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媒体宣传平台运维项目 宣传片制作项目废标公告(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



一、项目编号:ZYZB2023-CS1107

二、项目名称:2023年新媒体宣传平台运维项目和2023年宣传片制作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3年宣传片制作项目):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3年宣传片制作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成交价格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执行。不足8000.00元按8000.00元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2023年宣传片制作项目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废标理由: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029-86787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01、912室
联系方式:029-86210100转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晶
电话:029-86210100转806

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6日

相关附件:

定稿:磋商文件.docx
定稿:磋商文件.docx

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新媒体宣传平台运维项目和2023年宣传片制作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YZB2023-CS1107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06月16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委托,拟对2023年新媒体宣传平台运维项目和2023年宣传片制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编号:ZYZB2023-CS1107二、项目名称:2023年新媒体宣传平台运维项目和2023年宣传片制作项目三、磋商项目简介一包:2023年宣传片制作项目按照西安市资源规划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林长办《西安市林长制信息公开及报送制度》要求,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3年度宣传片制作采购。二包:2023年新媒体宣传平台运维项目按照******《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以及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和市电子政务办关于新媒体宣传的要求,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3年度资源规划政务宣传运维平台采购。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2023年宣传片制作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2(2023年新媒体宣传平台运维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一般资格: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一般资格: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3、一般资格: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一般资格: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特殊资格: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一般资格: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7、特殊资格: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8、一般资格: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特殊资格:供应商应为具有电视新闻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机构,或具有省市电视新闻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媒体机构的授权企业采购包2:1、一般资格: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一般资格: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3、一般资格: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一般资格: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一般资格: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一般资格: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特殊资格: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8、特殊资格: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9、特殊资格:供应商应为具有互联网新闻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新闻媒体机构,或具有互联网新闻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新闻媒体机构的授权企业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釆购网—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地址:凤城八路109号邮编:710000联系人: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办联系电话:029-86787003代理机构: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01、912室邮编:710000联系人:张晶、刘媚联系电话:029-86210100转806采购监督机构: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029-8982184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30,000.00元采购包2:500,000.00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采购包2:不接受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磋商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较甲级更低的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信息安全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5.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和销售许可证,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详见《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实质性要求)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六章。(其他情形)不适用。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材料无效,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磋商保证金缴交方式:否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采购包2:不缴纳12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包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成交价格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执行。不足8000.00元按8000.00元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786 801 880 003 609 10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成交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采购包2: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和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2.3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六)磋商办法;(七)响应文件格式;(八)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四、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1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磋商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2.5.4磋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采购包2: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6.4合同备案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6.5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6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7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以采购人要求为准。采购包2:以采购人要求为准。2.6.8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磋商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晶、刘媚联系电话:029-86210100转806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01、912室邮编:710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一包:2023年宣传片制作项目按照西安市资源规划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林长办《西安市林长制信息公开及报送制度》要求,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3年度宣传片制作采购。二包:2023年新媒体宣传平台运维项目按照******《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以及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和市电子政务办关于新媒体宣传的要求,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3年度资源规划政务宣传运维平台采购。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3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3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2023年宣传片制作项目1.00230,000.00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否否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0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2023年新媒体宣传平台运维项目1.00500,000.00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标的名称:2023年宣传片制作项目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服务内容(一)耕地保护宣传片。依据市资源规划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自然资源国情国策,普及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尤其是要加强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宣传”要求,拍摄制作耕地保护田长制对外宣传片,切实提高公众参与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增强全民严格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促进田长制落地实施。田长制工作交流片。依据市资源规划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为我市田长制工作开展留下影像资料,跟踪拍摄制作田长制工作交流片,同时总结宣传西安市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经验和做法。林长制宣传片。按照市林长办《西安市林长制信息公开及报送制度》工作要求,制作林长制对外宣传片,大力宣传报道我市林长制的工作要求和做法,提高全市推进林长制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技术要求(一)耕地保护宣传片、林长制宣传片,时长分别不超过3分钟,拍摄质量达到省市级电视台播出要求。田长制工作交流片,时长不超过5 分钟,清晰度达到4K 标准。(二) 投标人须综合使用二维三维动画(动画CG制作,时长不少于一分钟)与实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制作,并负责宣传片的脚本创作、实地拍摄、动画制作、影视特效、后期制作、包装及成片制作等。制作过程中至少提供五位配音人员试音片段供采购人选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宣传片脚本至少两份供采购人选择。(三)宣传片需省市电视台滚动播出,播出次数分别不少于3次,播出结束后需提供播出证明文件。三、服务要求(人员配置、专业设备、服务标准等)(一)供应商负责完成文案编写、视频拍摄和后期剪辑配音。