件目录一、投标函…………………………………………………………………………(页码)二、开标一览表……………………………………………………………………(页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页码)四、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页码)一、投标函致: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报价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二、资格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三、技术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耳用显微镜 医疗设备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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