(二)供应商具备包括但不限于4K数字电影摄影机、影视级航拍无人机、斯坦尼康movcam、便携式专业录音机、低色温钨丝灯系列、高色温镝灯系列、手持稳定器、电影定焦组、补光灯、遮光斗、轨道(七直四弯)、摇臂等专业器材。在服务期内,以上设备要求为本项目专用,需提供设备清单。采购包2: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标的名称:2023年新媒体宣传平台运维项目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服务内容宣传平台维护。完成市局门户网站、“西安资源规划”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号的图文美化和内容维护,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宣传稿件采编。完成市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发布宣传稿件的采编组稿,重要活动新闻通稿的编辑校对。定期对市局各处室(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政务信息上报。完成市局各类政务信息上报。活动照摄像。完成市局重要会议活动的照摄像任务,以及完成音视频资料剪辑制作。宣传产品制作。完成重要政策文件、重大专项活动的图解、H5 动画等宣传品制作发布。宣传人员培训。协助市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并配合做好其它宣传工作。二、技术要求(一)市局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均关注度不低于3 万;(二)每周平均发布信息不少于15 条;(三)全年采编原创稿件不少于200 篇;(四)在市级主流媒体刊发稿件不少于70 篇,中省级主流媒体刊发类稿件不少于 10 篇;(五)制作发布图解稿件不少于10 个;(六)制作发布长图、海报等宣传品不少于15 个;(七)制作微信公众号发布音视频不少于30 分钟。三、服务要求(人员配置、专业设备、服务标准等)(一)供应商服务团队熟悉国家和省市资源规划领域相关政策,人数不少于 4 人,包括文案写手、剪辑人员、平台运维人员等,且能提供不少于 2 人的驻现场服务,驻场期间不得更换人员。(二)供应商应有相关制作、剪辑等专业设备,提供完成本项目的设备清单,设备配置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三)服务商在合同执行期间,义务提供相关培训,确保工作成果正确使用。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包2:符合采购人要求3.2.4设施设备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一、服务范围磋商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二、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四、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供应商需要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一正一副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采购包2:一、服务范围磋商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二、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四、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供应商需要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一正一副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包2:采购人指定地点。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现场交付,符合行业标准和规定。采购包2:现场交付,符合行业标准和规定。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采购包2: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采购包2: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采购包2:付款条件说明: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未按合同或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质量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甚至对供应商违约行为进行追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为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磋商响应应履行相应的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采购包2: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未按合同或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质量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甚至对供应商违约行为进行追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为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磋商响应应履行相应的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4其他要求一、质量保证1.在服务范围内按工作内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方案,方案应科学、合理、合法、可靠。2.人员配备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服务小组,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分工明确,确保服务质量(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3.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措施,有明确具体的承诺。4.供应商所拟派的工作人员,若在服务期间发生侵害第三方或被第三方侵害,采购人概不负责,由供应商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二、安全责任: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如安全事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三、保密条款: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单位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漏一切机密;2.在技术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对接触到的有关采购单位商业活动、技术情报和技术资料等文件进行保密。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采购包2: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的资料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采购包2: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的资料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4.3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一般资格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商务要求2一般资格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商务要求3一般资格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商务要求4一般资格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商务要求5特殊资格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响应函6一般资格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商务要求7特殊资格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8一般资格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商务要求9特殊资格供应商应为具有电视新闻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机构,或具有省市电视新闻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媒体机构的授权企业商务要求采购包2: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一般资格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商务要求2一般资格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商务要求3一般资格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商务要求4一般资格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商务要求5一般资格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商务要求6一般资格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商务要求7特殊资格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响应函8特殊资格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9特殊资格供应商应为具有互联网新闻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新闻媒体机构,或具有互联网新闻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新闻媒体机构的授权企业响应函第五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六章磋商办法6.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规章,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评审委员会成员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6.2磋商小组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二、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三、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6.3评审程序6.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一、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3.2符合性审查一、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二、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三、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其他资料 标的清单 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报价表2磋商响应文件完整性磋商响应文件构成无重大缺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函3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投标报价没有低于成本价或高于采购预算的报价表4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与本项目名称一致响应函5磋商有效期、授权有效期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响应函6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性服务期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函7其他无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情形响应文件封面采购包2: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其他资料 标的清单 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报价表2磋商响应文件完整性磋商响应文件构成无重大缺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函3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投标报价没有低于成本价或高于采购预算的报价表4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与本项目名称一致响应函5磋商有效期、授权有效期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响应函6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性服务期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报价表7其他无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情形响应文件封面6.3.3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就磋商文件变动部分,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二)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七、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的书面交换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字的,视同未提交书面交换材料。八、磋商小组在最终磋商后,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确定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九、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十、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6.3.4最后报价一、方案评审采购包1:磋商/谈判/协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谈判/协商结束后,磋商/谈判/协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谈判/协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采购包2:磋商/谈判/协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谈判/协商结束后,磋商/谈判/协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谈判/协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二、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四、供应商最后报价属于明显低价不正当竞争的,磋商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处理。五.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磋商。七、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八、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九、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6.3.5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磋商文件变为响应磋商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按照本章前述规定予以处理,不需要供应商澄清。五、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6.3.6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6.3.7复核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除资格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6.3.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如下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采购包1:3家;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包2:3家;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3.9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6.3.10评审争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6.4评审办法及标准一、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磋商小组成员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4.1评分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6.4.2评分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10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格式详细评审磋商报价1.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的公式计算得分。 3.磋商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标标准价的计算,本项得0分。10.00客观报价表详细评审整体服务方案供应商需提供整体详细、合理、可行的拍摄制作及推广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摄制思路规划、制作素材收集、视频效果展现、整体推广策略等)。 整体服务方案详细、合理、可行计12-18分; 整体服务方案较详细、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计6-12分; 整体服务方案不详细、合理性和可行性较差计1-6分; 未提供整体服务方案不得分。18.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提供相关设备及制作清单,包括品牌、型号、规格、数量等),配备齐全、技术先进、性能良好,安全可靠得10-15分; 配备齐全、技术较先进、性能较良好,安全得5-10分; 配备较齐全、技术落后、性能较良好,较安全得0-5分。15.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项目进度进度计划时间安排得当,重点突出,能充分体现工作效率及工作效果(至少包含成片交付进度计划及宣传推广进度计划),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情况赋0-5分5.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应急预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过程突发和临时事件的预计、应急处理能力,制定完善、具体、可行的应急预案,根据响应情况计0-5分5.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服务质量监督具有完善服务质量监督制度。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5.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合理化建议结合实际需要对项目开展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响应程度得0-6分6.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针对本项目投入的组织机构人员(包括创意策划、影视制作、后期及特效制作团队等),须提供人员资历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等。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人员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合理、相关项目实施经验丰富、证明资料齐全计10-15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职责较明确、分工较清晰合理、相关项目实施经验较丰富、证明资料较为齐全计5-10分; 组织机构设置一般、职责不够明确、分工不够清晰合理,不具备相关项目实施经验计0-5分;15.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活动策划工作经验,组织过相关视频宣传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响应情况赋0-6分。6.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服务承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切实合理的服务承诺,根据供应商响应情况赋0-6分6.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业绩提供2020年1月至今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每提供1份计3分,最多计9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合同原件备查。)9.00客观商务要求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无采购包2: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10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格式详细评审磋商报价1.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的公式计算得分。 3.磋商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标标准价的计算,本项得0分。10.00客观响应函详细评审技术方案1对市局门户网站、“西安资源规划”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号的了解程度,包括日常内容维护的综合评价方案内容完整,描述清晰,且能针对性满足项目需求,得10-15分; 方案内容较完整,描述简单,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5-10分; 方案内容笼统,描述简单,可行性不强,需要优化后才能满足项目需要,得0-5分。15.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技术方案2供应商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完整性、扩展性、可靠性、成熟性,以及方案配置的合理性等方面与项目对应需求的满足程度。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5.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技术方案3供应商对市局门户网站、“西安资源规划”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号重要活动通稿的编辑校对、信息报送及统计和通报的需求满足程度,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5.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技术方案4供应商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平台的信息发布数量能达到或超过量化考核指标要求。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5.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技术方案5供应商对市级新闻媒体和中省级新闻媒体刊发新闻类稿件数量能分别达到或超过量化考核指标要求。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5.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技术方案6供应商对会议活动的照摄像任务以及完成音视频资料剪辑制作等宣传产品制作能达到或超过量化考核指标要求。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5.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宣传与规划方案供应商针对不同平台发布新媒体宣传信息有相应的针对性宣传与规划,宣传的创意需满足采购需求数量,宣传平台规划可行新颖创新满足采购需求数量的计10-15分; 规划基本可行,新颖创新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数量,计5-10分; 规划陈旧无针对性,不满足采购需求数量,计0-5分。15.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应急预案有完善的服务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人员保障、设备保障,有各类突发事件特殊状况的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根据响应情况计0-6分6.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人员配备建立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应包含稿件文案写手、剪辑人员、平台系统操作及运维人员等,团队人员充足,人员信息资料完整,经验丰富,配备合理,分工明确,能针对性满足项目需求的计5-10分; 人员配备较合理,分工较明确,信息资料基本完整,经验较为丰富,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的计0-5分。10.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设备配置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制作、剪辑等专业设备,是否满足项目需求的计0-5分5.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针对本项目伴随着服务承诺及合理性建议相关措施的可行性。按其响应度计0-5分5.00主观技术要求详细评审业绩提供2020年1月至今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每提供1份计3分,最多计9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合同原件备查。)9.00客观商务要求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无6.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二、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6.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响应函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标的清单详见附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商务要求详见附件: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附件:其他资料详见附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的资料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详见附件:技术要求采购包2: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响应函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标的清单详见附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商务要求详见附件: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附件:其他资料详见附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的资料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详见附件:技术要求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2023年新媒体宣传平台运维项目和2023年宣传片制作项目.doc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媒体宣传平台运维项目 宣传片制作项目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